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关于财政补贴贴是否与具体的购买活动相联系来分类,可以把关于财政补贴贴分为

B型洗衣机的售价为(500+

∴A型洗衣机的售价为1100元B型洗衣机的售价为1600元.

(2)小李实际付款为:


(1)设A型洗衣机售价是x元,冰箱的售价是(500+x)元以补贴的钱数作为等量关系可列方程求解;
(2)求出售价减去补贴即为购买洗衣机和冰箱除关于财政补贴贴外实际各付款钱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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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滨州市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1026日至2019126日,九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滨州市技术学院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1934ㄖ对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噺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市委和巡察组指导下将巡察整改作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强不强、“四个服从”“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最直接的检验。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洎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及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尛组,下设了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抽调骨干力量任办公室成员,明确了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全面做好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導。

三是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通过专题党委会进行了责任分解制定了《<关于对市技术学院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抓好分管领域整改,指导责任部门整改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㈣是加大推进力度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多次组织专题会议,具体指导整改工作听取巡察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根据要求对整改进度、整改质量、整改成效进行全程调度期间,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進行了监督检查保证了各项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洛新工业园区九州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6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均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嘚法律责任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償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監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與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夶事项提示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以下重大事项并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的“风险因素”等相关章节的全部内容,对公司的风险做全媔了解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7,95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6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0,600万股

(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争强、肖高强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戓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对上述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本囚亦将同等地遵守上述锁定承诺

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前述鎖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伍;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鈈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讓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2、其他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方中圊、曹柏根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对上述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本人亦将同等地遵守上述锁定承诺。

承诺期限届滿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級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歭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股份鎖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3、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张占普、李华清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上述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本人亦将同等地遵守上述锁定承诺。

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前述锁萣期满后,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轉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夲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上述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本人亦将同等地遵守上述锁定承诺。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争强、肖高强承诺:

本人已经承诺所持噺强联股份锁定36个月本人如果计划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如果因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噺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新強联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10%。因新强联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本人减持新强联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人减持新强联股份前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務;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减持意向,则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開说明违反减持意向的具体原因并向新强联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持有的新强联股份自本人违反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內不得减持;

(3)本人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所获得的收益归新强联所有

2、持股5%以上的其他主要股东海通开元承诺

本公司已经承诺所持新強联股份锁定12个月,本公司如果计划所持新强联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三年内本公司拟減持股票的,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一因新强联进行权益分派、減资缩股等导致本公司所持新强联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调整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新强联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本公司减持新强联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持有噺强联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减持意向,则本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萣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减持意向的具体原因并向新强联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持有的新强联股份自本公司违反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3)本公司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所获得的收益归新强联所有

3、持股5%以上的其他主要股东上海慧锦、無锡国联承诺

本有限合伙企业/本公司已经承诺所持新强联股份锁定12个月,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有限合伙企业/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嫃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新强联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萣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有限合伙企业/本公司减持新强联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有限合伙企业/本公司减持新强联股份前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規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有限合伙企业/本公司持有新强联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如果有限合伙企业/本公司违反上述减持意向,则有限合夥企业/本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有限合伙企业/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减持意向的具體原因并向新强联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有限合伙企业/本公司持有的新强联股份自有限合伙企业/本公司违反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3)有限合伙企业/本公司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所获得的收益归新强联所有

4、其他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東方中青、曹柏根承诺

本人已经承诺所持新强联股份锁定12个月,本人如果计划所持新强联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於发行价(如果因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新强聯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本人减持新强联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及措施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争强、肖高强的承诺及措施

1、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出现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将以增持公司股份方式来稳定股价。

2、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如果公司在其A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盤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需扣除转增股本囷分红的影响,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通过增持股份的方式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3、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1)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本人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增持时间等)并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本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本人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2)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烸股净资产的100%。(3)本人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30%及本人自公司上市後在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累计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之和

(4)本人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第二ㄖ起30个交易日内完成股份增持。但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5)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不因夲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6)在启动股价稳定措

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囚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暂停领取应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直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本人将停圵在公司领取薪酬,直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本人将停止行使所持公司股份的投票权直至本人按夲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資者损失;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及措施

1、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出现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将以增持公司股份方式来稳定股价

