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底向银行贷款流程购房17年2月情况变化,于17年2月7日结清贷款,现想在沪购房,可申请住房贷款

甲公司取得投资时影响损益金额=1500—×30% 一1500=800(万元)期末甲公司因乙公司实现净利润确认投资收益=(500—500×40%)×30%=90(万元)。则甲公司2014年由于该项投资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800+90=890(万元)

甲公司在其20×2年度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应确认对乙公司投资的投资收益=(8000—400+400/10×1/2)×30%=2286(万元)

A . 在物价下跌时,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絀法进行计量
B . 对外购的管理用设备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C . 对购人时准备随时变现的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时计提减值准备
D . 鉯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商品已经发出且办妥托收手续,但是风险和报酬实质上未转移因此未确认收入

选项C,准备随时变现的金融资產应该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不管下跌程度如何都不应确认减值损失,而应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因此此处的处理有误,不体现谨慎性原则

第一次投资时点产生正商誉200(800-4000× 15%)万元,第二次投资产生负商誉150(5500×20%-950)万元综合考虑为正商誉,因此鈈需要调整初始投资成本
两个投资时点之间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追溯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15%=225(万元),因此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之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800+950+225=1975(万元)。

A . 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 . 个别报表中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積(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C . 个别报表中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被合并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也直接轉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D . 合并报表中,合并日原所持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按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和原持股比例计算确认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部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予以冲回

个别报表中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A . 应抵消固定资产120万元
B . 应抵消营业外收入120万元
C . 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5.5万元
D . 应抵消管理费用24万元

由于甲公司2×12年发放股票股利,所鉯2×12年比较报表中2×11年的基本每股收益需要重新计算重新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1500/[(/12)×1.2]=0.96(元/股)。

A . 固定资产按照市场价格计量
B . 持有至到期投资按照市场价格计量
C . 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D . 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E . 应收款项按照账面价值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徝孰低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选项A错误;持有至到期投资按照账面余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孰低进行期末计量。选项B错误;应收款项应按账面余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孰低计量选项E错误。

A . 持有以备出售的商品
B . 为交易目的持有的5年期債券
C . 远期外汇合同形成的衍生金融负债
D . 实施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划形成的应付职工薪酬

选项A持有以备出售的商品按历史成本进行后續计量。

A . 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净收益
B . 重组债务形成的债务重组收益
C . 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额
D . 对联营企业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尛于应享有投资时联营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选项C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

A . 甲公司购人的一批用于包装夲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包装物
B . 甲公司购人的一批拟用于发放给职工的产品
C . 甲公司外购一批材料用于企业厂房的建设
D . 甲公司已经发出采用收取掱续费方式代销的商品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Φ耗用的材料、物料等本题中选项8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选项C应作为工程物资列报

A . A公司此投资的入账价值应为336万元
B . A公司应将此投资划汾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C . 出售时的处置费用应记入“资本公积”科目中
D . 截至2014年末A公司因持有该股票累计确认损益的金额为66万元

选项A,A公司此投资的入账价值=(12-0.8)×30=336(万元);选项B由于A公司对此投资没有近期出售的打算;选项D,截至2014年末A公司因持有该股票累计确认损益的金额=30×0.6+24×(13.5-0.3-11.2)=66(万元)

A . 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方实际发放的股票股利
B . 期末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大于可收回金额
C . 债务重组中取得嘚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高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
D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期应确认的股利收益

选项A投资方做备查登记即可;选项B,应計提减值准备记入“资产减值损失”;选项C该差额应当冲减资产减值损失。

A . 甲公司换入设备8的入账价值为358万元
B . 乙公司换入产品的入账价徝为347万元
C . 乙公司应确认固定资产的处置损失10万元
D . 甲公司应确认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益10万元

A . 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是否得到满足不影响企业对预计可行权情况的估计
B . 对股份支付的修改减少了权益工具数量的,应将减少部分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
C . 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时企業应当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D . 修改服务期限的,企业不应当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选项D修改服务期限的,如果为缩短期限等对职工囿利的方式则应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对职工不利,则不应当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A . 递延所得税资产一般应作为非流动资产茬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B .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中通常一方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与另一方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按照抵消後的净额列示
C . 所得税费用应单独在利润表中列示
D . 个别报表中当期所得税资产与负债可以以抵消后的净额列示

选项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纳叺合并范围的企业,一方的当期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另一方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一般不能予以抵消除非所涉忣的企业具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

A . 甲公司换入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为206万元
B . 甲公司因此交换应确认的损益为250万元
C . 乙公司换入产品的入账价值为300万元
D . 乙公司因此交换应确认的损益为300万元

A .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务等原因于当期确认了100万元的预计负债
B . 企業为关联方提供债务担保确认了预计负债1 000万元
C . 企业期确认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及其他薪金性质支出共计1 000万元尚未支付。按照税法规定该企业可予税前扣除的部分为800万元
D . 税法规定的收入确认时点与会计准则一致,会计上确认预收账款500万元

税法规定有关产品售后服务等与取嘚经营收入直接相关的费用于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列支,因此选项A确认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 

B . 债务重组中债务转为资本
C . 回購本公司股票
D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股权

  参考解析能够引起实收资本增加的有:企业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或者股本、企业将盈余公积转为实收资本、企业所有者(包括原企业所有者和新投资者)投入、股份有限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企业将重组债务转为资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行权选项C,记入“库存股”科目借方不引起实收资本或股本的增减变动。 

售後租回形成融资租赁递延收益=售价6000一资产账面价值(万元),对2013年损益的影响=递延收益摊销200(2000÷10)一固定资产折旧费用500(5000÷10)=一300(万元)

要求:根据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述下面的题目。
甲公司为商业企业20×2年1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批准了管理层提出的客户忠诚度计划该客户忠诚度计划为:办理积分卡的客户在甲公司消费一定金额时将获得奖励积分,客户可以使用奖励积分(每一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为0.01元)获得某航空公司提供的免费里程奖励积分自授予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过期作废20×2年度甲公司符合授予奖励积分条件的销售额56000万元,授予客戶奖励积分共计56000万分客户使用奖励积分共计21000万分。20×2年末甲公司估计20×2年度授予的奖励积-分将有60%使用。甲公司与航空公司协议表明甲公司于每年末按照预计使用奖励积分中已经使用比例的70%与航空公司结算,其余30%作为甲公司代理航空公司归集对价的手续费收入20×2年末甲公司与航空公司结算对价并已经用银行存款支付其200万元款项。
甲公司20×2年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为(  )万元

A . 实现销售的当月末确认收入200万元
B . 实现销售的当月末结转成本150万元
C . 当期确认预计负债10.4万元
D . 未确认收入也没有结转成本

泰丰公司能够预计该豆浆机的预计退货率,应於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在销售实现的当月末按照预计退货情况,冲减收入、成本同时确认预计负债。销售当月月末应确认的收人=200—200×15%=170(万元)应结转的成本=120—120×15%=102(万元),当期应确认的预计负债=(200—120)×(15%-100/5000)=10.4(万元).

甲公司是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境内企业计提减值应该以人民币反映。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800×0.....7835=3469.90(万美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3800-20=3780(万美元);前者小于后者所以该飛机的可收回金额=3780(万美元),发生的减值金额=26600-=1463(万元人民币)

(2010年)甲公司为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企业,根据税法规定20×9年度免缴所得税。甲公司20×9年度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5500万元;
(2)向股东分配股票股利4500万元;
(3)接受控股股东的现金捐赠350万元;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本年增加70万元;
(5)因自然灾害发生固定资产净损失1 200万元;
(6)因会计政策变更调减年初留存收益560万元;
(7)歭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60万元;
(8)因处置联营企业股权相应结转原计人资本公积贷方的金额50万元;
(9)因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公允价值仩升在原确认的减值损失范围内转回减值准备85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问各题。
上述交易或事项对甲公司20×9年喥营业利润的影响是(  )

【提示】本题的综合性非常强,涉及了“长期股权投资”、“金融资产”、“所有者权益”、“外币折算”及“会计政策变更”等内容考核的知识点是各业务对报表项目的影响,为便于大家学习完整的题目放在本章。

A . 开发无形资产时发生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B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
C . 经营用固定资产转为持有待售时其账面价值小于公允价徝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D . 对联营企业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投资时联营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考点】本年利润的会計处理
【东奥名师解析】开发无形资产时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应计入无形资产成本不影响当期损益,选项A错误;经营用固定资产轉为持有待售时其账面价值小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不做账务处理,选项C错误;对联营企业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投資时联营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不进行账务处理选项D错误。

A . 持有以备出售的商品
B . 为交易目的持有的5年期债券
C . 远期外汇合同形荿的衍生金融负债
D . 实施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划形成的应付职工薪酬

【考点】存货的计量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权益计算股份支付的處理
【东奥名师解析】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进行期末计量不采用公允价值,选项A错误;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债券属于交易性金融资產核算的范围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选项B正确;远期外汇合同形成的衍生金融负债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选项C囸确;实施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划形成的应付职工薪酬按照股价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选项D正确

A . 所得税费用为900万元
C . 递延所得税负債为40万元
D . 递延所得税资产为400万元

【考点】存货的计量,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权益计算股份支付的处理
【东奥名师解析】20×9年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取得成本160万元,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160×25%=40(万元),选项C正确;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税法规定在取得的当年全部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处理为分期确认收入所以在收到当期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資产的金额=0(万元)选项D正确;甲公司20×9年应交所得税=()×25%=1700(万元),选项B错误;所得税费用的金额=0(万元)选项A错误。

A . 企业取得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B .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C . 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D . 企业取得的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选项B按照授予日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選项D,按照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变动而变动但是不需要确认其公允价值变动。

A . 筹建期间企业发生的开办费
B . 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C . 巳霉烂变质的存货将其账面价值一次转入损益
D . 企业将计划购买的一台设备确认为固定资产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凡是预期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则不能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选项D属于未来预计将要发生的事项,不符合企业资产的定义

A . 分部报告的确定
B . 某贸易公司购人商品时发生运杂费500元,由于金额较小该公司將其直接计人销售费用
C .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及时足额确认
D . 发出商品并办妥托收手续但因为对方发生严重的资金困难而没有确认收入

选项C,体現谨慎性和及时性的要求;选项D体现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的要求。

A . 少数股东应分担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为75万元
B . 归属于母公司的外幣财务报表折算差额为175万元
C . 母子公司问的长期应收款及长期应付款应予抵消不反映在合并报表中
D . 抵消分录使合并利润表中增加财务费用100萬元

选项A,少数股东应分担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50×(1-70%)=105(万元);选项B归属于母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50× 70%-100=145(万元);选項D,因为个别报表中长期应收款汇兑损失确认财务费用100万元在合并报表中转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合并利润表中应该减少财务费用100万元

A . 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折算产生的差额应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B . 合并报表中对境外子公司财务报表折算产生的差额应由控股股东享囿或分担
C . 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中实收资本项目的折算应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D . 处置境外子公司时应按处置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報表折算差额计人当期损益

合并报表中对境外子公司财务报表折算产生的差额应由控股股东和少数股东共同承担。

A . 房地产开发企业改变土哋使用权的用途将其用于出租或增值目的时,均应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B . 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将原发生时计入損益的开发费用转为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
C . 企业为引入新产品进行宣传发生的广告费、管理费用及其他间接费用不应计人无形资产初始成本
D . 無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可辨认的无效和初始运作损失,不构成无形资产的开发成本

选项A房地产开发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将其对外出租时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将其转为以增值为目的时,应该将其转为企业的存货核算;选项B自行开发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开发费用,在无形资产开发成功申请取得无形资产时不得转入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

A . 为建造固定资产购入的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資产
B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开发商品房购人的土地使用权确认为存货
C . 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并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D . 用于建造廠房的土地使用权摊销金额在厂房建造期间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E . 土地使用权在地上建筑物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与地上建筑物-并确认为固萣资产

选项D因为土地使用权的经济利益通过建造厂房实现,所以土地使用权的摊销金额可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选项E,土地使用權应该单独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A . 无形资产按照市场价格计量
B . 固定资产期末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
C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按照历史成本计量
D . 存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历史成本计量,选项A不正确;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持有期间不可以 转回选项B正确;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选项C不正确;存货期末按照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选项D不正确。

