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亏损可以起诉负责人吗?

合伙指南 | 作者:李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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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在外经营同类业务,股东能否起诉要求高管承担责任呢?


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外面自营或者为他经营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所得收入依法归公司所有。那么,公司股东能不能对此提起诉讼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的违法后果是“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用法律术语来说,就是“公司归入权”。

  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这项法定义务,并不导致其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的相关合同无效。
  2. 此条规定只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不适用于公司股东,除非有其他法律规定或者约定。

原告、以及两名被告,都是甲公司的股东。

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1. 要求二被告对第三人停止经营;
  2. 要求二被告共同赔偿因将甲公司资产转移给第三人,而使原告作为股东受损的510,000元。

原告声称:原告与二被告系甲公司股东,原告登记持有甲公司25.5%的股权,被告李某登记持有甲公司64.5%的股权,并同时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被告A企业登记持有甲公司10%的股权,同时,被告A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翁某担任甲公司的监事一职。甲公司是一家以承揽旅游业务、开发旅游类软件APP业务为主的公司。在被告李某担任甲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被告A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甲公司监事一职期间,原告发现被告一审两被告作为发起人投资并与他人共同合作经营第三人,第三人的经营范围与甲公司基本一致。在甲公司已经无法正常运转的情况下,被告一审两被告设立与甲公司经营范围基本一致的第三人的目的,是为了转移公司资产。成立甲公司时,原告投入资金为510,000元,现公司资产已全部为零,原告投入的510,000元已全部亏损。

被告一审两被告共同辩称,被告未损害原告利益,原告主张无依据。原、被告均是甲公司的股东,该公司是网络经营公司,前期成本较大,基本是支出为主,收入很少。2016年公司得到投资人的增资,增资后由于甲公司未及时进行工商变更导致投资人撤资,撤资后公司处于亏损状态。投资人撤资主要原因在于原告法定代表人,被告李某只是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也由当时的原告法定代表人在运营管理。在此期间,原告法定代表人怠于工商变更。投资人投资到撤资期间,甲公司实际已支出了几百万。二被告要求原告召开股东会,要求就撤资问题商讨。被告方未将甲公司的资产转移给第三人。第三人的设立、投资、股东均由很多人构成,投资人多渠道投资是分散投资风险是正常的。二被告不存在侵权行为。甲公司不是空壳的,而是处于负资产状态。原告主张的510,000元是认缴款,并非实际出资。

第三人乙公司述称,第三人刚设立时最初由二被告案外人童某设立,现李某已不是股东,但李某与现在的股东兼董事长有一定关系的。原告所称的几家投资人,在2017年3月也登记为第三人股东。除被告A企业外,还有其他11名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被告是无法让第三人停止经营的。是否实际经营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的。

原告提出二被告的侵权行为主要是两项,一是二被告将投资人投资到甲公司的投资款460万元共同转移到了第三人名下。二是二被告参与设立了第三人,第三人的经营范围与甲公司的经营范围相同,违反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高管等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规定,也间接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对于第一项侵权行为,原告并未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二被告有将甲公司的460万元资产转移给第三人的实施行为,对于原告所提的该侵权事实行为,本院不予认定。
关于第二项侵权行为,原告并未向本院明确指出其所称的侵权行为违反了何条具体法律规定。对照原告的陈述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根据这一法律条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上述违法行为所得收入的,收入归入主体为公司本身,而非公司的其他股东。当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作为甲公司的股东之一,可以援引该法条,程序上向二被告主张权利。但依该法条规定,公司股东可以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张权利的事实要件之一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造成了股东利益的受损。诉讼中,原告未能向本院确切指明其作为股东的权益如何受到了损害以及损害的具体情形,只是笼络地称,二被告的行为直接损害了公司利益,由此间接损害了原告的利益。不可否认,公司利益如果受到损害,股东利益也会间接性地受到损害,但依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了侵权行为,造成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公司完全可以自行向侵权方主张权利来保护其利益,进而保护股东的利益。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公司利益受损,公司是权利主体,而非股东本人,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法律优先要求公司通过一定的方式向侵权方主张权利,而不是赋予其他股东的直接诉权。由此比较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得出结论是,第一百五十二条强调股东向人民法院起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件事实之一是,侵权方损害的是股东的直接利益,而非如本案情形中股东的间接利益。
本院还要向原告说明的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侵权行为损害到公司合法权益的,公司或因种种事由而未向侵权方主张权利,此种情形下,公司法的相应法律也规定,公司股东只要履行一定的程序要求,是可以直接向侵权方提起诉讼的,但本案原告显然并非援引这一相应法律规定向本案二被告提起的本案之诉
综上,原告作为甲公司的股东,要求其他股东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816元,减半收取计3,408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二审判决书中,二审法院认为:

一审原告、一审两名被告系甲公司股东。本案一审原告系以一审两被告实施了损害甲公司利益的行为而提起的诉讼,但根据现有证据材料,并不足以证明一审两被告存在侵占甲公司资产的事实,故一审原告要求确认一审两被告构成对甲公司侵权,缺乏事实依据。同时,一审原告作为甲公司的股东,要求公司其他股东停止所谓的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于法无据。故一审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本院不能支持。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所述判决理由充分详尽,本院予以认同。一审原告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应予驳回。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公司归入权,从法律规定来看,请求主体首先是公司,而不是股东。

在本案中,原告作为甲公司的股东,为什么不促使以甲公司名义为原告起诉呢?其实道理也很简单,因为原告并没有掌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位,于是原告就以股东身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了。

原告在此案诉讼前的准备中,犯了2个错误:

  1. 把“公司受损害”等同于“股东受损害”。关于这个认识错误,我在前几天写的《股东起诉股东,称对方损害公司利益,法院判驳回的理由是:没资格》一文的主题就是谈得这个错误。不能够直接将“公司利益受损害”等同于“股东利益受损害”,因为这样是抹杀了公司和股东之间主体界限,而这正与《公司法》所构建的“公司制”的基本原则是相违背的。
  2. 基于上述认识错误的前提,将诉讼请求设定为股东利益受损害的赔偿,但是却没有研究准备是否具备股东直接受损害的充足证据。

像这类涉及公司法的纠纷,重在事先制度建设做好预防。一旦有争议想要通过诉讼解决的,那也应当在诉讼前进行专业化的研究准备。上面这个案件,原告根本没有做好专业的诉讼准备,提出那样的诉讼请求,甚至根本就不具备胜诉的条件。这是什么?这就叫做“失策”。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股东协议书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第一条、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

  2、经营范围:主要从事 .

