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开户借记卡好,现在微信绑定银行卡充值显示说银行卡拒绝交易,什么回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尊敬的用户:我行对《个人信息保护政策》进行了更新,更新内容主要为:”-“用户信息”中,查询、修改您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头像、手机号码、登录密码、电子邮箱、昵称,此外可以添加绑定银行卡号/账号。

,点击页面中“我的.com”-“用户信息”中的基本信息-账户服务

-注销网站会员。上行短信—您使用本人手机编辑短信 “QXZH#账户后四位”或“QXFW”发送到95533,可注销账户变动通知服务。

互联网站注销—您可登录建设银行门户网站,点击页面中“电子银行- 消息服务定制”进入短信金融服务开通页面,根据自身需要注销短信账户变动通知、理财资讯短信或缴费充值服务。

电话银行注销—您可以通过拨打95533,选择人工服务,身份验证通过后向客户服务代表说明注销短信账户变动通知服务的要求;同时,您也可以选择自助语音进行注销。

网上银行注销—您可在登录网银后,在“设置”的“消息服务定制”中进行账户变动通知服务的注销。其中,网上银行高级客户可在登录网银后,“我的账户”的“渠道互动签约与维护”中注销短信转账汇款与缴费充值服务。

手机银行注销—您可在登录手机银行后,通过“消息服务定制”菜单,注销账户变动通知服务。其中,手机银行高级客户可在登录手机银行后,通过“短信金融服务”菜单,注销缴费充值服务。

如您非我行电子银行注册用户,您可以自主选择卸载或停止使用手机银行客户端,以阻止我行获取您的个人信息。您注销电子银行的行为是不可逆行为,一旦您注销您的电子银行,您的手机银行会同步注销,我行将不再通过手机银行客户端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并将删除有关您手机银行的一切信息,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个人信息存储时间另有规定的除外。
  请您注意,我行电子银行注册用户仅在手机设备中删除手机银行App时,我行不会注销您的手机银行,有关您手机银行的一切信息不会删除。您仍需注销您的电子银行方能达到以上目的。注销电子银行不会自动注销您的快捷付、快捷支付授权,您可以在支付管理或者第三方主动注销授权。

(五)约束信息系统自动决策

在某些业务功能中,我行可能仅依据信息系统、算法等在内的非人工自动决策机制做出决定。如果这些决定显著影响您的合法权益,您有权要求我行做出解释,我行也将提供适当的救济方式。

(六)响应您的上述请求

为保障安全,您可能需要提供书面请求,或以其他方式证明您的身份。我行可能会先要求您验证自己的身份,然后再处理您的请求。我行将在收到您反馈并验证您的身份后的15天内答复您的请求。请您理解,对于某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的请求,我行可能会予以拒绝。

  尽管有上述约定,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如涉及以下情形我行将可能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相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相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相关的;

4.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关注“中国建设银行”微信公众号或到我行各营业网点咨询或反映。受理您的问题后,我行会及时、妥善处理。一般情况下,我行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我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邮编100033。

请您在点击“同意”之前仔细阅读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确保对其内容特别是字体加黑内容的含义及相应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您点击“同意”并确认提交即视为您接受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我行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政策来合法使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1、银行卡可能不是微信实名的银行卡。微信这个平台为了保护我们每个人的财产安全,设定了一个重要的规则,绑定银行卡的时候必须使用自己微信实名的信息才可以绑定其他人的银行卡,是无法绑定自己的微信名下的,防止这个人擅自使用银行卡中的余额对对方产生严重的影响,造成别人的财产损失。

2、可能是小众的银行卡。一些小众的银行卡可能还没有得到完全的使用,这类银行卡可能不像其他比较出名的银行卡那样,可以随便使用,他们是无法绑定微信,支付宝等付款平台进行使用,只能通过在银行进行存款或者取款,这样是非常不方便的,相信这些小众的银行卡未来将会得到更广泛的使用,但现在还是无法在微信中进行使用的。

3、因为你的银行卡没有激活。银卡没有激活,会影响各种使用,比如你只能向这个银行卡里边打款,但是你是不可以进行使用的,不仅包括线下刷卡,而且包括你的银行卡,线上使用情况,这就提醒你及时了解自己的银行卡是否激活,防止影响你的使用。

