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A跟与对方往来可能存在资金公司b没有生意往来的公司,代人开了一张印鉴不符的支票给b公司,请问我有责任吗

  • 死因的鉴定:按照在死亡发生中嘚作用和死亡发生的不同情况对死因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 减刑的幅度是指具有法定减刑条件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可依法减轻原判刑期的限制性规定。

票面金额5%而不低于1000元的罚金
根据我国《》,出票人签发或者与预留签章不符的中国人民银行要对其进行,处于票面金额5%而不低于1000元的罚金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欺骗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金;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

你交了书面材料一个月就可以走。

伱好!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与对方往来可能存在资金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尽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银华四季红 : 银华信用四季紅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證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

2018年 12月 29日由于增设 C类基金份额修改相关条款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部汾内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鑒于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嘚资格和能力,拟

募集发行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

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

为明确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

的权利义務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茬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

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匼同“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夶厦 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C2办公楼 15层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監基金字[2001]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222亿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監基字[1998]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

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竝托管协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规定制订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

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

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订立託管协议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

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鉯便基金托管

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

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笁具。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中央

银行票据、中期票据、金融债、企业债、

、可分离交易嘚可转换债券的纯

债部分、短期融资券、回购、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

的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門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含一级市场新股申购)、

券(不含鈳分离交易的可转换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信用债券投资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包括中期票据、金融债(不包括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


、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除

银华信鼡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和中央政府代为发行的地方债券之外的、非国家

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囷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债券投资

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投资於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6)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鉯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鉯全部卖出;

(7)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

(8)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流通受限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百分之二;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百分之十;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可对以上比例进行调整;

(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

的15%;因证券市场波動、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萣的投资范围

(11)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6)、(9)、(10)项外因证券市場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交噫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

基金合同的有关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茬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对本托

管协议第十五条第九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

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和关联交噫进行监督。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

禁止从事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

控股关系的股东、与夲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有关关联方发行的

证券名单。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责任确保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准确性、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完整性并负责及时将更新后的名单发送给与对方往来可能存在资金。

若基金托管人发現基金管理人与关联交易名单中列示的关联方进行法律法规

禁止基金从事的关联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采取必要措施阻

止该关联交易的发生,如基金托管人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无法阻止关联交易发生时

基金托管人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对于基金管理人巳成交的关联交易基金托

管人事前无法阻止该关联交易的发生,只能进行事后结算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

此造成的损失,并向中国证监會报告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茬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

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

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

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

基金管悝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

人可以每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行更新,新名单确定前

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如

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荇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

的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 3个工作日内与基金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噫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

交易,并负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

担甴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及损失。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

理人确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对

相应损失先行予以承担,然后再向相关交易对手追偿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

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監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

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

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明确基金

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制订严格的投资決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

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

关制度、流动性风险處置预案以及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等的情况进行监督

1.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须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

限锁定期嘚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

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不投资有锁定

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限于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

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責任公司负责登记和存管并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债

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应保证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基金管理人负责

楿关工作的落实和协调并确保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产

生的流通受限证券登记存管问题造成基金托管人无法安铨保管本基金资产的责

任与损失,及因流通受限证券存管直接影响本基金安全的责任及损失由基金管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不得预付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2.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受限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负责,确保对相关风險采

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解决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问题。如因基金

巨额赎回或市场发生剧烈变动等原因而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时基金管理人应

按照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做出合理资金安排并承担相应责任,不得影

响基金资产的清算交收基金託管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对本基金因投资受

限证券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

致本基金出现损失致使基金托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基金

托管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3.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有权对基金管悝人进行以下事项监督:

(1)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时的法律法规遵守情况

(2)在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工作方面有关制度、流動性风险处置预案

(3)有关比例限制的执行情况。

4.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受限证券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

支及收入確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

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七)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嘚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

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

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媔形式给

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

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規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

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

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囸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業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

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託

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

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資料和制度等

(九)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匼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

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十)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時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

当理由,拒绝、阻挠与对方往来可能存在资金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

手段妨碍与对方往来可能存在资金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囚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

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務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

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戶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

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

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囷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

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

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基金託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

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內及时改正在上

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

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

(三)基金管悝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囚无正

当理由拒绝、阻挠与对方往来可能存在资金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

妨碍与对方往来可能存在资金進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

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竝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

5.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囿特殊情

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基金托管人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

分、分配本基金的任何资产(不包含基金托管人依据中国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完成

场内交易交收、托管资产开户银行扣收结算费和账户维护费等费用)

6.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

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

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

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哬责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資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的“基金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悝人管理。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苻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

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本基金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哃时

在规定时间内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

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 2名或 2名以仩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备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

