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小苏是谁扮演的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党的十八大以来,黑龙江省始终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党和政府的工作重点,积极回应全省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特别是过去五年,我省坚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惠民举措层出不穷,扶贫、就业、养老、社会救助、安居工程等一个个民生实事,绘就了一幅共享发展、温暖多彩的动人画卷,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不断攀升。

创新举措精准扶贫成效显著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也是民生这一答卷上的核心一题。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将脱贫攻坚作为全省头等大事和一号工程,不断创新举措,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2015年,哈尔滨市双城区周家镇东宁村村民么祥金,通过政府部门开展的种植食用菌扶贫项目,种植猴头菇5000袋,年实现纯盈利1.5万元,2016年春节他家里的状况就改善了不少。自2013年以来,双城区扶贫办依托单城镇政丰村的食用菌厂,实行“两补一提供一帮助”的扶贫方法,即在贫困户建棚、菌袋上给予资金补助,在技术上提供全程指导,在销售上给予帮助,保证农户获得最佳效益。这项技术相对简单,只要看住温度和湿度就可以,家庭妇女和年龄大一点的劳动力也能从事,不耽误年轻力壮的劳动力到城里打工。我省农村贫困人口多,帮扶难度大。只靠资金扶持是不够的,还要有像产业扶贫这样“去穷根儿”的办法。为确保我省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十二五”期间,我省大力整合各类扶贫资源,以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贫困村为主战场,坚持专项、行业和社会扶贫同步推进,合力推进扶贫开发,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5亿元、行业部门资金357.8亿元,通过互联网+扶贫、产业+扶贫、创业+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等具体措施精准扶贫,支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贫困地区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的显著成效。2016年我省又推进产业增收、转移就业、教育扶智、金融扶持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五大行动,实现了350个贫困村、40万贫困人口脱贫。同时,我省还在制度安排和机制改革上想办法、出实招,《黑龙江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改进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工作的意见》《黑龙江省贫困县约束机制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等,为精准扶贫提供了制度保证,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上的坚强决心。

深化改革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长期以来,发展环境不优是制约黑龙江发展的顽疾痼瘴。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抓住解决问题的关键,以解放思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重点深化改革,为我省优化发展环境打开了突破口。2013年,我省以“转变职能、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为主题,以优化龙江发展环境为目标,开展了一场简政放权的政府自身改革。“十二五”时期,10068项省级行政权力得到清理,总精简比例达到69%。2016年,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部取消。全面实施“五证合一”,继续提高工商登记便利化。持续查处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公开通报和处理9批42起典型问题,113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4人移送司法机关。这一系列举措,一方面为企业松了绑,办理经营许可的时间缩短了,市场准入的门槛降低了,服务效率大幅提升,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的无穷活力被成功激发;另一方面优化了我省法治环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执法不严、违法行政等难点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营造了依法决策的法治氛围、规范文明的执法环境。五年来,我省积极推动科技人员、大学生、农民、城镇转移就业职工四支队伍创新创业,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以最大的诚意支持各类人才发展。2015年3月,出台《关于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从激发人才活力、奖励人才贡献、支持人才创业、培育人才体系、促进人才流动、营造人才环境等六大方面提出20条政策意见。2015年5月,《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意见》出台,30条高含金量的优惠措施,从启发创业意愿到降低创业门槛、从实施税费减免到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有效激发了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动力和热情。2016年7月,省委、省政府下发《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的活力。实施“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连续两年举办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投资大会等对接活动165次,330个项目签约56.8亿元;2016年,新注册科技型企业3120家,两年累计达5236家,形成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1076家。高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创业人数达11614人,注册企业939个,带动就业9358人。全省以各种方式创业的农民达103.5万人,实现创业收入227.6亿元,分别增长37.1%、39.8%。四煤城转移就业职工中涌现出一大批进入新领域、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自主创业的典型。

