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披散头发,为什么有的女人披散着好看有的披散的就不像话不好看?

   #私设法性格安(看)静(淡)内(生)敛(死)后期逐渐开朗,英一开始有些毒舌欠揍(但是后来性格变得更加成熟就对了)

       其实不仅仅是睡眠,他的体质也绝对不会比他的睡眠质量更好。体弱多病的他对于童年的记忆只剩下了医院的白色帷幔……

意接受自己,将他视如己出。但是,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喜欢麻烦别人的孩子。尽管卡曼先生一直劝他安心养病,但是平时对他言听计从法兰西却说什么都要去读书――他很想早点自力更生,并报答卡曼先生的恩情。

       本来法兰西的学习生涯是十分平淡的――一个本就聪明的孩子,加上比别人更多的努力,自然是成为了一个极优秀的学生。再加上随着时间流逝而逐渐出落得精致的外貌以及极其出色的小提琴天赋,使得他无论走到哪里,都是无比受欢迎的存在。但是他却无论对谁都保持着一种礼貌的淡漠,浑身上下都写九个大字: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 高中的暑假不过是个名存实亡的噱头。〞当法兰西提着行李箱顶着烈日站在校门口时这样想道。不过也怨不得他这样想,因为他中暑了,但还是得把行李箱提上在顶楼7楼的宿舍。他吃力地拖着行李箱的提手,清瘦的手臂肌肉紧绷,汗珠从苍白的额头上滚下。尽管他知道这件事情可能会要了自己半条命,但还是好意谢绝了别人的帮助――他一向是不喜欢依靠别人的。

        7楼走廊尽头的那间宿舍一直只有他一个人居住。他自然是毫无顾忌的直接把门拉开,扔下行李箱就跑到卫生间里狂吐不止。当他终于清空自己胃里的东西扶着墙跌跌冲冲地走出来时,只觉得眼前天旋地转,连行李箱都看重影了呢……

         对于这一事实,法兰西表示我当初其实是拒绝的。毕竟自己从记事起到现在这么多年,还真从来没有跟任何人同室而居过。对于这种大姑娘上轿――头一回的事情,法兰西有些不知所措。就在他坐在床上绞着手指的空档,一声〝砰〞地巨响,可怜的寝室门被粗暴地踹开,撞在墙上发出可怜的吱呀声。法兰西头都不用抬,就知道一定是自己的那个新室友。但老实说,这个新室友的开门方式让他在心里默默的扣了印象分。

         出于礼貌,法兰西还是优雅地抬起头向他问好。但他的室友并没有第一时间回应他,而是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然后才如梦初醒似地看向门上的安排表:“啊……你就是那个……France,对吧?”

         然而令他意外地,那个名叫英吉利的室友向他伸出了手:“好的,法兰西同学,祝我们相处愉快。”清亮的声音中却带着一丝轻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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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天晚上睡觉,这俩人就闹得非常不愉快。法兰西的睡眠质量一直极差,只要有一丝光亮就根本无法入睡。而英吉利习惯在睡觉时开一盏小灯。法兰西虽然不知道这个看起来无所畏惧的室友为啥会怕黑,但是这盏夜灯将他原本就差到极点的睡眠质量更是摧毁的一干二净。本来他也并不想扰人清梦,但一想到明天繁重的课业,他还是礼貌地叩了叩英吉利的床沿:“请问……能把夜灯关一下吗?”英吉利迷迷糊糊地把脑袋抬起来,看见是法兰西以后,瞬间清醒了。他趴在床沿上,双手撑着头,嘴角弯出一个极其迷人的弧度,看得法兰西直愣神:他拾起放在床头的单片眼镜戴上,翠如湖水的碧瞳透过眼镜审视着他。他轻轻张开微笑的嘴唇,用一种看似温柔实则极其欠揍的调调说:

           “哈哈哈哈,不敢不敢,比起您这样伟大的出芽生 殖的有口无那什么的腔肠动物来说,我又能算什么呢?”法兰西回敬道。他算是看明白了,对于这种宇宙超级无敌欠揍,人神共愤天地不容的家伙,就不该有什么礼貌与尊敬。但英吉利也并没有生气,只是笑着把眼镜摘下来,然后把头转向墙壁……

           法兰西气得连多年的低血压都快治好了,但是卡曼先生从小就教育他的礼仪告诉他,自己绝对不能一巴掌把他呼醒。腹腔传来的剧烈的绞痛也使他放弃了继续跟英吉利较劲的想法。

          周末的中午通常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法兰西觉得说句话的人一定是脑子进水了。他在确定了学校已经没有其他的空宿舍之后艰难地回到自己的床铺上挺尸(趴着)。腹部的绞痛让他疼得眼前发黑,他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拥有一个长长的无梦的睡眠,可是窗外炽烈的阳光和此起彼伏的蝉鸣是下了决心不随他的愿。他只好努力用枕头捂住耳朵,蜷缩在床的内侧,试图减轻烦人的噪声还有腹部的疼痛。但是这也不过是杯水车薪,痛感像是滴在湿布上的墨水一般,以腹部为圆心向着周身洇开,随着血液扩散到全身,逐渐侵蚀着他的感官。法兰西意识到了不对劲,他挣扎着想站起来,却又无力的摔了回去,直到视线也被黑色的巨渊吞没……

          当英吉利哼着小曲提着午餐回来时,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法国佬!看看我从校外带了什么――你最喜欢的小蛋糕!”等他把东西都放下之后,才发现法兰西以一种诡异的姿势缩在床角,颤抖的跟筛糠似的。“法兰西?”英吉利心里警铃大作,尝试着把他翻过来,却发现他面容扭曲,冷汗涔涔。

          根据英吉利的回忆,当时他大脑没有来得及思考,身体就已经做出了反应:一个横抱把他平稳的搂在怀里,用他此生从未跑出过的最高速度奔出学校,拦下一辆出租车就坐了进去,直奔医院。

          他尝试着睁开眼,却又被天花板上的灯光晃得头晕。英吉利一直盯着他,你看见他眨了眨眼,一副如释重负的模样,好像刚刚昏迷过去的是他自己一般。医生和几名护士很快的聚集在他旁边,脸上无一例外是担忧的神色。不过这下子法兰西的意识到是逐渐清晰了。英吉利惊异的发现,医护人员们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但正主法兰西反而是一副极其平淡的神情,仿佛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过无数遍了。

           医生觉得他似乎是不相信自己,便开始描述他的病症:“急性肠胃炎发作得非常厉害,这通常是因为作息不当饮食不当所导致……并且您的主要病症不止这一种,您的胃消化功能有很大问题,肺部也有肺炎留下的后遗症……”

           但是这个时候,医生跟护士就开始叽叽喳喳的讨论了起来,有些人点头有些人摇头,最后都看向了主任医师。主任叹了口气,严肃的点了点头,然后再一次郑重的对他说:“并且,我们在对您的身体进行全面检查的时候,发现了……”

           英吉利登时只觉得轰的一声,脑部充血。他用余光偷偷瞟向法兰西,却不敢让他看见自己眼底的惊恐。法兰西终于有了反应,却也只是做了一个深呼吸,嘴角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仿佛这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嗯,好的,我知道了。”仿佛医生刚刚不是在给他宣判死刑,而是随口告诉了他明天的天气

