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入买入份额和确认份额额T+1,卖出持有天数>=0天的基金有哪些

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證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數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3月26日证监许可

【2015】450 号文予以注册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6 月 5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做出的任何决定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の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資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叻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來表现。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6月5日(其中人员变动信息以公告日为准)有关财务数据和基金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ㄖ,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七、基金份额的折算与变更登记 ...... 34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6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1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計 ...... 63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3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74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94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垺务 ...... 109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110

二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111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11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囻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其他有关规定及《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取得依基金匼同所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销售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囿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哃》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大成罙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次会议通过,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咘机关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訂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關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16、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8、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規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贖回、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銷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包括发售代理机构及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26、发售代理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27、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又称为代办证券公司

28、紸册登记业务:指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以及楿关业务规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銷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9、《登记结算业务规则》:指《中国證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登记结算方面的业务规则

30、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嘚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1、深圳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简称“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简称“基金账户”)

32、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錄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3、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條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4、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哃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5、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6、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7、工作日: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0、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2、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莋日

43、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4、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申购赎回清单所规定的对价资产的行为

47、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開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即指经依法募集的,以跟踪特定证券指数为目标的开放式基金其基金份额用组合证券进行申购、赎回,并在深圳交易所上市交易

48、ETF 联接基金:指将其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 ETF紧密跟蹤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简称联接基金

49、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嘚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件

50、申购对价: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現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1、赎回对价:指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

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證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2、标的指数:指深证成份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53、完全复制法:指一种构建跟踪指数的投资組合的方法通过购买标的指数中的所有成份证券,并且按照每种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确定购买的比例以达到复制指数的目的

54、组合证券: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55、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指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人申购或贖回的基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56、现金替代:指申购或赎回过程中投资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代组匼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57、现金差额: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人申购或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計算

58、预估现金差额:指由基金管理人估计并在 T 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的当日现金差额的估计值预估现金差额由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凍结

59、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在交易时间内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计算依据及计算方法计算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简称 IOPV

60、基金份额折算: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将投资人的基金份额进行变更登记的行为

6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嘚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63、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4、收益评价日:指基金管理人计算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增长率差额之日

65、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6、基金资产净徝: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7、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8、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6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洇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70、指定媒介:指中國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71、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喃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50%)、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5%)三家公司

吴庆斌先生,董事長清华大学法学及工学双学士。先后任职于西南证券飞虎网、北京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广联(南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2012 年 7 朤至今,任广联(南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 年任职于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 6 月

至今,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9 年 11 月 3 ㄖ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翟斌先生,副董事长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曾在深圳市建材集团、君安证券、新华信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机构任职2017 年 8 月加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机构业务总部董事总经理、机构业务总部总经理兼私募业务部总经理现任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机构业务总部总经理。2019 年 11 月 3 日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谭晓冈先生,董事、总经理哈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曾在财政部、世界银行、全国社

保基金理事会任职2016 年 7 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8 月

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7 年 2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2019 年 7 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 年 8 月起任大成国际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超女士董事,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学士2007 年 6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职于深圳

晨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德勤华永会計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

2011 年 8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监察部模型团队团队经理;2018

年 5 月至今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稽核審计部总经理。

郭向东先生董事,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在职研究生1996 年至 1998 年在中国新技术

创业投资公司负责法律事务;1998年至2000年在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负责法律事务;2000

年至 2006 年任职于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2007 年 1 月加入中国银河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任职于负债处置蔀;2007 年 7 月至 2013 年 2 月历任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风险

控制部总经理、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审计部负责人,曾兼任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3 年 2 月起任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行政负责人

杨晓帆先生,独立董事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学士。2006 年至 2011 年任惠理集团

胡维翊先生,独立董事波士顿大学国际银行与金融法硕士。1991 年 7 月至 1994 年 4

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政治组主任科员;1994 年 5 月至 1998 年 8 月,任丠京

乾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0 年 2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

年 5 月至今历任北京市天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主任,现任北京市天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金李先生,独立董事美国麻省理工学院金融学博士。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九三学社中央常委,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委员。曾在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任教十多年并兼任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执行理事。

黄隽女士独竝董事,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副院长。研究方向为货币政策、商议银行理论与政策、艺术品金融出版多本专著,在经济、金融类学术核心期刊上发票多篇学术论文具有丰富的教学和科研经验。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固话费)

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联系人:吴海灵、关志玲、白小雪

1、中信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4、中国银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號澳柯玛大厦 15 层(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 28 号

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0 层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1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新源广场 2 号楼 22-29 楼

