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废水排放标准2018企业要实现超低排放改造,应该从哪些方面实施?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简称首钢长钢公司)属山西省国有重点钢铁企业,位于山西省东南部,长治市潞州区西北三十公里处,地处上党盆地正中。前身为始建于1946年的故县铁厂,是中国共产党于战争年代在太行山革命根据地创建的第一个钢铁企业,曾经为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和新中国的建设事业做出过重要贡献,被誉为“共和国红色钢铁的摇篮”。2013年根据环保要求,长钢两台200m2烧结机机头烟气配套了脱硫设备,脱硫系统采用密相塔半干法烟气脱硫技术,无脱硝工艺。此脱硫系统无法实现超低排放,不满足超低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2;二氧化硫≤35mg/m2;氮氧化物≤50mg/m2的要求,面对严峻的环保管控形势,国家政策要求,必须对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进行提标改造。2019年7月集团公司批准长钢投建4号、5号烧结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即脱硫系统升级改造,增加脱硝系统),8月开始施工,于2020年1月与烧结烟气管道对接投运,共投资21877.49万元,投运后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明显下降,达到了国家超低排放值以下。

(1)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当前中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融合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国家正在积极探索绿色生态发展新路径,“十三五”规划首次提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新目标,绿色发展贯穿于“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十三五”规划的十个目标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首度被写入五年规划,这说明生态文明建设将在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古据十分重要的地位。

(2)《“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加强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指出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继续加强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以及重金属的排放控制。

(3)2017年2月17日,在“十三五”规划发展方向推动下,环保部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长治市被列为国家2+26城市,要求2018年执行国家钢铁、焦化和火电特别排放标准,2019年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要求实施超低排放,同时山西省、长治市2019年分别出台文件要求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4)项目建设前长钢炼铁厂两台烧结机,各配置两合主风机,主风机后设有脱硫设施,脱硫系统采用密相塔半干法烟气脱硫技术,无脱硝工艺。

烧结机现有脱硫系统无法实现超低排放,不满足超低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的要求,面对严峻的环保管控形势,国家政策要求,必须对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进行提标改造。

3.1 脱硫脱硝方案确定的原则

目前国内外脱硫脱硝方案很多,工程应用也较多,具体到本工程脱硫脱硝方案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1)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建设符合我国方针和政策,贯彻安全、可靠、经济、适用并符合国情的原则。

(2)选择工艺技术成熟、先进、经济合理的工艺系统。

(4)考虑主机规模和烟气量变化等要求。

(5)考虑 SO2浓度、二氧化硫控制规划、环境要求的脱硫效率。

(6)考虑 NOX浓度、氮氧化物控制规划、环境要求的脱硝效率。

(7)应充分考虑脱硫剂供应条件、脱硝剂供应条件、脱硫副产品的综合利用条件。

(8)应充分考虑废水、废渣排放条件。

(9)应充分考虑厂区总布置条件等因素。

(10)应考虑生产过渡的方便,脱硫设施的建设尽量减少对主机生产的影响。

由于环保的要求日益严格,结合现有的主流脱硫工艺,针对本工程及以上原则,通过市场调研,借鉴烧结、电厂、焦化等行业的脱硫业绩,目前市场占有率较多可供选择的脱硫技术主要有: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除尘工艺、旋转喷雾干燥法(SDA)、石灰石-石膏湿法工艺、氨-硫铵湿法脱硫工艺、活性焦法脱硫工艺、烟道喷射工艺。长钢公司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经过对以上工艺的评价,选择了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除尘工艺。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除尘工艺系统主要由吸收剂制备及供应、吸收塔、物料再循环、工艺水系统、脱硫后除尘器以及仪表控制系统等组成。技术特点:

(1)该工艺整个过程为干态,有利于文明生产的要求。

(2)该工艺具有巨大的比表面积,可以吸附成气溶胶状的 SO3粒子,从而脱除几乎全部的 SO3,因此,烟囱无需防腐,大大节省烟囱的防腐费用及今后的维护费用;

