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鉴定老师赵龙怎么收取鉴定费?

大部分职业打假人,几乎从不打假,但期间高手年获利百万不在话下。甚至已经发展成一个职业,师徒传承。

职业打假人,相信很多企业,尤其是食品企业、商超和电商都非常熟悉,因为他们的“维权”行为,让这些企业疲于应付、苦不堪言。职业打假人在很多行业都有,但尤其集中在食品领域,因此,本文主要讨论食品行业的职业打假人。

职业打假人究竟是怎样一个群体?

他们是具有一定行业和法律知识,批量购买瑕疵产品,进而通过和解、投诉、诉讼等途径牟取数倍赔偿,并以此为业的群体。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一二线城市。

从王海开始打假到现在,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职业打假人已经从个别大城市的个别人,发展到遍布大多数一二线城市的数量庞大的群体。有些已经组建了职业打假团队,甚至专门的职业打假公司(不过对外仍以团队成员或公司员工个人名义开展活动)。三叔曾经接触过北京的一家职业打假公司,三十余人的办公室里个个非常忙碌,墙壁的黑板上贴着五颜六色的工作日程、开庭日期等信息,俨然一家规范化运营的企业。

职业打假人还形成了师徒制。由于几乎没什么准入门槛,那些尝到甜头的职业打假人往往会带领亲戚朋友“共同致富”,同时,他们还通过QQ等途径招揽新成员,在收取部分“学费”后进行师徒制教学。

一般企业如何识别职业打假人?

“职业打假人”并非是对消费者维权行为的污蔑或扣帽子、贴标签,而是而是真实描述一个客观存在的群体,虽然“职业打假人”这个词语本身或许并不恰当。大型商超和食品企业肯定都认识不少职业打假人,对于一般企业或初创型企业而言,识别这一群体和其中的活跃分子并不困难,这里列举两种简单方法:

第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openlaw、北大法宝等案例检索工具检索。由于绝大多数裁判文书都是公开的,通过前述几大检索工具,输入“十倍赔偿”“三倍赔偿”“食品安全标准”“中文标签”“欺诈”等关键词或者某个“维权消费者“的名字,可以检索到大量的职业打假案件,如果某一个人的名字在十数件以上的同类型案件中反复出现,则基本可断定该仁兄即为职业打假人。

第二,更简单的方法,QQ群搜索输入“职业打假人”,里面汇集了大大小小的职业打假人群,招录新人、“业务培训”、信息共享、经验交流等,应有尽有。入群之后,与狼共舞,你会对职业打假人群体有着更加切身的了解。不过,很多QQ群对商超和食品企业人员入群也较为警惕。

职业打假人专门打假吗?图样图森破,他们几乎从不打假!

很多专家或媒体在谈到职业打假人时,往往认为在假货横行、食品安全祸国殃民的当下,职业打假人群体的存在有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不可否认,通过职业打假行为,促进了一些企业的规范、合法经营。

但是,前述价值和意义确立的前提是职业打假人在牟取经济利益的同时,真的是在打假!什么是假?简单的说,主要是“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而这些假冒伪劣产品恰恰是职业打假人很少关注和涉及的。

那么职业打假人一般打什么呢?

按照前述检索方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相关关键词,随便阅读几十份裁判文书,你就会发现一些职业打假的普遍规律:

1)起诉的被告主要是大型商超,兼及背后的供货商。沃尔玛、家乐福、华润万家、乐购、欧尚……凡是你听过的大型商超,无一能够幸免。为什么职业打假人起诉偏好于大型商超而不是小商小贩?小商小贩经营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是更多吗?因为职业打假人着眼点不是打假而是牟利,到大型商超购物容易取证(购物小票、发票俱全)、赔偿快(商超会把责任转嫁给供应商);

2)针对的产品主要是知名品牌、进口产品。难道知名品牌和进口产品质量问题更多?当然不是。因为这些大企业市场占有率高,被职业打假人揪住任何一个小瑕疵都有可能损失惨重,同时大企业又不差钱,这就给职业打假人大量购买相关产品并大范围投诉、举报、诉讼提供了可能,给职业打假人大量索赔、增加谈判筹码提供了可能;

