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处理唐代民族政策的特点和影响关系的措施

中国古代史内容标准分析中国古代史共有9个学习主题,依次分析如下。(一)中华文明的起源1.关于学习主题内涵的说明:第一,《标准》为什么用“中华文明的起源”来概括中国古代史的第一个时期?过去把中国古代史的第一个时期称为“原始社会时期”或“原始时代”,有的还称为“远古时代”,等等。不能说这些提法是错误的,但至少这些提法的着眼点是历史学科(或考古学、人类学、文化学等)自身,是强调了学科体系的,而不是学生的兴趣和认知特点。比如,“原始社会时期”显然是社会发展史的范畴,若按这个体例编排标准和教材,会使学生感到学习目标与自己关系不大,内容与自己距离比较遥远。因为,“原始社会时期”的提法本身就暗示着,历史要经过“奴隶制时代”“封建制时代”“资本主义社会”之后,才能到我们所处的“社会主义时代”,原始社会要经过这么多阶段才能与我们联系起来,不是很遥远吗?在社会发展史的体例下,原始社会的内容肯定不是为了学生的直接求知需要来安排的,而是为了说明历史如何从原始社会向奴隶制社会发展来安排的,对于初中历史教学来说,这样的教学体系和内容安排,显然不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原始时代”“远古时代”的提法同样是把这个时期与当下所处的时代割裂开来,首先就承认这个时代与当今距离遥远,给人一种陌生和冰冷的感觉,很难激发出学习的兴趣。现在,《标准》的提法以“中华文明”为基本对象,把遥远的原始人类和文化看做是这个文明的来源,而我们今天仍生活在这个文明中间,这样,就一下子拉近了距离,使学习的内容与学生贴近了,使他们觉得“起源”时的祖先与自己享有共同的东西,从而对这个时代顿生亲切之感,这对于激发学习积极性是有意义的,而且有助于学生理解这个时代的意义。在这一点上,中国古代史的九个学习主题都具有同样的意义。第二,这部分内容标准的选定是否遵循少而精的原则?回答是肯定的。在知识内容上,《标准》选取点较少,以能说明问题为基本原则。所谓能说明问题,其实也是学生可以达到的学习目标的最基本要求。比如,要想了解中国境内原始人类的文化遗存,可以学习许许多多的知识,除元谋人、北京人之外,还有蓝田人、丁村人、桐梓人、金牛山人,等等,但是《标准》认为,只要知道了元谋人和北京人,就可以理解中国境内原始人类的产生和生活的基本情况,这样的要求既考虑到知识学习的分量,又照顾到学生的实际负担,应该是合理的。当然,在实际的教学中,若有同学能够了解更多的原始文化知识,是应该受到鼓励的。第三,这个时期有没有阶段划分?若有,以什么标准划分?许多读者或许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在现有的“中华文明的起源”的内容标准中,既没有“旧石器时代”“中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金(铜)石并用时代”这样以生产工具的进步为标准的时代划分,也没有“猿人”“古人”(直立人)“新人”(智人)这样以人类学成果为标准的时代划分,还没有“原始群”“母系氏族公社”“父系氏族公社”“父权制家庭公社”“农村公社”“军事民主制”等社会学标准的时代划分。那么,有关社会发展进步的内容是否要讲呢?如果有社会进步,它的标志是什么呢?我们说,《标准》的中国古代史部分以中华文明为基本内容,实际上是以我们的祖先创造的文明成果为基本内容的,甚至主要是以最有代表性的文明成果为内容的。社会的进步是肯定的,它的标志用最有代表性的文明成果来表现,如元谋人是目前可以证明的我国境内最早的人类,中国境内原始人类的文化遗存以北京人使用火的遗迹最能说明;中华文明以农业生产为基础,我们用河姆渡遗址和仰韶文化遗址中稻米和粟米的发现来说明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农耕文化的成就,进而说明中华文明原始农耕文化的特征;中华人文始祖的传说和祖先崇拜是数千年中华文明的重要内容。即使到了今天,人类、粮食和祖先崇拜,仍然是中华文明不可须臾或缺的三个根本内容。通过这三项内容标准,学生可以看到史前时期祖先的生存方式,又可以了解这种生存方式对中华文明的形成所起的作用。《标准》的内容标准,比较集中地表现了中华文明起源的基本情况,也与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猿人——古人——新人阶段或原始群——氏族阶段的划分,大体相当。《标准》没有以工具、人类学或社会学标准来划分阶段,一方面是因为这些标准本身的确定性尚待证实,而且现有的考古和传说资料能否完全用这些标准来划分,也还存在问题;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突出教学重点,照顾学生的实际接受能力和保护他们的学习兴趣。当然,在教材编写和实际的教学活动中,教师和学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某些内容。2.关于学习目标的说明:第一,如何在内容标准上掌握对学生能力的要求?这部分的知识内容涉及考古学、人类学、社会学、文化学知识较多,对于刚刚进入中学的学生来说,理解起来有一定难度,因此,在能力要求上一定要适当。标准中用了“了解”“简述”“知道”这样三个识记层面的行为动词,就表明对这些内容不做过高要求。当然,也不能低估了某些初中学生的理解能力和知识面。所以,《标准》在知识和能力上的规定又都留有余地,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如“以元谋人、北京人等为例”,“等”就是鼓励学生尽可能多地了解原始人类的文化遗存,“为例”没有程度要求,可深可浅,这说明《标准》在这个问题上不做过深要求,但也决不限制对原始文化有较深入的了解。第二,如何理解“传说”与“史实”的联系与区别,其意义何在?“传说”与“史实”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这不单纯是能力标准要求上的难易问题,而且是一个如何对待资料的问题,也是如何培养科学思想和了解科学方法的重要问题。在古代,“传说”和“史实”本来没有严格区别,近代科学思想兴起,人们开始把被考古资料证实了的某个朝代称为“历史”,把这个朝代的文献称为该朝代的“历史资料”,把这些“历史资料”记载的该朝代的事情称为“史实”,把尚未被考古资料证实的朝代称为“传说时代”,把有关这个时代的文献称作“传说资料”,把这些“传说资料”记载的事迹叫做“传说”。比如,远古祖先和夏商周三代的故事原来都是保留在周代以后流传的史籍、诗歌、神话故事等资料中的,周代金文(所谓“钟鼎文”)的发现,使周代的存在得到有力的物证,因而周代成为信史,周代的文献和金文资料就成了“历史资料”,这些“历史资料”记载的周代的事迹就成了“史实”;而甲骨文的发现,又使商代成了信史,因而,史书和甲骨文中有关商朝的记载就成了“历史资料”,这些“历史资料”记载的商代事迹就成了“史实”。到目前为止,考古学家还未在地下发掘出炎帝、黄帝和尧舜禹时代的文字,因此,后代史籍、诗歌、神话故事中有关他们的事迹就仍然属于“传说”。总之,“传说”和“史实”的最终区别在于有没有地下发现的文字证据。若有,即属于“历史”范畴,可能成为“史实”;若没有,不管有什么其他理由,也不能说是“史实”。比如,在某些原始文化的“考古资料”与炎黄部落的“传说资料”中有一些可以使人做相似的推测,但在这些原始文化的各个遗址中毕竟没有发现炎黄部落的文字,因此,我们就不能说某某原始文化就是炎黄部落的文化,也不能说炎黄部落的事迹就是“史实”,而只能说它是“传说”。“传说”和“史实”的相同处是它们都曾是传说,它们在流传中可以按相同的表达方式来传诵,它们往往表达相同的思想和情感,对于民族文化和心理的形成起过相同的作用。