(3)该工艺是一种脱硫除尘一体化的工艺,脱硫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可以达到 10mg/Nm3的排放要求。

(4)通过流化床内所具有的激烈湍动和巨大表面积的颗粒的作用,可将PM10、PM2.5以及更细的细微颗粒物凝并成大颗粒,然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可以有效地去除。

(5)脱硫系统的建设不影响主机的正常运行,可利用主机短暂的停机检修时间进行烟气系统的接驳。

(6)脱硫系统不用防腐,整体占地面积小,造价低,今后的维护费用小。

(7)无废水排放,符合工业用水零排放的要求。(8)该工艺可以有效地脱除HCl、HF、重金属、二噁英等有害物质。

(9)启动方便,烟气工况适应性强,对各种含硫浓度的烟气均能有效进行净化,设有清洁烟气再循环系统,对主机负荷的变化均能快速适应。

(10)技术成熟、可靠,设备可靠,经济上有好的性价比。

(11)SO2 、NOX、粉尘等污染物达到超净排放,并可对 SO3、二噁英、重金属进行协同脱除。

烧结行业目前有应用业绩的脱硝技术,主要有活性炭吸附技术、烧结烟气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技术(SCR 脱硝)以及其他低温协同脱硝技术等,针对本工程及以上原则,长钢公司采用中温 SCR 脱硝工艺。SCR脱硝工艺是在一定温度和催化剂存在的情况下,向烟气中通入还原剂 NH3,将烟气中的NOx还原为无害的氮气(N2)和水(H2O)。它是目前国内外应用最为成熟的烟气脱硝工艺。此工艺在首钢迁钢已经得到了成功的应用,根据国内外现有烧结球团 SCR 脱硝情况,2016 年前后韩国浦项、台湾中钢、上海宝钢 4 烧 600m2 烧结机实施的 SCR 脱硝项目均采用 280℃的温度反应窗口的催化剂,尤其是宝钢 4 烧 600m2烧结机 SCR 脱硝项目 2016年10月份投运,至今运行稳定。

烧结烟气脱硫脱硝工艺中,脱硫部分拟采用 “SSC 烧结(球团)烟气干式超净工艺”(简称 SSC 干式工艺),脱硝部分采用 SCR 脱硝技术。本项目脱硫脱硝除尘系统按“一机一塔”方案,配置干法脱硫脱硝除尘装置,采用两级风机串联的布置方式,具体工艺流程:烧结机→现有电除尘器→现有主抽风机→脱硫反应塔(新建)→布袋除尘器(新建)→GGH 换热器(原烟气段)→SCR 脱硝→GGH 换热器(净烟气段)→脱硫脱硝引风机→烟囱排放。

4.1 脱硫、除尘系统

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除尘工艺系统主要由脱硫塔、脱硫除尘器、脱硫灰循环系统、吸收剂制备及供应系统、烟气系统、工艺水系统、流化风系统、脱硫灰外排系统等组成。

在脱硫装置之后,对应一套 SCR 脱硝系统。主要由以下几个分系统组成:氨区系统、氨喷射系统、脱硝反应系统、烟道系统、烟气换热系统、烟气加热系统等组成。

该项目由山东国舜公司承建,于2019年8月开始施工,两台烧结机各投建一套脱硫脱销系统,经过施工方紧张有序的施工组织,两套系统先后分别于2019年12月28日和2020年1月12日完工,分别利用7天的停机检修时间把新系统的入口、出口与旧系统的入口、出口对接,旧系统隔离拆除。

目前处于调试阶段,烟气含尘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了设计要求,满足超低排放要求。

长钢公司炼铁厂通过前期对多种脱硫脱硝工艺的考察对比,选择了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除尘工艺和SCR脱硝工艺,经过五个月的施工,安全投运,脱硫系统较旧系统的除尘和脱硫效果好,脱硝系统调试时间较长,目前数据波动较大,基本达到了设计效果,需要进一步优化操作。