  3、注册资本: 万元。

  4、法定地址: .

  5、法定代表人: .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第二条、股东基本情况及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丙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第三条、股东出资方式与期限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15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90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1、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违约方赔偿守约方总投资额 20 %的违约金,如仍不足以弥补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全体股东同意指定 (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需要的文件,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五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出资人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公司的出资。

  (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6)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1、在设立公司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由发起人共同进行预算,并详细列明开支项目。

  2、实际运行中按列明项目合理使用,各发起人相互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待公司成立后,列入公司的费用。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 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愿或不能作为公司发起人,而致使公司无法设立的,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除应由该方承担公司设立的费用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其他履约的发起人所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任何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号码、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10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10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各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各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其他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其他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0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中国签订。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建立xxxx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钢管生产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乙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丙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第三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xxxx市设立xxxx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xxxx省xxxx市开发区路号

  第四条xxxx有限责任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三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

  第四章公司宗旨、经营项目和规模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项目为:主营,兼营。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金 0万元。

  甲方出资万元,占总额%。

  乙方出资万元,占总额%。

  丙方出资万元,占总额%。

  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将现金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

  第八条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另两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两方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1、依照其所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出资人大会,依照其持有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依照规定转让、赠与其持有的股权。

  5、终止或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6、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比例和入股方式缴纳出资;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资。

  3、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义务。

  第十一条新出资人加入时,如出资人大会认为有必要,可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新出资额及权益性资本比例。

  新出资人享有同等地位,依照公司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并需对其加入前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出资人退股,应提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全体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但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出资人资格自动丧失:

  1、出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出资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出资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东权益的全部份额;

  4、丧失出资人资格的其他情行。

  除上述第3点所述情形外,丧失出资人资格者,由出资人大会决定处分其股东权益,退还出资人。

  第十三条出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的;

  2、所持公司股东权益份额的一部分被人民法院判决没收的;

  3、有意违背章程的规定或者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的;

  4、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5、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上述原因丧失出资人资格,由出资人大会决定并处分其股东权益,价款归原出资人所有;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

  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担任。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

  第十六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八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八章合营期限及期满后财产处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十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三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三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四条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七条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 0%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的变更需经三方协商同意。

  第二十七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xxxx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三十条本合同在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合同期满后,经三方同意,可以续签。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各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丙方:

  为推广 教育科研成果,开发教育产业,促进儿童健康和谐发展,协议订立人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人合作成立 教育实业公司,以进行教育产业开发,开展幼儿园、小学、中学、高等教育的开发和办学。

  二、 教育实业公司注册地点在________。

  三、合作期限为___年。

  四、股东每人出资 元,每人占公司总股份的___分之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以教育科研成果支持公司工作,其他人以资金支持公司工作。

  六、公司的盈余在提取10%的公积金和10%的公益金后,按出资比例分配,一年分配一次,公司的债务依此法执行。

  七、股东的股份转让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执行。

  八、公司的法人代表由股东选举。

  九、股东有以下权利:(略)

  十、股东发生纠纷时可向________地区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一式七份,股东各执一份为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签字生效时间: 年 月___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公司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转让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 ,该公司账面价值 万元,

  评估价值 元,涉及银行债权 元。该公司同意其过户行为。

  三、债权、债务处理

  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办法处理:在公司转让前,公司所欠债权债务及

  四、公司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双方约定在 内,乙方分期通过指定的 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 乙方保证在每月月底30号给指定账号汇 元人民币。在乙方支付金额累计达到转让价款时,办理公司过户手续及商标转让,及转让其旗下**淘宝商城店所有权。

  如果乙方支付金额提前累计达到转让价款时,亦可办理公司过户手续及商标转让,及转让其旗下**淘宝商城店所有权。

  乙方在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首付款后,甲方将编制好的《产权转让交割

  单》提交给乙方,由乙方凭此清单逐项核对与验收,核对无误、验收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及其经办人员在该清单上盖章、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7.1在本合同生效起 至 办理公司、商标、商城过户手续前,乙方享有商城

  的经营权。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经营。不得收回商城经营权。

  7.2 乙方不得经营违规类产品,例如炸药、医药违禁品等。

  7.3 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7.4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________有限公司的拥有的股权、

  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乙方。

  7.5自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权利。

  7.6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转让价款。

  7.7 甲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及/或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客户资源及业务渠道等等)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8.1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8.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九、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9.1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9.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9.3 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十、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0.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0.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方: 丁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丙、丁友好协商,根据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就共同投资成立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二条、 关于公司

  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丁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1、公司注册全称为:(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注册资金为: (大写)

  2、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乙方出资:(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丙方出资:(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丁方出资:(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4、公司的法人代表为:

  5、公司经营范围为: 桑拿洗浴

  第三条、 关于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组成,每一位股东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权益。

  1、甲、乙、丙、丁四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规定缴纳出资并签约后,即成为公司股东。

  2、股东须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股东不得退股,但可以转让股份。

  4、董事会相关职务由董事会成员协商选举,并限定期限考核。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1、甲、乙、丙、丁均为公司董事会成员,但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工作。

  2、为了明确甲、乙、丙、丁四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甲、乙、丙、丁四方需要合理分工。 具体分工如下:

  1)、董事长由: 担任。主要负责公安、消防等一切对外行为,不直接参与公司内部管理工作。

  2)、执行董事由:担任。直接负责公司内部运营管理,传达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直属下级、公司总经理。

  3)、董事会成员由: 担任。

  4)、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采用外聘形式。

  3、 公司支出、收入等财务状况每季由执行董事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分析近期经营状况及制定新的经营战略目标。