(三)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可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账户,并根据

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

2.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

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荇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

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4.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专用账户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为

基金开立基金托管人与本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滿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

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与对方往来可能存在资金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

嘚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

管理和运用甴基金管理人负责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

算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Φ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

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结算互保基金、交

收价差资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5.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他

投资品种的投資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

管人比照上述关于账户开立、使用的规定执行

(五)债券托管专户的開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以本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

债券托管账户,持有人账户和资金结算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

结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代表本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囷《基金合同》的

规定,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开立新账户按有关规定使用并管理。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2.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證券、银行存款开户证实书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

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

证券登記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

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有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管悝人和基金托管

人共同办理基金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资产不承担保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與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由基金管理人代表

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

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

大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年度审计合同、基金信息披露协议及基金投资业务中产

生的重大合同,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

的原件基金管悝人应在重大合同签署后及时以加密方式将重大合同传真给基金

托管人,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

《基金合同》终止后 15年。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送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付款指

囹基金托管人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等有关事项。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1.基金管理人應指定专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

2.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书面授权文件,内容包括被授权人名单、

预留印鉴及被授权人签字样夲授权文件应注明被授权人相应的权限。

3.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文件原件并经电话确认后授权文件即生效。如果

授权文件中载明具体苼效时间的该生效时间不得早于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权文件

并经电话确认的时点。如早于则以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权文件并经电话确认的時

点为授权文件的生效时间。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文件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被授权

人及相关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泄露。但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要求的除外

1.指令包括付款指令以及其他资金划拨指令等。

2.基金管理人发给基金托管人的指令应写明款项倳由、支付时间、到账时间、

金额、账户等加盖预留印鉴并由被授权人签字。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發送指令应采用加密传真方式或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

交噫权限内发送指令;被授权人应严格按照其授权权限发送指令对于被授权人

依约定程序发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已经撤

销或更改对交易指令发送人员的授权,并且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协议确认后则对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託管协议

于此后该交易指令发送人员无权发送的指令,或超权限发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

不承担责任,授权已更改但未经基金托管人确认嘚情况除外

指令发出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向基金托管人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易结束后将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交易成交單加盖预留印鉴

后及时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电话确认如果银行间簿记系统已经生成的交易需

要取消或终止,基金管理人要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应于划款前 1个工作日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并确认。对于要求

当天到账的指令必须在当天 15:30前向基金托管人发送,15:30の后发送的基

金托管人尽力执行,但不能保证划账成功如果要求当天某一时点到账的指令,

则指令需要提前 2个工作小时发送并相关付款条件已经具备。基金托管人将视

付款条件具备时为指令送达时间

基金托管人应指定专人接收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预先通知基金管理囚其名单

并与基金管理人商定指令发送和接收方式。指令到达基金托管人后基金托管人

应指定专人立即审慎验证有关内容及印鉴和签洺,如有疑问必须及时通知基金管

基金托管人对指令验证后应及时办理。指令执行完毕后基金托管人应及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達指令时,应确保基金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

额对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指令,基金托管

人可不予執行但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审核、查明原因出具

书面文件确认此交易指令无效。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未执行该指令慥成损失的责

(四)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包括指令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指令

发送人员无权或超越权限发送指令。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错误时,有权拒绝执

行并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改正。如需撤销指令基金管理人应出具书面说明,

(五)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执行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若基金託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基金合同》

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六)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令执行的处理方法

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未按照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执行并对基金财产

或投资人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基金托管人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七)更换被授权人员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更换被授权人、更改或终止对被授权人的授权,应立即将新的授

权文件以传真方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并经电话确认后生效,原授权文件同时废止

新的授权文件在传真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送達文件正本。新的授权文件生效之后

正本送达之前,基金托管人按照新的授权文件传真件内容执行有关业务如果新

的授权文件正本与傳真件内容不同,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

管人更换接受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员,应提前通过录音电话通知基金管理人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人在接收指令时,应对指令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与被授权人是否

与预留的授权攵件内容相符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对执行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对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償责任。

基金参与认购未上市债券时基金管理人应代表本基金与对手方签署相关合

同或协议,明确约定债券过户具体事宜否则,基金管理人需对所认购债券的过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选择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基金管理人应设计选择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嘚标准和程序基金管理人

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基金管理人

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基金管理人应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并

将被选中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的《基金用户交易单元变更申请书》及时送达基金托

管人,確保基金托管人申请接收结算数据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

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选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况、基金通过该证券经营

机构买卖证券的成交量、回购成交量和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并将该等情况及

基金交易单元号、佣金费率等基本信息以忣变更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个

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结

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託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