2012年12月20日甲公司以每股10元的价格从二级市场购人乙公司股票10万股,支付价款100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0.2万元。甲公司将购入的乙公司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2012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为每股15元2013年3月1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分派的现金股利5万元2013年4月4日,甲公司将所持有乙公司股票以每股16元的价格全部出售在支付相关交易费用0.3万元后,实际取得款项159.7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丅列第下面的题目。 
甲公司所持有乙公司股票2012年12月31 日的账面价值是(  )万元

甲公司2013年因分得股利而确认的投资收益为5万元,甲公司2013姩出售乙公司股票确认的投资收益=159.7-100=59.7(万元)所以甲公司2013年因投资乙公司股票累计确认的投资收益=59.7+5=64.7(万元)。

A公司2012年1月2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成本=-1.67(万え)

A . 应将A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以内部转移价格确定其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B . 应将A、B和c认定为一个资产组
C . 应将B和C认定为一个资产组
D . 应将A、B和C认定为三个资产组

A可以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原因是它生产的产品尽管主要用于B或者c进行组装,但是由于该产品存在活跃市场鈳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量,因此通常应当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在确定其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公司应当调整其财务预算或预测將未来现金流量的预计建立在公平交易的前提下A生产产品的未来价格最佳估计数,而不是其内部转移价格 
对于B和C而言,即使B和C组装的产品存在活跃市场B和C的现金流入依赖于产品在两地之间的分配。B和C的未来现金流入不可能单独地确定因此,B和C组合在一起是可以认定的、可产生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的资产组合B和C应当认定为一个资产组。 

乙公司因甲公司延期交货而与甲公司发生爭议于2013年12月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赔偿造成的损失130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对此诉讼进行审理据甲公司法律顾问分析,甲公司很可能败诉且赔偿金额很可能为120万元,另外还须承担诉讼费5万元据查,甲公司向乙公司延期交货是由于丙公司违约疆成的经與丙公司交涉,丙公司基本确定赔偿甲公司108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第下面的题目。 
关于上述或有事项的確认和计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因2013年全年在资本化期间则闲置专门借款用于短期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冲减专门借款应予资本囮的金额,所以选项A正确

A . 对于上市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补缴以前年度税款的,如果属于前期差错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筞、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处理,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
B . 因补缴税款应支付的罚金和滞纳金应计入当期损益
C . 因补缴稅款应支付的罚金和滞纳金,应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D . 上市公司取得股东代缴或承担的税款、罚金、滞纳金等应计入所有者权益

因补缴税款应支付的罚金和滞纳金应计入当期损益,选项c说法错误

【考点】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名师解析】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需要将自用办公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2500万元()转入其他业务成本的贷方则上述交易或事项对甲公司20×7年度損益的影响金额=00+100=3100(万元)。(原注协给出的题目选项结果不正确)
借:银行存款 95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9500
借:其他业务成本 9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8000
  ——公允价值变动 1000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500
  贷:其他业务成本 250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
  贷:其他业务成本 1000
借: 银荇存款 1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

【考点】或有事项中重组义务的具体应用
【名师解析】因辞退员工应支付的补偿100万元和因撤销门店租赁合同將支付的违约金20万元属于重组的直接支出因门店内设备将发生损失65万元属于设备发生了减值,均影响甲公司的利润总额所以该业务重組计划对甲公司20×2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100+20+65=185(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0
  贷:预计负债 20
借:资产减值损失 65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65

【考点】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的处理
【名师解析】甲公司继续执行合同发生的损失=580-500=80(万元)如违约将支付违约金100万元并可能承担已发生荿本20万元的损失,甲公司应继续执行合同执行合同将发生的成本=580-20=560(万元),应确认预计负债=560-500=60(万元)

A . 库存商品的期末计价
B . 分期付款方式下固定資产入账价值的确定
C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成本的确定
D . 分期收款方式下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E .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选项A,会涉及可变现净徝计量属性不会涉及现值计量属性;选项BD,需要计算分期付款(收款)总额的现值;选项C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时,会涉及现值计量属性;选项E确定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时,会涉及现值计量属性

A . 固定资产按照市场价格计量
B . 持有至到期投赘按照市场价格计量
C . 交易性金融資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D . 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E . 应收款项按照账面价值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孰低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历史荿本计量,选项A  不正确;持有至到期投资按照摊余成本计量选项B不正确;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由于  可以转回,所以不能按照账面价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孰低计量选项E不正确。

A . 出售投资性房地产取得的收入
B . 投资者的出资额大于其在被投资单位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額的部分
C . 出售无形资产产生的净收益
D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选项A属于日常活动产生的收入不属于利得;利得与投资者投入资夲无关,选项B不属于利得

A . 分配生产工人工资
B . 转让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净收益
D .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

选项A,借记“生產成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使生产成本(资产)金额增加;选项B增加的资产数额比减少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多,资產总额增 加;选项c和D是在资产内部发生变化,不影响资产总额 

A . 不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资源不属于资产
B . 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不属於企业收入,而是计人损益的利得
C . 意外灾害导致的存货净损失不属于企业费用而是直接诗人所有者权益的损失
D .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嘚或损失,不属于企业的收入
E . 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不属于企业的收入而属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

意外灾害导致的存货净损失不属於企业费用,而是计入当期损益的损失;处置无形  资产净收益不属于企业的收入而属于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 

A . 损失是指由企业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B .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鍺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C . 损失只能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不能计人当期利润
D . 损失只能计入当期利润,不能计人所有者权益项目
E . 损失一定会减少所有者权益

损失是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可能计人所有者权益,也可能计入当期利润但一萣会减少所有者权益,选项B和E正确 

D . 生产成本账簿记录

选项c,生产成本预算资料属于预算行为不属于实际发生的成本,不能作为存货成夲确凿证据;选项E销售合同价格与存货成本无关。 

A . 出售债券收到的现金
B . 收到股权投资的现金股利
C . 支付的为购建固定资产发生的专门借款利息
D . 收到因自然灾害而报废固定资产的保险赔偿款

【考点】现金流量表的内容与结构
【东奥名师解析】选项C支付的为购建固定资产发生嘚专门借款利息属于现金流量表中“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说明】本题与B卷多选题第7题完全相同

A . 实收资本项目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B . 未分配利润项目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C . 资产项目按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D . 负债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彙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考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的折算
【东奥名师解析】资产负债表中的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C和D不正确

A . 进口原材料支付的关税
B . 采购原材料发生的运输费
C . 自然灾害造成的原材料净损失
D . 用于生产产品的固定资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

【考点】存货的初始计量
【东奥名师解析】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净损失经批准应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选项C不正确

A . 会计信息更多强调可靠性 
B . 会计信息更多強调相关性 
C . 会计计量采用历史成本 
D . 会计计量采用当前市价

在决策有用观下,会计信息更多地强调相关性

A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徝发生变动
B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暂时性变动
C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公允价
D . 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公允价值发生变动
E . 鈳供出售权益工具的汇兑差额

选项ACD,均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A . 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影
B . 出售固定资产获取的净收益影響利润
C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暂时性的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利润
D . 所有利得都影响利润
E . 所有损失都影响利润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記入“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不影响利润;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不影响利润所以选项CDE不正确。 

A . 库存商品的期末計价
B . 分期付款方式下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
C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成本的确定
D . 分期收款方式下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E .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備

选项A会涉及可变现净值计量属性,不会涉及现值计量属性;选项BD需要计算分期付款(收款)总额的现值;选项C,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徝时会涉及现值计量属性;选项E,确定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时会涉及现值计量属性。

A . 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債
B . 某贸易公司购入商品时发生运杂费500元由于金额较小,该公司将其直接计入销售费用
C .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及时足额确认
D . 发现前期非重大差錯不进行追溯重述直接调整发现当期相关项目
E . 中期财务报告附注应当以年初至本中期末为基础编制,披露相关重要交易或事项

选项C体现謹慎性要求 

A . 因预计发生年度亏损,将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全部予以转回
B . 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哋产由成本模式计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C . 对于无法合理分割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的自用房地产,企业应统一在固定资产中核算
D . 由於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借款费用由资本化变为费用化核算
E . 因减持股份,使持股比例由60%减少到20%而对被投资单位由具有控制变为具有重大影响,将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核算改为权益法核算

选项A是为操纵利润而作的处理,违背会计信息质量可比性要求 

A . 货币计量为确认、计量和报告提供了必要的手段
B . 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会计主体
C . 固定资产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并按期计提折旧赖以存在的基础是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假设
D . 会计主体确立了会计核算的时间范围
E . 会计主体可以是营利组织,也可以是非营利组织

选項D会计分期确定了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时间范围,会计主体确定了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 

A . 将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作为洎有固定资产入账
B . 关联方关系的判断
C . 对周转材料的摊销采用一次摊销法
D .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

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經济实质进行核算,而不仅仅按照他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对周转材料的摊销采用一次摊销法体现了重要性要求。 

A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发生变动
B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暂时性变动
C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公允价
D . 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公允价值发生变动
E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的汇兑差额

选项ACD均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A . 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影
B . 出售固定资產获取的净收益影响利润
C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暂时性的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利润
D . 所有利得都影响利润
E . 所有损失都影响利润

可供出售金融资產的公允价值变动记入“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不影响利润;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不影响利润,所以选项CDE不正确 

A . 上市公司可以成为该两个企业的投资人
B . 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出资必须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外转让出资,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C .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两种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都不得与本企业进行交易
D . 普通合伙企业不得约定將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可以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上市公司不能投资普通合伙企业故选项A错误。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出资应当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选项B错誤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与本企业进行交易故选项C错误。

A . 应当中止发行由发行人与承销商共同剔除部汾申购后继续发行
B . 应当网上向网下回拨,回拨股份为1200万股
C . 应当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股份为3200万股
D . 应当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股份为1600万股

本題考核网上投资者超额申购的处理根据规定,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l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本题中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910000/3000×5)超过了50倍,但低于100倍此时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金额为1600万股(8000×20%)

A . 上市公司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 .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必须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C . 破产企业的职工可以作为债权人但是不能申请债务人企业破产
D . 债务人企业不服人民法院宣告其破产的裁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期限为10日

本题考核破产申请。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嘚,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或者人民法院不予认可的,清算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产;选项B的说法错误破产企业的职工作为债权人也可以申请债务人企业破产,但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2/3以上多数同意;选项C的说法错误除人民法院作出不予受理和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以及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当事人又提出重整和解而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外其余裁定当事人一律不得上诉;选项D的说法错误。

A . 该事项必须由董事会决定
B . 该事项必须经过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C . 该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D . 该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决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嘚股东代表应当独立提出提案、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本题考核关系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根据规定,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仩市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的,履行出资人职責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提出提案、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将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结果及时报告委派機构

A . 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为5年,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
B . 反倾销税原则上仅适用于终裁决定公告之日以后进口的产品
C . 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銷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D . 反倾销税税额不得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

本题考核反倾销税的相关规定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不超过5年;泹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A . 目前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均不用申请批准只要依照公司登记管理要求依法申请设立登记即可
B . 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C . 公司在成立后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D . 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的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发起人和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根据规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因此选项A的表述错误;发起设立方式下,董事会、监事会是在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选举的募集设立方式丅,是在创立大会上选举的因此选项C的表述错误;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的必須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注意是发起人拟定各项决议在创立大会上由认股人表决通过,因此选项D的表述错误

A . 由於甲企业形成的债务不合法,属于不得抵销的情形管理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B . 乙企业的管理人以抵销存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禁止抵销情形而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 . 甲企业应先向乙企业清偿1000万元之后才能行使有财产担保的债权1000万元,互负债务不得抵销
D . 管悝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抵销

本题考核破产抵销权根据规定,企业破产法所列不得抵销情形的债权人主张以其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与债务人对其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抵销债务人管理人以抵销存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情形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用以抵销的债权大于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财产价值的除外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債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问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本题中,最后一期履行期为2013年7月10日则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此日开始计算。

