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记念刘和珍君每一节内容的作者是谁?

对政府的愤怒,痛心与怒其不争,对刘和珍的哀悼,怀念与惜叹,可能还有一些隐晦的赞叹与欣赏。

写一些东西的原因应该一方面是对于刘和珍君的个人感情使然,另一方面是对于政府的愤怒,对于某些国人的痛心,在枪击事件后只能在笔下抒发那种复杂的感情,同时希望敲醒某些人的良心,鼓励某些人能够继续走下去。

《记念刘和珍君》是民国时期文学家鲁迅收录在《华盖集续编》的散文。

原文于1926年4月12日发表在《语丝》周刊第七十四期。

刘和珍是北京学生运动的领袖之一,1926年在“三·一八惨案”中遇害,年仅22岁。

鲁迅先生在参加了刘和珍的追悼会之后,亲作《记念刘和珍君》一文,追忆这位始终微笑的和蔼的学生,痛悼“为中国而死的中国的青年”,歌颂“虽殒身不恤”的“中国女子的勇毅”。

表现了刘和珍的优秀品质,抒发了对刘和珍被枪杀的无限悲痛之情,交待反动文人的中伤,追叙刘和珍的遇难情景,抒发了作者痛悼死者,痛恨杀人者的悲愤之情希望能帮助到你,记得采纳谢谢

这句话是对烈士死难的评价,句中“苟活者”是指有一定是非观念,不忘怀烈士的死难而又暂时没有行动起来的人们。

这句话的意思是,请愿虽然失败了,但它产生了深远的意义:⑴那些“苟活者”在烈士精神的鼓舞下,有转向革命的可能,壮大革命的力量;⑵将使真正的革命者更加勇猛地进行斗争。

当一个人或一个国家受到屈辱的时候,如果没有勇气去反抗,那么只有在被不断压迫中等待毁灭。

       中华民国十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就是国立北京女子师范大学为十八日在段祺瑞执政府前遇害的刘和珍杨德群两君开追悼会的那一天,我独在礼堂外徘徊,遇见程君,前来问我道,“先生可曾为刘和珍写了一点什么没有?”我说“没有”。

她就正告我,“先生还是写一点罢; 刘和珍生前就很爱看先生的文章。

       这是我知道的,凡我所编辑的期刊,大概是因为往往有始无终之故罢,销行一向就甚为寥落,然而在这样的生活艰难中,毅然预定了《莽原》全年的就有她。

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这虽然于死者毫不相干,但在生者,却大抵只能如此而已。

倘使我能够相信真有所谓 “在天之灵”,那自然可以得到更大的安慰,——但是,现在,却只能如此而已。

        我已经说过: 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但这回却很有几点出于我的意外。一是当局者竟会这样地凶残,一是流言家竟至如此之下劣,一是中国的女性临难竟能如是之从容。

       我目睹中国女子的办事,是始于去年的,虽然是少数,但看那干练坚决,百折不回的气概,曾经屡次为之感叹。

至于这一回在弹雨中互相救助,虽殒身不恤的事实,则更足为中国女子的勇毅,虽遭阴谋秘计,压抑至数千年,而终于没有消亡的明证了。

倘要寻求这一次死伤者对于将来的意义,意义就在此罢。

       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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