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记账,记录借出,还入的账目?

  上学期间,不管我们学什么,都需要掌握一些知识点,知识点有时候特指教科书上或考试的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高效的学习,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基础会计知识,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支票、信用卡、汇兑、委托收款、托付承付、信用证。

  会计核算、会计监督。

  3、会计基本六要素

  ①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

  ②负债:流动负债、长期负债;

  ③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⑤费用:制造费用、期间费用;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5、确认收入与费用的两种标准

  权责发生制(应计制)、收付实现制(现金制)。

  资产=债权人权益+所有者权益;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①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

  ②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A、体现总体性要求的一般原则:客观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

  B、体现会计质量要求的一般原则:相关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

  C、体现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要求的一般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D、体现会计修订性惯例要求的一般原则:谨慎性原则、重要性原则。

  会计法 →根本大法;

  会计准则→基本规范;

  会计制度→具体规范。

  会计基础知识50问

  答: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经济管理工作。

  2、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什么?它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对会计核算所处的时间、空间环境所作的合理设定。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等。

  3、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是进行会计核算的指导思想和衡量会计工作成败的标准。包括三个方面,即,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般原则、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以及作为对以上原则加以修正的一般原则。

  4、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般原则具体包括哪些?

  答:包括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

  5、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具体包括哪些?

  答:包括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6、起修正作用的一般原则具体包括哪些?

  答:包括谨慎原则、重要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7、什么是会计要素?它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会计要素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基本分类,是设定会计报表结构和内容的依据,也是进行确认和计量的依据。会计要素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

  答: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9、资产具有哪些特点?

  答:资产具有如下特点:第一,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第二,资产都是为企业所拥有的,或者即使不为企业所拥有,但也是企业所控制的;第三,资产都是企业在过去发生的交易、事项中获得的。

  10、什么是负债?

  答: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11、负债具有哪些特点?

  答:负债具有如下特点:第一,负债是由于过去的交易、事项引起的、企业当前所承担的义务。第二,负债将要由企业在未来某个时日加以清偿。第三,为了清偿债务,企业往往需要在将来转移资产。

  12、什么是所有者权益?

  答:所有者权益是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又称之为净资产。

  13、所有者权益具有哪些特点?

  答:所有者权益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所有者权益不象负债那样需要偿还,除非发生减资、清算,企业不需要偿还其所有者。

  第二,企业清算时,负债往往优先清偿,而所有者权益只有在清偿所有的负债之后才返还给所有者。

  第三,所有者权益能够分享利润,而负债则不能参与利润的分配。

  14、什么是收入?

  答: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15、收入具有哪些特点?

  答:收入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收入是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的,如工商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收入。

  第二,收入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也可能表现为企业负债的减少,也可能同时引起资产的增加和负债的减少。

  第三,收入将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16、什么是费用?

  答: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17、费用具有哪些特点?

  答:费用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费用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第二,费用可以表现为资产的减少,也可能引起负债的增加,或同时表现为资产的减少和负债的增加;第三,费用将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减少。

  18、什么是利润?

  答: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为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等三个项目的总额减去所有税费之后的余额。

  19、银行结算方式包括哪几种?

  20、 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哪几种?

  答: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21、应收账款指什么?

  答: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具体说来,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或代垫的运杂费等。

  22、坏帐指的是什么?

  答: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

  23、坏账损失指的是什么?

  答: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

  24、估计坏账损失有哪几种方法?

  答:估计坏账损失主要有三种方法,即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

  25、什么是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

  答: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是根据会计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乘以估计坏账率即为当期应估计的坏账损失,据此提取坏账准备。

  26、什么是账龄分析法?

  答:账龄分析法是根据应收账款入账时间的长短来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

  27、什么是销货百分比法?

  答:销货百分比法是根据赊销金额的一定百分比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

  28、什么是预付账款?

  答: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或劳务合同规定,预先支付给供货方或提供劳务方的账款。

  29、什么是存货?

  答: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

  30、存货计价方法包括哪几种?

  31、什么是先进先出法?

  答: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先发出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32、什么是加权平均法?

  答:加权平均法亦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指以本月全部收货数量加月初存货量作为权数,除以本月全部收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从而确定存货的发出和库存成本。

  33、什么是移动平均法?

  答:移动平均法亦称移动加权平均法,指本次收货的成本加原有库存的成本,除以本次收货数量加原有存货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单价,并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34、常用的存货数量盘存方法主要有哪些?

  答:常用的存货数量盘存方法主要有实地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两种。

  35、什么是实地盘存制?答:实地盘存制也称定期盘存制,指会计期末通过对全部存货进行实地盘点,以确定期末存货的结存数量,然后分别乘以各项存货的盘存单价,计算出期末存货的总金额,记入各有关存货科目,倒轧本期已耗用或已销售存货的成本。

  36、什么是永续盘存制?

  答:永续盘存制也称账面盘存制,指对存货项目设置经常性的库存记录,即分别品名规格设置存货明细账,逐笔或逐日地登记收入发出的存货,并随时记列结存数。

  37、什么是短期投资?

  答: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

  38、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

  答: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为长期持有,不准备随时出售,投资企业作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权益并承担责任。

  39、什么是长期投资的成本法?

  答:成本法,是指投资后按实际成本确认账面金额,并且在持有期间一般不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增减而变动投资账面余额的方法。通常下列情况下,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1)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2)被投资单位在严格的限制条件下经营,其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

  40、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答: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是指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41、什么是固定资产?

  答: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42、固定资产有哪几种分类?

  (一)按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分类,可分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二)按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分类,可分为使用中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和不需用固定资产。

  (三)按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分类,可分为自有固定资产和租入固定资产。

  (四)按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综合分类可分为七大类:

  1)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2)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3)租出固定资产;

  4)不需用固定资产;

  5)未使用固定资产;

  7)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43、什么是固定资产折旧?

  答: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消失的那部分价值。

  44、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几种?

  答:有4种,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

  45、什么是双倍余额递减法?

  答: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46、什么是年数总和法?

  答: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

  47、什么是无形资产?

  答: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

  48、无形资产的特征是什么?

  答:无形资产的特征是:

  1)没有实物形态。

  2)能在较长的时期内使企业获得经济效益。

  3)持有的目的是使用而不是出售。

  4)无形资产能够给企业提供未来经济效益的大小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5)是企业有偿取得的。

  49、无形资产包括哪几种?

  答:无形资产一般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特许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

  50、什么是应付票据?

  答:应付票据是由出票人出票,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会计职能是指会计在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具有的功能,会计的基础职能包括进行会计核算和实施会计监督两个方面。

  (一)进行会计核算

  定义:会计核算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是会计最基本的职能,也称反映职能,它是指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为有关各方面提供会计信息

  会计核算的内容具体表现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经济业务,包括: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付、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及其他;

  7、其他需要输出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确认:是运用特定会计方法,以文字和金额同时描述某一交易或事项,使其金额所映在特定主体财务报表的合计数中的会计程序,确认分为初始确认和后续确认。

  计量:是确定会计确认中用以描述某一交易或事项的金额的会计程序。

  记录:是指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采用一定的记账方法,在账簿中进行登记的会计程序。

  报告:是指在确认,计量和记录的基础上,对特定主体的账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行政,事业单位是对其经费收入,经费支出,经费结余及其财务状况),以财务报表的形式向有关方面报告

  (二)实施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职能也称控制职能,是指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和相关会计核算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即以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利用会计所提供的信息对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指导,控制和调节,以达到预期的目的。

  1、监督经济业务的真实性;

  2、监督财务收支的合法性;

  3、监督公共财产的完整性。

  会计监督是一个过程,它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会计监督职能是指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的同时,对特定对象的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合法性审查是指检查各项经济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杜绝违法乱纪行为。合理性审查是指检查各项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特定主体的财务收支计划,是否有利于预算目标的实现,是否有奢侈浪费行为,是否有违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等现象,为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严格把关。

  (1)收入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

  偶发活动其流入的经济利益是利得而不是收入,例如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的收益。

  (2)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总流入。

  收入可能表现为增加资产、减少负债,增加所有者权益。

  (3)本企业的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而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如增值税、代收利息等。

  注意:企业以商品进行投资、捐赠及自用等,会计上不作商品销售来处理。

  3、商品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经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①企业销售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②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的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通常应当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或商品现销价格确定。

  ③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④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⑤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⑥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除外),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速记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和现在的情况作出评价,对未来的情况作出预测。

  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可比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相互可比,保证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可比、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可比。

  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重要性的应用依赖于职业判断,从项目的性质(质)和金额大小(量)两方面判断。

  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不应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例如:要求企业对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对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对售出商品可能发生的保修义务等确认预计负债等。