         英吉利实在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医生们离开后,英吉利飞奔到床前,扯着他的领子质问“你疯啦?不要命啦?””这跟你有关系吗?这是我自己的决定。你跟我是什么关系,有资格帮我做这个决定呢?〞法兰西平静地反问。这个时候一向伶牙俐齿的英吉利反而被堵的语塞――是啊,自己跟别人一点关系都没有,操什么闲心呢……

        “好了,”法兰西率先打破了沉默,“你先回去吧,我这里还有一些药物需要处理……不用给我留晚饭了。”他裹紧外衣,匆匆消失在走廊的拐角处。

        英吉利回到宿舍时,校外街道上已是华灯初上。学校的篮球场上有几个高一新生正为争抢篮球场地而起了争执。若是在平时,英吉利铁定会趴在窗户边上,饶有兴趣的看着热闹。可是今天,他只觉得那群呆头新生聒噪致极,真希望他们能和窗外的蝉一起把嘴巴闭上。翻来覆去,却怎么也吃不下晚饭。挣扎了许久,他还是叹息着爬上了床。英吉利习惯性的伸出手想打开夜灯,但手伸到一半便僵在了空中。他呆呆的望着对面的空床,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把手缩回了被窝。

          “不就是黑了一点吗……”英吉利努力试图安慰自己,“没关系的……”但自己还是缩成了一团,甚至比中午法兰西因腹痛而蜷缩的姿势更加诡异。

           小时候那英吉利是真心属于那种傻白甜类型小孩,你说什么他都会信的那种。隔壁家熊孩子意呆利在冬天的时候把他骗进了扫帚间锁了起来但是忘记了把他放出来,直到第2天早晨才被发现。

            〞对了,夜灯!〞就觉得今天似乎少了点什么,这次今天居然没开夜灯?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法兰西小心翼翼地把药物堆放在床脚,仔细往英吉利的床上看去,却只能看见一个灰色的巨大鼓包在抖动。

         〞我可真是个善良的人啊。〞法兰西一边这样想着,一边转头就准备爬回自己床上,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衣袖被某人扯住,一个趔趄又摔回英吉利的床边,抬头正对上英吉利的眼睛。

         房间内漆黑一片,只有一盏孤零零的小夜灯散出一点微弱的荧光。对方翡翠色的虹膜反射着绿幽幽的萤火,与周围的黑暗显得格格不入。“今天真可惜,忘了带你去精神科看看脑子。”仍是透露着嘲讽意味的话语,但是语气里的讥讽却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的严肃与担忧。

        法兰西盯着他的眼睛出了神,一时间竟然没有怼回去。英吉利惊恐地在他面前晃了晃手“还能看得见吗?别真是把脑子弄坏掉了啊!”“哈哈,没有没有,我只是觉得,英吉利同学真的很像一只猫咪。”法兰西笑着,眯起眼睛欣赏着他因黑暗而比平时睁得更大的瞳孔。“哈,那你是没见过猫吗,这么稀罕?”英吉利又把夜灯关掉,把自己捂进被子里闷闷地说。法兰西无奈地打开夜灯,揭开他的被子,认真地对他说:“确实没见过怕黑的猫,可稀罕了。”英吉利严肃地伸手再次关掉夜灯:“我有原则,我从来不欺负病号,快点睡吧,明天早起记得背书。”

          他像看一个要强的孩子一样盯着后者,嘴角弯出一个不易察觉的弧度。英吉利只感觉 夜灯的光似乎再次亮了起来,然后……这个法国佬爬上了自己的床。他只觉得只想骂他一句*不列颠粗口*。但没等英吉利开口,法兰西就捂住了他的嘴“帮我把光挡严实了,赶紧睡吧,别关灯了。”英吉利张口还想骂,但身体还是很诚实地搂住了对方。“真拿你没办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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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是一个充满生命与希望的月份。这时,学校东边的日本晚樱开得最盛最美,是学生们此时顶喜欢的去处。大家平时都喜欢在这里读课外书、写生,有时还会和自己最亲密的朋友聊着自己最感兴趣的话题。就连忙碌的高三学生,都会带上自己的课本,来到这里沐浴在春风与花香中复习。不过,前来这里抓约会的小情侣的教导主任,永远是那么煞风景。

        今天,从未收到过什么东西的法兰西,居然抱着一堆包裹脚下生风地朝着樱花林那边轻快的奔去,嘴里还哼着不知名但是节奏欢快的曲调。这可真是比怕黑的猫更稀罕的事物,英吉利一边这么想,一边追着法兰西跟过去。只见他喜滋滋地靠在一棵树下,正拆着包裹堆最上面的那封信。英吉利走到法兰西旁边,也背靠着树干坐下,伸长脖子试图看清信的内容。出乎意料,法兰西既没有把他推开,也没有遮挡住信的内容,而是一把搂过他的脖子开心地与他一起读信。

         但英吉利第一时间注意到的是散落在一旁的信封:是一个姓卡曼的人寄过来的,跟他亲爱的室友并不是同一个姓氏。“他是…………?〞英吉利拾起信封问。“啊……卡曼先生是我的一个远房亲戚,是一个很好的人,自从我父母去世之后就一直在照顾体弱多病的我……〞“父母去世之后?”英吉利当时想也没想大大咧咧的就说出来了,“这么说来你是孤儿?”

         “没什么,我对他们也没有过多的印象,我更多的时间还是跟卡曼先生待在一起。”法兰西若无其事的耸耸肩,仍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卡曼先生已经很年迈了,并且没有亲生子女……我很想为他多做些事…………哦!信上说他出去旅游了,并且给我寄了一些礼物回来……劳驾帮我把那一堆盒子递过来行吗?”

           他们一同拆起了盒子。多数是纪念品,里面还夹杂着一些风景照。还有一些糖果之类的小零食 。但是最底下那个大盒子却最显眼的地方被印了一个轻拿轻放的标识。“你猜这是什么?”法兰西一边用修长的手指轻轻叩着这个盒子,一边半开玩笑地问着英吉利。“学会卖关子了?”英吉利半开玩笑的反问回去,“快拆吧,这又不是我的东西。”“我们俩谁跟谁呀,都这么熟悉了。看在你经常给我带小蛋糕的份上,这个你来拆吧。”法兰西看起来心情十分不错,居然肯把需要轻拿轻放的易碎物品扔给英吉利。英吉利倒也没再推却,十分麻利的拆起了包裹。

          法兰西看起来激动坏了。他轻轻地从英吉利的手中接过琴,极小心地用弓在琴弦上试了试音,眼里满是惊喜的光。“我一直不知道你还会拉琴。”英吉利回忆了一下,自己认识对方已经这么久了,但似乎从来没有见过对方拉琴的样子。“哈,我箱子里面有一把琴,但是已经很旧了,我不想乱花钱所以一直没买新的……不过上了高中之后拉琴的确拉的少了,毕竟,学业对我来说真的很重要……”法兰西一边说着站起身,将琴轻柔地架在肩上,深吸一口气,音符便似泉水般自弓下流了出来。