  4、甲、乙、丙、丁四方前期各自的市场资源、人脉关系、行业经验等均属于合作的一部

  5、甲、乙、丙、丁四方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资源透漏给外界或竞争对手,否则董事会有权罢免其职权撤回股份并向相关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6、如因经营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丁四方各持己见,可召开股东会议商讨,如确实无法统一决策,执行董事拥有最终决策权。

  7、如果公司运营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甲、乙、丙、丁四方可协商再次为公司投资,根据投资金额的多少可重新制定股份。

  8、如公司运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需召开董事会,在挣得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后可将公司注销或拍卖,拍卖或变卖所得资金按照甲、乙、丙、丁四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 利润分红

  1、甲、乙、丙、丁为公司董事(股东),按其股份比例享有股份红利。

  2、股份红利是指公司年营业额减去公司投资成本以及所有运作资金后的资金,为公司年利润,再将年利润按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发给股东;如果是负数公司就是亏损,亏损将不存在红利。

  3、为保障公司正常可持续运营,股东分红不得超过公司年利润的80%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过五千元以上,应受与此款项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2、任何一方隐瞒或更改公司账目中饱私囊,一经发现将处以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第七条、 协议解除或变更

  出现以下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

  1、 合同期限已满。

  2、 由于合理原因,经甲、乙、丙、丁协商将公司注销。

  3、 由国家法律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出现以下情况需签订新的合同,同时解除此合同。

  1、 公司新增其他股东。

  2、 股东股份变更。

  3、 合作方式变更。

  第八条、 协议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为 年,即 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

  第九条、 协议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部分条目在公司注册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共三页,一式四份,甲、乙、丙、丁个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及备注事项: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均要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自20xx年3月20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共计一年。

  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2万元,计2股。

  三、入股金资产计算:

  按人民币50万元为总资产(以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100股(此为原始股)。甲方占98股,乙方占2股。

  ①每月15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②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A、合同到1/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1/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1/3计算。

  B、合同到2/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2/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2/3计算。

  C、合同到期时;作为总资产计算标准,再按股数退还。

  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1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1、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在xx区域内做同类产品营利性投资。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同类产品经营公司。

  2、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继续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决定权,若乙方决定继续合作,甲方不得拒绝。

  3、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代表人: 身份证号:

  签约日:年月日 签约日:年月日

  股权占百分 股东代表(以下简称甲方):

  股权占百分 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友好平等协商共同投资福建省福州地质医院男性科(泌尿外科)以下简称科室。甲乙双方对科室的投资拟定人民币¥(贰佰万元整)甲方占科室总股权 ,乙方占总股权 ,双方代表协议如下:

  1、合作宗旨:为民服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互敬互信、团结友爱、共创事业;

  2、盈利分配及债务承担:按出资比例分配盈余利润并承担债务责任;

  3、科室主任负责人确定及其权利:经双方协商,科室主任由甲方人员担任。甲方选派

  的科室主任负责人,必须有管理经验,有沟通协调能力,作风民主,能胜任其所担任的工作;

  科室主任负责人管理的权限为:

  第一、负责本科室日常业务管理;

  第二、监督财务人员按规范要求做好日常财务账目并负责检查;

  第三、执行总公司对于投资点业务发展的统一布置;

  第四、协调与医院领导以及各科室负责人的日常管理对接交流工作。

  4、乙方权利义务:

  ①、乙方协助科室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并办好科室开诊前所需的一切手续(如与医院签订科室合作协议书等),此项事务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分摊。

  ②、乙方派一位人员共同负责科室财务会计工作,科室财务收入账簿乙方有权随时查阅检查,科室日常事务乙方均有权利检查监督;

  ③、科室有大项经费支出等属于科室重大事项,科室负责人提出建议后要与乙方共同协商后执行。

  ④、甲、乙双方平时要多沟通多协商、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以事业发

  展为重、珍惜合作的机会、共同把事业做大做好。

  ⑤负责与甲方代表共同协调好与医院领导以及上层领导的关系。

  5、本协议一经签订后甲乙双方须至三个工作日内按各自股份比例集第一期投资款人民币(壹佰万元)。科室正式营业前十天内,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共须集第二期投资款人民币(壹佰万元)。科室运行三个月后,科室必须留三十万元作为流动资金,余款当月结清并分红。如投资款不够支配营业收支,甲乙双方必须及时按股份比例增资。

  6、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转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并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____________为股份公司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股份公司事务进行日常管理;②落实股份公司经营进度;③代表股份公司对外协调;④资金调用的决定权(____________元以内);⑤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 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 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

  4、退伙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并需提前_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时按实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 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 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5、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以本协议股份做抵押贷款

  6、共同投资人共同行使的权利①对外订立合同;②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货物;③支付合伙债务;④其他涉及经营的重大事项。

  注:上述权利行使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同意即视作合伙共同行使。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共同投资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共同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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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试卷为标准化试卷,试题部分和答题部分分开。考生阅读试题及试题所给的选项后,应在所附的答题卡上依要求作答,请勿在试题上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

1、王某从某商场购得一电暖器(商场未声明有质量问题),放置一年半后使用时因漏水而受伤,为此花去医疗费3000元。根据诉讼时效的规定,王某起诉获法院支持应根据下列保法?
A、《民法通则》 B、《产品质量法》
C、《合同法》 D、《民法通则》或《产品质量法》

2、张甲(20岁)与张乙(14岁)走到张丙家门口,见张丙家门口卧着一条花狗睡觉,张甲对张乙说,你拿一块石头去打花狗,看它有何反应,张乙照此办量。花狗被打以后朝乙追去乙见势不妙忙躲在迎面走来的张丁的身后,花狗咬伤了张丁。张丁为此花去医药费500元。对此费用应如何承担?
A、主要由张丙承担,张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
B、主要由张乙的监护人承担,张丙承担适当部分
C、主要由张甲承担,张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
D、主要由张乙的监护人承担,张甲承担适当部分

3、甲、乙合伙经营鸭绒业务,甲提供厂房,乙提供鸭绒。双方请求丙以技术性劳务入伙,丙未予明确答复,但丙提供了技术性劳务,并参与了当年的分红,分红比例4:4:2。第二年因经营亏损,负债高达10万元。对该债务承担发生分歧,丙认为自己不是合伙人,拒绝承担该债务。为此,诉至法院。该债务应如何承担?
A、甲、乙、丙对该债务承担按份责任
B、甲、乙、丙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甲、乙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甲、乙对该债务承担按份责任

4、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倍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是如灾报道,不构成侵权 B、侵害了甲的名誉权
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 D、侵害了甲的身体权

5、甲为一乘客(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乙为一小贩。乙在火车车厢叫卖:"红塔山香烟,10元钱一条"甲欣然买之。经查,该烟为假烟,甲与乙之间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
A、无效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 B、可撤销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
C、无效民事行为,理由是违反法律规定
D、有效民事行为,。理由是双方达成合意

6、1995年6月17日余某所乘的客轮触礁沉没,生死不明。余某的利害关系人若申请宣告余某死亡,最早应是哪一天才能向法院提出申请?