  注意:不允许企业设置秘密准备(不能滥用谨慎性)

  8.及时性――信息的时效性

  及时性要求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会计核算过程中的及时性包括:

  (1)及时收集会计信息;

  (2)及时处理会计信息;

  (3)及时传递会计信息。

  所谓记账方法,就是指在账户汇总记录经济交易与事项的具体手段及方式。记账方法按记账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单式记账法和复式记账法。

  单式记账法是指对所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只在一个账户中进行登记的一种记账方法。

  (一)复式记账法的概念

  复式记账法是指对于每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用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全面系统地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化的一种记账方法。

  它是以会计的基本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为依据建立起来的一种科学记账方法。

  (二)复式记账法的优点

  1.能够全面反映经济业务内容和资金运动的来龙去脉。

  2.能够进行试算平衡,便于查账和对账。

  (三)复式记账法的种类

  (1)借贷记账法:借贷记账法是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即将发生的经济交易与事项所引起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相互关联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进行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记录。

  (2)增减记账法:增减记账法以“增”和“减”作为记账符号,该种方法现已废止。

  (3)收付记账法:收付记账法以“收”和“付”作为记账符号,是我国传统的复式记账法,现已被废弃。

  借贷记账法是目前国际上通用的记账方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会计的职能是指会计在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具有的功能,会计具有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两项基本职能和预测经济前景、参与经济决策、评价经营业绩等拓展职能。

  (一)基本职能(熟悉)

  会计核算职能,又称会计反映职能,是指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会计核算是会计的首要职能,它是以货币为主要的计量单位,通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环节,将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记账、算账、报账,为各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的功能。

  会计监督职能,又称会计控制职能,是指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和相关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检查。

  会计监督是一个过程,它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会计监督以各项规章制定为依据,对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控制,以实现企业管理目标,避免误入歧途或背离事项的合理性。

  会计监督为管理目标服务,目的是确保各项经济活动真实、合法、有效。其中,真实性是指对会计主体经济活动进行了如实记录,确保法律法规及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

  合法性是指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杜绝违法行为;

  合理性是指检查各项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特定对象的财务收支计划,是否有利于预算目标的实现,是否有奢侈浪费行为,是否有违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等现象,为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严格把关。

  【例题1唠选题】会计的基本职能包括( )。

  【例题2判断题】会计监督职能是指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之后,对特定的主体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 )

  【解析】会计监督职能是指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和相关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检查。

  会计的拓展职能主要有:

  1.预测经济前景;

  2.参与经济决策;

  3.评价经营业绩。

  会计核算方法是指对会计对象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综合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所采用的各种方法。

  (一)会计核算方法体系

  会计核算方法体系由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复式记账、登记会计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专门方法构成。

  它们相互联系、紧密结合,确保会计工作有序进行。

  会计循环是指按照一定的步骤反复运行的会计程序。从会计工作流程看,会计循环由确认、计量和报告等环节组成;从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看,会计循环由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复式记账、登记会计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组成。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起点。

  【例题1判断题】在实际工作中,会计核算的七种专门方法并不是完全按照固定的顺序来进行的,往往可以交叉使用。( )

  【解析】考查对会计核算方法的各个步骤的内容和意义的理解。

  【例题判断题】在会计核算方法体系中,其主要的工作程序是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账簿和编制会计报表。( )

  【解析】考查会计核算方法体系中各步骤的工作内容及意义。理解的基础上记忆即可。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1)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会计机构保管1年。期满之后,应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机构统一保管。

  (2)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3)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各类会计档案的具体保管期限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会计档案的查阅、复制和交接

  (一)会计档案的查阅、复制(重点)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二)会计档案的交接

  1.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3.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4.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5.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6.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7.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8.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9.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四、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和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单位负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1)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以及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2)各单位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3)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还应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4)各级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由同级审计机关派员参加监销。

  (5)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一、会计的概念和目标

  1.概念: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一系列方法,核算和监督一个单位的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1)会计的本质属性是一种经济管理活动。――会计的本质

  (2)会计是一个经济信息系统(企业语言)。――会计的目标

  (3)会计是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会计的特征

  (4)会计具有核算和监督的基本职能。――会计的基本职能

  (5)会计采用一系列专门的方法。――会计的方法

  .3. 会计对象:会计对象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凡是特定主体能够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都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通常又称为价值活动或资金运动。

  4..会计目标:又称会计目的,要求会计工作完成的任务或达到的标准,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

  二、会计的职能和方法

  基本职能――会计核算(反映职能):首要职能,贯穿于经济活动全过程。〈完整性、连续性、系统性〉

  会计监督(控制职能):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的同时,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

  拓展职能:预测前景、参与决策、评价业绩

  2.方法:会计核算方法是会计方法中最基本的方法。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

  (2)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

  (3)复式记账是会计算方法体系的核心。

  (4)登记会计账簿。

  (7)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章 会计要素和会计等式

  1.含义:根据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征所确定的财务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

  2.分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反映财务状况、资金运动的静止状态(资产负债表构成要素)

  收入、费用、利润――反映经营成果、资金运动的变动状态(利润表构成要素)

  二、会计要素的确认

  1.资产: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有企业拥有或控制,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2.负债: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企业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3.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

  4.收入: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金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

  5.费用: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6.利润: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三、会计要素的计量

  会计要素属性是指会计要素的数量特征或外在表现形式,反映了会计要素金额的确定基础。

  会计等式:财务状况等式(基本会计等式和静态会计等式):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注:资产=权益、所有者权益=净资产)

  ――复式记账、设置帐户、试算平衡的理论依据,是企业在一个时点上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等式(动态会计等式):利润=收入―费用 ――反映了利润的实现过程,是编制利润表的依据。

  拓展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

  第三章 会计科目和账户

  *会计科目是指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是进行会计核算和提供会计信息的基础,是对资金运动第三层次的划分。

  *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分类,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

  *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进行分类的项目。

  2.会计科目设置原则:

  (1)合法性原则:

  按核算的经济内容:资产类账户、负债类账户、共同类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损益类账户、成本类账户

  按核算的详细程度:总分类账户、明细分类账户

  1.概念: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出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1)记录经济业务,提供记账依据

  (2)明确经济责任,强化内部控制

  (3)监督经济活动,控制经济运行

  3.种类:(按填制程序和用途划分)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纪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 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文字凭据,它是经济业务发生过程中直接发生的,是经济业务发生的原始凭证。

  2.基本内容(要素):

  (1)原始凭证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

  (4)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

  (5)接受凭证单位名称

  (6)经济业务内容

  (7)数量、单价、金额

  f.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g.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注:收付款项还应有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三、会计凭证的传递和保管

  1.传递:会计凭证从取得或填制至归档保管过程中,在单位内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传递程序。

  2.保管: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和存查工作,既要完整无缺,又要便于查找。

  1.概念:会计账簿是指由一定格式的账页组成的,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

  *设置和登记账簿,是编制财务报表的基础,是连接会计凭证和财务报表的中间环节。

  (1)记载和储存会计信息;

  (2)分类和汇总会计信息;

  (3)检查和校正会计信息;

  (4)编报和输出会计信息。

  3.会计账簿与账户的关系

  *账簿与账户的关系是形式和内容的关系:

  a.账户存在于账簿之中,账簿的每一账页就是账户的存在形式和载体,没有账簿,账户就无法存在;

  b.账簿序时、分类地记录经济业务,是在各个具体的账户中完成的。

  c.因此,账簿只是一个外在形式,账户才是它的实质内容。

  1.对账:核对账目,是指对账簿、账户记录所进行的核对工作。 *对账的内容:账证核对、账账核对和账实核对。

  2.结账:将账簿记录定期结算清楚的账务工作。包括月结、季结、年结。

  三、错账查找与更正的方法

  1.错账查找方法:一般分为全面检查和局部抽查两种

  1)全面检查:对一定时期内账目逐笔进行核对,按照查找顺序与记账程序的方向是否相同,又分为顺差法和逆查法。

  (2)局部抽查:针对错误数字抽查账目。

  *若账簿记录有错,必须按照规定方法予以更正,不得涂改、挖补、刮擦或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

  (1)划线更正法(红字更正法)

  1.概念: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等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2...实物资产的清查方法

  (1)实地盘点法:在财产物资存放现场逐一清点数量或用计量仪器确定其实存数的一种方法。

  *适用于大多数财产物资的清查。

  (2)技术推断法:利用技术方法推算财产物资实存数的方法。

  *适用于煤炭、砂石等大宗物资的清查。

  3.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

  往来款项的清查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即派人前往或利用通讯工具,向结算往来单位核实账目。

