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豫皖民国三年苏维埃银元政府工农银行一九三二年半元银币有吗?

中国钱币博物馆馆藏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工农银行铜元票1933年壹串文券,正面蓝色印刷,上端为“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工农银行”行名,中间印列宁头像,两侧五角星中分书“壹”“串”两字,左右两旁竖书美术字“增加工农利益”“发展社会经济”口号,下端有英文“苏维埃银行”字样,底边印年份“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三年”。背面绿色,中间主图案为紧握的拳头,上书“苏联经济建设”六字,券下角有两个军阀、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表现出狼狈逃窜之态,右下角盖有“川陕省工农银行印”篆文小章。

 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工农银行又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川陕省工农银行,成立于1933年12月,行址设于通江县城,红四方面军经理部部长郑义斋兼任行长。该行先后发行的货币有壹串文、叁串文铜元票及壹圆银元券纸币,贰串、叁串、伍串、拾串的布币,铜币200文、500文,银币壹圆等,流通于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川陕革命根据地。

1935年4月,红四方面军撤离根据地后,该行货币即停止发行。

明镜所以照形,古事所以知今。从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到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党领导下的红色金融历经革命战争的考验、经济浪潮的洗礼,留下了一串串光辉的足迹,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彪炳史册的奇迹。值此建党100周年之际,回望艰苦卓绝的革命岁月,感受坚如磐石的理想信念,传承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以期金融从业者思想政治再洗礼、初心使命再升华、担当作为再鼓劲,不断迸发出新时代走好新征程的奋斗伟力。

建立属于工农自己的银行后,新成立但根基未稳的苏维埃政府开始思考如何占领金融市场,开展金融业务,驱逐由洋行、军阀、豪绅控制的银行、钱庄、票号,彻底粉碎鱼肉百姓的半封建半殖民性质金融体系,恢复百业凋敝的经济,进一步巩固苏维埃政权。为此,湘鄂赣革命根据地各级苏维埃政府在金融领域作出了一系列的探索与尝试,在没有金融经验,也没有理论参照的艰苦条件下,开辟出一条金融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

    各级苏维埃政府法令通告要求银元集中储存,禁止私人储藏。1931年5月18日,修水县苏维埃政府作出决议:“私人现金不集中,以破坏经济论”;鄂东南办事处要求:一是政府机关的银元均须集中存入银行作为银行基金;二是动员群众到银行将银元兑换成纸币或储蓄起来;三是反对富农私藏银元,否则将没收其私藏,以充作银行基金。

    为吸收现金,扩大银行发行基金,中共鄂东区道委用金融的手段来解决金融问题。1932年4月15日常委扩大会决定,发行期限1年、年息4厘的存款券20万元吸收现金和苏币,并从5月24日到30日发起广泛的群众宣传教育,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向银行存款,存款券除兑换本息外,还可用作缴纳累进税或购买公房。

    另外,各级苏维埃政府设立的造币厂,生产和制造了一部分苏区银元,也是银行保障基金的重要来源。

(一)多方筹措银元,扩大银元生产,扩充发行基金

湘鄂赣苏币是以银元为本位的兑换券。为维护苏币信誉,防止通货膨胀,稳定物价,各级苏维埃政府都要筹足银行发行货币的准备基金,有的地方还以苏维埃国营工厂、生产合作社或累进税作担保,保证苏币对银元或铜元的十足兑换。湘鄂赣省工农银行成立时,根据《中共湘鄂赣省委第一次执委扩大会议决议案》的规定,可以以准备基金3万元发行10万元纸币,实际情况是银行开办时已准备4万元的银元现金;据《修水县苏第三次执委扩大会议决议案》记载,鄂东南工农兵银行以“现洋五六万元,金子二百七十余两,元宝(每个五十两)二三十个,其他手镯、项圈等零碎银子四万余两,铜钱一万余串(六串折现洋一元)”作为储备基金;大冶县工农兵银行开办时,集中储存了3000左右银洋,400个银器,39只元宝,159个金环子,39只金戒指,一个金手镯,还有金簪子及200多串铜元。

(二)遵循货币发行和流通规律,管控纸币发行

    湘鄂赣省苏维埃银行认识到滥发纸币是竭泽而渔、饮鸩止渴,大多都能坚持货币发行和流通规律,严控纸币发行量,维护货币信用。

通过发行公债,回笼苏币,既能避免超发货币的危害,又能支援军事战争和经济建设。当王明“左”倾冒险主义路线在中央占据领导地位,湘鄂赣苏区在错误思想的指挥下,面对国民党反动集团的第四次“围剿”连连失利受挫,革命斗争愈加紧迫艰难。为筹措战争经费,缓解财政危机,湘鄂赣省苏维埃政府先后于1932年10月和1933年10月发行战争公债,第一次是“短期公债”,面额有5角、1元两种,利率周年1分,期限一年,募资总额为5万元,由于公债为百姓提供了一种有保障的高利率、短期限的投资渠道,所以认购很受欢迎,很快就完成了筹资任务。第二期是叫“二期革命战争公债”,计划募集8万元,面额仍为5角、1元两种,利率改为周年6厘,期限1年。

    在长期战争环境中,增发纸币常常成为短期弥补财政入不敷出的一个办法。由于战争环境恶化,还是出现了湘鄂赣省工农银行和鄂东南地区的银行纸币超量发行问题。

    第一、二次反“围剿”战争结束不久,敌军总是气势汹汹地迅即反扑,接连不断的战事使根据地军政费用大增,财政日趋紧张,缺口越来越大,湘鄂赣省工农银行和鄂东南银行为缓解财政,迫不得已大量增发货币,以致币值严重下跌、物价波动、经济恶化。

    湘鄂赣省工农银行时期,省苏维埃政府最初规定以苏区每人发行3元为基准,按苏区人口总量计算发行基金,计划发行总额10万元纸币,发行基金为3万元。1932年4月,成立仅五个月的湘鄂赣省工农银行以4万元的基金储备,超量发行了10多万元苏币。当年又继续盲目扩大发行量,到年底总计发行了30万元,远超10万元的原定计划,结果造成根据地内苏币严重贬值。

(三)确定苏币法定地位,加强现金管控

   苏维埃政权的银行建立后,即宣布禁止现金以及在苏区内使用其他杂钞劣币,群众手中持有的现金需储存到银行或兑换成苏币,来贸易的白区商人需兑换成苏币才能使用。

   严控现金的出口和外流、扩大现金进口是苏维埃政府重要的经济金融任务。严格意义上讲,苏币只是一种以银元或铜元为本位的兑换券,依据根据地法令,在苏区内相当于“货币”流通,执行货币的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功能。现金是赤白贸易的支付工具,只有用现金才能购回苏区急需的西药、食盐、军械等军用、民用物资,现金还是百姓心中的“货币”。

    鄂东南地区的银行到1932年6月,总共发行80余万元苏币。这其中,仅仅在当年营业3个月的鄂东工农银行,就增发了40余万元的纸币,导致鄂东南苏币大幅贬值,财政经济陷入恶性循环。1932年二三月间,苏币贬值30%—40%,到当年年底低至三四折,原来6串文铜元券换一块银元,到1933年3月跌到了50串文换一块银元。