作为国民素质教育的一部分,初中历史课程让学生了解“传说”和“史实”的区别,这对于培养学生注重证据的科学精神,激发他们搜集证据、寻求证明的科学探索热情,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了解“传说”和“史实”的联系,也会帮助他们理解,尽管目前尚没有确凿物证可以证实,但古史传说在民族文化和心理的形成中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使他们从小就懂得人类社会生活内容的多样性和民族文化内涵的丰富多彩,养成尊重民族文化遗产、尊重精神财富的良好文化习惯,避免民族文化虚无主义的滋生。第三,在有关内容上,教师是否要适当关注学术研究的新成果?回答是肯定的。教师应适当了解考古新发现和学术界的新观点,并在课堂上做适当介绍,以活跃气氛,增强趣味性,激发学生探索未知的热情。比如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共同哺育了中华文明的观点,中华文明的起源究竟是5000年前,还是6000年前(如浙江的河姆渡氏族遗址、湖南的城头山文化遗址等距今都有6000年到八九千年),甚至更为久远些(考古学家苏秉绮提出的中华民族“一万年的文明起步”)的争论,教师就可以引导学生进行思考和讨论。(二)国家的产生和社会变革1.关于学习主题内涵的说明:第一,如何理解国家的“产生”与“形成”?国家的产生和形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是这部分中的一个基本问题。一般认为中国古代国家的产生以夏朝的建立为标志,尽管有争论,但多数学者还是接受这个观点的。中学历史教学可以不去理会这个争论,但从事中学历史教学的教师应该知道,讨论中国古代国家产生的问题,关键在于如何界定国家的概念以及如何把握国家“产生”或“形成”的阶段性和全过程。前面的问题比较难,不宜把学生牵扯进来;后面的问题却有必要让老师和学生都要明确,那就是国家的“产生”和“形成”要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成。后人选取某一个重要事件,比如夏启夺取王位,变禅让为传子,认为这个事件是国家产生过程中的一个比较重要的事件,可以作为代表。同时,也是为了叙事的方便,并不是说夏启夺取王位就标志着国家完全建立起来,以前是没有国家的时期,以后是有国家的时期。其实,如果说夏朝建立是国家产生的标志的话,那么,这之前,一定已经有了国家的雏形,或者说国家正在形成中,之后,国家也一定还要进一步发展。不能说禅让制一定是没有国家时的制度,而传子就一定是国家产生以后的事情。我们可以找到很多例证,说明国家产生后,禅让式的最高权力的转移或传递仍在实行。例如,从曹丕取代汉献帝的禅让到宋太祖赵匡胤陈桥兵变黄袍加身,都是禅让制仍在实行的例证;世界上许多野蛮人的部落实行酋长制度,那些酋长的地位如同后世的国王,酋长权力的继承是世袭的,可这时却没有形成严格意义上的国家。所以,中国古代史上的夏朝不行禅让,而实行世袭(准确地说是传子制),这个事件与后人把夏朝当作国家产生的标志,实属一种巧合,因为这个转变恰巧在时间上与国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超然机构——的主要内容的初步形成相重合。传说夏启之前,尧舜禹时代,社会的公共管理机构已经有了一定发展。夏朝建立虽然被认为是国家产生的标志,但它的机构是很简陋的。到了商代,有了一定进步,但仍然不能说是完备的。周代实行分封制,虽然又前进了一步,但国家体制中仍存在着浓厚的血缘色彩,与严格意义上的国家概念还有很大差距。到了战国时期各国变法以后,地域原则才基本上站住了脚跟。当然这时的国家与近现代意义上国家相比,仍然不像一个国家,但国家的基本内容和原则已经具备,可以说中国的国家制度已经完全形成了。第二,国家的产生和发展与社会变革有什么关系?在中国古代史上,国家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与社会变革的过程是一致的,有时甚至是同一的。国家可能是最重要的社会现象之一,许多社会变革其实就是国家制度的变革。当然,也有许多社会变革并非国家制度的变革,但却与国家制度的变革有关,或源于国家制度的变革,或导致国家制度的变革,这两种情况在中国古代都存在。例如周代的分封制和宗法制,分封制是国家制度,它的实施是根据宗法制的原则来进行的。这是国家制度的变革受社会制度变革影响的例子。当然,宗法制也不完全是社会制度,它也有很浓厚的政治因素。商鞅变法的措施中有废除井田一项,废井田是一项社会制度变革的政策。这个政策之所以实行,是由于战国七雄变法后,新的国家制度的确立,这是社会制度的变革受国家制度变革影响的例子。我们在进行历史教学的过程中要尊重历史,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用历史资料说明国家制度与社会制度变革的相互关系,使学生切实了解这个学习主题的真正内涵。2.关于学习目标的说明:第一,夏朝的内容究竟是“传说”还是“史实”?实事求是地说,后代关于夏朝历史的记载,目前考古学界尚未发现夏代文字可以证实。从这个意义上说,夏朝的历史仍然属于传说的范畴。不过,古史传说中夏商周三代一体,商周已经相继被证实,人们相信,不久的将来,夏朝同样会被证实,此其一;考古发现的二里头文化中有些内容的确与传说的夏文化很相似,这又是促使人们相信夏文化存在的重要因素,此其二;商代甲骨文已经是很发达的文字,这种文字应该有相当长的发展过程,而在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的遗存中曾发现有刻画痕迹,很像是文字的雏形,人们相信,在这两者之间,应该有一个文字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在时间上与传说的夏文化相合,夏文字只是尚未发现,不存在没有文字的问题,因此,夏文化的存在就是理所当然的了,此其三;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传说的夏朝与商周有很多共同性,而夏以前与夏朝也有许多共同点,但与商朝则很不同,若没有一个夏朝,夏以前和商朝之间的巨大鸿沟就很难沟通和弥合,这中间数百年的空白就无法解释,只有把夏朝当作信史,夏商周的文明史才会完全,此其四。根据这四点,人们普遍相信夏朝应为“史实”,而非“传说”。不过,尽管如此,没有铁板钉钉的文字证据,夏朝或夏文化仍然不能说是严格意义上的“史实”。《标准》在“中华文明的起源”中强调了解“传说”和“史实”的区别,在这里又把夏朝和夏文化当作“史实”,在文字表述上当然是有矛盾的,这个矛盾不是研制者的疏忽,而是现实矛盾的反映。它告诉我们,在理论上,我们应该明确“传说”和“史实”的联系和区别,但在实际操作中,不能简单处理。从逻辑上说,夏朝或夏文化当然是“传说”时代,但为了叙述的方便,为了教学体系的完整,把夏商周连为一体又是必要的,这样讲历史,许多问题可以得到解释,能说得通。从很早的古代,学者就是如此处理的,今天这样做,仍有它的传统根据。不过,我们心里一定要清楚,这样做,不等于承认没有文字证实的夏朝或夏文化是严格意义上的“史实”。第二,应该怎样理解夏朝建立与禅让制和王位世袭制的关系?这里的王位世袭制其实应是传子制,因为世袭制可指财产和权力在族内传承。这样看来,禅让制也可以是世袭制的一种,因为禅让制也可在族内实行。所以,我们认为,这里最好用传子制,以免与禅让制区别不清。夏朝的建立和禅让制向传子制转变在时间上恰好相合。《标准》用“简述”和“知道”两个行为动词,没有做更多有倾向性的说明,需要我们仔细辨析。可以认为,这个巧合是有意义的。它可以说明当时可能存在着部落联盟酋长的军事民主制向国王制的发展,但不能把它的意义无限夸大。因为历史不是简单的运算式,这种转变可以在国家产生时发生,也可在其他时候发生;可以作为国家建立的标志,也可以作为其他历史现象的标志。总之,既不要把它绝对化,也不能把历史简单化。宁可说不清楚,也不能捏造。这是关系到培养学生科学态度的重要问题。第三,为什么要了解夏商周三代的更替?“三代”是中国文明史上的一个重要概念,古人把中国文化的许多重要内容的来源归诸三代,三代的许多故事千古传诵,如大禹治水、商汤灭桀、“酒池”“肉林”、武王伐纣、周公制礼作乐、幽王烽火戏诸侯等脍炙人口的故事,都出自三代的传说。因此,初中学生有必要知道三代的基本过程和主要故事。第四,西周分封制何以重要?