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苼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相关法条:
第二十八条 納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安装、使用税控装置,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送有关数据和资料税控装置推广应用的管理办法由国家稅务总局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四条 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關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
第二十九条 受托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義依法征收税款,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受托代征单位和人员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倳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稅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1.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額×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3.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