湘鄂赣苏区超发货币的现象,引起了苏区中央局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警觉和关注。1933年6月,苏区中央局来电批评湘鄂赣苏区工作“威信没有很好的(地)建立起来……纸币紊乱,跌价与拒用的现象”,并要求湘鄂赣“首先要消灭紊乱纸币的现象”,要达到“市场上纸币日少,而信用越提高”。1934年1月,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责成湘鄂赣省苏维埃政府“用一切方法收回过去滥发的纸币,以维持苏维埃纸币的信用”。当年1月,由于国民党发动第四次“围剿”,敌军大举进犯苏区,湘鄂赣苏维埃政府曾多次发文要求收回超发纸币,回收任务还是没能完成。

为管控现金,苏维埃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令规定。1931年8月30日,湘鄂赣省委第一次执委扩大会议明令:“现金出口,须得苏维埃政府的许可”。中共万载县委第二次扩大会(1932年7月4日)、《鄂东南道委会执行省委参战计划的实际工作布置决议》(1932年7月8日)、鄂东南苏维埃政府《紧急通令》(1932年9月2日)都明确规定:除购买食盐、西药等外,尽量禁止现金出口。苏维埃政府要求苏区内部努力发展生产增加出口产品,设立对外贸易局(转运局)和实行茶麻专营,多获利现金,减少进口商品,禁止奢侈品输入,保存现金。

(一)注重向群众广泛宣传教育,树立苏维埃银行的信誉

    坚决相信群众,争取群众,依靠群众,是中国革命必然向前发展走向胜利的斗争法宝和力量源泉。苏币迅速占领货币市场,广泛流通于根据地和游击区,苏区群众以主人翁的心态持有和使用苏币,与我们党重视政策执行、教育先行的群众工作方法是分不开的。

    当苏币开始走入人民群众的视野,各级苏维埃政府充分运用报刊、文件、会议、布告、宣言、纸币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向广大工农群众,宣传工农银行成立的目的、意义。

    浏阳县工农兵银行纸币上的《宣言》中写道:“工农银行,是工农劳苦群众的钱庄,银行票币,是工农劳苦群众活泼金融的信用券……这种票币是不比往昔的票币,是比现金还要好的。”

    在鄂东工农银行和鄂东南工农银行纸币上印有《告劳苦群众书》,上面记载着:发行苏区纸币是防止现金流出,为了活泼苏区的金融,发展苏区生产事业,以冲破国民党的经济封锁。强调工农即是银行的主人,应当拥护自己的银行,假若不使用苏区银行的货币,便是帮助了国民党的封锁,危害自己的利益。

中共鄂东区道委在《党对银行举行存款运动的宣传与领导》(1932年4月18日)一文中以风趣幽默的方式,非常形象地讲述了工农银行对人民群众的极端重要性,文中写道:“鄂东银行是每个劳动群众都有份的,如果银行票子不能用了,那就每个劳苦群众都不能在家中居了,你们自由恋爱的老婆也不能一路居了,所分得的好田地也得不到了,故此银行票子能不能用,是跟老婆、田地一路走的,所以银行票子就是我们的性命,我们的性命就是银行的票子。”

    《湘鄂赣省苏执委会十一项工作》(1933年2月24日)中要求,各级政府与革命团体要用宣传教育方式,向群众解释工农银行的纸币是自己的票币,加强群众对苏币的信仰,务使银行苏票通行无阻。

(二)实施低利借贷,支持苏区工农业、商业发展

大力发展苏区经济,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是苏区根据地经济建设的重要任务。苏区政府逐渐意识到提升货币信用的基本规律,那就是群众能买到“很便宜的货品,银行票币亦于无形中提高了信用”。对于整日面对柴米油盐的普通百姓来说,能购买到所需物资商品的纸币才有信誉,发行纸币的政府才有威信,光有黄金白银储备,无法供应必需物资,货币只是一张纸而已。在金融领域的斗争中,这条根本经验弥足珍贵,后来演变为以战略性物资和金银储备为保障发行货币。要获得战略性物资的储备,取得经济上对敌的制衡优势,就必须在苏区大力发展工农业生产。

    当年各级苏维埃银行普遍设立借贷部,向苏维埃政府主办的工矿企业、商店,消费、生产、专业等各类合作社以及人民群众经营的小生意实行低利借贷,以活跃和发展苏区经济。

    另外,苏区政府对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币值和物价,打击不法商人投机,曾制定了一些经济政策与措施。1931年中共湘鄂赣边区特委颁布《经济政策草案》,明确提出:一方面苏维埃政府应当保证商业自由,不干涉正常的商品市场关系;另一方面必须禁止商人投机、提高物价,严禁大商人以商会名义垄断价格。如果苏维埃政府认为某些物价不合理,还可适当调整价格,以保障工农利益。

银行功能的正常发挥和运转,需要贷款资金的安全流通和本息保证。苏区政府在要求加强对经济部门信贷支持的同时,还授予银行调查和监督经济的职权。1932年2月,鄂东各县苏维埃政府财政经济部长联席会议要求银行“注意调查各工厂及矿山和私人所组织的生产合作社等,以便发展生产,有计划地去投资”,银行在贷款给各工矿企业后,要随时监督矿厂工作情形,对于管理不善的情形还要呈报经济部核办。

    1932年2月20日,鄂东各县苏维埃政府财政经济部长联席会议为支持苏区工农业生产,明确规定,各生产企业若遇资金不足,则作出计划书交办事处“转知银行拨借”。农户生产若遇资金困难,银行亦可借贷。

    农业方面,农业生产经过土地革命得到了迅速发展,分得土地的劳苦农民在银行低利借贷的帮助下,购买农具、耕牛,生产积极性高涨,粮食平均亩产逐年翻番。

    工业方面,苏维埃银行支持兴建兵工厂、机械厂、被服厂、缝纫厂,还投入大量信贷资金帮扶成立医药、金矿、纺织、印刷、制盐、造纸等民用工业,支持各种生产与消费合作社,活跃城乡市场。

    商业贸易的发展也引起苏维埃政府的重视。1932年1月20日湘鄂赣省鄂东第二次各县苏维埃联席会议有关《经济问题决议案》中要求银行要积极向商贸企业提供贷款,以促进苏区土特产的收购出口和紧缺物资的进口。

(三)回笼财政税收、机关团体和人民群众存款,代理国库

    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相适应的规律,需要经济各部门向银行存入现金,将流通中的现金最大限度地回笼,使这些游离于银行之外的货币集中投入社会再生产,增加社会资金的积聚,保持社会再生产的良性循环。苏区政府认识到银行货币回笼是市场稳定、经济良性循环的重要保障。对货币存款回笼采取了以下一些措施:

一是规定银行代理国库,税收收入由银行代为征缴。根据地土改之后,苏维埃政府配套出台适应土地革命的土地税收政策。开始时主要以实物缴纳,六担谷以上起征,征收率为2%—25%。后来随着苏币发行,为了回笼纸币,规定实物可折合货币上缴。商业税以成本50元起征,征收率为5%—25%不等。苏区累进税的征收是各级苏维埃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苏区货币回笼的重要渠道,是苏区银行存款的主要部分。

