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什么的保家卫国神圣职责责

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坚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在《反分裂国家法》实施15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2020年5月29日)栗战书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反分裂国家法》实施15周年座谈会,对于我们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坚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国共产党的三大历史任务之一。长期以来,我们为之进行了不懈努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历史规律和两岸关系发展经验,形成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去年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全面阐述了立足新时代,在民族复兴伟大征程中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重大政策主张。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的新篇章,是党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的新发展,是指导新时代对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在这一重要讲话指引下,对台工作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有力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制定实施《反分裂国家法》是党和国家引领两岸关系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重大举措。15年前,针对当时“台独”分裂活动不断升级的严峻形势,顺应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强烈呼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启动了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程序。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这部重要法律以宪法为依据,贯彻党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对坚持一个中国原则、遏制“台独”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海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发展两岸关系、反对外部势力干涉台湾问题等重大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中国人民和全体中华儿女尽最大努力争取祖国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充分彰显了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任何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国家意志。这部重要法律是坚持“一国两制”、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独”促统政治责任和使命要求的重要遵循。这部重要法律深得民心民意,契合历史大势,受到海内外爱国统一力量的热烈拥护,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理解和尊重,极大震慑了“台独”分裂势力,维护了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影响至深至远。《反分裂国家法》实施15年来,为维护台海和平稳定、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在党中央对台大政方针指引下,经过两岸同胞共同努力,两岸关系取得了长足进展。我们在“九二共识”基础上实现全面直接双向“三通”,开辟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道路,推动两岸迈向融合发展的新阶段;我们恢复两岸协商谈判,推进两岸政党党际交流,实现两岸领导人历史性会晤;我们不断取得一系列反“台独”、反分裂斗争的重大胜利,持续巩固国际社会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格局。反“独”促统大势更加稳固,两岸交流合作持续深化,两岸命运共同体日益成为生动的现实。然而,一段时间以来,“台独”分裂势力误判形势,不断挑衅,严重损害两岸同胞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严重破坏台海和平稳定,严重挑战我们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底线。全体中华儿女必须团结起来,坚决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共同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共同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第一,“台独”分裂活动公然挑战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必须坚决遏制打击。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中国人民数千年来开发台湾、历朝政府管辖台湾的历史文献,到《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联合国2758号决议等国际文告,再到我国宪法、《反分裂国家法》等一系列法律规定,有关台湾的历史和法理事实都充分证明,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无论“台独”分裂势力如何企图篡改歪曲台湾历史事实,如何企图包装“台独”分裂主张诉求,都不能掩盖其分裂国家的邪恶用心。这些行径与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背道而驰,与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意愿背道而驰,绝不可能得逞。对“台独”分裂势力的挑衅,我们绝不含糊,坚决挫败。“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始终是两岸关系发展的最大障碍,始终威胁着台海和平稳定。这股势力否定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破坏两岸关系政治基础,借香港事态歪曲污蔑“一国两制”,竭力抹黑大陆,煽动两岸对立;大肆操弄所谓“正名”、“去中国化”,宣扬灌输“台独史观”,企图扭曲台湾民众特别是青年一代的国家和民族认同;破坏两岸交流合作,打击岛内积极参与两岸交流的人士和爱国统一力量;拼凑一些不伦不类的称谓、概念,妄图从地理和法理上切割台湾与大陆的关系;加紧勾连外部势力破坏台海和平,图谋在国际活动上寻求突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台独”分裂势力更是制造谎言、“以疫谋独”,推动和鼓噪所谓“修法”“立法”“释宪”“宪改”等,妄图推进“渐进台独”,寻机谋求“法理台独”。我们正告“台独”分裂分子,无论他们使出什么谋“独”花招,都是非法无效的;无论他们怎么折腾,都是徒劳的;无论他们与外国势力如何勾连表演,都无法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历史和法理事实。台湾的前途只能由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14亿中国人民决定。任何分裂祖国的活动都必将遭到中国人民和全体中华儿女的坚决反对。我们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政党、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把任何一块中国领土从中国分裂出去!《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如果“台独”分裂势力一意孤行甚至铤而走险,我们将按照《反分裂国家法》有关规定,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坚决粉碎“台独”分裂图谋,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我们正告“台独”分裂分子,“台独”是绝路一条,以身试法必遭严惩。第二,海峡两岸同胞携起手来,共同反对“台独”、促进统一。台湾同胞是我们的骨肉天亲,是反对“台独”、促进和平统一的重要力量。我们完全理解广大台湾同胞的历史遭遇和社会环境。两岸同胞命运与共,亲望亲好,我们愿意以心交心,加强交流交往,促进心灵契合。党和国家始终关心台湾同胞的利益福祉,积极为两岸交流合作创造条件。《反分裂国家法》第六条对发展两岸关系、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作出了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近年先后两次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进行修改,为台湾同胞在大陆投资兴业提供更多便利和保障。有关部门为广大台湾同胞在大陆投资、就学、就业、生活等方面创造更好的条件,进一步密切了两岸同胞的感情。我们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台湾同胞一视同仁,继续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继续完善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保障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把融合发展的道路越走越宽广。台湾的前途在于国家统一,台湾同胞的福祉系于民族复兴。《反分裂国家法》明确规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广大台湾同胞都是中华民族一分子,要做堂堂正正的中国人。