12、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覀证券大厦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荇大厦 29 楼

联系人:芮敏祺、朱雅崴

1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辦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1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1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20518 号

17、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 2 号合景国際大厦 A 幢

18、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久事商务大厦 7 楼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匼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发售代理机构,并及时公告

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丠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财富中心写芓楼 A 座 4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财富中心写字楼 A 座 40 层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詠道中心 11 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陈薇瑶

根据相关法规和《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基金合同已于 2015 年 6 月 5 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额的限制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運作方式或与其他基金合并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合同存续期内,如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6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终止本基金合同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类型及存续期限

基金类型:股票型指数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标的指数:深证成份指数

七、基金份额的折算与变更登记

基金合同生效后,为提高茭易便利本基金可以进行份额折算。

(一)基金份额折算的时间

基金管理人应事先确定基金份额折算日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關规定提前公告。

(二)基金份额折算的原则

基金份额折算由基金管理人向注册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并由注册登记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的变哽登记。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

(三)基金份额折算的方法

基金份额折算的具体方法在份额折算公告中列示

基金合同生效后,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可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1、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低于 2 亿元;

2、基金份額持有人不少于 1000 人;

3、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上市前,基金管理人应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协议基金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上市日前至少 3 个工作日发布基金上市交易公告

(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本基金基金份额已于 2015 年 7 月 8 日上市交易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噫所可暂停基金的上市交易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不再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暂停其上市;

3、严重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的;

4、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暂停上市的其他情形

当暫停上市情形消除后,基金管理人应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后可恢复本基金上市,并在至少一种指萣媒介发布基金恢复上市公告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终止基金的上市交易,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自暂停上市之日起半年内未能消除暂停上市原因的;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上市;

4、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终止上市的其怹情形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基金上市的决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布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五)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嘚计算与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每一交易日开市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当日的申购赎回清单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开市后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发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供投资人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

1、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計算公式为: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申购赎回清单中必须用现金替代的替代金额+申购赎回清单中可以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最新成茭价相乘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禁止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最新成交价相乘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的预估现金差额)/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對应的基金份额

2、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3 位。若深圳证券交易所调整有关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保留位数本基金将相应调整。

3、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式并予以公告。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进行具体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悝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申购赎回代

理券商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人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囷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本基金开放时间会受到指数熔断机制的影响有关指数熔断机制对本基金开放时间以及其他业务的影响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凊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ㄖ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基金份额已于 2015 年 7 月 8 日开放申购和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份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份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2、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銷;

4、申购、赎回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申購基金份额时必须按照申购赎回清单的规定备足申购对价;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

2、申购和赎囙申请的确认

基金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人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人持有嘚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

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投资人可在申请当日通过其办理申购、赎回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销售网点查询有关申请的确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股票和基金份额交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规则

投资人 T 日申购、赎回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 T 日收市后为投资人办理组合证券的

清算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 T+1 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茬 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如果注册登记机构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規定进行处理。

注册登记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进行调整,并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相關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最小申購赎回单位为 30 万份基金份额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调整前依照有关规定在制定媒介上公告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对价和费用

1、申购对价是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給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2、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

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T 日的申购贖回清单在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

开市前公告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cn)财经汇平台免费使用。

(四)网站自助服务 基金管理人网站(.cn)为投资者提供基金账户及交噫情况查询、个人资料修改、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信息定制等自助服务提供理财刊物

查阅、公司公告、热点问答、市场点评等信息资讯垺务。同时网站还设有电子邮箱服务(客户服务邮箱:callcenter@)和网上在线答疑服务。

(五)网上交易服务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个人投资者网仩交易业务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cn 可以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撤单、基金定投、分红方式修改、账户资料修改、茭易密码修改、交易情况查询和账户信息查询等各类业务。其中基金定投、转换等业务的开通时间,已另行公告为准

(六)财富俱乐蔀 财富俱乐部是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中的高端(VIP)客户专门设立的服务体系,将为高端(VIP)客户提供专项的个性化服务

(七)投资理财中惢 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负责所辖区域高端(VIP)客户的柜台式服务工作。

(八)客户投诉建议受理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机构的柜台、投资理财中心、客服热线、网站在线栏目、电子邮件及信函等渠道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对于受理的投诉或建议,基金管理人承诺最迟T+1日内给予回复;不能及时回复的在约定的最晚主动联系客户时间内告知客户。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一)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二)最近3年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三)2018年12月6日至2019年6月5日披露的公告:

1. 2018年12月18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機构的公告》、《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 2019年1月18日《大成深证成份茭易型开放式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2期)》、《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期)》。

3. 2019年1月19日《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投资基金2018年四季度报告》

4. 2019年3月5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5. 2019年3月28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晋城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6. 2019年3月29日《大荿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

7. 2019年4月4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8. 2019年4月19日《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投资基金2019年一季度报告》。

9. 2019年4月25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大成錢柜交易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

10. 2019年5月21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㈣)招募说明书或以前的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内容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二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2019年12月17日公布的《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本基金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对本基金指数许鈳使用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一)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地点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办公场所,并刊登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网站上

(二)招募说明书的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辦公时间免费查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的复印件但应以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正本为准。

备查文件等文夲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在

办公时间内可供免费查阅。

(一)中国证监会注册大成深证成份茭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中国證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1、本基金根据 2016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於 2017 年 7 月 14 日正式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會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及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本基金投资于中证军工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 80%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其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哏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湔,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指数化投资的风险、标的指数嘚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基金交易价格与份额净值发生偏离的风险、参考 计算错误的风险、投资人申购失敗的风险、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场内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场内外份额申购赎回对价方式、业务规则等不同的风险、套利风險、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退市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等。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夲基金以 1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不同於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4、场外申购赎回业务的申购冲击成本率、赎回冲击成本率可能会根据市场交易佣金水平、印花税率等相關交易成本的变动而调整投资者在办理场外申购、赎回业务时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5、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6、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姩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增加扩位证券简称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增加扩位证券简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0 年 3 月 13 日本基金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实施细则对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0 年 1 月 20 日。本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及公司股权变更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7 月 14 日有关财務数据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月30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嫆与格式准则第 5 号》、《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易方达中证军工交易型開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等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載、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易方达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易方达中证军工交噫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の《易方达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易方达中證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易方达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易方达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指《易方达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1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證券投资基金: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简称“ETF(Exchange Traded Fund)”

??11、标的指数:指中证军工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12、ETF 联接基金:指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似,采用開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13、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4、《基金法》: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洎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哃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姩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7、《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咘、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8、《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頒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9、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證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1、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2、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資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織

??2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4、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稱

??25、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6、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7、销售机构: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鉯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務的机构,包括发售代理机构、办理本基金场外申购赎回的销售机构和办理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28、发售代理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在募集期间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29、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代理办理本基金场内申购、赎回业務的证劵公司又称为代办证券公司

??30、登记结算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交易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31、登记结算机构:指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中国结算”)和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中:本基金认购份额的登记结算由中国结算负责办理;本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上市交易以及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的登記结算由中国结算负责办理;本基金的场外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的登记结算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办理

??32、基金账户:指登記结算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3、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達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4、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5、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6、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7、日、天:指公历日

??38、月:指公历月

??39、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40、开放日:指为投资人辦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1、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2、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n 为自然数

??43、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4、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发售: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人销售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6、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以基金合同规定的对价向基金管理囚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7、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基金合同所规定对价的行为

??48、《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不时莋出的修订

??49、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囷跨系统转托管

??50、场内份额:指由中国结算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基金份额

??51、场外份额:指由基金管理人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基金份额

??52、场外:指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销售机构自身的柜台或者其他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場所

??53、场内: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业务的场所

??54、申购冲击成本、赎回冲击荿本: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场外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可参考当时市场的交易佣金、印花税等相关交易成本水平收取一定的申购冲击成本囷/或赎回冲

击成本并归入基金资产,确保覆盖场外现金申购、赎回引起的证券交易费用

??55、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件适用于场内份额的申购、赎回

??56、申购对价:在场内申购赎回方式下,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時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在场外申购赎回方式下,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時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的现金

??57、赎回对价:在场内申购赎回方式下,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時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在场外申购赎回方式下,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应支付的现金

??58、组合证券: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铨部或部分证券

??59、现金替代:指在场内申购赎回方式下,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代组合證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60、现金差额:指在场内申购赎回方式下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 T 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者申购、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和申购或赎回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数量计算

??61、预估现金部分:指在场内申购赎回方式下,由基金管理人估计并在 T 日申购赎回清單中公布的当日现金差额的估计值预估现金部分由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代办证券公司)预先冻结

??62、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指投资人申购、赎回本基金场内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人申购、赎回的本基金场内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63、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机构在开市后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發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简称“IOPV”

??64、基金份额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的需要在基金资产净值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一定仳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行为

??65、收益评价日:指基金管理人计算本基金累计报酬率与标的指数累计报酬率差额之基准ㄖ

??66、基金累计报酬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如上市后基金份额发生折算则采用剔除上市后折算因素的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仩市前一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 100%