    二是明文规定党政机关团体、国营企业的收入款项必须交到银行储存。1931年12月28日,《湘鄂赣省工农兵苏维埃政府鄂东南办事处财政会议决议案》规定:“各机关、各团体大批款项均应交办事处转交银行保存。”阳新县仅1930年在农民银行的财政存款就达到了近40万元。

    三是组织开展群众存款运动。1932年4月,鄂东南道委印发20万元定期存款券,发起群众性存款。鄂东南工农兵银行专门设立储蓄部,办理存款业务,不满1年的短期存款年利率为6厘,一年以上的存款年利率为8厘。

1934年10月以后,中央红军和其他各根据地主力红军陆续北上抗日,湘鄂赣苏区的党和群众坚持与国民党反动派进行不屈不挠的抗争,战斗在生死存亡的边缘。在国民党反动派层层封锁、重重包围的恶劣环境中,苏区金融事业基本停滞,无法继续,苏区货币最终不得不退出流通。

湘赣革命根据地位于罗霄山脉中段的湘东南、赣西边陲地区,是赣西井冈山革命斗争的继续。1928年底,国民党反动派调动湘、赣两省军队发动第三次“会剿”,井冈山虽能“凭险据守”,但经济给养受到严密封锁,内外交困。面对危局,由毛泽东、朱德、陈毅等同志率领红四军主力出击赣南闽西,袭击敌人后方重镇赣州和吉安,意在“围魏救赵”,以解井冈山军事和经济上的困境。但最终因寡不敌众、力量悬殊,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于1929年1月失守。

    井冈山失守后,湘赣边界党组织继续领导湘赣边人民展开“工农武装割据”斗争。1929年5月初,中共湘赣边界特委召开第四次执委扩大会议,确定以永新为中心,恢复和发展湘赣边界红色区域。之后,从赣南返回的红五军和地方武装连克永新、莲花、宁冈、安福、遂川等县,同时配合红一方面军连续击退国民党发动的第一、二次“围剿”,湘赣边界革命形势逐渐好转,红色割据不断扩大。

    各级党组织、苏维埃政权纷纷建立,不断壮大革命力量。鼎盛时期,湘赣省委管辖北路、湘南、南路三个特委以及50个区委、600多个支部,发展党员近3万人。湘赣苏区面积达到2.8万平方公里,包括赣西南、湘东南25个县,人口达100多万。

    1931年8月,中共中央决定将赣南和闽西两块苏区合并为中央苏区,将赣西和湘东两块苏区组成湘赣苏区。同年10月8日,中共湘赣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江西省莲花县花塘村召开,湘赣省委正式成立,王首道任书记。以永新为中心的包括湘东南和赣江以西、袁水以南、大庾岭以北的湘赣革命根据地,成为拱卫中央苏区的重要战略侧翼。

 革命根据地形成之前,湘赣边界是以农耕为主的小农经济体。封建土地所有制下,没有土地的广大农民对地主是绝对的人身依附关系,65%以上的土地掌握在少数地主富农手中,利息一般是秋前借谷一担、秋后还谷一担五斗,租佃率高达50%至70%,流传在攸县的民谚“寅时吃过卯时粮”“丢掉禾镰没饭吃”,真实反映了地主劣绅的猖狂剥削。历经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的黑暗统治,除了高息地租,广大工农群众还要忍受有增无减、变本加厉的苛捐杂税。

    湘赣地区工业基础非常薄弱,除湘东钨矿、潞水铁矿、谢家山铁矿外,就是些零零星星的个体手工业分布在县城。当时永新县有少数裁缝店和一个石灰厂,莲花县有几个靠手工开采的铁厂、煤矿,还有就是纸伞、油漆、土布、草席之类的手工作坊。工人每日做工的时长超过十个小时,所得微薄工资经常买不起火柴、煤油等基本生活品,生存都无法为继。

    一切经济均被列强资本家和国内买办及地主资本家把持操控,煤油、火柴等基本生活品完全得由外地购入且价格高昂。国民党反动政府的国家银行和私人商业银行控制着边界金融,与当地当铺、钱庄、高利贷形成暗无天日的剥削网,工农群众负债者十之八九,谋生无路,饥寒交迫,反抗求生的斗争情绪越来越强烈。

解救农民于水深火热的苦难深渊,联合无产阶级最广泛而可靠的同盟军——农民阶级,建立和巩固农村根据地,进而通过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完成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之任务,每开辟一片革命根据地,当地党组织先要抓紧开展土地革命和经济建设。“按人口平分土地”“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土地政策深入人心,得到土地的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也更深切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确实是站在工农群众一边,真正捍卫工农群众的利益,于是纷纷加入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队伍中来。据《赣西南(特委)刘士奇(给中央的综合)报告》(1930年10月7日)记载,在九次攻打吉安的战斗中,几十万农民主动参加,他们的亲人牺牲了,自己收埋,毫无怨言。

湘赣苏区强劲迅猛的革命势头,引起了国民党最高当局的警觉。1931年冬,国民党反动集团集中七个正规师八万多人的兵力“围剿”湘赣革命根据地。交通中断、物资封锁、战事吃紧,面对兵临城下的危机,中共湘赣省委、省苏维埃政府一面积极备战部署反“围剿”,一面大力开展经济建设,开辟财政新来源,想方设法多渠道补充部队给养,将以前“打土豪办财政”不可持续的方式转变到发展根据地工农业、商业的经济思路上来,融通经济、活跃经济,丰富物资,以应军事斗争之需、人民群众生活之需。

    一是设立经济管理部门。1932年1月,湘赣省苏维埃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总揽湘赣全省财经工作。各级苏维埃政府设立人民财政委员会,增设财政部、土地部、粮食部、税收征收委员会,湘赣省苏维埃政府还设有国民经济部、农业部、工业部、交通部、对外贸易局等经济管理部门。

二是开办工厂、合作社、银行、赤白交易所等经济组织。为具体指导和发展农村生产,快速增加粮食和物资供应,在县、区里都设立了合作社指导委员会,各县、区纷纷组织群众集资入股成立生产、消费、专业合作社,到1932年,湘赣全省的消费合作社有1000多家,生产合作社96家。建立苏维埃银行,统一金融体系,发行代表苏维埃政权的货币,也早早在湘赣省苏维埃政府成立后不久就着手筹办。为打通与白区的经济贸易,特别是苏区紧缺的食盐、工业品和西药,建立七个赤白交易所和赣西秘密采办处。

工业方面,重点兴办军需工业如兵工厂、被服厂等,成立了7个煤矿、59个石灰厂、37个樟脑厂、7个铁厂,还有不少造纸、石膏等小厂、作坊都兴旺起来。

    三是制定颁布财政与税收政策,严格执行经济监督。实行单一统一累进税,税种征收农业税、营业税、山林税等。在财政支出上,红军指战员和党政工作人员不论职务高低,实行极低的包干制,严肃财经纪律,建立由银行监督、税务监督、士兵委员会监督等组成的经济监督体系。

这一系列经济金融举措十分奏效,饱受军阀蹂躏的农村经济一改萧条败景,没多久就生机勃勃,一片欣欣向荣的气象。商人正常营业,群众合作社遍及县乡,苏币普遍流通,日用品价格低廉,基本都能买到。1932年底,每月军政费用收入大约2万元,而在1931年12月至1932年2月,仅仅三个月的时间,除去打土豪所获2万元,财政收入达到了15万元,经济的良好发展也同时充实了苏维埃政府财政收入。

