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乌鲁木齐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
1.借款申请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近六个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本人及配偶在以往的公积金贷款还款过程中未出现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及以上逾期还款记录。
2.借款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本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五年内无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及以上的逾期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申请人有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协议以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1.担保公司担保。由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担保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支付担保服务费。
2.房产公司阶段担保加抵押,即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房产公司与中心签订按揭协议,由房产公司做阶段性担保并办理预抵押登记,后期再由房产公司办理房屋抵押登记,解除阶段担保。该担保方式只能用于商品房贷款。
3.房产抵押。提供本人或他人乌鲁木齐市辖区内房作为抵押。房产评估价值70%须大于等于贷款申请额度;房屋修建年限15年以上30(含30年)年以下,房产评估价值60%须大于等于贷款申请额度;房屋修建年限30年以上不能抵押。可最多提供3套房产做抵押。该担保方式可用于所有类型贷款。
4.住房公积金联保。其他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联保人)以其名下同等数额公积金做担保,联保人不超过五人,联保人在联保期间不能使用所担保的住房公积金金额。该担保方式可用于除二手房以外所有类型贷款
5.自然人保证。两名自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所购房必须是乌鲁木齐辖区内,且不具备办理预抵押登记或抵押登记的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25万。
6.质押。用国债、银行存单等中心认可的有价证券作为质物。该担保方式可用于除二手房以外所有类型贷款。
(一)一个家庭(含单身)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家庭其中一人和配偶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使用标准的,第三次贷款不予受理。
(二)一个家庭(含单身)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须在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次月后,可再次申请。
(三)一个家庭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发生婚姻关系解除,非主贷人一方申请再次贷款,限定离异时间满一年且公积金贷款相关债务归主贷方,借款人持离异手续前往
贷款经办部门填写《解除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贷款限制申请表》,经中心业务经办部门审核后可解除贷款限制,借款人可重新获得住房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使用权。
(四)一个家庭婚姻存续期间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离异后时间未满一年其中一方已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另一方再次申请贷款,限定离异时间满一年,借款人持离异手续前往贷款经办部门填写《解除个人公积金账户贷款限制申请表》,经中心业务经办人员审核后可对借款人公积金账户解除贷款限制,借款人可重新获得住房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使用权。
(一)借款人首次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出现过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逾期情况的,限定在贷款最后一期逾期款项清偿时间满5年并结清贷款余额后,由借款人在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处出具本人近期《个人信用报告》前往贷款经办部门填写《解除个人公积金账户贷款限制申请表》,经中心业务经办部门核实后,借款人可重新获得住房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使用权。
(二)《个人信用报告》不良违约记录的认定标准为:五年内含有“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及以上”的逾期记录。
(三)《个人信用报告》“累计六期”的计算方法为:《个人信用报告中》五年内全部还款记录的逾期期数累计。
(四)对提供虚假信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当事人,依据情节严重程度,限制5-10年内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首次和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二手房、拍卖房、房改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30%;翻建、大修、建造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工程预算总价的40%。
(二)首付款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购建房总金额。
六、借款人账户预留款规定
(一)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借款人与配偶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要留足欲申请贷款额度的十分之一。
(二)借款人或配偶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后,账户内余额未达到申请贷款要求的,应将超额提取部分补缴回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内页;
2.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原件)、单身职工填写单身声明;
3.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内页或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配偶为华侨身份,提供居住国护照;
4.借款人本人名下用于还款的银行借记卡;
5.借款人配偶未在本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又需将收入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提供以下资料:借款人配偶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未贷款证明及缴存基数证明;借款人配偶有固定收入但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提供本人完税证明或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并且提供银行至少三个月工资卡明细,如工资是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出具至少三个月社保缴费明细;
6.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贴息贷款无需借款人提供)。
7、根据不同购房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担保公司担保贷款
1借款人及配偶携带相关资料到贷款经办部门申请→2贷款经办部门受理申请→3贷款经办部门审批贷款→4贷款经办部门、承办银行对相关合同盖章→5担保公司领取审批单、相关合同→6担保公司办理相关手续→7担保公司通知借款人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放款手续或代办放款手续。
(二)二手房或房产抵押申请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及配偶携带相关资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申请→2贷款经办部门审批贷款→3贷款经办部门、承办银行对相关合同盖章→4借款人领取审批单、相关合同→5借款人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手续→6借款人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放款手续
(三)住房公积金联保贷款
1借款人及配偶,联保人及配偶携带相关资料到贷款经办部门申请→2贷款经办部门受理申请→3贷款经办部门审批贷款→4贷款经办部门、承办银行对相关合同盖章→5贷款经办部门通知借款人办理放款手续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需满足以下条件:(2022年6月14日调整)
1、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调整至80万元。
2、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由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0倍,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5倍。()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规定,贷款利率随国家规定利率变动而相应调整;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分为两个档次。 1到5年(含5年)的利率为2.75% ;6到30年的利率为3.25%;
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
借款人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大厅、“新疆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12329服务热线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
一、截止至法定退休年龄延后5年【男65岁、女60岁】,最长30年,借款人在退休年龄内达到所需最高贷款额度的,不再延长1-5年贷款期限。
二、贷款金额在1—5万,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8年(中低收入家庭延长至10年),5—10万元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15年(中低收入家庭延长至20年)
三、中低收入家庭的界定:借款人家庭职工人均年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市职工人均年工资收入的80%。
若借款申请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中载明使用年限的:
1、二手房贷款或房产抵押贷款时审核贷款年限时,公积金贷款年限须小于不动产权剩余使用年限
2、抵押物置换时,不动产权剩余使用年限须大于贷款剩余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