这是为了说明先秦时期最重要的社会变革而选定的,这个社会变革就是从分封制到郡县制的转变。这个转变是使中国社会从早期古代向古代转变的关键,过去把这个转变说成是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也是有道理的。分封制与宗法制是同一的,互相表里,讲分封制就一定要讲宗法制。《标准》未提宗法制,不对学生做硬性的要求,主要是从降低学习难度考虑的。第五,春秋争霸和战国七雄怎样表现社会变革,如何在历史教学中体现社会变革的内容?这一条的表述比较笼统,涵盖内容很多,但选择余地也大。总的来说,可通过春秋战国两个不同时期的典型故事,说明两个阶段不同的社会面貌。如可在春秋时期的尊王攘夷、城濮之战等故事中选取典型事例,了解争霸是怎样的一回事,说明春秋时期社会面貌;在范雎相秦、冯谖客孟尝君、鸡鸣狗盗、窃符救赵、毛遂自荐、邯郸解围等故事中选取典型事例,了解战国兼并是怎么回事,说明战国时期社会面貌的巨变。总而言之,要使学生知道,春秋霸政的主要特点是挟天子以令诸侯,表面上尊崇周天子,兴灭国、继绝世,重礼仪,表现了宗法社会的贵族风尚;而战国时期的主要特点是,蔑视周天子,消灭敌国、铲除宗族,无视礼仪,惟利是图,养士成风,布衣卿相,平民进入政治领域,来去任便,自由择主,客卿政治,表现了官僚制度和平民社会的活力和新鲜气象。通过这些生动的故事,就可以达到了解当时社会变革的目的。第六,如何通过商鞅变法了解战国社会变革?毫无疑问,变法是战国社会变革的巨大推动力,商鞅变法是其中最典型,最成功的一次。教学中应该明确,变法不是简单的过程,不是既定了目标,只需要有人单纯去执行的事,变法是复杂的,有进步,有反复,有成功,有失败,在进步和反复、成功和失败的矛盾中前进,这才是变法以及整个社会进步的真实情况。因此,在指导和帮助学生了解商鞅变法与战国社会变革的内容时,要按照历史资料的实际去进行教学活动,不必过多地搀杂个人主观的东西,只要客观全面地展现商鞅个人的经历,全面地了解变法的过程,就会形成关于变法和社会变革的总体面貌。这是需要注意的。(三)统一国家的建立1.关于学习主题内涵的说明:第一,“统一国家”的涵义是什么?所谓“统一国家”,重要的在“统一”一词,所谓“统一”既是“统”,又是“一”。所谓“统”,就是联合,就是把各个部分联合起来,联合起来而归于“一”,就是“统一”。落实到具体史实,就是在中国的地理范围内,由一个政权把这个国家的各个部分联合起来,并对各个部分实施有效的治理,这就是统一国家。第二,把秦汉时期定位为“统一国家的建立”有什么意义?统一国家是秦汉时期最重要的特征,也是这个时期对中国历史做出的最大贡献。不过,它不仅仅是秦汉时期的一个重要现象,也是中国古代史上的一个重要现象,甚至是中国文明本身的一个重要特征。学习这部分内容实际上是为了要了解中国文明的这一重要方面或曰重要特征。秦、汉、隋、唐、元、明、清,都是统一国家,都是一个政权联合各个部分,并对各个部分进行有效的治理,而且联合的部分越来越多,地域越来越大,对各部分的治理越来越有效,也就是说,统一国家越来越发展。这部分把统一国家建立作为学习主题,是以整个中国古代时期统一国家发展的历史为背景和学习目标的,是把统一国家作为整个中华文明的一个重要方面或内容来学习的。一定要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来理解统一国家的建立,才更有利于实现学习目标。2.关于学习目标的说明:第一,如何“探讨”统一国家建立的意义?《标准》使用了“探讨”两个字,表明这是“运用”层次的要求。可是前面只有“秦兼并六国和秦始皇加强中央集权的史实”,没有提供现成的有关统一国家建立意义的知识内容,而且学生刚刚进入中学,还没有积累足够的历史知识,很难按照严格的历史知识规范来完成这样的任务。那么,这里的要求是不是过高了,是不是脱离了实际,应该怎样来看这个问题?我们认为,这个要求不但是必要的,而且大体上也是符合实际的。理由如下:其一,问题的重要性。统一是中国文明史和中国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是中华民族对于人类文明的最大贡献之一,也是历史学习中的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单从这一点就应该把它列为最高的层次。其二,初步的生活阅历和社会知识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有助于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初中学生的历史知识有可能不太多,但他们在小学上过社会课,对国家统一的道理有一定的印象和初步的理解,已经掌握的社会常识可以帮助他们理解统一的意义,而凭借切身的求知愿望和已有的其他方面的知识,并进行一定的历史与现实相联系的思维训练,不但可以理解这个问题,还可以通过学习,从这个重要的历史问题上得到很好的训练。其三,学习历史是一个长期过程,是与生命伴随始终的活动,作为国民素质培养的一部分,初中历史课程只是这个过程的一个阶段,甚至只是一个开始,对于初中阶段遇到的某个问题,人们可以在一生的学习中不断地思考和加深理解。就像反刍,首先必须吞下去,然后再细细咀嚼,慢慢消化,才能充分吸取营养。学习任何知识都是如此,学习历史也不例外。我们不要企望在有限的课堂教学中把一切问题都解决好,都让学生理解无遗,这是不可能的。其四,过程胜于结果。从某种意义上说,方法的训练比结果的获得还要重要。“探讨”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如师生问答、同学辩论、设计问卷、列表分类、撰写小论文,等等。初中学生在理解这样的问题上可能不会太完满,但他们参与了探讨,锻炼了思维,提出了问题,这些对于他以后的学习是一个难得的训练机会,也是一个良好的开端。而且,学习某个问题总要有个开始,在学习某个问题之前,总以为这个问题很难,然而一旦走进这个问题,就会发现,其实它没有那么可怕。第二,陈胜吴广起义与统一国家的建立有什么必然联系?统一意味着国家规模的扩大和统治方法的严密。从理论上说,它对加强国内各族人民的交往、减少各地区间的阻隔和敌对、增进国家的和平和发展的确是有利的。但统一并不意味着社会的完美无缺,因为文明时代仍然存在着矛盾的对抗和冲突,而且随着社会的进步,这些矛盾的对抗和冲突不但未能有所减弱和消失,恰恰相反,而是更加增强了,有的时候则非常尖锐。统一国家的建立,使国家各个部分联合起来,集权政治更加强化,文治武功的规模也更加扩大,同时,也使社会阶级和阶层大大简化,阶级对立的斗争集中表现为最高统治者——“君”与广大被统治者——“民”之间的矛盾和斗争上,这是制度上的原因。此外,秦始皇、秦二世信奉法家学说,对广大人民采取高压政策,任意榨取和剥剥,结果使这个矛盾更加尖锐,因而导致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这是统治者个人修养的原因。这两个原因长期作用的结果,是以陈胜吴广起义为导火索,爆发了秦末人民大起义。陈胜吴广起义是统一国家内部矛盾的总爆发,它发生在国家统一初建的时候,意味深长。所以,《标准》把它列为内容标准,这是需要特别注意的。第三,如何在统一国家建立的背景上“评价”古代帝王?历史人物评价历来是中学历史教学的重点,它与历史承担的提高社会意识、普及道德观念的任务是一致的。《标准》把它列为“运用层次”是有道理的。这里的问题在于,单纯列举汉武帝“大一统”的主要史实,能否提供评价的全部资料?我们的理解是这样的。首先要理解什么是“大一统”,这是古代人的说法。汉武帝的“大一统”是借用了《公羊传》的说法,是用“春秋大一统”的观念,来表现当时加强集权的措施。用这些措施来评价汉武帝,可保证这个评价的基本方向是沿着统一国家建立的学习主题进行的,这与《标准》的体例有关。同时也可说明,汉武帝“大一统”的措施顺应了统一国家建立的历史潮流,是符合历史发展的方向的,因而这个评价基本上是肯定的。这样的评价就回答了上面的问题,即如何在统一国家建立的背景上评价古代帝王。但需要指出的是,评价历史人物不应仅仅停留在这样一个方向上,人物是复杂的,他的历史活动是丰富多样的,对历史的作用不是单纯的。因此,除了在历史发展潮流的主流之外,还应考虑通过其他方面对历史人物进行全面认识和评价。