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有拗救吗?

拗救一般来说有几种。句内救的如一拗三救,三拗五救,特拗。对句救的大拗。这里仅讲特殊些的特拗和大拗。特拗是在五言平平平仄仄句式下,若第四字为平,第三字就当为仄,这种救的方法也叫三四互换,换后就成了平平仄平仄。七言的话就是在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式下,将五六字互换成为仄仄平平仄平仄。大拗采用对句救,五言中仄中平仄,平平仄仄平句式下,若出句第四字用仄,对句第三字则应用平,改成中仄中仄仄,平平平仄平。但大拗还存在一种特殊形式,即一救双拗。如一身报国有万死,两鬓向人无再青。该联出句大拗,对句孤平,仅将对句第五字改为平,就可既救大拗又救孤平。
郑铁峰,1971年生于湖南宁乡,现为湖南省诗词协会会员、长沙市岳麓区诗词楹联协会会长。近体诗是讲究声韵格律的,要是严格按标准格式定平仄写诗,确实难度很大,恐怕也就没有那么多好诗了。为了解决难度问题,不至于使一些好诗荒废掉,同时又要保证音律、韵律的谐和,古人鼓捣出了一个叫“拗救”的东东,作为近体诗格式的灵活使用原则。一般来说,格律诗中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称为“拗句”,不合格律的字称为“拗字”。大家都知道格律诗创作中出现拗字后就要进行拗救。那么什么是拗救?格律诗中出现拗句,采取一定的方式补救,称为“拗救”。拗救的方法,一般有本句自救、救孤平、对句相救和特例救几种。具体地说,在一个句子中,该用平声字的地方却用了仄声字,就必须在本句或对句的适当位置把该用仄声字的改用平声字,以便在音律上得到补救。即前面“拗”了,后面就“救”回来。 一、本句自救在“(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式中,因为是仄声字在句末,所以这句诗肯定是出句。这种格式又可变成“平平仄平仄”,即第三字位置该用“平”而用了“仄”,于是在第四字位置补回一个平声字,叫做“三拗四救”(如果是七律就是“五拗六救”了,但七律这个也不是绝对的,也可“三拗五救”)式。如杜甫的《天末怀李白》的首句:“凉 风 起 天 末”,“平 平 仄 平 仄”王维《观猎》的尾联出句“回 看 射 雕 处”,“平 平 仄 平 仄”杜甫的《咏怀古迹》之尾联出句“庾 信 平 生 最 萧 瑟”,“仄 仄 平 平 仄 平 仄”注意,出句自救只限于这种情况,不是任何出句都可随意变化的。这条规定可以用四句口诀来帮助记忆:“平平平仄仄→平平仄平仄。三拗四来救,一定要记得。”在“(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式中,这里第一字用仄声字就变成了:仄平仄仄平,这里全句只有第二字是平声字(韵脚不算)为孤平。可在第三字仄声处用一平声字相救,就是本句自救,叫又叫“一拗三救”。这里还牵涉到下面会学习到的救孤平。如李白:恐惊天上人本来句式应该是“平平仄仄平”,现在第一字应为平声而用了仄声字“恐”,这就是拗字,后面讲第三字改为平声字“天”进行补救。杜甫:故园今若何“故”拗“今”救,一拗三救。李商隐:故园芜已平“故”拗“芜”救,一拗三救。二、孤平拗救在“(仄仄)平平仄仄平”这种句式中,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如果没用平声,那么就会犯“孤平”。孤平可是近体诗大忌,要不得的。但为了不影响意境和诗的整体形象,或根本找不到合适的平声字替代,那个地方非得用个仄声字,怎么办呢?若遇这种情况,可以在句子的倒数第三字,即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补偿一个平声字来救。具体来说就是: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则在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如此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一拗三救。七言则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成“仄仄仄平平仄平”,第五字救第三字,三拗五救。这就是“孤平句内自救”。上面几个举例都是句内孤平自救:恐惊天上人本来句式应该是“平平仄仄平”,现在第一字应为平声而用了仄声字“恐”,这就是拗字,后面讲第三字改为平声字“天”进行补救。