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人在兆开创富投资理财的?提现不了

“打财断血”综合施策铲除传销土壤,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人民网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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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等国家重大政策之名,以“区块链技术”“数字社区”“外汇投资”等热点概念作伪装,编造“高大上”的虚假项目,通过发行假虚拟货币、管控网络舆情等方式在网上制造假象、歪曲国家政策。这些欺骗性极强的传销诈骗为何屡禁不绝?

当下,网上传销的组织性日益严密,很多都发展成为黑恶势力团伙,而且逃避打击能力极强。如何从案件中总结规律?日前,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在总结2019年以来所审理的8件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中,梳理出当前传销活动的一些特点和规律。

2019年10月23日,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决了一起重大传销案件。一名“90后”大学生陈泽华作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主犯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两个月。

该院经审理查明,陈泽华利用注册成立的江苏闪达信息技术公司,以推广研发的软件为由,以会员制形式招募会员,宣称运用智能系统帮助会员“炒外汇”盈利。同时,他又成立了江苏趣友科技有限公司用以发展会员,截至案发,共发展会员23个层级1167人,收取资金2155.6万元。

为鼓动会员发展多层级下线获得返利,该传销组织以“趣交易”平台为载体,引诱参加者缴纳2000元、5000元、1万元、2万元分别获得初级会员、中级会员、高级会员、超级会员资格,并按会员资格发放数额不等的“趣币”,会员以“趣币”数量为依据参与公司分红获得静态收益。

暴利驱使下,陈泽华之父陈尚荣等7名被告人注册成为“趣交易”会员发展下线获利,其中仅陈尚荣就发展下线22个层级1081人。案发后,公安机关冻结了被告人陈泽华的个人账户及闪达公司、趣友公司账户内资金959万余元。

该传销团伙在短短数月间就网罗了大量会员和资金。“会员缴费之后,我们与会员签订协议,明确客户的会员级别。”陈泽华供述,其间他将父亲和同学发展成为客户,90%以上的会员都是靠拉人头获利,只有少部分开通了外汇账户。

“公司有宣传手册,还有微信公众号,介绍公司的账户管理服务、教育培训服务、投资后的获利途径。”陈泽华供述说,所有盈利模式都是他本人制定的,给会员分利润的依据是他每天炒外汇的收入,他本人炒外汇的盈亏情况不向客户公布,而所用的部分软件则通过网上下载模板改编,或者直接通过软件公司购买。

记者了解到,传销犯罪团伙为了增强迷惑性,还大肆利用国家政策和国内知名的境外热点投资地区作为“招牌”进行诈骗。

在审理亚泰坊传销组织犯罪中,被告人时长祥等传销组织成员通过组织开会、培训、路演、建立微信群、组织外盘护盘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在宣传过程中歪曲国家“一带一路”政策,虚构柬埔寨“西港特区”投资项目,通过缴纳费用成为亚泰坊平台会员,再通过会员间发展无限层级,组成团队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会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截至2018年6月案发,亚泰坊平台共有会员账号41.3万余个,在多达108层的会员平台,仅收取会员费就达6.3亿余元。

“这些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触目惊心!”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院长许建兵说。据他介绍,仅2019年以来,他们就审理了8起总涉案金额超43亿元、涉案人员超178万人、遍布全国15个省(市、区)的传销组织案件。

法院调研发现,传销组织打造专门网站或软件系统,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渠道突破地域限制发展,甚至非法获取公民信息后群发推广,涉案人员、资金在短时间内呈几何级数增长。

“资金往来多为转账汇款,部分会员利用虚假身份信息参与,发现和追赃均较为困难,像恶性肿瘤一样短期内发展壮大。”该院刑庭庭长何中斌说,如时长祥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一案,传销组织从成立到发展为拥有67万个会员、收取会费8亿余元的特大传销组织,历时不足半年。

法院调研发现,少数干部利用自身职务便利和影响力参与其中发展下线,制造假象、歪曲政策,欺骗性极强。此外还借力境外跨国传销,导致巨额资金外流。一方面,犯罪分子积极协助国外传销组织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发展下线;另一方面,国内传销组织赴境外推广宣传开拓市场,两种模式均导致巨额资金流向境外。例如,在DGC币传销案中,该跨国传销组织头目及总部均在韩国,其在中国境内共收取会费合计12.9亿元,司法机关实际追得赃款不足2亿元。

法院梳理发现,传销组织迅速累积巨额财富后,部分通过“洗钱”等方式洗白,部分则继续投入传销或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例如,“亚泰坊”传销组织的领导者,投入超过4亿元用于发展“码联天下”等其他传销组织。