3)纠缠的问题主要是些无关痛痒的标签等问题。前面已经说过,职业打假人打击的不是真正的假冒伪劣产品、也鲜有真正涉及食品安全的内容。为什么这样?原因还是在于他们只考虑如何最轻松地牟取到最大化的经济利益。对于大型商超经营的知名品牌、进口食品而言,真正的假冒伪劣或危害食品安全的少之又少,并且这类问题举证证明困难、索赔周期较长,显然无法满足职业打假人快速、高额牟利的需求。于是,食品名称、配料表、营养成分表、执行标准、净含量和规格等标签标注问题,就成为了职业打假人热衷不已的内容。

职业打假人是如何运作的?揭开牟利路线图

第一步,寻找问题或制造问题。主要途径是逛超市、浏览网购平台,发现食品标签、网页宣传的可乘之机;或者通过全国范围内职业打假人的信息共享而获取问题,比如张三在北京投诉费列罗巧克力名称问题成功获利了,李四王五赵六在上海深圳广州重庆沈阳如法炮制即可。也有媒体报道,有些职业打假人没有问题制造问题索赔,比如携带过期食品冒充超市正在销售的食品、涂改食品标签等(感兴趣的可以自行百度搜索);

第二步,向商家索赔。在完成购买一定数量的相关食品并获取购物小票和发票后,职业打假人往往会主动和商超或其供应商(生产商、进口代理商)联系,索取货值金额数倍的赔偿,商家不赔偿就如何如何。说严重点,这跟敲诈勒索本质上没有太多区别。很多供应商迫于商超压力,或者希望息事宁人,而选择赔偿。殊不知,这种做法让职业打假人轻松获利,事实上等于在鼓励职业打假人的行为;

第三步,举报、投诉和复议。这一步主要是借助行政机关的力量来索赔。他们熟谙行政机关害怕麻烦、害怕风险、害怕败诉的心理,通过反复申请信息公开、举报、投诉和复议等方式,让行政机关烦不胜烦。行政机关对他们又烦又怕,很多时候为了快速、无风险结案,往往会给商超或食品企业施压,要求商家与职业打假人和解,而很多时候,商家出于对行政权的敬畏只能被迫和解。当然,对于无法和解的案件,行政机关也会依法处理。通过第三步,职业打假人可以达成两个目的,一是和解结案,那么可以赚钱回家了;二是搜集证据,为下一步的民事诉讼作准备,毕竟在和解不成的情况下,即便行政机关对投诉产品进行处罚,职业打假人也看不上那几百块钱奖励费,而10倍赔偿、3被赔偿都需要通过判决才能实现,。可以说,职业打假人的投诉和举报行为,极大地占用了执法资源,让市场监管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办案人员无暇顾及那些关乎百姓生命健康的真正的食品安全问题。

第四步,民事诉讼。如果在投诉举报期间未能实现和解,那么职业打假人会结合投诉举报期间获取的处罚决定等材料提起民事诉讼。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对“知假买假”的行为给予肯定,这一定程度上鼓励和支持了该群体的发展壮大。在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区的法官对同一问题的认识存在差异,同一地区的不同法院对同一问题的认识存在差异,同一法院的不同法官对同一问题的认识存在差异,甚至同一法官在不同阶段对同一问题的认识也存在差异。比如前几年职业打假人热炒的Almonds能否翻译成杏仁的问题,比如标签瑕疵是否能等同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各地判决五花八门、精彩纷呈。

职业打假人的未来会怎样?

目前司法机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和食药监管部门纷纷开始意识到职业打假的负面作用和危害,并逐步限制牟利性打假行为,对生产经营者也给予了更多的理解和宽容。

应该说,职业打假人拿到一点问题线索后躺着挣钱的好日子或许不会太长久了。但是,在《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十倍赔偿、三倍赔偿之前,他们仍然享有巨大的逐利空间和动力。

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而言,合法、规范地进行生产经营,不向非理性的打假行为低头,才是解决职业打假人困扰、遏制职业打假人侵害的最简单、最有效手段。

做过律师待过法院,专注于商事法律方向研究。

深度交流,请加三叔微信公众号: jwssdf

读法,其实读人读人生;

读法者敬法,其实敬天敬地敬人性。

大部分职业打假人,几乎从不打假,但期间高手年获利百万不在话下。甚至已经发展成一个职业,师徒传承。

职业打假人,相信很多企业,尤其是食品企业、商超和电商都非常熟悉,因为他们的“维权”行为,让这些企业疲于应付、苦不堪言。职业打假人在很多行业都有,但尤其集中在食品领域,因此,本文主要讨论食品行业的职业打假人。

职业打假人究竟是怎样一个群体?