我们相信,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将会汇入中华民族复兴的大潮,深入思考台湾在民族复兴中的地位和作用,认清“台独”势力包藏的祸心,坚守民族大义。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事关中国核心利益和中国人民民族感情。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某些外部势力总想拿台湾问题做文章,找麻烦,不断挑战中国核心利益,完全是徒劳的。他们的行径严重破坏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社会普遍共识,我们敦促各方切实恪守一个中国原则,慎重处理台湾问题。第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深刻昭示了两岸关系发展的历史大势,科学回答了在民族复兴新征程中如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时代命题。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庄严宣告:“台海形势走向和平稳定、两岸关系向前发展的时代潮流,是任何人任何势力都无法阻挡的!国家强大、民族复兴、两岸统一的历史大势,更是任何人任何势力都无法阻挡的!”习近平总书记所阐明的这一历史定论,充分表明我们致力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完成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真诚愿望、坚定信心和坚强意志。“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这一方针充分照顾台湾现实情况,充分尊重两岸客观差异,充分维护台湾同胞利益福祉。坚持和平统一,展现的是民族大义,是我们珍视和平价值,珍惜同胞福祉,对民族负责、对后世负责的深厚感情。两岸的事是两岸同胞的家里事,应该由家里人商量着办。祖国统一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我们愿意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前景。但凡有一线和平解决的可能,我们都将付出百倍努力。《反分裂国家法》规定,“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积极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坚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两岸关系的发展历程反复证明,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两岸关系就能改善和发展,台湾同胞就能受益。否认“九二共识”、背离一个中国原则,就会导致两岸关系紧张动荡,损害台湾同胞切身利益。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以对话代替对抗、以合作代替争斗、以双赢取代零和,两岸关系才能行稳致远。我们愿意为和平统一创造广阔空间,但我们绝不为各种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留下任何空间。《反分裂国家法》关于以非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的有关规定,针对的是外部势力干涉和极少数“台独”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动,绝非针对台湾同胞,是不得已情况下做出的最后选择。始终坚持做好以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方式应对外部势力干涉和“台独”分裂活动的充分准备,目的是从根本上维护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景、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进程。同志们!祖国必须统一,也必然统一。祖国大陆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引领者,是两岸同胞共同利益的守护者。我们迈向民族复兴的步伐坚实有力,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决反对“台独”和外部势力干扰、实现祖国统一的意志坚不可摧。海内外中华儿女要坚定信心,不懈努力,共担民族大义,共促祖国统一,共圆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

2023-04-15 12:07
来源:
草原古都生活宝典发布于:北京市(来源:新巴尔虎右旗司法行政)
今日试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
A.保卫人民安全
B.保卫国家安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等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的( )。
A.物资供应
B.物资储备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国家推进数据开发利用技术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数据开发利用技术、产品和数据安全相关标准。国家( )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参与标准制定。
A.禁止
B.支持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履行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中,发现网络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该网络的运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 )。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A.训诫
B.约谈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规定,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查询嫌疑人员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查封、扣押、冻结的期限不得超过( ),情况复杂的,可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一个月。
A.二个月
B.三个月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 )公开本单位核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核设施安全状况、流出物和周围环境辐射监测数据、年度核安全报告等信息。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A.无须
B.应当
昨日答案
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 )的神圣职责。
A.全中国人民
B.全体中华儿女
答案: A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规定,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 ),制定本法。
A.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答案: A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规定,坚持( )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
A.一个中国
B.一国两制
答案: A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规定,国家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 )
①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
②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
③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
④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
⑤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
⑥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
A.①②③④⑤⑥
B.①②③⑤⑥
答案: A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规定,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台湾海峡两岸可以就下列事项进行协商和谈判。( )
①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
②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
③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
④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
⑤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
⑥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
A. ①②③④⑤⑥
B. ①②③⑤⑥
答案: A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依照前款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并及时向( )报告。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 A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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