比如汉武帝,在实际教学中,就应该在“大一统”之外,增加一些其他方面的资料,如让学生阅读一些有关他好大喜功、滥用民力、文学修养、过而能改、家庭不和、残酷杀戮等方面的小资料,以丰富他的人物形象,有助于对他进行全面评价。这样做对学生正确认识事物,全面评价人物,有大益处。第四,中外交流与统一国家建立是什么关系?中外交流是古代历史上的一道奇观。在中国古代史上,前期和中期中外交流比较发达,后期则相对要少,特别是主动与外界交往则更少。前期,对外交流或往往出于政治动机,如张骞通西域,班超副使出使大秦等,或往往出于商业贸易往来,如丝绸之路;中期往往出于宗教文化原因,如法显、玄奘等西行求法,鉴真东渡传法等。丝绸之路由张骞“凿空”葱岭(帕米尔高原)和班超定西域而一再打开,由两汉在西域实施有效的行政管理而畅通无阻。从这个意义来说,中外交流与统一国家的建立是有关的。但历史终究是历史,它尊重史实,不能随意把某个具体的事件扩大为普遍的历史现象。丝绸之路的畅通与统一国家的建立这两个现象之间的联系,在汉唐是事实,在其他统一的朝代(如清代)就不一定是事实。按常理,统一国家出现后,就应该出现大规模的对外交往,可事实上并不一定如此,这也是值得分析和讨论的问题之一。《标准》把张骞通西域和丝绸之路在中外交流中的作用纳入“统一国家的建立”这个学习主题之下,符合汉朝的历史实际,是没有问题的。但在其他时候,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就是历史课的独特之处。(四)政权分立与民族融合1.关于学习主题内涵的说明:第一,如何理解“政权分立”?关于这一点,前面已经谈过,这里不再重复。只想强调一点,不论是十六国大乱,还是南北朝局面的形成,都是中国境内诸多政权分立的表现,不论是东晋,还是十六国,不论是汉人的南朝,还是众多少数民族的北朝,都是同样的封建政权,没有高下之分,也没有正反之别。《标准》所以不用诸如“国家的分裂”这样的表述,正是为了破除封建史家的正统观念。因为“国家的分裂”这样的说法,容易使人产生误解,感到西晋政权才是正统所在,西晋灭亡后,国家就分裂了,仿佛只有西晋才是国家的惟一代表,刘渊、石勒等人没有资格做天子,这不是今日倡导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时代所应持有的态度。《标准》要求学生通过历史学习提高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修养,在这样的问题上尤其应该注意。况且,那样的说法不一定符合历史实际。东晋十六国和南北朝时期政权分立状况的出现,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民族关系等方面的原因,是国家统一与封建割据两种因素之间矛盾关系发展的表现。比较而言,是旧的、小规模的、单纯的统一的瓦解,是新的、大规模的、更多民族的统一的酝酿的必然过程。从一个角度看是分裂因素的各种政治力量,从另一个角度看,又成了新的统一的因素。我们当然不能超越时代替历史立言,在有关天下大乱时代的内容中过早地宣布这些政权为统一势力,也不必过于强调它们的分裂倾向,最好的办法就是《标准》所使用的“政权的分立”这样的表述。第二,如何从“民族融合”理解这个时期的民族关系?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古代史上民族关系最为复杂的时期,有残酷的民族仇杀,也有轰轰烈烈的少数民族汉化运动,《标准》以“民族融合”为题,能否概括这个时期的这一特点呢?“融合”这个词有一定的褒奖含义,但这个词本义是融化而合一,是中性的。友好往来可以融合,如“和亲”或各民族间的友好联姻;战争、仇杀、压迫最后也可导致融合,如中原的汉族统治者曾掳掠鲜卑妇女为妾,鲜卑贵族也曾掳掠汉族妇女,两者都可导致民族融合。另一方面,友好往来不必融合,如南北朝间曾一度友好往来,各政权间互相通使,但并不一定导致通婚。战争、仇杀、压迫也不必融合,如西晋灭亡,中原士女南迁,北方少数民族政权曾一度实行民族隔离政策等,都不同程度地限制了各族的通婚。融合以通婚为最高手段和最后结果,到了南北朝大局比较稳定时,北朝各族通婚逐渐增多,再加上统治者的提倡,民族融合越来越普遍。到了后期,“胡”“汉”的差别已经很难辨别清楚。据说,隋朝皇室杨氏为胡化汉人,唐朝皇室李氏为汉化胡人,到了隋唐时期,北方中原地区各民族已经融为一体,出现了新的汉民族共同体。从这个角度看,说南北朝时期民族关系的最大特点是民族融合是十分恰当的。2.关于学习目标的说明:第一,三国鼎立能否表现“政权分立”?《标准》用“了解”这个行为动词,规定这是识记层次的内容。学生了解了三国鼎立的史实后是否有助于了解政权分立呢?答案是肯定的。三国时期的政权分立与南北朝时期的是同样性质的,了解三国鼎立,有助于理解整个时期的同类现象。而且,三国历史是中国历史上表现统一与割据矛盾最为典型的时期。历史小说《三国演义》之所以取得那么大的成功,原因之一就是抓住了这个时期统一与割据的这个矛盾,所谓“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三国的故事在中国人民中间已经是家喻户晓,初中学生理应有所了解。在实际的教学中,教师和学生也应该紧紧抓住统一与割据的矛盾这个核心,这样才能把握中国古代史上的这个重要现象。第二,如何理解“北魏孝文帝促进民族融合的措施”,怎样评价孝文帝改革,怎样认识“民族融合”在民族关系中的地位?《标准》用“概述”这个行为动词,表明这是个理解层次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北魏孝文帝改革毫无疑问促进了民族融合,特别是他的改革措施中有改鲜卑族服饰为汉装,宣布以汉语为“正音”,逐步禁说鲜卑语,改汉姓,定门第,鼓励与汉族人通婚,禁止鲜卑人同姓内部结婚,改官职和刑律,尊孔崇儒等项内容,其中的以汉语为正音和通婚两项,在语言和血缘上消弭民族界限和隔阂,这对民族融合有直接的促进意义。我们承认他的改革的这个意义,还要指出他的改革不是出于某个杰出人物的突发奇想,这也不是单纯的民族同化政策问题,而是黄河流域统一后民族大融合发展趋势和鲜卑族社会封建化的必然结果。(五)繁荣与开放的社会1.关于主题内涵的说明:如何理解“繁荣与开放的社会”为唐朝的特点?隋唐时期也有经济发达、政治清明、武功辉煌的成就,但它与其他历史时期区别最大的地方,就在于它的繁荣和开放这两个方面。《标准》选择这两点,可谓擒住了要害。什么是“繁荣”?如果把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比作一棵大树,唐朝就是它的鲜花繁盛的时期,也是它上升的顶点(当然暗含着由最高点转向下降的转折意味)。转变虽然已经开始,但表现在文化上,仍然让人感到它的繁盛和强大。中国古代曾长期领先于世界,以唐朝为最,并在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有充分表现。阅读这部分内容要充分体会“繁荣”的含义。什么是“开放”?“开放”与“繁荣”是一体的,唐朝的“开放”是全面的开放,经济、政治、思想文化、文学艺术,莫不如此。这是需要特别注意的。2.关于学习目标的说明:第一,如何理解“科举制”这项内容标准与“开放”的学习主题的关系?科举制度是隋唐时期中国人对中国乃至世界的一个重大贡献,是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辉煌成就之一,也是西方近代文官制度的渊源所在。可以说,这是政治的开放,是入仕之途的开放。汉魏以后士族门阀制度盛行,曹魏时期用九品中正制取士,本意无可厚非,可是社会已经为士族垄断;何况入仕之途呢?到了隋唐时期,仕途在理论上对所有人开放,不分阶级,不分种族。历史上也的确有地位低微的人和少数民族甚至外国人通过科举而在中国朝廷作官的事例。当然,我们应该指出,科举制其实主要是对士族以外的庶族地主阶级开放。这个问题理解起来不难,特别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员,对学生来说,没有什么不好理解的。第二,“列举‘贞观之治’的主要内容,评价唐太宗”这个内容标准可与评价汉武帝作相同理解,此处不再赘述。