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与医保哪个部门好

近日,区医保局先后在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报告会、区政协五届50次主席(扩大)会议上,向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题报告和通报长护险工作推进情况。

听取报告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福对全区长护险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他指出,抓好长护险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讲话精神、五届区委十次全会精神和提升广大老年人生活品质的具体举措,长护险试点工作要进一步把好评估关口、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宣传解释工作,让党和政府的好政策更加精准、更为公平地惠及广大市民群众。

听取通报后,区政协主席李华桂指出,全区长护险试点工作领导高度重视、政策体系基本形成、统分结合推进有力、政策宣传形式多样、试点工作成效明显。她强调,一要在制度建设上进一步探索,二要在资源整合上进一步加强,三要服务质量上进一步提升,四要在监督管理上进一步到位,全面推动长护险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孙挺副区长感谢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长护险这项民生工程的关心和关注,认为代表、委员找出的问题很精准,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可操作性都比较强。她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区政府将聚焦重点难点,守牢申请受理环节、把好需求等级评估环节、管好护理服务环节,通过强化部门联动、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全力把长护险试点工作做实做好。

会上,区医保局局长徐春余从当前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具体措施、工作成效和存在的困难,以及下一步推进试点工作的打算等四个方面通报了工作推进情况。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充分发挥街镇村居作用、引入家庭医生乡村医生参与核实情况、提升长护险评估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完善护理服务监管体系、探索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和划片分区服务、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诸多好的意见建议。徐春余表示,全区长护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凝结着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注关怀与理解支持,对大家提出的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区医保局将牵头卫健、民政等部门认真梳理、归纳和吸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体制和优化工作举措方法,更好引领下阶段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在长护险领域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021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办理好每一件建议提案,全面完成了2021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2021年,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35件。其中,主办共14件,协办共21件。建议提案涉及医保政策、医保支付、“互联网+医疗”、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诊疗项目收费、医保基金监管等多个领域的医疗保障工作。截止目前,已全部按规定时间办理答复,并按要求在局官网进行了信息公开。

在建议提案办理的整个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主动沟通、务实求效的工作态度,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努力让代表和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按照治区党委、政府的办理要求,我局承办的21件协办件于6月30日前全部办理完毕并将答复意见反馈给各主办单位,同时书面上报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备案。14件主办件在7月15日前答复意见全部起草完成,形成正式答复意见函。7月中下旬开始,由各分管领导协调分别将办理意见送达代表、委员,采用多种方式征求意见。在全局齐心协力推动下,于8月底完成了答复工作。同时,我局按照建议提案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程序,已于8月30前将拟公开的建议提案在局官网进行了信息公开,完成了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通知和会议精神,把办理工作作为医保部门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抓手,纳入我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中。

办理工作责任不断强化。我局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联系群众、谋划推进医保工作的有力抓手,宣传医保、赢得支持和理解的重要途径,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成立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包抓重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任务分工表,形成了“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处室具体抓、办公室协调抓”的工作机制,做到思想高度重视、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办理过程中,局主要领导多次就办理工作进行批示,要求各承办处室、中心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谋划,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纳入医保工作整体工作部署,有序推进,加强督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地按时完成,并牵头承办关于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的提案。分管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局领导张斌同志定期听取办理情况汇报,了解办理进度,研究指导具体工作,多次在通报中明确要求各处室、中心加强与职能部门协调沟通,主动听取代表委员意见,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切实把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

一是过程规范,办理工作程序不断完善。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考评办法》,在“分班承接、协商走访、反馈跟踪”等程序上,实行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的管理模式,确保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严肃性。分办承接阶段,逐件登记审查,认真审阅分析,确定承办处室,对所有建议提案经分管局领导审阅确认,再指定相关处室具体负责办理。办理阶段,办公室负责跟踪督办,每月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对所有承办任务进行定期催办,确保办理工作时效性。协商走访阶段,办公室负责,跟踪督促牵头处室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见面汇报,确保建议提案答复取得代表委员支持。

二是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推动办理有效落实。我局在研究办理中,充分研究、吸收、落实合理化建议,边办理、边采纳、边推动、边落实,尽可能创造条件解决实际问题。如,认真听取采纳王大舜代表关于提高乡镇卫生院医保基金门诊统筹额度的意见建议,我局积极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宁夏税务总局起草《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在第一部分中已明确“调整2021年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筹资标准,确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保障水平巩固提升”,具体的标准正在测算之中,该文件将于近期印发实施。同时,针对翟云玲委员提出的关于发挥医疗救助保障功能,建立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长效机制的建议,我局主动作为,通过加快《宁夏医疗救助办法》的立法修订、健全门诊慢特病保障机制、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优化调整医疗救助政策、着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工作措施予以全面落实。

三是履行公开职责,深化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医疗保障公共利益、社会关切、代表委员重点关注、政府领导牵头办理、政协重点督办、本局领导重点牵头办理的代表建议和提案,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局主、协办的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书面答复中,信息公开属性均为“主动公开”,均在局官网进行了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率达100%。

(三)主动沟通,办理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一是注重部门间沟通交流,积极联系会办单位,收集办理意见,形成办理合力。针对陈奋发代表连续三年提出由政府扶持健康养生的建议,我局在总结以往答复意见及办理经验的基础上,积极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沟通协调,商请相关部门参与建议办理。在请示国家医疗保障局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后,主动耐心解释政策并征求代表意见,进一步完善充实了建议答复内容,最终代表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并对办理工作予以高度认可。

