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就该入伍到7月份还没走咋回事?

  近日,多个省市开启了2022年度征兵线上报名,而现在招的是春季兵。而2022年七八月份还有一次征兵活动,征的是秋季兵。那2022年征兵报名时间具体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走兵呢?附最新上下半年报名时间如下:

  2022年征兵报名时间什么时候开始?

  据最新消息,全国征兵网已于12月1日开启2022年度征兵报名窗口,这意味着明年的第一次征兵报名已经开始。若还在考虑要不要报名的先别急,因为2022年下半年还有一次征兵活动。从2020年开始,我国征集义务兵政策就改了,改成一年两次征兵。但上半年征兵的,部分人会考虑自己的学业问题,其实这个是需担忧的,在服兵役期间会保留学籍。退役之后,还可以继续完成自己的学业。下面小编带来明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征兵报名时间如下:

  1.2022年上半年征兵报名时间

  男兵: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零时开始至2022年2月10日(星期四)18时结束。

  女兵:2022年1月1日(星期六)零时开始至2022年2月10日(星期四)18时结束。

  2.2021年下半年征兵报名时间

  男兵:2021年12月1日开始至2022年8月10日18时结束。

  女兵:2022年7月1日开始至2022年8月10日18时结束。

  需要注意的是:2月10日18时以后,只能报名下半年征兵。3月30日前,如想报名上半年征兵,需由报名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协助补报名。男青年应征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2022年征兵什么时候走兵?

  1.2022年春季征兵什么时候走兵?

  不同地区走兵时间不一样,但一般在3月上旬就会走兵。像2021年部分地区春季征兵时间安排为:初检、初审阶段1月30日前;体检、政治考核阶段2月1日至2月24日;新兵役前训练阶段2月25日至3月4日;审批定兵阶段3月5日至3月6日;运输阶段3月10日至3月31日;总结评比阶段4月10日前。

  2.2022年秋季征兵什么时候走兵?

  在9月1日前,因为下半年新兵批准入伍时间是9月1日,通常是在9月10号左右就需要到达部队,在去之前会组织开欢送会。

  当兵3月份走和9月份走的区别是什么?

  当兵3月份走和9月份走的区别不大,主要是女兵在3月份和9月份的征兵条件不同。一句话就是上半年征兵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往届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和各类社会技能人才,下半年征兵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

  总得来说,2022年征兵报名时间男女兵是有差异的,男兵上半年报名时间为12月1日开始,而女兵上半年报名时间为12月1日开始。另外,上半年征兵一般在3月走兵,而下半年征的兵于9月1日前走兵。



111.补偿代偿的标准是多少?

答:每生每年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本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代偿。

毕业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112.补偿代偿的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答: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获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采取分年度补偿代偿的办法,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

113.每年什么时间可以申请?

答:由于补偿代偿政策只针对应届毕业生,因此当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有两次申请机会,而往届生不能申请。

第一批申请截止时间为每年6月初,针对已确定实际工作基层单位并确定符合补偿代偿条件的学生;第二批申请截止时间为12月初,针对第一批未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学生。

114.如何判断自己应该申请学费补偿还是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答: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在校学习期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应选择申请学费补偿;

2)在校学习期间全部年度都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3)在校学习期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建议选择学费补偿,但补偿金必须优先用于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4)在校学习期间部分年度自行缴纳学费,部分年度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以就高原则实行代偿。

例如:学生每年缴纳学费5500元,连续缴纳2年,第三年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连续获得2年,每年获得6000元。

该生可申请学费补偿,补偿金额为00元,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代偿金额为00元。按照就高原则,建议该生选择学费补偿。

115.申请补偿代偿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答:(1)《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两份);

2)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

3)用人单位出具的到基层单位或生产第一线的工作证明(两份);

4)中行卡、身份证复印件(两者均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在复印件上手写身份证号和中行卡号)。

116.补偿代偿的年限如何计算?

答:应根据毕业生最后学历层次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117.填写补偿代偿金额有何注意事项?

答:(1)在校期间应缴纳学费金额和实际缴纳学费金额要保持一致。学生已享受学校相关减免学费政策的部分不能申请补偿代偿。

2)补偿学费额度按财务处核定的学费标准确定,代偿贷款额度按中国银行贷款记录的贷款金额为准。

118.申请表中就业单位名称应该如何填写?

答:填写到基层单位,对存在二次定岗的毕业生,应填写实际工作的二次接收单位名称。

例如: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五采油厂试验大队试验一队。

119.申请表中就业单位地址应该如何填写?

答:应填写实际工作地点,按“…省(区、市)县(市、区)镇(乡)顺序填写,务必落实到乡镇一级。。

120.基层就业证明(或二次就业分配证明)中的实际工作地点应该如何填写?

答:应根据中国行政区划的界定,如实按“…省(区、市)县(市、区)镇(乡)顺序填写,务必落实到乡镇一级。

以下几种特殊情况需注意:

1)在新疆建设兵团农牧团场就业的,应尽量把实际工作地点落实到连(队);

2)航海及海上作业的,应把实际工作地点落实到船名、平台号等;

3)油田、矿山等从事主干行业生产一线工作但确实不能落实到县的,应把实际工作地点落实到生产大队或工作矿山详细情况,必要时需单独提供情况说明;

4)工作具有流动性的行业至少应罗列2-3个详细工作地点。

121.提交申请材料后多久可以知道批复结果?