第三,“知道武则天和‘开元盛世’的基本史实”。武则天和唐玄宗是唐朝历史上有名的两位皇帝,一个由太后身份而中断唐朝正朔,建立武周政权,自立为皇帝,成为中国历史上惟一的女皇;一个经历了开元时期的鼎盛和天宝时期的变乱。两个人都有坎坷传奇的个人经历,他们的所作所为都与唐代社会的开放有关。教学中,可以结合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适当扩大有关两人个人经历的历史资料,通过两人丰富而生动的经历,充分展示唐代社会的开放、文化的豪放和历史的多姿多彩,也有助于理解唐代由盛而衰的转变是如何发生的,对文化繁荣的双重作用有一个初步的印象。第四,“了解唐与吐蕃等民族交往的事实”。这里是以唐与吐蕃的关系为主要例证,希望有助于学生理解唐朝在国内民族关系中的开放胸襟,同时也为了使学生了解,自古以来,西藏就与中原王朝有着密切的联系,就接受中原王朝的领导,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这是中国公民应该知道的基本历史知识。第五,如何理解“唐代中外文化交流的发展”。《标准》列举了遣唐使、玄奘西行、鉴真东渡的例证,并用了“说明”这个行为动词表明这是理解层次的要求,可见是重要的。唐代的繁荣与开放在很大程度上与中外交流的发展有关,“遣唐使”和“鉴真东渡”通过中国高僧到日本传教,日本留学生到中国学习儒家文化,表明唐代对外开放,向海外弘扬中国文化;而“玄奘西行”则通过中国僧人到印度取经的故事,表明中国人学习外国文化的开放意识和刻苦精神。过去对玄奘西行求法和译经活动对中国文化乃至东亚和世界文化的巨大贡献注意不够,这是需要我们弥补的。(六)经济重心的南移和民族关系的发展1.关于学习主题的内涵:第一,“经济重心南移”的意义何在?这个学习主题的目标是要了解中国古代历史上的两个重要现象,那就是经济重心的南移和民族关系的发展。经济重心南移不是开始于这个时期,从三国时期开始,南方经济就有了快速发展;唐代中后期到五代十国时期,北方战乱连绵,南方经济得到稳定的发展;到了宋代,南方成了我国经济文化发展的先进地区,超过北方之势已成定局;这个趋势一直延续到现在。这是了解中国国情的重要内容,需要引起注意。第二,“民族关系的发展”有什么特点?南北朝时期的主要特点是民族融合,这个主题却是“民族关系的发展”,显然,两个主题是有差异的。差异在哪里呢?关键就在于前者的融合,结果是在直接统治区域内融合成了一个民族,那就是隋唐时期的汉族;而后者的发展结果是多个民族并存和共同发展,在直接统治区域内出现了汉蒙回藏等多个民族,当然,在南北朝的融合中不是没有共存,宋元时期的发展中也不是没有融合,只不过各自的主流不同,一个主流是融合,一个主流是发展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标准》时要注意的。2.关于学习目标说明:第一,经济重心的南移有哪些表现?五代、辽、宋、西夏、金、元时期,南方地区的经济地位日益重要。农业、手工业、商业已经完全超越北方,基本改变了以前以黄河流域为经济重心的全国经济格局。农业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大力兴修水利、农作物的播种区域扩大及产量增加、经济作物的栽培种植呈现出很大的发展;手工业的发展,主要表现为杭州、成都的丝织业非常发达、景德镇的制瓷业享有盛名、造船技术已明显提高、棉纺织业已成为产棉区的主要农村副业等;商业方面,杭州、成都、广州的商业十分发达,有些南方政权以商业贸易作为主要的财政来源。第二,“了解宋代的社会生活”了解什么?关于宋代的社会生活,可以参考宋人张择端之《清明上河图》及其他辅助教学材料(如宋代诗词、评话等),组织学生围绕宋代城市商业面貌和市井生活状况,宋代的风俗习惯等,结合今天的生活环境,进行比较。这对于了解中国古代社会生活面貌,增加对古代史的感性认识有所帮助。第三,如何理解“辽、宋、西夏、金等政权的并立”,“并立”与“分立”有什么区别,“并立”有什么意义?“并立”与“分立”的确是有区别的,“分立”的含义中有一种分化、分离的倾向,与三国两晋南北朝特别是这个时期的前半段的历史情况相符,而且,虽然有隋唐的统一,但隋唐的统一中仍包含着相当严重的“分立”倾向,所以才有藩镇割据,有五代十国的混乱局面。辽、宋、西夏、金承五代十国而来,开元明清三个巨大的统一王朝的蝉联局面,虽然是分庭抗礼,但实际上已处于更大的统一发展的过程中了。我们当然不能操之过急,说这个时期已经是统一,或者用“朝着统一进步”这样的表述方式作为学习主题的题目。《标准》用“并立”,这个概念既符合当时的实际状况(因为这几个王朝终究没有分出高下,都是被新兴的蒙古势力削平的),又没有表示继续分裂的意思,目前看来是比较合适的表述方式。而且,这一时期,“并立”对民族关系的发展有很大影响,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中原政权同少数民族政权战争频繁,但最终以双方相互妥协(宋朝让步更大一些)而结束战争,并维持了相对持久的和平局面,促进了民族交往和互相的沟通与了解,随之而来的是中原先进的封建生产方式逐步向边疆地区扩展,使少数民族地区得到了全面、迅速的发展。(2)在边界设置榷场,一般采取物物交换的方式,如用北宋的丝织品、稻米、茶叶等换取少数民族的羊、马、骆驼等。同时中原的制瓷技术和印刷技术也传播到了周边地区。(3)中原地区的民族融合不断深化。辽、宋、西夏、金时期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加强,极大地缩小了民族间的差距,推动了民族的融合。加之少数民族大量南下移民,更是加快了民族融合的进程。这三点,表现了“并立”对民族关系的影响。第四,怎样从蒙古的兴起和元朝的建立“说明民族关系的发展”?这个“发展”其实是表示出现了新的情况。不同于以往,蒙古族的兴起和元朝的建立,给中国古代的民族关系带来的新的气象,最明显的就是吸引了许多从未与中国文化有过接触的遥远国度的人民来到中国,这些人民有自己的习俗和宗教,再加上元朝统治者带有一定民族歧视色彩的政策,使人感到当时的中国有一种异族统治和多民族、国际化的色彩。所以,当时的民族关系一方面是民族融合的进一步加强,表现在:许多汉族人民来到边疆地区,而边疆各族人民又大批迁入中原和南方,同汉族人民杂居并和平相处;原先进入到黄河流域的契丹人、女真人等,同汉人已经没有什么区别,皆称“汉人”。另一方面,是各民族共存但不一定融合,如蒙古人、色目人、汉人(中原地区契丹、女真和汉人融合后形成的新的汉人)、南人(原南宋统治区域的汉人和其他民族的人民)的分别和隔离;或者是融合与并存同在,如来华的波斯人、阿拉伯人等同中国的汉人、蒙古人、畏兀儿人等长期杂居相处,互通婚姻,逐渐融合,形成一个新的民族——回族,回族以大分散、小聚居为生活特点,与各民族友好相处,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局面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七)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社会的危机1.关于学习主题内涵的说明:第一,“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与通常所谓“封建制度的衰落”是什么关系?如前所述,《标准》侧重在文明史,意在全面地层现中国古代史的面貌,因此,关于明清时期,它选择了这个题目,认为这是当时中国历史的最大特点。如按照社会发展史的体系,就要根据社会制度来划分阶段,那样,当然要把这个时期定位为“封建制度的衰落时期”,两者并不矛盾,只是角度不同,侧重点不同而已。从历史总体上来说,这个时期的确有两种现象并存的情况:一方面是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另一方面则是封建制度的衰落。不要因为《标准》没有提到“封建社会的衰落”,而是提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就误以为对明清时期的基本认识有什么根本的改变。