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有权不准小区关垃圾房提示屏吗?

  9月17日,张店区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巩固完善长效物业管理机制,提升张店区城市物业管理水平,改善市民群众居住生活环境,根据《物权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张政办发[2018]1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张店区物业管理实际,制定本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实施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为**,下移管理重心,理顺物业管理工作体制,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充分发挥镇办和社区居委会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构建“条块结合、重心下移、属地管理、行业监督”的物业管理工作格局,坚持以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为主、自助式管理为辅的多种模式的物业管理,推动物业管理社会化、市场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促进社区稳定和谐与社会文明进步。

  二、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夯实属地管理职责

  (一)各镇办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负责

  各镇办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对辖区物业管理工作负总责,业务上接受区住建局和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的指导、监督、考核。各镇办要设置社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由党政班子成员分管,充实基层物业管理工作人员,根据实际需要,配备2-3名熟悉物业管理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办公场所及设备,建立健全制度,保障正常开展工作,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具体职责为:

  原创稿件,版权所有,引用或转载请注明来源“房产超市网”。

关于印发《合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

现将《合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技术导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合肥市城乡建设

合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技术导则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规范和指导合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依据《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技术导则〔2020〕修订版)》和《合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意见》(合政办秘〔202049号)等要求,在总结合肥市老旧小区改造实践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导则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基本规定;3.基础设施;4.房屋建筑;5.公共安全;6.公共服务设施;7.公共环境;8.智慧社区。

本导则由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管理,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邮编:230051)。

本导则主编单位: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导则主要审查人员:毕功华  徐林溪  路克锦 湛有旺 张金金

1.0.1 为落实国家、安徽省、合肥市有关决策部署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的改善,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指导本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合肥市域范围内,在国有土地上建成、失修失养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的住宅小区。列入城市房屋征收计划的住宅小区,不纳入改造范围。

1.0.3 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应贯彻完善基本功能、配套公共设施和社区服务设施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安居惠民、整治为主、滚动实施、试点示范、统筹推进的原则。

1.0.4 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安徽省、合肥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0.1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居民生活需求,将综合改造提升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明确相应改造内容。建立模块化、菜单式的项目选用体系,以标准化、普适性、可实施性为基本导向。基础类改造应在全市范围内普及,有条件小区宜推动完善类和提升类改造。

2.0.2 了解民情,汇聚民智。改造提升前应进行现场勘查,广泛征询小区原产权单位和居民意见,调查和征询意见结果作为确定小区改造提升内容的依据。

2.0.3 经济可行,体现特色。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技术方案应施工简便、设置灵活、经济合理,并确保施工可行和居民出行安全,降低改造施工对居民的生活干扰。

2.0.4 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应延续片区风貌,提升城市形象,做好文物、历史建筑和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2.0.5 成片改造按照相关规划,宜统筹设置各项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可新建、扩建、亦可置换改造。 

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前,应充分调查小区周边和内部道路、管线系统现状,居民出行规律及出入口分布,并对路网、管网、道路质量、管线设施、环卫设施等多种要素进行调查、评估,确定改造内容、范围,制定改造方案。

3.2.1 小区道路设施改造,应优化道路结构体系。制定单行、限行等交通措施,实施交通微循环。条件允许时,可合理调整、增设交通出入口。

3.2.2 应明确应急疏散通道,对阻碍道路通行的违章建筑物应予以清理拆除,对影响道路通行的树木应进行修整或移植。主要疏散路线应保持通畅,满足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通行要求。条件困难时,不应降低现有道路的通行能力。

3.2.3 小区车行道路局部破裂、凹陷等影响通行的,应进行整改修补。道路破损严重应进行翻新。具备拓宽条件的,可加宽路幅。道路结构面层宜采用沥青混凝土面层,并优化道路横坡、纵坡及与周边的竖向关系,积水点应增设雨水篦子。

3.2.4  破损、松动、歪斜的路牙石应修整、更换,更换的规格、材质宜与原路牙石基本一致。

3.2.5  各类井盖应保证与路面平顺,安装稳固,无异响。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井盖。宜采用防沉降、噪音小,施工方便的可调式井盖。

3.2.6  完善指向标识、警示标志,出入口、道路两侧、交叉口等应设置交通标志标线。视线受限的位置应增设凸面转角反光镜。

3.2.7小区道路的人行系统应完善无障碍坡道,满足《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相关要求,确保无障碍设施系统的连续性和实用性。

3.2.8小区步行道应坚实、牢固、防滑,宜采用透水材料。有条件的小区,可增设步行绿道,实现居民便捷出行。

3.2.9道路照明系统应能满足基本夜间出行需求,对损坏的杆体、线路、灯具进行更换,并采用高能效光源,避免光污染。

3.3.1  小区供水计量应一户一表,水表宜出户,设于公共空间。条件允许时,宜优先采用智能远传水表。

锈蚀、漏损严重等不满足供水需求的管道及配件,宜进行更换。室外供水管道改造时,优先采用塑料给水管、有衬里的铸铁管、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等管材

3.3.3采用水箱、水泵二次供水的老旧小区,若水箱、水泵等设施不满足饮水安全需求时,宜进行更换。有条件的,可制订二次供水改造方案。二次供水技术标准应参照《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范》和《合肥市二次供水工程技术导则》,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

3.4.1 对老旧小区既有排水设施进行排查,应按雨污分流原则制定小区排水系统改造方案。

3.4.2 疏通淤积堵塞的排水检查井、雨水口等,更换破损的排水管线及检查井盖等附属设施。

3.4.3 应对阳台类(包括连廊、消防通道等)污废水系统进行改造。阳台污废水管应与屋面雨水管分设,阳台排水设存水弯接入室外水封井,再接至小区污水井。阳台排水立管顶端应设伸顶通气管。雨污水立管破损的应更换。

3.4.4 空调冷凝水排放应改为有组织排水。设单独排水立管,底部间接排至污水井,管材宜选用塑料管。

3.4.5 对保留的化粪池应进行清掏疏通,损坏的化粪池应进行更换。新增化粪池不得影响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安全。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化粪池。

3.4.6 室外排水管、检查井、检查井盖材质的选择需满足《合肥市城镇检查井盖技术导则》、《合肥市排水设计导则》、《合肥市城镇宽边防沉降检查井盖技术规定》等相关要求。