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最近更新日期:2021年9月24日

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生效日期:2021年9月24日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或“上海农商银行”)一直重视客户(以下简称“您”)的个人信息保护,并承诺始终贯彻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在您使用我行提供的手机银行(个人客户)APP(以下简称“手机银行”)服务时,我行将根据本《上海农商银行手机银行(个人客户)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以下简称“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本中的有关约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收集、使用、储存及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此外,我行将通过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说明您如何访问、更正或更新、删除、管理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您所享有的相关权利。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适用于您通过我行手机银行来访问和使用我行的产品和服务。

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与您使用我行的服务关系紧密,我行建议您仔细阅读并理解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全部内容,尤其是确保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加粗字体内容的含义及相应法律后果,并在此基础上自主做出您认为适当的选择。我行将恪守以下原则,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权责一致原则、目的明确原则、选择同意原则、最小必要原则、确保安全原则、主体参与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同时,我行努力用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的文字表达,并对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中与您的权益存在重大关系的条款,采用粗体字进行标注以提示您注意。如您对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内容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您可联系我行的客服(客服热线:021-962999、)咨询。

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一、我行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二、我行如何使用Cookie和同类技术;

三、我行如何委托处理、共享、转让和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四、我行如何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六、对第三方的责任声明;

七、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约定;

八、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如何更新;

一、我行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

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户信息、交易信息、财产信息、征信信息、消费偏好、行踪轨迹、个人教育工作信息、健康生理信息等。其中,个人信息中属于个人敏感信息的包括: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银行账号、财产信息、征信信息、行踪轨迹、住宿信息、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等。

在您使用手机银行服务的过程中,我行会按照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按照如下方式收集您因使用服务所产生的或在使用服务时主动提供的信息,用以向您提供服务、优化我行的服务,并保障您的账户安全:

(一)我行如何收集您的个人信息

进行投诉、举报。如无特殊情况,我行将在15个工作日内受理和处理您的投诉、举报。

六、对第三方的责任声明

请您注意,您的交易相对方、您访问的第三方网站经营者、通过我行接入的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和接收您的个人信息的第三方可能有自己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当您查看第三方创建的网页或使用第三方开发的应用程序时,我行会通过弹窗等方式提醒您相关服务由第三方提供,建议您查看并了解其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如您发现这些第三方创建的网页或第三方开发的应用程序存在风险时,建议您终止相关操作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七、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约定

1.我行期望父母或监护人指导未成年人使用我行的服务,未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未成年人不得创建自己的用户账户。我行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及安全性。

2.如您为未成年人,请您的父母或监护人阅读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并在征得您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我行的服务或向我行提供您的信息。对于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而收集您的信息的情况,我行只会在受到法律法规允许、父母或监护人明确同意或者保护您的权益所必要的情况下使用或公开披露此信息。如您的监护人不同意您按照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使用我行的服务或向我行提供信息,请您立即终止使用我行的服务并及时通知我行,以便我行采取相应的措施。

3.如您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请您仔细阅读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当您对您所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处理存在疑问时,请通过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中的联系方式联系我行。

八、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如何更新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提供服务、业务运营的需要,我行可能对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进行部分或全部修订。修改后的内容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推送通知、弹窗形式、我行官方网站公告、手机银行公告等方式来通知您特别的,对于重大变更内容,我行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

2.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所指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1)我行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2)我行在所有权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破产并购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3)个人信息委托处理、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或信息类型发生变化;

(4)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5)我行负责处理个人信息安全的责任部门、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时;

(6)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报告存在高风险时。

3.您有权选择是否继续授权我行收集、处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请您在充分理解我行修改后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基础上,作出您认为适当的选择。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您有权并应立即停止使用我行产品/服务。

4.您可以在手机银行通过“我的-关于我行-《上海农商银行手机银行(个人客户)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查看协议”查看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我行鼓励您在每次使用手机银行时都查阅我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如您对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行联系:

我行全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70号,邮编200002;联系电话:客服热线021-962999、。

一般情况下,我行将在1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处理。

如您对我行的处理不满意,特别是我行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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