杜甫:故园今若何“故”拗“今”救,一拗三救。李商隐:故园芜已平在“(平平)仄仄平平仄”这种句式,又可写成“仄仄仄平仄”(这是因为五律第三字、七律第五字可平可仄),不过这样一来,对句就必须变成“平平平仄平”(七律则为仄仄平平平仄平)”,在对句增加一个平声字来弥补出句中缺少的平声字,即第三个字必须变成平声字。所以叫“对句救出句式的孤平拗救”。典型的例子如白居易的《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对句第三个字变成平声字,即“吹”救“不”)、陆游《夜泊水村》的“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仄平仄仄仄仄仄,平仄仄平平仄平”(对句第五个字变成平声,“无”救“万”)因为五律第三字、七律第五字可平可仄,所以“孤平拗救”就是在救句的三、五位置上补平。李商隐: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出句“不”字拗(实际是“意不”两字都拗了),对句“登”字救。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用了仄声或三四两字都用了仄声,就在对句的第三字改用了平声来补偿。这样就成为“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这叫做四拗三救。三、对句相救如果“平平仄仄平”用于对句,那么,它的出句就是“仄仄平平仄”,这种格式又可以变成“仄仄仄平仄”甚至“仄仄仄仄仄”,这时,就要把对句的第三个字位置变成平声字以相补救,这属于对句救出句。但如果这个出句又是个“孤平拗救”式,则构成这第三个平声字既救出句的第三或者第四字,又救本句的第一字,这就是两救。如陆游《夜泊水村》“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仄平仄仄仄仄仄,平仄仄平平仄平”“报国有万死”就是“仄仄仄仄仄”,“向人无再青”就是“仄平平仄平”。其中的“无”就既救出句的“万”(孤平拗救),又救本句的“向”,所以又叫“两救”。可以利用这首诗构成两救的口诀:“报国有万死,向人无再青。无字救两拗,佳例要记清。”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几”字仄声拗,第四句“秋”字平声救。出句三拗,对句三救。四、特例拗救还有一种特殊的拗句五言“平平仄平仄”和“仄仄平平仄平仄”,也是“仄脚句型”,但不是对句相救,是句内自救。可以直接用这种句型写律诗,多用于第七句。不须要再救。在五言“[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可换成“平平仄平仄”。此种句型的第三字与第四字,可以互救,允许平仄互换,即末尾三字“平仄仄”可为“仄平仄”。 但是要注意,一旦用了这种格式,五言句第一字,就不再是可平可仄的了,一定要保留平声,不然要是变为仄声,那就会出现一个新的犯孤平的句子。基本句式:平平平仄仄 拗句:平平仄仄仄 拗救句:平平仄平仄在五言格律诗中,这叫做“三拗四救”(三四字互换)。也就是写诗的时候,为了表达意思的需求,第三字要使用仄声字,这样句子就成了三仄尾了,为了避免这样,就将第四字换位平声字了。这种格式在唐宋的律诗里是很常见的,几乎和常规的律句一样常见,古人把这种句式作为特殊句式,规定为合律。王勃:“无为在岐路,儿女共沾巾”“在”和“岐”平仄交换了位置;变成了“平平仄平仄”。李白:“仍连故乡水,万里送行舟。”仍连故乡水“故”和“乡”平仄交换了位置;变成了“平平仄平仄”。刘长卿:“长江一帆远”长江一帆远中“一”和“帆”平仄交换了位置;变成了“平平仄平仄”。杜甫: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这首诗中有两个句子(3句、7句)是应该用“[平]平平仄仄”的,这里都换上了“平平仄平仄”了。孟浩然: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江山留胜迹,我辈复登临。水落鱼梁浅,天寒梦泽深。羊公碑字在,读罢泪沾襟。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成”救“代”,和“往”,双救。又如:“明朝望乡处,应见陇头梅”“榭叶落山路,枳花明驿墙”这样的诗句就很典型了。几句后话以上是“拗救”的几种形式。在写作格律诗的过程中,我们尽量要按照格律创作;由于表意的需要,非破律不可时,可以运用拗救,但在一首诗中,以出现一次拗救为好,不使用更好。另外,在格律诗形成的初期,由于格律还没有定型,古人诗句中会有很多拗句,这是很正常的。我们自己的作诗只要符合“对、粘、替”就可以了,不必频繁使用拗救,拗来救去的,不但耽误很多时间,而且对我们学习和创作也没有任何好处。