3.4.7 设置雨水管时,应统筹考虑海绵设施的排水系统,降低地表径流量。有条件的小区,鼓励实施雨水收集和再生水利用工程。

3.5.1 对小区原有电网改造的,应对供配电系统容量、系统保护断路器、供电线缆截面、电能质量等进行验算评估。原有变压器容量不能满足改造后需求,或原配电设备安装不能满足规范性和安全性要求时,应与供电部门及产权单位协商,确定供配电改造方案,并适当预留远期发展容量。

3.5.2 电表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宜采用智能化计量装置,实现远程计量与自助缴费。

3.5.3 新增充电桩、加装电梯等造成现有容量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应与供电部门协商改造方案。

3.5.4 架空电力线路整治应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有条件的,应结合道路改造同步实施电缆入地。条件受限时,应对架空线路进行有序规整,符合安全及美观要求并设置相应标示。

3.6.1 小区通信网络应能保障现有通信、电视、宽带等需求,可结合道路改造,预留必要管线,满足小区未来网络改造升级、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建设等需求。

3.6.2 小区内架空通信线应统一规划建设,宜埋地敷设。条件受限时,应由相应的管线专营单位通过多杆合一、共杆分线、多箱合一等方式进行梳理归整,统一高度和线路走向,符合安全及美观要求并设置相应标示。

3.7.1 排查燃气管线及阀门,腐蚀老化的应拆改。有条件的小区,应将燃气引入口阀门安装在住户外。按照《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 153的要求完善燃气管道标志标识。

3.7.2 未通燃气的小区,有条件的宜增设天然气管道系统。

4.1.1 小区内建筑房屋改造原则上房屋修缮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的变动。

4.1.2 建筑外墙上风化、脱落的建筑构配件,应进行修复、拆除或加固处理。

4.1.3 对不满足使用和安全要求的栏杆、扶手、顶棚、单元入口雨棚等,应进行改造加固和修复。

4.1.4 对建筑防雷接地设施有破损,不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时,应进行修复或重新安装。

4.2.1 屋顶修缮应遵循因地制宜、防排结合、合理选材、综合治理原则,符合《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JGJ/T53相关要求。

4.2.2 平屋面防水层裂缝、起壳、局部损坏漏水的建筑屋面,应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施工工艺流程进行修缮。宜同时考虑与周边建筑屋面环境美观相协调。

4.2.3 坡屋面(仅包含砼结构)瓦破损的建筑,宜采用与原屋面规格、色泽相同的瓦片进行更换。破损严重的砼结构坡屋面,宜在具备施工条件情况下进行翻建,并与整体环境保持建筑风貌统一。

4.2.4 破损的雨水管和雨水斗等设施应更换,清理屋面雨水口,清除屋面垃圾和杂物,保证排水通畅。屋面雨水立管及阳台排水管应分别设置,阳台排水管应接入污水管网。屋面原太阳能水管应按单元集中布置。

4.2.5 在屋顶修缮和太阳能重新布置时,如对屋面现有防雷接闪网有所改动或破坏的,应重新进行修复并测试,以达到原设计防雷类别的要求。

4.3.1 破旧、黑暗、杂乱的楼道应进行修缮整治,达到安全、明亮、整洁的标准。

4.3.2 清理楼道内杂物、小广告,对存在破损、脱落、开裂的楼梯间内墙、顶棚应予以整治,颜色宜以亮色为主。

4.3.3 楼道内公共部分破损的窗扇、窗框、玻璃及其附件应维修或更换。原窗洞四周墙体损坏部位应予以维修,粉刷层应铲除重粉。

4.3.4 楼道内使用功能完好的灯具应进行清洁除尘;缺损的灯具应补充、更换。宜采用高能效光源,并应采用节能控制措施。

4.3.5 楼道内共用供热、给水、排水等管线锈蚀、存在使用安全隐患的,应进行维修更换。保温、保护层开裂、破损的应按照原结构进行修复。

4.3.6 楼道单元入口台阶、坡道结构应稳固安全、外观整洁完整。局部坑槽、麻面、裂缝应进行挖补修护;具备条件的入口,应增设无障碍坡道。

4.3.7 老旧小区内部及周边的门牌号牌、楼栋号牌、公共设施、便民设施等引导标识应齐全、整洁、醒目,无遮掩、破损现象。单元门及单元楼牌号宜统一设计、安装,增强识别性。

4.4.1 建筑外立面整治应遵循安全、美观、节能、环保的原则。小区位于城市重要道路或重点区域的,要结合城市设计要求,做到外立面色彩、造型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4.4.2 空调外机机位宜整齐,可统一设计遮挡装饰。对原有空调外机支架的安全性应进行检查,对不满足安全要求的,应采取防护措施。

4.4.3 外立面存在渗漏水或脱落的外墙,应根据受损程度采取局部修补或重做外立面粉刷层、喷涂层进行改造,确保不渗漏、不脱落。

4.4.4 建筑墙脚散水损坏严重的,应重新修复。

4.4.5 建筑底层为商业功能的建筑,宜结合《合肥市店招店牌整治导则》进行店招店牌整治。

4.5.1 未设电梯的多层住宅,在确保主体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可考虑增设电梯。具体参照《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实施。

4.5.2 加装电梯宜以平层进入相应楼层为主要形式。

4.5.3 加装电梯后,居住区需要通行消防车的道路,其净宽和净高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当原有道路宽度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时,不得再减小道路宽度。

4.5.4 尚未实施电梯加装的小区,可根据现场条件预留增设电梯所需场地、管线接口及电力容量。

4.6.1 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措施应充分考虑夏热冬冷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夏季隔热为主,兼顾冬季保温,改造分项内容依次包括外窗及遮阳、屋面、外墙等改造,可以综合改造也可以单项改造。

4.6.2 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不得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安全和防火标准规范的规定。

4.6.3 老旧小区屋面节能改造宜与屋面防水修缮同步进行。

4.6.4 老旧小区的公共建筑外窗节能改造后其传热系数、气密性等级应满足安徽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4.6.5 老旧小区的公共建筑外墙节能改造宜与外墙饰面工程同步进行,改造后的外墙平均传热系数应满足设计标准。