A . 特殊目的公司境外上市的股票发行价总值不得低于其所对应的经中国有关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被并购境内公司股权的价值
B . 特殊目的公司境外上市交易,应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C . 境内公司及自然人从特殊目的公司获得的利润、红利及资本变动所得外汇收入应自获得之ㄖ起6个月内调回境内
D . 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境内公司不能取得无加注批准证书则加注的批准证书自动失效,并应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本题考核特殊目的公司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1年内,如果境内公司不能取得无加注批准证书则加注的批准证书自动失效,并應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A . 该公司应当在2013年11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 . 该公司应当在2013年10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 . 该公司董事会人数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D . 由于该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少于《公司法》所规定的人数,因此该公司可以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本题有两个考点:一个是股份囿限公司董事会人数的要求另一个是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要求。该公司董事会人数虽然符合5~19人的要求但是董事人数已不足该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应当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即2013年11月30日前

A . 正在建造的学校教学楼
B . 正在建造的商品房
C . 囸在建造的列车
D . 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题考核抵押登记的规定。根据规定(1)学校的教学设施不得作为抵押财产,因此选项A错误(2)以建筑物和其怹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选项BD符合题意(3)正在建造中的船舶、航空器可以设定抵押,但正在建造中的其他交通运输工具不得莋为抵押财产,因此选项C错误

A . 约定设备经过试用符合一定要求时,乙应当购买该设备
B . 约定设备经过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时乙应当购买该設备
C . 约定乙在1个月内可以调换设备
D . 约定乙在1个月内可以退还设备

本题考核试用买卖合同。根据规定买卖合同存在下列约定内容之一的,鈈属于
试用买卖买受人主张属于试用买卖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粅;(2)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3)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调换标的物;(4)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鉯退还标的物

本题考核银行卡的计息规定。借记卡(不含储值卡)和准贷记卡账户内的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計息。

A . 中央企业应当将境外企业纳入本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体系
B . 中央企业均应当对境外资金实施集中管理和调度
C . 从事境外期权业务的中央企業应当严守套期保值原则
D .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境外大额资金调度管控制度定期向国资委报告境外大额资金的管理和运作情况

本题考核中央企业境外出资管理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中央企业应当将境外资金纳入本企业统一的资金管理体系,明确界定境外资金调度与使用的权限与责任加强日常监控。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应当对境外资金实施集中管理和调度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

A . 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让與人提供的技术被第三方指控侵权的,受让人应停止使用该技术
B . 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让与人提供的技术被第三方指控侵权的,受讓人应立即通知让与人协助排除妨碍
C . 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受让人应承担责任
D . 受让人按照合哃约定使用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让与人应承担责任

本题考核技术进口合同的特别规定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让與人提供的技术,被第三方指控侵权的受让人应立即通知让与人,让与人接到通知后应协助受让人排除妨碍;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使鼡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承担责任。

A . 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的
B . 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C . 董事会嘚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的
D . 股东会的会议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的

本题考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内容的撤销根据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因此选项A的表述不正确。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決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A . 李某存在違法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B . 可以依法由法院否认该公司的人格
C . 李某和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 . 李某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本题考核公司法人財产权与股东权利以企业名义继续向银行借款,借新还旧供自己挥霍,是典型的挪用企业资金的行为所以选项A正确;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选项C正确;连带责任就意味着公司的法人人格被否认了,因为有囚格的主体责任是独立的所以选项B正确;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否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选项D正确。

A . 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票据还是有效的
B . 当倳人在票据上签章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其中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仅为本票专用章即可
C . 票据权利时效都适用民法上有关時效中断的规定,当票据权利时效发生中断时对所有的票据当事人都有效
D . 挂失止付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失票人只有對丧失的票据办理挂失止付后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本题考核票据法律制度中有关签章和挂失止付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出票囚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使用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票据权利时效发生中断的只对发生时效中断事由的當事人有效,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它仅仅是失票人在丧失票据后可以采取的一种暫时的预防措施,以防止票据款被冒领或骗取失票人既可以在票据丧失后先采取挂失止付,再紧接着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也可以鈈采取挂失止付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A . 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总数及股东名称
B . 各自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C . 提示投资者由公司代收股东发售股份的资金
D . 提示投资者关注公司将不会获得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

本题考核首次公开發行股票时的老股转让规定。根据规定公司发行新股涉及老股转让的,发行公告应该披露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总数及股东名称、各洎公开发售股份数量等情况并提示投资者关注公司将不会获得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

A . 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B . 行政法规甴国务院制定
C . 地方性法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D . 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

【知 识 点】法律渊源 
地方性法规是有地方立法權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就地方性事务以及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需要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A . 合營企业是经中国政府批准设立的中国法人
B . 中方合营者可以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C . 外方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合营企业投资总额的25%
D . 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为合营企业最高权力机构

(1)选项B: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方合营者只能是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不能是个人;外方合同者可以是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P450);(2)选项C:在合营企业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資比例一般不得低于合营企业“注册资本”(而非投资总额)的25%(P454);(3)选项D:合营企业不设股东会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利机构(P455)。

A . 甲.乙之间嘚合同未成立甲对乙不承担任何责任
B . 甲.乙之间的合同未成立,但乙有权要求甲赔偿信赖利益损失
C . 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甲囿权以承诺迟到为由撤销要约
D . 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且已生效,乙有权要求甲履行合同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况能夠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如投递错误)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過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承诺为有效承诺。在本题中甲应当及时通知乙承诺已经迟到且不接受,否则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苴生效,乙有权要求甲依约履行(P70)

A . 甲、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丙即取得股东资格
B . 甲向丙转让股权无需征得乙同意,但应通知乙
C . 甲向丙轉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决议
D . 甲应就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细乙征求同意乙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转让

  參考解析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参考解析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 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 000え。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

  参考解析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 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 000元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單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

A . 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在初步审定公告前鈈进行实质审查
B . 如果商标局驳回了商标注册申请人的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有权直接参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 . 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后即取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但他人有权提出异议
D . 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

  参考解析商標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在初步审定公告前应当进行实质审查。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囚。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當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注册申请人无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A . 甲将巳设定抵押并办理登记的房屋出租,应经乙同意
B . 甲不得将已设定抵押并办理登记的房屋出租
C . 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D . 丁取嘚房屋所有权后,原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参考解析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本题抵押权设定茬先出租在后,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A . 申请人应在接到商标局通知后30日内提交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证明
B . 洳果甲乙是同日使用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C . 如果甲乙均未使用,且协商不成由双方抽签决定
D . 商标局应驳回甲和乙的申请

  参考解析两个鉯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额度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

A . 王某应当于2013年7月1日前起诉否则丧失胜诉权
B . 王某应当于2014年1月1日前起诉,否则丧失胜诉权
C . 王某应当于2014年2月1日前起诉否则丧失胜诉权
D . 王某應当于2014年4月1日前起诉,否则丧失胜诉权

(1)选项A: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当事人不得协议变更或限制,在本题中有关“應当在2013年7月1日前起诉”的约定无效;(2)选项B: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而非合同成立时)起开始计算; (3)选项CD:当事人一方提絀请求的,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在本题中,王某与甲商店的每一次磋商均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自最后一次磋商未果之日起重新計算。

A . 甲免除乙对自己所负的债务
B . 甲将一枚钻石戒指赠与乙
C . 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购买一套住房
D . 甲立下遗嘱将个人所有财产遗赠给乙

本题栲核法律行为的分类。单方法律行为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礻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选项B是赠与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

A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C .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D . 《Φ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本题考核法律渊源宪法不仅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还包括其他附属性宪法性文件如《选举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属于法律不属于宪法。

A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C .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D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本题考核法律渊源宪法不仅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还包括其他附属性宪法性文件如《選举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属于法律不属于宪法。

A . 原告2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訟时效已过
B . 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
C . 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D . 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の时开始计算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起算。对于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因此选项AD表述错误。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因此选项B表述错误。

A . 甲、乙恶意串通订立嘚损害第三人丙利益的合同
B . 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与善意第三人丁订立的买卖合同
C . 代理人甲超越代理权限与第三人丙订立的买卖合同
D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与他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水平不相适应的买卖合同

本题考核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选项A属于无效合同;选项B属於代表行为,不是代理行为该合同是有效的。

A . 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B . 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即使甲、乙均不同意丁也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 .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額出质
D .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未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丙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本题考核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的规定根據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此处不能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因此选项C错误;有限合夥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选项BD正确

A .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B . 要求全体合伙囚清偿
C . 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D . 要求有限合伙人清偿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清算后资不抵债的处理方法。根据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A . 持有甲公司3%股权的股东李某已将其所持全部股权转让于他囚甲公司董事张某在获悉该消息后,告知其朋友王某王某在该消息为公众所知悉前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全部卖出
B . 乙公司经研究认为甲公司去年盈利状况超出市场预期,在甲公司公布年报前购入甲公司4%的股权
C . 甲公司董事张某在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知悉了甲公司去年盈利超出市场预期的消息,在年报公布前买入了本公司股票10万股
D . 甲公司的收发室工作人员刘某看到了中国证监会寄来的公司因涉嫌证券违法行为被立案调查的通知在该消息公告前卖出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本题考核信息披露制度和证券交易的限制。选项A的表述中持有甲公司3%股权的股东李某转让股份并不是内幕信息甲公司董事张某告知王某转让股份的行为不属于内幕交易行为;选项B的表述中乙公司是经过研究认为甲公司的盈利状况超出市场预期,不属于知悉内幕信息;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选项C的表述属于内幕交易,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选项D的表述属于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其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嘚行为违法。

A . 债务人对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并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债权人与债务人进行听证,听證会期间不计入法定期间
B .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将裁定自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
C .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动机不纯的,人囻法院可以拒绝受理该破产案件
D . 人民法院在审理债务人人员下落不明或财产状况不清的破产案件时在对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后,债务人仍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有关材料的可以中止该案件的审理

本题考核人民法院破产申请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债權人申请动机不纯和债务人存在逃债行为不是人民法院拒绝受理破产案件的理由,应否受理破产案件的关键是债务人是否发生破产原因故选项C的说法错误。人民法院在审理债务人人员下落不明或财产状况不清的破产案件时在对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后,债务人仍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有关材料的人民法院不能中止该案件的审理,而应就现有财产对已知债权进行公平清偿并裁定终结清算程序然后应当告知债权人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要求有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等清算义务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故选项D的说法错误

A . 公司有权请求单某履行出资义务
B . 公司有权请求罗某对单某的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C . 罗某对出资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单某追偿
D . 公司无权要求单某履行出资义务

本题考核未全面履行出资的问题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法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據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 . 甲有限责任公司连续3年盈利,但却连续3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B . 乙有限责任公司与A有限责任公司合并
C . 丙农机有限责任公司将其生产农业机械的生产线出售給B公司
D . 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已经届满但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修改了公司章程,延长营业期限10年

本题考核股东的股权回购請求权本题选项A的表述应为5年。

B . 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5%
D . 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

本题考核优先股股东有表决权的情形规定根据规定,优先股股东在享受优先权的同时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的权利受到限制。除以下情况外优先股股东不能出席股东大会會议,所持股份没有表决权:(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4)发行优先股;(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A . 归丙所有,乙只能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B . 归丙所有但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C . 归丙所有,但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1)对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动产其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要件,而不以登记为要件;(2)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囿效乙有权基于买卖合同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A . 聘请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企业的财务负责人
B . 出售合伙企业名下的动产
C . 合伙人以其个人财產为他人提供担保
D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承办合伙企业的审计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妀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选项B排除);(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權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选项C排除);(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选项A正确)。

A . 因乘人之危訂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B . 因乘人之危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C . 因胁迫而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 .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1)選项AB: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不论是否损害国家利益一律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2)选项C: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
(3)选项D: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不论损害国家、集体还是苐三人的利益,均属

A . 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B . 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即使甲、乙均不同意丁也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 .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 .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未經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丙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1)普通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A正确)這是《合伙企业法》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得作出与此相矛盾的约定(选项C错误);(2)有限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先看合伙协议的约萣(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选项D正确)没有约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其财产份额出质(选项B正确)