诗词写到一定阶段,用会遇到甁颈,总需要提高和突破。而想突破,就得探索新的领域,掌握更高的水平。本文就是打破传统格律的局限,通过拗救,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水平,从而保留许多不愿舍弃的好诗句!让自己的思路更开阔!真正做到运用自如!! ∨ 唐宋诗病举隅│声律篇:(6)拗救(本文观点:拗救手段,打破了诗词格律森严壁垒,实现了语言的自由。)“拗救”是两个概念,一是“拗”,一是“救”。“拗”是近体诗中不合平仄常格的字眼。我们知道,平仄常格只有四个句式: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除此四句者,皆是“拗句”。因为近体诗的平仄关节点在于二四六字,根据“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口诀,用调整其他字句平仄的方式使含有拗字的诗句符合格律的方法,便是“拗救”。“拗救”一法,可以说是打破了诗词格律森严壁垒,实现了语言的自由。“拗救”分“本句自救”和“对句相救”两种。下面便分别述之。一、本句自救。在一句诗中,一三五本可不论,当第一字当平而仄或第一字当仄而平时,就必须用补救手法,使诗句音律更加和谐,比如:1.第一字当平而仄,第三字易仄为平。镜湖流水漾清波(李白《送贺宾客归越》)渚清沙白鸟飞回(杜甫《登高》)拗救手段,打破了诗词格律森严壁垒,实现了语言的自由2.第一字当仄而平,第三字易平为仄。亭脊太高君莫拆(白居易《高亭》)商女不知亡国恨(杜牧《泊秦淮》)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要犯孤平时,也必须要自救。比如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当平用仄,难免造成“仄平仄仄平”和“仄仄仄平仄仄平”这样的孤平句式,如何补救呢?我们只需把五言的第三字或七言的第五字变仄为平即可,试举两例:1.五言第一字当平而仄。北风江上寒(孟浩然《早春有怀》)本句标准格式为“平平仄仄平”,但首字“北”变平为仄后,第三字位置“江”必为平声,才可以避免孤平。2.七言第三字当平用仄。未到晓钟犹是春(贾岛《三月晦日送春》)本句标准格式为“仄仄平平仄仄平”,但第三字“晓”变平为仄后,第五字位置“犹”必为平声,才可以避免孤平。在唐诗中,这样的孤平自救句式很多,比如:李商隐《落花》:“高阁客竟去,小园花乱飞。”;王维《归嵩山作》:“流水如有意,暮禽相与还。”;孟浩然《与诸子登岘山》:“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有时,一首诗中连续出现两处孤平自救句式,如李白 《宿五松山下荀媪家》:“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本诗中的第二、第六句,均属于孤平自救句式,可见如此句式是近体诗中常用句式,也是诗词创作中所必需掌握的变通手段。但有一点需要强调,七言句中“平仄仄平仄仄平”虽然第一字也是平声,但仍属于孤平范畴,同样需要将第五字变为平声相救,即变为“平仄仄平平仄平”,这样才符合格律要求。拗救手段,打破了诗词格律森严壁垒,实现了语言的自由二、对句相救。对于一些特殊句式,本句如不自救或者无法自救时,就需要对句出马相救。对句相救又分“小拗对句救”和“大拗对句救”。1.小拗对句救。近体诗中,七言的第五字、五言的第三字如不合平仄规范,则形成小拗,但小拗本句已不可救,只能选择对句相救。比如:落日鸟边下,秋原人外闲。(王维《登裴迪秀才小台作》)这句的标准格式当为“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但实际上出句中“鸟”字变平为仄,故对句中“人”字处变仄为平,以求声律和谐,唐人诗句中此类句式很多,试看下面几例: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李白《赠孟浩然》)歌声袅袅出清漠,月色娟娟当翠楼。(杜牧《南楼夜》)上述拗救方式,是前仄拗后平救,但也可能是后平拗前仄救。诗人写诗,有时对句腹节上字非用平声不可,于是就将出句腹节上字的平声改用仄声,来个平拗仄救。