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的八种逻辑关系和逻辑有区别吗?为什么?

纯数学就是纯形式逻辑,时至今日,这个观点应该没有什么争议了吧?所谓形式逻辑,研究的是概念自身定义之间的关系,是完全脱离了实际的形式,所以叫形式逻辑。形式逻辑的主要使用方式是演绎法,典型的就是三段论了。同时,形式逻辑在其内部是不可被证伪的,所以给定假设,形式逻辑演绎的结果必然是唯一且正确的,这是他的优势。但是,形式逻辑的缺陷也同样突出,那就是与实践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无法直接应用于实践。2、无法对个体事物进行归纳。3、忽略了时间轴,无法描述事物的运动与发展。而广义逻辑则在这三个方面对形式逻辑做了补充。借助朴素逻辑的类比,使得形式逻辑得以应用于实践。借助归纳法,将个体事物抽象为一般概念,从而得以进入形式逻辑系统进行运算。辩证法则在承认事物不断运动发展的基础上,将形式逻辑由于高度抽象以至于丢失的关键细节补充回来。不过,这么说倒也未必确切,辩证法应该不只是形式逻辑的补充,而是可以脱离形式逻辑而独立存在的一套还原度更高的系统。至于数学好逻辑性一定强吗?一般来说,是的,数学是最严谨、最直接的形式逻辑训练。数学好,就说明熟练掌握了形式逻辑工具。对于一般人而言,这就已经算是逻辑性强了吧?毕竟绝大多数人甚至不知道逻辑为何物,也视逻辑为无物。但是,纯数学和数学建模又不一样,纯数学好,未必能够联系实践,如上所述,因为他们并没有受过理论联系实际的应用训练。但是,数学建模强的,实践中的逻辑也一定强,因为人家练的就是这个。如果面对更复杂的问题,例如政治、伦理等,数学训练又不大能够帮得上忙了,因为在这些领域,忽视事物的运动发展将是致命的。
最直接了当的区别就是:哲学逻辑是逻辑,逻辑哲学是哲学……具体的对比可以去读以下两本在各自领域里相当典型的书,一本是Blackwell哲学丛书里的《哲学逻辑》分册,一本是苏珊·哈克的《逻辑哲学》,两本都有中译版。我先把目录列一下。《哲学逻辑》:第1章 经典逻辑Ⅰ:一阶逻辑第2章 经典逻辑Ⅱ:高阶逻辑第3章 集合论第4章 哥德尔的不完全性定理第5章 真第6章 逻辑推论第7章 模态逻辑第8章 道义逻辑第9章 认知逻辑第10章 时间逻辑第11章 直觉主义逻辑第12章 自由逻辑第13章 相干逻辑第14章 多值逻辑第15章 非单调逻辑第16章 概率、逻辑、概率逻辑第17章 条件句逻辑第18章 否定第19章 量词第20章 逻辑和自然语言《逻辑哲学》:第一章 “逻辑哲学”1 逻辑、逻辑哲学、元逻辑2 逻辑的范围第二章 有效性1 对论证的评价2 演绎有效性:兼评归纳强度3 形式逻辑与自觉逻辑:“L中有效”里的“L”4 有效性和逻辑形式第三章 语句联结词1 形式的考察2 联结词的意义第四章 量词1 量词及其解释2 形而上学的插曲:蒯因关于量化式与本体论的观点 本体论承诺的标准,代入的量化式与本体论3 解释的选择第五章 单独词项 1 单独词顶及其解释2 名字3 摹状词4 无指称名字:虚构第六章 语句、陈述、命题1 三种研究方向2 语句、陈述、命题3 “语句字母”、“命题变元”、还是别的什么?4 真值顾担者5 换一种方式来提这个问题第七章 真理理论1 概说2 符合论3 融贯论4 实用主义理论5 语义学理论6 关于语义学理论的评价7 冗余理论第八章 悖论第九章 逻辑和多种逻辑 第十章 模态逻辑第十一章 多值逻辑第十二章 关于逻辑的一些形而上学和认识问题 看上去有很多重合不是么?事实上也确实是有很多相关的地方,但逻辑处理逻辑问题(即使是“哲学中”的逻辑问题)跟哲学处理逻辑问题的方法侧重点是不一样的。大概来说,逻辑学处理问题的方式大体上是构造一个强度足够高、可证性足够强的形式演算系统。比如跟《逻辑哲学》看起来重合的真、量词、模态逻辑等方面,逻辑学要说明这些概念如何进入形式演算系统之中,形成各种各样的符号、命题、公理。而逻辑哲学思考的方向则是像《逻辑哲学》最后一章里所说的那样,是“关于逻辑的一些形而上学和认识问题”,比如关于真,逻辑哲学要讨论的真理论,就是要问“有什么东西能够确实保证一句话是真的”,这里的对“什么东西”的刻画就不完全是逻辑能处理的而要进入哲学领域。关于量词,逻辑哲学就要讨论蒯因的“本体论承诺”观点——即所谓“存在就是作为约束变项的值”,讨论存在问题就是形而上学,这也是单靠逻辑学处理不了的问题。关于模态逻辑,逻辑哲学则要讨论可能世界语义学,特别是“可能世界是什么东西
” 这样的问题,一旦讨论“XXX是什么东西”,那又是个哲学问题。当然,因为两门学科彼此亲缘关系相当近,所以串门子相互影响渗透的情况很多。过去一百来年就出过不少的集两门学科的成就于一身的强人(最近一百年这种哲学和科学等其他学科兼通的情况在一般的数学和自然科学等领域已经是凤毛麟角了),比如弗雷格、哥德尔、塔斯基、克里普克、大卫刘易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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