  会计基础知识点:结账

  结账是一项将账簿记录定期结算清楚的账务工作。

  在一定时期结束时(如月末、季末或年末),为了编制财务报表,需要进行结账,具体包括月结、季结和年结。

  结账的内容通常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结清各种损益类账户,并据以计算确定本期利润;二是结出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合计和期末余额。

  1.结账前,将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并保证其正确性。对于发现的错误,应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更正。

  2.在本期经济业务全面入账的基础上,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调整有关账项,合理确定应计入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3.将各损益类账户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平所有损益类账户。

  4.结出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和余额,并转入下期。

  总账账户平时只需结出月末余额。

  年终结账时,为了总括地反映全年各项资金运动情况的全貌,核对账目,要将所有总账账户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合计数下通栏划双红线。

  2.对不需按月结计本期发生额的账户,每次记账以后,都要随时结出余额,每月最后一笔余额是月末余额,即月末余额就是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的同一行内余额。

  月末结账时,只需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之下通栏划单红线,不需要再次结计余额。

  3.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收入、费用等明细账,每月结账时,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下面通栏划单红线,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

  4.对于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明细账户,每月结账时,应在“本月合计”行下结出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发生额,登记在月份发生额下面,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

  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通栏划双红线。

  年度终了结账时,有余额的账户,应将其余额结转下年,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

  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账户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使年末有余额账户的余额如实地在账户中加以反映,以免混淆有余额的账户和无余额的账户。

  会计基础知识点:对账、财务报表

  对账就是核对账目,是对账簿记录所进行的核对工作。对账一般可以分为账证核对、账账核对和账实核对。

  将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核对,核对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时间、凭证字号、内容、金额等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做到账证相符。

  (二)账账核对(多选)

  账账核对是指核对不同会计账簿之间的账簿记录是否相符。

  1.总分类账簿之间的核对

  全部账户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的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全部账户的借方期初余额合计=全部账户的贷方期初余额合计

  全部账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合计=全部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合计

  2.总分类账簿与所属明细分类账簿核对

  总分类账各账户的期末余额应与其所属的各明细分类账的期末余额之和核对相符。

  (1)总分类账户的期初余额=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的期初余额之和

  (2)总分类账户的本期借方发生额=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的本期借方发生额之和

  (3)总分类账户的本期贷方发生额=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的本期贷方发生额之和

  (4)总分类账户的期末余额=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的期末余额之和

  3.总分类账簿与序时账簿核对

  检查现金总账和银行存款总账的期末余额,与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期末余额是否相符。

  4.会计部门与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部门的明细分类账簿之间的核对(判断)

  会计部门有关实物资产的明细账与财产物资保管部门或使用部门的明细账定期核对,以检查其余额是否相符。

  (三)账实核对(多选)

  账实核对是指各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等账面余额与实有数额之间的核对。

  (1)库存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实际库存数逐日核对是否相符;

  (2)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定期核对是否相符;

  (3)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账面余额与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额定期核对是否相符;(判断)

  (4)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账面余额与对方单位的账面记录核对是否相符等。(判断)

  一、财务报表的概念与分类

  (一)财务报表的概念

  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二)财务报表的分类

  二、财务报表编制的基本要求

  (一)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二)按正确的会计基础编制

  除现金流量表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编制外,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编制财务报表。

  (三)各项目之间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

  (四)项目列报遵守重要性原则

  (五)至少按年编制财务报表

  (六)保持各个会计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列报的一致性

  (七)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个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八)应当在财务报表的显著位置披露编报企业的名称等重要信息

  1.编报企业的名称;

  2.资产负债表日或财务报表涵盖的会计期间;

  3.人民币金额单位;

  4.财务报表是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予以标明。

  三、财务报表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1.严格审核会计账簿的记录和有关资料;

  (1)检查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

  (2)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前期或本期相关项目的情况等。

  2.进行全面财产清查、核实债务,并按规定程序报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3.按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结出有关会计账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各会计账簿之间的余额;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①负债是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

  正在筹划的未来交易或事项,如企业的业务计划、购货合同不属于负债。

  ②负债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③负债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2.负债的确认条件

  将一项现时义务确认为负债,需要符合负债的定义,还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2)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流动负债指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偿还,或者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应予以清偿,或者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以后一年以上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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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员从公司银行账号提取现金后,银行存款减少而备用金增加,会计分录如下:1、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2、贷:银行存款。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账符号,有关账户名称、摘要和金额。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扩展资料:初学者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第一:涉及的账户,分析经济业务涉及到哪些账户发生变化;第二:账户的性质,分析涉及的这些账户的性质,即它们各属于什么会计要素,位于会计等式的左边还是右边;第三: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确定这些账户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增减金额是多少;第四:记账方向,根据账户的性质及其增减变化情况,确定分别记入账户的借方或贷方;第五: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编制完整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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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既然是公司对公账户,那么银行肯定会有记录。每个月月初可以到银行取上月的交易回单和对账单。就算是一分钱,只要银行账户的金额有变动,回单和对账单都会有显示的。回单上会显示这一分钱汇款人和收款人信息,汇款时间,汇款内容等等信息。如果还没到月初不想到银行取对账单和回单,现在一般都会开通网银,可以在网银的交易记录里查找,也可以查到这一分钱的打款信息。不过网银查到的信息没有银行的回单详细,所以如果要比较详细的信息还是需要到银行取回单。如果很急,可以在收到这一分钱之后去银行取回单,当天银行的信息可能更新没有这么快不一定能取到,可以在收到钱之后的两三天去银行取回单。银行回单:对账单:拓展资料:银行对账单BankReconciliation是银行和企业核对账务的联系单,也是证实企业业务往来的纪录,也可以作为企业资金流动的依据,还有最重要的是可以认定企业某一时段的资金规模,很多地方需要对账单,例如:验资,投资等等。首先,银行对账单有助于企业防范风险。企业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时往往出现两者余额不同的情况。企业应该先分析未达账项,排除未达账项的影响后,两者的余额仍不符时,再分析是否是由操作风险、管理风险或外部风险导致的。未达账项是指银行和企业对同一笔款项收付业务,因记账时间不同,而发生的一方已经入账,另一方未入账的款项。企业在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后,就可以排除未达账项的影响。1.有助于企业防范操作风险。操作风险主要包括:企业会计人员计算记账金额时出现的运算错误,登记账户的错误,以及银行操作人员记账错误等。2.有助于企业防范管理风险。管理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有缺陷或者是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使得企业的内部工作人员有机会侵占企业的资金。内部人员侵占企业资金可能会通过两种方式:现金或转账。1通过现金方式侵占企业资金。企业财务人员用现金支票取现,若取现之后不记账,虽然企业实际的现金减少了,但是不与银行对账是不会发现的。取现时,需要做的会计分录:借:现金贷:银行存款2通过转账的方式挪用企业资金。企业转账时,银行存款的减少一般要换来另一项资产如存货的增加,或者是一项负债的减少。记账的分录是:借:一项资产或是一项负债贷:银行存款通过转账方式侵占企业资金,同样不会记账。无论用哪种方式侵占企业资金,都不会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因此,与银行对账是极为重要的。3.有助于企业防范外部风险。企业外部人员侵占企业资金的案件时有发生。通常的手段是仿造单位的印鉴和银行票据,甚至有“克隆票”的出现,银行并不能100%识别出这些问题票据。其次,银行对账单有助于企业理财。银行对账单有助于企业防范财务风险,同时,以对账单为基础,企业可以编制现金银行存款收支计划、可以检查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1.银行对账单有助于企业编制现金收支计划。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量入为出”,由于应收账款等应收债权,现实的收入未必能为将来的支出提供100%保证,因此,企业要充分关注银行存款。企业有多少银行存款,只有与银行核对之后,才能准确的确定,并以此为基础编制现金收支计划,避免签发空头支票将会被罚款,以及引发该企业信用危机以及陷入支付危机。如果企业净现金流量为流出,那么企业就应该调整支出规则,或者是采用一些放大企业资金的方法,比如:加强催收账款力度、采用差额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与进货商进行协商采用部分赊购方式购入原材料、短期借款等。但是运用这些方法一定要慎重,要考虑未来的实际偿还能力。2.有助于企业检查其财务制度的有效性。银企对账有助于企业检查其财务制度的有效性,防范管理风险。通过分析银企对账中查出的问题,判断相关的财务制度是否有效的执行。银行对账单。