7、甲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出租给丙,租房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与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应如何处理?
A、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
B、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
C、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
D、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半的份额,形成共有

8、李某与合伙企业"大木采石场"各出资50万元组建了一家个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建筑材料,聘请营销专家陈某担任经理。这里谁负"有限责任"?
A、"大木采石场"对合伙企业债务
B、大木有限公司对公司所负债务
C、李某和"大木采石场"对大木有限公司债务
D、陈某对大木有限公司债务

9、依民法原理和现行民事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清算法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B、清算法人具有与原法人相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C、清算法人仅具有清算范围内的民事行为能力
D、清算法人仅具有资产清理的民事行为能力

10、公民甲死后留有遗产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三个月后果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选项哪项正确?
A、乙、丙未作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乙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丙未作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
C、乙应视为放弃继承法,丙应视为接受遗赠
D、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11、齐明将他人打伤,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各种损失将近30万元。事件发生后,齐明与妻子姚红离婚,约定双方的共同财产归妻子所有。后齐明以无力赔偿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齐明离婚前所欠的侵权债务应如何处理?
A、不赔偿 B、用姚红的财产赔偿
C、仅用齐明的个人财产赔偿 D、用离婚前的共同财产赔偿

12、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但须经有关机关批准。请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规定应报请什么国家机关批准?
A、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3、陈辉因其存于中国工商银行A县支行曲塘储蓄所的5万元存款被人冒领,欲诉诸法院。请帮他确定本案以谁为被告?
A、曲塘储蓄所 B、曲塘储蓄所和A县支行
C、A县支行 D、中国工商银行总行

14、田某数年怠于催讨债款,已逾诉讼时效期限。但田某执意要提起诉讼,以讨个公道。对此,有人劝阻他,并帮助他分析下列几种对其不利的情形,请问:下列哪种分析是正确的?
A、超过诉讼时效,就丧失了诉权,就不具备当事人资格
B、对超过诉讼时效的起诉,法院将不予立案,当事人执意要起诉的,法院则裁定不予受理
C、受理后查明中、中断、延长事由的,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当事人应裁定驳回起诉
D、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对眼过诉讼时效的当事人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15、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御,薛某服刑一年后张某将户口迁到丁市,欲起诉与尚在服刑的薛某离婚,对此案哪一个法院有管辖权?

16、齐老汉去世后,他的七个儿子因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小儿子齐七告大儿子齐大侵犯了他的继承权。法院受理本案后,通知其余五件儿子应诉,其中齐三和齐四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不参加诉讼;齐二和齐五根本不表态;齐六愿意参加诉讼。请问本案中应列谁为原告?
A、齐七 B、齐七 齐六
C、齐七、齐六、齐二、齐五
D、齐七、齐六、齐二、齐五、齐三、齐四

17、张三和李四是邻居。1998年5月张三到法院起诉,要求李四还其借款6000元。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王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王二发现案情复要,不是简单的借款纠纷,而是因合伙购买引发的纠纷,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并进行书证笔鉴定。在此种情况下,案件如何处理?
A、报请院长批准延长案件的审理期限
B、终结简易程序,告知当事人提起普通程序之拆
C、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另行计算
D、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18、1999年5月12日,底某与王某签订了借款协议,底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定于2000年5月12日返还。协议书经公证处公证。公证书上写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届时可申请强制执行。合同签订后,王某如实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是,2000年5月12日底某却没有还款。王某以底某未履行合同义务为由,向法院申请执行。本案可由哪一个法院执行?
A、公证处所在地人民法院
B、底某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C、王某住所在人民法院
D、底某住所地或王某住所地人民法院

19、甲公司与乙公司就双方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达成仲裁协议,约定一旦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甲公司交乙公司告上法庭。对此乙公司没有向受诉法院提出异议。开庭审理中,甲公司举出充分证据,乙公司败诉几成定局,于是乙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法院审查后认为该仲裁协议无效,此时应如何处理?
A、继续审理 B、判决该仲裁协议无效
C、如甲公司对仲裁协议效力没有异议,则裁定驳回起诉
D、将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移交有关仲裁委员会审理。

20、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为多长时间?
A、3个月 B、1个月

21、上海市兴隆公司与宁波市西宁公司在东台签订了一份合同,该合同履行地在温洲市。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如本合同发生争议,提交东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现兴隆公司与西宁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兴隆公司欲申请仲裁,得知东台市未设仲裁委员会,但上海、宁波、温州三个市均设立了仲裁委员会。请问兴隆公司应当怎么办?
A、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宁波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向温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向宁波市或温州市的法院起诉

22、某甲被聘在国有公司担任职务,后因该国有公司与某外商企业合资,国有公司占10%的股份,某甲被该国有公司委派到合资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在任职责期间,某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合资企业价值5万元的财物非法据为已有。对某甲的行为应加何定罪?
A、侵占罪 B、职务侵占罪
C、盗窃罪 D、贪污罪

23、路某(15岁)先后唆使张某(15岁)盗窃他人财物折价1万余元;唆使李某(19岁)绑架他人勒索财物计2000余元;唆使王某(15岁)抢劫他人财物计1500元。路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盗窃罪 B、抢劫罪
C、绑架罪 D、抢劫罪、绑架罪