         英吉利抬起头,想真诚地夸奖他一句:“拉得真好。”可当他张开嘴时,却再无法吐出一个音节。只见法兰西双目轻闭,红唇微张,右手提着琴弓,灵巧地舞动着,流淌出轻快美好的旋律。午后的阳光如金色的绸缎般倾泻在他的身上,原本带着病态的苍白的皮肤被镀上了一层金辉,竟也昭示出了蓬勃的生命力。蜜色的发丝被和煦的微风吹起,更添了几分迷人。许多人都停下了手上的事,好奇地抬头向这边望来,在一棵树后面还有几个学妹用手捂着通红的脸偷看。但这一切英吉利都没有注意到,只是静静地聆听着,满眼皆是他。一曲终了,演奏着轻轻睁开鸢尾色的瞳孔,浅笑地凝望着英吉利。

      法兰西走到他面前,晃了晃手“看傻了?”“不是,只是,我也有些想学琴了。”英吉利试图狡辩,但他抑制不住上扬的嘴角与眼中满满的爱意毫不留情地出卖了他。法兰西自然是看出来了,用一种“别装了,傻子都看出来了”的眼神凝视着他。英吉利头一回脸羞得通红,试图转移话题:“咳……你刚刚演奏的曲调……和你去取包裹时哼的曲调一样,是什么曲子啊,还挺好听的……”“你居然跟踪我!”这回轮到法兰西脸红了,“呃…………其实,这曲子是我临时想出来的,并没有名字。只是当时我很欣喜,正好将心里的感情哼出来了而已。”“不需要提前谱曲的么……”英吉利对法兰西的音乐天赋表示震惊。“不需要呀。只要心中有感情,自然就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法兰西突然牵住他,“就像这样。”

          英吉利当时大脑瞬间一片空白,但身体又飞快的代替大脑做出了决定:搂住法兰西,并更加热烈地吻回去。不经任何思考,没有任何预兆。“只要心中有感情,自然就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这话真是一点错都没有啊……”英吉利认命似地想。二人都是初试此道,吻技青涩毫无技术可言,但这确确实实是一份真实的情意。一吻毕,谁都没有说出任何表示爱意的言语,但他们的心中都已拟定了一份和人生等长的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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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的日子似乎也并无特殊之处,他们和普通的小情侣一样,在小树林偷偷约会,反正教导主任永远不会怀疑到两个男孩子头上。在宿舍里分享同一块小蛋糕,晚上相拥着入眠。英吉利最后还是关掉了夜灯,因为他发现自己还是没有办法将光完全挡住。不过,只要法兰西被他抱在怀里,心中就仿佛有一团火似的,整个夜晚都明亮了。

       更令英吉利欣喜的是,法兰西的面色一天比一天红润。虽然说看起来仍然有些单薄,但总算不是那种看起来随时都会晕倒的状态了。“哇哦,你的脸上居然长肉了耶!”英吉利开心的揉着法兰西的脸,又切回了从前那种欠揍的语调。

       “真的好难啊……感觉我根本拉不出调子,”英吉利用一种幽怨的眼神盯着小提琴,“果然我在这方面没有天分。”“瞎说什么,这很正常好吧。”法兰西双手抱胸,歪着头鼓励他,“隔壁班钟华学姐告诉我,她刚刚学习拉二胡的时候听起来也跟锯木头似的。你的技术没有很大问题,但你只把这当作一种任务,你并没有真正的把情感倾注在里面,所以才显得干巴巴的。〞知道这很正常以后,英吉利瞬间就心理平衡了。他重新将琴架到肩上,准备再进行一次尝试。但偏偏这个时候,隔壁宿舍的西班牙“哐〞的一声踹开了他们寝室的门“法兰西!刚刚下去取快递看见有你的东西,顺道一同带上来了。”他将一封信如投掷飞镖般旋给法兰西,屁颠儿屁颠儿的回隔壁宿舍了。“多谢了。”法兰西微笑着拆开信封,脸色却在看见信纸的那一刻突然变得惨白。“这是怎…………”英吉利话才说了半句,法兰西就飞快的夺门而出,瞬间消失在了楼道口。

          英吉利烦躁地坐在床边,郁闷的思考着。老师也只是告诉他,法兰西家里面出了事情才临时赶回去,过段时间就会重新回来上课的。〞能让法兰西丢下书本回家的,恐怕不会是什么小事吧……〞英吉利担忧的想着,习惯性的伸手去开夜灯,但手却在半空中停住了。“法兰西……应该也不会希望我永远是一个懦弱的人吧……他一定希望在他不在的这段时间里,我能克服黑暗的恐惧吧。〞英吉利翻身抱过被子,上面还残余有法兰西的气息,这是他的神经瞬间安定了下来。他翻了个身,抱着这个想法悄悄的睡着了。

           英吉利本来是很欣喜的,但他仔细的观察了一下法兰西之后,实在有些吓坏了。法兰西本身就不胖,现在更是整个人瘦了一大圈,成了包了皮的骨架子。方才稍有红润的面色,又变得跟纸一样惨白了。英吉利有理由怀疑,这三天是不是有人给他下了什么诅咒,把法兰西从阿芙洛狄特变成了罗刹鬼。“可以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吗?”英吉利递给他一杯加糖的热牛奶,试探着问,“但别人说这是你的家事,不愿意说也没关系啦。”“谢谢你的牛奶,”法兰西的嘴角无力的抽动了一下,似乎是想努力做出一个微笑,“我这次不辞而别是因为……卡曼先生他……离世了。”

            “哈,其实……这也不应该是一件令人伤心的事。他已经那么老了……离去的时候也很安详。我只是很遗憾……没能好好报答他。〞法兰西努力的做着深呼吸,试图用平静的语气掩盖住自己的颤抖,“也许对他来说,死亡就好比是经历了长长的一天之后,终于可以安心睡一个长长的好觉了吧……但我心里居然仍是有些不舍……我果真是个自私鬼。”法兰西放弃了掩饰,苦恼地揪扯着自己的头发。

            英吉利搬了把椅子坐到他的旁边,一只手轻柔地搂住他的肩,另一只手按住了他揪扯自己头发的手。“这很正常,任何人在对自己很重要的人离开时,都难免感到难过。〞英吉利用纸巾轻轻擦去他眼角残留着的泪迹,把装牛奶的杯子往他面前推了推,“乖,趁热把牛奶喝了吧,我还在呢。”法兰西轻轻地捧住杯子,小心的啜饮了一口。温热的牛奶带着些许蜜糖的甜味,瞬间使他感觉自己寒凉的身体变得温暖,心情也逐渐开朗了起来。“也许把事情都吐露出来,才是最畅快的吧。”法兰西想着,还是开了口。“我决定了……以后……我不会再把大量的时间,全都用在读书上了。”

           英吉利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第一反应是法兰西悲伤过度脑子坏掉了。要知道法兰西为了读书连命都不要了,今天居然说不努力了。法兰西看着英吉利那种极度震惊的表情,叹了口气解释道“我几天前收到的那封信,大概就是他的遗书了。上面有说,他知道我努力学习都是为了他,他很感谢我……但是,他说……我的人生,也许会比其他人短许多。但他希望我的人生能比别人更宽广,更自由。所以,为什么不放开手,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去爱自己想爱的人呢?〞法兰西顿了顿,随后继续说道:“他还说……叫我不要担心钱的问题,他会把所有财产都留给我,尽管放手去做自己喜欢的事业……他会永远爱着我,支持我……”