5.1.1 疏通小区消防通道,宜结合道路改造拓宽消防通道,不得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道闸。消防车通道应设置明显标识,改善消防车辆操作场地,确保消防车通行和操作。

5.1.2 维护完善消防配套设施,确保小区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排查地下消防管网的渗透情况和爆裂率,对经常性爆裂的地下管道进行更换。在公共设施建筑内应设置灭火器。在电动、非机动车充电桩区域,应配置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

5.1.3 依托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增设微型消防站,合理划定最小灭火单元。选址应遵循便于出动、全面覆盖的原则,采取自建、合建、统建等方式建设。微型消防站应纳入消防救援机构统一调度指挥体系。

5.1.4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

5.1.5 维修和完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加强消防智能化建设。

5.2.1 增设门禁系统,完善小区应急防控管理设施或措施。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大门,配设门卫值班室。在不影响城市交通路网布局的前提下,宜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车辆出入管理系统。有条件的小区,宜在主要人行出入口安装人脸识别、密码、刷卡、手机扫码解锁等多种方式通行门禁。

5.2.2 增设视频监控系统。小区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规定,满足接入公安系统的要求。小区主要出入口、主要路段、节点均应设置监控摄像机,有条件的应做到监控无死角。控摄像机所在位置应视野开阔、无明显障碍物或炫光光源,保证成像清晰,同时应确保居民隐私。对已有视频监控的小区应进行检修,更换老旧破损设备线路。

5.2.3 完善单元门及门禁系统,缺少或破损严重的单元门宜予以安装或更换,宜设置单元门禁系统。单元门禁系统宜具备对讲报警、遥控开启功能,与原有楼宇对讲系统相协调。门口机宜具备人脸识别、密码、刷卡、手机扫码等开锁功能,在火灾或紧急疏散状态下,门禁应处于开启状态。

5.2.4 有条件的小区可增设周界防护、电子巡查、紧急报警等系统,数据接入小区综合管理平台。

推进相邻老旧小区成片改造,统筹安排,统一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享共建。

6.2.1 应完善老旧小区室外健身器材,满足小区居民健身锻炼需求。现有健身器材不能正常使用的应进行维修或更换,现有健身器具单一的,可结合场地情况进行适当增补。设施器械应选择实用美观、具有耐久性和环保性的材料,每项健身器械或场地内均应设置相应的保护措施和警示牌。有条件小区宜配置康复训练设施。

6.2.2 宜修整或适当增设儿童与老年人活动场地。场地应选址合理、布局科学,宜通过绿化等措施隔离,减轻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地面材料宜采用专业环保的户外塑胶等柔性材料。

6.2.3 老旧小区内的垃圾桶堆放点、转运点应统一进行修缮、整改。合理布局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其样式宜兼顾功能性、便捷性、美观性、实用性、保障性需求。宜配套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公示牌,设置宣传专栏。

6.2.4 维修、更新升级小区内破旧的信报箱,宜在小区显著位置预留智能信包箱、旧衣物捐赠箱等安装场地,方便居民使用。

6.2.5 小区改造提升应优先解决门岗、物业服务用房。应结合出入口、活动场地等处设置文化宣传栏、便民信息发布栏,有条件小区宜增设信息发布等设施。

6.3.1 宜采用多种形式的停车方式,以满足居民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的停车需求。宜利用楼宇间、边角余地、空隙地、行道树间等位置合理增设停车位,新设停车位不得影响小区消防通道及交通微循环。

6.3.2 有条件小区,宜结合小区道路交通条件,设置机动车停车位和生态停车位,宜配置无障碍停车位。整治修复原有车库、车位,恢复使用功能。

6.3.3 小区内原有损坏、标识缺失的停车位,应予以修补,重新施划标线,翻建停车设施,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

6.3.4 因地制宜设置非机动车车棚。新建车棚不得影响周边居民住宅通风采光,宜采用轻型材质建造,色彩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并配置充电插座、充气筒设施。

6.4.1 应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对小区内的室外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库配置或预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充电管线和接口。

6.4.2 电瓶车和电动车的停放充电场所应采取防雷、防风、防雨及排水等措施。充电装置应集中设置,并采取防撞措施。

6.4.3 各类充电设施应具备充电结束后自动断电、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等功能。电气设备和线路铺设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

6.5.1 应根据小区或社区居民需求,统筹设置公共服务设施。有条件下,可充分利用存量建筑改造建设邻里中心。优先建设养老服务用房、托幼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用房、社区食堂、社区卫生服务站。合理增设社区服务用房、文化活动站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增强社区服务功能。设置规模宜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和《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的要求。

6.5.2 如条件允许,临近改造小区可增设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街头绿地等共享设施,优先满足居民休闲娱乐的需求。

7.1.1 老旧小区改造在逐步提升小区的功能性和舒适性的基础上,应注重城市特色营造。

7.1.2 老旧小区室外公共环境提升应关注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特征,遵循易识别、易到达、无障碍、保安全的原则,进行适老化改造和配设无障碍设施。

7.2.1 以城市设计为指引,协调周边景观风貌和城市色彩,以一巷一景,一片一貌为目标,在完成基础性改造的前提下,可进一步打造内涵丰富、片区风貌协调统一的城市空间环境。

7.2.2 通过挖掘小区的发展历史、地域特点、特色建筑、文化共识等元素,为公共空间确定文化艺术主题,形成贯穿小区的设计语言,融入小区改造设计,打造独特小区文化,塑造各具特色的社区文化,增进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

7.3.1 恢复原有绿化用地,禁止在绿化范围内私搭乱盖、堆弃垃圾、损坏绿植。保障绿化设施完善。

根据老旧小区的内外环境特征、绿地条件和居民实际需求,提升整体景观效果和绿化质量。老旧小区内现状绿地和长势良好的植物宜保留和利用,长势或景观效果差的植物应移植或清理。对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安全的乔木,应组织修剪。改造工程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原则上要求原地保护并应提出避让和保护措施。现有树池可通过覆盖透气护栅或增设休憩座椅方式进行生态化改造。