为加快推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争完成2022年底前PM2.5达到35微克/立方米的目标任务,根据生态环境部、省厅的安排,现将2022年生态环境领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如下:

(一)重点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1.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昌晋苑焦化、晋钢兆丰、

麟源焦化、中钢能源煤化4家焦化和卓越水泥、晋牌水泥、中宝水泥、华润水泥、山水水泥5家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监测评估验收。

2.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华安焦化、沁新焦化、明源焦化3家焦化企业和潞州区红旗水泥、科保水泥、陶清河水泥、三元王庄华泰、壶关红旗水泥、瑞昌水泥6家水泥粉磨站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二)重点行业超超低排放改造

按照省厅的安排部署,推进市区规划区范围内的漳山电厂、晋控电力漳泽发电、晋能热电、漳泽发电、霍家工业、王曲电厂、天脊电厂、晋控电力余吾电厂、长清自备电厂9家燃煤电厂和首钢长钢、长信工业、兴宝钢铁3家钢铁企业实施超超低排放改造(具体工作计划及排放控制指标由省厅确定并下发)。

(三)焦化行业备用干熄焦改造

全面启动焦化行业熄焦工艺升级改造,推进辖区内5.5米及以上焦化企业建设备用干熄焦,淘汰备用湿熄焦。2022年4月30日前,确定改造计划和任务清单,2022年12月31日前列入改造清单的焦化企业完成改造。

(四)重点工业企业VOCs治理

1.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已排查出的25个VOCs重点问题和33个加油站问题整改。

2.重点行业企业完成两轮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发现泄漏点位及时修复;第一轮应在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第二轮应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五)燃煤工业炉窑和燃煤锅炉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全面推进低效治理设施升级,对采用脱硫除尘一体化、脱硫脱硝一体化等低效治理工艺的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以及低温等离子、光氧催化等低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工艺的企业实施升级改造。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排查并确定改造计划和任务清单,2022年12月31日前列入改造清单的企业完成改造并验收。

(六)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2022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

(七)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管理

1.2022年3月31日前,辖区内发电企业要通过环境信息平台按时报送2021年碳排放报告,并上传支撑材料;2022年9月30日前,辖区内其他重点行业企业要通过环境信息平台按时上传2021年碳排放报告,并上传支撑材料。

2.2022年3月31日前,12家发电企业要通过环境信息平台公布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年度)经核查的温室气体排放相关信息。

3.2022年4月10日前,完成一轮辖区内重点企业碳排放工作及碳排放数据质量实施日常检查,重点检查企业2021年排放报告报送情况以及2022年每月碳排放相关数据上传情况,并将检查情况上报至市局;2022年7月10日前,完成第二轮重点企业碳排放工作及碳排放数据质量实施日常检查,重点关注2022年每月碳排放相关数据上传及核查机构核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检查情况上报至市局;2023年1月10日前,完成辖区内重点企业碳排放工作及碳排放数据质量日常检查,重点围绕辖区内企业碳市场履约情况,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局。

(八)声功能区划分划定与调整工作。

2022年12月底前,上党区、潞城区、襄垣县完成声功能区划分划定与调整工作。

(九)重点用车单位车辆门禁系统安装联网。

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平顺县、长子县、黎城县、壶关县、襄垣县、武乡县、沁县和沁源县8共县69家重点用车单位车辆门禁系统与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十)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管理。2022年10月底前,辖区内涉ODS企业必须完成全国 ODS 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同时加强督促帮扶,确保辖区内涉ODS企业应备尽备。按照国家、省的安排部署,协助做好 2021 年度 HFCs 统计和基线年数据核查工作。

二、常态化坚持工作任务

(一)巩固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零”成果。持续开展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排查,发现一台淘汰一台。