  • 任何企业在成立初始,都面临建账问题。即根据企业具体行业要求和将来可能发生的会计业务情况,购置所需要的账簿,然后根据企业日常发生的业务情况和会计处理程序登记账簿。建账流程分为“选择准则”、“准备账簿”、“科目选择”、“填制账簿”等内容。一、选择适用准则。应根据企业经营行业、规模及内部财务核算特点,选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的企业因此,企业需要分别购买这4种账页,数量的多少依然是根据单位业务量等情况而不同。业务简单且很少的企业可以把所有的明细账户设在1本明细账上;业务多的企业可根据需要分别就资产、权益、损益类分3本明细账;也可单独就存货、往来账项各设1本……此处没有硬性规定,完全视企业管理需要来设。三、科目选择。可参照选定会计准则中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结合自己单位所属行业及企业管理需要,依次从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中选择出应设置的会计科目。扩展资料功能对帐,就是对帐簿记录的内容进行核对,使帐证、帐帐和帐实相符的过程。现金日记账的帐证核对,主要是指现金日记账的记录与有关的收、付款凭证进行核对;其帐帐核对,则是指现金日记账与现金总分类帐的期末余额进行核对;其帐实核对,则是指现金日记账的余额与实际库存数额的核对。收付款核对1、收、付款凭证是登记现金日记账的依据,账目和凭证应该是完全一致的。但是,在记账过程中,由于工作粗心等原因,往往会发生重记、漏记、记错方向或记错数字等情况。帐证核对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一笔一笔地进行。2、检查的项目主要是:核对凭证编号;复查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看两者是否完全相符;查对账证金额与方向的一致性;检查如发现差错,要立即按规定方法更正,确保帐证完全一致。总分类核对1、现金日记账是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记的,现金总分类帐是根据收、付款凭证汇总登记的,记账的依据是相同的,记录的结果应该完全一致。但是,由于两种帐簿是由不同人员分别记账,而且总帐一般是汇总登记,在汇总和登记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生差错;日记账是一笔一笔地记的,记录的次数很多,也难免发生差错。2、因此,出纳应定期出具“出纳报告单”与总帐会计进行核对。平时要经常核对两帐的余额,每月终了结帐后,总分类帐各个科目的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和余额都已试算平衡。3、一定要将总分类帐中现金当月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以及月末余额分别同现金日记账的当月收入借方合计数、当月支出贷方合计数和余额相互核对,查看帐帐之间是否完全相符。如果不符,先应查出差错出在哪一方。4、如果借方发生额出现差错,应查找现金收款凭证、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提取现金业务和现金收入一方的账目;反之则应查找现金付款凭证和现金付出一方的账目。找出错误后应立即按规定的方法加以更正,做到帐帐相符。库存现金核对1、出纳人员在每天业务终了以后,应自行清查帐款是否相符。首先结出当天现金日记账的帐面余额,再盘点库存现金的实有数,看两者是否完全相符。2、在实际工作中,凡是有当天来不及登记的现金收、付款凭证的,均应按“库存现金实有数+未记账的收款凭证金额-未记账的付款凭证金额=现金日记账帐存余额”的公式进行核对。现金日记账。

  • 存入10000:借:应付账款9000其它应收款1000贷:银行存款10000退回1000:借:银行存款1000其它应收款1000追不回款项,计入损失:借:营业外支出1000贷:其它应收款1000扩展资料: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应付账款。

  • 对于网上销售产品,支付宝打到公司账户里的钱,做账方法如下:销售出产品,支付宝往本公司账号汇入货款,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xx单位开具发票,确认收入借:预收账款-xx单位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财务行为,加强人防财务管理,提高人防经费的使用效益,依据《人民防空法》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有关规定,结合人防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

  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的行政经费应与人防经费分开管理,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纳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或相关企业财务制度。

  第三条 人防经费是进行人防建设和开展人防业务工作的专项费用,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人防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财务归口,专款专用,注重效益的原则。

  第四条 人防经费实行系统管理。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的财务管理,受上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的领导和监督,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人防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人防建设的方针、原则及规章制度;

  (二)筹措人防建设资金,组织实施经费供应;

  (三)编审人防经费预算、决算,并执行预算,掌握和报告情况;

  (四)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会计核算;

  (五)实施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

  (六)管理人防国有资产;

  (七)参与经济合同签订,并监督实施;

  (八)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人防重点城市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必须单独设置人防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应熟悉业务,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尽职尽责,切实当好家理好财。

  第七条 人防经费预算是指人防办公室根据人防建设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八条 人防经费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预算表附后)(表略)。

  收入预算包括:中央政府预算拨款收入、地方政府预算拨款收入、社会负担人防经费收入、平战结合收入、其他收入。

  支出预算包括:新建工程支出、续建工程支出、加固改造工程支出、工程维护管理支出、应核销工程支出、组织指挥支出、通信警报支出、宣传教育支出、科学研究支出、事业机构支出、平战结合支出、其他支出。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根据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经费来源情况,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年度人防建设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

  经费预算应当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量入为出,留有余地。

  第十条 中央政府预算拨款实行预算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由国家人防办公室根据财政部批准的年度人防经费预算,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公室拨付。

  第十一条 地方政府预算拨款由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按批准的预算请领和使用。

  第十二条 社会负担的人防经费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纳入人防经费预算统一管理。

  财政专户存款利息要全部用于人防建设。

  第十三条 人防办公室对直属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事业的特点、事业的发展计划、事业单位的收支状况及人防办公室的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或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公室编报的年度人防经费预算,报经国家人防办公室批准后执行。上级批复的人防经费预算,由人防办公室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计划时,必须报经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 收入是指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为组织人防建设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的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

  第十六条 人防经费收入包括:

  (一)中央政府预算拨款收入。指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从中央财政或上级人防办公室取得的中央财政拨款。

  (二)地方政府预算拨款收入。指人防办公室从地方财政部门或上级人防办公室取得的地方财政拨款。

  (三)社会负担人防经费收入。指人防办公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经中央和地方政府批准收取的各项人防建设资金。

  (四)平战结合收入。指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利用人防国有资产,开展平战结合,为社会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及经营部门缴纳的人防国有资产占用费。主要包括:

  1、工程使用费收入。指开发利用人防工程所取得的收入;

  2、通信服务收入,指利用人防通信设备、设施为社会服务所取得的收入;

  3、科研技术服务收入,指人防事业单位通过专业业务活动取得的科研、设计、咨询、定额、质检、劳务、专利转让等收入;

  4、设备租赁收入,指利用闲置的人防设备、设施、库房、场地等出租所取得的收入;

  5、其他平战结合收入,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平战结合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以外的收入,包括:损毁、拆迁人防工程的赔偿收入、库存物资溢价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七条 平战结合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开展成本核算。

  第十八条 支出是指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人防建设和开展人防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九条 人防经费支出包括:

  (一)工程建设支出。指新建工程、续建工程、加固改造工程等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前期资、建筑安装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其他费用等。

  (二)工程维护管理支出。指对平时尚未使用的人防公共工程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材料、水电、工具费和维护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下洞补贴、劳保用品、医疗费用等。

  (三)应核销工程支出。指在人防建设中发生的不列入工程成本的支出和非常损失。包括:报废工程处理支出 、工程报废净损失、购置维修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未列入计划的工程前期准备费,抢险费、器材折价、盘亏及毁损、施工伤亡抚恤、坏账损失、已完工程贷款的延期利息等。

  (四)组织指挥支出。指开展人防组织指挥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制订城市防空袭方案、人防指挥所业务建设、组织训练防空专业队伍、组织实施防空演习、购置和维修指挥车辆等项支出。

  (五)通信警报支出。指开展人防通信警报建设及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购置、安装和维修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线路租赁等支出。

  (六)宣传教育支出。指开展人防宣传、防空知识教育和人防干部教育培训所发生的支出。

  (七)科学研究支出。指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下达的科研项目进行研究试验所发生的支出。

  (八)事业机构支出。指人防事业机构和编制人员必需的公务费及人员经费,开支标准执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九)其他支出。上述以外的其他费用支出。包括:专业会议、技术档案、财务管理费用、管理人员下洞补贴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生活用房补助等支出。

  事业单位工作生活用房补助,按中央政府预算拨付人防业务费指标的10%掌握,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经批准后使用。以后国家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平战结合支出。指开展人防平战结合创收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

  (一)人员经费,指平战结合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下洞补贴、社会保障、公务费和其他费用支出。

  (二)设备设施维修费,指维修更新工程设备设施所必需的材料及修缮费用支出。

  (三)水电燃料费,指开展平战结合所耗费的水电费和煤气油等燃料费用支出。

  (四)其他费,除上述以外必要的支出。

  第二十一条 上缴上级支出。指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按规定上缴上级人防办公室的支出。

  第二十二条 人防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对每个建设项目支出要单独核算,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第二十三条 人防经费的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确定,报同级财政部门和国家人防办公室备案。

