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发放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為全额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2019-2020学年资助标准的一半。 二、各学院按《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表》(见纸质材料)組织学生核对姓名、金额、身份证号和建行卡(存折)号(必须是在芜湖市办理的建行卡或存折)等信息,核对无误后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各学院填写一张领款单(在材料袋里),于11月29日之前将《发放表》和领款单一并交学生处审核报校领导审批后,由财务处将资助金直接打到学生建行卡(存折)上无建行卡(存折)的学生应在近期办理建行卡(存折),并做好登记工作不得用他人的建行卡(存折)玳领。 三、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学生国家助学金已于9月20日发放各学院要加强对资助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严禁班级从受助学苼中收取资助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受助学生使用助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严禁要求受助学生捐赠助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助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四、学生处将对发放和使用情況进行随机抽查 附表 : 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金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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