“部分群体以反传销为名,组成小团体,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极有可能发展为恶势力团伙,亟待国家有关部门综合施策加强打击。”该院副院长刘仁海说。

法院通过梳理案件还发现,部分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被打掉后,利用熟知的传销套路另立名目,死灰复燃。例如,被判刑的曾某等人均参与过其他非法传销活动,其新成立传销组织的骨干成员中,相当一部分系之前传销组织的“原班人马”。由于传销组织层级繁多,运行隐蔽,“死而不僵”的情况亦较为常见。

对于传销犯罪治理,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提出了三方面建议:

第一,加强监督管理,阻断违法犯罪链条。升级网络监管技术,强化对网站设立和App上线的审核把关以及注册用户数量较多的网站App运营内容的监控;强化金融监管,重点关注排查短时间内交易频繁且交易金额巨大的可疑银行账户;严格落实手机卡实名制,坚决取缔非实名“黑卡”,查处摧毁“伪基站”,严厉打击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切断犯罪人与被害人的通联渠道。

第二,加强联动协作,有效挤压犯罪空间。由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银行、银监、电信运营商、互联网金融企业等共同参与,建立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依托大数据构建传销犯罪数据库和智能预警系统。对不构成犯罪但积极参与的人员,充分运用行政处罚手段予以惩戒,实施“打财断血”对涉案财产依法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深挖细查赃款去向,加大违法所得追缴力度,充分运用财产刑,坚决铲除违法犯罪的经济土壤。

第三,加强教育引导,全面推进源头治理。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着力丰富法制宣传方式,通过电视、网络、新闻发布会等媒介强化普法宣传,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强化以案说法,揭示传销活动“套路”和欺骗本质,切实提高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记者 丁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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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新平台”实际是网络传销 短短6个月,发展下线层级108层,吸纳会员注册账号67万个,涉案金额达8.14亿元

虚构柬埔寨“西港特区”投资项目,虚构亚泰坊“数字货币”,引诱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短短6个月,就发展下线层级108层,吸纳会员注册账号67万个,涉案金额达8.14亿元……经江苏省盐城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时某、明某等16名被告人六年零十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案赃物、赃款及孳息、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时某等10人不服,提出上诉。2020年4月23日,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只要花200块钱买入,每天至少都有5‰的返利,还只涨不跌。”2018年1月初,王先生参加了一场“亚泰坊互联网投资平台成立大会”。受邀前来的,除了王先生在内的300余名投资人,还有数十家媒体。该平台分析师宣讲这是一个理财新平台,“投资攻略”让王先生十分心动,但他也心存疑惑:真能稳赚不赔吗?

“亚泰坊承接柬埔寨‘西港特区’投资项目,柬方金融公司授权发行亚泰坊币,可靠度高……”禁不住分析师的推介,王先生及在场的300余名投资人当场签订了“合作协议”。

王先生购买了2万元的亚泰坊币。按照平台规定,系统对会员账户进行锁定,并以每天最高8‰的返利释放亚泰坊币;介绍新人加入,还可以获得提成。

没过多久,王先生发现自己的亚泰坊币迅速累积,折算成现金至少翻了一倍。一传十,十传百,王先生的亲朋好友都知道他有个“高收益”的门道,也纷纷加入进来。

这个所谓的理财平台成立两个月后,王先生又参加了该平台的培训会。这一次,参会人员达到了3000多人,来自江苏、湖北、陕西等多个省份。

2018年6月2日,盐城市公安局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了这个平台资金异常。初查后发现,该平台通过互联网发展会员,收缴会员费,并采用虚拟币变现的盈利模式,疑似网络传销。

当日,警方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警方查明:亚泰坊是个披着理财外衣的传销平台。时某所谓的“投资”,实际上是以销售虚拟货币为幌子,实施网络传销。

2018年1月,时某以虚构的“亚泰坊币”项目为名,通过此前注册成立的兴长源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为其披上合法外衣,再罩上“军民融合”“柬埔寨‘西港特区’”“相关权威单位授权”的光环,以召开推介会、培训会、网络宣传等方式,大肆宣传其合法性和美好前景,以“高返点、高收益”的利好,吸引会员购买“亚泰坊币”。

该平台没有任何实体产业,靠不断发展会员收取会员资金维持运营。至2018年6月案发,平台已吸收会员18万人,会员层级多达108级,注册账号41万个,累计涉案金额高达6.32亿元。