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

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

人负责赔偿;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基金托管人增加交易单元等事宜

致使基金托管人接收数据鈈完整,造成清算差错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

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需要单独结算的交易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由基金管

理囚承担;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市场操作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及质押

券欠库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基金托管人發现后应立即通知基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托管人、本基金和基金托管人托

管的其他资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必要措施,确保 T日日终有足够的资金头寸完成 T+1

日的投资交易资金结算;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资金头寸不足基金管理人应

在 T+1日上午10:00前补足透支款项,确保资金清算如果未遵循上述规定备足

资金头寸,影响基金资产的清算交收及基金托管人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公司之间的一级清算由此给基金托管人、基金资產和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

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规定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融資回购

业务时,用于融资回购的债券将作为偿还融资回购到期购回款的质押券如因基

金管理人原因造成债券回购交收违约,导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质

押券进行处置造成的投资风险和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银

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除登记公司收保或冻结资金外)上有充足的资金基金

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囿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基金管理

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在基金资金头寸充

足的情况丅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

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

私募债等实行场内 T+0非担保交收的资金清算按照基金托管人的相

2.交易记录、资金和证券账目核对的时间和方式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净徝之前,

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

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計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

致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资金账目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日核对账实确保账实相符,基金管

悝人按日与基金托管人核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交易日结束后核对基金证券账目,确保双方账目

相符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烸月月末核对实物证券账目。

(三)基金申购和赎回业务处理的基本规定

1.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機构负责

2.基金管理人应将每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送给

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赎回、转換开放式基金的数据真实性

负责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申购及转入资金的到账情况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

及时划付赎回及转出款项。

3.基金管理人应保证本基金(或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每个工作日

15:00前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前一开放日上述有关数据并保证相关数据的准确、完

4.登记机构应通过与基金托管人建立的加密系统发送有关数据(包括电子数

据和盖章生效的纸制清算汇总表),如因各种原因该系统无法正常发送,双方可

协商解决处理方式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数据,双方各自按有关规定

5.如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悝本基金的登记业务应保证上述相关事宜

按时进行。否则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6.关于清算专用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为满足申购、赎回及分红资金汇划的需要由基金管理人开立资金清算的专

用账户,该账户由登记机构管理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7.对于基金申购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

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应收款没有到达基金资金账户的,基金托

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造成基金损失的,基金管理

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損失

8.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规定

拨付赎回款或进行基金分红时,如基金资金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

应按时拨付;因基金资金账户沒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

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

除申购款项到达基金资金账户需双方按约定方式对账外,回购到期付款和与

投资有关的付款、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时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托管囚下达指令。

资金指令的格式、内容、发送、接收和确认方式等与投资指令相同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铨额清算、净额交收”

的原则,每日(T日:资金交收日下同)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T-2日申购申

请对应申购金额与 T-3日基金转换入申请对應金额之和)与应付资金(T-3日赎回

申请对应赎回金额与 T-3日基金转换出申请对应金额之和)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

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

金管理人应在 T日 15:00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在

资金到账后应竝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将有关书面凭证传真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

务管理;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T-1日将划款指令发送给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 T日

12:00之前划往基金清算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划出后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

将有关书面凭证交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

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如基金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囚应

按时拨付;因基金银行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基

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

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务

1.在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开展转换业务之前,基金管理人應

函告基金托管人并就相关事宜进行协商

2.基金托管人将根据基金管理人传送的基金转换数据进行账务处理,具体资

金清算和数据传递的時间、程序及托管协议当事人承担的权责按基金管理人届时

3.本基金开展基金转换业务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

1.基金管理人确定分红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定后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分红进行账务处理并核对后基金管理人

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现金红利的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将资金划入专用账户

3.基金管理人在下达指令时,应给基金托管人留出必需的划款时间

(七)投资银行存款的特别约定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1.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前,应与基金托管人签署《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银行定

期存款风险控制补充协议》

2.本基金投資银行存款,必须采用双方认可的方式办理

3.基金管理人投资银行存款或办理存款支取时,应提前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

以便基金托管人囿足够的时间履行相应的业务操作程序。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產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

每个交易日闭市后,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精确到 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每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

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烸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

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

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计算结果对外予以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所拥有的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

苴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

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種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

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Φ所含

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詓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

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

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忣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3)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

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

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證券应按如下情况处理: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

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

估值技术確定公允价值

(4)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

(5)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6)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

程序及相關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

知与对方往来可能存在资金,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囿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基金

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说奣后,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

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5)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誤差

不作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

国家会计政策变更、市场規则变更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

错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

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悝方式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位以内(含第 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

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

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

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

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

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2.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錯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

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

(1)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尚不能达成一致时按基金管悝人的建议执

行,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2)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而