7.3.4 新增相对缺失的乔木、灌木或地被,植物应采用集中与分散、大小相结合的布局方式,提高绿地率。绿地配植采用无毒、无刺、无落果、无飘絮、少虫害、耐修剪、易养护、长势好的植物,植物种类既不宜过多,又要避免单调,适地适树,突出季相变化,营造春花秋叶树点缀,常绿树搭配的植物景观效果和生态环境效益。

7.3.5 充分利用街角、墙角挖掘绿地潜力,见缝插绿,依据比例、尺度和灵活性要求建设小型开放绿地、微型广场等居民活动、休憩空间。有条件的建筑物、构筑物立面可通过栽植攀援植物或在架设载体上栽植垂直植物等方式实现立体绿化。

7.4.1 墙基开裂、年久失修的现有围墙、围栏应维修加固。危墙应拆除重建,宜采用通透式围墙,并结合绿化、照明设计。

7.4.2 现状单一颜色围墙宜通过改变其造型、色彩及材质与周围环境相结合形成特色景观界面。宜适度结合人文及地方文化宣传,体现小区文化和特色。

7.4.3 结合连片改造,相邻小区间的围墙可采用生态绿篱进行替代,以增加小区的空间感受。

7.5.1 人行道宜采用透水砖、透水混凝土等材料铺装;游憩小径宜采用鹅卵石、碎石等点缀铺装。

7.5.2 海绵城市建设宜与老旧小区积水内涝改造同步进行。优化路面与绿化带及周边绿地的竖向关系,便于径流雨水汇入绿地。

7.6.1 小区应增设总平面示意图、社区引导牌、道路引导指示牌等标识,完善小区服务管理的标识系统。小区、楼、单元、门牌等相关标识宜结合小区整体改造,具有一定辨识度、文化特色。

7.6.2 采用合适色彩、提示性照明、连贯性导向以及特殊标志标识等措施,增强小区不同建筑的可识别性和适老性。

8.1.1 推进智慧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采集社区人员、房屋、车辆等信息,推行社区基础信息网络电子化管理;建设物管平台,实现物业管理、在线生活缴费、报事报修、邻里热聊等各项服务;通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实时发布政府、街道、物业等各类公告及信息。

8.1.2 老旧小区通信网络建设宜结合智慧小区建设同步进行,通信网路基础设施为新一代业务发展预留容量,以满足小区未来网络升级及5G建设需求。

8.1.3 利用信息技术整合住区资源,实现住区服务与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互动化和协同化。

执行本实施细则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

反面词采用不应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

1)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40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居住区供配电系统技术标准》DB34/T1469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4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

《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JGJ/T 53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

《城市道路照明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89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 15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GB 50340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 450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GB 50631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

《民用建筑雨水控制及利用设计规程》DB33/T 1167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

《城镇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 194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

《安徽省养老服务设施标准》

《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2020修订版)

《合肥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线整治工作专题会纪要》

《合肥市城市窖井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规范》

《合肥市沿街立面建筑整治导则》

《合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意见》

附录1 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问卷调查样表

您好!感谢您对小区生活环境的关心。为了更好地征求您对改善本小区居住环境的意见,请您抽空填写下表。请在您认为合适的选项旁边画“√”。谢谢!

一、设施方面,最需要开展哪些工作

9.电表实现一户一表

10.水表实现一户一表

12.对损坏的电表箱、老旧的电表、线缆等电力设施更新

3、疏通或改造排污管网

13.安装或更新小区防盗门等安防系统

14.利用空地设置快递柜

15.增加或更换大门、值班室

16.监控、人脸抓怕等智慧化设施

7.菜市场、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

18.更换或增加奶报箱

二、环境方面,最需要开展哪些工作

1.增加或更换垃圾桶(箱)

6.增加或维修健身设施

7.增加或维修小区公示栏

8.增加小区座椅、桌子

4.增加或更换路灯、楼道灯

9.增加小区绿化、修剪原有绿化

5.改造或增加休闲广场

10.增加小区平面示意图及指示牌

三、房屋方面,最需要开展哪些工作

4.统一摆放空调外机,消除隐患

2.对公共楼梯、扶手维修、更换

5.公共区域线缆统一穿管或暗埋

3.对外墙面修复、清洗、粉刷

四、管理方面,最需要开展哪些工作

1.成立业委会等自治组织,由自治组织开展物业管理,不引入物管公司服务

2.不成立业委会,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开展物业管理

五、其他方面,您还有哪些具体的建议:

小区栋层号房屋面积姓名:电话:

附录2 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授权委托书(样本)

委托人:×××楼栋××× ××× 位业主(名单附后),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楼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民委员会),联系电话:×××

×××楼栋老旧小区(填写综合改造或管理提升)事宜,委托人特委托受委托人办理相关手续。

委托权限: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包括代为提交申请、委托设计、公示征求意见、与业主进行协调、代为领取文书等。

中共祁东县粮市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粮市镇深入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经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现将《粮市镇深入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粮市镇深入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全镇人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为民创建,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围绕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新创建内容,拓展创建领域,丰富创建手段,加大创建力度,全面推进我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为助推我县创建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坚持全域创建、全员创建、全面创建、全程创建的新要求,建设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人民满意的文明粮市,助推我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和考核办法,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

(二)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乡村学校少年宫、图书馆、村级活动中心等教育基地的作用,利用多种手段和不同形式引导群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三)认真抓好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宣传。一是加强社会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宣传墙体、户外宣传牌、宣传标语等固态宣传形式进行宣传;通过LED电子显示屏、村村响、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体进行动态宣传。二是强化宣传教育,促进全民参与。不仅要在学习培训会、民主生活会、全体干部职工会上宣传和普及创建文明城市知识,还要加强社区居民、广大村民对创建文明城市重要意义的认识,让群众由浅到深、由表及里强化认识,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三是组织活动宣传,提升宣传实效。组织开展“基层服务日”活动,为群众提供志愿服务的同时,提高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扎实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围绕传统节日,以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明城市知识;深入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评选活动,传承文明、弘扬美德,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感和认同感。

(四)深化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素质。一是加强先进典型的选树。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祁东县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通过对道德模范的宣传和学习,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示范作用,引导和推进全镇人民树立文明文明观念、争做文明公民、展示文明形象。二是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湖南省志愿服务条例》,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加快推进“衡阳群众”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的注册管理,抓好党员、青年及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关爱空巢老人、邻里守望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规范群众文明行为。开展“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发动群众争做公共文明志愿者,引导人们养成文明、守纪、礼让、关爱的良好习惯,促进群众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不断提升。