24、某甲因盗窃罪案发被捕,在侦查人员对其审讯期间,交待了自己与李某诈骗4万元犯罪的事实,并提供了同案犯李某可能隐匿名的地点,根据这一线索,侦查机关顺利将李某追捕归案。对某甲的盗窃罪如何处罚?
A、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5、甲男与乙女于某日中午公开在某公司内发生性关系,引起游客的极大愤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甲、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聚众淫乱罪 B、组织淫秽表演罪
C、寻衅滋事罪 D、无罪

26、甲欠乙1800元人民币,经乙多次催讨,甲提议用其购得的(无法查证)假人民币8000元偿还,乙表示同意并收下。甲、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A、甲、乙的行为均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
B、甲的行为构成使用假币罪,乙的行为构成持有假币罪
C、甲的行为构成使用售假币罪,乙的行为构成购买假币罪
D、甲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乙的行为构成窝藏赃物罪

27、乙女听说甲男能将10元变成100元,便将家里的2000元现金变给甲,让甲当场将2000元变成2万元。甲用红纸包着2000元钱,随后"变"来"变"去,趁机调换了红纸包,然后将调换过的红纸包交给乙,让乙2小时后再打不开看。乙2小时后开,发现红纸包内是餐巾纸。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盗窃罪 B、诈骗罪
C、侵占罪 D、抢夺罪

28、甲男与乙女发生纠纷,乙将脏物泼在甲的身上,甲便揪住乙的上衣,并向乙的下身猛击几拳;乙骂声不止,甲便唤来自家拳养的大公狗,在有许多围观村民的情况下,甲扒下乙的裤了,使其不众赤裸身体,并叫狗扑在乙的身上。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B、侮辱罪
C、公然猥亵罪 D、诽谤罪

29、某甲在国家机关任职,某乙有求于他的职务行为,给某甲送上5万元的好处费。某甲答应给某乙办事,但因故未办成。某乙见事未办成,要求某甲退回好处费,某甲拒不退还,并威胁某乙如果再来要钱就告某乙行贿。对某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A、受贿罪 B、诈骗罪
C、敲诈勒索罪 D、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

30、甲乙共同盗窃,乙在现场望风,甲窃取丙的现金3000元。丙发现后立即追赶甲和乙,甲逃脱,乙被丙抓住后对丙使用暴力。致丙轻伤。甲与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A、甲与乙只构成盗窃罪 B、甲与乙均构成抢劫罪
C、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
D、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抢劫罪

31、税务稽查员甲发现A公司欠税80万元,便私下与A公司有关人员联系,要求对方汇10万元到自己存折上以了结此事。A公司交10万元汇到甲的存折上以后,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A公司免交80万元税款办理了手续。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A、认定为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从重处罚
B、认定为受贿罪,从重处罚
C、认这为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与受贿罪的竞合,从一重罪处罚
D、认定为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与受贿罪,实行并罚

32、某甲系省射击运动队的教练,依法配置有枪支。一日,某乙向某甲借枪打猎,某甲碍于情面,就将枪借给某乙用了半天。某甲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A、非法出借枪支罪 B、玩忽职守罪
C、非法出租枪支罪 D、不构成犯罪

33、被告人某甲犯故意杀人罪、贪污罪,被A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死刑,决定执行死刑,在上诉期限内,某甲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提出抗诉。对此案应当如何报请复核?
A、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即可
B、直接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由高级亿法院复核同意后再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故意杀人罪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贪污罪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4、D县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县环保局负责人某甲环境监管失职案中发现某甲的犯罪已追诉时效期限。对此应当作出何种处理?
A、撤销案件 B、不起诉
C、终止审理 D、宣告无罪

35、P县人民法院对赵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法庭审理后,合议庭评议认为,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赵某不构成犯罪,但在作出判决前,赵某因突发心脏病死亡。P县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裁定终止审理 B、判决宣告赵某无罪
C、退回人民检察院处理 D、裁定案件撤销

36、下列事项中,应适用裁定的是什么?
A、宣告被告人无罪 B、对审判人员的回避申请
C、对违反法院秩序人员实施罚款、拘留
D、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判决

37、某市检察分院的反贪局侦查员李某,在办理自侦案件的过程中,认为本案中存在专门性问题,需要由本检察院的技术部门进行鉴定。下列什么人员或机构有权决定进行该项鉴定?
A、侦查员李某 B、市检察分院反贪局领导
C、市检察分院检察长 D、市检察分院检察委员会

38、某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经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15年,在服刑到10年时,又经某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14年。但检察机关认为减刑不当,向该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就此给予了书面答复,没有更改裁定。上述案件中,何处程序违法?
A、第二次减刑后没有由高级人民法院受理
B、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不当,没有以抗诉形式提出
C、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的书面纠正意见没有重新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
D、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的纠正意见没有先予执行

39、某甲在旁听其弟故意伤害一案时,违反法庭秩序,当庭侮辱作证的证人。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长有权对某甲予以何种处理?
A、警告制止,如果不听制止,可以强行带出法庭
B、罚款1000元或者拘留10日
C、罚款1500元或者拘留15日
D、罚款2000元或者拘留15日

40、某市中级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原告人李某提出上诉的案件时,该自诉案件的一审被告人张某对李某提出反诉。市中级法院对该反诉应当按照下列哪方式处理?
A、告知李某,案件已进行二审无权提起反诉
B、告知李某,应当另行起诉
C、将李某的反诉与原自诉案件保并审理
D、将本案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41、1998年10月5日甲向乙借款1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约定甲于同年10月8日将一头受胎的母牛作为质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稍后,母牛生下小牛一头。下列选项中哪些中正确的?
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1988年10月5日
B、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1988年10月8日
D、小牛应归甲所有,但可作为质权的标的

42、甲擅自将乙借给他的一块手表出让给丙,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甲以自己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B、甲以乙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
C、丙因善意取得而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D、丙只能因乙的追认才能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43、下列案件,哪些适用返还原物?
A、张某借了王某的手表并把它卖给刘某,刘某以为是张某自己的手表而买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
B、宋某偷了李某的金项链送给女友王某,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下,李某要求王某返还
C、贺某借给宋基一支金笔,宋某谎称丢失,贺某要求宋某返还
D、赵某向钱某购羊两只,钱某将羊交付赵某后,赵又将羊卖给孙某,赵某得款后迟迟不付钱某的羊款,钱无奈要求赵某某返还两只羊