兜住底线民生保障坚实有力

守住民生底线,发展就有了依据,也有了不可退让、不能妥协的红线。近五年,尽管我省财政曾出现较大困难,但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民生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带着深厚感情和强烈责任,把更多财力物力向困难群众倾斜,民生保障力度不断加大,我省百姓朝着幸福而有尊严的生活阔步迈进。家住绥化市北林区紫来办事处辖区的苏玉莹父母双亡,且自小体弱多病。2014年10月,25岁的她被查出患有脑瘤并伴有癫痫。绝望之时,有人建议她申请社会救助。令她没想到的是,3天后她便得以入院治疗。此次住院费用除得到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2万元外,还通过居民医保和低保医疗保险先后享受两次报销救助待遇。小苏享受到的是我省民政厅在2014年开展的“救急难”救助办法。“救急难”是《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基本方针之一,是民政部门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2014年我省将“救急难”工作作为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整体效能、为困难群众织密基本生活保障网的重要内容,并制定实施了《全省救急难试点工作方案》。五年来,我省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体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出台《黑龙江省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重点加大对特困供养人员、重病重残儿童的救助力度,特困供养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的医疗救助起付线全面取消,对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超过家庭负担能力的部分给予救助。2016年,我省连续第十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十连增”。目前我省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53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710元/年。新农合参合率达99.1%,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70元。让企业退休人员安度晚年,是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我省解放较早,又是老工业基地,赡养率比较高,目前已达1:1.22。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每年调待过程中都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如何为退休职工尽最大可能争取多增加养老金,保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稳步提高。“十二五”期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由“十一五”末的268.8万人增加到423.8万人,增加155万人;基本养老金由月人均1076元提高到2119.56元,净增长1043.56元/月,年平均增幅14.5%,整体增长近一倍。同时,不断提高对特殊群体待遇方面的照顾政策,2013年为1.18万名抗美援朝时期参军复员到企业的退休人员月人均发放生活补助金260元,2014年为抗美援朝时期参军复员到企业的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助金200元,使生活补助金达到460元/月,2015年为抗美援朝时期参军复员到企业的退休人员和在乡老复员军人增加生活补助金50元,使生活补助金分别达到510元和250元;为所有企业退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和一次性御寒补贴,共惠及参保人员1122.6万人次,支出27.71亿元;积极解决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分别将27.5万名地方所属“农林牧渔”四场人员、失地农民、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和超龄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由于产业工人多、居住集中等原因,我省存在大量棚户区。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支持东北振兴相关举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成为我省棚改主要模式,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发挥市场作用,条件差的地方由政府统筹包干。一幢幢高楼在广袤的黑土地上拔地而起,棚改的规模效应日益显现,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喜圆新居梦。更为重要的是,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这些搬离棚户区的群众,精神面貌也发生了可喜的变化,闲暇时间的活动从玩麻将、喝大酒变成了下下棋、打打球,大家都感觉:“住进新房子,生活也更有奔头了!”“十二五”期间,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开工204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173万套,共完成投资2822亿元,棚改总量居全国前列,近千万城乡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2016年,全省棚改开工20.8万套,建成19.9万套,货币化安置9万余套。改造农村泥草(危)房12.4万户。四煤城采煤沉陷区棚改开工7.6万套,建成4.1万套。

创新治理人民生活安心舒心

人民群众生活是否安全、舒心不仅是衡量社会治安状况的晴雨表,也是体现民生质量的重要指数。五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改善生态环境放在民生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良好的治安环境是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直接依托。五年来,我省始终高度重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黑龙江建设工作,通过高起点谋划、高层发动部署、重点项目带动,不断取得新成效,先后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十二五”规划》《关于今后五年(年)进一步深化“平安龙江”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政策意见,保证了全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十二五”期间,全省公众安全感和“平安龙江”建设满意度连年上升。全省刑事发案率呈逐年下降态势,八类案件平均降幅10%,哈尔滨万人发案率在全国省会城市保持最低水平。全省公安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密织网络,社会治安局面始终可防可控。安全生产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人命关天的社会问题,财产失去可以弥补,生命失去则无法挽回。省委、省政府把安全生产列入十大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之一,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意见》,从强化党委领导责任、政府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措施四个方面做出24条明确规定。紧跟新《安全生产法》修改步伐,重新制定实施《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完成新一轮安全生产地方立法工作。同时,始终坚持以煤矿、油气输送管线、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断净化和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十二五”期间,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省政府每年拿出2500万元,用于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奖励机制,省政府拿出近1亿元用于奖励,进一步激发各市(地)、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我省食药监管系统深化体制改革,强化监管效能,规范市场秩序,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巩固和发展了稳中向好的食药安全形势。“十二五”期间,对全省7.68万余家持证餐饮服务单位全部进行了动态等级评定。组建了全国第一支乳制品质量安全检查员队伍。在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检中,黑龙江省婴幼儿配方乳粉合格率达99.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82个百分点,高风险不合格项目零检出,打造了完达山、飞鹤等一批优质地产品牌,提升了黑龙江乳粉质量安全品质,维护了优质乳品大省形象。制定了《黑龙江省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资质认定及管理办法》,对基本药物经营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核,确定364家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加大了抽检监测力度,完成基本药物抽验14585批,其中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98个中标品种实现了全覆盖抽检。良好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2014年4月1日,我省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面停止,标志着我国重点国有林区从开发利用转入全面保护的发展新阶段。2016年,我省又为大气污染防治量身立法,研究出台了《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年)》等一系列决策部署,以解群众“心肺之患”。同时,严格控制低质燃煤使用,淘汰燃煤小锅炉2210台,淘汰黄标车6.3万辆、老旧车7.9万辆,完成工业污染治理项目148个,秋季秸秆火点数同期减少46%,全省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1.5%,提高5.6个百分点。稳步改善农村居民饮水条件,积极促进农村群众身体健康,“十二五”期间,800.6万农村及乡镇人口饮水安全得到解决。此外,城市供水、燃气、集中供热普及率分别达到96%、89%和74%;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率分别达到85%、90%,投入24.9亿元用于提高城市机械化清冰雪能力。新增城市绿地8350公顷。“为民担当,风雨可度”。在黑龙江,民生建设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2017年,保障和改善民生仍然是省委、省政府的心头大事,民生支出依旧是我省省级财政首先要保证的重点。只要我们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就必将获得人民的拥护和信赖,形成无坚不摧、无往不胜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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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