(五)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净化育人社会文化环境;打造以“学校为龙头,家庭为基础”的教育网络,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制度建设;深入推进“百千万‘艺术童伴’——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切实加强文明校园创建,坚持立德树人,扎实开展争做新时代好少年、网上祭英烈、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活动,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常态化开展“党史进校园、爱国主义进校园、红色故事进课堂”“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等主题活动。

(六)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做好道路硬化、街区净化、路灯亮化、园林绿化和背街小巷规范化等重点项目。进一步加强我镇公共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工作,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确保公共设施功能完好。

(七)大力整治交通秩序。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重点治理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马路,机动车乱停乱放调头等违规违章行为。打造“示范路”“样板街”“示范岗”,通过示范带动,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八)加大市场整治力度。加强市场监管,严格卫生检验,查处假冒伪劣,确保食品安全。打击欺行霸市,维护公平交易,推进诚信经营。完善集贸市场基础设施,规范集贸市场管理秩序,健全集贸市场管理机制,合理布局、划行归市,卫生保洁、管理监督落实到位,做到依法经营、亮证照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

(九)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和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消防设施建设,确保设施齐全,正常使用,努力达到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路面硬化平整,排水设施完善,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内无堵塞,墙面无“牛皮癣”,照明灯完好。

(十)推进乡村振兴拓展提升。按照乡村振兴的要求,加强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建设,推动村级活动中心、农家书屋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大提升。广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化河长制。大力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抓好移风易俗工作,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树立文明乡风。大力开展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十星级文明户“三级联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粮市镇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配强工作力量,抽调有关部门人员进入创建办工作。强化创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形成各专业工作组和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责任目标。创建办和各专业工作组要对照任务清单,层层分解、认真研究,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确保创建任务件件落实、项项达标。

(三)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宣传,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发动面、覆盖面,增加群众的知晓率和认同感,保证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

(四)加强督导考核。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作为督查重点,对在推进工作中不重视、不负责、不作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在关键环节、重点工作、重要阶段出现重大失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1.关于成立粮市镇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创建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场所任务清单

关于成立粮市镇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为切实加强我镇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助推我县实现跻身文明城市行列的目标,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粮市镇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邹西伟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肖佳翟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创建办)和13个专业工作组:

副主任:刘君明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负责创建工作的规划策划、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宣传报道、资料收集整理;承办中央、省、市、县文明办开展的重大活动;做好测评迎检的对接、策划、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8个村(社区)和各专业工作组及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创建工作,推动完成创建任务。

(一)经济发展保障和企业文明创建工作组

成员:姜佐春、邓懿、雷志勇、张宏兴、高翠英

(二)交通秩序整治、法制和市场环境建设工作组

成员:李祥、胡先旺、王勇、雷皓、曹冬林、林斌

(三)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组

成员:张春华、张荣凯、肖祥云、张玉华

(四)社区文明创建工作组

成员:张春华、周俊甫、雷皓

(五)卫生健康文明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

成员:邓懿、王爱平、颜婧、林斌、唐志华、彭海涛

(六)人文环境建设工作组

(七)“衡阳群众”志愿服务工作组

成员:邓懿、赵越、王爱平、颜婧

(八)文明创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

成员:邓懿、赵越、王爱平、颜婧

乡镇创建文明城市任务清单

(一)主要街道及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展示主题为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讲文明 树新风、法治精神、传统美德、雷锋精神、良好家风、文明旅游、文明礼仪、生态文明、文明创建、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关心关爱留守儿童等公益广告宣传内容(乡镇主要街道每隔100米至少有1处公益广告)。

(二)乡镇驻地周边门店内至少有一副诚信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

(三)显著位置有1块以上宣传栏展示“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等内容(包括: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养成注意个人卫生、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等文明习惯,内容及时更新。右上角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

(四)在醒目位置(人流集中、出入必经的地方)设置“遵德守礼”提示牌、居民公约、市民公约。

    (一)乡镇、村委会驻地周边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打喷嚏不掩口鼻等现象;乡镇临街“六小”门店,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店内张贴店主签署“门前三包”承诺书、亮证经营、诚信经营;经营食品门店有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

(二)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一)有村、镇发展规划,布局合理;自然历史文化风貌和古村落、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古树名木、古建筑等挂牌。

(二)道路路面无破损(有无坑洼,以大于0.1平方米为界定标准)。

(三)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推进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等工作。

    (四)乡镇及村组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垃圾清理及时,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打喷嚏不掩口鼻等不文明行为。

(五)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回收利用率≥35%。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

(六)村居内公厕为卫生厕所或无害化厕所。

(七)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八)县城到乡镇的公路(河道)沿线,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道路坑洼、水源污染现象。

(九)乡镇及周边施划停车位要做到应划尽划,车辆必须停在停车线内,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

(一)村里开展创建“星级文明户”等活动,农户广泛参与。

(二)乡镇开展生态文明村、文明信用村、文明小康村等形式多样的文明村创建活动,3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标准。

(三)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全年3次以上,人数覆盖≥85%)。

(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

(五)订立村规民约,显著位置展示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公约中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六)无封建迷信、“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七)广泛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张贴(摆放)“节俭养德”“文明用餐”“光盘行动”“使用公筷”“拒食野味”等提示语。

(一)全面启动乡镇(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做到有牌子、有机构、有制度、有活动、有台账、有人管:①有规范的工作制度和组织架构;②具备开展理论宣讲、市民教育、文化活动、科普宣传、健身活动等文明实践活动的设备条件;③正常向群众开放;④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⑤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在显著位置普及卫生健康知识、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救护知识宣传栏。

(二)有文化体育设施,且可正常使用。

(三)经常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

(四)用好管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常态化开展相关活动。

(五)有群众性文艺队伍和文艺活动骨干。

(六)重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道德模范、好人好事等宣传宣讲)。

(七)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有序。

(八)有文化站,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等活动(不少于3种)的设备条件,正常向居民开放,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并常态化开展文化活动。