何谓“衰落”?所谓“衰落”是说走下坡路,封建社会或制度的衰落,表明这个制度在走下坡路,如不及时出现社会变革,扭转颓势的话,制度走下坡路迟早要引起这个国家的衰败。当然这个“衰落”要有一个过程,不会妨碍这个国家当下仍然很强大,甚至比以前还要强大,因为文化的延续,文明的发展,是成果的积累,在危机总爆发来临之前,成果的积累总是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社会制度可以衰落,文明的成果却仍在积累中。当然这种积累并非全是好的,其中也包含着否定的因素。按照这个理解,社会制度的衰落可能也是成果积累的内容之一。这就是两者的关系。第二,所谓“社会的危机”是在什么意义上说的?危机就是危险,就是潜在的矛盾爆发的危险因素或导致社会落后的危险因素。从广义上说,任何时代都有危机。而所谓“社会的危机”是说社会各个方面潜在这样的危险,如生产技术进步缓慢、土地短缺、人口压力、民族矛盾、统治制度缺乏活力、闭关锁国、文化落后等。其中有一些是当时看不出来,而一旦与西方资本主义接触后,就立刻表现出来的社会问题,因此,所谓“社会的危机”其实是在中西对比的意义上说的。因为这个时候已经面临着西方资本主义的挑战了,中国仍在自己的轨道上安步行进,这本身就是落后的表现,就表现出矛盾爆发的潜在危险,就是社会落后的危机。在这个时期里,许多社会问题就不再是无足轻重的了,而是与这个危机有关联的根本问题。况且,这个时期的社会危机与封建社会的衰落是重合的,因此,这个危机就有了更深刻的制度原因。第三,“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与“社会的危机”是否矛盾,两者能否并列?这两者一个说巩固,一个说危机,当然有矛盾的意味,但同时也是同一的。作为政治实体,一个国家既可是巩固的又可潜在着危机。与以往相比,明清时期的国家管理毫无疑问是大大加强了,国家政体制度也更完善了,多民族国家的整体格局也较从前巩固了,但同时,它所潜藏着的矛盾和危险也较从前严重。《标准》在学习主题的标题上明确点出这个矛盾,目的正是要使人注意到,这是中国古代史上的一个重要现象,因此是有意义的。2.关于学习目标的说明:第一,如何理解郑和下西洋的历史作用和意义?大体上有如下几个方面:(1)为促进中国与东南亚、印度、阿拉伯和东非各国人民的友好来往,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它是明朝政治、经济以及综合国力强盛的反映和标志。郑和七次下西洋,作为和平的使者,宣扬国家之间的和睦相处,以提高国家的威望和国家地位;同时也有“耀兵异域”,显示中国强大国力的一面。结果,许多国家纷纷派人带着当地的特产,比如大象、犀牛、长颈鹿、狮子和宝石、珊瑚、胡椒以及香料等随郑和船队来到京城,要求同中国发展友好关系,这都与郑和下西洋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不像后来的欧洲殖民者在世界各地烧杀抢掠,无恶不作,鉴于学生尚未学习到世界史,这里教师只做简单的提及便可。(2)郑和下西洋,遍访亚非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不但是我国古代航海史上的空前壮举,就是在当时世界航海史上,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它加强了中国与亚非各国人民之间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交流和友好来往,使中国先进的文化传播到世界各地,同时也丰富了中国人民的地理和航海知识。另外,以郑和下西洋为契机,更多的中国人来到南洋,为南洋的开发和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3)但是另一方面,也应该使学生认识到,郑和下西洋,并没有为国内的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支持,没有刺激中国手工业的发展,没有推动商品经济的发展,倒是强化了中国传统的小农经济基础。而且这种贸易,对国计民生关系不大,因为输入的商品多为香料、珍宝等高档消费奢侈品。同时也助长了中国封建统治者的不思进取,固步自封以及夜郎自大,更加不利于中国的政治经济革新。郑和下西洋所进行的对外贸易,并不是一种建立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的交易。按照明政府的旨意,贸易坚持的是“厚往薄来”的原则,即高价收购外来番货,而低价出售中国的货物,其目的仅仅是为了显示中国的富强与富有,从而加深了中国人的自我虚骄心理和以自我为中心的世界观。这种贸易产生的后果只能是给国内经济的发展蒙上一层阴影,贸易背后巨大的耗费给人民增添了巨大的负担,从长远来看不利于社会的稳定。第二,如何理解戚继光抗倭的性质?要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所谓的“倭寇”是由哪些人构成的。“倭寇”主要是指日本的海盗、武士和浪人以及走私商人。由于明朝时期海防松弛,他们经常到我国沿海进行抢劫烧杀活动,严重威胁到了沿海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历史上称之为倭寇之患。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戚继光等人领导的抗倭斗争,在性质上可以界定为一场反抗外来侵略的战争,是正义的民族自卫战争。鉴于此,戚继光被赋予中华民族的民族英雄是当之无愧的。初中历史课程标准要求学生掌握戚继光抗倭的反侵略战争性质。第三,“闭关锁国”有哪些主要表现,如何分析其历史影响?所谓“闭关锁国”政策是自明末以来中国统治者长期推行的一项治国方针。顾名思义,就是主观割断中国与世界的联系,使中国处于闭目塞听的状态。尽管“闭关锁国”一词从没有出现于明清史料及官文中,而是出自外国人的言谈中,但是不能因此而否定它的存在和危害。明末清初的历史告诉我们,封建王朝在外交、政治、经济、文化方面都秉承着与世隔绝的指导思想。在教学中,教师要使学生认识到,自汉至明初,中国一直处于文化的前列,统治者在对外关系上是一种开放的心态。统治者开放的胸襟和气魄使中国保持了长久的生机和活力。但是进入明后期以来,随着封建王权的日益强化,对外指导思想逐渐由开放转向隔绝排外。这一点从明末清初的统治者的一系列对外对内政策中可以清楚地反映出来。它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贸易上的表现。以种种手段限制对外贸易:清王朝严格限制造船规模,限制国产货物的出口;禁止中国人教授外国人汉文,如有发现,一律以奸民治罪;尽量减少通商口岸的数量。统治者出于抵御西方海盗入侵的考虑而采取这种严格限制中外贸易的做法,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是非正常地用强权阻断地区间的经济往来无疑是最无能的方法。其二,心理上的表现。明末以来的统治者对外心理表现出了失衡。一方面,夜郎自大,盲目地夸大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1792年,英国派马嘎尔尼使团来华,其时英国已经发生了产业革命。他们表示愿意为中国做些精巧技艺。当代表当时欧洲最新科技水平的工业产品作为礼物及样品摆到乾隆皇帝面前时,他的反应竟然是:“天朝无所不有,从不贵奇巧,并无更需尔国制办物见。”失衡的另一表现就是排斥西学,面对新的文化技术,统治者没有了接受的兴趣与交流的信心,干脆一切深闭固拒,少数的开眼看世界的先进分子无力改变顽固保守的大环境。闭关锁国给中国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后果:清政府强行割断中外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交流,造成国门内的中国社会发展的保守与停滞,而与当时国门外西方的突飞猛进形成了鲜明对比。