总之,小拗对句救,是高水准诗人的惯用手法,同时,这种方法经常与孤平自救结合使用,形成一字双救,比如:溪云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许浑《咸阳城西楼晚眺》)出句“日”字,当平而仄,形成小拗,对句第五字变为平声“风”字,既救本句之“欲”以免孤平,又救上句之“日”字的小拗,一举两得。唐诗中这样例子不少,比如赵嘏《长安晚秋》:“残星几点雁横塞,长笛一声人倚楼。”小拗之拗,在于第三、五字上,因非平仄关节点,故亦可不救。唐人多救之,然诗到宋代,亦多不救者。不过初学者“入门须正,立志须高”,最好宗法唐人,遇不可避免之小拗句式,尽量对句相救,以求笔法正统,声律和谐。2.大拗对句救。小拗之拗,在于第三、五字上。而大拗之拗,则是在诗句二四六字的平仄关节点上突破了平仄限制。小拗可救可不救,大拗则必须对句相救,不然就属于出律范畴。试看: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出句标准句式当为“仄仄平平仄”,而 “不”字变平为仄声,那么对句将第三字变为平声“吹”字即可,此即为大拗对句救。再举一例: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李商隐《登乐游原》)同理,出句标准句式当为“仄仄平平仄”,而“意”“不”两字均变平为仄,那么对句仅将第三字变为平声“登”字即可,此亦为大拗对句救。七言亦同此理,比如许浑《旅怀作》:“眼前扰扰日一日,暗送白头人不知。”;杜牧《江南春》:“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杜甫《暮归》:“年过半百不称意,明日看云还杖藜。”也都属于大拗句,出句第六字当平而仄,对句第五字,易仄为平,也避免了孤平,这样就符合格律要求了。拗救手段,打破了诗词格律森严壁垒,实现了语言的自由最后,还要介绍两种特殊句式。一是“特拗句法”,一是“丁卯句法”。这两种句法都是属于“拗句”,也是可以不用救的。1.特拗句法。在五言“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就是“平平仄平仄”;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也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就是“仄仄平平仄平仄”。这种格式的特点是:五言第三、四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七言第五、六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这样的句式叫做“特拗句”。比如张籍《夜到渔家》:“渔家在江口,潮水入柴扉。” 这种特定的平仄格式,习惯上常常用在律诗第七句。甚至引为时尚,例如李白《渡荆门送别》:“渡远荆门外,来从楚国游。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 绝句中也经常用到特拗句式,一般用于第三句,例如王昌龄《听流人水调子》:“孤舟微月对枫林,分付鸣筝与客心。 岭色千重万重雨,断弦收与泪痕深。”由此可见,在使用特拗时,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平声,不再是可平可仄。特拗句一般多用于律诗之第七句,绝句之第三句。另外,特拗句是常用句式,故不必救。2.丁卯句法。“丁卯句法”称谓始见于方回《瀛奎律髓》,为唐代诗人许浑所创,他喜欢将律句三字尾的声调改为“仄平仄”对“平仄平”,以显示拗峭变化,为后人所仿效。因为许浑有《丁卯集》问世,故后人将这种句法称为“丁卯句法”。比如孟浩然《望洞庭湖赠张丞相》:“八月湖水平,涵虚混太清。”;刘长卿《寄李侍御》:“旧国人未归,芳洲草还碧。”;白居易《二月二日》:“二月二日新雨晴,草芽菜甲一时生。” 可谓不胜枚举。不过,我们从例句中可以看出一个规律,“月”“国”“日”皆为入声字,在宋词中,有“以入代平”之说,或是从“丁卯句法”中而来。不过随着“孤平”理论盛起,虽“平平仄平仄”特拗句法常见于奇数句中,但“仄仄平仄平”丁卯句法在韵脚句中已经废而不用,故今人不可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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