(一)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形成浓厚道德文化氛围。

(二)开展科学知识、医疗卫生知识宣传普及,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选树宣传先进模范。运用基层宣讲、故事汇巡演、公益广告、专题展览、文学作品等形式广泛开展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学习宣传。

(四)关爱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积极帮助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生活困难群众。

(五)积极帮助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生活困难群众。

(六)村镇社会治安良好,无恶性案件,无黑恶势力,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

(一)乡、村党政领导班子对文明创建有责任分工、有经费保障、有专兼职人员负责。

(二)工作机制健全,农村党员干部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八、工作人员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98%,满意度>95%。

村(社区)创建文明城市任务清单

(一)主要街道及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展示主题为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讲文明 树新风、法治精神、传统美德、雷锋精神、良好家风、文明旅游、文明礼仪、生态文明、文明创建、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关心关爱留守儿童等公益广告宣传内容。

(二)显著位置有1块以上宣传栏展示“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等内容(包括: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养成注意个人卫生、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等文明习惯,内容及时更新。右上角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

(三)在醒目位置(人流集中、出入必经的地方)设置“遵德守礼”提示牌、居民公约、市民公约。

    (一)村委会驻地周边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打喷嚏不掩口鼻等现象。

(二)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一)有村发展规划,布局合理;自然历史文化风貌和古村落、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古树名木、古建筑等挂牌。

(二)道路路面无破损(有无坑洼,以大于0.1平方米为界定标准)。

(三)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推进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等工作。

    (四)村组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垃圾清理及时,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打喷嚏不掩口鼻等不文明行为。

(五)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回收利用率≥35%。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

(六)村(社区)内公厕为卫生厕所或无害化厕所。

(七)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一)村里开展创建“星级文明户”等活动,农户广泛参与。

(二)3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标准。

(三)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全年3次以上,人数覆盖≥85%)。

(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

(五)订立村规民约,显著位置展示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公约中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六)无封建迷信、“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七)广泛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张贴(摆放)“节俭养德”“文明用餐”“光盘行动”“使用公筷”“拒食野味”等提示语。

(一)全面启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做到有牌子、有机构、有制度、有活动、有台账、有人管:①有规范的工作制度和组织架构;②具备开展理论宣讲、市民教育、文化活动、科普宣传、健身活动等文明实践活动的设备条件;③正常向群众开放;④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⑤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在显著位置普及卫生健康知识、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救护知识宣传栏。

(二)有文化体育设施,且可正常使用。

(三)经常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

(四)有群众性文艺队伍和文艺活动骨干。

(五)重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道德模范、好人好事等宣传宣讲)。

(六)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有序。

(一)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形成浓厚道德文化氛围。

(二)开展科学知识、医疗卫生知识宣传普及,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关爱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积极帮助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生活困难群众。

(四)积极帮助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生活困难群众。

(五)社会治安良好,无恶性案件,无黑恶势力,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

(一)村支“两委”班子对文明创建有责任分工、有经费保障、有专兼职人员负责。

(二)工作机制健全,农村党员干部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八、工作人员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98%,满意度>95%。

政务中心创建文明城市任务清单

(一)门前和大厅电子显示屏30%以上的时段刊播文明创建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

(二)室内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5处以上公益广告(其中有1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处党史学习教育1处以上诚信公益广告1处以上打喷嚏捂口鼻保持一米距离等“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1处“遵德守礼”公益广告)。

(三)显著位置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四)显著位置有一块以上宣传栏展示《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右上角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

(五)显著位置有一个公益广告景观小品(至少3米长)。

(六)在显著位置有一块以上宣传栏展示文明行为准则、职业道德规范等制度。行业规范中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右上角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

(七)显著位置悬挂办事流程(宣传栏或电子显示屏)。

二、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符合标准,使用良好,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有专人负责;有检查、维护、保养记录(每月至少一次以上);室内消火栓有水带、水枪、栓口(且不锈死)、阀门,消火栓有水。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并有监控区域提示标识。

三、大门入口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坡度小于10度或落差小于5公分的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无被侵占现象,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对视力残疾人(备有老花境)和听力残疾人(备有助听器)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有无障碍公共卫生间,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四、设立学雷锋“衡阳群众”志愿服务岗,有岗有人,并佩戴标识,有服务记录(志愿者到岗签到册和志愿服务活动资料)。有座椅、饮水机、雨伞、医药箱(3种以上)等便民服务设施。能提供“助听器、助视器或盲杖”等2种以上物品。

    、每个办事窗口地面设有两条平行的“一米间隔距离”提示标识。

、停车场车辆无乱停放,停车场设有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标识明显。

、大厅秩序良好,有序排队。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整洁,准时到岗到位,文明用语,礼貌接待群众,服务规范;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度。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实行垃圾分类处理。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十、积极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做到有资料、有活动、有图片、有台账。

、有高效的投诉机制,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投诉处理记录要齐全、完整、规范。

    、工作人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背诵)和创建文明城市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98%,满意度>95%。

农贸市场创建文明城市任务清单

一、显著位置展示5处以上公益广告(其中有1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1处诚信公益广告,1处“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1处“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1处“反对浪费 崇尚节约”公益广告)。

二、显著位置展示一块以上宣传栏(内容包括: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养成注意个人卫生、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等文明习惯,右上角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

三、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值班室,有人员值班。值班室外有投诉电话和市场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红黑榜制度等,并在醒目位置公示农药残留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8%),值班室内有投诉记录本、处理意见和公平秤(能正常使用),工作场所设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四、值班室设有“衡阳群众”志愿服务岗,有岗有人,并穿“衡阳群众”红马甲,有服务记录,有饮水机、雨伞、医药箱(3种以上)等便民服务设施,市场上“衡阳群众”志愿者不少于10人。

五、无超线、超摊、占道经营,无违章搭建,“门(摊)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

六、有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消防栓、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等设施齐备,并在有效期内;有定期检查记录(每月一次以上)。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并有明显标识。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