(二)巩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清零”成果。持续对辖区内燃气锅炉实施排查,发现未实施低氮改造的燃气锅炉立即予以停产整改,列入改造清单,完成改造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督促辖区内39个重点行业企业全部完成绩效等级初次核定及年度认定工作。

(四)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

1.按照国家、 省下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文件要求,引导帮扶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大气污染治理改造项目申报进入储备库管理。2022年4月、9月国家分别组织2批次的项目审查。

2.各县区要积极引导辖区内企业申报项目,并且国家、省对市的资金支持与储备库中申报的支持资金紧密相关,为争取上级更大的支持,必须确保应支持、能支持的项目全部入库。

(五)扬尘无组织排放自动监控系统验收备案及联网工作。常态化督促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安装扬尘(含噪声)无组织在线监控设施,并及时联网验收。重点工业企业扬尘(含噪声)无组织在线监控设施由企业自主验收并向分局备案。

(六)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工作。

1.常态化协助省厅完成我市重点行业碳排放核查核算工作。

2.积极推进碳减排项目库建设,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入库。

(七)加大移动源监管力度。

1.常态化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备案,实现辖区内编码登记备案动态“清零”。禁止不符合第三阶段和在用机械排放标准三类机械在县、区建成区使用,严厉查处超标排放和冒黑烟行为。积极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老旧机械淘汰。

2.常态化开展移动源联合执法,执法检查情况定期上报。

(八)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区划超过5年需要调整的县区需尽快调整

(九)重点工业企业全口径调度及重点工程调度工作。每月25日前更新重点工业企业全口径调度表及2022年度重点工程进度表。(根据省厅时间会有所变动,具体以后续通知为准)

(十)大气领域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将国际保护臭氧层日和全国低碳日宣传工作经费列入预算,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宣传工作,鼓励引导公众参与,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2022年是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关键年。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仔细梳理各项工作任务,“抓大不放小”分类推进,对于列入2022年重点的任务务必要加快推进,涉及的相关企业要周督促月调度,实时掌握工程及工作进展,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对于常态化工作,要坚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不断提质增效,做到底清数明,特别是项目库建设,务必确保辖区内企业提标改造项目“应入尽入”,为企业争取政策支持,同时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要结合本地实际,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具体工作,扎实推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早日实现全市域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的历史性突破。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以下简称迁钢公司)是首钢落实科学发展观,服从首都环保大局,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集成炼铁—炼钢—热轧多工序工艺技术创新、生产流程优化、装备技术研发、关键设备制造的大型钢铁企业。

迁钢公司具有烧结、球团、炼铁、炼钢、热轧等完整的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装备:6台99平烧结机、1台360平烧结机、2条链篦机-回转窑球团生产线、2座2650m3高炉、1座4000m3高炉,5座210吨转炉,1套2250mm、1套1580mm热轧带钢机组及配套动力、发电、制氧、石灰等设施。

二、清洁生产环境友好情况

迁钢公司致力于建设“循环经济型、节能环保型、清洁高效型”的新一代冶金工厂,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原则,以高效率、低消耗、低排放为特征,应用“三干”技术、烧结余热回收、连铸坯热装热送、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加热炉双预热技术、高炉煤气零放散、除尘灰气力输送、活性炭脱硫脱硝等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对生产过程中的余热、余压、余气、废水充分循环利用,实现清洁生产、环境友好等功能。

(一)清洁生产、节能降耗

迁钢公司配备2650m3高炉、4000m3高炉、360m2烧结机、210t转炉、35000m3制氧机等一系列大型装备,构成了高效率、低成本的生产运行系统,紧凑型工艺,缩短工序间的距离,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能源消耗,减少了污染物排放点源。

360平烧结机采用800毫米厚料层烧结技术,每吨烧结矿降低焦粉消耗1kg,既提高了生产效率,又降低了能源消耗。

烧结机采用烟气内循环工艺,循环烟气温度高、节能效果明显,回用烟气烟温稳定在300℃以上。技术应用后,降低了脱硫系统的运行负荷,减少外排烟气量/h,大大降低了向周围环境的热排放,年减少燃料带入的二氧化硫排放193吨。