         老实说,英吉利其实并不是很会安慰人,但他此时也只能竭尽全力想让法兰西重新高兴起来。“啊……他可真是个好人。也许等到放了假,我们可以一起带着花去看望他。”听见这话,法兰西却仿佛松了一口气似的,淡淡地说:“非常感谢你,但是应他本人生前的要求,我已经将他的骨灰带到高处,洒在风里了…………他说,这样,自己就无处不在了,也能看着我一直走下去了。至于花………他原本也不是个喜欢世俗事物的人,他认为真实的情谊是不需要通过花、语言或者其他什么贵重物品作为载体的。只要我还记得他,还敬爱他,他就一定能知道。不过………………虽然这么说,但是今晚……我还是想以我的形式和他道个别。以琴弦为媒介,以音乐为载体。〞

           英吉利并不意外,因为他很清楚拉琴是法兰西最擅长的表达感情的方式。但他没有想到法兰西居然会邀请他一起:“今天晚上,去天台吧,我们一起。”英吉利先是愣了两秒,随后笑着问他:“哈,那如果被老师抓住了怎么办?”“这个不用担心,看见那幢跟我们只隔了一面墙的居民楼了没有?那里面住了一个快要艺考的音乐生。时常从傍晚开始练琴,直到深夜。但是最近这几天似乎不在家,所以我们偷偷跑到宿舍楼顶去拉琴,不懂琴的人完全听不出来这是另一个人在拉琴的。”这属实让英吉利有些震惊了:“这好像是你头一回违反校规吧……”

           被夕阳烧红的天空很快的熄灭了,像是被沉入水中冷却的烙铁一般透着淬火蓝的群青,随着最后一丝余温也被风带走,天空成了彻底的漆黑。只有少数极亮的星星,才能拨开阴沉的夜幕,看一眼万家灯火的人间。

         夜光的钟表显示,现在已是半夜11:30了,除了某些立志卷死别人的同学仍在对着练习册奋笔疾书,整个学校都已经进入了沉睡。“走吧,是时候了。”法兰西温柔的亲了亲英吉利的嘴角,轻声把他唤醒。后者得了香吻,自然是很愉悦的翻身起来,快速的穿戴好衣物。

          他们所住的7楼已经是寝室楼的最顶层,只要穿过走廊就可以看见通往天台的楼梯。在经过阴森森的走廊时,法兰西能感觉到英吉利有意的握紧了他的手臂。他也只好安抚似的拍着他的背,压低身子快速通过走廊。通往天台的楼梯尽头是一扇铁栅栏门,这是为了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而安上的。但是,铁栅栏的空隙似乎太大了一些,某些体型较瘦的同学仍然可以穿过栅栏――比如法兰西。只见他轻松地一侧身,连身体都没有擦到铁栅栏就整个人都钻了过去。顺手还把琴带了过去。而英吉利则略有些困难。英吉利当然不胖,但肯定是无法像法兰西那样轻松顺利的。过了许久,法兰西才终于把他的腰从栅栏缝里拯救出来。当他们互相嘲笑着登上楼顶时,英吉利才借着月光发现――法兰西居然没穿外套。“你怎么没披外衣就上来了?马上就要入冬了,你体质本来就不行,怎么会出这样的纰漏?”英吉利脱下自己的外衣就想往法兰西身上套。法兰西推却了他的好意:“不用了,这样拉琴会不方便的,况且……我也并不是很冷。”他轻轻地闭上眼睛,像是祈祷一般双手合十。“啊……我离他很近。”法兰西睁眼,带着幸福的笑容把琴架在了肩上。

          仍然是不知道名称的优美乐曲,但英吉利却觉得这似乎并不像是演奏给逝者听的乐曲:因为它的曲调是这样的温柔美好,如春日的花香一样令人心旷神怡,完全听不出半点哀悼与悲伤。过了一小会儿英吉利才反应过来,法兰西本来就没有在哀悼,而是在以一个第三人称的视角叙述卡曼先生的一生。如水的月光洒落在他本就苍白的皮肤上,仿佛法兰西本身就是一个将死之人,却又更添几分凋零的凄美感。英吉利忽然想起樱花灿烂时在树下拉琴的那个法兰西,与现在的他一样都是极美的,但却是完全相反的两种意境。但相同的是,他的嘴角仍然微微上扬。琴声柔美而低沉,就连英吉利这个并不了解卡曼先生的人,都能大致的了解他一生的轨迹。一曲将终,法兰西拖出一个悠长而又平滑的尾音,像是一个故事自然的结尾,又像是一声对远行者所说的再见。

          “多谢赞美。”法兰西抱着琴在通风管道上坐下,然后若有所思地问:“你现在困吗?我还想在这里看一会儿星星。”“我当然没关系,”英吉利也走过来坐在了他旁边,“我不介意一整个凌晨都陪你待在这里等待日出,只是你真的不冷么?”英吉利用自己的外套罩住他。“不会冷的。”虽然这么说,法兰西还是往英吉利怀里靠了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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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愿填好了么?”法兰西优雅地叉起一块水果盘里的西瓜,一边问正在电脑前面盯着屏幕发呆的英吉利。“别吃冰西瓜,你肠胃不好,会拉肚子的。”电脑屏幕的反光将法兰西的小动作一丝不漏的报告给了英吉利,“你想填什么学校,我就填什么。反正咱俩成绩都不错。”法兰西将冰西瓜喂进了英吉利的嘴里“得了吧,你就对自己这么自信?”他笑着反问。

            “行,lx大学见。”英吉利不甘示弱,但这个时候他有更重要的事情想问“你进了大学之后你想做什么?”“我吗…………既然卡曼先生支持,那么我还将继续拉我的琴。你呢?”法兰西抻平自己短袖衫上的褶皱,眯起那双蛊人心神的鸢尾花色的眼,歪着头反问回去。英吉利愣了半秒钟,因为他以前从来没有认真考虑过这种事。但仅仅半秒之后,他便脱口而出:“我想去学医。”

            “哇,夭寿了,英吉利居然要学医了,这跟我高二认识的那个混小子是同一个人吗?”虽然嘴上调侃着,但是法兰西的眼角已经快弯成月牙了。“怎么了,难道哪条法律法规上面规定了我不可以去学医吗?”英吉利颇有些宠溺地把他搂在怀里,用下巴轻轻的磨蹭法兰西的肩膀。“当然没有,只是……学医是非常艰苦的事情,一想到当初的小恶魔居然肯静下心来去当白衣天使,真是令人意外。”法兰西慵懒地躺在英吉利怀里,扭头亲了他一口,“该不会,是为了我吧?”