七、市场内划分功能区域(包括生熟食分区、瓜果蔬菜分区、肉蔬分区、宰杀隔离等)。市场独立设置活禽售卖宰杀区域或无活禽宰杀。市场无违规售卖野生动物现象。

八、市场内外卫生整洁,地面无积水、无污渍污迹、无废弃物(杂物)。垃圾分类收集,并及时清运。市场内无垃圾堆积、无明显异味。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发小广告、乱设广告牌现象。公共厕所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九、市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不影响行人通行。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十、无未成年人乞讨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十一、固定门面、摊位证件齐全,亮证经营。从事熟食区工作人员有健康证,佩戴口罩、工作服等。经营熟食、豆制品场所应安装纱窗,配有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设施,经营场所定期清洗消毒。无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现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落实)

十二、市场工作人员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98%,满意度>95%。

超市创建文明城市任务清单

(一)门前和大厅电子显示屏30%以上的时段刊播文明创建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室内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其中有1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处诚信公益广告、1处“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

(二)显著位置有1块以上宣传栏展示“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等内容(包括: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养成注意个人卫生、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等文明习惯,内容及时更新。右上角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

(三)在显著位置有一块以上宣传栏展示行业规范(文明行为准则)、职业道德规范等各项制度。行业规范中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右上角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

(四)显著位置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一)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符合标准,使用良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有专人负责;有检查、维护、保养记录(每月至少1次);室内消火栓有水带、水枪、栓口(且不锈死)、阀门,消火栓有水。

(二)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并有监控区域提示标识。

(三)超市入口地面设有两条平行的“一米间隔距离”的提示标识。

(四)大门入口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坡度小于10度或落差小于5公分的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无被侵占现象,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对视力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

(五)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不影响行人通行。

(六)设立学雷锋“衡阳群众”志愿服务岗(能提供“助听器、助视器或盲杖”等3种以上便民服务设施或物品)。有岗有人,并佩戴标识,有服务记录。有座椅、饮水机、雨伞、医药箱(3种以上)等便民服务设施。

(七)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

(八)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

(一)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整洁,准时到岗到位,文明用语,礼貌接待群众,服务规范;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二)明码实价,有服务承诺制度、投诉机制并公示,工作记录健全。有高效的投诉机制,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有完整的投诉登记处理记录。

(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度。

(四)积极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做到有资料、有活动、有图片、有台账。

(五)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

(六)大厅秩序良好,有序排队。

(七)有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四、工作人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建文明城市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98%,满意度>95%。

六小门店创建文明城市任务清单

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门店设有文明创建、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2块以上)。

二、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有“五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调离制度、调离记录(要求“五病”调离率100%)。

三、不生产、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熟食区有效“三防”(防蝇、防虫、防尘)。

四、店内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打喷嚏不掩口鼻等不文明行为。店内要有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文明习惯提示牌。

五、店内设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无吸烟现象。

六、店内环境干净卫生,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

七、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八、临街“六小”门店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店内张贴店主签署“门前三包”承诺书、亮证经营、诚信经营;经营食品门店有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

九、工作人员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98%,满意度>95%。

小区创建文明城市任务清单

(一)显著位置刊播公益广告不少于3处(其中有1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处“讲文明 树新风”、1处“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有统一的规则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景观风貌相融合。

(二)醒目位置展示1块以上宣传栏(内容是:《市民文明公约》或《居民公约》,公约中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右上角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4个字)。

(三)醒目位置展示1块以上宣传栏(内容包括:创建文明城市、“衡阳群众”、“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科普、普法等宣传,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养成注意个人卫生、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等文明习惯,内容及时更新。右上角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

(四)醒目位置有“遵德守礼”“打喷嚏捂口鼻”的提示牌。

(一)设有定点垃圾投放点,实行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收集。

(二)小区装灯率 100%,亮灯率≥95%,每层楼有照明灯,重点部位安装电子监控探头。

(三)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灭火器合格,有消防巡查记录,每月至少检查一次,且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

(四)小区内路面硬化、平整,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背街小巷内未出现黑臭水体。

(五)合理施划停车位。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规范有序不影响行人通行,无乱停乱放、堵塞小区道路和楼道现象。

(六)电动自行车上有牌照。

(七)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设施状况良好。

中小学创建文明城市任务清单

(一)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5处以上公益广告(其中有1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处中国梦、1处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1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1处“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等公益广告)。

(二)校园显著位置有三块以上宣传栏(或展板、文化墙)展示文明校园创建、校风校训、校园文化等内容(每个方面至少有1处)。

(三)显著位置有1块以上宣传栏展示“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等内容(包括: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养成注意个人卫生、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等文明习惯,内容及时更新。右上角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

(一)环境整洁,垃圾分类收集,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打喷嚏不掩口鼻等不文明行为。

(二)显著位置设有学生守则,学生守则中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三)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有关于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安排,开展“文明班级”的评选活动。有创建文明校园落实情况的图片、文字资料。学生知晓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推进党的创新理论进课堂,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劳动教育、节能环保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校园、教室、课外活动场所等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师生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五)设有心理咨询室(心理辅导室),有专用设施,配有专兼职教师开展工作,有工作制度和工作记录。

(六)校园秩序良好,无学生餐饮食品卫生质量问题和其他安全隐患。食堂管理规范,有食品安全卫生制度、文明用餐提示及举措。食堂取餐处地面设有两条平行的“一米间隔距离”的提示标语。

(七)显著位置展示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

(八)网络教室有面向未成人的公益性电子阅览室或绿色网吧,明确规章制度、开放时间、管理员和日常工作记录。

(九)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完好并符合标准,无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有专人负责;有检查、维护、保养记录(每月至少一次);室内消火栓有水带、水枪、栓口(且不锈死)、阀门,消火栓能供水灭火。

(十)在校门口显眼位置设立“无烟校园”或禁烟标识,室内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十一)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有场所、有管理制度、有活动记录等)。

(十二)广泛开展未成年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有方案、有活动记录、有图片等)。

(十三)学校无“课上不讲,课后补习讲”的不良现象。

(一)校园周边200米之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县文旅广体局负责)

(二)校园周边200米之内无歌厅、舞厅、卡拉0K厅、游艺厅、台球厅、麻将馆等娱乐场所。(县文旅广体局负责)

(三)学校周边无“三无食品”销售,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非法出版物销售。(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六)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在坡度小于10度或落差小于5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在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个别公共场所,必须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

(七)学校有保安值勤,外来人员出入有登记。

(八)上学、放学时都要有公安干警或协管员在校园周边执勤,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还要有民警或协管员负责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县公安局负责)

