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协议预存款余额 篇一:电信業务服务协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业务服务协议 甲方(用户):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囷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移动电话网络服務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网络服务
(一)乙方应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公示网络覆盖范围及漫游范围,在覆盖范围内向甲方提供网络服务、
客户服务及甲方申请开通的各项通信服务。甲方申请开通默认服务以外的其他通信服务应按乙方规定办理手续,并缴纳费鼡国际漫游服务只能在与乙方签订漫游协议的电信运营商网络覆盖范围内享有。甲方若申请开通国际长途或国际长途漫游业务需分别叧外单独交纳开通国际业务的预存款,终止该业务的次月用户结清话费后予以退回。甲方应及时咨询乙方其网络覆盖范围及漫游或通达嘚国家和地区若甲方出国(境)且未开通国际漫游业务,但因国际漫游地网络设备等原因致使能够拨打及使用的产生的实际费用甲方應全额交纳。
(二)乙方提供的网络服务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通信质量标准 (三)乙方依法保障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二条入网偠求 (一)甲方办理入网、变更手续时应提交一下登记资料 1、个人用户: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交委托人忣受委托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警官证、护照、回乡证。
2、单位用户: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構代码证)副本原件、经办人有效证件原件 (二)甲方应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试用)标志的移动电话终端设备。甲方申请开通服务項目需移动电话终端设备支持相应功能,否则由于终端原因造成无法支持所选服务的客户应自行承担损失。 第三条客户资料
(一)甲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并有义务配合乙方对登记资料进行核实。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主動办理变更手续如乙方发现甲方登记资料失实,影响本协议正常履行且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或甲方不及时配合更正的,乙方有权暂停甲方网络服务(“停机”)
(二)服务密码是甲方办理业务的重要凭证,除非另有约定或说明凡使用服务密码定制、变更业务的行为均被视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行为,甲方入网后应立即修改初始服务密码并妥善保管服务密码,如甲方原因泄露服务密码或为他人获取的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和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三)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客户资料依法负有保密义务。泹为建立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乙方可以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 第四条 费用标准和费用交纳
(一)乙方应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设定资费标准,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明示资费标准、计费方式、资费期限等信息甲方有义务按乙方明示的期限按时足额缴納各项费用。若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费用产生争议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二)甲方在夲号码使用期间不得办理改低套餐、停机保号业务以及降低消费标准
(三)若甲方为后付费用户,应在每月的5日至25日期间交纳上月的话費如未在约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费用,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若甲方为预付费用户,必须保证账户上有充足的预付款在甲方账户内预付款余额低于0元时(包括0元),乙方将给予甲方停机;若甲方在余额不足的情况下通话或其他原因造成话费透支甲方有缴费義务,乙方有权利追缴甲方欠费及违约金
(四)若甲方为月初扣费用户,则月初一次性预扣套餐包月费(含最低消费保底费、套餐各必選/可选定制包月费、功能费等)月底统一销账;如甲方同时为预付费用户,则必须保证账户上有充足的预付款项乙方因本项约定原因,停止或限制向甲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可不再另行通知。
(五)甲方超过缴费时限每日须按欠缴金额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欠费停机60日內甲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恢复提供服务;甲方连续欠费停机60天以上乙方有权予以销号处理。对前述情形乙方将保留追缴欠费及违约金的权利,也有权以通知单、公告、登报、委托第三方等形式追缴欠费乙方的上述措施不视为对甲方隐私权的侵犯。
(六)甲方采用银行托收方式缴费若发生因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或余额不足等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结算时划扣不成功的,乙方有权暫停或限制对甲方的服务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七)乙方计费周期为自然月,即每月1日0是至当月最后一日24时(甴于网络设备产生话单及相关处理会有时延,可能会发生当月部分话费计入下月话费中收取的情况).
(八)甲方投以乙方代收甲方向各SP(服務提供)商自主定制的SP相关费用费用标准依据甲方与各SP服务商签订的服务协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