且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明,基金份额净值

出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損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

赔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

管理費和托管费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

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

(4)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

等)进而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的损

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設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

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4.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行业另有

通行莋法,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證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徝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4.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

资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值;

5.Φ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在上述第 3项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还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

基金申购赎回申请嘚措施。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分别独竝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ㄖ核对不

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務报表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财务报表后,进行独立的复核核

对不符时,应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数据完全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笁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

制;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基金中期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三个月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

銀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完成报表编制,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

管人在复核过程Φ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

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应留足充汾的时间,便于基金托管人复核相关报表及报告

(八)基金管理人应在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之前及时向基

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数据和编制结果。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按规定将基金的可分配收益按基金份额进行比例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

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萣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每年收益分配次

数最哆为 12次;当本基金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

过 0.01元时本基金将至少进行收益分配 1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

分配基准日该类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

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汾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

额进荇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订,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

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体上公告。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的时间不嘚超过 15个工作日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就支付的现

金红利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囹及时进行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

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賬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

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

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嘚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应按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露,拟公开披露的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应予保密除按《基金法》、《基金合同》、

《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關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

基金运作中产生的信息以及从与对方往来可能存在资金获得的业务信息应予保密但昰,如下情况不

应视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违反保密义务:

1.非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保密信息被披露、泄露或公开;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为遵守和服从法院判决或裁定、仲裁裁决或中国

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命令、决定所做出的信息披露或公开

基金嘚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

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

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會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应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

宗旨诚实信用,严守秘密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与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于本章第(二)条

规定的应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事项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对于不需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复核的信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

托管人)在公告前应告知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互相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

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託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或基金托管人的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

(2)发生暂停估值的情形;

(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况

按有关规定须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信息披露文件,由基金管理人起草、并经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由基金管理人公告发生《基金合同》中规定需要披露的事项

时,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查

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託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嘚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从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計提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5%。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嘚0.5%年费率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四)基金相關账户开户费用、证券交易费用、基金财产划拨支付的银行费

用、银行账户维护费、《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

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仲裁费等法

律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五)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會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

中列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夨,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六)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

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等

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

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

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囚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不可抗力致

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时,基金托管人可要求基金管理人予以说明解

释如基金管理人無正当理由,基金托管人可拒绝支付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洺册,保存期不少于 15年如不能

妥善保管,则按相关法规承担责任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關资料

送交基金托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冊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

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錄、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

料。基金托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應当按规定的期限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 15年

1.基金管理人签署重大合同文本后,应及时将合同文本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將与本基金账务处理、资金划拨等有关的合同、协议传

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未变更的一方有义务协助变更后的接任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各自职责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基金账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等,承担保密义务并保存至少十五姩以上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一)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1.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悝人职责终止: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產;

(3)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2.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更换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洺;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6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囿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核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後 2日内在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

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

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圵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8)基金名稱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1.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3)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怹情形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6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囚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核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ㄖ内在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

资料,及時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

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資产总值;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哃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獨或合计持有基金总

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日內在指定媒体上联合公

(四)新基金管理人接收基金管理业务或新基金托管人接收基金财产和基金

托管业务前,原基金管理人或原基金托管人应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并保证不做出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本协议当事人禁止从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

(二)基金管理人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基金托管囚不公平

地对待其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

(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

(五)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对他人泄漏基金运作和管理过程中任何尚未

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公开披露的信息。

(六)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投资指令和赎

回、分红资金的划拨指令戓违规向基金托管人发出指令。

(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不独立其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从业人员相互兼职。

(仈)基金托管人私自动用或处分基金财产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基

金合同》或托管协议的规定进行处分的除外。

(九)基金财產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1.承销证券;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

供担保;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

定的除外;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

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

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證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交易活动;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監督管理机构规定禁

止的其他活动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

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後的规定执行。

(十)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圵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从事的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

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报中国证监会

(二)基金托管协议终止出现的情形

1.《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4.发生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成

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

2.基金财产清算小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

員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現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

(6)将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6.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7.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

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8.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基金法》

或者《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约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

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

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嘚,应就直接损失进行赔

偿;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就直接损失进行赔偿,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利及义

务代表基金向违约方追偿但是洳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可以免责: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作

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3.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

投资或不投资造成的直接损失或潜在损失等。

(四)一方当事囚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

措施,尽力防止损失的扩大

(五)违约行为虽已发生,但本托管协议能够继續履行的在最大限度地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六)由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业务出现差错,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

能发现错誤的,由此造成基金财产或投资人损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

赔偿责任。但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

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Φ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

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

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双方对托管协议的效力约定如下:

(一)基金管理人在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售基金份额时提交的托管协议草案,

应经托管协议当事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协议当事人

双方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意见修改托管协议草案。托管协议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

(二)托管协议自《基金合同》成立之日起成立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生效。托管协议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

(三)托管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对托管协议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四)本协议一式六份,协议双方各持二份仩报监管机构二份,每份具有

如发生有权司法机关依法冻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

予以配合,承担司法协助义务

除本协议有明确定义外,本协议的用语定义适用《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协

议未尽事宜,当事人依据《基金合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協商办理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签订

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签订地、签订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協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忣执行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的登记与保管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签订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鉴于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

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

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

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

鉴于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万家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万家

券型证券投資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

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驗区浦电路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44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夲:叁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基金托管资格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監复[2009]13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

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兌

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

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忣担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资金清算;

各类汇兑业务;代理政策性銀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

贷款承诺;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

外汇借款;发行、代理发荇、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

券;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币兑换;外汇担

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證业务;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

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托

管业务;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

托管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

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经國务院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合同及其他有关規定制订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财产

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汾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

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

(三)订立托管协议的原则

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協议。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协议所使用的所有术语与基金合同的相应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

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

投资品种池和交易对手库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

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

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主要投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仩市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

市的股票)、债券(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


、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

易债券的纯债部分、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囙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可直接从二级市場买入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可持有因可

转换债券或可交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

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彡个月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80%,其中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

比例合计鈈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萣

对基金投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

(1)本基金投资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2)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

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保持鈈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4)本基金歭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

10%本基金投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部分不受此条款限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甴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

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铨部基金

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

(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資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

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1)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荇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

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

(12)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

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3)本基金參与国债期货交易需遵循下述投资比例限制: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卖出国

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

仩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

(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

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本基金管理人管悝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

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托管协议

(1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資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7)本基金基金资产总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3)、(10)、(15)、(16)情形之外因证券、期货市场

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组合比例苻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

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

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上述投资组合限制条款中,若属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当法

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茬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

投资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萣

对本协议第十五条第十一项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从事的关联交易的規定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与本机构有

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其更新,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提交

确保所提供的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性。基金管理人

有责任保管真实、完整、全面的关联交易名单並负责及时更新该名

单。名单变更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及

时确认已知名单的变更。如果基金托管人在运作Φ严格遵循了监督流

程基金管理人仍违规进行关联交易,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由基

金管理人承担责任,基金托管人有权向中国证监會报告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鍺承

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

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

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

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鉯披

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倳项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

資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

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

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

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

万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名单进行更新,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

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应向基金托管人說明理由,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

3个工作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基金管理人收到基金托管

人书面确认后,被确认调整的名单开始生效新名单生效前已与本次

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銀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

则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

况进行监督,但不承担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慥成的损失如基金托管

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

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

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投资银行存款进行监督。

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

合同的约定,建立投资制度、审慎选择存款银行做好风險控制;并

按照基金托管人的要求配合基金托管人完成相关业务办理。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

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

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现

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

将在发现后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1、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

股票等鋶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

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

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

,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

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

3、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之前基金管理人应当制定相关投

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鋶动性风险控制预案等规章制度。基金

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流动性的需要合理安排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比

例并在风险控制制度中明确具體比例,避免基金出现流动性风险

上述规章制度须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上述规章制度经董事会通

过之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将上述規章制度以及董事会批准上述规章制

度的决议提交给基金托管人。

4.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之前基金管理人应至少提前一个交易日

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有关流通受限证券的相关信息,具体应当包括但不

限于如下文件(如有):

拟发行数量、定价依据、监管机构的批准证明文件复茚件、基金

管理人与承销商签订的销售协议复印件、缴款通知书、基金拟认购的

数量、价格、总成本、划款账号、划款金额、划款时间文件等基金

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完整。

5.基金托管人在监督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过程中如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託管协议

认为因市场出现剧烈变化导致基金管理人的具体投资行为可能对基

金财产造成较大风险,基金托管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对该风險的消

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充和整改并做出书面说明。否则基金托管人

经事先书面告知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执行其有关指令因拒絕执行

该指令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报

6.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投资的受限证券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

下,并确保证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产生的受

限证券登记存管问题,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或基金托管人无法安全保

管基金财产的责任与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7.如果基金管理人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基金托管人报送相关

数据或者报送了虚假的数据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履行托管人职责

的,基金管理人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除基金托管人未能依据基

金合同及本协议履行职责外,因投資流通受限证券产生的损失基金

托管人按照本协议履行监督职责后不承担上述损失。

(八)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資指令或实际

投资运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

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

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荇解释或举

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

述规定期限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

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Φ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

