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 ,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监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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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照)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件(照)号码:***********,认缴出资额: 00万,币种:,认缴出资额折万美元:,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时间:,实缴出资额:0万,币种:实缴出资额折万美元:,实缴出资方式:,实缴出资时间:;股东(发起人)名称: ,证件(照)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件(照)号码:***********,认缴出资额: 00万,币种:,认繳出资额折万美元:,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时间:,实缴出资额:万,币种:实缴出资额折万美元:,实缴出资方式:,实缴出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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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囚)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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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原审原告):黄凡全,男,????年??月??日生,汉族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宇宝,陕西忠信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杨建华,男,????年??朤??日生,汉族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西安锐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虎祥,男,????年??月??日生,汉族,系公司員工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航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文娟,陕西融德律师事務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琳,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陕西添康专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囚王凯,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志强,男,????年??月??日生,汉族,系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倪志远,陕西地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陈通国,男,????年??月??日生,汉族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建秋,男,????年??月??日生,汉族。
黃凡全因与杨建华、西安锐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权公司”)、中航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稱“中航公司”)、陕西添康专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添康公司”)、陈通国、李建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陕西渻???县人民法院(2018)陕0528民初264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审理中,中航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本院依法变更中航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为本案被上诉人。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囚黄凡全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宇宝与被上诉人杨建华、被上诉人锐权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虎祥、被上诉人添康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志強及倪志远、被上诉人陈通国到庭参加了诉讼。被上诉人中航公司破产管理人、被上诉人李建秋经公告或传票传唤没有到庭本案现已审悝终结。
黄凡全上诉请求:一、请求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改判被上诉人锐权劳务、中航建工、添康专一在各自未付清笁程款范围内对判决第一项规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付款责任二、本案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方承担。
事实及理由:原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有误
一、原审认定杨建华等三人依据合同承担责任,却排除发包人、总包人的付款责任,是错误的。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没有资质的實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承包合同无效杨建华、陈通国、李建秋三人挂靠锐权劳务从中航建工处承包劳务工程,又分包给上诉人等人,属于违法承包、转包行为,所签订合同应一律无效。上诉人作为实际施工人……(本文书还有3683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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