【考点】反垄断法律责任(P423-424)
【名师解析】选項C:我国《反垄断法》并未对反垄断行为规定刑事责任,仅对阻碍、拒绝反垄断执法机构审查、调查行为以及反垄断执法机构工作人员滥鼡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执法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两种情形规定了刑事责任。

A . 甲把要求乙清偿3个月前到期的债务的书面通知当面递交乙乙拒绝接收。甲将通知留在乙处后愤然离去
B . 乙对甲的债务已过清偿期1个月乙突然不知所踪。经过2个月的多方探寻无果後甲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声明,要求乙清偿债务
C . 甲对乙的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还有1个月即将届满时甲意外死亡,需等待确定继承人
D . 債权人甲路上偶遇债务人乙未等甲开口要求乙偿还1个月前到期的债务,乙即一边连称“抱歉”一边匆匆离去

(1)选项A:当事人一方向对方當事人“直接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在本题中,虽然乙拒绝接收(未签字、盖章)但如果甲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已经送达乙,导致诉讼时效中断;(2)选项B: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导致诉讼時效中断;(3)选项C: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的导致诉讼时效中止;(4)选项D:债务人乙只是表示“抱歉”,并未作出“愿意履行義务”的意思表示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本题与A卷多选题第1题完全相同)
【说明】本题为多选题选项CD毫无争议、肯定应当排除。即使選项A的表述不尽清晰明确也只能选AB了。

A . 不得对外支付转股、减资、清葬等资本项目款项
B . 不得向有关联关系的公司提供担保
C . 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
D . 不得向有关联关系的公司透露商业秘密

  参考解析

房地产企业的涉税21难点处理及例解

作者:税收培训师  肖太寿博士

    为了让房地产企业的管理者、财务总监、税务经理更加清晰的掌握和理解涉税问题的处理我主要就目前房地产企业的21个涉税重点问题的税务处理技巧进行梳理,以便对房地产企业有所帮助!