四、创建湘赣省工农银行:实行阶级经济政策,发展农村经济

    经济主体和经济运动都需要金融以融通,根据地的经济必须是由苏维埃政权的货币注入流动性,只有唯一而排他的苏币才能保障苏维埃政府领导下的公共生产、各类合作社、经济贸易平稳运转,从而促进生产力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所需。

1931年10月,中共湘赣省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苏维埃问题决议案》中强调“必须马上进行开办工农银行的计划”,很快到11月,湘赣省苏维埃政府即在永新县浬田镇召开湘赣省工农银行筹备委员会成立大会,中共湘赣省委书记王首道、中共湘赣省委常委兼湘赣省苏维埃政府执委会副主席张启龙到会讲话,正式开始筹建银行。银行启动基金计划由苏维埃政府拨付4万元,向群众和机构团体以发行股票的方式集资6万元,共计10万元作为银行发行基金。

    1932年1月12日,湘赣省委向苏区中央局报告工农银行的筹备情况,还说明了银行发行基金的情况,当时筹备阶段通过号召群众储蓄、购买股票和要求各级苏维埃政府、革命团体将金银储存到银行的方式筹集了2万元基金,暂发行2万元苏维埃货币,并计划将发行基金扩充到10万元以上。

四、创建湘赣省工农银行:实行阶级经济政策,发展农村经济

四、创建湘赣省工农银行:实行阶级经济政策,发展农村经济

    1932年1月15日,湘赣省工农银行在永新县朱砂楼正式开业,成为湘赣革命根据地主要的金融机构。湘赣省工农银行隶属财政部,实行财政与银行一体的组织机构设置,行长由财政部副部长胡湘兼任,分设总务科、借贷储蓄科、兑换汇兑科、会计科、保管科。

银行筹备时,工农银行筹备委员会拟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湘赣省工农银行暂行简章》,经湘赣省苏维埃政府批准后颁布施行。《简章》分总则、集股、借贷、储蓄、汇兑、出入息金、赢余金等共八章三十六条,规定了银行的首要职责,即“实行阶级经济政策,发展农村经济,帮助工农贫民,兴办公共生产各种合作社,统一货币制度,防止金融外溢,冲破敌人经济封锁,巩固并发动苏区群众经济,帮助苏维埃政府创办一切建设事业,以促进革命的巩固和发展”。

四、创建湘赣省工农银行:实行阶级经济政策,发展农村经济

    《简章》明确规定工农银行的五大任务:(一)统一货币制度和金融政策,扩大工农银行的影响,驱逐杂钞劣币。(二)实行低利借贷,废除一切高利贷,帮助工农贫民发展各种生产事业,开办各种合作社。(三)统一金银管理,防止金银流出根据地。(四)收储工农劳苦群众及各革命团体盈余,使银行储蓄稳固、源源生息。(五)汇兑款项。

湘赣省工农银行的创建和实践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阶级立场、阶级任务。1933年1月5日,湘赣省工农银行经理委员会《营业报告书》中对湘赣省工农银行的阶级属性再次进行了阐述,《报告书》中这样写道:“依据苏维埃经济政策,是为要统一货币,帮助劳苦群众,而创办工农银行,因此他(它)的营业,目的不是图多赚钱,而是为着发展苏区经济,提高工农生活,发展革命战争,以及打击富农奸商一切操纵垄断为主旨,所以他(它)的一切工作进行,是要为代表工农利益,帮助革命战争而奋斗。”

    面对资金短缺、百废待兴的工商业,开业后的湘赣省工农银行积极供应货币,调剂和引导资金,帮助和扶持各类合作社、工矿企业、农业生产、对外贸易,保障根据地生产的周期循环,有力回笼货币,保持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一定的适配,稳定币值和物价,维护苏维埃货币的信用,巩固根据地苏维埃政权。

(一)全力充实银行基金,发行银本位等值苏币。中共湘赣省委、省苏维埃政府授权湘赣省工农银行货币发行权,活跃根据地经济。面对根据地如火如荼的经济发展势头,湘赣省工农银行坚持货币发行和流通规律,严格比照实收基金和物资准备为发行基准,以银为本位,发行等值纸币。在1932年,经过广泛地向群众动员,湘赣省工农银行基金和股金达到了6万元,以此为基础,发行了总量3万元的壹元和壹角两种银元券。

 (二)驱逐杂钞劣币,扩大工农银行货币的使用和流通。为迅速占领金融阵地,扩大工农银行货币的使用和流通,提高苏币信用,湘赣省苏维埃政府降低比价逐步限制国民党纸币在根据地流通使用,明令禁止各私人银行、钱庄、票号发行私人票币,确立湘赣省工农银行货币的法定地位,要求各合作社、商店和群众间的交易,一律通用工农银行苏币,不准任何人、任何商家拒用或折价,政府税收一律只收工农银行苏币。

    1932年1月到3月,湘赣省委把提高工农银行货币信用,作为各县工作竞赛的重要内容之一。4月,在永新县苏维埃政府第二次执委扩大会议上,宣传鼓励群众使用苏币;8月,在湘赣省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上,明确指出,工农银行为苏区调剂金融的机关,它有发行货币的特权,其货币即苏维埃国币,苏区内任何人都应使用,对破坏银行票币使用的富农奸商,一经发现,给予严惩。

工农银行开业前,集资招股6万元的任务尚未完成,开业后,继续加大群众宣传动员,号召群众积极踊跃认购集股,充裕代表工农群众自身利益的苏维埃银行实力。湘赣省委书记王首道在湘赣省委机关报《湘赣红旗》发表题为《今年的列宁、李、卢纪念》的文章,将开办银行列为纪念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号召广大工农群众以实际行动来响应它的开办;安福县苏维埃政府颁布《告劳苦群众书》,宣传和讲解工农银行的性质和作用;永新县利用群众大会的机会一次动员群众认购2000股;1932年8月26日,湘赣省工农银行召开第一次全省股员大会,决定继续集资扩股,将建立工农银行在群众中的信任作为银行工作的重要任务。

 (三)统一现金管理,严控银元外流。湘赣省工农银行发行货币以银元为本位币,储存银元的多少直接关系苏币的信用与稳定;同时,苏区从白区购入急需的物资只能使用银元支付。为此,湘赣省苏维埃政府十分重视银元的筹集和出口管理,一方面鼓励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大力发展生产,将苏区的特产运往白区,换回银元;另一方面加强银元的出境管控,在永新、安福、茶陵等地的隘口普遍设立银元检查所,防止私运银元,如有持现金去白区的情况,必须经县苏维埃政府考察和允准,且持银币出口证方可通行。

    湘赣省苏维埃政府还通过军事手段,要求各地武装组成精悍游击队,深入白区腹地筹集现金。通过以上种种努力,湘赣省苏维埃政府很快驱逐了国民党纸币和旧票币,占领了货币流通领地。因苏币信用、购买力远高于旧币,颇受广大工农群众欢迎,苏币不仅在苏区境内用,甚至秘密用到白区,一块苏币银元券换一块银元还要多算几个铜板,使苏维埃政府货币金融制度有了统一的基础和保障。