44、公民甲娶妻乙,育有一子一女,女儿丙已出嫁,儿子娶妻丁,生有一子戊,儿子于5年前不幸遇车祸死亡。甲乙均年老,无固定生活来源,女儿出嫁后,拒不赡养老人,并曾数度虐待甲乙,甲乙主要依靠儿媳丁供养。甲于2000年3月死亡,留下房屋4间。按照继承法规定,下列哪些人可以参加第一顺序继承?
A、乙 B、丙 C、丁 D、戊

45、2000年5月4日易某将自家的耕牛租与刘某使用两个星期,5月10日刘某提出要买下此耕牛,易某表示同意。双方商定价格为1000元,并约定1个月后交付款项。但5月12日该耕牛被雷劈死。关于此案。以下选项哪些是正确遥?
A、该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5月10日
B、该买卖合同中耕牛的交付时间是5月10日
C、该耕牛意外灭年的风险由易某承担
D、该耕牛意外灭失风险由刘某承担

46、在下列民事纠纷中,哪些应按相邻关系处理?
A、甲在乙的房屋后挖菜窖,造成乙的房屋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引起纠纷
B、甲村为了取水浇地,在乙、丙、丁村的土地上修建引水渠,引起纠纷
C、甲新建的房屋滴水滴在乙的房屋上,引起纠纷
D、甲村在河流上流修建拦河坝,使乙村用水量骤减,引起纠纷

47、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DVD机1000台,应付款300万元,由丙以其持有的乙公司的上市股票作为质押,担保甲按约付清货款。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质押合同自向证券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生效
C、若甲到期拖欠货款,丙应承担担保责任
D、若甲到期拖欠妥货款,丙应承担过错责任

48、甲、乙、丙三人各自出资10万元、6万元、4万元合伙从事汽车零配件经营,其间因经营管理不善,对丁负责10万元,丙遂退出合伙,并拿出1万元由甲、乙代为偿还对丁债务。现在丁应如何追偿其债权?
A、可以分别向甲、乙、丙三人要求偿还5万元、3万元、2万元
B、只能要求丙偿还1万元,其余部分向甲、乙追偿
C、可以只向甲或只向乙要求偿还全部10万元,但不能要求丙单独偿还10万元
D、可以向甲、乙、丙中任何一人要求偿10万元

49、下列选项中,哪些构成无因管理之债?
A、甲发现乙一个忙脱粒,主动帮助。因谷子飞进甲眼睛受伤,花去医药费1000元,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
B、甲见乙拉车上坡非常吃力,主动在车后帮甲推车。乙因受力肩上的皮带松动,致车后滑撞伤甲,花去医药费500元,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
C、某天傍晚,大雾迷漫,某村青年甲、乙在张大妈家的柴禾旁谈恋爱,张大妈出来抱柴禾,青年甲、乙急忙跑走,张在妈以为遇上了鬼,惊吓成病,花去医院费1000元。张大妈请求甲、乙支付1000元
D、甲将乙丢失的羊牵回家中,乙向甲索要,甲要求乙支付草料费200元

50、画家吴某因要自费办画展,向朋友肖某借了5万元,并将自己的两幅代表画作质给肖某,并要肖好好保管别示于人,还钱时同时还两幅画,肖某对吴某的画享有哪些权利?
A、对画的占有权 B、动产质权
C、著作财产权之质权 D、优先购买权

51、在行为人行使的权利中,下列哪些属于形成权?
A、对越权代理的追认权
B、债权人对债务人行使的催告权
C、受遗赠人于知道受赠的期限内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权利
D、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行使的解除权

52、在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A、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B、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证人出具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C、没有其他证据印证关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D、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53、下列有关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当事人同时到基层法院的派出法庭,请求解决纠纷的,可以迳行开庭,进行调解。
C、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只能加盖人民法院的印章
D、应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审结

54、东方运输公司对其运输车辆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后投保车辆发生事故,该运输公司即向保险公司索赔,由于双方对保险合同条款的理解有分歧,遂引发诉讼。请问:下列哪些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
A、投保车辆购买地法院 B、投保车辆运输目的地法院
C、被告住所地法院 D、保险事故发生地法院

55、下列选项中,哪些情况在民事诉讼中应视为撤诉?
A、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晚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B、原告人申请缓交诉讼费,法院未批准,原告仍不交的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D、上诉人未按期缴纳诉讼费用

56、在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我国法定的民事证据种类?
A、直接证据 B、间接证据
C、证人证言 D、物证

57、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了不包括下列哪些期间?
A、公告期间 B、鉴之一期间
C、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期间
D、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权争议期间

58、下列哪些海事诉讼案件可以申请扣押船舶?
A、海难救助 B、船舶买卖合同纠纷
C、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期间
D、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权争议期间

59、丁某因一次沉船事故下落不明,后被法院宣告死亡。此后,有人意外发现丁某依然生存。经其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请问: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丁某因宣告死亡而消灭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A、配偶再婚 B、原配偶再婚又离婚
C、原配偶再婚后其配偶病故
D、原配偶虽未再婚,但拒绝恢复婚姻关系

60、某报社因分侵犯他人名誉权被一审法院判令对主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此后,该报社既不上诉,又不履行生效判决。对此,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A、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公布于众,费用由该报社负担
B、对该报社社长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并拘留
C、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由报社支付迟履行金

61、下列行为中,构成包庇罪的有哪些?
A、明知是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帐户
B、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
C、包庇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
D、旅馆业、饮食服务业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

62、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又构成其他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B、盗窃后为掩盖罪行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属于吸收犯,以盗窃从重处罚
C、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属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竞合,从一重罪定罪处罚
D、盗窃商业秘密的,属盗窃罪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竞合,从一重罪定罪处罚

63、下列哪些主产法是错误的?
A、只要有人构成受贿罪,就有人构成行贿罪
B、只要是聚众犯罪,就有三人以上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C、只要是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就属于教唆犯
D、只要实施的是帮助行为,就属于从犯