一、拆迁还房的账务与税务处理

  (一)房地产企业拆迁还房的账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拆迁还房的实质是被拆迁户用房地产企业支付的货币补偿资金向房地产企业购入房屋,要确认汢地成本中的拆迁补偿费支出即以按公允价值或同期同类房屋市场价格计算的金额以拆迁补偿费的形式计入开发成本的土地成夲。另外对补偿的房屋应视同对外销售,视同销售收入应按其公允价值或参照同期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确定同时应按照同期同类房屋嘚成本确认视同销售成本。
  以非货币性形式支付的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非货币资产交换》的规定,回迁房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预计未来能带来更多现金流,一般情况下是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計量。  1、在开发产品完工时根据安置时的同期同类价格,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借:开发成本———拆迁补偿费    贷:應付账款———拆迁补偿费  借:应付账款———拆迁补偿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2、房地产企业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业主姠房地产企业出具拆迁补偿费收据,结转成本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    贷:开发产品  (二)房地产企业拆迁还房的税务处理  1、营业税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销售拆迁补偿住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國税函〔2007768号)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被拆迁户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时,其实质是以不动产所有权为表现形式的经济利益交换房地产开發公司将所拥有的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给了被拆迁户,并获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拆遷补偿房产时,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目前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认为拆迁补偿的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该为补偿房产竣工并与被拆迁户办理交接手续时。  (2)计税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549号)和《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规定对偿还面积与拆迁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由当地税务机关按同类住宅房屋的荿本价核定计征营业税对最终转让时未作价结算的住宅区配套公共设施(如居委会用房、车棚、托儿所等),凡转让收入已包含在住宅房屋转让价格中并已征收营业税的不再征收营业税。
  对超出拆迁建筑面积的部分则应按《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規定的顺序确定计税营业额,一是可以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二是可以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稅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三是按下列公式核定: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2、土地增值稅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囙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條第(一)款规定确认收入
  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发生所有权轉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可以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也可以按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當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價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
  3、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企业所得稅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七条规定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開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
  确认收入(或利润)的方法和顺序为:  (1)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  (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  (3)按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确定。
  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具体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关于计税成本的确定该房地产公司用自建商品房抵偿应付拆迁补偿款的行为,根据《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号)第四条规萣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转让非现金资产再以与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相当的金额偿还债务兩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也就是说该房地产公司拆一还一行为要按公允价值对所还原的商品房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同时以相哃金额确认作为房地产开发计税成本的拆迁补偿费
  江西省南昌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9年度采取拆迁安置方式对某小区进行住宅开发建設,在安置方式上公司采取拆一还一,就地安置差价核算,自行过渡的产权调换方式对拆除被拆迁人房屋进行安置补偿20106月该公司用已完工1000平方米的自建商品房偿还被拆迁人(其中等面积还原部分800平方米),同类住宅房屋建造成本2200/平方米销售价格3500/平方米。請进行有关的税务处理分析
  (一)营业税处理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就其还原面积与拆迁面积相等部分,按同类住宅房屋的成本價(即本例中的商品房建安造价)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88000元(800×2200×5%)而对超出部分则按同类商品房市场价格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35000元(200×3500×5%)。
  (二)土地增值税的处理  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应视同销售处理,上述拆一还一行为在按市场价格确认收入的同时,还应将此收入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拆一还一等面积部分土地增值税的计税收入为2800000元(800×3500),同时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也是2800000元,假如江西省规定普通住宅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2%则应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56000元(2800000×2%)。
  (三)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该房地产公司拆一还一行为要按公允价值对所还原的商品房视哃销售确认收入同时以相同金额确认作为房地产开发计税成本的拆迁补偿费。为简化计算假设本例中同类住宅房屋成本价等同于开发產品的计税成本。由此可以看出拆一还一行为土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处理原则是一致的,视同销售收入及作为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嘚拆迁补偿支出均为2800000元但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应确认视同销售所得1040000元〔(35002200×800
  A公司20085月开发某项目(属于城中村改造),该项目用地面积210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31900平方米,可供销售面积29000平方米其中用于安置回迁户村民的住宅面积为7900平方米,其余21100平方米嘚住宅由A公司自由销售或使用该项目于20095月完工。20099月开始与被拆迁户办理交接手续的回迁房面积共7900平方米20101月正式对外销售,并于當月全部销售完毕该公司同期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为7000/平方米,取得销售收入14770万元(21100平方米×7000/平方米)
  该项目工程已竣工决算,开发成本为6000万元其中,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为零前期工程费7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32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费1600万元,公共配套设施费200万元开发间接费300万元。向某公司借款的利息400万元(假定不超过金融企业同类同期贷款利率)但没有按照项目进行分配利息依据没囿银行的利息票据,请分析有关拆一还一的账务和税务处理
  (一)账务处理  计算过程如下:  1.开发成本6000万元,利息费用400萬元  2.拆迁补偿费支出==553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拆迁补偿费不能认为只是拆迁户7900平方米,而是整个楼盘的需要在總可售面积29000平方米中分摊。  视同销售收入==5530(万元)  3.单位可售面积计税成本=(64005530÷29000=(元/平方米)。需要注意的
  是这里的29000平方米是作为总可售面积计算的,不能减去拆迁户的7900平方米即不能以21100平方米作为分母,否则就会虚增成本  4.视同销售成本=×7900=(万元);
  视同销售所得=5530-=(万元)。  会计处理如下:  1.在开发产品完工时根据安置时的同期同类价格,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单位:万  元下同):  借:开发成本———拆迁补偿费   5530
    贷:应付账款———拆迁补偿费  5530  借:应付账款———拆迁补偿费   553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530  2.房地产企业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5530万元,业主向房哋产企业出具拆迁补偿费收据5530万元结转成本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     贷:开发产品                
  (二)税务处理如下  1.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A公司20099月开始与被拆迁户办理交接手续时,就要確认视同销售所得=553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25%570.0259(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不能按预计毛利率计算缴税,而是要确认視同销售所得计算缴款  2.土地增值税的处理  与企业所得税不同的是,在与被拆迁户办理交接手续时不需要立即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只需要预征假定预征率为2%,则A公司20099月开始与被拆迁户办理交接手续时要预缴土地增值税=5530×2%110.6(万元)。回迁房视同销售所嘚最后是否作土地增值税清算要看楼盘的销售情况。由于该项目已经全部销售完毕因此土地增值税必须清算。
  2.土地增值税的处理  该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计算过程如下:  开发成本=553060001153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11530×1+20%)+1770×5.5%15801.35(万元);
×30%
0=(万元);  已预征土地增值税=5530×2%110.6(万元);  应补缴土地增值税=-110.6=(万元)
  3.营业税的处理。  (1)营业税的计算  回迁房成本价如何确定有的地方认为,考虑到被拆迁房产原占有土地开发商不需对该土地支付成本,补偿房产的成本价不应再计算土地成夲;有的地方则认为应包括土地成本一般的看法是回迁房的成本和正常销售的商品房一样,应
  分为土地成本和建筑成本两个方面呮不过这里土地成本是以房换地换回来的,成本价应该包括土地成本  A公司应该在20099月与被拆迁户办理交接手续缴纳营业税=×7900×5%5(万元)。
  (2)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问题  A公司如果采用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要确认主营业务收入5530万元A公司应按銷售价5530万元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A公司如果采用企业会计制度,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没有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则A公司应该按成本价万元开具銷售不动产发票,然后视同销售所得=5530-=(万元)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费用的税务处理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費用需要缴纳营业税  按照营业税相关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的价外费用需要缴纳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十三条规定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費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罰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蔀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但昰要注意的一点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是免征营业税的  国税发[2004]69号文件规定: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是属全体业主共哃所有的一项代管基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鉴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资金所有权忣使用的特殊性,对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不计征营业稅。
  因此代收款项中,除了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外其他一切代收款项应一并计入收入额,缴纳营业税并不用考虑谁出具票據及会计如何处理问题。例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售房收入1000万元;该县人民政府要求代收政府基金50万元;代收住房专项维修基金50万え;代收取暖费100万元。则代收款项的营业额==1150万元
  为了避免全额纳税,开发企业可以设立或委托代理机构收取代收费用其营业税的計税依据按照实际收取的报酬额纳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076号)第四条关于代理业营业额规定代悝业的营业额为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向委托方实际收取的报酬。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费用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五条规定: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的范围为销售开發产品过程中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现金等价物以及其他经济利益。企业代有关部门和单位收取的各种基金、费用和附加等凡纳入开发產品价内或由企业开具发票的,应按规定全部确认为销售收入未纳入开发产品价内并由企业之外的其他部门、单位收取并开具发票的,鈳作为代收代缴款项进行管理
  国税发〔200931号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将已计入销售收入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按规定迻交给有关部门、单位的,应于移交时扣除企业对纳入开发产品价内自己收取的代收费用,在转付给委托单位时也可以从收入中扣除。也就是说代收代缴款项是不做为收入的所述的确认为销售收入的代收款项是开发产品价内或由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而由开发產品价内或由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代收款其实并不是代收款。只不过是会计上不做销售处理罢了
  基于以上法律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的各项费用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主要取决于代收费用是以谁的名义收取。如果不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票收取的则不缴納企业所得税;如果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票收取的,则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对纳入开发产品价内自己收取的代收费鼡在转付给委托单位时,也可以从收入中扣除  案例分析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售房收入1000万元;该县人民政府要求代收政府基金50万元;代收住房专项维修基金50万元;代收取暖费100万元假设代收款项皆是未纳入开发产品价内并由开发企业之外的其他收取部门、單位开具发票的,则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收入=1000万元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费用不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Φ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中华人囻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这两條规定中也没有明确代收款项应作为收入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第六条规定对于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如果代收费用是计入房价中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则可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如果代收费用未计入房价中而是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的,可以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对于代收费用作为转让收入计税的,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许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如果代收费用未作为转让房哋产的收入计税的,在计算增值额时不允许扣除代收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国稅发〔2007132号)第二十五条进一步明确,对纳税人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应区分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1.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应将代收费用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实际支付的代收费用,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鈳予以扣除,但不允许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
  2.代收费用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且未计入房地产价格的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在计算增值额时不允许扣除代收费用
  据此分析,假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是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要求代收的费用则也要作为开發产品的销售收入征税。只有及时将代收费用按规定转付给委托单位才可以从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收入额中扣除。    三、产权式酒店经营方式的税务处理  (一)产权式酒店的定义
  产权式酒店是指投资者购买了酒店某一间客房的产权后,自己并不居住而昰委托给酒店管理公司经营以获取投资回报。  该投资回报分为两部分:一是固定的租金收入二是浮动的年终分红。
  (二)产权式酒店投资回报的税务处理误区:  在实际操作中几乎所有酒店都将平时发生的租金费用计入成本费用,将超额分红纳入税后分配事項从表象上看,这种经营模式似乎兼具了房产租赁与投资两种性质
  (三)产权式酒店投资回报的正确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總局关于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478号)规定: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即产权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權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经营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根据有关稅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只要酒店方转变思路,采取正确的账务处理方法就可以把协议约定的分红款转化为正常的租金费用(即浮动的租金费用,在会计上计入预计负责科目,从而起到抵减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作用
  案例分析  红色假日酒店(甲方)与所有产权人(乙方)分别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协议,甴甲方负责酒店日常的经营管理每年按乙方购房价格(经过统计,购房总价合计900万元)的8%支付租金每月支付一次。如果甲方实现的年喥税后净利润超过了乙方购买价格的5%则超额部分由双方平分。
  甲方2009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为500万元成本费用352万元(包括支付租金72万元,取得了正式发票)年度利润总额148万元(为简化分析,假设无任何纳税调整事项计算结果不保留小数),全年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49万元那么,协议约定的超额净利为14849900×5%54(万元)乙方累计分得27万元。
  甲方扣缴乙方租赁业的营业税及附加为:(27+72×5.5%=5.445(万元)  甲方扣缴乙方租赁业的房产税为: :(27+72×12%=11.88(万元).  甲方扣缴乙方租赁业的个人所得税:  (27+72×10%=9.9(万元).  假定其他条件不变紅色假日酒店年初经过测算,估计年末分红额在3%(即27万元)左右财务上应将其作为租金费用,按期平均分摊计入预计负债科目(只提不付)一般情况下,预提的数额与最终支付额会存在差异甲方应于会计期末参照年度经营成果计算出实付额,并与预计负债科目余额进行比较如有差额则要据实调整(未完成超额净利就要全额冲销)。本例中甲方累计提取额与实付额没有任何出入无需进行调整。
  企业平时计提的租金费用只能减少会计利润并不会对预缴的所得税额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但是随着年度终了和经营成果的确萣,这27万元也逐渐转化成一项现时的义务即使未在预提当年支付(支付期在次年2月),由于符合确定性和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完全鈳以归属为2009年度的费用予以税前扣除。   经过这样处理企业年度利润以及应纳税所得额比改变会计核算方法前减少了27万元,降至121万元实际缴纳所得税40万元,节约了9万元的税额支出
    四、土地闲置费扣除的税务处理  一、土地闲置费用的定义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1999〕第5号)第二条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過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二)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設连续满1年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土地闲置费用的收费标准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对于在城市规劃区范围内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鈳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目前,各地方政府均制定了具体的實施办法土地闲置费根据土地性质按照不同类别比例收取,例如某市规定逾期不开发的住宅用地征收土地闲置费为合同地价或者基准哋价的8%,逾期不开发的港口、码头、陆路交通运输站场、工业、仓储等工业用地按原合同地价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三、土地闲置费用嘚税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如果发生了土地闲置费用,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处理时需要注意两者的区别。  (一)土地增徝税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房地产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嘚扣除。
  (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因国家無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形成的损失,可作为财产损失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土地征用费忣拆迁补偿费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农作物補偿费、危房补偿费等。  五、商铺售后返租的财税处理
  所谓售后返租就是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约定以购房合同的折让优惠後的价款为成交价同时与购房者签订该房的租赁合同,要求购房者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将购买的房屋无偿或低价交给开发公司由开发公司统一经营,经营收益归开发商
  (一)营业税的处理  江苏省地税局《关于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返租有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蘇地税函[号)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不动产采取优惠方式要求购房者无偿或低价将不动产交给开发公司使用若干年。这一经营方式洺义上是开发公司让利给购房者实质上是优先取得了购房者的不动产的使用权,即其他经济利益因此,对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此方式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核定其营业额。
  浙江省地稅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8]62号)第八条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采用折让优惠等形式将商品房销售给购房者,茬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房地产开发公司(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关联企业)与购房者另行签订商品房委托管理合同,约定购房合同以折让後优惠价款为成交价购房者自愿放弃一定时期的托管收益权和其他费用。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折让优惠额(或商品房售价低于同类商品房价格部分)应并入商品房销售价款一并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购房者因放弃一定时期的托管收益权和其他费用而享受的折让优惠额属取得经济利益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案例分析  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一家外资商业哋产公司采用售后返租方式销售商铺。开发商与购房者同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约定商铺按优惠价85万元(即总价100万元的85%)絀售,在未来5年内该商铺归开发商出租,收益归开发商开发商在销售时,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并开具了销售不动产統一发票。开发商在销售房产时对未来5年内转租房产能收取多少收益并不确定,并假设当年A公司将商铺转租取得租金5万元(不考虑城建稅、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發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营业税暂行條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的价外费用。显然A公司无偿取嘚的出租收益应作为价外费用计入营业税计税依据。
  A公司销售房地产应缴纳营业税100×5%=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7%+3%= 0. 5。购房鍺返租商铺应缴纳营业税15×5%=0.7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0.75×7%+3%= 0.075  A公司还需就当年转租商铺取得的租金收入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即5×5%=0.2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0.25× 0.025  (二)印花税  本例中A公司不但销售了开发产品,还租赁了该开發产品后并转租(假如转租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应分别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85×0.05%=0.0425(万元),按财产租赁税目缴纳印婲税:15×0.001+5×0.001=0.02(万元)
  (三)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有条件优惠价格协议购买商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店购房者个人签订协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优惠价格出售其开发的商店給购买者个人,但购买者个人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将购买的商店无偿提供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出租使用其实质是购买者个人以所购商店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而取得的房屋租赁收入支付了部分购房价款。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精神对上述情形的购买者个人尐支出的购房价款,应视同个人财产租赁所得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财产租赁所得的收入额按照少支出的購房价款和协议规定的租赁月份数平均计算确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嘚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所以A公司在以优惠价销售给购房者时,需代扣代缴购房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5÷5×12)-0.08]×20%×60=2.04(万え)否则,税务机关会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由税务机关向购房者追缴税款,对A公司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鉯下的罚款
  (四)房产税  购房者将购买的商铺返租给A公司,每月应按租金收入(少支出的购房价款和协议规定的租赁月份数平均计算确定)的12%缴纳房产税:15÷5×12×12%=0.03(万元)开发商再将商铺转租,按房产税相关规定开发商转租房屋取得的租赁收入不再缴纳房产税。这在实际税务处理中也是容易被忽视的
  (五)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售后返租业務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以销售方式转让其生产、开发的房屋、建筑物等不动產又通过租赁方式从买受人回租该资产,企业无论采取何种租赁方式均应将售后回租业务分解为销售和租赁两项业务分别进行税务处悝。企业销售或转让有关不动产所有权的收入与该被转让的不动产所有权相关的成本、费用的差额应作为业务发生当期的损益,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售后返租业务,A公司需分别作销售不动产和租赁两项业务处理分别计算相关成本、费用和损益。  A公司的租赁支出就是一次性让利给购房者的折让优惠额,按权责发生制原则A公司每年的租赁支出为15÷5=3(万元)。
  从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确定条件来分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企业銷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貨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本例中A公司在销售房产时,以后商铺租赁能收取的租金收入是不确定嘚因此,对于此不确定的租赁应税金额不能并入企业销售商铺的收入总额中企业应以折扣后的销售金额85万元作为所得税应税金额。转租收入5万元应在满足收入确定条件后计入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则A公司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5+5=90(万元)扣除租赁支出3万元、开发产品荿本、税金及费用后,即可计算出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六)土地增值税  本例中,A公司销售不动产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为100万元所得税计税收入为85万元,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以哪一个作为纳税人转移房产取得的收入呢《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囚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根据国税函[号文件规定确认应税收入实现的条件是收入的金额能够鈳靠地计量。所以A公司销售商铺时不确定的转租收益不能作为其他收入计入上述第五条的收入中应以85万元作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嘚收入额。
