会展有限责任公司对参加展会的展览会参展商商销售出的产品富有法律责任吗

博寒展览(上海)有限公司提供虛假展会信息并推脱责任

涉及单位:博寒展览(上海)有限公司

事件概况:博寒展览(上海)有限公司提供虚假信息诱骗我司展览会参展商展览会参展商后发现展会名称、展会规模、展商类型与承诺严重不符,经协商对方承诺退我司30%的展位费用,并于2019年9月23日把费用打入峩司账户拒绝现场支付,但时至今日我司仍未收到退款该公司对接人张*松告知所有账户都没钱,等有钱进账才能付款
相关单位:博寒展览(上海)有限公司
诉求:希望对方按协议补偿我司30%的展位费用
1、报展:6月12日博寒展览(上海)有限公司李*告知其公司9月20日-22日在深圳會展中心举办的“2019深圳国际抛光研磨材料及设备展览会”有20家国内外知名抛光材料企业已经确定展览会参展商,含LINGDUN凌顿、日本磨料株式会社、香港基富等(微信告知的此信息)我司决定参加,提交27,520.00元费用
8月28日张*松通知由于深圳会展中心2号馆线路老化,临时改为9号馆开展当时说过两天会提供正式变更展馆通知书,但至今未提供
9月16日提供的展位图中只有一家日本三理化工,且标注同期召开2019深圳国际应急博览会我司立即联系李*,李*告知其他企业都是国内代理商在现场摆展都是写的代理商的公司名称,要求其提供国外企业相对应的代理商是哪家展览会参展商的抛光企业有哪家,李*以开展忙为理由一直未答复我司
9月17日我司电话联系张*松,同意退回20%展位费给我司但以公司老板在深圳,无法签字给财务付款为理由拒绝17-22日把赔偿金打入我司账号,告知9月23日上午9点会把费用退至我司银行账户
9月19日下午我司去布展,来到现场展览会参展商商证标示是2019 SIT-EXPO深圳科技创新博览会;展览会参展商企业只有日本三理化工一家国外抛光企业,国内关于拋光材料的企业只有3家左右当时电话联系张*松,要求立即退回20%展位费但还是以公司老板在深圳,无法签字给财务付款为理由拒绝汇款。
9月20日正式开展我司当场与展位负责人张*松协商,其告知公司同意赔偿我司30%展位费并提供赔偿协议。
4、9月23日上午我司未收到赔偿金,致电张*松其回复老板还未上班,等老板上班签字财务就付款;9月23日下午再次致电张*松,其以“公帐没钱私帐也没钱”为理由要峩们等,至现在张*松一直以没钱为理由拖欠赔偿款。

内蒙古笔刻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文明路方兴园

    复式二栋三单元3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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