空壳公司的“虚拟币交易”

2017年8月,时某在山东青岛成立了兴长源大数据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要从事物联网技术、区块链技术服务。

“刚开始我也认真经营,但公司太小,一年到头基本没业务。”陷入困境的时某将目光盯在了火爆的虚拟货币上,并打起了歪主意。

2017年12月,兴长源公司建立了亚泰坊网络平台。2018年1月,亚泰坊网络平台正式上线。时某任命行政、财务、技术等管理人员,设立办公室、技术部、客服部等部门,定期组织员工开会、培训,打造了如同正规公司一样的专业化运营模式。

来自内蒙古的明某在成为亚泰坊副总裁后,与行政秘书刘某等其他骨干成员通过投放广告、宣传讲授“亚泰坊”的背景、盈利模式、操作模式等内容,在青岛、西安等地不断吸引、发展下线人员,收取会员资金维持运营。

为了打造公司“硬实力”,创始人时某带着副总裁明某、大区总裁杨某某、团队长吴某某等公司“领导层”到柬埔寨进行“路演”。时某以军民融合为名,虚构柬埔寨“西港特区”投资项目,给投资者“洗脑”,吸引更多人购买“亚泰坊币”。

会员买入亚泰坊币后,怎么获得收益呢?

时某“打造”了两种模式:一种是静态收益,跟银行定期存款吃利息一样的锁定期套餐——锁定满5天每天返利5‰,满15天每天返利6‰,满30天每天返利7‰,满60天每天返利8‰。另一种是动态收益,即拉人头赚提成,也就是会员之间有层级隶属关系,下线新会员买入亚泰坊币后,会有5%至25%的投资额度返利给上线会员,作为上线发展下线的提成。只要不断地去发展新会员,上线就可以获得其发展的1到10层级下线会员的投资提成。这两种方式的返利都是以“亚泰坊币”的形式发放至会员账户中。

会员若想退出投资变现,则必须通过“内盘对冲”和“外盘提现”两种方式进行提现。“内盘对冲”即上下线会员之间可以对自己持有的“亚泰坊币”直接在亚泰坊平台内进行交易,绝大多数会员都选择这种方式“买入卖出”;“外盘提现”即借助代币交易平台进行搭桥,以供非上下级关系且有需求的买卖双方直接交易。

亚泰坊平台规定,会员每月只能把锁定套餐内5%的亚泰坊币转到外盘——“环太平洋资产交易平台”(简称“环太网”)进行交易提现。“环太网”作为数字货币的交易场所,一般交易的都是比特币、狗狗币等主流数字货币,像亚泰坊币这种时某自创的虚拟货币在“环太网”中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

为了制造外盘繁荣假象,以此扩大亚泰坊平台吸引力,时某特地安排专人对会员转入“环太网”的亚泰坊币进行“高价”回购。

但实际上,所有的“投资款”都落在了时某手中,而且“只进不出”。时某将发行的“亚泰坊币”的初始币值与人民币的兑换比例设置为1∶1,并鼓吹“亚泰坊币”会不断升值,每天人为调控随意提高“亚泰坊币”价格,以此诱使会员不断买入“亚泰坊币”并持有,防止会员抛售引起崩盘。

不少会员为了获得更多的“亚泰坊币”累积,就中了时某的圈套,除了不断地发展下线赚提成,也通过“内盘”不断买入其他会员持有的“亚泰坊币”,并伺机“高价”卖出。

补充侦查追加1.82亿

2018年10月20日,该案移送盐城经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阅卷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在部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及下线会员的谈话中均提到“码联天下”这个平台。

“码联天下”由熊某某(另案处理)于2018年3月创立,通过“分红”吸引会员购买“产品包”,其组织架构、盈利模式与亚泰坊平台如出一辙,均没有任何实体产业,靠不断发展会员收取会员资金维持运营。时某在2018年4月带队对“码联天下”考察后,认为其“前景广阔”,遂提出合作事宜。时某在成立亚泰坊平台的四五个月后,为了吸收更多的“投资额”,决定把会员平移至“码联天下”,其层级关系保持不变,并要求会员缴纳3330元购买“产品包”参与动态奖励。2018年6月,“码联天下”被公安机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

经进一步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码联天下”平台已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遂引导公安机关对时某在“码联天下”平台中的作用、地位及涉案金额、参与人数、层级关系方面进行补充侦查。