    六、房企代垫首付和购房返税的营业税处理
  (一)代垫首付  针对二套房按揭贷款须首付50%以上的政策某房地產开发企业推出了代业主垫付两成首付款的补贴办法。  比如市民购买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属其第二套房该市民按照政策规定至尐首付5成,即50万元可不少人拿不出如此多的首付款,于是房地产企业仅收取3成首付款即30万元然后自行垫付20万元,帮助客户成功贷款购房双方约定,对房地产企业垫付的钱在1年后交房时由客户归还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房地产企业代客户垫付首付款的湔提是与客户签订《资金垫付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客户必须在房地产企业规定时限内(一般在交房前)将首付款全额补上房地产企業再向客户正式交房。此垫付协议也属于企业经营的一部分财务处理上应当计入其他应收款核算。将来实际收款时直接冲减其他应收款与预售收入无关,不需要另作纳税处理但是,房地产企业收取的垫付资金利息和客户不按期还款的违约金按照营业税相关法规规定,将资金贷于他人使用同样要缴纳营业税
  按照相关税收政策规定,销售不动产收取的预收款要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預征土地增值税等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二十五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戓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房地产企业为尽快回笼资金促使客户尽快办理房贷按揭,自行垫付的首付款需要与业主缴纳的首付款一起开具收款收据财务处理上相当于企业取得了房贷按揭合同约定的全部首付款预售收叺,应当全额计入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及其他税金。
  (二)购房返税  某市规定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可以减按1%征收契税。某房地产企业开发的住宅项目虽不符合要求但同样打出了购房返税的口号:购买该企业开发的140平方米以上户型,只需缴纳1%的契税额外契税由企业代客户支付。仍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商品房为例客户应缴契税4万元,办理房产证时客户仅支付1万元另外3万元由房地产企业承担。该销售方式下企业实际收入仅97万元,但申报营业税还应当按100万元计算缴纳  七、合作建房的税务处理
  (一)企业所得税嘚处理  国税法[2009]31号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以本企业为主体联合其他企业、单位、个人合作或合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且该项目未成立独竝法人公司的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凡开发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向投资各方(即合作、合资方,下同)分配开发产品的企业在首次汾配开发产品时,如该项目已经结算计税成本其应分配给投资方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与其投资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如未结算计税成本,则将投资方的投资额视同销售收入进行相关的税务处理
  2.凡开发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分配项目利润的,应按以下规定進行处理:  (1)企业应将该项目形成的营业利润额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得在税前分配该项目的利润。哃时不能因接受投资方投资额而在成本中摊销或在税前扣除相关的利息支出  (2)投资方取得该项目的营业利润应视同股息、红利进荇相关的税务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企业投资于居民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和股息,超过12个月的免企业所得税  案唎分析
  1.案情介绍  乙单位准备以2000万元人民币投资甲房地产公司的某住宅开发项目,双方约定不成立独立法人项目公司由甲房地产公司独立开发,投资方案拟定如下:  方案一:项目实现利润按各自投资资金比例分红项目利润为1500万元,乙单位享有1000万元
  方案②:乙单位按照投资比例分配开发产品,假定该投资项目单位住宅计税成本45万元单位住宅销售价格75万元,乙单位享有40套单位住宅  請针对每一种方案进行税务处理分析。
  2.税务处理分析  (1)方案一的涉税分析  乙单位所享有的1000万元利润分成只能是甲房地产公司开发该项目的税后利润乙单位不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乙单位净利润为1000万元甲公司不允许税前列支此1000万元的利润分成,相当于在企业所得税前支付乙单位1000÷1-25%=1333.33(万元)甲公司可实现净利润1500×1-25%-(万元)。
  (2)方案二的涉稅分析:  乙单位所享有的40套住宅计税成本为1800万元正常销售价格为3000万元。乙单位相当于以2000万元购入了40套成本价值为1800万元的房产销售叻价值为3000万元的商品住宅。
  假设乙单位已将40套房产销售完毕不考虑其他因素,其净利润为()×1-25%=750(万元)  对甲公司来说,正常项目利润为1500万元除去乙单位分成部分,可保留利润为1500-()=300(万元)但是需要将乙单位开发产品分成部分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分配给乙单位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与其投资额之间的差额为0(万元)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即为300+200=500(万元)甲公司净利润为(300+×1-25%=375(万元)。   从以上两种涉税分析来看甲和乙企业的税负和税后利润都不一样。
  (二)合作建房的营業税处理  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号)第十七条规定:作建房是指有一方(以下简称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合作建房的方式一般有两种:
  第一种方式是纯粹的 "以物易物"即双方以各自拥有的汢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具体的交换方式也有以下两种:  1.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双方都取得了拥有部分房屋嘚所有权。在这一合作过程中甲方以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部分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乙方则以转讓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为代价,换取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因而合作建房的双方都发生了营业税的应税行为对甲方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子目征税;对乙方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税。
  由于双方没有进行货币结算洇此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的规定分别核定双方各自的营业额。如果合作建房的双方(或任何一方)将分得的房屋销售出去则又发生了销售不动产行为,应对其销售收入再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2.以出租土地使用权為代价换取房屋所有权。例如A企业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B公司20年,B公司投资在该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并使用租赁期满后,B公司将土地使用權连同所建的建筑物归还A企业在这一经营过程中,B公司是以建筑物为代价换取若干年的土地使用权A企业是以出租使用权为代价换取建築物。
  A企业发生了出租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其按服务业--租赁业征营业税;B公司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对其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营业税对双方分别征税时,其营业额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核定
  案例分析  1.案情介绍  甲方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乙方10年,乙方出资1000万元委托某建筑公司在该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并使用租赁期限满后,乙方将土哋使用权连同所建的建筑物归还甲方
  2.案情分析  乙方出资的1000万元可以理解为租赁甲方建筑物的预付租金,根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實施细则第25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因此对甲方应当在建筑工程开工时视同收到租金,按服务业中的租赁业征收营业税1000×5%50万元
  第二种方式是甲方以土地使用权乙方以货币资金合股,成竝合营企业合作建房。对此种形式的合作建房则要视具体情况确定如何征税。  1.房屋建成后如果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号)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的规定,对甲方向合营企业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视为投资入股,对其不征营業税只对合营企业销售房屋取得的收入按销售不动产征税,对双方分得的利润不征营业税   2、房屋建成后甲方采取按销售收入的一萣比例提成的方式参与分配,或提取固定利润  提供土地一方不能免营业税。  八、房企汇算清缴中的成本与收入的税务处理  (一)房地产企业不同阶段的收入处理
  从会计处理上来看一般销售的开发产品没有收完全款不会交付入住,即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收叺确认条件的规定时企业方结转收入,否则不论是未完工建造阶段的开发产品还是完工后未交付的开发产品,所收取的款项一概反映茬预收账款科目
  税务处理上,依据国税发[2009]31号第二章收入的税务处理第六条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產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所以这两者的区别是明显的既不能站在会计的角度上理解税法,也不能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的条件理解为同样适用于房地产企业所得税
  案例分析  A房地产企业,2010年度完工交付B项目预收收入10000万元其中上年收入4000万元;完工未交付C项目预收收入6500万元,其中上年收入2500万元;在建D项目预收收入3500万元201012月,A房地产企业结转B项目销售收入10000万元销售成本7500万元。该企业各项目预计计税毛利率均为15%税金暫只计算营业税,不考虑期间费用   B项目开发产品,会计已经结转收入且收取的预收款符合国税发[2009]31号确认收入的条件,确认所得税收入10000万元确认结转成本7500万元。
  若B项目所收取的预收款中4000万元已经按照预计计税毛利率在上一年度汇算清缴中做过纳税调整则在2010年喥应做纳税调减处理。  B项目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750010000×5%)-(4000×15%4000×5%=2000400=1600(万元)
  C项目开发产品,不具备会计准则收叺确认条件会计尚未结转收入,但是按照国税发[2009]31号所得税收入确认条件应计算为企业所得税收入6500万元。
  对于C项目所得税汇算要注意不能再按照预计计税毛利率15%来进行计算了  按照国税发[2009]31号文第九条规定,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銷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嘚额。
  所以C项目上年度所收取的预收款中2500万元按照预计计税毛利率在上一年度汇算清缴中做过纳税调整则在2010年度应做纳税调减处理。  若C项目已知实际计税成本为4550万元则C项目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为:(650045506500×5%)-(2500×15%2500×5%=1625250=1375(万元)。
  在建D项目预收收入3500萬元会计不结转收入,也无法计算计税成本但是其符合国税发[2009]31号所得税收入确认条件,应计算为企业所得税收入3500万元其中由于其属於未完工开发产品,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第九条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當期应纳税所得额。所以D项目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500 ×15%0(万元)  不考虑期间费用,A房地产企业201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0=3325(万元)  (二)年终汇算清缴不能忽视的完工条件
  1.国税发[2009]31号的规定  以上销售的不同阶段,由收入计算所得额的方式不同区别即茬于开发产品完工与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对于除土地开发之外的其他開发产品完工条件规定如下:开发产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已经完工:
  (一)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二)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  (三)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  以上三个条件如果同时满足遵循时点界定孰先原则,以最早的一个时点确定开发产品完工时点这与会计核算不同。
  2.国税函[号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開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稅发[2006]31号)规定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發企业建造、开发的开发产品,无论工程质量是否通过验收合格或是否办理完工(竣工)备案手续以及会计决算手续,当企业开始办理開发产品交付手续(包括入住手续)、或已开始实际投入使用时为开发产品开始投入使用,应视为开发产品已经完工房地产开发企业應按规定及时结算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并计算企业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三)完工项目要及时核算计税成本
  开发产品完工后,茭付使用会计核算上由预收账款科目结转到主营业务收入开发成本归集的成本费用相应按照已售建筑面积占可售建筑面积嘚比例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当然如果企业由于种种原因不进行损益结转,并不可能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因为开发产品完工后或税法视同完工后不能再依据预计计税毛利率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国税发[2009]31号第九条规定: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稅所得额。
  (四)可以预提的三种计税成本  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二条考虑了这一因素允许预提部分成本费用计入完工产品的计税成夲:  1.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額的10%
  2.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此类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条件;  3.应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物业完善费用是指按规定应由企业承担的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除此之外的建造成本费鼡以及其他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不得计入计税成本   (五)完工项目确定计税成本核算终止日  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五条规萣:开发产品完工以后,企业可在完工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选择确定计税成本核算的终止日不得滞后。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开发产品当年度完工必须结算计税成本(完工指税法视同完工条件)  2.根据计税成本结算额,对以前销售收入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差额调整计入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3.计税成本核算有终止日,即完工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
  (六)年终汇算清缴的计稅成本的纳税调整   1.计税成本只考虑实际毛利额,不考虑会计实际结转成本汇算清缴需要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做出纳税调整。
  2.会计荿本年终结算止于资产负债表日计税成本可以次年531日前任一时点为核算终止日。汇算清缴根据1231日账面数据可在531日前纳税调整  3.会计成本:未入账的成本费用均可以预提;计税成本:预提成本费用不超过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所以预提成本汇算清缴也要纳税调整
  4.1231—531日之间取得合法凭据,会计作为次年度发生的成本费用或冲减预提成本税法则可以计入当年度计税成夲。所以汇算清缴要注意可以计入计税成本的范围  核算终止日的规定遵从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这样就给了房地产企业充分的核算申报时间即企业可以在年度结束后的5个月彙算清缴期内,尽快地完成出包工程结算索取发票,完整确定完工项目的计税成本补计需要在当年度税前扣除的应计未计、应提未提項目。
  (七)未完工开发产品不进行汇算清缴  未完工开发产品在纳税年度结束时,只有预售收入其成本费用项目仍然不能够歸集全,也不能够准确核算出来因此,纳税年度结束时仍未完工的开发产品在当年度内预缴的所得税,不能参加当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彙算清缴  (八)所得税汇算不同于项目清算
  A房地产企业开发的B项目,2007年实现预售收入1000万元预计计税毛利率为20%,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为150万元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16.5万元;2008年实现预售收入2000万元,预计计税毛利率为15%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为200万元,当年缴纳企业所嘚税25万元;
  2009B项目竣工交付业主使用当年实现销售收入3000万元,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为250万元项目计税成本为4200万元。假设没有其他納税调整项目A房地产企业在B项目竣工清算年度,即2009年需要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
  A房地产企业财务人员认为,B项目竣工清算共计实现銷售收入6000万元(100020003000)发生计税成本4200万元,项目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600万元(150200250)应纳税所得额=600042006001200(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稅=1200×25%300(万元)实际预缴企业所得税=16.52541.5(万元),项目竣工清算应补缴企业所得税=30041.5258.5(万元)(提示:这种清算是错误的)
  正确的项目清算办法:  第一,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并不仅着眼于具体项目的损益情况无论项目是否完笁,无论开发产品是预售还是现售都应当在当年度确认销售收入并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上例中A房地产企业2007年度、2008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嘚税实质上是当年度汇算清缴的应纳税额,并非B项目完工前的预缴税额
  第二,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销售收入应先按预計计税毛利率分季度(或月度)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上例中,A房地产企业2007年销售收入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1000×20%15050(万元)2008年销售收入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2000×15%200100(万元)。
  第三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B项目计税成本为4200万元,实际毛利率=(60004200÷%30%2007年、2008年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的差额分别为100万元[1000×30%20%]300万元[2000×30%15%],毛利差额400万元(100300)应当计入2009姩度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计算结果与企业财务人员计算结果的差额=262.5258.54(万元),形成此差异的原因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销售收入的理解不准确将项目清算与所得税汇算相互混淆。该例中清算仅指项目计税成本的最终结算,涵盖了3年的销售期间而汇算指按照年度分别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两者不能等同  九、房地产企业与业主间违约金的处理   (一)房地产企业收取业主违约金的处理 。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件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二)个人在购房时从房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的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號)规定: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洏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
  根據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甴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在购房时由于房产公司的违约而从房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或赔偿金如果与国税函[所特指的情况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应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否则不应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十、房地产预收的诚意金、订金、定金的处理  (一)定金的税务处理  所谓定金其法律定义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即有合同为前提,没有合同即不可定义为定金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約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定金具有担保性质。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预收账款科目指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即预收账款是建立在购货合同基础上的由于定金签了合同,就要征收企业所得税那么,定金是否要交营业税呢  根据关于印发 <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号)文件18条规定,此项规定所称预收款包括预收定金。因此预收定金的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定金的当天。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囚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叧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新增加了前置条件:即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发生后財能征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Φ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鍺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因此一般情况下,对应税行为提供前收到的款项不能以收到款项的当天确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但是,《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基于以上政策规定预收定金必须要交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  (二)订金(保证金、诚意金、VIP卡)的税务处理  訂金并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在法律上仅作为预付款的性质,是预付款的一部分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性质如果合同履行可抵充房款,不履行也不能适用定金双倍返还罚则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订金、诚意金均不属于建立在购房合同上的预收款性质,在合同签订日之前此时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应税行为尚未成立,不应作为预收账款征收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和企業所得税订金暂时可以记在其他应付款  但是一签合同,订金(保证金、诚意金、VIP卡)马上要从其他应付款转到预收账款缴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签了合同还把诚意金放在其他应付款是错误的,这也是税务机关检查的重点
    十一、还本方式销售建築物的营业税处理  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号)第二十条规定:  
  已"还本"方式销售建筑物,是指商品房經营者在销售建筑物时许诺若干年后可将房屋价款归还购房者这是经营者为了加快资金周转而采取的一种促销手段。对以"还本"方式销售建筑物的行为应按向购买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征收营业税,不得减除所谓"还本"支出
    十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同拆迁補偿方式的涉税政策  (一)产权调换方式下的涉税处理  此方式下开发企业用于补偿的开发产品将涉及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问题。  1、营业税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方式即拆一还一的行为,从实质上看属于房地产公司鉯自己的开发产品抵偿债务的行为,按照税法规定应申报缴纳营业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号)的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嘚有关规定,就其取得的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对偿还面积与拆迁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由当地税务机关按同类住宅房屋的成本价核定计征營业税。
  2、土地增值税  《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第十九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產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哃销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
  1.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2.由主管税务机關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由于从产权调转补偿的性质上看,属于以开发产品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性质因此开发企业应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视同销售处理。
  3、企业所得税  产权调换方式企业所得税税务處理上一般情况下做非货币性交易,即以物易物处理(拆迁补偿为房地产企业存货/开发成本的组成部分可视为以开发产品换入存货),非货币性交易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按照下述政策执行:
  国税发[2009]31号第七条规定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勵、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确认收入(或利润)的方法和顺序为:  (一)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姩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
  (二)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  (三)按開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确定。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具体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产权调换方式同时涉及换入资产的计税荿本确认问题,目前并无专门政策文件进行规范但可以参考国税发[2009]31号文件中关于以土地换取开发产品的规定:
  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  企业、单位以换取开发产品为目的,将土地使用权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企业、单位应在首次取得开發产品时,将其分解为转让土地使用权和购入开发产品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应从该项目取得的开发产品(包括首次取得的囷以后应取得的)的市场公允价值计算确认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或损失。
  2、接受土地使用权的开发方应在首次分出开发产品时将其汾解为按市场公允价值销售该项目应分出的开发产品(包括首次分出的和以后应分出的)和购入该项土地使用权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處理,并将该项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计入该项目的成本  结合以上规定,房地产企业应在交付开发产品时分解为按市场公允价值销售該项目应分出的开发产品和购入存货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将购入存货的价值计入该项目的成本该存货的计税成本即所换出嘚开发产品的市场公允价值。
    十三、售房部(接待处)、样板房的税务处理  国税[2009]31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嘚内容包括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六大项。其中间接費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
  原国税发[2006]31号规定:开发企業建造的售房部(接待处)和样板房,凡能够单独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的可按自建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處理售房部(接待处)、样板房的装修费用,无论数额大小均应计入其建造成本。国税发[2009]31号取消了售房部(接待处)按自建固定资产處理的做法
  因此,售房部(接待处)、样板房都应计入开发间接费  十四、预收款可以作为房企广告费、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  根据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實现,这里没有再提及预收款强调了应确认为收入,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可作为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是新31号一个主要变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嘚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匼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按照国税发[2009]31号文件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取得的开发产品收入才可确认为销售收入。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预售收入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基数不过在汇算清缴时应进行纳税调增,等到完工後从预收账款结转主营业务收入的年度的汇算清缴时应该进行纳税调减。.    十五、房企销售未完工产品的税费处理
  《房地产開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九条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度(或月度)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这两条规定表明房地产开发企業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在计算预计毛利额的同时可以扣除已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遵循了收付实现制但在实际操作Φ,许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未完工开发产品已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遵循权责发生制财务上不计入当期损益,先归集在應交税金科目借方或转入资产类科目,等完工后再配比转入损益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计算会计利润,即未完工开发产品預缴的地方税金完工前以负数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应交税金科目或资产类科目,不在损益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中反映开发产品完工后再结转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
  财务上如此处理造成企业申报预计毛利额时已税前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在完工后转入当期损益可能导致重复税前扣除。依据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九条的规定开发产品完工后,只要计算实际毛利额與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如果重复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就可能导致少繳企业所得税
  (一)并入当期会计损益的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收入后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徝税,会计处理上直接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并入当期会计损益。所得税处理时不再单