答:是否获得补偿代偿资格,要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结果为准。当年第一批申请补偿代偿的毕业生,教育部将于当年10月左右下发批复结果。当年第二批申请补偿代偿的毕业生,教育部将于次年4月左右下发批复结果。批复结果下发后,学校将于第一时间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予以公示。

122.提交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后,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了?

答:在没有得到获批通知前,毕业生应继续按照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中的规定按期偿还本息,以避免产生不良还款记录。

通常代偿金到账时间具有一定滞后性,为避免产生不良逾期记录,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者在代偿金到账前,需按照还款协议规定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123.申请获批后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是否可以继续获得补偿代偿?

答: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而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毕业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仍可继续享受补偿代偿。

124.补偿代偿获批后,工作未满3年,本人自动辞职或离岗,应该怎么办?

答:(1)辞职或离岗后的新工作地点及工作岗位仍符合补偿代偿政策规定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被批准后,仍可继续享受补偿代偿。

2)辞职或离岗后的新工作地点及工作岗位已不符合补偿代偿政策规定的:需及时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书面申请取消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学校将申请材料及时报教育部,从当年开始停止对其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以前获得的补偿代偿金,国家不再追回;有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由毕业生自己偿还余下的贷款本息。

125.获得补偿代偿资格后,学生还需做什么?

答:(1)已获得补偿代偿资格的毕业生,需关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的相关通知。

2)已获得补偿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如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就业信息、国家助学贷款余额发生变化,需及时通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已获得补偿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在补偿代偿期内应于每年4月份登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按照当年通知及要求下载并填写《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20XX版)》或《毕业生取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申请(20XX版)》,并于当年610日前寄回学校,由学校核实并将在职在岗情况统一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后,方可继续享受补偿代偿。

126.补偿代偿金何时下发?每次下发多少?

答:教育部将分三年将补偿代偿金发放至学校,由学校通过中国银行转发给学生本人,每年发放比例分别为获助总金额的33%33%34%

按照往年惯例,当年第一批申请补偿代偿的学生,于当年12月、次年12月,第三年12月分别划拨经费;当年第二批申请补偿代偿的学生,于次年6月、12月、第三年12月分别划拨经费。具体发放时间以教育部实际拨付款项时间为准。

127.补偿代偿金如何发放?

答:申请学费补偿的学生,需于提供中国银行卡号,学校将在每年教育部拨付补偿金后统一划拨至毕业生银行卡内。有部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获得的补偿金优先用于偿还贷款,偿还后的余额改为划拨至毕业生银行卡内。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在获得批复后的贷款利息由国家垫付,学校将在每年教育部拨付代偿金后统一为学生进行贷款本金的偿还。若贷款还清后仍有剩余补偿代偿金,则将剩余部分划拨至毕业生中行卡内。

128.银行卡丢失怎么办?

答:可以选择补办也可以重新开卡,但必须是中国银行的卡,否则无法发放补偿代偿金。重新开卡后应及时跟学校联系,并尽快把中行卡和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在上面手写卡号和身份证号)邮寄到学校。

129.我原来有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还可以自己还款吗?

答:可以。若学生有余力自行结清贷款,需在结清后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银行开具的还款凭证原件。后续代偿金拨付后,学校将不再为其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改为划拨学费补偿金至毕业生中行卡内。

130.在职在岗调查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以下几种情况,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20XX版)》:

1)继续在职在岗、工作地点和岗位与申请时无变动的毕业生;

2)仍在原单位工作,工作地点较申请时有变动但仍符合补偿代偿政策的毕业生;

3)仍在原单位工作,但工作基层地点流动性较强的毕业生,除提交《在职在岗调查表》以外,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基层单位公章;

4)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而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毕业生,除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以外,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基层单位公章;

5)已与原工作单位解约,但现工作地点及工作岗位仍符合补偿代偿政策的毕业生,除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以外,还需提交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以下情况,提交《毕业生取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申请(20XX版)》:

除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而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外,对于未满3年服务年限,提前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131.在职在岗调查材料需要提交几份?

132.在职在岗调查材料是打印还是手写?

答:所有内容必须手写,保证字迹清晰可见。

133.在职在岗调查材料如何提交?

答: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活动中心301;邮编:102249;收件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发送扫描件至Email

(彩色扫描件具有同等效力,发扫描件后无需再邮寄纸质材料)

邮件和附件名称请以姓名+学号+XX年第X批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20XX年在职在岗调查命名。

134.《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的初次就业单位名称怎么填写?

答:填写到基层单位,对存在二次定岗的毕业生,应填写实际工作的二次接收单位名称。初次工作单位名称和实际工作地点原则上应与申请时保持一致。

例如: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五采油厂试验大队试验一队。

135.《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下方的基层单位公章有何要求?

答:基层工作单位公章采取就近原则,人事部门、项目部、采油厂等公章均可。

136.工作变动包括哪几种情况?

答:(1)本人工作地点发生变动,即现在实际工作地点与申请代偿时实际工作地点不一致。

2)本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即现在实际工作岗位与申请代偿时工作岗位不一致。

3)本人工作单位发生变动,如从中原油田辞职后就职胜利油田等。

137.所在基层单位刚成立不久还没有公章,怎么办?

答:需出具相关材料说明无公章情况,并且加盖上级主管单位公章。

138.在职在岗调查最晚什么时候寄到?

答:学校统一接收材料的截止日期为每年6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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