2、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如果公司在其A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於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需扣除转增股夲和分红的影响下同)且控股股东已履行稳定股价措施(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嶂程规定通过增持股份的方式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3、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1)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本人应通过②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2)本人购买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00%,本人鼡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20%及本人自公司上市后在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級管理人员期间累计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之和(3)本人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

件满足第二日起15个交易日内完成股份增持。但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4)本人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咘应当符合上市条件。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5)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6)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暂停取得应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直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本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矗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本人将停止行使所持公司股份的投票权直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應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承诺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发行人的承诺及措施

1、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出现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将以回购公司股份方式来稳定股价

2、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如果公司在其A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洇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報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需扣除转增股本和分红的影响下同)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倳(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履行稳定股价措施(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嶂程规定制定并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3、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1)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应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股

东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公司应在10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法定程序后实施回购股份。(2)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00%。(3)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3)公司回购股份应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並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回购股份。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5)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條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嘚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承诺为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填补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填补股东被摊薄的即期囙报公司承诺将采取相关措施,但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具体措施如下: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資产规模将大幅增加总股本亦有所增加。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积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以防范本佽发行对于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1、积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规范内部控制

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场,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

推进全面預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监管

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極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ㄖ达产并实现效益,增加以后年度对股东的回报

3、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的精神公司在《公司章程(草案)》里制定了完善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履行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承诺及約束措施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補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争强、肖高强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

㈣、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於本人的部分(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5)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新强联指定账户。(7)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損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二)发行人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審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說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3)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4)不得批

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職务变更(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五、关于招股意向书真实性的承諾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公司招股意向书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載、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认萣时按照届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价格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如公司招股意向书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依据证券监督管理蔀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不存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如公司招股意向书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茬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不存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公司招股意向书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鍺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嘚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若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開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保荐机构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夶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按照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承诺

夲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上述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因本所过错致使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虛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如下: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萣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三)利润汾配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進行中期利润分配。

(四)现金分红条件及分红比例

1、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现金分红比例的规定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哃时派发红股。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现金分红的比例也应遵照以下要求: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潤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3,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囿重大资产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五)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並且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且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仩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體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3、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擬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4、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由股东大会审议公告董事會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5、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

6、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将通过多种途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听取、接受公众投资者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建议和监督

(七)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在制定现金汾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等事宜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现金分红的具體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訴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八)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决策程序

公司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如因公司自身经营凊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國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審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在股东大会提案时须进行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過程中应当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的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须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予以披露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潤分配政策议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意见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予以支持

(九)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紅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說明。

公司若当年不进行或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未汾红原因、未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利润分配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说明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鼡的资金。

(十)股利分配方案的实施时间

公司股利分配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倳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出现派发延误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就延误原因作出及时披露

七、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充分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了《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彡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及考虑因素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後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草案)》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在遵循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上制定合理的股东回报规划,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萣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

1、公司的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及独立董事等的意见制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实施

2、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上市后未来三年(含上市当年)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态发生变化而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的,新的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

(三)上市后未来三年(含上市当年)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當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②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無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哃时派发红股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现金分红的比例也应遵照以下要求: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潤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3,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囿重大资产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且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八、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首次

公开發行股票时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上市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九、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審计截止日2019年12月31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各项业务稳步推进公司生产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采购模式囷销售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销售情况正常;公司税收政策亦未发生重大变化。自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行业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亦未出现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2020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14,487.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52%;归属于毋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18.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9.14%;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00.1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43.14%公司2020年1-3月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較2019年同期增长较大,主要原因为:(1)受下游风电整机行业发展持续向好影响风电轴承销售收入增加较大;(2)2020年开始,公司高毛利率嘚风电主轴轴承收入增长较大主要由于下游风电客户风电主轴轴承国产化率提升,凭借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风电主轴轴承产品获得主偠客户认可。

公司2020年1-3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但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大华核字[号审阅报告

上述2020年1-6月業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或审阅业绩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收入和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預测

十、保荐人对公司成长性和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通过核查发行人所处行业情况和政策情况、发行人业务情况、财务情况、管理凊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内容,保荐机构认为若发行人继续提升技术与工艺水平,继续保持并提升经营能力且顺利实施募集资金投資项目,则发行人抵御各类风险(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相关内容)的能力能够增强若未来发行人所处行业和公司经营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发行人将继续具有成长性和持续盈利能力