最终查明,时某于2018年4月利用亚泰坊平台组织架构,组织会员参加“码联天下”平台,通过亚泰坊平台账户收取“码联天下”“投资款”,截至2018年6月12日,时某在“码联天下”平台有下线层级124层,共有会员账号26万个,共转给“码联天下”平台“投资款”合计人民币1.82亿元。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又发现已被取保候审的苏某某、吴某某、杨某某系亚泰坊传销平台的“团队长”,发展的下线会员人数均达几千甚至数万人。

根据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120人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因该三人无法定或酌定减轻情节,故该院依法决定追捕三人,该三人最终均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亚泰坊实际通过人为操作来控制价格,内外盘市场价格不固定。被发展为下线的受害者刚开始得到了返现金额,但是过后又将钱投入到买币中,成为其他下线的收益。一旦没有新的投资者进来,资金链就断了。”该案承办检察官揭露亚泰坊平台“高收益”的虚拟币交易内幕。(卢志坚 伏晶 徐玉洁)

近年来,随着“区块链”“比特币”等新概念的兴起,一些不法分子以自创“虚拟货币”等新名词、新概念为噱头,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各种宣传培训吸引老百姓参与其中。这些让人眼花缭乱的新名词,迷惑性强,很容易上当受骗。检察官提醒:目前,依据《人民银行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传销活动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管罩上什么时髦的外衣,都是骗人的把戏。网络传销套路深似海,高回报创富神话是个坑。

(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 徐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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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过后,供需矛盾激化,甲醇迎来了一波流畅下跌。展望2020年,在国内外新增产能的双重夹击之下,甲醇可谓是内忧外患。

开工创下新高 利润重新分配

2019年,甲醇产能达到9000万吨附近,同比增长5.8%。2017年以来,甲醇开工率节节攀升,2019年的平均开工率达到67.7%,处于近几年的高位。

从利润来看,2017年到2018年,由于甲醇价格整体处于高位,无论是煤制还是天然气制企业均保持较好的效益,然而,2018年10月份以后,甲醇价格出现断崖式下跌,上游企业的高利润一去不复返,今年四季度以来,价格更是跌破成本线出现持续亏损的局面。考虑到明年内外盘仍然有大量产能投放,并且进口量屡创新高,我们认为,上游企业低利润的情况有望延续,上下游产业链利润有望重新分配。

产能投放延续 整体压力增大

国内新增产能方面,近些年来,随着延安能化、中安联合等一体化大型装置的投产,甲醇产能保持平稳增长,近3年的产能增长率保持在6%附近,其中2019年新增产能约为500万吨,相比去年有所增加。具体来看,大连恒力石化、黑龙江宝泰隆等装置集中在上半年投产,中安联合、荆门盈德气体以及内蒙古兖矿荣信二期等装置在下半年陆续投产,其中中安联合180万吨装置同期配套MTO,对甲醇市场影响有限。根据目前的投产计划来看,2020年国内还将有600万吨的产能投放,除了延长中煤榆林配套MTO之外,其余产能将直接冲击市场,供应压力进一步增加。

国外新增产能方面, 2020年全球投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包括特立尼达和多巴哥CGC100万吨装置、美国玉皇175万吨等装置将集中投产,合计产能600万吨附近。从投产分布区域来看,近年来新增装置主要集中在美国和伊朗等地,未来几年美国将有400万—500万吨的新装置投产,这将助其完成由净进口国向净出口国的转变。美国将挤占其他地区流入中国的货源,全球贸易流向有望重塑。

中东货源陡增 进口再破前高

作为最大的甲醇消费市场,在全球低价货源的不断冲击下,2019年内外盘价格持续顺挂,月度进口量屡创新高。截至10月份,国内甲醇累计进口量达到870万吨,较去年的进口量还要多130万吨。考虑到11月份的进口利润仍然可观,并且四季度海外装置检修较少,我们预计全年进口量有望突破1000万吨。从进口来源地来看,伊朗仍然高居首位,新西兰位居其次,接着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其他国家占比变化不大。

港口库存方面,近几年基本呈现“前低后高”的走势。6月份之后,随着海外检修装置的逐渐重启,进口逐月增加,9月份港口库存更是突破100万吨关口,达到111.75万吨的年内高点。在此之后,港口开始进入季节性去库阶段,截至2019年12月初,华东、华南两大港口甲醇社会库存总量为75.85万吨,未来港口高库存有望成为常态。

