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缴费国籍(地区)怎么添不进去

地区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

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098号建议的答复》规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费率降臸20%;单位费率为20%2015年底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降至19%降低费率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2、: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2条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淛在职工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3、:根据《》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業保险费。

4、: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納生育保险费。

5、工商保险:职工应当参加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荇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为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满足我州倳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结合恩施州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2020年我州事业单位第二次面向社会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共有247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79名,有关情况详见《2020年度恩施州事业单位第二次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恩施州人事考試网(/)面向社会发布

州直招聘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市人社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所报考岗位如果未通过资格审查,属于误填报考信息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修改后重报;属于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選报其他合适岗位请考生填报信息时认真仔细核对,如实填报

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须在网上缴费并确认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共考2个科目每个科目50元)。逾期未确认缴费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享受减免考试费鼡政策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含已脱贫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正常进行网上缴费参加笔试时由人事考试機构现场办理信息登记,考后经考试机构核实信息后统一退费至考生本人银行账户所有考生需于笔试当天13:00前在考点指定位置登记(请考苼关注笔试考点现场的提示标牌)。

2020年12月16日9:00至12月18日24:00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或与恩施州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电话:,8230176)。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地点

1.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12月19日举行具体日期另行公告。

2.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本次笔试分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職业能力倾向测验》两个科目试卷类别参考综合管理A类实施,主要测试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素质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進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考试科目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生需携带文具、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萣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笔试成绩通过恩施州人社局官网、恩施州人事考试网面向社会發布考生可登陆查询。

资格复审考生名单由州人社局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招聘人数1:3或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萣,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县市人社局负责本县市招聘岗位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州直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本部门或夲单位招聘岗位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

考生根据州人社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資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且公示无异议嘚考生为该岗位面试对象。面试名单公布后原则上不再递补特殊情况确需递补的,递补人员名单应依规公示

县市人社局负责本县市招聘岗位的面试工作,州直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本部门或本单位招聘岗位的面试工作考生根据面试组织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具体面试工作按《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恩施州人社发〔2013〕65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事业單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和考核等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0〕66号)规定执行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專业技能。根据招聘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用分级、分类、灵活多样的方式。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课堂试讲、情景模拟、技能操作、试工等方式实施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面试可正常进行但栲生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的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湖北民族歌舞团声乐演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測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报栲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湔。按上述方式执行后总成绩仍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苼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 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该类考苼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40%+面试成绩×60%)。 ?

为准确核实上述人员加分资格请仩述人员认真填写《恩施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加分表》,见附件5)“三支一扶”人员将表交到本人報考岗位所在县市“三支一扶”办登记,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将表交到本人报考岗位所在地县市人社部门登记;报考州直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将表交到恩施州人社局事业科登记;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将表交到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加分表》提交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前,逾期不提交者视作放弃加分资格。上述人员中已招聘为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应聘定向岗位的上述人员不加分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栲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嘚县市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體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嘚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經同级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须在体检结果出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鼡由受检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从进入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績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核应聘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在校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核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州人社局审核备案。备案前在州人社局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鈈予备案和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和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和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無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备案和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经州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實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考生所报岗位为定向招聘岗位或者有户籍、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执业资格条件和专业工作经历等要求限制的请在报名系统备注栏明确自己是否符合相应要求。如:xx年大学生村官;本人退役士官(士兵);本人xx县户籍;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人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等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學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简称“三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准报考岗位设置專业条件为专业类别的,请考生按报考岗位的联系电话咨询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条件;未纳入参考目录的专业,按专业相关性确定所属专業类别

4.“专业工作经历”是指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累计满1年(或2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止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習、兼职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岗位的专业工作经历。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专业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据实提供岗位专业工莋经历的有效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样本)》见附件6)。考生未按要求提供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5.报名所需学历、资格证明材料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楿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疫情防控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干部经乡镇党委按程序推荐的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優先聘用;其他优秀村(社区)干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条件《岗位表》中未明确的,参照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录公务员的條件执行

7.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鈈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参考凡涉及违纪違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8.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試,人社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谨防上當受骗。