学习这一历史内容,要使学生从内心感受和体会到,人类的科学文化总是在互相交流中前进的,若是脱离交流,就会被世界潮流所抛弃,中国历史上的“闭关锁国”政策最终导致丧权辱国的结果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我们认为,学生如果能产生这种认识,那么便说明历史教育在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上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八)科学技术1.学习主题内涵的说明:第一,学习这部分的意义何在?学生通过对中国古代科技史知识的学习,能够初步了解中国古代重要的科技成就,并且有利于培养科学精神,树立爱国主义信念,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这里面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处理好科学精神和爱国主义的关系。什么是科学精神?所谓科学精神就是重事实,重证据,重逻辑,不以主观好恶任意歪曲事实,改变事实,取舍事实,剪裁事实,属于所谓“求真”的范畴;什么是爱国主义?爱国主义就是对自己的国家和文化的一种认同感,是对自己的祖国的一种热爱,同时,也尊重别国人士热爱他们的祖国的高尚情怀,属于所谓“求善”的范畴。求真和求善是统一的,求真必然以求善为目标,求善一定以求真为基础。没有求善的目标,求真就失去了方向,成了没有意义的盲动,所求之真也就不成其为真了;求善没有求真作基础,就成了没有根据的狂热,这样的善就会成为伪善,这两种情况都是危险的。只有求真以求善为目标,求善以求真为基础,才是既有热情,又有理智的。换句话说,科学精神必须以培养包括爱国主义信念在内的高尚情怀为目标,爱国主义一定要以科学精神为基础,有了这样的修养,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现代国民。第二,如何把握衡量中国古代科技水平的尺度?近代以来,中国的科技成就落后于西方科学发展的步伐,这种情况在古代是否有一定的原因呢?要回答这个问题,这就要求教师要以发展的视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中国古代优秀的科技成就,既不过分拔高,也不过分贬抑,尤其是前者。比如,长期以来史学界坚持认为“我国早在3000年前,就提出了勾股定理”,其实当时的提法很简单,只不过是勾股定理的一个特例,而且没有给出详细的证明,对这个发现的评价不能过分夸大。第三,科技内容选取的原则是什么?《标准》在选取内容标准时与以往的大纲是有区别的,这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上:(1)以文明史为原则,即以今天可见的文明成果为选取标准。标准中的主要内容,都是今天可见的,如出土文物、科技名著,著名工程,要么有原物,要么有原书,而且都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这符合《标准》贴近学生、贴近生活的基本要求。(2)以今天可以证明或学术界公认为基本原则。如华佗、四大发明等,或是有详细文献记载,或是可以通过学术研究证明。不符合这一条,就不能入选,如《甘石星经》,过去列入大纲,教科书中也有专门篇幅予以说明,可事实上,现传之书为后人辑录,又无研究证实它的真实性,对于它的真实性和具体内容,学者说不清、教师无根据、学生听不懂,这样的内容,不符合求真的原则,不利于科学精神的培养,所以《标准》不予选入。总之,科学精神和爱国主义的统一,是选取内容的根本原则。2.关于学习目标的说明:科技发展能否作为说明人民创造历史的根据?回答是肯定的。《标准》有这样一条内容:“以都江堰、长城、大运河、赵州桥、北京故宫等为例,体会中国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和创造力。”过去,往往以中国古代史上的农民起义来说明人民创造历史的道理,其实,人民群众对历史的推动作用不仅仅表现在反抗暴政的起义方面,还表现在其他诸多方面,这些方面在以往的教学中往往被忽略。需要注意的是,在古代的乱世之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劳动人民的勇敢、不屈,以及对人的尊严的捍卫;而在盛世,更多反映出来的则是他们的勤劳、智慧,以及对美好生活的憧憬与向往。他们的勤劳智慧和憧憬向往,使他们为社会生产和科技发展做出了许多不朽的贡献。《标准》的这一部分通过具体史实(甚至重要的文献和物证)展示了他们的勤劳和智慧,从另一个重要方面,证明了劳动人民对历史发展的推动作用。(九)思想文化1.关于学习主题内涵的说明:怎样认识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重要性?在今天的中国,可以看到许多古代社会的遗产,其中有物的,如长城、大运河、都江堰;还有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如农耕文化、宗法血缘关系、长幼尊卑礼节;还有观念的,如仁、义、礼、智、信、孝、友、慈悲、自然无为,以及载有观念的书籍,等等。相比之下,观念的遗产比物的和生产生活方式的还要多得多,单从数量上,就不能忽视观念遗产的重要性;此外,三者又不可能是各自孤立的,事实上,它们是统一的,互相渗透,无法分开的。比如,长城、大运河、都江堰,一定是农耕文化的产物,一定渗透着与这个文化相伴而生的观念,任何古代的文化遗产都不可能没有观念的影响和支配,从这个意义上说,思想文化又是十分重要的了。从理论上说,思想文化与当代的关系最为密切,因为它是中国古代社会留给现代的最丰厚、最富有生命力的遗产,是今日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觉地作为一个中国人所必须的修养,因此,初中历史课把学习中国古代文化作为重要内容,这是由这门课程以提高国民素养为自己的目标所要求的。2.关于学习目标的说明:第一,了解汉字字形的意义何在?文字是一种文化的载体,文字的出现是社会进入文明阶段的重要标志之一。没有文字,就无法了解过去的文化和文明。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汉字的悠久历史和绵延不绝。商朝和周朝有甲骨文和金文;战国到秦朝主要有小篆,隶书也已发明;汉朝则主要用隶书,而草书和行书也开始流行;魏晋到现在主要用楷书,行书是辅助字体。文字学家通常把小篆以前的文字总称为古文字,隶书是汉字发展史上的重要转折点。汉字字形是在继承中演变发展的,虽然现在主要用楷书,但是在印章、对联、书法及落款等艺术品上,时常可见甲骨文、金文、小篆或隶书的使用,给人以美的享受。因此,了解汉字字形的演变,不仅可以熟悉汉字本身的历史,还可以通过书法欣赏,陶冶情趣,从审美上加深对中国文化的认同感。第二,中国古代思想家为什么只单列孔子一人之名?孔子是中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他的学说代表了一种生活方式和观念系统,在当今的世界,这种生活方式和观念系统的许多重要内容仍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和深远的影响,而随着世界形势的发展,它的潜在价值将不断地被重新发现、认识和评估。诚然,中国古代有着众多的思想家,但最能代表中国文化的,只有孔子,因此,他被公认为是世界历史文化名人之一。要了解中国思想,必须了解孔子。第三,“百家争鸣的主要史实”指的是什么?“百家争鸣”中的“百家”大概只是一个夸张的说法,没有证据表明当时的学派或学术流派有百家之多,所谓“百家争鸣”,表示当时流派的众多和学说的纷争。何谓“主要史实”?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要知道,除了儒家外,主要的还有道家、法家、墨家、阴阳家、名家、兵家等,最好能知道各家重要的代表人物,如道家的老子、庄子,法家的商鞅、韩非,墨家的墨翟,阴阳家的邹衍,名家的惠施、公孙龙,兵家的孙武、孙膑,如有可能,最好讲述与其中某些人有关的历史故事,如,孙膑赛马之类,通过生动形象的情节,加深对这些思想家的印象。