            考试什么的听起来令人很紧张,但的的确确是做梦似的过去了。至少,英吉利是这样感觉的。在此之前,他的成绩一直是不如法兰西那样优秀,但是考试时,他并没有像以前一样让以前学过的知识浮光掠影似的在大脑里飞速转动。一切杂念都被沉淀之后,脑子里就只剩下了“LX大学”这一个目标。

            他很清楚以法兰西的实力做到这点根本没有问题。因此成绩出来后,他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抱着法兰西疯狂地转圈。直到法兰西大喊“停下!我想呕吐了。”才笑着跟他一起滚在了床上。“既然我做到了,那么…………您是不是应当给些奖励呢?”英吉利的手不安分地从白衬衣下伸进去,灵活地摸索着。法兰西一把抓住他乱摸的手腕,扯了出来。英吉利有些失落,但这失落很快就会一扫而光。只见法兰西握着他的手,轻轻的解开了衬衣扣子。

           有一说一,法兰西的身体真的很差。英吉利敢对天发誓,他的动作已经足够轻柔,但中途法兰西还是有些撑不住了。当时英吉利本来还想嘲讽他一下,但是他发现法兰西眼角通红,眼神涣散,像离了水的鱼一般张着嘴,艰难地呼吸着。之后又喝了两碗糖水补充体力,但仍然坚持着陪他做完。“算了……看来,以后还是不要做这样的事了吧……”在清理的时候,英吉利担忧的想。

           又一个夏天随着秋叶的落下悄然逝去,但是骄阳的余温尚未被秋风吹散。英吉利用手搭凉棚遮挡住阳光向LX大学看去。气宇轩昂的大门就给了英吉利一个不错的印象。这座城市比起他们就读高中的城市要明显繁华很多,但不知为何,英吉利却觉得这座陌生的城市实在是有点冷。他四处焦急的张望,像是濒临冻死的人在寻找篝火。这时,一只手从背后搭上了他的肩。这本应该是出现在恐怖片里的桥段,但那熟悉的感觉却让他浑身上下都温暖了起来。他一个转身将身后的人抱在怀里。“真是的,为什么我总是吓不到人啊!”法兰西放下自己的背包,沮丧地让他抱着转圈。“你可以到大街上去问一圈,我敢保证,他们全都巴不得被你这么漂亮的鬼盯上。”“然后呢?”“然后我会告诉他们你是我的。”英吉利觉得温暖的夏天又回来了。

            他们并没有选择住校舍。本来他们是决定在学校附近租一套房子住,但法兰西想起来卡曼先生在附近给他留有一套房产,于是英吉利便也心安理得地保住了自己的钱包。当法兰西站在别墅院子前,试图从一大串钥匙里面找出这里的大门钥匙时,英吉利不禁感叹道:“你可真有钱啊……这一大串钥匙都是你的房产吗?”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是的,但我们都清楚这些都是卡曼先生的所有物。”法兰西头也不抬地找着钥匙。“哈,可是他并没有其他在世的近亲了不是吗?并且他也真的像一个家族的长辈一般关爱着你。”“我不过是幸运的捡了个漏罢了,况且,这么多的财富对我来说用处恐怕也不大吧……呀,星辰街31号,找到了。”法兰西终于找到了大门的钥匙,总算是进了院子。但是又在楼房前被房门给拦住了。当他们终于进到阴凉的屋内,法兰西已经快热成一滩趴在地上了。但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去寻找解暑的方法,而是兴奋的扑向英吉利“我现在觉得很兴奋。”“为什么呢?”

          “因为我终于要跟喜欢的人拥有一个小家了!”法兰西欢笑着跑进院子里翩翩起舞。细碎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如同不小心坠入凡间的天使。英吉利回想起曾经的那个春天,在落樱下拉琴的法兰西。而如今他翩跹于秋叶之间,看起来也依然神圣无比。

          当你专心认真地去做一件事时,你会发现时间真的流逝的很快。英吉利一直将自己埋在书本与课题之间,仅有的休息时间也全都被法兰西占了去。许多情窦初开的小学妹都被这位看起来像性冷淡但是脸却帅得不要不要的医学生迷得七荤八素,法兰西对这些学妹一律持鼓励态度“没事的,你这么可爱一定能追到他。”“你要主动一点,他非你莫属。”法兰西总是对着学妹说。但结果自然是可想而知的。不过对于冲着他自己来的,法兰西一概委婉拒绝。

          “如果你再叫她们来烦我的话,我就真的跟别人跑了。”英吉利有些疲惫地靠在扶手椅上,一边看着手里的书一边头也不抬地对法兰西说。法兰西熟练地为他沏上一杯加糖的红茶。“哈,你也看见了,为了你我可是忠贞的很呢。”但英吉利这次并没有答话。他看着法兰西骨节分明的手,才恍然发觉法兰西比以前更瘦了。他抬起法兰西的手贴在自己脸上,让他坐在自己膝盖上,仔细的看着他。他的脸色比以前更苍白,身形比以前更加瘦弱憔悴。

             到英吉利得知自己终于可以参加工作时,他的内心是无比激动的。只因为他觉得,自己总算是可以为自己的爱人做一些有实质性意义的事情了。“我要成为治好你的药,我发誓。”英吉利亲吻着躺在床上的法兰西,郑重的承诺道。

           他们仍然住在星辰街31号,因为这里离英吉利工作的医院并不是太远。并且比起热闹的居民楼,别墅区显然要安静许多。法兰西一向喜欢安静的独处,但他也并不介意和自己的爱人一起抱着自己最喜欢的书,坐在门前的台阶上沐浴着阳光读上一个下午。只可惜忙碌的英吉利并没有多少时间陪他读一个下午的书。法兰西并没有住院治疗,其实主要是英吉利的想法。英吉利认为,不能让他和小时候一样天天被囚禁在纯白的帷幔和刺鼻的消毒水之间,但是每过一段时间,就会带他去医院做一次身体检查。法兰西对这些一概没有任何意见他向来都是很听话且不给人添麻烦的。

            “癌症已经不是主要的问题了,更主要的是他的免疫力极差,并且本身就有许多其他的病症在蚕食着他的身体,这些加起来才是最致命的。”一次体检过后,主任看着报告,叹着气向英吉利解释。“那如果,我们能对那些其余的并发症进行治疗,是不是可以……”“唉……说起来容易,听你讲他小时候应该在医院里呆过很长一段时间,要是能治好那不早治好了?主要是他体质本身的原因,这病根已经扎在他身体里了,难以根除。唉……这么多病在他的体内‘诸神黄昏’,这就是身体再强壮也遭不住啊。〞“真的……没有办法了吗?”英吉利有些无力地瘫坐在扶手椅上。“就目前来看……是的。”主任叹着气,慢慢踱着步子出了房间。“多好的孩子啊,他可真是懂礼貌呢。”

            当英吉利颓然地走上31号的台阶时,脑子里仍然嗡嗡的回响着主任白天的话。以致于法兰西喊他都没有听见。“这是……怎么了?”法兰西挣扎着想从沙发上站起来,却被英吉利一把扑倒。“我怕让你失望……”他像一只害怕被弃的猫一样死抱着法兰西不肯撒手。“啊…………没有关系啊,你已经尽力了,你很爱我。有人肯爱我,我已经很惊喜了。不过其实,今天我还有一个问题想问你的……”“什么问题?”英吉利仍旧是那副颓然的神态。

             那一瞬间,英吉利只觉得全身的血液直冲头顶,震得他耳膜轰轰作响。“怎么可能?我怎么会想过……你这是……什么意思啊……”“你要明白,”法兰西叹了一口气,轻轻的给他顺着毛“我的情况自己心里很清楚,我很可能没有办法陪你多久了。我是一朵病花。‘花如果染上了病毒,那么就连最卑贱的野草也比它高贵’。我不会活的太久了,你在我身上扎的太深……我离开了,你该怎么办啊……你真的,能走出来吗……”法兰西说着,语气也逐渐的带上了哽咽声。“没关系,你生病了又怎么样?从见到你的那一刻开始,无论我是否走得出来,我都无法再去爱别人了啊……〞

          许久,法兰西才又开口“其实你也不用那么沮丧。你是医生,往后多多少少也要见证各种各样的离别。也许我没有时间等你,但是其他人有。你以后还会碰到许多像我一样的病人,答应我,不要让他们失望,好吗?”