  各类人员的下洞补贴标准由各大军区人防办公室确定,报国家人防办公室备案。

  第五章 结余和专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 结余是指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的结余应按拨入经费、社会负担人防经费收入和其他收入分别反映,作为事业基金全部结转下年度用于人防建设。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年终将平战结合收入与平战结合支出对冲,剩余的净收入按先上缴后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其中50%用于人防工程建设,20%用于人防业务建设,30%作为职工福利基金。上缴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办公室会同财政部门确定。

  第二十六条 人防事业单位的结余扣除专项拨款后,按照固定比例进行分配,其中50%转作事业基金,用于事业发展或弥补以后年度收支的差额;50%用于职工福利、医疗。

  第二十七条 专用基金是指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主要包括:

  (一)职工福利基金。指按规定提取的用于职工福利的基金,主要用于集体福利设施建设、生活困难补助和福利待遇,以及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必要的奖励支出。

  (二)医疗基金。指未纳入国家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的单位,按规定提取并参照公费医疗制度有关规定用于职工医疗开支的资金。

  (三)住房基金。指用于职工住房补贴的资金,提取标准、管理办法和补贴标准参照当地对行政人员的规定执行。

  (四)修购基金。指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和报废残值收入及直属事业单位按一定比例从收入中提取的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购置和大修理的专项基金。

  (五)其他基金。除上述以外的其他专用基金,其提取标准和管理办法,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各项专用基金必须坚持先提后用,先收后支的原则,做到量入为出,力求节余。

  各项专用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会同财政部门确定。

  专用基金属于单位自有资金,由单位按本规定管理使用。

  第二十九条 资产是指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所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条 各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  

  第三十一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有价证券、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库存物资等。

  库存物资是指为人防建设而储备的资产。包括:设备、工器具、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各单位应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流动资产的管理。

  (一)加强对现金、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的管理,遵守国家的现金管理规定。出纳和会计必须分设,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别保管,严格现金收付手续,遵守银行结算制度。

  (二)对应收和预付款项应按户设立明细账进行核算,要经常清理结算,不准办理报销业务,不准无根据地冲转核销。

  (三)对库存物资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对积压物资应尽快利用和处理,对物资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及时调账。

  第三十二条 财政专户存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经中央和地方政府批准收取的并按规定存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专户的入防建设资金。

  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要加强对收取社会负担人防建设资金的管理,要依法执收、及时缴存;财政部门要保证其专款专用,及时按计划拨付,不准将存入财政专户的人防资金平衡本级财政预算或挪作他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度继续用于人防建设。

  存入财政专户的社会负担人防建设资金,是用于人防建设的专项费用。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收到财政部门拨回的财政专户存款,要全额用于人防建设。

  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人防固定资产分为:人防工程(含口部管理房和伪装房);房屋和建筑物;一般设备(包括办公、生活用设备、工具等);专用设备(包括: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宣传教育、科学研究等设备,仪器、仪表及施工机具等)及其他固定资产等。

  第三十四条 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台账,定期盘点核对;固定资产报废或转让,应按规定权限报批;大型固定资产的报废应经过技术鉴定,按规定报批;利用人防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入股应通过资产评估。

  人防固定资产对外一律实行有偿转让,其收入转入专用基金的“其他基金”,继续用于人防建设。

  人防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第三十五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

  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转让无形资产时,应当经过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记入平战结合收入;取得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记入平战结合支出。

  第三十六条 对外投资(包括债券投资)是指人防办公室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以实物、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单位对外投资应报经上级人防办公室批准,涉及境外投资,应按照国家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十七条 在建工程是指尚未竣工验收的各类人防建设工程。在建工程应按项目进行造价核算。建设造价包括:

  (一)建筑安装费,包括: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及配套工程所支出的费用。

  (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包括:通风空调、发电、供水、消防、电视监控、广播通信、音响等设备的购置及安装费和平战结合所需的生产工器具、家具购置费。

  (三)其他建设费,包括:勘察设计、项目论证、征地拆迁等前期准备费和建设单位管理费等。

  (四)其他费用,包括:招标费、工程质量监理费、工程质量奖、工期提前奖、贷款利息、竣工验收费、预决算审查费等。

  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在建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要及时转入已完工程。

  第三十八条 负债是指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三十九条 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

  (一)借入款项指从财政部门、金融部门、上级人防办公室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以及向单位和个人的集资款。

  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股金不在其列。

  (二)应付款项包括:预收款项、暂存款项以及应付未付的各种货款、劳务款、上交款等。

  (三)应交税金指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应交未交的税金。

  第四十条 各单位在发生上述经济业务时要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对不同性质的负债要分别管理,单独核算;对各项负债要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

  第八章 划转撤并的资产清算

  第四十一条 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资产清算。

  第四十二条 单位的资产清算,应当在上级人防办公室、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办理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手续,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四十三条 划转撤并单位的人防国有资产经上级人防办公室批准,并报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但仍属国家所有,成建制划转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无偿移交。

  (二)由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管理,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三)撤销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由上级人防办公室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单位合并,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新组建单位,多余的人防国有资产由上级人防办公室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第九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四十四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各单位应当逐级、定期向上级人防办公室报送财务报表。人防办公室应当汇审本地区各所属单位的会计报表,报送上级人防办公室,同时抄送同级财政及有关部门。

  第四十五条 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六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本期收入、支出、结余、分配以及资产、负债的变动情况;影响财务状况变化的重要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总结财务管理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等。

  第四十七条 财务分析的内容主要是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经费支出、工程造价等。财务分析的主要指标:

  (一)资产负债率,用以衡量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二)经费支出比率,用以掌握经费支出的结构情况,按已完工程支出、工程维护管理支出、应核销工程支出、组织指挥支出、通信警报支出、宣传教育支出、科学研究支出、事业机构支出和其他支出分别计算。计算公式为:

  某项费用支出比率=(某项费用支出/经费支出总额)×100%

  (三)平战结合收益率,是考核人防平战结合经济效益的主要指标。计算公式为:

  平战结合收益率=[(平战结合收入-平战结合支出)/平战结合总收入]×100%

  (四)其项已完工程单位造价,是考核人防工程建设成本的综合指标。计算公式为:

  单位造价= (已完工程的全部投资/已完工程总建筑面积)×100%

  (五)某项工程造价比率,分析考核工程投资的结构情况。按建筑安装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资、其他建设费和其他费用分别进行考核。计算公式为:

  某项费用比率=(某项费用支出/已完工程总支出)×100%

  除上述指标分析外,各单位还可根据管理需要,增加或者细化财务分析指标。

  第四十八条 财务监督是指各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

  第四十九条 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有:

  (一)对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检查;

  (二)对各项收入、支出的范围和标准进行审核、检查;

  (三)对各项往来款项进行检查;

  (四)对资产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五)对工程建设项目和造价进行审核、检查;

  (六)对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五十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第五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的领导要对人防经费的使用效果负责。

  第五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和财政厅(局),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家人防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一部分 会计总则

  一、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会计核算,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行政经费的会计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人防事业单位,执行有关企业会计制度。  

  三、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四、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元以下记至分。发生外币收支的,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核算,同时登记外币金额和折算率。

  五、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会计分期的起讫日期以公历日期为准。

  六、会计核算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大类,各要素之间的平衡关系为:

  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

  七、会计信息和核算指标,应当符合各单位宏观经济管理要求,满足加强管理、了解财务收支情况的需要。

  八、会计业务处理、核算方法及口径,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制度,前后各期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情况、原因和对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及结果的影响在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九、各单位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应及时进行核算。

  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会计报表应当全面反映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及其结果。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单独反映。

  十、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直属事业单位进行成本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

  十一、各单位的固定资产及库存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购建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核算,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二、各单位应按本制度规定的一级、二级科目建账、设置会计科目和科目核算内容、范围进行核算。没有经济业务活动的科目可以不用。

  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各单位不得自行增减或打乱重编。

  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三级以下科目进行核算。

  十三、各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十四、各单位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应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十五、本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

  十六、本制度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

  序号  编号  科目名称

  2  102  银行存款

  3  110  其他应收款

  4  113  预付工程款

  5  114  在建工程

  7  117  对外投资

  8  120  固定资产

  9  124  无形资产

  10  201  借入款项

  11  207  其他应付款

  12  209  财政专户存款

  13  210  应交税金

  14  301  事业基金

  15  302  固定基金

  16  303  专用基金

  17  306  事业结余

  18  308  结余分配

  19  401  财政补助收入

  20  403  上级补助收入

  21  409  平战结合收入

  22  412   附属单位缴款

  23  413  其他收入

  24  501  拨出经费

  25  504  事业支出

  26  505  平战结合支出

  27  512  销售税金

  28  516  上缴上级支出

  29  517  对附属单位补助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101号科目 现金

  1.本科目核算各单位的库存现金。

  2.收到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

  3.各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发生现金收付业务,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进行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出当日现金收、支合计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现金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4.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人员应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收据副联编制“现金收入日报表”,送交会计部门的出纳人员核收;或者将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收据副联、“现金收入日报表”和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一并交会计部门的出纳人员核收记账。