4、高炉煤气、转炉煤气干法除尘技术

高炉煤气采用全干法除尘技术,净煤气含尘量达到2-5mg/m3;转炉煤气采用干法除尘技术,净煤气含尘量小于20mg/Nm3。

5、高炉冲渣水余热利用

1#和3#高炉冲渣水余热利用项目为迁安市鸽子湾、滨河村、龙山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等区域提供采暖,实际采暖面积达110余万平方米。替换原首钢矿业公司燃煤锅炉供暖,年减少煤炭燃烧2.3万吨,年节约能源3.15万吨标准煤,减少CO2排放量7.86万吨,减少SO2排放量477吨,节能环保效果显著。

采用当前钢铁行业近乎所有先进的余能回收发电技术,包括:烧结余热回收蒸汽轮机发电、高炉TRT发电、热电联产蒸汽轮机发电、CCPP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富裕饱和蒸汽发电等各类型发电机组12台套,总装机容量达到413兆瓦。通过动态有序平衡,匹配优化利用,二次能源在满足全流程加热炉等工艺装备生产外全部用于发电,在无燃煤发电机组条件下,自发电率达一直在70%以上。

以高效节水和废水资源化利用为目标,不断完善水系统标准化管理,制定工序用水定额,建立水系统全过程精准管理体系,通过采用“三干”工艺和梯级使用,实现源头取水减量;综合运用先进水处理技术、实现了污水“零排放”,水重复利用率达98.64%。

8、其他典型节能技术应用

采用高效应用风机、水泵永磁调速技术、开关磁阻调速电机节能新技术、水泵、冷却塔节电技术、热风炉换热器改造、加热炉黑体节能技术、加热炉蓄热式节能技术等。

“十三五”期间节能投资4.02亿元,组织开展50余项节能改造项目,年节能12.24万吨标煤,节能效益1.48亿元。

(二)绿色发展、超低排放

迁钢公司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全面推进生产工艺全流程环保提升,近三年累计投入环保治理资金16.5亿元,完成70个有组织超低排放和无组织治理项目。截至2019年底,累计环保投资95.5亿元,占工程总投资16.5%。

迁钢公司连续三年被评为唐山市环境绩效评价“A级企业”,首家通过生态环境部全工序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树立区域标杆、行业标杆,成为绿色制造的示范者、领跑者。

1、活性炭、密相塔+SCR脱硫脱硝技术应用

老系统烧结机、球团二系列采用活性炭一体化脱硫脱硝工艺,采取全烟气净化,同时脱除二噁英及重金属;球团一系列、360平烧结机在原有密相干塔脱硫的基础上,新增SCR脱硝工艺。四套脱硫脱硝系统稳定运行后,污染物远远低于超低排放标准。

2、高炉煤气零放散技术

迁钢公司力推煤气回收,综合分析煤气资源结构、扩容高炉煤气净化回收设施,自主发明高炉煤气零放散技术,并获得国家专利,领跑国内同行,每小时减少煤气损失近5万立方米,可多发电1.8万千瓦时。建设有余量的燃气发电机组,真正做到高炉煤气零放散,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取得环境、经济综合效益。

3、高炉煤气一体化控硫技术

高炉煤气设置喷碱塔,利用酸碱中和反应脱除高炉煤气中的无机硫,脱除部分有机硫。源头控硫,控制高炉入炉喷吹煤和焦炭含硫量,使终端用户SO2排放浓度满足超低排放要求。

4、全量回收高炉炉顶料罐均压放散煤气技术

以旋风除尘器、引射器、干法除尘器为核心设备,以管道防积水积尘设计为辅助技术,强制回收亚音速放散过程的煤气,实现高炉料罐均压放散煤气的全量回收。

5、研发大包转台等收尘系统

在炼钢连铸、板坯切割等难点部位增设集尘罩和除尘管道,含尘废气全面回收,全方位、多角度消除炼钢工序无组织排放现象;套筒窑上料小车及原料系统封闭,除尘灰气力输送改造,降低粉尘无组织排放。