――――――――――――――――――

        人们对风的形容词从凉爽逐渐变成了凛冽。但是最近这几天天空居然格外晴朗。这一天睡到半夜,法兰西突然睁开眼睛摇醒吉利“你看窗户外面的星星,今天是不是格外明亮?”英吉利睁开了惺忪的睡眼“额啊…………是的。”“走吧,去天台上看星星。”法兰西飞速起身下床。“等等!”英吉利瞬间清醒了,抓起一旁的外套就追了上去。

         天台的风很大,吹得法兰西扶着墙根还踉跄了几步。从后面赶来的英吉利赶紧扶住他,两人一起走到平时放在天台上的茶桌旁坐下。“你还是那么不喜欢穿外套。”英吉利无奈地将他罩在自己的外套下。

         “我很抱歉……”英吉利想说些什么,脑子里有无数的词汇和句子想要蹦出来,也许是太急了,全都哽在了喉咙口,连一个音节也无法发出来。“我还是没能治好你。”终于,他成功的组织起了一句还算通顺的话。“谁告诉你治好就一定是身体健康?”法兰西撇过头问,“我感觉我现在心情无比舒畅,这要多谢了你。从精神的角度上来说,我痊愈了。”

         “对于曾经那个无牵无挂的我来说,是死是活并没有特别大的意义,活着,也仅仅只是为了偿还欠卡曼先生的债。但我现在马上就要走了,竟然有些不舍。”

         “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其他亲人了,除了你之外,可能没有谁会清楚地记得我了吧。”法兰西的声音也带上了一些哽咽。

         “我有一个小小的请求,你能记住我吗?不用特别仔细,我只是希望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记得,有一个叫法兰西的人,来过,爱过,陪伴了你一段时光,然后离开了。”

         “那就好。”法兰西换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将头靠在英吉利的肩上,“我有些困了,借你的肩膀靠一下。”英吉利将他横抱起来,轻轻地哼着催眠的乐曲。

        又是黄昏时分,但是夕阳却放了人们的鸽子。因为不巧的是,今天的傍晚有阵雨。英吉利从医院打着伞回家,但是路过的人们却都觉得他有些说不出来的古怪。他的伞总是往另一边倾斜,以至于自己的右肩都湿了一小块。那把伞的另一侧似乎有一块长长的空间,任这世间的什么都填不上。

        幸运的是,阵雨来得快去得也快。风咆哮着将云赶走,太阳还是将它最后的余晖留给了世间。但英吉利仍举着雨伞,一直向前走去。直到他爬上了一幢高楼时,星星已经布满了整个天宇。被雨水冲刷过后的晚风令人心旷神怡。英吉利小心翼翼的避开楼顶上的积水潭,走到残破的护栏边。然后把一直藏在怀里的小盒子轻轻地拿了出来。他深情的凝视着小盒子,然后郑重的送到唇边一吻,随即将它迎着风打开来,将里面粉末状的物质全都倾倒在风中。

         他在天台边上站了一会儿,让人恍惚的以为他想要一跃而下。但最终还是从自己的手提箱里掏出了一个琴盒,将小提琴架到了自己的肩上。

          法兰西的确没有骗人,只要心中有感情,就知道自己应当做什么了。琴弓一接触到弦,音符瞬间就从他的手中诞生,然后飘飞开去。但英吉利实在做不到以旁观者的身份去看待法兰西,因为他们的生活早已融入了对方的骨血里。琴声一开始十分的美好平静,带着些许欢快的跃动,像情种的初萌。但是随着故事的发展,琴声开始越来越悠长和悲伤。

精选自我介绍的作文合集10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自我介绍的作文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们从一诞生,就注定是一个独一无二的人,拥有不同的性格。

  我喜欢发呆,喜欢胡思乱想,喜欢在本子上记下自己喜欢的字句。我从小就爱哭,倔强,但却也不是不坚强。我开始渐渐地从大哭大闹变成哭的时候只流泪不说话,再变到喜欢一个人在晚上躲在被子里哭或是在卫生间里大声放纵自己哭让流下来的水掩饰自己的哭声。

  我是个早熟的孩子。多愁善感,杞人忧天。我会帮比自己大的人解愁解惑。我并非典型天秤座,我会很记仇,但又处处做着和事佬。我喜欢夏天的骄阳和冬日的冰雪。

  我是班里人缘最好的孩子,但并不代表我有着深交。班里女生的人数是单数,所以注定若是要二人一组分的话会有一个人多出来。我觉得,那个多出来的,应该是我。尽管我朋友那么多,可也却没有闺蜜。我把自己当作自己的朋友,所有的事情都藏在自己的心里,从不告诉任何人。

  我和一个朋友闹过绝交。我们的性格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就是两个极端。在一起并不会聊到多少句,很快就会不欢而散。而现在,我们依旧又是朋友。这可能是少年时光应该有的一个朋友吧,尽管我们的友情注定不会长久。

  我喜欢写字。每天都会记日记,但不代表我喜欢老师布置的小练笔作文。有朋友说我的文笔有些成熟,其实她不知道是因为我太过早熟。我钟爱淡淡的忧伤,对虐文情有独钟。这个暑假,我写得开始平静,应该说是随心所欲了。因为我不会去刻意地写些什么。

  我曾经要和一个网站签约。但是后来看了签约合同却直接放弃了。拜托了一个做网编的姐姐帮忙看合同,她说这合同有问题。我并不是说那个网站是什么不规则的网站,相反它是有名的大网站。不过签约就注定版权问题,注定我不能在别的地方很随意地去写文,所以还是放弃也好。

  我挺喜欢和网友倾诉心事。爸妈说我会陷进去的,其实我没有他们心里想得这么弱小。多年的网龄也注定我不会那么笨,况且他们都是好少年好姑娘,其中也不乏比自己大一岁的人。我觉得,在这个虚拟的互联网上,我才能叫到挚友。

  我并非学霸,也并非天才。我是个吃货,也是个爱撒娇的小女孩。上学累了一回家就会扑进妈妈的怀里蹭蹭,又不肯出来。左眼下方的泪痣注定我泪点低。和爸爸吵架后会躲回自己的房间关上门也不开灯,躲在被子里睡觉。睡一觉之后,心情又会变好。

  我从小的形象就是乖乖女,所以注定我做不出什么越轨的事。想要离家出走却又不知道离开家后我该怎么办。一直就是懒惰的小孩,不擅长做家务,连做饭也不会。性格会越来越成熟,但其实还是个什么都不会做,只会一味依赖父母的孩子。

  暑假快结束时跟表姐大闹了一次,就在我要要从爷爷家回到城里的那天。我当天便写了很长的一段话发在了空间上,其实只是想要发泄怒气。隔了一阵子,爷爷打电话给我,在电话里教育了我很长时间,还说了我几句,最后让我把写的东西都删了。其实我都快忘记那些文字了,却又被说了。从小到大都是受尽宠爱和赞扬的我在电话那头哭了,在挂掉电话后狠狠地大哭了一场,像是要把所有的悲伤都喊出来。我从没想过,居然也会有那么一天,从小就疼爱自己的爷爷会为了表姐而指责我。我说过,我是个记仇的人。所以现在,我已不愿回去。我对那个爷爷,已经没有了任何感情。