他们是具有一定行业和法律知识,批量购买瑕疵产品,进而通过和解、投诉、诉讼等途径牟取数倍赔偿,并以此为业的群体。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一二线城市。

从王海开始打假到现在,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职业打假人已经从个别大城市的个别人,发展到遍布大多数一二线城市的数量庞大的群体。有些已经组建了职业打假团队,甚至专门的职业打假公司(不过对外仍以团队成员或公司员工个人名义开展活动)。三叔曾经接触过北京的一家职业打假公司,三十余人的办公室里个个非常忙碌,墙壁的黑板上贴着五颜六色的工作日程、开庭日期等信息,俨然一家规范化运营的企业。

职业打假人还形成了师徒制。由于几乎没什么准入门槛,那些尝到甜头的职业打假人往往会带领亲戚朋友“共同致富”,同时,他们还通过QQ等途径招揽新成员,在收取部分“学费”后进行师徒制教学。

一般企业如何识别职业打假人?

“职业打假人”并非是对消费者维权行为的污蔑或扣帽子、贴标签,而是而是真实描述一个客观存在的群体,虽然“职业打假人”这个词语本身或许并不恰当。大型商超和食品企业肯定都认识不少职业打假人,对于一般企业或初创型企业而言,识别这一群体和其中的活跃分子并不困难,这里列举两种简单方法:

第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openlaw、北大法宝等案例检索工具检索。由于绝大多数裁判文书都是公开的,通过前述几大检索工具,输入“十倍赔偿”“三倍赔偿”“食品安全标准”“中文标签”“欺诈”等关键词或者某个“维权消费者“的名字,可以检索到大量的职业打假案件,如果某一个人的名字在十数件以上的同类型案件中反复出现,则基本可断定该仁兄即为职业打假人。

第二,更简单的方法,QQ群搜索输入“职业打假人”,里面汇集了大大小小的职业打假人群,招录新人、“业务培训”、信息共享、经验交流等,应有尽有。入群之后,与狼共舞,你会对职业打假人群体有着更加切身的了解。不过,很多QQ群对商超和食品企业人员入群也较为警惕。

职业打假人专门打假吗?图样图森破,他们几乎从不打假!

很多专家或媒体在谈到职业打假人时,往往认为在假货横行、食品安全祸国殃民的当下,职业打假人群体的存在有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不可否认,通过职业打假行为,促进了一些企业的规范、合法经营。

但是,前述价值和意义确立的前提是职业打假人在牟取经济利益的同时,真的是在打假!什么是假?简单的说,主要是“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而这些假冒伪劣产品恰恰是职业打假人很少关注和涉及的。

那么职业打假人一般打什么呢?

按照前述检索方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相关关键词,随便阅读几十份裁判文书,你就会发现一些职业打假的普遍规律:

1)起诉的被告主要是大型商超,兼及背后的供货商。沃尔玛、家乐福、华润万家、乐购、欧尚……凡是你听过的大型商超,无一能够幸免。为什么职业打假人起诉偏好于大型商超而不是小商小贩?小商小贩经营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是更多吗?因为职业打假人着眼点不是打假而是牟利,到大型商超购物容易取证(购物小票、发票俱全)、赔偿快(商超会把责任转嫁给供应商);

2)针对的产品主要是知名品牌、进口产品。难道知名品牌和进口产品质量问题更多?当然不是。因为这些大企业市场占有率高,被职业打假人揪住任何一个小瑕疵都有可能损失惨重,同时大企业又不差钱,这就给职业打假人大量购买相关产品并大范围投诉、举报、诉讼提供了可能,给职业打假人大量索赔、增加谈判筹码提供了可能;