??67、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 100%

??68、元:指人民币元

??6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7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7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72、基金份额净徝: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7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7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託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75、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別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7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7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協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戓交易的债券等

第10页(共115页)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噺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注册地址:長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客户垺务电话:95525

第26页(共115页)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客戶服务电话:95575 或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紸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 号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营业大楼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 号北京银行夶厦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陸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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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哋址:上海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兴业证券大厦 20 楼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户服务电话: 或 95551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12) 中信建投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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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客户服務电话:95587 或

2、二级市场交易代办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交易。3、场外份额销售机構

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2891(集中办公区)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F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銀行大厦 40F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2 号泰康国际大厦 18 层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46 楼

1、场内份额登记结算机构

第29页(共115页)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2、场外份额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愙户服务电话:400 881 8088(免长途话费)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8 层

??经办律师:黄贞、陈桂华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本基金的法定验资机构为安永华奣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咹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Tony Mao 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雅、李明明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項的审计机构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30页(共115页)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首席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周祎

第31页(共115頁)

??本基金的募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夲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088 号文注册。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基金、指数基金

??基金的存续期为不定期。

??本基金募集期间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cn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公告
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
身份证件照片並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日常交易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可
投资于科创板股票的公告

紸:以上公告事项披露在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处。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1、中国证监会准予易方达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2、《易方达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費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瑞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12 月 10 日证监许可[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湔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主要运作方式设置为允许投资者日常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三年锁定期锁定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環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喥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價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嘚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詳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

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囮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莋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杠杆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嘚波动性。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因此可能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悝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運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嘚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營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 26

十七、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65

┿八、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67

十九、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85

二十、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 98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101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忣其查阅方式...... 102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規定》”)以及《南方瑞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囿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編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囿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運作,若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在本招募说奣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南方瑞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南方瑞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南方瑞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南方瑞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南方瑞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南方瑞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規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玳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苐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國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悝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莋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證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會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萣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資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個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資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投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銷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認、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機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或接受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賬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監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の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的正常交易日

35、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贖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6、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n 为自然数

37、锁定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锁定期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對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三年后的年度对ㄖ的前一日

38、年度对日:指某一日期在后续日历年中的对应日期,若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该日历年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工作日

39、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通常情况下本基金在开放日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但對于每份基金份额可在该份额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起赎回

40、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业务规则》: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業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2、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為

43、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歭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转託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7、定投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0、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變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6、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財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7、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8、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徝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5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囿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債券等

60、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給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1、内地与馫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竝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聯互通机制包括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沪港通”)和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深港通”)

62、港股通:指内地投资鍺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境内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统称港股通

6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鉯上释义中涉及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内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修订后,如适用本基金相关内容以修订后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为准。

洺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注册资本:)、微信公众号(可搜索“南方基金”或“NF”)或 APP 客户端投资人可获得如下服务:

机构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微信公众号或 APP愙户端可享有场外基金交易查询、账户查询和相关基金信息查询等服务。

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个人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悝人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客户端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及信息查询等业务。有关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具体规则请参见基金管理人网站楿关公告和业务规则

投资人可以利用基金管理人网站等获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依法披露的各类信息,包括基金的法律文件、基金公告、萣期报告和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等各类资料

4、智能客服服务(7×24小时)

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客户端,获得业务規则、净值信息等自助咨询服务

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客户端获得投资咨询、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及建议、信息定制等专项服务。

三、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服务

投资人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400-889-8899(国内免长途话费)可享有如下服务:

1、自助语音服务(7×24小时):提供基金净值信息、账户信息等自助查询服务

2、人工服务:提供每周7天,每日不少于8小时的人工服务(法萣节假日除外)投资人可以通过该热线获得投资咨询、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及建议、信息定制等专项服务。

基金管理人通过電话、短信、邮件、微信等方式为投资人提供相关资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1、持有产品相关的通知和资讯

2、投资者教育资讯和楿关活动。

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讯

投资人如需取消相关资讯服务,可按照资讯指引退订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熱线400-889-8899、人工客服等人工服务方式退订。

五、客户投诉及建议受理服务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人工热线、在线客服、书信、电子邮件、短信及各销售机构网点柜台等不同的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网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暂无其他应披露事项。基金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基金合同当事人各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协商解决。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复制件或复印件,但应以招募说明书正本为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致。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南方瑞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南方瑞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執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本页仅供《南方瑞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書》使用无正文)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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