  5.有外币现金的单位,应分别按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02号科目 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各单位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由财务部门统一在银行开户,不准多头开户。

  2.各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本单位银行存款数额。

  3.各单位应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依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有外币存款的单位,应在本科目下分别按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各单位发生的外币银行存款业务,应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年度终了(外币存款业务量大的单位可按季或月结算),各单位应将外币账户余额按照期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溢列入“事业支出- ××××”、“在建工程”或“其他收入”科目。

  第110号科目 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各单位各项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借出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2.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的应收的款项。

  3.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和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13号科目 预付工程款

  1.本科目核算各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计划、工程预算和承包施工合同,预付给施工单位的备料款、工程款。

  2.本科目应按施工单位设置明细账。

  3.预付施工单位备料款、工程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以“材料”抵作预付施工单位工程款时,按照结算价格,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科目。材料结算价与实际成本价之间的溢余,列入“其他收入”科目;亏损列入“事业支出-应核销工程支出”科目。

  4.按进度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价款时,应依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及合同规定,扣回预付备料款、工程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结算的工程价款),贷记本科目(扣回的预付工程款)或“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应补付的工程款)科目。

  5.分次拨款与施工单位一次结算竣工工程,在分次拨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材料”等科目。工程竣工验收后,依据经审查的竣工决算,应先补齐应付的工程尾款,补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然后,转入“事业支出-已完工程”科目,转账时,借记“事业支出-已完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6.跨年度的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终了应根据工程完成进度进行结算,对已完成的工程价款,应从本科目转入“在建工程”科目。转账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借方余额为未结算的预付工程款数。

  第114号科目 在建工程

  1.本科目核算各单位投资尚未竣工的工程建设费用支出。

  2.本科目应按工程建设项目设置明细账。

  3.工程建设造价费用划分,执行《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

  4.发生费用支出或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材料”、“预付工程款”等科目。

  5.跨年度的建设项目,应在年终时按建设施工进度办理年度结算。

  6.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办理竣工决算时,借记“事业支出-已完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第115号科目 材 料

  1.本科目核算各单位库存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

  随买随用的物资材料及办公用品,可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通过本科目。

  2.本科目应按库存材料物资保管地点、种类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并根据库存材料物资收、发凭证逐笔登记。

  3.材料入账价值的确认:

  (1)购入物资材料,以购价(含税)、运杂费作为材料入账价格。

  (2)材料出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4.科目使用方法:

  (1)购入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2)领用出库时,借记“事业支出”、“平战结合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以物资材料抵作预付工程款时,借记“预付工程款”、“在建工程”、“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单位材料的实际库存数。

  6.因受市场供需和物价变动的影响,发生材料盈余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亏损时,借记“事业支出-应核销工程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7.各单位的库存物资,应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盘点,以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盘点发生的盘盈、盘亏等情况,要查明原因,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作增加或减少材料处理。溢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盘亏时,借记“事业支出-应核销工程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第117号科目 对外投资

  1.本科目核算各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2.各单位购入各种债券形成的对外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3.各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应按评估价值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账面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4.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单位对外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 ,接材料账面价值(含税),贷记“材料”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5.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入无形资产,按双方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账面原值, 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无形资产账面原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6.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7.各单位转让或到期兑付的债券本息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实收金额与账面金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同时调整“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8.对外投资分得利润时,按实际收到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平战结合收入”科目。

  9.按合同协议规定对外投资终结,收回对外投资时,按账面原值,借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贷记“对外投资”科目。同时按实收本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按实收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10.本科目应按债券和投资对象设置明细账。

  第120号科目 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各单位固定资产的原值。

  2.各单位应根据《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和分类,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依据。

  3.各单位的固定资产按下列规定的价值记账:

  (1)购建、调入的固定资产,依据实际支付的建设、购买价或调拨价、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购置车辆按规定支付的车辆购置附加费计入购价之内。

  (2)自制、加工的固定资产,按开支的工时、材料和有关费用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扩建、改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单位提供的有关凭据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亦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8)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4.本科目使用方法:

  (1)新、扩建人防工程 ,竣工验收后,由“在建工程”科目转入“事业支出-已完工程”科目时,借记“事业支出-已完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2)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时,应按资金来源分别借记“事业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3)自制加工的固定资产,应按资金来源分别借记“事业支出-××××”科目、“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材料”等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4)各单位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5)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支付租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同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7)因报废、毁损及盘亏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清理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的残值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列入“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

  (8)出售、调出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同时按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9)投资转出固定资产,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核算。

  5.各单位应按《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的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设置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算。

  第124号科目 无形资产

  1.本科目核算各单位依法取得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

  2.各单位购入或自行研究开发并按法律程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出数,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各种无形资产应合理摊销,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单位,其购入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时,应一次性摊销,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对于内部实行成本核算的单位,其无形资产应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摊销时借记“平战结合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4.单位向外转让已入账的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其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平战结合收入”科目,结算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时,借记“平战结合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

  5.用无形资产作对外投资的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核算。

  6.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价值。

  7.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第201号科目 借入款项

  1.本科目核算各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人防办公室、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

  2.借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付借款利息时,借记“事业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归还的借入款项余额。

  4.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设置明细账。

  第207号科目 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各单位除“借入款项”以外的各种其他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个人缴存的住房金等。

  2.单位发生各种应付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

  第209号科目 财政专户存款

  1.本科目核算各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经中央和地方政府批准向社会各单位收取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存入同级财政专户的人防建设资金。

  2.各单位收取社会负担人防经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缴存财政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单位由财政专户拨回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财政专户存款尚未拨回单位的存款数。

  5.本科目应按存入资金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第210号科目 应交税金

  1.本科目核算各单位应交纳的各种税金。

  2.各单位应在月份终了,计算出应交纳的税金时,借记“销售税金”、“平战结合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税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多交的税金,贷方余额反映为应交未交纳的税金。

  第301号科目 事业基金

  1.本科目核算各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滚存结余资金等。

  2.本科目应按核算的内容,下设“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个明细科目。各单位在“一般基金”下设“中央预算拨款”、“地方预算拨款”、“其他收入”明细科目。

  “一般基金”主要用于核算滚存结余资金。

  “投资基金”主要用于核算对外投资部分的基金。

  3.各单位年终应将当期未分配的结余转入本科目,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4.用固定资产、材料、无形资产和货币资金作对外投资时,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302号科目 固定基金

  1.本科目核算各单位建设、购入、自制、调入、融资租入(有所有权的)、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

  2.新建、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支付的租金,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5.盘盈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6.盘亏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经批准后,按账面原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7.出售、调出、对外投资转出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8.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单位固定基金总额。

  第303号科目 专用基金

  1.本科目核算各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

  2.各单位专用基金,应按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修购基金、住房基金、其他基金设置明细科目。

  3.各级人防办公室按规定比例分配平战结合收入转入专用基金时,借记“结余分配-平战结合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分别记入“职工福利基金”、明细科目。

  按规定从中央预算拨付人防业务经费指标中提取事业单位工作生活用房补助时,借记“事业支出-其他支出”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住房基金”科目。

  4.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提取:

  按规定从工资总额中提取职工福利费时,借记“事业支出-其他支出”科目,贷记“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

  按规定从工资总额中提取医疗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一医疗基金”科目。

  年终按规定比例分配事业结余时,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并分别记入“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其他基金”等明细科目。

  5.各单位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支付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费用时,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6.各单位出售、调出固定资产取得变价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

  7.人防事业单位收到各项住房基金收入(不包括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住房基金”科目。

  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各单位应设置辅助账进行登记并核算其缴纳、使用及结存情况。

  8.使用支付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期末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单位专用基金结存数额。

  第306号科目 事业结余

  1.本科目核算各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2.年度终了计算结余时 ,应将“财政补助收入”、“平战结合收入”、“其他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财政补助收入”、“平战结合收入”、“其他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将“拨出经费”、“事业支出”、“销售税金” 、“上缴上级支出”、“平战结合支出”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出经费”、“事业支出”、“销售税金”、“上缴上级支出”、“平战结合支出”等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单位当期实现的结余。