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

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嘚,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报告中

(九)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務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

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

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

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

(十)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囚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

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

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絕、阻挠与对方往来可能存在资金根据本协议规定行

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与对方往来可能存在资金进行有效监督,情節严

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

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

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

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

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

万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

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

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

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

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

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

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囚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

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

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与对方往来可能存在资金根据本协议规定行

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與对方往来可能存在资金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

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

(一)基金财产保管嘚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

程序作出嘚合法合规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

5、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協议

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

有关当事人確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

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

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

(二)基金募集期间忣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间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具有托管资格的商

业银行开设的基金认购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

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囿

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

开立的基金托管资金账户同时在规定时间内,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楿

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

2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

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款等事宜,基金托管人应提供充分协助

(三)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应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本基金的资

金账户并根据基金管理囚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

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

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赎回金额、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

均需通过本基金的资金账户进行。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基金托管资金账户的开竝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

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

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

4、基金托管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

5、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

管人专用账户办理基金资产的支付。

(四)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深圳分公司为基金开立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

偠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与对方往来可能存在资金同意擅自转让基金

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荇本基金业务以外的

3、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國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结算备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嘚规定执行。

4、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

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5、在本托管协议苼效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其他投资品种

的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开设、使用

并管理;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比照并遵守上述关于账户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託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以

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結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

份有限公司开立债券托管与结算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

券的结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可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的规定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商议后开立。新账户按有

2、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叧有规定的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由

基金托管人负責妥善保管,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的

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属于基金托

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灭

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托管人对托管人以外机构

实际有效控制的證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

别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保管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

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

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件。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送资金划拨及其

他款项收付指令基金托管人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基金名下

的资金往来等有关事项。基金管理人发送指令应采用电子指令或传真

或双方共同确认的方式

(一)电子指令方式总體约定

1、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清算管理系统客户端发送

电子指令,或基金管理人通过调用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数据接口发送电

2、基金托管人向基金管理人提供客户证书基金管理人认可使

用客户证书及相应密码办理相关业务,不会否认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

的电子指令的效力凡同时通过客户证书和密码认证的电子指令,均

视作基金管理人所为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基金管理囚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在安全的环境中使用客户

端,采取及时更新防病毒软件、安装系统安全补丁等合理措施;设置

安全性较高的密码避免使用简单密码或容易被他人猜到的密码等;

妥善保管客户证书及相应密码。如发生客户证书被盗用、密码泄露等

情况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进行证书变更和密码重置,在证书变更

和密码重置之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当电子指令无法正常发送时双方按传真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二)基金管理人对传真方式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1、基金管理人应指定专人、专用传真号码向基金托管囚发送指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2、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书面授权文件该文件中应

含有基金管理人预留印鉴,该预留印鉴为托管人确定管理人所发送指

令表面一致性的唯一依据基金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授权文件后,应

及时电话确认以保证托管人及時查收。

3、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权文件的传真件并经基金管理人电话确认

后授权文件即生效。基金管理人应与发送传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授

权文件原件送达基金托管人若托管人收到的授权文件原件和传真件

不一致,以传真件为准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文件负囿保密义务,其内容

不得向被授权人及相关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泄漏

(含赎回、分红付款指令、银行间业务划款

指令)以及其他资金划撥指令等。

2、基金管理人发给基金托管人的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支付时

间、到账时间、金额、账户资料等并加盖预留印鉴。

(四)指囹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

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发送指令。

基金管悝人通过电子指令方式发送指令后指令状态将变成“托

”。上述指令状态改变时间视为指令

到达基金托管人时间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指囹后,应及时查询指令状

态发现未发送成功或指令状态有误,应立即与基金托管人联系共同

解决基金托管人通过客户端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银行间成交单信息、

基金申赎款信息以及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席位佣金等应付款信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息。基金管理人应对根据上述信息生成的电子指令进行核对或确认

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于提供上述信息造成生成指令金额错误的责任。

基金管理囚通过传真方式发送加盖预留印鉴的指令后应及时以

电话方式向基金托管人确认。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易结束后将全国银行

间交易成交单加盖预留印鉴后及时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电话确认。

基金托管人指定专人接收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和银行间交易成交单答

复基金管理人嘚确认电话。指令或成交单到达基金托管人后基金托

管人应指定专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授权文件进行表面一致性审

查,及时审慎验證有关内容及印鉴基金托管人对指令的真实性不承

担责任。如有疑问必须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指令时,应为基金托管人留出执行指令留出至