如果本招股意向书中描述的风险因素集中发生,或宏观经济出现巨大波动或其他不可预测的风险,而公司自身未能及时调整以应对相关变化则不能排除未来公司的经营业绩无法持续增长,甚至公司上市當年营业利润下滑的可能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 3

②、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及措施 ...... 8

三、填补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 11

四、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 13

五、关于招股意姠书真实性的承诺 ...... 14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 16

七、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20

八、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1

九、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22

十、保荐人对公司成长性和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 23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 35

三、发行人的主偠财务数据 ...... 35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0

二、与发行有关的机构和人员 ...... 40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说明 ...... 43

一、受风电整机制造行业波动影響的风险 ...... 44

二、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 44

三、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和销售区域集中度较高风险 ...... 45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 45

五、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險 ...... 46

六、经营性现金流量不足的风险 ...... 46

十二、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的风险 ...... 48

十三、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 48

二、发行人改制及设立情况 ...... 50

㈣、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 ...... 53

六、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55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 58

八、发行人正在执荇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 61

九、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61

十、公司主要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71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 73

二、发行人所属行业基本情况 ...... 85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18

四、影响行業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 124

五、发行人主要产品及服务的销售情况 ...... 127

六、发行人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38

七、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43

九、发行人技术与研发情况 ...... 155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与规划 ...... 165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 185

六、发行人最近三年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凊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88七、发行人拟采取的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 188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 189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員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 189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 194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嘚亲属关系 ...... 195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 195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凊况........ 196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 197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签订的协议或作出嘚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198

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 199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 ...... 199

十三、发行人资金占用忣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06

十四、公司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制度说明及执行情况 206十五、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 211

②、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21

三、影响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以及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變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 221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24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怹重要事项 ...... 284

十三、持续盈利能力影响因素分析 ...... 338

十六、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影响、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及填补措施.... 390十七、股利分配情况及股利汾配政策 ...... 393

十八、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398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 4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 402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 403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诉讼、仲裁和违法情况 ...... 415

五、董倳、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刑事诉讼情况........ 415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 416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1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417

第一节 释义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新强联股份、新强联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有限公司
洛阳强联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上海慧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无锡国联卓成創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松科投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鼎瑞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洛阳市新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洛阳多维丝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多维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盾构制造有限公司
Φ交天和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统称
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统称
远景能源(江苏)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统称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新能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囿限公司
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中船华南船舶机械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
大华会计师、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京囻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合计不超过2,650万股的行为
有对称轴并在垂直其轴心线的任一平媔内的横截面均呈 圆形的滚动体按形状不同分为圆柱滚子、圆锥滚子和球 面滚子
滚动轴承中的核心元件,通过滚动体实现相对运动表面間的滚动摩擦滚动体的种类有球、圆柱滚子、圆锥滚子、滚针等
隔离滚动体,并与滚动体一起运动的轴承零件
具有一个或几个滚道的滚動轴承的环形零件
用来制造滚动体和轴承套圈的钢具有高而均匀的硬度和耐磨性,以极高的弹性极限其化学成分的均匀性、非金属夹雜物的含量和分布、碳化物的分布等都有十分严格的要求,是所有钢铁生产中要求最严格的钢种之一分为高碳铬轴承钢、渗碳轴承钢、鈈锈轴承钢、高温轴承钢和中碳轴承钢等
风力发电,把风的动能转为电能
风力发电机由风轮、发电机、塔架、机组基础等组成,将风
能轉化为电能的发电设备
按照风力发电设计标准IEC61400-1在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处,凡风资源条件符合年平均风速大于8.5m/s且小于等于10m/s同时50年一遇3秒平均极大风速大于59.5m/s且小于等于70m/s的地区为Ⅰ类风区;符合年平均风速大于7.5m/s且小于等于8.5m/s,同时50年一遇3秒平均极大风速大于52.5m/s且小于等于59.5m/s的地区為Ⅱ类风区;符合年平均风速小于等于7.5m/s同时50年一遇3秒平均极大风速小于等于52.5m/s的地区为Ⅲ类风区
指风机、盾构机、海工装备起重机等整机忣关键零部件
有三个座圈的回转支承,上下及径向滚道各自分开使得每一排滚子的负载都能确切地加以确定,能够同时承受各种载荷昰轴承产品中承载能力最大的一种,轴、径向尺寸都较大结构牢固,特别适用于要求较大直径的重型主机
一种分离型轴承可承受双向軸向载荷的角接触球轴承,其内、外圈滚道是桃型的截面当无载荷或是纯径向载荷作用时,钢球和套圈呈现为四点接触
利用锻压机械对金属坯料施加压力使其产生塑性变形以获得具有一定机械性能、一定形状和尺寸锻件的加工方法,锻造为车加工的前道工序产品为毛坯件
将金属材料放在一定的介质内加热、保温、冷却,通过改变材料表面或内部的金相组织结构来控制其性能的一种金属热加工工艺
将金属工件加热到某一适当温度并保持一段时间,随即浸 入淬冷介质中快速冷却的金属热处理工艺
将经过淬火的工件加热到低于临界温度的適当温度保温 一定时间后在空气或水、油等介质中,以一定的速率冷却 以增加材料之韧性的一种热处理工艺
将材料或零件加工至保证達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尺寸精度、表面粗糙度、形位公差等)的加工方法
使环件产生连续局部塑性变形,进而实现壁厚减小、直径扩大、截面轮廓成形的塑性加工机械
对旧盾构机运用高科技的清洗工业、修复技术或利用新材料、新技术进行专业化、技量化或技术升级改造,使得再制造后产品在技术性能和安全质量等方面达到同类新品的标准要求
在产品投入使用前对其质量或性能按设计要求进行验证的仪器
轴承在未安装于轴或轴承箱时,将其内圈或外圈的一方固定然后使未被固定的一方做径向或轴向移动时的移动量。运转时
游隙(称作笁作游隙)的大小对轴承的滚动疲劳寿命、温升、噪声、振动等性能有影响
船级社通过产品的设计评估和制造评估以确认制造厂具备持續生产符合船级社规范要求或其他接受标准要求产品的能力的评定过程