(四)实行低利借贷,贷款投向体现阶级性和群众性。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关于借贷暂行条例的决议》中规定“最高短期每月不超过一分二厘,长期周年不超过一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湘赣省工农银行暂行简章》中规定,借贷金每月收息5厘,比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利率低40%,贷款投向具有明显的阶级性和群众性。湘赣省工农银行对贷款对象作出了明确规定:凡在湘赣苏区内的各种合作社及各种公共产业,在扩大营业时需要即可申请;为满足“凡革命的工人、农民、士兵、小商人、劳动贫民在发展各种生产事业需要”,湘赣省工农银行创新设计贷款担保的方法,“得到当地苏维埃政府及群众团体——贫农团、雇农工会、职工会之一的担保介绍也可申请;或至少须邀集三人以上(人数愈多愈好)为一组,联合订立借据,并须指定一人为组长,工农银行都可以提供贷款支持,借贷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一年”,便利工农群众生产生活的资金周转。

   (五)吸收存款,为经济周期性运转回笼资金。货币回笼关系着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的适配、经济的正常运转。按照货币流通规律,当商品经过消费实现其价值后,结束一轮生产周期,货币以媒介的形式已完成一次投放,需以原来的形态回笼到银行。

湘赣省工农银行当时的存款主要是对公存款,政府税收存款、党政机关存款、国营企业和各类合作社储蓄和收入存款,1933年初,湘赣全省土地税、山林税计划征到10万元,营业税每月约1万元。根据地规定,税款由工农银行分行代为征缴。

信贷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湘赣省苏维埃政府建立的军工厂和群众集资的各类合作社,以及合作社开办的造纸厂、木材厂、石灰厂等生产企业,开办农业贷款、工业贷款、粮食调剂贷款、合作社贷款、对外贸易贷款和少量商人贷款业务,全力保障生产的连续和周转,增加了根据地群众的就业和收入,活跃了各类经济组织和内外贸易,市场上货品不断增加和宽裕,湘赣全省的财政收入才有了活水源头。湘赣省工农银行1933年《营业报告书》显示,工农银行全年累计发放各类贷款1万余元,年终结算6000余元盈利。

1932年1月30日,中共苏区中央局作出关于“湘赣革命根据地的工农银行要成为国家银行湘赣边分行”的指示。命令是在湘赣省工农银行开业成立后不久下达的。受战争环境影响,湘赣省工农银行收到指示时已经完成群众股金的筹募工作,如果立马退还势必失去信誉。经过慎重考虑,湘赣省苏维埃政府决定暂以湘赣省工农银行名义开展业务,待到开业一周年分红派息,将群众股金退还后再更名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湘赣省分行”,使其成为一家完全属于苏维埃政权的国家银行分行。

(一)机构设置。1933年1月1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湘赣省分行完成更名,正式开始营业。行址和银行工作人员均未变化,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基本保持不变。新成立的湘赣省分行受湘赣省苏维埃政府委托代理国库业务,增设金柜科、岁入事务科、岁出事务科,管理国家现金出纳事宜。湘赣省分行行长最初由原工农银行行长胡湘担任,不久,因“肃反”扩大化,胡湘被错杀冤死,行长由贺珍接任。

(二)主要任务。湘赣省分行具有货币发行权,成立后发行过主币壹元银元券,辅币壹角、贰角、伍分银元券和拾枚铜元券,设计风格参照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发行的纸币,在图案、色彩、布局上形成一体。

1933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湘赣省分行发行的壹元券

1933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湘赣省分行发行的壹角券

1932年12月27日,湘赣省第一次执委会扩大会议上通过的《财政经济问题决议案》提出,“必须建立国库作用,省财政部暂时委托工农银行兼国家分库……专管现金出纳事务”。湘赣省分行成立后,根据《湘赣省分库组织暂行条例》和《湘赣分库办事细则》规定,兼理国家分库,分库、支库分别为全省、全县的现金出纳机关,代理国库业务,为财政当好出纳。湘赣省分行承担的金融职责,除原来湘赣省工农银行的五大任务外,增加了代理国库和发行公债的职责。

(三)代理国库。1932年5月,蒋介石调动90个师、50万兵力对中央苏区和湘赣苏区发动第四次“围剿”,根据地内大部分军民投入生死悬于一线的对敌斗争中,湘赣省分行原定计划在莲花、酃县、北路设立三个支分库,最终只有酃县在1933年1月创办了支分库。酃县分行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和战争需要,主要开展低利借贷、代理国库、管控现金等金融业务,重点支持了石洲乡消费合作社和大院乡药材生产合作社,发放银元贷款沟通赤白贸易。仅1933年一年,酃县分行办理打土豪缴款收兑2万元纸币、34个乡土地税13.9万元,如期完成公债推销任务。一直到1934年第五次反“围剿”失利,酃县分行不得已才结束工作。

(四)发行公债。1932年下半年,国民党军队加大了对湘赣革命根据地的攻势。随着反“围剿”战局的吃紧,为应对剧增的战争费用,冲破经济严密封锁,湘赣省苏维埃政府采取以大力推销公债和筹措粮食为主、适当增加纸币发行为辅的货币金融政策。湘赣省分行的业务重心也随之转移到公债系列工作中来。当时在湘赣省苏维埃政府的机构设置中,银行是财政部的一个机关部门,代理公债纸币回笼和还本付息业务。

    1932年12月,为彻底粉碎国民党第四次“围剿”,湘赣省苏维埃政府颁布《革命战争短期公债条例》,发行8万元短期公债充实红军给养,面额有伍角、壹元、贰元三种,定半年还本付息,利率半年一分;革命公债还可以用作缴纳1933年的商业税、土地税等国家租税,可以作为买卖抵押的担保品。销售和还本付息由各级政府财政部、红军经理处负责。

中共湘赣省委对发行公债提出明确要求,“党团员带头购买省苏发行的革命战争公债票,每个党员最低要购买一元,并领导广大劳苦群众自动购买,以充实红军给养,使主力红军顺利地担负目前革命战争。全省八万公债分配各县数目如下:永新26000元,莲花13000元,茶陵5000元,安福8000元,安吉8000元,萍乡1000元,攸县400元,分宜中心县委8000元,酃县800元,宁冈500元,遂川500元,河西2000元。”苏区人民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为支援革命战争,踊跃购买公债。如永新县各机关举行政治动员和公债购买竞赛,有的群众一人买三五十元至六十余元,工人购买几元至十几元的很多,莲花县一个贫民买二十元。在根据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下,分配给各县的集资销售任务仅用2个月即告完成。

    1933年7月,第一期革命战争公债到期,湘赣省分行积极做好兑付工作。为节省印钞成本和时间,壹元券付息后加盖“本息还清转为国币通用”印章,变废为宝,作为湘赣省分行的壹元银元券继续等值投放流通。

    为冲破国民党对根据地经济贸易的层层封锁围困,使红军有基本的物资保障,1933年7月,经中央政府批准,湘赣省苏维埃政府发行第二期革命公债15万元,计划20万元。由于形势危急,到11月又增发20万第二期革命公债。第二期革命公债总计40万元。除原发行15万元公债供给革命战争经费外,增发的20万中,8万元用于发展对外贸易,8万元用于粮食调剂,4万元帮助合作社。