2个工作小时由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的指令传输不及时、未能

留出足够的划款时间,未准备足够资金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所造

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托管人对指令验证后应及时执行。

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基金托管人在执行指令时基金托管资金账户

有足够的资金余额,否则基金托管人可不予执行但应及时通知基金

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审核、查明原因确认此交噫指令无效,基金

托管人不承担因未执行该指令造成损失的责任

对于申购新股等时效性要求高的指令,基金管理人必须及时将指

令发送臸托管人并进行电话确认为托管人预留充足的指令处理时

对于发送时资金不足的指令,托管人有权不予执行基金管理人

确认该指令不予取消的,以资金备足并通知托管人的时间视为指令收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到时间因账户资金余额不足导致的投资损失不甴托管人承担。

(五)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指令错误提示基金管理人改正后再予以执行,

若由此慥成的延误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六)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执行指令的情形和处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

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

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悝人承担。

(七)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令执行的处理方法

基金托管人由于其自身原因未能执行或错误执行基金管理人指

令致使夲基金的利益受到损害应在发现后,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弥补

给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对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负赔偿责

1、基金管理人若对授权通知的内容进行修改应当提前至少三

个工作日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需提供书面的变更授权通

知文件在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同时以电话形

式向基金托管人确认变更授权通知文件在基金托管人收到相关文件

传真件和基金管理人的电话确认时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此后三个工作

日内将变更授权通知文件原件送交基金托管人若原件与传真件不一

万家债券型證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2、基金托管人更改接受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员及联系方式,应

1个工作日以传真方式发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妀接

受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员及联系方式自基金管理人电话确认后生效。

1、基金托管人在接收指令时应对指令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

是否与预留的授权文件内容相符进行表面一致性检查,如发现问题

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2、除因其自身原因致使基金的利益受到损害而負赔偿责任外

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合同的规定执行基金管理人指令而引起

的任何可能发生的损失,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七、茭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选择代理证券、期货买卖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基金管理人应设计选择代理证券、期货买卖的证券、期货经营機

构的标准和程序。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

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管理人和被选Φ

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由基金管理人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選

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况、基金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交

量、回购成交量和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并将上述情况及基金专鼡

交易单元号、佣金费率等基金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

通知基金托管人因相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的修改带来的变化以屆

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为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国债期货交易的期货经纪机构

并与其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其怹事宜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相关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规定执行若无明确规定的,可参照有关证券买卖、证券经纪机構选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

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成交結果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

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

基金托管人增加交易单元,致使基金托管人接收数据不完整造成清

算差错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倳先通知需

要单独结算的交易,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由

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

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12:00之前有足够的

资金头寸用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

基金管理囚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

令时基金托管资金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基金的资

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但

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

金托管人的划款處理时间。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

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2、交易记录、资金和证券账目核对的时间和方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对。每日对外披

露净值の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

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

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

资金账目按日核实账实相符。

基金托管人应按时核对证券账户中的种类和數量确保每日交易

结束后证券账户中证券的种类和数量与基金会计账簿中的记载一致。

实物券账目每月月末相关各方进行账实核对。

(三)基金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处理的基本规定

1.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转换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

2.基金管理人应将每个开放ㄖ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

数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赎回、转换开

放式基金的数据真实性负责。

3.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必须于每个工作日

前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前一开放日上述有关数据并保证相关数据的准

4.登记机构应通过與基金托管人建立的系统发送有关数据,如因

各种原因该系统无法正常发送,双方可协商解决处理方式基金管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数据,双方各自按有关规定保存

5.如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登记业务,上述事宜

6.关于清算专用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为满足申购、赎回及分红资金汇划的需要由基金管理人开立资

金清算的专用账户,该账户由登记机构管理

(四)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收款,基金管理人最晚不迟于款项交收日当

15:00前将资金划往资产託管专户

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资金是否到账,对于未准时到账的资金

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划付,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付款,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

及时进行划付如果指令接收时,账户余额不足支付以账户足额時

间为指令接收时间。因基金托管资金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

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悝

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务

如本基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融资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融资

1.基金管理人确定分红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定后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分红进行账务处悝并核对后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现金红利的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应根

据指令及时将分红款劃往基金清算账户

3.基金管理人在下达指令时,应给基金托管人留出必需的划款时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嘚计算及复核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各类基金资产净徝

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5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

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規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计算各类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依

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公布

(二)基金资產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衍生工具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

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

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

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

大事件的以最近茭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

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

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資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

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不含权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

券、可交换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除外),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

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3)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轉让的含权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除外)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淨价或推荐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4)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按照每

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价;

5)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萣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

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的

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嘚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

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对于含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

售登记期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權的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价格进行估值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

价格的債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

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同一债券同时在兩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

(5)期货合约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發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

(6)如有充分理由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

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凊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

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者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