低保、五保等救助水平大幅提升,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显著增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健全保基本、兜底线的制度,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创新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在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交出温暖人心的民生成绩单,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社会救助 守护民生底线

铜陵市铜官区官塘社区居民小苏,不久前因身患重病,面临大额医疗费支出,家庭经济状况不堪重负。面对突发困难,民政部门为小苏办理了临时救助,给予2万元救助金,缓解了小苏的燃眉之急。

以解决群众急难为目标的临时救助制度,给社会救助体系增添了弹性。近年来,我省拓展社会救助体系的内涵,就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及医疗、就业、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出台政策规定,逐步建立系统、全面的社会救助制度框架。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各项社会救助标准同步增长。 2012年以来,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增长66%和180%,211万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36.9万人被纳入五保供养体系,实施医疗救助2100万人次、临时救助78万户次,及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73.5万人次,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力妥善安排,孤儿养育保障标准大幅提升。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兜底保障。

在救助标准提升的同时,救助机制也更加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和“救急难”发现机制的建立,使受助对象更加及时、便利地获得救助。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完善,提升了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度。我省还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将相关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为社会救助体系安装主动调节装置,从而更具弹性和适应性。

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我省基本形成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的社会救助新格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更加坚实牢靠,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连续四年位居全国前列。

健全体系 保障老有所养

室外鸟鸣绿树、鱼游碧水,室内宽敞明亮,地板、台阶、洗浴设备等都针对老年人特点作出特别设计。位于阜阳市颍州区的阜阳市老年公寓,采取公建民营模式,有效提升运营服务水平,成为500多位老人安度晚年的温馨家园。

为解决养老服务供需矛盾,近年来,我省积极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能力提升,加快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养老服务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目前,全省各类养老机构总数达到2492家、床位30.1万张。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等扶持政策。目前全省共有社会办养老机构845家,床位总数达到11万张。医养结合方面,全省有678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养签约的养老机构达到607家。各类医疗机构举办的养老机构、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享受与民办养老机构相同的扶持优惠政策。

社区居家养老和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正在补齐。在城市,以老年人需求评估体系建设为核心,以县区、街道、社区三级养老服务中心为依托,打造20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在农村,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高龄、留守、不能自理老年人探视走访,搭建农村失能老年人集中住养和照料护理网络。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列入省政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和民生工程实施内容,2018年底,全省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总面积达到162万平方米。

增加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打造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实践,正给老年人带来更加安稳幸福的晚年生活。

创新治理 激发社会活力

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社区省一建小区停车位紧张,邻里之间为停车问题不时发生矛盾。不久前,社区党委通过居民议事平台“周末议事厅”,召集居民代表共同协商,确定了解决“停车难”的方案,并制定停车规范,约束不文明停车行为。如今,小区“停车难”得到很大缓解,邻里关系更加和谐。

为发挥社区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近年来,我省积极推动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社区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全省启动两批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民主协商深入人心、融入居民日常生活。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效果显著,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全省行政村中农村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正常运转率超过90%,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硬件达到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标准以上超50%。

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在社会治理领域的重要“帮手”。民政部门持续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激发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投身公益事业的积极性。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至2018年,共有250余家省级社会组织通过不同形式参与脱贫攻坚,累计实施扶贫项目300余个,结对帮扶贫困村130个,投入资金超过2.7亿元,受益对象超过20万人,在扶贫扶志扶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培育扶持与加强监管并重,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启动并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任务,省级共有161家行业协会商会与其主管单位实现人员、职能、资产等分离和规范。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2018年以来各级行业协会商会累计主动减免会费近千万元。

夯实社会治理根基,激发共建共享活力。体制机制的创新、治理方式的转变,带来基层群众自治水平的提升,促进了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汇聚起更加磅礴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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