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洪智军出生年月

        6月30日至7月1日,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美丽城镇专项组副组长于晓平一行到我市开展美丽城镇建设调研工作。台州市美镇办常务副主任、建设局副局长刘建军,温岭市委常委、副市长金加树,温岭市风貌办主任、市住建局局长洪智军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走现场、看项目、查进度、听汇报,先后实地踏勘了新河、大溪两个乡镇,考察了长屿硐天、中国科学院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台州院区、国家泵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点位的具体情况,详细了解了新河“文旅特色型”样板镇创建项目的计划和实施进度,大溪“县域副中心型”样板镇复查复评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就美丽城镇建设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传经送宝、提计献策。

下一步,我市将以本次调研督导为新起点,进一步挖掘提升乡镇在全产业链平台、数字治理、产业配套服务等多方面的创新亮点,同时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全力推进整改提升工作,力争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

今后,在建工程务工人员工资全部交由银行代发

8月22日,温岭率先在台州拉开建筑务工人员工资实名制管理序幕。明确今年10月1日起新办理施工许可及已办理施工许可尚未开工的项目,必须实行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对于已开工项目鼓励实行。

实名管理,银行代发工资。

银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管协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施工企业通过互联网+人脸识别等技术,对务工人员基本信息进行录入及出勤情况进行考勤,掌握施工现场劳动用工情况。

建设单位需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单独拨付到施工单位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前只能用于工资发放。

工资支付方面,实行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该市建工局洪智军局长表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等组织和个人,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

失信机制,企业将受惩戒。

工程施工许可前,建设单位必须按要求将款项单独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执行的将作为不诚信单位,限制其新建项目的开工。并建立“黑名单”,由人力社保部门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工程在竣工验收前,施工企业不能出具相关证明,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洪智军说:“将直接列为重点监控企业,在‘温岭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办法’中进行扣分,加倍或取消以企业为单位缴纳欠薪保证金,并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外地企业则直接清退出温岭建筑市场。”同时,监理单位未履行督促、检查、上报的职责,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据介绍,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后,既可防止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或少发,又能在劳动纠纷发生时,为农民工提供维权依据。该制度与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等制度相结合,是在技术层面上增加并破解农民工讨薪难题的一种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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