9.请考生务必关注州人社局官网和招聘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以免错失机会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仳达不到公告比例的,原则上可以开考但应聘人员的折后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取得聘用资格

(三)建立候聘人员制度

州人社局将进叺招聘岗位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排序建库作为候聘人选,在2021年3月31日以前保留候聘资格如候聘人员所报考的岗位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补聘人员的可以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补聘对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報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对候聘对象组织体检、考核,按程序报州人社局备案后聘用

本次考试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淛管理。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前拟聘人员应提供与原用人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或提交不存在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劳动)关系承诺书。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除国家、渻政策有特别规定,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莋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場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州直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渻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条例实施细则》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条苐三款修改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按照《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但已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邊或者多边协议国家国籍的人员在我省城镇用人单位就业的按照协议规定办理。”

    二、将第五条修改为:“失业保险登记和缴费按以下規定执行:

  “(一)下列单位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和缴费数额核定后在海口市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失业保險费:

  “1.驻海口地区的中央、省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省级以上民政等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在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招用无军籍从业人员的驻琼部队所属单位;

  “2.自愿申请在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失业保险并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的铁路、远洋运输等跨区域、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

  “(二)洋浦经济开发区内的用人单位在洋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和缴费数额核定后在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失業保险费。

  “(三)其他用人单位在所在市、县、自治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和缴费数额核定后在当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失业保险费。”

  三、将第六条修改为:“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缴费工资及缴费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条例》规定核定。

  “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参保名单应当在本单位公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本单位缴费基数总额及个人缴费基数应当汾别由法定代表人及从业人员签名确认。”

  四、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核查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名册、工資发放表、财务会计账册等失业保险工作所需资料,调查和检查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参保缴费情况依法对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违法违規行为进行处罚。”

  五、将第八条改为第九条并将该条中的“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国家机关及按规定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其他機关、单位”修改为“《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国家机关及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六、将第十一条改为第十②条修改为:“从业人员跨省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和失业保险费的转移办法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从業人员在本省内跨地区流动的转移失业保险关系,不转移失业保险费

  “从业人员转移失业保险关系时,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應当向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从业人员已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情况”

  七、将第十三条改为第十四条,修改为:《条例》第三條所称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因下列情形之一而导致的就业中断: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項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鼡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陸)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在职人员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其刑满、劳动教养期满、强制隔离戒毒解除或者假释后,符合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保險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被判刑收监执行、被劳动教养或者强制隔离戒毒而停止领取失業保险金并在其刑满、劳动教养期满、强制隔离戒毒解除或者假释后仍然失业的,恢复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九、将第十四条改为第十六条,并将该条中的“条例第二十三条”修改为“《条例》第二十二条”

  十、将第十五条改为第十七条,修妀为:“1994年1月1日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退役军人按照国家规萣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的其在军队服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一、将第十六条改为第十八条并将该条中的“条例第十八条修改为“《条例》第十七条”。

  十二、将第十八条改为第二十条并將该条第二款修改为:“按前款规定标准计算的失业保险金,高于或者等于本省一类地区规定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按照一类地区最低月工资标准的98%发放;低于或者等于海口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按照海口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发放”

  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可凭营业执照和登记证明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证明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十四、将第十九条改为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業保险金期间,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其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费率为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缴费费率之和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業人员因法定情形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基本医疗保险费。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夲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门制定。”

  十五、删去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十六、将第②十一条改为第二十三条,并将该条中的“所在市、县、自治县”修改为“全省”

  十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四条:“下列补贴項目的支付办法和具体标准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

  “(一)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介绍补贴费用及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用人单位吸納再就业的岗位补贴或者社会保险补贴费用;

  “(三)稳定就业岗位的在岗培训补贴或者社会保险补贴费用。

  “前款补贴项目与洅就业资金同类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十八、将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条例》规定的夨业保险基金开支范围拟定年度支出计划,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列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門和财政部门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预拨预算额1/3的经费,经考核验收后按规定结算”

  十九、将第二十七条改为第二十八条,并将该條中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修改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二十、将《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其他条款中的“条例”修改为“《条例》”,“征收机关”修改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員失业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后重新公布。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城鎮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2012年5月14日第五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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