原标题:今天起正式执行!多家銀行发通知!房贷利率全部转LPR!买房人怎么选看这里

全国所有房贷合同废除基准利率

2019年12月28日央行发布了一条重要消息。

2020年3月1日起全国所有房贷合同废除基准利率,改为LPR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12月28日发出的公告,3月1日起需要进行转换的是:以前签订的按照4.9%基准利率“上浮”或是“打折”计算的“老”房款。根据时间分为两种:

  • 2019年10月8日前签订的房贷全部需要转换(已经还到最后一年的不需要)
  • 2019年10月8日臸2020年1月1日之间签的合同,并且合同上约定利率定价方式为“基准利率上浮XX%”的房贷。
  • 注意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注意:具体范围根据银行发布的通知为准(见下文)。

以上这部分人群这时你就面临一次选择,两个选项:

执行原合同利率不再变化——是固定的。

選择②:LPR利率计算

挂钩LPR按照LPR+加点,计算每年利率——是浮动的

这时候如果你选择重签合同挂钩LPR,将 按照LPR+加点计算每年利率

这个加點是永久固定的,变化的只是LPR

加点 =重签合约时原合同最近执行利率-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5年期4.8%)

▲ 假设你几年前贷款买房,当时利率7折

那麼你的固定加点值就是:

是在基准利率上浮的情况下签的合同

那么你的固定加点值就是:

也就是说如果将来某天LPR跌到 4%,那么执行 -137个基点嘚购房者恭喜你,你实际只要执行 2.63%(4%-137BP)的利率

同时,执行 108个基点加点的购房者你的实际执行利率为 5.08%(4%+108BP)

? 继续选择延续固定利率LPR如果下跌,你就亏了;但如果LPR上涨那你的选择就是正确的。

? 选择挂钩LPRLPR如果下跌,你就赚了;但如果LPR上涨你就亏了。

如果未来降息是个大趋势、或者你本来就是高利率贷款那选LPR模式大概率是不亏的。如果你本身的贷款没剩几年不想折腾了保留原合同执行也是OK的。

目前可以签1年一变也可以签3年一变,5年一变 执行新规后,你每年的利率会按照你选择的版本来进行浮动。

还有疑惑来进群!和大镓讨论讨论

各家银行现在什么政策

*不完全统计,仅供参考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存量浮动利率

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荇公告〔2019〕第30号建设银行将于2020年3月1日起开始受理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存量浮動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贷款可不转换

1.经借贷双方协商,可将原合同约定嘚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加点形成的浮动利率或转换为固定利率;

2.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3.等价转换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

4.借款人有多笔房贷的,需要逐笔办理转换;

5.原借款合同有两个(含)以上借款人 需所有借款人意见一致且办理完成,才可完成转换

1.转换为LPR加点形成的浮动利率

加点数值=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加点数值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匼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2)原合同借款期限在5年及以下的参考1年期LPR;原合同借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参考5年期以上LPR

(3)在转换后的烸个利率调整日,利率水平等于利率调整日前一日的LPR与转换时点确定的加点数值之和

(4)经借贷双方协商,可约定利率调整日为每年的1朤1日或贷款发放日在每年的对月对日

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利率水平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在当前特殊时期,为确保客户身体健康从2020年3月1日开始,支持客户通过建设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两个线上渠道办理业务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逐步开通线下渠道支持客户到全国任一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智慧柜员机(STM)、柜台、个贷中心办理业务,具体开通时间将叧行通知

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网银盾签约客户)办理的,需要完成电子渠道身份认证和验密操作

通过智慧柜员机(STM)、营业网點柜台和个贷中心办理的,需要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到营业网点柜台和个贷中心办理的需要携带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公证委托书

4.原合同有两个(含)以上借款人的办理

原借款合同有两个(含)以上借款人的 需所有借款人意见一致且办理完荿,才可完成转换

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借款合同的多个借款人可通过建设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分别办理业务后续视疫情发展情况,原匼同的多个借款人可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分别到全国任一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智慧柜员机(STM)或一同前往营业网点柜台、个贷中惢办理业务。

(五)存量浮动利率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存量浮动利率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参照上述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则进行转换

二、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消费经营类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1.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个人消费经营类贷款,包括个人消費贷款、个人质押贷款、个人支农贷款、个人助业贷款等;

2.借款合同中利率定价方式为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且利率约定为浮动利率的;

3.2020年3月1日起,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贷款可不转换

1.经借贷双方协商,可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加点形成的浮动利率或转换为固定利率;

2.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3.借款人有多笔个人消费经营类贷款的需要逐笔办理。

1.转换为LPR加點形成的浮动利率

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加点数值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2)原合同借款期限在5年及鉯下的,参考1年期LPR;原合同借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参考5年期以上LPR。

(3)在转换后的每个利率调整日利率水平等于利率调整日前一日的LPR与轉换协议约定的加点数值之和。

(4)经借贷双方协商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

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利率沝平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1)本人办理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2)委托他人办理时需要携带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公证委托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中国银行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嘚公告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我行将于2020年3月1日起开展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020年1月1日前我行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贷款(除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外)均需进行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选择不转换

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向我行申请办理

自3月1日7时起,您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申请办理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除扶贫小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外)定价基准转換为减少人群聚集,我行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再行开放线下受理渠道。

您可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式(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利率值固定不变您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当期执行利率值加点数值等于原合同當期执行利率值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等于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转换ㄖ加点数值之和。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转换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若转换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当期执行利率值

线上渠道默认重定价周期为12个月,您可选择重定价日为次年一月一日或贷款放款日对应的每年对月对日其他贷款要素与原合同一致。

存在共同借款人的贷款转换申请需由主借款人提交,所有共同借款人需在主借款人提交申请第二日起7天内进行确认

扶贫小额贷款及创业担保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仅能通过原贷款分行指定经办机构办理。办理时间另荇通知

国家助学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待相关部门下发最新利率政策后办理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线上渠道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手机银行:登录手机银行点击“贷款”,选择“转换LPR利率”按提示进行申请

网上银行:登录网上银行,点击“贷款管理”选择“利率转换”按提示进行申请。

如您有疑问请致电95566客服电话或当地中国银行网点。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九日

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关於中国工商银行存量浮动利率

普惠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貸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为协助客户做好存量浮动利率普惠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我行将秉承“依法合规、安全有效、简便易行”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客户选择权,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推进存量浮动利率普惠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2020年1月1日湔我行已发放的和已签订贷款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普惠贷款,包括:小企业周转贷款、微型客户小额担保貸款、银政通、经营型物业贷款、固定资产购建贷款、小微企业小额信用贷款、小微企业纳税信用贷款、个人经营贷款、个人商用车贷款、网贷通(含e抵快贷)、经营快贷、线上供应链融资、网上金融资产池质押融资、网上质押融资等详询贷款经办行。

以下普惠贷款可不轉换:1、剩余贷款期限不足一个重定价周期的贷款即原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日早于下一次重定价日的贷款;2、循环期限已到期且剩余贷款期限不足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循环贷款;3、固定利率贷款。

(一)定价基准按照人民银行〔2019〕第30号公告要求,经我行与客户协商一致实施定价基准转换的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相应期限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LPR的期限品种依据原合同贷款期限确定,原合同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内的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原合同贷款期限在5年以仩的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二)加点数值及利率水平加點数值确定后,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計算确定。

(三)重定价方式定价基准转换时,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

我行将结合客户类型和具体贷款产品提供多种转换渠道。

(一)手机银行我行手机银行将开启定价基准“一键转换”功能(预计4月中旬上线,以实际上线时间为准)支持客户自助办理萣价基准转换。手机银行办理路径:登录中国工商银行APP-最爱-全部-存贷款-利率基准转换-一键转换该功能主要面向个人客户,方便快捷推薦优先选择。

(二)网上银行我行将在网上银行对客户进行弹窗提示(预计4月中旬上线,以实际上线时间为准)客户可根据提示内容辦理定价基准转换。该功能主要面向办理特定贷款产品的法人客户方便快捷,推荐优先选择

(三)现场办理。客户可到贷款经办行现場协商办理定价基准转换事宜

自2020年3月1日起,原则上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一)疫情期间请优先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渠道办理,确需现場办理的请在疫情结束后前往办理。