1934年1月,湘赣省委、省苏维埃政府在湘赣全省发起“深刻认识二期公债在目前革命战争中的伟大政治意义”的政治动员运动,在这场经济突击运动中提出了以下几条口号:要充裕红军战费,发展国民经济,保障革命战争长期的物资供给,必须完成公债;要吃得便宜盐,必须迅速推销公债,发展对外贸易;要使谷子价钱不贵不贱,必须拿谷子买公债以调剂粮食;要便利群众各种日常需用品的供给,必须推销公债,帮助合作社的发展。

    以上政治动员的口号充分说明了“革命公债”作为一种战时金融工具对根据地发展生产所发挥的伟大政治意义。经过三个月的政治动员努力,公债认购完成了八九成,很快充裕了财政经费。湘赣省分行通过发行公债的方式补充军政费用,而不是放开财政性发行超发货币,回笼了根据地流通的部分货币,稳定了币值和物价,保证了军需民用的基本物资流通和供给。

   (五)业务停止。从1934年1月开始,革命形势日渐严峻,战事频繁、激战不断,根据地面积不断缩小,国民党军队在侵入之地大肆抢劫焚烧粮食,致使红军急缺食盐和粮食。到1934年年中,苏区内物价相比1931年大幅上涨,食盐价格上涨6倍,大米价格上涨3倍。

    到1934年8月,主力红军浴血奋战终不能打破国民党第五次“围剿”,任弼时、萧克、王震带领红六军撤出湘赣根据地,突围西征,湘赣省分行随即停办了各项业务。在以谭余保为书记的中共湘赣临时省委的领导下,湘赣根据地人民与国民党敌军展开了艰苦卓绝的游击战争。抗日战争爆发后,根据党中央指示,湘赣边游击队改编为新四军,走上了抗日救国的第一线。

    1932年10月,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14000余人撤出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向西转移,走关中、渡汉水,行程3000多里,连续作战,冲破10万敌军围追堵截,转战四川、陕西两省交界的米仓山和大巴山区。

四川全省延续北洋军阀防区制,凡属某军防区所辖,军阀都有擅专之权。整个四川被刘湘、田颂尧等各大军阀分割为七大势力防区。红四方面军利用四川大小军阀卷入“二刘”(刘文辉和刘湘)争夺四川霸权混战的时机,迅速占领通江、南江、巴中川北之地,在此站稳脚跟后,于1933年2月7日召开中共川陕省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川陕省委员会,委员会由袁克服、曾中生、吴永康、郑义斋、傅钟等37人组成,袁克服任书记。2月中旬,川陕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通江县城隍庙召开,正式成立川陕省工农民主政府,即川陕省苏维埃政府,选举熊国炳为主席。川陕革命根据地初步形成。

    红四方面军入川,引起国民党反动派和四川军阀的警觉与恐慌。1933年1月27日,蒋介石委任第29军军长田颂尧为“川陕边区剿匪督办”,出兵3万“三路围攻”,意图趁红军立足未稳,全歼其于四川境内。红军历时四个月的浴血奋战,终歼敌过半,粉碎田颂尧“三路围攻”,并将根据地扩大到原来一倍之多。

    对于红四方面军的英勇善战,毛泽东在1934年1月代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所作的《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曾给予高度评价:“在不足一年之内,已经在廿余县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已经发展了十倍以上的红军队伍,号召了整个四川的工农劳动群众与白军士兵倾向于苏维埃革命,在中国西北部建立了强有力的根据地。川陕苏区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第二个大区域。”

不甘于“三路围攻”的失败,1933年7月4日,蒋介石迅即任命刘湘为“四川剿匪总司令”,加大兵力卷土重来,纠集四川各路军阀部队,出动110多个团10万多人,分六路疯狂进攻根据地。红四方面军在总指挥徐向前、政治委员陈昌浩等人的领导指挥下,运动防御、疲惫川军、诱敌深入、集中反攻,坚持10个月的持久战斗,使敌军官损五千、兵折八万,彻底粉碎刘湘“六路围攻”,大面积地扩大了根据地新区。根据地进入了全盛时期,面积达4.2万余平方公里,人口700多万人,23个县和1个特别行政市建立了苏维埃政权。

多年不休的战争给根据地的经济民生造成了过多的消耗和破坏,根据地已经无法支持红军大规模的反“围剿”斗争。1935年后,红四方面军的主要任务转变为配合红一方面军的行动,撤出川陕革命根据地向川西行进。1935年6月,红军第一方面军和第四方面军于四川懋功会师后,张国焘反对中央关于北上建立川陕甘革命根据地的决定,主张红军南下进入川康藏边境少数民族地区,并公然向党争权,提出由他担任中革军委主席,遭到中央拒绝后擅自率军南下,公开分裂党和红军,使红四方面军受到重大损失。在朱德、刘伯承和徐向前等的坚决斗争及影响下,红四方面军广大指战员抵制张国焘的分裂主义和南下方针,转而北上,并于1936年10月9日,在甘肃会宁和红一方面军、红二方面军胜利会师,自此中国革命翻开新的历史篇章。

四川物产丰富、土地肥沃,自古以来有“天府之国”之称誉,而川陕苏区处在大巴山地区,是山峰高耸、峡谷幽长的巴蜀之地,气候气温适合种植红薯、土豆、水稻、棉花等多种农作物,盛产银耳、木耳、黑耳、桐油、茶叶、药材等,煤、铁、锡、铜、铅等矿产资源丰富,在大山深处还有众多的松柏、桐树、竹。然而即使拥有丰富的物产,川陕劳苦大众也无法尽享其用,自近代以来,一直饱受帝国主义列强入侵、国内新旧军阀几十年混战之苦,受尽惨无人道的压迫和剥削。

四川军阀还通过开办和控制银行、银号、钱庄,如唐泰祥银号、和丰银行、裕通银行、川康殖业银行等,滥发各种纸币劫取民财、牟取暴利,铸造的金属货币偷工减料,成色不足、重量不足。兑换券、银元券、铜元券等纸币滥发超发,面额越来越大,越来越不值钱。除了军阀的货币,流通于川内的还有各地商号、商会、茶铺等肆意发行的辅币券、代现券、粮税库券等,加之大清银币、民国时期袁头币和孙头币,各种货币混乱流通、币值不一、兑换交易困难,金融市场乱局严重阻碍了商品经济的流通和发展。

在红军到来前,刘湘、刘存厚、杨森等四川军阀强行征收各种名目的苛捐杂税,军政费用主要来源是各种税收,田赋、盐税、特税(鸦片烟税)、粮捐、子弹捐、马路捐、被服捐等70多种税收种类随时附加,税率随时改变。盐税自古以来就是重要的赋税收入之一,四川是产盐大省,四川军阀们围绕盐税设立各种附加税,巧立名目,大做文章,仅在1935年四川盐税就已经接近两千万元。除了盐税,四川军阀还强行要求老百姓种植罂粟,收取鸦片税,巴中、通江、南江地区,有1/3以上的耕地种植鸦片,四川鸦片烟的种植高达800万亩。

