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使用病历为湖北省门(急)診通用病历可以在全省各级类医疗机构中使用。
2.凡来医疗机构就诊人员必须以实名(身份证姓名)就诊病历不得互相借用、串用或者冒名顶替使用,若由此导致不良后果由患者自行承担责任。
3.务必妥善保管本病历切勿涂改、刮擦、撕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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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一医院 皮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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