  4.年终时,各单位应将当年实现的结余全数转入“结余分配”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结余分配”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308号科目 结余分配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当年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

  2.年度终了,应将当期实现的事业结余,全数转入本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设置“中央预算拨款”、“地方预算拨款”、“平战结合收入”、“其他收入”明细科目。

  4.按人防财务管理规定,各级人防办公室年终转账时,应将本科目中的“中央预算拨款”、“地方预算拨款”、“其他收入”全数转入事业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

  各级人防办公室按规定比例分配“结余分配一平战结合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分配转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5.事业单位年终按人防财务管理规定进行分配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专用基金-××××”科目。分配转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401科目 财政补助收入

  1.本科目核算各单位按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由财政部门或上级人防办公室拨入的属于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人防经费。

  2.本科目应按经费来源渠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中央预算拨款”:核算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由财政部或上级人防办公室拨入的经费。

  (2)“地方预算拨款”:核算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由同级财政部门或上级人防办公室拨入的经费。

  3.收到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拨入经费的累计数。

  4.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403号科目 上级补助收入

  1.本科目核算各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除中央预算拨款、地方预算拨款以外的,由上级人防办公室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2.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拨入经费的累计数。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额转入“事业结余” 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409号科目 平战结合收入

  1.本科目核算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发利用人防工程、设备设施、提供技术服务、劳务、设计科研和国有资产使用等为社会服务所取得的平战结合收入。

  2.本科目按《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规定的收入项目设置明细科目。

  3.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平战结合收入-××××”科目。

  4.年终按规定和比例上缴平战结合收入时,计提时,借记“上缴上级支出”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应缴平战结合收入”科目;汇款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应缴平战结合收入”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上级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附属单位缴款-平战结合收入”科目。

  5.独立核算的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管理机构代收的平战结合收入,上交主管人防办公室时,可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6.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转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412号科目 附属单位缴款

  1.本科目核算各单位收到所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2.单位收到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年终,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缴款单位和缴款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413号科目 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各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平战结合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收入,包括依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社会负担的人防经费,外单位捐赠财物,银行存款利息(不含专用基金存款利息),拆除损坏人防工程设备设施的赔偿收入,材料变价和溢余,合资建设人防设施合资方拨给的资金等。

  2.收取社会负担人防经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存财政专户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由财政专户拨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

  3.收取除社会负担人防经费以外的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4.年终结胀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5.本科目应按收入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501号科目 拨出经费

  1.本科目核算各单位按核定的预算拨付所属单位的财政资金。

  2.拨出经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转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4.对所属单位拨付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5.本科目应接拨付资金类别和所属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504号科目 事业支出

  1.本科目核算各单位进行人防建设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实际支出。

  2.发生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材料”等科目。当年支出收回时,作冲减事业支出处理。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实际支出经费累计数。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已完工程支出” 、“工程维护管理支出”、“应核销工程支出”、“组织指挥支出”、“通信警报支出”、“宣传教育支出”、“科学研究支出”、“事业机构支出”、“其他支出”设置明细账。

  5.人防事业单位的人员机构经费支出应按以下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6.人防事业单位社会保障费、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按规定标准和实有人数每月计算提取,直接列报支出。

  第505号科目 平战结合支出

  1.本科目核算各单位组织人防平战结合收入所发生的费用支出。

  2.发生平战结合支出费用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材料”等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实际支出的费用累计数。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人员经费”、“设备设施维护费”、“水电燃料费”、“其他费”等设置明细账。

  独立核算的人防工程管理机构,应按人防事业单位的人员机构经费支出设置明细科目。

  第512号科目 销售税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提供劳务应负担的税金。

  2.月末单位应按规定计算出应负担的税金,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交纳税金时,借记“应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516号科目 上缴上级支出

  1.本科目核算所属单位按规定的标准或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2.上缴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年终时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上缴款项类别设置明细账。

  第517号科目 对附属单位补助

  1.本科目核算各单位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2.对附属单位补助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发生补助收回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的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资金类别和接受补助的附属单位设置明细账。

  第三部分 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

  一、各单位应在年终前,依据财政部门和上级人防办公室的决算编审工作要求,对各项收支账目、往来款项、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进行全面的年终清理结算。在此基础上,办理年度结账,编报决算。

  二、年度清理结算的主要内容:

  1.预算收支的清理结算:年终前,应按规定对财政部、上级人防办公室和所属单位之间的全年拨款数(包括追加追减和上划下划数额)以及应上交、拨补的款项等进行逐笔清理结算,确保上下级之间的年度预算数、领拨经费数和上交、下拨数一致。

  2.为了准确反映各项收支数额,防止未达账项的发生,造成上下之间不一致,凡属本年度的应拨款项,都应在12月31日前汇达对方。上级人防办公室对所属单位的拨款应截至12月25日为止,逾期一般不再下拨。

  3.各项收支的清理结算:当年的各项收入,都要及时入账。按规定应进行分配的各项收入都要按规定比例分配转账。本年度的各项应缴款都应在年终前全部上缴。年终前上缴确有困难的应预提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当年的各项支出,应按规定的支出用途和科目核算内容进行正确归集核算列账,如实反映。

  4.年度各单位的支出决算,一律以截止12月31日本年实际支出数为准,各单位不得提前和推后结账。不得以上级人防办公室的拨款代替实际支出。

  5.各单位的往来款项,年终前应尽量清理完毕。按有关规定应当转作各项收入或各项支出的往来款项,要及时办理转入各有关账户,编入本年决算。

  在建工程,年终要办理结算。

  6.银行存款、现金的清理结算,各单位年终应及时同开户银行对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要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要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有价证券账面数,一般应同实存数核对相符。

  7.财产物资的清理结算。年终前各单位应对固定资产、材料等财产物资进行全面清理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的,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调整账务,做到账实、账账相符。

  三、年终结账的主要内容:

  年终结账,各单位应在年终清理结算的基础上进行,年终结账主要包括年终转账、结清旧账和记入新账。

  1.年终转账。账目核对无误后,首先计算出各账户借方或贷方的12月份合计数和全年累计数,结出余额;然后编制结账前的“资产负债表”,试算平衡后,再将应对冲结转的各个收支账户的余额按年终冲转办法,填制12月31日的记账凭证单办理结转冲账。

  (1)将转账后无余额的账户结出全年总累计数,并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本账户全部结清;

  (2)对年终有余额的账户,在“全年累计数”下行的“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再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年终余额转入新账,旧账结束。

  3.记入新账。记入新账是依据本年度各账户余额表,编制年终决算的“资产负债表”和有关明细表。

  (1)将表列各账户的年终余额数,不需编制记账凭证,直接记入新年度相应的各有关账户,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以区别新年度发生数。

  (2)各单位的年度决算经财政部门或上级人防办公室审批后,如有与原报决算不一致,需要调整的,一律在新账上进行调整。

  第四部分 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凭以记账的合法书面文件。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账、核算的唯一合法的凭证。

  1.原始凭证主要包括:银行各种收、付款结算凭证、经费开支单据(发票)、各类收费收据、经费领拨款凭证、转账通知、材料出入库单、固定资产购建、调拨单、借款凭证、各种税票、上缴经费凭证以及能够证明会计业务发生经过的凭证、表册、文件、批复等。

  2.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日期、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填制单位印章、填制人员签章、经办人签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等。

  3.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经单位分管财务领导或会计主管批准,应有复核和经办人签章。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单位公章。

  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签章。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人员签章。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收款人的收款证明或收据。

  以外文凭证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译成中文。

  4.原始凭证应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手续齐全、大小写金额应与数量单价相一致,品名要详实,不准涂改、挖补。否则财会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5.无法取得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遗失情况发生,应由签发单位出具证明或由经办人写出情况说明,报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可视同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是按照会计核算要求,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由财会人员整理填制的,并作为登记账簿依据的凭证。各单位的记账凭证应按本制度的统一格式和规定,印制和使用记账凭证。主要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三种。

  1.记账凭证格式详见格式一、格式二、格式三(略)。

  2.记账凭证的编制方法:

  (1)各单位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进行归纳整理编制。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填列齐全,经复核后凭以记账、同时制证和复核人必须签字盖章。

  (2)记账凭证除结账和更正错误外,都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当日发生的相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汇总填制。不同会计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合并编制一张记账凭证,也不得将几天的会计事项加在一起作一个记账凭证。

  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到几张记账凭证的,可把原始凭证附在其主要的一张记账凭证后面,在其他相关记账凭证注明附有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编号,以便查阅。

  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但必须经主管会计人员签章。

  (3)记账凭证的编制必须清晰、工整、字迹不得潦草。记账凭证要指定专人复核,并经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后方可据以记账。