 人民群众早已不堪重负,怨声载道,经济无以为继,工商业萧条低迷,许多田地荒芜凋敝,每亩土地产粮不过百来斤,在川北数村,农民将田契贴在门上,称无力缴税,愿当局没收其田地;工业生产没有使用机器生产的工厂,只有一些小型农具、铁锅、酒类、草纸、火柴、土布、衣服、鞋袜、食油等手工业作坊和家庭手工业以及几间私人开办的土法生产的小钢铁厂;市场上物价不断上涨,达县稻谷在1913年每市石是2446文,1916年是3590文,1929年是41555文,1930年到1931年,已经涨到87000文。

三、川陕苏区的财政与经济

经济来源从经济建设中去找

    1932年底,红四方面军解放通江、南江、巴中等地,建立乡村苏维埃政权后,火速发动群众打土豪、分田地,开展土地革命。1933年2月,中共川陕省委和川陕省苏维埃政府相继成立,在全赤区范围内领导土地革命,没收地主豪绅的土地、耕牛、农具、种子,统统分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苏区广大劳苦农民翻身成主人,劳动生产热情空前高涨。

一是设立一套符合根据地经济状况实际的财政体系。根据《川陕省苏维埃根据地组织法》规定,财政经济工作由各级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各级苏维埃政府的收入款项、物资一律由各级财委会负责开支,实行预决算制度,军队与地方财经工作分开,实行统一累进税,制定差别税率,对于一般营业税等采用低税,对于进口苏区急需的粮食、布匹、棉花、药材、盐、耕牛等,以及出口苏区的茶叶、木耳、煤炭等特产、矿产,给予免税鼓励政策;而对苏区紧缺物资的出口如粮食、盐、药材、耕牛等,抽取20%至50%的高税加以限制,充分发挥了税收宏观调节作用。

    没有统一的货币,就不会有统一的财政。川陕省苏维埃财政经济委员会一成立便创建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工农银行、造币厂和社会保险局,统一发行苏区货币,整顿通货,为根据地千疮百孔的经济融通造血。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苏维埃政府制定实施了统一严格的财政经济制度,提出“经济来源要从建设中去找”的发展主张,大力发展军需民用工业,设立国营经济公社、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工农银行和造币厂,促进物资生产和商业流通,实行统一累进税,统一物资调配发展经济。采取的主要办法是:

三、川陕苏区的财政与经济

经济来源从经济建设中去找

三、川陕苏区的财政与经济

经济来源从经济建设中去找

    1933年10月,红军打下四川绥定(今达县市)后,缴获军阀刘存厚的许多工厂设备和原材料,运回通江县办起国营大规模的兵工厂、纺织厂、被服厂、造币厂、火药厂等,其中兵工厂有1400多名工人,被服厂有1500多名工人,仅在红军反“六路围攻”期间,兵工厂就有翻造子弹、手榴弹各100多万发,修好机枪200多挺、迫击炮200多门的制造能力。

    苏区对私营的商业往来采取比较开明的政策,川陕省《财政经济问题决议(草案)》明确提出:“欢迎自由投资,苏区、白区各种资本可以自由经营。”1933年7月,《川陕省苏维埃经济政策》中明确规定:“苏维埃政府应该保证商业的自由。”

三、川陕苏区的财政与经济

经济来源从经济建设中去找

二是坚持经济来源从经济建设中去找的发展思路。川陕省苏维埃政府财经委员会主席郑义斋对各级财委会提出“加紧开展经济建设,经济来源要从建设中去找”的要求,川陕苏区经济面貌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就有了很大的起色和改观。首先是发展苏区的农业,在开展土地革命的同时,加紧生产,开发特产,粮食获得了历史上少有的大丰收,无论哪个村都存有几万斤公粮,乡苏储存公粮达到10万斤以上。1933年到1934年,亩产粮食达到二百多斤,比红军到来前的产量提高了一倍多。

    川陕苏区的军需民用工业、手工业很快发展起来,川陕苏区以手工业为主的工人2万余人,农业工匠接近15万人。1933年9月,红军攻克产盐的南部县后,原有90余口盐井继续生产,又新开井60余口,扩大了盐业生产,基本上解决了根据地的食盐问题。

三、川陕苏区的财政与经济

经济来源从经济建设中去找

三是积极提倡发展合作社经济。苏维埃政府设立了国营性质的经济公社,经济公社总社设在通江汉城,下设分社于各县,由各级财政委员会分级管理。在全苏区,区以上设经济公社的有27个,乡镇一级都设有经济合作社,如生产合作社、消费合作社、棉布合作社、耕牛合作社、种子合作社、卢森堡合作社(经营食盐,以德国无产阶级革命家卢森堡的名字命名)等合作社也纷纷设立,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的困难,向劳苦大众廉价出售生活用品等物资,并组织土特产出口白区,换购苏区紧缺物资和现金。

    破除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旧社会金融体系,构建苏维埃政府治理下的代表普通工农大众利益的金融体系,支持发展苏区民生经济,是民之所向、政之所至。川陕省革命根据地创建的金融机构主要有:

    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工农银行。1933年2月中旬,川陕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通江召开,会上通过《川陕省苏维埃临时组织法大纲》,提出要建立工农银行,其职能和任务是制造苏维埃货币,统一币制,流通苏区金融,实行对工农的低息和无息借贷,帮助合作社的发展,具体机构下设在财政委员会。

三、川陕苏区的财政与经济

经济来源从经济建设中去找

时隔不久,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于1933年3月1日发布《经济政策(草案)》,其中提出:“为实现统一的货币制度,并帮助全体劳苦群众起见,苏维埃政府应设立分行,这个银行有发行货币的特权,工农银行应供给各地家庭、手工业者、小商人、合作社的借贷,以发展其经济,这个银行应实行兑换货币,其分银行应代征税收。”明确宣布工农银行的职责使命、货币发行、信贷投放、金融业务等有关政策。

经过紧张筹备,1933年12月4日,川陕省苏维埃政府正式成立工农银行,全称为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工农银行,又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川陕省工农银行,归川陕省苏维埃财政经济委员会管辖,川陕省苏维埃政府财委会主席郑义斋兼任行长(当时郑义斋还兼着兵工厂和造币厂厂长、红四方面军经理部部长职务)。根据地鼎盛时期,川陕省财经委员会共有600余人,成立的金融机构除工农银行外,还设立了货币兑换机构和造币厂。

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工农银行实际开展业务要早于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发出专门成立布告的时间,1933年3月前后,工农银行已开始运行,各地陆续建立分支机构,苏币也开始印制和发行。凡是新解放的县,部队到哪里,银行也设到哪里,到1933年下半年,随着红四方面军相继取得仪南、营渠、宣达三大战役的胜利,根据地迅速扩大,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工农银行在已经完全解放的通江、南江、巴中、平昌、仪陇、营山、万源、宣汉、城口等县,以及部分解放的达县、广元、阆中、苍溪、南部等县,均设立分行或代理机构。

    作为二次革命战争时期苏区规模最大的造币机构之一,川陕省造币厂建立了极为严格的安全保卫制度和岗位职责、权限、奖惩等内部管理制度,守护苏维埃的重要财产。

    由于苏区急缺各类专门人才,为吸引专业工匠和工人,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出台《川陕省苏维埃政府优待专门人才暂行条例》,在薪资安排上给予一定的政策空间,具体规定:“各种专门人才在苏区服务之薪金,不受苏维埃薪资条例之限制。”按此规定,川陕省造币厂工人的工资都远超各地县苏维埃常委的6元(银元)月工资标准,普通工人10元(银元)左右,技术骨干最高达到50元(银元)。