  我并不是无情,只是受不了。骨子里的逆反心理对我说,那个人为了外孙女来骂你这个亲孙女,你还要认他这个爷爷吗。这件事的错本就不在我身上,若不是表姐先骂了我,我又怎么写下这一段话发在空间里让别人看。而爷爷在没弄清事情的前因后果时就打来电话骂我,这让我很受伤。 我不是不坚强,也不是很坚强。我心里那个叫做亲情的地方其实很脆弱。妈妈后来和我说,发泄情绪在网上根本就不是我的错。为什么,妈妈能理解我的爷爷却理解不了我。所以,我对他失去了感情了。你可以说我不懂道理,我只是在用我的方式来记仇。

  我现在只是想投稿了。专职作家其实也没什么好的吧。我还有很大的发挥空间。我可以去给花火杂志投稿,可以去给最小说杂志投稿,可以给网站投稿。我可以写字的地方还有很多,没必要为了签约金去写文。我只是孩子,要赚钱可以等到以后。现在,我没必要给自己背上这个包袱。

  我的笔名取自讳莫如蓝。我喜欢浅蓝深蓝天。我喜欢微酸袅袅。我喜欢编辑和作家这两个职位。在这个讳莫如蓝的少年时光,我会留下那么多的美好记忆。愿你们安好,世界静好。

  我是一个没有个性没有信仰的人,喜欢在秋日的黄昏下,捧一杯咖啡望着窗外的天空发呆,让疲惫一天的身躯在此刻得到一丝的放松,喜欢在白天睡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看一些白雪公主类的童话故事,直到梦见自己已经进入童话世界,喜欢韩剧,喜欢到和剧中的主人公一起哭一起笑,别人也许会笑我傻,笑我疯,但我,就是这样喜欢傻傻的活着。

  我不知道落叶为什么要采取这种姿势落下,也不知道当大学校门在我们后面咣啷一声关上,连我们的思念也要填上一张会客单。竹叶一片片开花,熊猫一只只死去,连最后一只也上班去了。。。。。。。

  生命的美丽,好似一朵鲜花;每天的心情,象是一副油画;生命的笑容,那是彩色的云霞。要做就要做快乐的自己。所以,要学会长大,学会独立,学会去关心别人,学会去爱。爱总在四处游走,心总在四处漂泊,而我随着爱和心四处流浪,流浪!

  做要做快乐的自己!!

  我叫沈泉,今年10岁,读二年级了。我的脸圆圆的,长着一对圆圆的眼睛,小小的鼻子,鼻子下面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

  我喜欢跳绳。一到周末,我就拉着沈峰到家外面的空地去跳绳。我还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哦!在学校,我经常帮助同学,比如扫地呀,拖地呀,擦黑板呀,等等。

  小伙伴们,你们好!我叫赵妍,因为刚出生时很丑,爷爷希望我长大后会变漂亮,所以给我取了“妍”这个美好的名字。我现在9岁了,一头乌黑的秀发时而披散着,时而扎起一个小咎咎;瓜子脸上有一对柳叶眉和一双鬼灵精怪的眼睛,矮趴趴的鼻梁下有着爱上扬的嘴角,妈妈说爱笑的女生运气都不差。哈哈,你看,在名字的号召下,我是不是变得漂亮了呢?

  我有很多优点,比如爱交朋友,爱读书,爱运动等等。但拉丁舞才是我的最爱呢!为了练拉丁舞,我可谓是做到了风雨无阻。有一次,在我正准备去学习舞蹈的时候,下起了倾盆大雨,那个雨“哗哗”直刷下来,雨伞都没法抵挡。妈妈对我说:“今天雨太大了,跟老师请个假,别去了吧!”我跟妈妈说:“不能因为天气不好而耽误学习的,因为我个人原因让老师放慢教学进度,会耽误同伴的,我还是要去!”于是妈妈拗不过我,冒雨送我去上舞蹈课。到了上课的地方,我的衣服已经湿透了,可是,没关系啊,我又能够继续进行练习了。课堂上我认真听讲,努力掌握老师讲的要点,勤奋练习。一节课结束了,老师奖给我笑脸贴纸,她对同学们说:“赵妍今天冒雨过来,衣服都淋湿了,她的坚持值得我们学习!”妈妈也对我竖起大拇指,她相信我的坚持也会让我将来在舞蹈方面小有成就的……

  好了,这就是活泼机灵而且热爱舞蹈的我,你喜欢这样的我并愿意跟我做朋友吗?如果你愿意,请下学期到石予小学四年级一班来找我吧!

  头发不长,刘海不短,除了眼睛黑白分明外,我几乎找不出脸上有什么好的地方。

  说起家庭,我或许也该叹息几声。自小父母便很少在家,即使在家,陪我的时间也少,学习什么的只能自己想办法。我的性格完全是因人而异,对于熟悉或有好感的人,我便笑得没心没肺;对于陌生或厌恶的人,我便冷淡得没有人味。

  在学校里,我很少走出教室去外面玩,平时都坐在座位上,偶尔和邻座聊两句,没事便写老师布置的作业,做完了便看看书。我不怎么喜欢上数学和美术课,因为我打小就对那俩一窍不通,敬而远之。我能“拿出去见人”的科目也就三门,连全部学科的一半都不到,其他的也不是不好,只是说出来怕被“高材生”说是“小菜一碟”。上课时,我虽认真听,但一般都是在大考前十几天才开始复习,真可谓“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

  我在寻常日子里,除写作业外的空闲时间都在看书。不过,我爱看的书虽然不少,但也不多,我虽不在乎作者姓甚名谁,但却在乎文笔风格。故事情节若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那我满脑子就都是这本书了,哪怕再好的山珍海味在我嘴里也味同嚼蜡,只想快些吃了好接着看下去。

  说起来,我这个人真是奇怪,怪到连我自己都苦恼了。说安静吧,有时候又太吵,隔老远都听得见我“叽叽喳喳”;说吵闹吧,有时候又安静得不像话,坐那儿都没什么存在感。

  对了,我有一个不知是缺点还是优点的习惯:太爱小动物。路上见流浪狗、流浪猫什么的总忍不住心疼一番,手中若有食物定向它们扔去。若是见小动物被人欺负了,不管三七二十一,我定要与那人理论理论。说好听点这叫善良,说难听点就是同情心泛滥了。

  不过,我有一身O型血,O型血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血型,约占全世界人口的百分之四十五左右,所以医院的血库里绝对少不了这种血,以后万一不小心住进去了,也不用担心血型不配对。

  哦,还没说我的名字呢,在下呢,和钱学森同性,钱珂佳是也。

  我是一个漂亮可爱的小女孩。

  我有一头乌黑透亮的头发,有一张像苹果一样的脸蛋,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像黑色的珍珠一样。

  我是一个很胆小的女生。有一次,妈妈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看电视,我很害怕。突然听见有“叽叽”地叫声,好像有老鼠在叫,我心惊肉跳地朝有声音的地方走去,果然有一只老鼠在吃东西,那只老鼠有一双锋利的牙齿,“叽叽”地叫着,好像在跟我说:“我要吃你了,我要吃了你……”我吓得跳到沙发上,尖叫起来:“啊!”

