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哪些银行卡可以提取公积金

在十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法定条件是当事人需要贷款买房,需要修建或翻修自家住房的,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的,丧失劳动劳力后跟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的,出国的,需要支付房租,但本人的工资收入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的。

一、十堰市管理制度规定的提取条件是什么?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并与单位终止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买房审批流程是什么?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不需要评估。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调查通知单》。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 保证的方式,保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 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关于的提取问题,都是由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的,如果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应该先咨询一下的政策,因为、贷款额度都跟当事人缴纳公积金的时间是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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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

  • 不能用于买车。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1、到住房公积金营业厅领取审批表以及相关...

十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办公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9号(市政府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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