二是注重代表委员协商走访。采取调研走访、电话联系、邮件沟通等多种方式吃透代表委员意图,准确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的缘由、解释相关政策,诚恳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到精准发力,确保办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沟通的过程中,各承办处室、中心客观真实地向代表委员反映有关工作,详尽具体地阐述办理意见,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积极采纳,最大限度地使建议提案人满意。经过全局不懈努力,委员代表们对我局反馈的答复内容及办理工作均表示“满意”。

三是注重做好建议提案梳理与跟踪办理工作。我局各承办处室高度重视梳理与跟踪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对本届以来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反复核实,因各项政策的出台,部分代表建议和提案有了重大变化和重要进展的,及时告知代表和委员目前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如:罗成虎委员提出的关于将健康体检和疫苗接种纳入医保报销的建议,我局及时依据2021年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主动反馈政策规定及待遇要求,最大限度地获得罗成虎委员认同及支持,对后续的办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今年,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我局在程序上更加规范,在办理质量上更加认真负责,但由于客观因素所限,在办理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办理工作与领导的要求、代表委员们的期望还有一些差距,如个别建议和提案所提内容受政策、资金等因素制约,虽然我们也在极力争取但落实难度较大;部分建议提案所涉内容存在着多个部门职能交叉,需要长时间沟通协调;单位之间、主协办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建议提案答复不是终点,而是促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起点。我局对于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会认真总结经验,改进方法,创新机制,力争把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认真办理建议提案是政府系统各部门的一项重要政务工作,是政府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将建议提案融入医保政策制定、工作推进、服务经办全过程,以建议提案办理促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持续加强沟通。持续通过登门走访、协商座谈以及邀请代表、提案者参与实地调研、参加工作推进会等方式,在医保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三是跟踪落实成效。以年度为单位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重点对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后的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度,采取“两段式”办理、“滚动式”落实的新方式,促使办理工作从“重答复,轻落实”向“重答复,更重落实”转变,不断提高办理实效。

四是发挥代表、委员纽带作用。充分发挥代表、提案者的宣传作用,着力提升群众对医保工作和政策的知晓度;充分发挥代表、提案者的监督作用,主动及时了解、回应和化解医保事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突出问题,提升医保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努力做到让代表、提案者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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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局共受理政协提案3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1件,。针对委员的各项提案,我局都积极的进行了办理。

一、黄丽娟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重病边缘户的扶持力度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如下:

市医保局成立以来,一手抓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一手抓医保待遇政策完善,提升医疗保障的待遇水平。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升:一是普通门诊年度报销封顶额由100元左右(原各统筹区不一致)提高到200元;二是将乙类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由30%降到10%;三是实行了“两病”政策,未达到慢性病鉴定标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年度分别可报300元、400元;四是“17+13+X”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减轻肿瘤癌症患者就医负担;五是肾病透析费用按95%报销;六是重症精神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95%;七是慢性病就诊实现即时结报;八是大病保险实现一单式结算。

同时,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低收入困难群众等医疗救助对象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各项社会医保报销后,仍难以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还可申请医疗救助。医保政策一系列的调整优化为慢病患者、大病患者提供了更优惠的医疗保障,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为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我市尚无针对贫困边缘户的特殊医保政策。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医保基金结存情况,不断优化政策设置,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的就医负担,落实好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少、一户都不落”的医保职责。

二、朱小龙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农合扶贫户患者医保监管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如下:

加强医保监管,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是医保部门的重要职责。2019年市医保局对全市1868家协议医药机构开展集中专项检查;追回医疗总费用4016.84万元,其中行政处罚42.24万元,现场检查覆盖率达100%。今年以来,市医保局进一步加大了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力度,一是通过户外广告牌等方式营造打击欺诈骗保浓厚环境氛围;二是组建了“淮南市医保政策宣讲团”,深入医院宣讲医保政策;三是加大了对协议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组织人员开展不间断的督查,聘请医学专家进行会审;四是通过“医保扶贫大走访”活动,进村入户,了解贫困人口就医、报销中存在的问题,掌握医院对医保扶贫政策的执行情况;五是将医保经办机构纳入了监管范围,提升医保队伍的纪律性,公正性。

为引导贫困患者合理择医,医保政策规定:同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异地至少高一倍,同时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到异地就医还需办理转诊手续,未办理转诊手续报销比例在规定的比例上再降低10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23507人次,其中省内异地住院2896人次,仅占12.3%。

贫困人口在省内异地就医主要流向是省属三级医院。全省医保协议医院与我市医保系统均联网,在院费用情况都能得到在线监控。无论是在院即时结报和自费后到医保经办部门报销均能审核住院费用明细,相关医保报销均按现行医保政策核定。

三、管迎悦同志“促进医疗与养老服务衔接,加快我市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协办提案,办理情况如下:

符合我局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相关规定、主营业务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我局将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对符合准入条件的,优先评估,纳入医保定点,开通医保结算系统。

回顾今年提案的办理过程,委员们的各类提案,积极推动了我局的工作,也为我们今后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良好的建议和思路。对一些合理的建议,积极整改,融入我们的工作之中。对一些难以即刻实现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逐步加之完善。为推动我市医保工作的健康发展,我们将不懈地努力,积极地工作,以回报政协委员长期以来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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