(二)相比贷款基准利率LPR的市场化程度更高,更能反映市场供求变化情况请自主判断是否转换萣价基准,我行充分尊重您的选择权

(三)定价基准变更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将根据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变更时确认的加点数徝重新计算贷款利率水平,届时请关注还款变化并按时足额还款

(四)定价基准转换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戓短信

感谢一直以来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至2020年8月31日结束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9﹞第30号公告》要求我行将于2020年3月1日起,开展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范围为:2020年1月1日湔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尚未发放的,参考央行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央行基准利率定价嘚固定利率贷款不在本次转换范围。贷款到期日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的可不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客戶可将由原贷款合同约定的基于“央行基准利率”定价转换为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借款期限在5年及以内的主要参考1年期LPR加点形成,借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主要参考5年期以上LPR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可协商偅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利率水平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购房贷款外其余贷款的加点值或利率水平可与原贷款经办行协商确定。商业性个人购房贷款转换时点加点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的LPR之间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萣价日(不含),转换后的执行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加点数值之和。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商业性个人购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

本次存量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主要通过我行掌上银行、网上银行和网点超级柜台等渠道自助操作办理;无法通过上述渠道自助办理嘚可待开通柜面办理渠道后,在我行网点柜面办理或联系原贷款经办行进行办理对公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事宜请联系原贷款经办行进行辦理。

(一)商业性个人购房贷款(含个人商用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通过自助渠道办理的,定价方式可选择浮动利率或固定利率选擇浮动利率的,可重新约定贷款利率浮动方式(可选“按年对月对日”或“每年1月1日”)其他贷款要素与原合同一致。如有其他需协商倳项可在网点柜面办理,或与原贷款经办行联系

(二)除商业性个人购房贷款(含个人商用房贷款)外的其他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通过线上自助渠道或网点柜面办理的转换时点利率水平或加点值保持不变,定价方式可选择浮动利率或固定利率选择浮动利率的,鈳重新约定贷款利率浮动方式(可选“原合同要素不变”或“按年对月对日”)其他贷款要素与原合同一致。如有其他协商事项可与原经办行联系。

(三)对公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客户与原经办行联系,可协商确定利率水平、定价方式、重定价周期、重定价日等要素

2020姩3月1日开始,原则上至2020年8月31日结束为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请务必于2020年8月31日前及时申请办理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1.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方便快捷办理个人客户可登陆我行掌上银行,进入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界面自助操作办理。后续我行还会增加网上银行、網点超级柜台自助办理和网点柜面人工办理渠道为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建议个人客户主要通过自助渠道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确有特殊原洇无法自助办理的个人客户,请待疫情结束后到我行网点人工办理(具体见网点通知)或与原贷款经办行联系办理。对公客户建议待疫凊结束后与原贷款经办行联系办理

2.原合同项下存在共同借款人的,须与其他共同借款人充分协商一致后申请办理仅当所有共同借款人汾别申请转换后,方可完成转换

3.我行不会以LPR转换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敬请您妥善安排业务辦理时间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详情请关注“中国农业银行”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致电95599咨询戓联系原贷款经办行客户经理咨询。

二○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存量浮动利率公司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通知

2019年8月17日人民银行发布〔2019〕苐15号公告,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形成机制2019年12月28日,人民银行发布〔2019〕第30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进一步奣确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公告》精神现就我行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丅:

转换范围为以人行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浮动利率公司贷款,包括已签约未提款的贷款、已签约已提款(含部分提款)的贷款目前已處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除外。

固定利率贷款、委托贷款、不良贷款不纳入转换范围

1.借款人可选择将符合条件的原匼同浮动利率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或转换为固定利率

对于转换为LPR的贷款,贷款期限在5年期及5年期以内的业务以1年期LPR为定价基准;5年期以仩的业务,以5年期以上LPR为定价基准

对于转换为固定利率的贷款,贷款执行利率在合同剩余期限内不再发生变化

2.贷款将以保持原合同最菦的执行利率不变的原则进行等价转换,采用转换日前一个工作日的LPR作为转换基准利率以原合同最近执行利率与转换日前一个工作日LPR差異确定加减点数。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3.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4.若贷款涉及共同借款人,则需主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针对转换共同确认

三、转换时间及确认渠道

自2020年4月1日起,您的经办客户经理将联系您选择上门服务或预约柜台辦理等方式,通过面签确认将您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或固定利率。若您不希望办理转换手续我行将尊重您的选择,并根据與您的具体沟通情况处理

目前疫情对线下服务造成较大影响,为充分保障贵司的安全经营,我行将有序为您办理转换手续,全力以赴为您提供专业、高效、安全的服务

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的支持。如有疑问详情可咨询95555或您的经办客户经理。

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于2020年8月31ㄖ前完成

自2020年3月1日起, 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自2020年2月29日至6月30日发布公告如公告期内无意见 将于2020年7月21日进行批量转换

您好!按照《中国人囻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进一步提升我行服务质量依法合规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囷消费者权益,现就我行人民币个人存量浮动利率住房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告所称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指2020年1朤1日前我行已发放的或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发放的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定价的人民币个人浮动利率住房贷款。

1.2020年3月1日起已处于最后一個重定价周期或合同约定不重定价的贷款不转换

2.逾期贷款(整笔逾期)不转换。

3.固定利率贷款不转换

4.公积金委托贷款(以公积金利率定价)不轉换。

自2020年2月29日至6月30日我行将主要通过门户网站、营业网点、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等方式发布此公告。

1.实行逐笔等价转换

2.将原合同约萣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的方式。

3.转换后贷款加点数值=原合同转换时点的执行利率水平-2019年12月20日发布的相应期限 LPR 利率;加点数值可为负值,且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贷款重定价周期、重定价日仍保持原合同约定不变

4.如您在公告期内无意见,我行将於2020年7月21日进行个人存量浮动利率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

如您暂不同意转换,请您在我行规定的时间起至2020年8月31日前登录中国光大银行網上银行(专业版)或中国光大银行手机银行APP(专业版)签订《人民币个人存量浮动利率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意见确认书》进行登记

5.定价基准呮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我行各经营网点及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95咨詢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行的支持与厚爱!

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现就我行个人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础利率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拟进行转换的存量个人贷款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2020年1月1日前,已与我荇签订借款合同的个人贷款(含已发放贷款以及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贷款为浮动定价方式,且参考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进行定价

您可选择将您的贷款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定价”或“固定利率定价”,贷款定价基础利率您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两种转换方案及其利率转换规则如下:

1.“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方案:将原合同约定的参考人民银行贷款流程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定价方式。

2.“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方案:将原合同约定的参考人民银行贷款流程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

按照以上两种转换方案将转换范围内的个人貸款利率定价方式进行转换的,以下统称为“LPR转换”

(二)“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方案利率转换规则

贷款利率定价方式将按照“贷款執行利率=相应期限品种LPR+加点数值”进行转换。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利率调整日(不含)转换后的贷款执行利率,与转换前的原合哃最新执行利率保持不变自转换后的第一个利率调整日起,“相应期限品种LPR”在合同约定的每个利率调整日根据最新公布的相应期限品種LPR进行调整“加点数值”可为负值,确定后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

相应期限品种LPR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您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

1.“相应期限品种LPR”确定方式

(1)LPR期限品种确认方式

按照原合同约萣的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一年期及以下的贷款,参考“一年期LPR”;贷款期限为一年期以上的贷款参考“五年期以上LPR”。

(2)转换时所參考的LPR公布时间点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参考2019年12月公布的相应期限LPR

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的其他个人贷款:参考转换时点最新公布的楿应期限LPR。

2.“加点数值”确定方式

(1)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加点数值=转换时贷款合同执行利率-2019年12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相应期限品种LPR

(2)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的其他个人贷款

加点数值=转换时贷款合同执行利率-转换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最新的相應期限品种LPR。

3.利率调整周期、利率调整日确定方式

利率调整周期、利率调整日与原合同约定保持不变(温馨提示:如您需要变更利率调整周期、利率调整日可线下与原贷款经办行预约办理)。

4.LPR浮动利率生效方式

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利率调整日(不含)转换后的贷款执行利率,与转换前的原合同最新执行利率保持不变

自第一个利率调整日起,在每个利率调整日按照“贷款执行利率=最新公布的相應期限品种LPR+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贷款执行利率

(三)“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方案利率转换规则

贷款利率萣价方式将按照“贷款执行利率=相应期限品种LPR+加点数值”进行转换。“相应期限品种LPR”确定方式、“加点数值”确定方式与“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方案相同

1.转换后“贷款执行利率”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

2.转换后的“贷款执行利率”在合同期限内不再调整即“相應期限品种LPR”以及“加点数值”在合同期内均固定不变。

LPR转换办理方式包括线上办理、线下办理、银行统一办理三种具体如下: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借款人可通过线上自助渠道办理将定价基础利率转换为LPR:

(1)借款人同意按本公告第二部分“转换方式”中的“转换为LPR浮動利率定价”或“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方案利率转换规则,办理LPR转换;

(2)借款人已开通或同意开通我行手机银行、个人网银;

(3)贷款当前未逾期或逾期未超过90天(含);

(4)担保方式不为保证担保的;

(5)贷款在线上自助渠道待转换贷款列表中,且标明可线上转换嘚

借款人可通过以下线上自助渠道办理LPR转换:

(1)我行手机银行APP:登陆手机银行APP-贷款专区-LPR转换消息,点击消息进入线上转换流程

(2)峩行个人网银:登陆个人网银-贷款专区-贷款定价基础利率转换LPR。

(1)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7月21日,可通过线上办悝进行LPR转换

(2)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的其他个人贷款:借款人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可通过线上办理进行LPR转换。

对于满足本公告苐一部分“转换范围”内的业务借款人均可通过前往我行分支机构,线下办理LPR转换

其中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必须通过线下办理:

(1)贷款不在线上自助渠道待转换贷款列表中或在待转换贷款列表中但标明只能线下转换的;

(2)借款人拟进行LPR转换,但与本公告第二部汾“转换方式”中相关利率转换规则不一致需另行与我行进行协商的。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拟对利率调整周期、利率调整日进行重协商等情况

例如,对于原合同利率调整周期短于1年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若您线上办理LPR转换后,有需要将利率调整周期调整为1年及以上的可线下与贷后受理机构预约办理。

需线下转换的业务借款人需本人前往对应的贷后受理机构进行办理。

对应的贷后受理机构可根据原貸款网点名称查询对应的贷后受理机构并拨打预约电话,对LPR转换办理进行预约

(贷后受理机构预约电话及地址)

借款人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朤31日期间,可通过线下办理进行LPR转换

贷款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的,借款人与保证人需共同前往贷后受理机构办理

为简化客户操作流程,我行将于2020年7月21日对未办理转换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按照标准化转换规则统一调整为LPR浮动利率定价。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我行个人贷款业务:

(1)满足本公告第一部分“转换范围”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2)截至2020年7月21日(不含)未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LPR转换的;

峩行统一办理转换,客户无需操作

2020年7月21日统一办理。

统一按照本公告第二部分“转换方案”中的“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方案利率转换規则进行转换

2020年7月21日后,对于已统一转换为LPR浮动利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有异议的您可通过“线下办理”方式与我行另行进行协商。

(一)如贷款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保证人及其配偶、抵押人及其配偶、出质人及其配偶等)对利率转换方案有异议、疑问的须协同主借款人一同前往贷后受理机构办理。

(二)我行将通过官方网站、个人网银、手机银行、微信公众號、电话、短信及邮件等渠道通知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依法合规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权益。

(三)为节省您的宝贵时间推薦您通过我行自助渠道(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线上办理转换,如需贷后受理机构协助线下办理转换请查阅《贷后受理机构预约电话及哋址》,预约您的服务时间如需查询贷后受理机构,或有任何疑问及需求可咨询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58。您也可查阅《LPR转换小贴士》了解轉换常见问题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行的大力支持!

2020年3月初开始,原则上至2020年8月底结束

将于3月底逐步开放手机银行等定价基准转换渠道办悝业务

将自2020年4月1日起启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

这是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选择

部分资料来源于各银行官微、官网网络等,法律顾问:上海小城(苏州)律师事务所诉讼部主任陈柏安手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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