6、超低排放,环境效益、经济效益显著

实现超低排放后,迁钢公司每年颗粒物排放量降低503吨(降比19%),二氧化硫降低1366吨(降比60%),氮氧化物降低3044吨(降比55%),环境效益显著。

高炉炉顶均压煤气回收产生经济效益1460万元;连续三年被评唐山市环境绩效A类企业,自主减排产生效益64000万元;减少环境保护税支出6353万元,合计经济效益71813万元。

7、环境友好,社会效益明显

2020年7月,央视新闻东方时空栏目专题报导迁钢公司打造“绿色钢企”样板,实现全工序超低排放;7月,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充分肯定迁钢公司超低排放成果,世界首家实现全流程超低排放;10月,迁钢公司入选国家工信部“第五批绿色工厂”;10月,央视新闻联播“十三五”成就巡礼专题报导展示迁钢公司环保成果;10月,央视焦点访谈聚焦唐山,报道迁钢公司全流程超低排放成果;10月,以钢铁行业超低排放为契机,创建河北省环保教育培训基地。

(三)清洁生产评价体系对标

与《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对标分析,58项指标中,迁钢公司Ⅰ级指标39项,Ⅱ级指标8项,3项Ⅲ级指标,6项不涉及(焦化工序),受装备规模及生产工艺影响,2项未入级,详见附表。

(一)目前迁钢公司尚有6台99平烧结机,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装备,不满足烧结机装备配置率要求,未达到清洁生产评价体系Ⅲ级标准。

(二)铁-钢高效衔接技术中铁水温降148℃,三级基准值为130℃,未达到清洁生产评价体系Ⅲ级标准。

(三)烧结余热回收低,烧结余热回收量为6.04kgce/t矿,仅达Ⅲ级水平,与Ⅰ级指标(10kgce/t矿)还有差距。

四、下一步清洁生产措施

(一)6台99平烧结机淘汰置换

针对烧结机装备配置问题,迁钢公司正在建设1台360平烧结机,计划2020年底投产,后续再建设1台230平烧结机。

(二)提高鱼雷罐周转率,减少等待时间

针对铁水温降问题,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提高鱼雷罐周转率,减少等待时间,在用鱼雷罐由原来的36个减少到28个;另外还将研究应用鱼雷罐加盖技术,进一步减少铁水热损失。

降低燃气锅炉环保停炉风险,提高蒸汽供应能力及可靠性,计划对2台50MWCCPP机组进行供热改造,配套新建1台背压发电机组,提高蒸汽的利用效率,提升自发电量。

(四)实施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

计划在厂区6个停车场和6个屋面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增加效益65.6万元。

(五)炼钢工序增加2台蓄热器项目

新增2台蓄热器,增加蒸汽储存能力。当转炉停止冶炼时,可以用蓄热器内的蒸汽进行RH炉的冶炼,同时降低蒸汽的放散率,减少次高压的补汽量。

(六)智能调速电机节能技术应用

利用开关磁阻调速电机技术特性,对冷却塔风机开展直驱改造实践,实现开关磁阻电机直接驱动风机扇叶,在节电的同时,还可实现自动调速和循环水温的自动控制。

(七)实施高炉煤气精脱硫

现有高炉煤气喷碱塔基本可以完全去除无机硫,但对有机硫的去除效果有限。迁钢公司正在开展精脱硫试验,将有机硫水解为无机硫,再对无机硫进行脱除,降低后道工序二氧化硫排放。

(八)继续完善无组织排放管控治系统

厂区料场内部增加监测探头、固定式雾炮、移动雾炮车等抑尘设施;通过自动监测、北斗定位等措施,自动启停抑尘降尘设施,继续降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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