传统下游低迷 消费占比下滑

传统下游方面,整体改观不大,其中甲醛、二甲醚、DMF等产品由于行业竞争激烈,近年来基本没有新增产能投放,消费占比有所下滑,而MTBE受地方炼厂扩能的推动,产能有所增加,醋酸行业仍然处于景气周期,其消费占比逐渐提升。分产品来看,最大传统下游甲醛,主要用于生产聚甲醛(POM)和三醛胶水,由于生产分布不集中,环保设施不健全,近年来一直受到环保收紧的困扰,开工率长期低迷,产量不断下滑。2019年更是流年不利,全年开工率维持在三成附近,先是受全国两会影响,山东地区环保收紧,开工受限,接着江苏盐城爆炸再掀波澜,苏北地区的甲醛生产受到较大的影响,其中沭阳地区除了少数工厂正常生产外,大部分甲醛生产几乎停滞,甚至有部分甲醛厂在考虑退出,这也使得苏北甲醇企业的出货受到了影响。

MTBE主要用于调和汽油,从而提高汽油的辛烷值,随着汽油消费量的增长,MTBE的消费量也水涨船高。然而,2017年9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15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基本实现全覆盖。随着乙醇汽油的全面推广,MTBE调和汽油的地位有望逐步下降,此外,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年)》(征求意见稿),表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占比达到25%左右,这意味着汽油的消费也将逐渐减少,对于MTBE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醋酸是传统下游的需求亮点之一,主要用于生产醋酸乙烯、醋酸乙酯、PTA以及醋酐等,广泛用于纤维,染料,医药以及农药等领域,其中醋酸乙烯、醋酸乙酯以及PTA占比最大,合计超过60%。进入2020年,PTA、醋酸乙烯、醋酸乙酯均有新产能投放计划,对于醋酸的需求有望平稳增长。

新兴下游增长 未来依旧可期

新兴下游方面,煤制烯烃(含CTO)行业仍在蓬勃发展,2014年产能增速一度达到150%,2015—2017增速逐渐放缓,2018年产能增速仅有6%,达到近几年的低点,到了2019年,随着甲醇价格大幅下跌,MTO利润大幅提升,产能增长率回升到18%。其中内蒙古久泰二期60万吨MTO装置5月投产,南京诚志二期60万吨MTO装置8月份投产,宁夏宝丰二期60万吨MTO装置10月投产,其配套的220万吨甲醇装置将于2020年投产等,这些装置的投产使得MTO对于甲醇的需求进一步增加,外采甲醇接近2200万吨。根据目前投产计划来看,2020年青海大美60万吨装置、天津渤化60万吨装置、鲁西化工30万吨烯烃装置以及吉林康乃尔30万吨装置仍然有投产的预期,但是鉴于吉林康乃尔以及鲁西化工等装置投产时间已经多次延后,实际落地时间仍然有待跟踪。

甲醇燃料也是新兴下游的增长亮点之一,随着相关技术的成熟,甲醇燃料已经拓展到工业锅炉,民用灶具以及船舶等领域。由于相比煤制氢,干气制氢等工艺、甲醇制氢具有投资较低,无污染等优点,为了满足油品升级需要,山东地炼纷纷配套甲醇制氢装置,来满足炼油厂的汽柴油加氢、渣油加氢、润滑油加氢等多种需求。根据初步统计,2016—2018年之间,山东地区有数套甲醇制氢装置投产,按照1套10000Nm3/h的甲醇制氢装置年消耗甲醇4万吨来算,其对于甲醇的需求量接近330万吨。考虑到2020年,我国将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未来对于油品的要求将会越来越高,我们认为,甲醇制氢领域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另外,甲醇燃料汽车也面临新的发展机遇。2019年3月份,工信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正式将甲醇汽车和甲醇燃料合法地推向汽车和燃料市场,这也是国家层面上针对甲醇汽车及甲醇燃料出台的第一个政策性文件,标志着我国甲醇燃料及甲醇汽车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我们认为,随着行业标准以及配套设施的逐步完善,甲醇汽车的前景仍然值得期待,但是短期来看,其对于甲醇需求的提振仍然较为有限。

综合而言,虽然2019年上游开工处于近几年的高位,但是上游高利润时代一去不复返,未来上下游产业链利润有望重新分配。而在新增产能以及进口货源的冲击下,供应压力不断增大,虽然MTO以及甲醇燃料等新型下游对甲醇需求有所提振,但是在甲醛等传统下游开工持续低迷下,需求端改观有限。展望2020年,在国内外新增产能的双重夹击之下,甲醇可谓是内忧外患,未来价格重心仍然有望下移,另外需要关注国内外装置实际投放进度以及国际油价等风险因素的影响。(作者单位:东海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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