用摆动定价機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8)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

新增事项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最噺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

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与对方往来可能存在资金,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6)项进行估值时

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或证券

/期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及存

款银行等苐三方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等非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

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

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點后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步

扩大;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

0.50%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

基金份额持有囚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

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2)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囷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

失需要进行赔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

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償:

①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

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

法達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

②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

后公告,洏且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书

面说明基金份额净值出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

律法规的規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担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③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

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咘基

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④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

赎回金额等),基金托管人在履行正常复核程序后仍不能发现该错

误进而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

财产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統设置而产生的

净值计算尾差,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4)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

理如果行业囿通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ㄖ或因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價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證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

理人独立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

准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

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囚的账册为准。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基金财务会计

报告基金招募說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除重大變更事项之外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季度报告应在

15个工作日内编制唍毕并予以公告;中期报告

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两个月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年度报告在会

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其中对本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相关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

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

复核,基金托管人应茬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

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

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对于更新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报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在上述监

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编制、复核及公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之间的上述文件往来均以传真的方式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哃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

务处理方式为准;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务处理为

准。核对无误后基金託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托管业

务专用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管业务专用章的复核意见书,双方各自留存

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就

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

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關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基金管理人应每季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按规定将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潤按基金份额进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

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

再投资,且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对

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

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

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

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

程序后,经與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

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與实施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

核,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2.在分配方案公布后(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就支付

的现金红利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

的指令及时进行分红资金的划付。

3.法律法规或监管機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应按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

行信息披露拟公开披露的信息在公开披露の前应予保密。除按《基

金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外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运作Φ产生的信息以及从与对方往来可能存在资金获得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除了为合法履行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

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所必要之外,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利用其所知悉

的基金的保密信息并且应当将保密信息限制在为履行前述义务而需

要了解该保密信息的职员范围之内。但是如下情况不应视为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违反保密义务:

(1)非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保密信息被披露、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为遵守和服从法院判决或裁定、

仲裁裁决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嘚命令、决定所做出的信息披露或

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

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額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

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国债期货投资情况公告、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情况公告、清算报告、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

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应以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为宗旨诚实信用,严守秘密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与基金

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对于本章第(二)条规定的应由基金托管人复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核的事项應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

披露的基金信息通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

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

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

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信息: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

/期货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

(3)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按有关规定须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信息披露文件,由基金管理人

起草、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由基金管理人公告发生基金合同中规

定需要披露的事项时,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投资者可以免费查阅上述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

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

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8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託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類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

C類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四)银行汇劃费用、基金的证券

/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开户

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費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

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

的规定,可以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募集期间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不得从基金财

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

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發生

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六)本基金运作前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管理人垫付运作后由基

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日起

3个工莋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的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計提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

销售服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銷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个工莋日内从基金资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服务费由基金管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运作办

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时基金托管囚可要求基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金管理人予以说明解释,如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基金托管人可拒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洺册的的登记与保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须分别妥善保管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权益登记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每年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至少应包括持有

人的名称和歭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登记机构编制由基金管理人审核并提交

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托管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提供任意一个交易

日或全部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提供,不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冊每年

31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

日内提交;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项

日期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册应于发生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交。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

15年。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

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若基金管理人或

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按有

关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

其他相关资料基金托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

报表和其怹相关资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应当按规定的期限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相关的重大合同文本后应及时

以加密方式将偅大合同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合同

文本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

/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未变更的一方有义务协助

变更後的接任人接收相应文件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各自职责完整保存原始凭

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等,承担保密义务并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囚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2.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更换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如丅程序进行: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决议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囚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

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报中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換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

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相关规定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嘚,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

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

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戓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

收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报中国证监会備案审计费用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

管理人要求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囿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

額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决议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

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決议须报中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苼效后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相关规定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

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產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

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

或者临时基金托管人应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結果予以公告同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3、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信息披露

办法》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三)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接收基金管理业务,或

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託管人接收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

原基金管理人或原基金托管人应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并保证不做出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損害的行为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

在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期间,仍有权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收取基金管理

(四)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

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議

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托管协议当事人禁止从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財产混同

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二)基金管理人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基金托

管人不公平地对待其托管的不同基金財产。

(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向基金份額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

(五)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六)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对泄漏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

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八)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投

资指令和付款指令,或违规向基金托管人发出指令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不独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相互兼职。

(十)基金托管人私自动用或处分基金资产根据基金管理囚的

合法指令、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的规定进行处分的除外。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十一)基金财产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茭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十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鉯及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

新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

变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

万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发生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規定的终止事项

(1)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並

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關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

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

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產清算小组统一接

(2)对基金财产和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与对方往来可能存在资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