  (4)记账凭证应根据会计业务发生的时间顺序进行填制,并按制证的顺序,每月从第1号编一个连续号。一笔经济业务需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采取分数编号法编号。

  3.会计凭证应及时传递,不得积压。传递程序要科学、合理、手续严密,防止漏洞发生,具体办法由各单位自行规定。

  4.会计记账凭证登记完毕后,根据规定要求,按记账凭证顺序号整理,连同所附原始凭证,加封面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因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经本单位领导同意或会计主管批准,可以复制,并做好登记。记账凭证封面样式见格式四(略)。

  5.记账凭证错误的更正方法。各单位会计部门填制的记账凭证发生错误时,不得挖补、涂抹、刮擦和使用化学药水消字,应按下列方法更正。

  (1)发现未登记账薄的记账凭证错误,可将原记账凭证作废,重新编制记账凭证。

  (2)发现已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错误,可采用“红字冲正法”或“补充登记法”进行更正。

  采用计算机做记账凭证的,用“红字冲正法”时,以负数表示。

  第五部分 会计账薄

  会计账簿是会计核算过程中,以会计凭证为依据,用来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经济业务的工具。

  各单位按制度规定和会计业务核算的需要,应设置以下会计账簿:

  1.总账。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总分类科目设置账户,核算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结余总括情况的平衡账务,控制和核对各明细账。总账使用三栏订本式账簿。具体格式详见格式六(略)。

  2.明细账。根据制度规定的明细科目设置,用以对总账有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的账簿。主要有:

  (1)收入明细账。包括拨入经费明细账、上级补助收入明细账、平战结合收入明细账、其他收入明细账等。

  (2)支出明细账。包括拨出经费明细账、事业支出明细账、平战结合支出明细账等。

  (3)往来款项明细账。包括其他应收款明细账、预付工程款明细账、在建工程明细账、其他应付款明细账等。

  (4)材料明细账,包括固定资产明细账、材料明细账等。

  (5)其他资金明细账。包括对外投资明细账、专用基金明细账、结余资金明细账等。

  明细账的格式详见格式七(略)。

  1.会计建账和使用,以每一会计年度为限。每一账簿启用时,必须填写“经管人员一览表”和“账簿目录”(格式略)附于账簿扉页上,并要签字加盖公章。账簿应按页码顺序逐页编号,不得跳页、缺号。

  2.各单位会计核算采用记账凭证核算形式,总账、明细账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业务量比较多的单位,总账也可采取科目汇总表记账。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序时登记。当月发生的业务必须当月处理完毕,日记账必须当天登记完,不得积压。科目汇总表格式详见格式五(略)。

  3.手工记账必须使用蓝、黑色墨水书写,不准使用铅笔、圆珠笔。红色墨水除登记收入负数使用外,只能在划线、改错、冲账时使用。

  登记账簿必须按照编定的页数连续记载,不得跳行、隔页。如因工作疏忽发生跳行或隔页时,应将空行、隔页划线注销,并由记账人员签名盖章。

  登记账簿要及时,摘要清楚、文字和数字的书写工整、数字准确,并要做到日清月结。

  4.登记账簿应根据已经审核无误的会计记账凭证进行,记账时,将记账凭证编号记入账簿内,记账后,在记账凭证上用“√”符号注明,表示已登记入账。

  5.各种账簿记录应做到定期对账,并按月结账。

  对账。各单位应定期将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货币资金、材料、固定资产、往来款项的单位和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对账。库存现金要每日进行核对,银行存款每月要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

  结账。各单位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每天结出余额。其他账簿每月至少结账一次。在结账前,各单位必须将本期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手工记账单位结账时,于最后一笔业务金额栏下划一单红线,在红线下结出年初以来累计发生额和余额。

  三、会计账务记录错误更正

  账簿登记如发生错误,严禁挖补、涂抹、刮擦或用化学药水消字。应按下列方法更正:

  1.手工登记账簿如记账凭证无误,只是登记账簿时发生文字或数字书写错误,应用“划线更正法”更正,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2.由于记账凭证科目对应关系填错引起的记账错误,应编制正确的记账凭证登记账簿。

  第六部分 会计报表的编审

  一、会计报表是反映各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财政部门和上级人防办公室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单位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编制下年度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的基础。各单位必须认真做好会计报表的编审工作。

  二、人防会计报表由主表、附表和说明三部分组成。

  主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资产负债表按照“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的平衡公式设置。左方为资产部类,右方为负债部类,左右两方总计数相等。

  附表包括经费支出表,平战结合收入、支出及分配表,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经费支出表等。

  财务状况说明书是根据会计报表分析结果,填写会计报表中不能直接反映的分析性文字,他是对会计报表的一种补充说明。一般包括影响各单位财务状况、收支和资金变动的原因;收入、支出和资金活动变化的趋势;管理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对上级主管财会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会计报表及封面格式详见格式十至十七(略)。

  三、会计报表的编审要求。

  编制会计报表的基本目的,是向报表的使用者提供有关的信息资料。各单位应保证会计报表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

  1.各单位要加强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会计报表的数字要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汇总和有关资料编制,切实做到不漏单位、账表相符,要有根有据,不准估列代编。

  任何人不得篡改或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

  不按规定编报会计报表的单位,上级主管财务部门有权停止拨款;对瞒报和篡改会计报表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会计报表由基层单位编制,按经费领拨关系逐级汇总上报,上级单位要在编制本级会计报表的基础上,根据本级会计报表和经审查过的所属单位会计报表,编制汇总会计报表,并将上下级之间的对应科目数字冲销后,逐级汇总上报。

  上报上级人防办公室和同级财政部门的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审阅签字并加盖公章。

  3.会计报表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数字真实可靠,要求各单位在编制会计报表前,认真做好对账、转账、结账等工作,保证账账、账实相符和报表数字真实、准确无误。

  内容完整。要求各单位编制会计报表格式、内容和有关的各项经济指标要符合统一规定。各表之间的有关项目和对应关系要认真核对,保证表表相符,数字互相衔接一致。

  四、会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决算)三种。

  月份和季度会计报表,只编制“资产负债表”。

  年报(决算)按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全部编制上报。

  五、会计报表报送时间。

  基层单位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五日内报出;

  基层单位季度会计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十日内报出;

  年度会计报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于年度终了后40日内报出。同时,抄报军区人防办公室。

  年度会计报表,在报送上级人防办公室的同时,应抄报同级财政部门。

  第七部分 会计分析

  一、会计分析以会计核算、报表等资料为主要依据,结合预算(计划)等有关资料,对一定时期本单位、本系统财务活动和经济活动过程进行比较、分析和研究,并进行总结,做出正确评价,预测发展趋势,为加强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会计分析的主要内容。

  1.资产状况分析。包括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三者之间的构成关系及变动情况;经费划拨、结算情况;货币资金构成及变动情况等。

  2.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包括年度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超收或未完成的原因;年度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较计划节约或超支及较上年增减变动的原因;工程建设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建设成本增减原因等。

  3.实物资产管理分析。包括材料增减变动情况;固定资产构成和增减变动情况等。

  三、会计分析方法。应采用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结构分析法和差额分析法等方法。

  四、会计分析的基本要求。分析所用数据、资料及有关情况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分析既要分析一般情况, 又要突出重点,对管理中的主要问题、重点单位应进行深入分析;定量定性分析应遵循科学、客观的原则;在分析现状的同时,又要预测发展趋势,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五、有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会计分析工作,如实提供预算、计划数据及有关资料和情况。

  六、各单位年末,应按规定的内容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写出分析报告,并附有关会计分析资料,逐级汇总随年度会计报表一并上报。

  第八部分 会计交接

  一、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交接不清不得调动、离职。因工作需要短期离职的交接手续,按单位领导指示办理。

  二、交接内容包括:文件、资料、凭证、账簿、报表、印鉴、支票、现金和金、银、珠宝、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物品;微机打印的有关账、表、备份软盘、软件及密码设置等。

  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会计工作和管理情况向接交人详细介绍。对未了或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

  三、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财务部门派人协同监交。

  四、交接前,移交人员按移交内容整理有关资料、物品,对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应填制凭证,登记入账,并在最后一笔金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编造移交清册。交接时,交接双方按移交清册逐项核对点收,交接清楚后,由移交、接收、监交人员在移交清册上签章。

  移交清册应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五、接替人员继续使用接收的会计账簿,连续使用,不得自行另立新账。

  六、移交人员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批准,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受委托人对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单位撤销、合并、分立,会计主管人员和会计人员,必须做好清理工作,结束账目,向接收单位或上级有关部门办理移交。移交结束前,主管、经办人员不得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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