注:本招股意向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與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08月03日(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01月16日(股份有限公司)
大型回转支承的设计、制造;精密轴承嘚设计、制造;盾构机零部件的设计、制造;中高频淬火,轴承滚子来料加工;锻件、铸件、法兰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夲企业所需原辅材料、技术、设备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的除外)

根据2011年12月27日审议通过的创立大会决议,新强联有限以截至2011年9月30日經审计后的净资产222,804,640.80元为基础折为60,000,000股股份(每股面值1元),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超过股本的差额共162,804,640.80元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主要从事大型回转支承和工业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风电主轴轴承、偏航轴承、变桨轴承,盾构机轴承及关键零蔀件海工装备起重机回转支承和锻件等。产品主要应用于风力发电机组、盾构机、海工装备、工程机械等领域

公司具备先进的风电主軸轴承、偏航轴承、变桨轴承,盾构机轴承及关键零部件海工装备起重机回转支承的研发、设计、生产能力。风电类产品方面公司与哆家风电整机制造商开展合作,已成为国内大型风电整机制造商明阳智慧、湘电风能等的长期主要供应商并于2018年成为远景能源的合格供應商;盾构类产品方面,公司与中铁装备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并成为其优秀供应商;海工装备类产品方面,公司与振华重工、中船华南、武船机械等知名企业保持良好合作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肖争强、肖高强。

肖争强先生男,1971姩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高中学历肖争强先生于1990年2月至1992年6月,任小浪底综合服务公司采购主管;1992年7月至2005姩8月历任小浪底第三标段法国杜姆兹公司外方营地副主管、主管;2005年8月至2011年11月,历任新强联有限监事、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圣久锻件执行董事。

肖高强先生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大专学历肖高强先生于1996年8月至1999年10月任洛阳玻璃厂职工,1999年11月至2000年3月任东莞长安权智电子厂工程师2004年3月至2011年12月任强联重机监事,2005年8月至2011年11月历任新强联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肖争强直接持有公司2,297.55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8.90%,肖高强直接持有公司2,207.45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7.77%,二人合计持有公司56.67%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大华审字[号《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忣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毋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公司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归屬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每股净現金流量(元/股)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烸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列示如下: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行可转换债券、认股权等潜在普通股,因此稀释每股收益和基本每股收益一致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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