  我有一个爱好,就是:看书。就因为我喜欢看书,别人都叫我“小书虫”。怎么样?听了这个名字,大概知道我喜欢看书了吧!有一天,妈妈带我去书城看书,我一进书城,就跑到我最喜欢看的'那类书中看起书来。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从中午,到了傍晚,妈妈喊我回家了,我理也不去理她,继续看我的树。妈妈喊得不耐烦了,跑过来大叫一声:“杨诗艺!”我才反应过来。妈妈看了我说:“你想买书就买吧!”我连忙挑了几本最喜欢的书买了下来,妈妈一看,吓了一大跳,说:“杨诗艺,你怎么买这么多书啊?”我说:“没关系,我看得完的。”买了书,我们就回家了。一回到家我连忙又看起书来,一直看到睡觉。

  我就是一个又胆小又喜欢看书的小女孩。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是内敛,谦虚的。在古代,谦虚是被视为一个君子必备的品质。中国人注重的是自己的内在修养,甘愿做一匹默默的千里马,等待伯乐的发现。而像毛遂那样敢于自荐的,则少之又少。

  那么时至当今这种现代化的社会,我们还应该将这种内敛谦虚,君子的品质继续下去,还是应该选择适度地表现自己呢?我想,大多数人会选择适度地表现自己,因为在当下这个社会,如果你一直默默等待伯乐的赏识,千里马也会沦为平庸,我们所要做的是做自己的伯乐,表现自己!

  自卑的人不敢表现自己。有些人由于缺乏勇气,缺乏对自己的信任,往往是不敢于表现自己。在人群面前,他们习惯于躲在后面。我想起了曾经看到的一个故事:有一个学生参加了他们学校的文艺汇演,他们班的节目是大合唱。他每天都非常勤奋地练习,将这首歌练得非常的熟练。一天,他们的指导老师听到了他的声音,非常满意,决定让他担任领唱。不料,他因为胆怯拒绝了。无奈,老师只得另选他人。汇演那天,他们的节目演出非常成功,在学校掀起了一阵狂潮。领唱也瞬间成为了全校同学们的偶像。现在他又开始后悔了,自己本来唱的比他好的,这个机会本是自己的……

  自负的人过于表现自己。有些人又由于对自己有着过分的信心,所以不论是做什么,他们都乐于去表现自己,迫不及待的将自己表现出来。在我们班上就有这样一位同学。他学习成绩非常优秀,这也就成为了他自信的资本了。每次课堂上老师提问,还未待同学们思考,他就抢着把答案说出来,为此老师都批评他,让他等等其他同学。慢慢地他在班上被孤立了,没有人愿意和他交谈。因为每次和他交谈时,他总是一副洋洋自得的样子,总是想让别人认为他了不起。现在的他总是形单影只……

  我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适度地去表现自己。有的时候,我们就应该主动地在众人面前表现出自己的长处,优点,将自己的闪光点显现出来。这也是在为自己争取成功的机会。但是同时,我们也应该把握好这个尺度,不能过于地表现自己,否则那就成了一种炫耀。这种人,最终会被大家孤立,摒弃,然后变得孤单……

  我叫刘旭程,今年六岁了,我是一个帅气的男生,我的身高都已经到1米3,在班里我算是比较高的,我长的很结实。

  爸爸妈妈觉得我是个做事认真、听话的小孩,但是有点内向,有时做事有点慢。他们都很爱我,我也很爱他们,我能帮助他们整理房间,打扫卫生和洗碗。 我最喜欢看书,我喜欢看科学类的书、恐龙类的书、童话故事书和神话故事书,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西游记》。我还喜欢下棋、画画。我想要和同学们有更多的交流,我想有更多的朋友,跟我一起学习、进步。

  许多好的机会都是在停一下,等一下,我不敢啊,等等……这些心理障碍中丧失的。如果我们不快速的冲破这些心理障碍,哪么我们的人生也许会毁在这里。

  有些人以为爱表现自己会被别人说三道四,但是,我们都要明白,机会是给每个人的,我们就算有实力,如果我们不表现自己,有用吗?其实只要我们表现的东西是正确的,是正面的我们为什么不表现出来呢?现在社会的竞争力很强,假如你有实力,但是在这件事情上你并没有展现自己,谁会认识?谁又会认可你?

  有些人也肯定会说了,我们很想表现自己,但是现如今的社会竞争那么激烈我害怕努力后的失败,我认为有这种想法的人特别可笑,是的,竞争很激烈,但是你在没参加竞争的时候你就低头你就认输,你又为什么选择上学呢?对于不敢竞争的人我想说,往前冲,别怕。在哪里跌倒就从那爬起做来再冲。

  有些人是在底下做足了准备但是在上台的那一刻却泄了气,怯场,这种表现是对自己信心不足,但是实力有,其实在你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照着镜子告诉自己,“我是最棒的,我一定可以成功”每当自己失败的时候告诉自己,“失败是成功他妈,我一定会成功的,因为我相信我自己”每当自己成功的时候就告诉自己“我是最棒的"这样你的自信心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回到你的身上。我想对自信心不强的人说,“不抛弃,不放弃,往前冲一定会成功。

  我们九零后是最受争议的一个群体,所以我们应该用自信.自强。自尊,打破所有我们的九零后的绯闻,想八零,七零的人证明我们行。

  加油你,九零后……

自我介绍的作文 篇10

  大家好!我叫xxx(这里写您自己得名字)。幼年时曾作过许多色彩斑斓得梦,当个xxx是我其中之一得梦想我有一个远大得理想,那就是我要当一名xxx,所以我还喜欢天蓝色和银白色,它代表着我要飞向天空。我身高xxx,是一个性格内向得人,所以我很喜欢读书,各种书都喜欢,当然啦,我最喜欢xx,不知道大家是否看过另我喜欢不已得死神,动漫中经典中得经典啊!我尽情遨游在书得海洋中,在这里也希望交到和我拥有同样爱好得你。

  有广泛爱好得我最大得优点是乐于助人,我这个人就是典型得热肠子,以后你们如果谁有困难,只要我能帮到你们得,尽管说,我一定在所不辞!古道热肠来称呼再合适不过了,我这个人很好相处,你们会慢慢了解我得。呵呵。我呢,最喜欢冬天,没有什么特别得原因吗,秋太过于伤感,夏太过于热情,而春天却太过于温和,冬再好不过了,介于四者之间,可以使人冷静,使人回味。我最喜欢冬天得傲梅,顽强不屈得品质是我学习得目标,我最喜欢雪花得坚持,为达目得地勇往直前。

  对了,我最喜欢吃得食物是我妈妈做得,她得手艺非常好,做得食物让我食胃大开,口齿留香,欢迎大家到我加来做客,保证让家赞不绝口。

  这就是我,一个幸福得男孩,一个乐于助人得男孩,一个聪明善良得我。

  今天,我站在了同学们中间。我和在座得同学们一样,渴望展翅高飞,渴望将来有更大得发展空间,有施展才华得更广阔得天地。我想,有耕耘就会有收获。未来得几年里,由各位老师得倾情传授,我们一定会有一个无限美好得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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