    货币兑换机构。为推动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工农银行苏币在根据地内快速、顺利流通,方便群众兑换苏币,或以苏币兑换银元、铜元,外来货币兑换苏币,维护苏币信誉,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工农银行总行、分行均设立了专门办理货币兑换业务的机构“货币兑换所”,经济公社总社和各地县的30多个分社都可代办兑换和转账业务。

川陕省造币厂。1933年10月,红四方面军“宣达战役”大获全胜,击退军阀刘存厚,在达县(原称“绥定府”)缴获刘存厚造币厂以及制造铜币、银币的全套设备和大量铜、银材料,接收了200余名造币工人和技师。同年11月18日,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工农银行以这批设备和人员为基础,在通江县城成立了川陕省造币厂,厂址设在城郊西寺。造币厂开始铸造铜币和银元,先后铸造了壹元银币、贰佰文和伍佰文铜元。造币厂为红四方面军在川陕大大小小战役,投放了大量苏币,保障了红军给养。

信用合作社。由于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工农银行分行主要设在各县或者区里,很多偏远落后的农村没有银行,为响应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在川陕苏区普遍建立信用合作社”的号召,工农银行积极发动组织群众,筹建农村信用合作社,保证合作社内贫农的领导作用,对工农予以低利或无息贷款,解决农业生产和家庭副业的资金暂时性周转问题。南江、通江、巴中、苍溪等县纷纷建立了信用合作社,但由于战事频繁,信用社基本业务都只得由经济公社代办。

社会保险局。为使工人的生活福利、医疗和失业救济得到保障,《川陕苏维埃组织法》作出了关于“向雇主和资本家抽取社会保险费,使工人的生活有保障”的提议,由资本家和雇主按月缴纳,工农银行代收。按照《川陕苏维埃组织法》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川陕省苏维埃政府设立社会保险局,要求凡有工会组织的企业,都按2%的比例抽取保险金。对于重要物资——食盐,苏维埃政府出台的《奖励经营盐业条例》中还以食盐代缴的方式鼓励生产食盐,规定盐场可以按照收成的10%作为社会劳动保险。社会保险资金主要资助表现非常好但生活困难的工人,经组织审查后,每月可获得2—3元(银元)补贴,最高上限为5元(银元)。这项保险措施虽实行的时间不长,却是人民保险事业的初步探索。

   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

1929年以后,土地革命战争深入发展,红军陆续建立起赣西南、闽西、湘鄂赣等革命根据地。随着工农红军的革命斗争和革命根据地政权的建立,各革命根据地相继建立了银行等金融机构。

湘鄂西革命根据地的银行

湘鄂西革命根据地的银行主要有:洪湖苏区的石首农业银行、鄂西农民银行和湘鄂西省农民银行,鄂西北苏区的鄂北农民银行,湘鄂边苏区的鹤峰苏维埃银行。

1.洪湖革命根据地的银行

19302月,石首县苏维埃政府成立,并创办了石首农业银行,发行石首农业银行信用券。

石首农业银行 信用券

19309月,湘鄂西特委召开第一次紧急会议,会议通过了“经济政策决议案”。同年12月,鄂西农民银行在石首调关成立,并发行鄂西农民银行信用券,行长为戴补天。 

鄂西农民银行 信用券

19316月,联县政府改组为湘鄂西省苏维埃政府,鄂西农民银行改名为湘鄂西省农民银行,行长为崔琪。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成立后,改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湘鄂西特区分行,并发行货币,鄂西农民银行信用券停止发行。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湘鄂西特区分行 纸币

193210月,国民党军队围攻洪湖革命根据地,洪湖苏区失陷,该行停业。

2.鄂西北苏区的鄂北农民银行

鄂西北革命根据地位于鄂、豫、川、陕四省交界的武当山区。19317月中旬,根据中共鄂西北临时特委的决定,在房县西街设立鄂北农民银行,银行负责人为胡苏黎、王守训。该银行曾发行纸币和银铸币。

鄂北农民银行 信用券

19319月,红军撤离房县,鄂北农民银行停业。

3.湘鄂边苏区的鹤峰苏维埃银行

湘鄂边革命根据地位于湘、鄂交界处。19313月,鹤峰县第三次苏维埃代表大会召开,成立了鹤峰苏维埃银行,袁建章任行长,发行了铜币权券。 

鹤峰苏维埃银行 铜币权券

1933年,红军撤出根据地,鹤峰苏维埃银行停业。

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银行

鄂豫皖革命根据地位于鄂豫皖三省交界的大别山区。

19306月,鄂豫皖特权苏维埃政府成立后,为筹集资金、支援战争和根据地经济建设,于同年10月在黄安县的七里坪组建了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银行负责人为郑位三。1932年鄂豫皖省苏维埃政府成立后,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改为鄂豫皖省苏维埃银行,又称鄂豫皖特区苏维埃工农银行,银行行长为郑义斋。鄂豫皖省苏维埃银行,除发行纸币外,还铸造发行苏维埃银币和铜币。

鄂豫皖省苏维埃银行 纸币

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公营商店被称作“经济公社”,鄂豫皖省苏维埃银行将一些银行业务委托各地“经济公社”办理,包括调拨资金,收兑光洋纸币等。为了流通金融,由“经济公社”印发了一种以铜圆的文、串为面额的“油布票”。 

鄂豫皖苏区经济公社 油布流通券

1935年,红军北上抗日后,鄂豫皖省苏维埃银行随之停业。

闽浙赣革命根据地的银行

闽浙赣革命根据地位于闽、浙、皖、赣四省交界地区。

193010月,赣东北特区贫民银行在弋阳芳家墩正式成立,行长为邵忠,经理为欧阳奂。该银行成立后,于19315月发行银圆票在苏区市场上流通并保证十足兑现。由于币值稳定、信用高,人民乐于使用,减少了银圆外流,对活跃苏区市场、巩固苏区金融发挥了重要作用。

19317月,赣东北特委改组为赣东北省委赣东北特区贫民银行也于同年11月改称为赣东北省苏维埃银行,但市场上仍流通赣东北特区贫民银行的纸币。到19326月,在粉碎敌人第三次“围剿”后才发行了为数不多的赣东北省苏维埃银行银圆券。 

赣东北省苏维埃银行 壹圆纸币

19321211日,赣东北省苏维埃政府改称为“闽浙赣省苏维埃政府”。赣东北省苏维埃银行也随之被改名为闽浙赣省苏维埃银行,发行了银圆券、铜圆券,流通于闽浙赣苏区,原赣东北省苏维埃银行停止发行纸币。

闽浙赣省苏维埃银行 纸币

1934年春以前,闽浙赣革命根据地发行纸币,并严格控制财政发行,通过各种渠道回笼货币,加强宣传,鼓励群众入股扩充基金,以稳定币值。在军需增大时,采取发行公债回收现金,从而保证了币值的稳定。

193410月,红军北上抗日,撤离闽浙赣革命根据地,该银行随之停业。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民国三年苏维埃银元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