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康宁终身保险重大疾病如何赔偿脑出血能得到赔付吗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计划(2019版) (在售)

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100种重疾、21种特定重疾、50种特定疾病保障,期满可领取满期金,还有身故、身体高度残疾保障。因普通意外、自驾车、客运交通工具等意外导致的伤残或身...

保险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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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重大疾病确诊当时下列三者的较大值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1.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2.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3.合同现金价值。
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特定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保险公司除按上述第一款的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再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照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但给付以一次为限,合同继续有效。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导致身体高度残疾,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当时下列三者的较大值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1.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2.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3.合同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合同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三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2.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且未发生主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确诊或身体高度残疾,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主合同及附加合同的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的110%给付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 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以基本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的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的总额达到基本保险金额时,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身故,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身故,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附加合同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自驾车意外伤害伤残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或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以驾驶员身份驾驶私家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保险公司除按上述第一款的约定给付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外,再按第一款确定的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金额给付自驾车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乘客身份乘坐私家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除按上述第二款的约定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外,再按第二款确定的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金额给付自驾车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伤残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持有效客票搭乘附加合同约定的客运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保险公司除按上述第一款的约定给付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外,再按第一款确定的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金额的200%给付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持有效客票搭乘附加合同约定的客运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除按上述第二款的约定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外,再按第二款确定的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金额的200%给付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轻度恶性肿瘤保险金、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重度恶性肿...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1.轻度恶性肿瘤保险金:有

2.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有

3. 重度恶性肿瘤住院津贴保险金:有

4.重度恶性肿瘤手术津贴保险金:有

5.重度恶性肿瘤放化疗津贴保险金:有

6.重度恶性肿瘤特定新型治疗津贴保险金:有

7.肝脏移植术及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津贴保险金:有

9.被保人轻度恶性肿瘤或重度恶性肿瘤保费豁免:有

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身故金、重度恶性肿瘤关爱金、重疾保险金等保障。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2.重大疾病保险金:有

3.重度恶性肿瘤关爱金:有

随着时代的发展,群众的保险意识越来越高了。其中,大病保险一直以来都有着很高的讨论度。毕竟,每个人都害怕,如果有一天自己得了重病,不仅会深受其害,还会拖累家人。高昂的医疗费用很容易拖垮一个普通家庭。今天就来说说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至尊版)值得购买吗以及赔多少钱?

随着时代的发展,群众的保险意识越来越高了。其中,大病保险一直以来都有着很高的讨论度。毕竟,每个人都害怕,如果有一天自己得了重病,不仅会深受其害,还会拖累家人。高昂的医疗费用很容易拖垮一个普通家庭。今天就来说说值得购买吗以及赔多少钱?

一、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至尊版)的保障内容

1、中国人寿康宁终身重疾险承保25种重大疾病、15种其他重大疾病和10种特定疾病,提供高度的身体伤残和死亡保障。其保障内容分为重疾险金、特定疾病险、身体高度残疾险、死亡险四个模块。

2、其承保的主要疾病包括恶性肿瘤(癌症)、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等常见严重疾病,但被保险人必须在60周岁以下。此外,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包括这种危重病保险,都设置了180天的观察等待期,即180天的疾病可以提出索赔,以防止欺诈保险。此外,如果保险到期,你还活着,你可以得到生存的钱。

二、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至尊版)赔多少钱

1、赔偿金额要根据被保险人患的疾病种类来判断。其中,对患有合同约定的10种特定疾病的,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赔付,赔付以一次为限,上限为10万元。如果合同中有40种严重疾病,将支付100%的保险。

2、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间生病,保险公司将退还已付保费,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年老健康的,由受益人股份由指定受益人或其法定继承人股份保险金额,保险公司支付本金加利息,即可提取养老使用。

三、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至尊版)值得购买吗

该保险覆盖的严重疾病范围广,非常适合作为特定职业领域部分劳动者的后盾,保费也不是很高。依托中国人寿品牌,安全可靠。在同期的大病保险中,性价比不低。

对于患有10种特定疾病的被保险人来说,只支付20%的保额显然有点小。而且因为版本问题,大部分都是重症病例,对中轻度病例的保护力度不足,覆盖面不全面。所以要由个人来决定是否购买。

以上是关于国寿康宁终身发展重大影响疾病保险(至尊版)的相关问题回答。选择合适的重大疾病保险取决于适合的程度,而不是销量。如果您对购买保险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网站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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