64、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结果加重
A、侮辱他人导致他人自杀身亡
B、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与体罚虐待致人死亡
C、强制猥亵妇女致人死亡
D、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致其死亡

65、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想象竞合犯?
A、盗窃数额较大的、正在使用中的通讯设备的
B、窃取国家所有的、具有历史价值的档案的
C、行为人在缴纳10万元税款后,一次性假报出口骗取国家20万元退税款的
D、对正在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警察实施暴力,使之受轻伤的

66、下列有关犯罪预备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犯罪预备既可以是为了自己实行犯罪而预备,也可以是为了他人衽犯罪而预备
B、实施预备行为后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实行的,属于犯罪预备
C、犯罪预备阶段的行为既可能成立犯罪中止,也可能成立犯罪预备
D、对于预备阶段的中止犯,除了适用中止犯的规定减免刑罚之外,还应同时适用预备犯的减免规定

67、下列关于假释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对于因杀人、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当他们被减刑后,如果剩余刑期低于十年有期徒刑,则可以假释
B、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天安门行数罪并罚
C、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遵守了各种相关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假释考验期满,剩余刑罚就不再执行
D、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68、下列关于缓刑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对累犯以及实施杀人等暴力性犯罪的人,不得宣告缓刑
B、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
C、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有关缓刑的规定,只要没有再犯新罪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D、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恶的,应当撤销缓刑,将前罪和后罪所判别处的刑罚,依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69、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脱逃罪与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
B、伪证罪的主体是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
C、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D、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而不能是单位

70、下列哪些情形成立共同犯罪?
A、甲与乙共共谋共同杀丙,但届时乙因为生病而没有前往犯罪地点,由甲一人杀死丙
B、甲在境外购买了毒品,乙在境外购买了大量淫秽物品,然后,二人共谋共雇一条走私船回到内地,后被海关查获
C、甲发现某商店失火后,便立即叫乙:"现在是趁火打劫的好时机,我们一起去吧!"乙便和甲一起跑到失火地点,窃取了商品后各自回到自己家中
D、医生甲故意将药量加大10倍,护士乙发现后请医生改正,医生说:"那个家伙(指患者)太坏了,他死了由我负责"。乙没有吭声,便按甲开的处方给患者用药,导致患者死亡

71、下列哪些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A、甲在实篱抢劫之后,为了灭口,将被害人杀死
B、乙如奸某女,引起某女自杀
C、丙与丁通奸多年,某日,丙要丁杀死其夫,丁不同意。丙毒打丁,并砸毁其家中物品,扬言如果丁2日内不能杀死其夫,就要丁自杀,丁因不忍心杀夫而自身亡
D、某男与某女相约自杀,欺骗某女先自杀后,该男逃走

72、下列关于补充侦查的叙述哪些是正确的?
A、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适用补充侦查
B、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中,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C、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在经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后,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在经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后,应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D、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73、下列哪些情况可以导致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A、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之间存在矛盾
D、审判人员在审判该案时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 74、贾某因涉嫌诈骗罪被D县公安机关依法拘传讯问。自被拘传之日起,贾某在侦查阶段享受有下列哪些诉讼权利?
B、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
D、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拒绝回答

75、Z市F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郭某盗窃案,在调查证据时,宣读了因病不能出庭作证的赵某的证言笔录。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该证言笔录,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哪些人的意见?
A、公诉人 B、被害人
C、被告人 D、其他出庭作证的证人

76、董某因强奸罪被Z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判决宣告后,董甘以量刑过重为理由提出上诉,但在上诉期满后又要求撤回上诉。对于董某撤回上诉,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B、对上诉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董某撤回上诉
C、对上诉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应当不允许撤回上诉
D、如果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而不允许撤回上诉的,应当按照上诉程序进行审理

77、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只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就附带民事诉讼上诉时,该案件应当如何处理?
A、二审案件只需审查附带民事诉讼
B、在上诉期满后,第一审刑事部分判决生效
C、如果第一审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刑事部分亦无不当,则应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D、第一审刑事判决需要第二审判决或裁定作出之后,才能确定其效力

78、王某故意伤害一案,下列哪些人不得作为其辩护人?
A、王某的在公安局任科长的哥哥
B、王某的在本市人大常委会任职的朋友
C、被害人李某的债务人方某,现为律师
D、王某的叔叔,外籍华人

79、下列哪些情形不由军事法院管辖?
A、无业游民刘某在军营盗窃构成犯罪的
B、军人王某在服役期间被发现入伍前曾经有过严重的持械抢劫致人重伤的行为
C、王某已退役,发现其在服役期内交通肇事逃逸的
D、王某在办理退役手续手非法将部队的在库枪支窃出并出卖的

80、方某系刑事被告人李某的保证人。被告人李某被取保候审期间逃匿,方某明知李某藏匿地点,却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该地点。有关机关应该当对方某采取以下哪些措施?
A、依照刑法规定追究方某的刑事责任
B、没收方某为李某缴纳的保证金
C、因李某同时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故应将方某也列为该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D、方某应对李某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任意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一)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0万,借款期限为两年。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果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承担保证责任。戊对甲、乙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一批布匹(价值300万),未约定担保范围。请回答81-85题

81、设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B、丙、丁与乙之间的保证合同亦无效
C、戊与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因为该抵押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具有公信效力
D、如甲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戊如有过错,仍应对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82、设甲、乙之间合同有效,甲与乙决定推迟还款期限1年,并将推迟还款协议内容通知了丙、丁和戊,丙、丁、戊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A、丙、丁、戊均应承担担保责任
B、丙、丁、戊均不承担担保责任
C、丙、丁可不承担保证责任
D、戊仍应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83、设甲、乙决定放弃戊的抵押担保,且签订了协议,但未取得丙、丁的同意。丙、丁应否承担保证责任?
A、丙、丁可不承担保证责任
B、丙、丁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C、如甲、乙通知了丙、丁,则丙、丁应承担全部债务的保证责任
D、丙、丁仍应对布匹抵押价值以外的债务保证责任