(九)临街学校附近设有交通标识标线和其它交通安全设施。(县交警大队负责)

(十)学校周边治安状况良好,学校内无霸凌现象。

四、师生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98%,满意度>95%。

医院创建文明城市任务清单

(一)院内外刊播展示8处以上公益广告(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史学习教育、理想信念、“讲文明 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雷锋精神、诚信主题等各1处),公益广告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景观风貌相融合。

(二)在显著位置有一块以上宣传栏展示行业规范。行业规范中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右上角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

(三)显著位置有1块以上宣传栏展示“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等内容(包括: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养成注意个人卫生、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等文明习惯,内容及时更新。右上角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

(四)医院大厅或候诊室、走廊等显著位置有1块以上宣传栏宣传展示普及公共卫生健康知识、传染病防控、应急救护知识和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科普知识等内容(右上角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

(五)院内醒目位置都要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一)医院整体环境干净整洁,卫生状况良好,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打喷嚏不掩口鼻、躺卧公共座椅等不文明行为,导医标识清晰,主要收费项目公开。大厅、门前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整齐有序,绿化带内无杂草,杂物。公共厕所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二)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垃圾桶、花盆等处不能有烟蒂)。

(三)挂号、收费、取药等窗口地面设有两条平行的“一米间隔距离”的提示标语。服务窗口文明排队,等候不超过15分钟,病人候诊区、门诊室、输液室秩序良好。

(四)医务人员按时到岗、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工牌,无收受“红包”、开“大处方”现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五)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和意见簿,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医患调解记录。

(六)设立学雷锋“衡阳群众”志愿服务岗,有岗有人,并佩戴标识,配备相应便民服务设施和物品(能提供“助听器、助视器或盲杖”等3种以上便民服务设施或物品),热情服务群众。

(七)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大声喧哗现象。

(八)业务受理严格按照排号顺序依次办理,对所有申请人一视同仁,不得优亲厚友、歧视少数民族人员和流动人员。

(九)为民服务热线保持畅通,并热情接听、认真记录。

(十)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符合标准,使用良好,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有专人负责;有检查、维护、保养记录(每月至少一次);室内消火栓有水带、水枪、栓口(且不锈死)、阀门,消火栓有水。

(十一)积极参与文明餐桌行动,有“节俭养德”“文明用餐”“光盘行动”“使用公筷”“拒食野味”的温馨提示。

(一)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在坡度小于10度或落差小于5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在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个别公共场所,必须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停车场设有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标识明显。对视力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设有无障碍卫生间,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设有母婴室,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二)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不影响行人通行。

(三)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并有明显标识。

(四)大厅内公共设施齐全、完好无损、清洁卫生;垃圾箱、厕所、标示牌、广播、休息处、服务台、公用电话、座椅等服务设施完备,功能良好。

(五)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

四、医院内部职工对建设文明城市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98%,满意度>95%。

银行网点、(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创建文明城市任务清单

(一)门前和大厅电子显示屏30%以上的时段刊播文明创建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

(二)室内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5处以上公益广告(其中有1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处党史宣传1处以上诚信公益广告,1处以上打喷嚏捂口鼻保持一米间隔距离等“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1处“遵德守礼”公益广告)。

(一)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符合标准,使用良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有专人负责;有检查、维护、保养记录(每月至少一次);室内消火栓有水带、水枪、栓口(且不锈死)、阀门,消火栓有水。

(二)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并有监控区域提示标识。

(三)大门入口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坡度小于10度或落差小于5公分的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在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可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无被侵占现象,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四)设立学雷锋“衡阳群众”志愿服务岗。有岗有人并佩戴标识,有服务记录。有座椅、饮水机、雨伞、医药箱(3种以上)等便民服务设施。能提供“助听器、助视器或盲杖”等便民物品。

(五)办事窗口地面设有两条平行的“一米间隔距离”的提示标语。

(一)在显著位置悬挂展示行业规范(文明行为准则)、职业道德规范等各项制度。行业规范中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二)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整洁,准时到岗到位,文明用语,礼貌接待群众,服务规范;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三)显著位置悬挂办事流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四)有高效的投诉机制,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有完整的投诉登记处理记录。

(五)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度。

(六)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

(七)大厅秩序良好,有序排队。

(八)有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四、工作人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建文明城市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98%,满意度>95%。

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问答

文明创建人人参与,和谐生活家家受益。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全市“一号工程”深入推进,提出“不创则已、创则必成、创则必优”的总要求,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关心、支持和配合。目前,我市正在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请您积极参与文明知识问答,熟记最佳选项,为我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1.您对我市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效果是否满意?(A)

2.您是否知道我市在推广使用公勺公筷活动?(A)

3.您在参加聚会、外出就餐时会使用公筷公勺吗?(A)

4.您对我市倡导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是否满意 (A)

A.满意 B.相对满意 C.不满意

5.您会积极响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口号,主动践行“光盘行动”吗?(A)

6.您知道我市开展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吗?(A)

7.您所居住的社区是否有新时代文明实践站?(A)

8.您对我市开展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效果是否满意?(A)

A.满意 B.相对满意 C.不满意

9.您或您身边的亲戚朋友是否有被电信诈骗过?(A)

10.您对您所居住的小区物业及社区服务水平评价怎么样?(A)

11.您觉得您身边“衡阳群众”志愿服务活动氛围是否浓厚?(A)

12.以下哪个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词?(A)

13.您认为本市社会治安和自身安全感如何?(A)

14.您敢在本市一个人夜间外出跑步、散步吗?(A)

15.您在文化、旅游、教育上的支出跟上一年相比,增加了还是减少了?(A)

A.增加了 B.减少了 C.不清楚

16.您认为本市诚信建设效果如何?(A)

17.您觉得创建文明城市是否让您的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A)

18.您对当地师德校风的评价?(A)

19.您所在的社区有未成年人开展活动的场所和设施吗?(A)

20.您所在的社区是否经常组织未成年人开展活动(指道德实践、公益服务、打扫环境卫生或外出参观)?(A)

21.您对当地学校周边社会文化环境治理(包括整治学校周边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卫生状况)的评价?(A)

22.您对本市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评价?(A)

本问答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参与!

 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此处不准倒垃圾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