3)纠缠的问题主要是些无关痛痒的标签等问题。前面已经说过,职业打假人打击的不是真正的假冒伪劣产品、也鲜有真正涉及食品安全的内容。为什么这样?原因还是在于他们只考虑如何最轻松地牟取到最大化的经济利益。对于大型商超经营的知名品牌、进口食品而言,真正的假冒伪劣或危害食品安全的少之又少,并且这类问题举证证明困难、索赔周期较长,显然无法满足职业打假人快速、高额牟利的需求。于是,食品名称、配料表、营养成分表、执行标准、净含量和规格等标签标注问题,就成为了职业打假人热衷不已的内容。

职业打假人是如何运作的?揭开牟利路线图

第一步,寻找问题或制造问题。主要途径是逛超市、浏览网购平台,发现食品标签、网页宣传的可乘之机;或者通过全国范围内职业打假人的信息共享而获取问题,比如张三在北京投诉费列罗巧克力名称问题成功获利了,李四王五赵六在上海深圳广州重庆沈阳如法炮制即可。也有媒体报道,有些职业打假人没有问题制造问题索赔,比如携带过期食品冒充超市正在销售的食品、涂改食品标签等(感兴趣的可以自行百度搜索);

第二步,向商家索赔。在完成购买一定数量的相关食品并获取购物小票和发票后,职业打假人往往会主动和商超或其供应商(生产商、进口代理商)联系,索取货值金额数倍的赔偿,商家不赔偿就如何如何。说严重点,这跟敲诈勒索本质上没有太多区别。很多供应商迫于商超压力,或者希望息事宁人,而选择赔偿。殊不知,这种做法让职业打假人轻松获利,事实上等于在鼓励职业打假人的行为;

第三步,举报、投诉和复议。这一步主要是借助行政机关的力量来索赔。他们熟谙行政机关害怕麻烦、害怕风险、害怕败诉的心理,通过反复申请信息公开、举报、投诉和复议等方式,让行政机关烦不胜烦。行政机关对他们又烦又怕,很多时候为了快速、无风险结案,往往会给商超或食品企业施压,要求商家与职业打假人和解,而很多时候,商家出于对行政权的敬畏只能被迫和解。当然,对于无法和解的案件,行政机关也会依法处理。通过第三步,职业打假人可以达成两个目的,一是和解结案,那么可以赚钱回家了;二是搜集证据,为下一步的民事诉讼作准备,毕竟在和解不成的情况下,即便行政机关对投诉产品进行处罚,职业打假人也看不上那几百块钱奖励费,而10倍赔偿、3被赔偿都需要通过判决才能实现,。可以说,职业打假人的投诉和举报行为,极大地占用了执法资源,让市场监管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办案人员无暇顾及那些关乎百姓生命健康的真正的食品安全问题。

第四步,民事诉讼。如果在投诉举报期间未能实现和解,那么职业打假人会结合投诉举报期间获取的处罚决定等材料提起民事诉讼。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对“知假买假”的行为给予肯定,这一定程度上鼓励和支持了该群体的发展壮大。在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区的法官对同一问题的认识存在差异,同一地区的不同法院对同一问题的认识存在差异,同一法院的不同法官对同一问题的认识存在差异,甚至同一法官在不同阶段对同一问题的认识也存在差异。比如前几年职业打假人热炒的Almonds能否翻译成杏仁的问题,比如标签瑕疵是否能等同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各地判决五花八门、精彩纷呈。

职业打假人的未来会怎样?

目前司法机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和食药监管部门纷纷开始意识到职业打假的负面作用和危害,并逐步限制牟利性打假行为,对生产经营者也给予了更多的理解和宽容。

应该说,职业打假人拿到一点问题线索后躺着挣钱的好日子或许不会太长久了。但是,在《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十倍赔偿、三倍赔偿之前,他们仍然享有巨大的逐利空间和动力。

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而言,合法、规范地进行生产经营,不向非理性的打假行为低头,才是解决职业打假人困扰、遏制职业打假人侵害的最简单、最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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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法,其实读人读人生;

读法者敬法,其实敬天敬地敬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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