84、设甲到期不能还款,乙申请法院对戊的布区进行拍卖,拍卖价款为550万元,扣除费用后得款520万元,足以偿还乙的本金、利息和费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可直接从戊的布匹拍卖款中清偿自己的全部债权
B、乙保能从戊的布区拍卖款中清偿自己的债权300万元,余下的债权应向丙、丁追偿
C、乙从戊处清偿了自己的全部债权后,戊可向丙、丁追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D、乙从戊处清偿了自己的全部队债权后,戊只对甲享有追偿权 85、设戊有布匹因不可抗力灭失;丙被宣告失踪,其财产已由庚代管。现甲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丁偿还了庚的全部债权,丁的追偿权可向谁行使?
A、可向甲行使 B、可向庚行使
C、可向戊行使 D、可向甲、庚、戊行使

(二)1998年5月,济南某化工厂(以下简称济南厂)与南京某化学制品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公司)在无锡签订了一份化工原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1998年月至12月之间由济南厂用罐装车分三批向南京公司发运化工原料共30吨,货到会款。同年7年,济南厂向南京公司发运原料首批10吨,并在货到后第三天收到该批货款30万元。8月初,市场上该化工厂原料价格上扬,济南厂便不再发货。南京公司因缺乏生产原料,几近停产。几经催促未果,无奈南京公司只得向上海某化工厂以高于市场价5%的价格购买此种化工原料20吨。同年9月底,由于生产厂家太多,此种化工原料价格下跌,济南厂马上一次性发货20吨,并在装车待运前通知南京公司接货。南京公司立即通知济南厂,要求不要发货并解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济南厂不同意,理由是合同中并无履约的具体期限,于是强行发货。货到南京后,因无处贮存,南京公司只得将此批化工原料转让给武汉某化学品公司,谁知承运此批货物的南京某运输公司的货轮在安庆江面撞上重庆轮船公司正常行使的客轮,货轮上部分化工原料泄露到江面,污染了沿江贝类养殖场。同年10月初,济南厂向南京公司催要货款,双方产生争议。根据上述情况。回答86-90题

86、如果济南厂起诉南京公司,要求给付货款,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济南市有关人民法院 B、南京市有关人民法院
C、无锡市有关人民法院 D、武汉市有关人民法院

87、如果济南厂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南京公司应诉答辩,后庭审中南京公司主张起诉前双方曾以传真方式进行协商,合意由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并出示了相应的证据。此时审理本案的人民法院不应作何处理?
A、裁定终结诉讼,由当事人向上海仲裁委会员申请仲裁
B、裁定传真函不是仲裁协议的有效形式,继续审理
C、由于原告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被告又应诉答辩,视为该法院取得管辖权,继续审理

88、如果济南厂与南京公司合意由某仲裁委员会裁决纠纷,作出裁决后,济南厂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南京公司申请撤销该裁决,此时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B、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
C、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仲裁庭拒绝的,人民法院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D、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仲裁庭拒绝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89、如果南京公司与南京某运输公司订有运输合同,现双方就此合同产生了争议,对此争议有权管辖的法院是:
A、南京市有关人民法院 B、武汉市有关人民法院
C、安庆市有关人民法院 D、济南市有关人民法院

90、如果沿江受到化工原料污染的贝类养殖户欲对南京某运输公司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安庆市有关人民法院 B、南京市有关人民法院
C、重庆市有关人民法院 D、济南市有关人民法院

(三)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规定了毒品犯罪,请根据该节的规定回答91-95题。

91、关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B、单位可以成为走私、购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主体
C、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的,不另成立妨害公务罪
D、运输毒品罪仅限于在境内运输毒品,而不包括从境外运往境内和从境内运往境外

92、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非法持有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B、"持有"仅限于本人持有,不可能通过他人持有毒品
C、"持有"仅限于行为人对毒品个有所有权而持有
D、为了贩卖毒品而持有毒品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93、关于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本罪的自然人主体只能是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
B、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C、以牟利为目的,向吸毒人员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成立本罪
D、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不成立本罪

94、关于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非法种植罂粟300株以上的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B、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C、非法种植罂粟而抗拒铲除的,成立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D、国家工作人员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的,属法定的从重处罚情况

95、关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与强迫他人吸毒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中的"他人"仅限于已满14周岁的人
B、非法在牛奶中加入毒品而提供给婴儿饮用的,不成立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而成立强迫他人吸毒罪
C、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强迫他人吸毒的,属于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D、强迫未成年人吸毒的,属于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四)J市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舒某、刘某因在侦查一起团伙抢劫案的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董某刑讯副供,直接导致董某死亡,被J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J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案期间,发现舒某、刘某还曾参证人高某使用暴为手段逼取证言,于是决定对两案合并侦查。侦查终结后,J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舒某有期徒刑12年,以暴力取证罪判处舒某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以暴力取证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一审判决宣告后,刘某不上诉,舒某以一审定性不准、量刑过重为理由提出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以一审对舒某的量刑过轻为理由提出抗诉。请回答96-100题。

96、舒某、刘某对犯罪嫌疑人董某刑讯逼供,致使董某死亡的行为,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认定为什么罪?
A、刑读逼供罪 B、故意杀人罪
C、故意伤害罪 D、暴力取证罪

97、如果舒某、刘某在侦查阶段聘请律师,受聘律师可以进行曲下列选项中的什么活动?
A、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B、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C、经证人同意,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D、对人民检察院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处和人身侮辱的行为进行控告

98、如果舒某、刘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受聘律师可以进行下列选项中的什么活动?
A、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B、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C、经证人同意,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D、对人民检察院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进行控告

99、J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期间,发现舒某、刘某还曾对证人高某使用暴力手段逼取证言,如何计算舒某的侦查羁押期限?
A、只按照前一个罪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B、自前一个罪的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新发现罪的侦查羁押期限
C、按照数罪中最重的罪计算侦查羁马押期限
D、自发现对证人使用暴力手段逼取证言的犯罪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100、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时,应当如何量刑?
A、对舒某可以判处比原判刑罚更重的刑罚
B、对刘某可以判处比原判刑罚更重的刑罚
C、对舒某不得判处比原判刑罚更重的刑罚
D、对刘某不得判处比原判刑罚更重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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