二是初步了解,所谓“百家争鸣”是各家学派相互取长补短,形成了中国思想文化兼容并包和宽容开放的特点。不过,《标准》并未作如此细致的规定,教学中可视情况灵活掌握。第四,如何理解佛教和道教在中国古代史上的地位和影响?宗教是各民族都有的普遍现象。中国有宗教,不足为奇。佛教产生于公元前6-5世纪的古印度,大约在东汉初年传入中国,佛教在中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形成了中国佛教,对东亚和世界产生了深远影响。至今我国许多地方还有佛教活动,山西的五台山、安徽的九华山、四川的峨眉山、浙江的普陀山等佛教胜地驰名中外。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形成于东汉末年。唐代是佛教和道教最为兴盛的时期。佛教和道教对中国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也是今日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邻国也有影响。了解古代宗教知识,也是认识今日中国国情的一部分。需要注意的是,学习古代宗教的内容,要以国家的宗教政策为指导,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平等,对宗教思想和活动评价,要做到合理和公正。
  作者:贾益  摘要: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中国历史上的“大一统”既是最主要的治理目标理念,也是历代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在“大一统”治理目标下,一体两面的“华夷之辨”和“华夷一体”等观念以及相应的政策制度,为各个政权建立天下秩序和政权正统性提供不同的政治基础与合法化资源,也是中央集权制度下各种因俗而治的治理方式的依据。中国历史上各民族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紧密联系,为多民族的“大一统”观念和格局奠定了基础;而在“大一统”观念和格局下多民族之间的互动与治理方式的借鉴吸收,则成为中国历史上统一多民族国家不断发展巩固、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的重要动力。  在关于历史上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与发展的研究中,“大一统”和“华夷”的关系是最为核心的问题之一。对此,有学者概括为:“中国古代由众多民族发展、确立为统一国家的过程,也就是‘大一统’与‘夏夷之防’矛盾对立统一的过程。”并指出:“2000年间,历代关于民族问题有过种种议论与对策,时移势异,各不相同,但基本精神总离不开在‘大一统’思想主导下强调‘夏夷有别’。”1在中国古代民族关系发展和中华民族凝聚力形成的过程中,“大一统”思想作为一个有着丰富内涵的政治思想体系,逐渐发展为中华整体的观念。2“大一统”的政治和理念,因此成为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巩固与发展的历史和心理基础。在关于中国古代国家治理的研究中,“大一统”同样受到重视。有学者指出,“秦汉以后,实现大一统国家的治理方式,是历代统治者追求的治理目标”,“大一统……既是历代封建王朝治理国家的一个重要工具,也是国家治理自身的重要内容”。3可以说,自秦汉以来,“大一统”既表现为一套政治文化,也是一套国家治理体系。作为政治文化,“大一统”是历代国家治理的目标和价值观;作为治理体系的“大一统”,则是以中央集权为基础发展出的一系列制度、政策等。“大一统”政治文化和政治过程的互动,促成中国历史上统一国家的不断发展;而“大一统”的观念,直到近代仍然产生影响,成为当时人解决国家建构和民族关系问题的重要思想基础。4  另外,也有学者指出,“大一统”是“王政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展现出的复杂治理技术和与之配行的政治文化观念”。5以清朝为例,其“大一统”不能简单理解为地域扩张或自上而下对各民族地区实施行政化的管理过程,还应当认识到它是对不同的族群文化采取吸收融汇乃至兼容并蓄的政策。6实际上,“华”“夷”的分类与区隔、华夷关系的调节与华夷秩序的安排,同样是中国古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体现在“华夷之辨”“夏夷之防”“华夷无间”“华夷一体”“华夷一家”等政治原则中,也贯穿于和亲联姻、遣使会盟、册封朝贡、羁縻互市等具体政策和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大一统”的治理目标和手段,无疑规范、影响着这些治理内容;而历史上“华”“夷”关系的变化,又往往在“大一统”的具体观念内涵及其治理手段上对其产生重要影响。可以说,理解“大一统”与历史上“华夷”关系的演变互动,是研究中国历代民族治理的基本前提。本文拟在既有研究基础上,为此问题的深入探讨提供一个思考脉络。  一、“大一统”的治理目标理念与“夷夏之防”和“华夷一统”  现存的文字记载表明,在中国古代文明形成初期,便对不同文化基础上形成的民族之别有所认识。7商、周国家形成,尤其是周朝建立后,形成以王畿为“中国”、抚绥四方诸侯的观念和制度。随着“中国”内涵扩大为指代黄河中下游一带及雏形中的华夏民族,“四方”也涵括了不同的地理单元和民族。在周天子以“王一人”一统“天下”的观念之下,“中国”与“四方”构成的“天下”,皆归一统。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华夷一统”在周代即有表现。8这从“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9以及分“海内”(包括“夷狄”)为甸服、要服、荒服等记载中,亦可看出。而西周时期所形成的“天下”“中国”“四方”等观念,也逐渐演变为春秋战国时期“大一统”和“华夷”观念的认识基础。  公元前8世纪后,西周在犬戎攻击下被迫东迁,王室衰微,诸侯之大者纷纷称霸,齐桓公首先以“尊王攘夷”的旗号号召天下。“攘夷”之所以成为称霸这一政治需要的重要合法化基础,一方面是四方“蛮夷戎狄”势力兴起的结果,另一方面也体现出“诸夏”民族意识的增强。在这样的背景下,“华夷之辨”与“华夷”之间的关系乃是春秋各诸侯国政治实践和各派思想争议的重点。就诸侯各国的实际政治而言,自我认同为“夏”的诸侯,在“攘夷”之外,逐渐认识到“和戎狄”为“国之福”;10而四方自我认同为“夷狄”的楚、吴、越、秦等国,也在“尊王”“争霸”的过程中逐渐与华夏相通相融。在政治思想上,孔子代表的儒家思想,虽强调“裔不谋夏,夷不乱华”,11但仍将区分华夷之最高标准解释为是否行用夏(周)礼,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且认为夷狄是可以以周礼教化的。《论语·子罕》记载:“子欲居九夷,或曰:‘陋,如之何?’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12无论如何,春秋时期的“华夷之辨”,仍然是以周天子“一统”为出发点来考虑的。  进入战国时期,诸侯争霸的结果是形成了几个比较大的诸侯国,周天子已经完全失去“一统”之号召力,而原有被认为是“夷狄”的诸侯国,已经成为华夏的一部分。“天下”“一统”“华夷”等观念和认识,遂产生了自周天子“一统”之后的另一番新面目。  首先,政治和地理空间认知有所变化。《战国策》记载,赵国马服君对都平君田单说:“……古者四海之内,分为万国。城虽大,无过三百丈者;人虽众,无过三千家者,而以集兵三万距,此奚难哉?今取古之为万国者,分以为战国七,能具数十万之兵……”13由此可窥见,当时的人们已经明确认识到:周天子以一国领天下万国的格局,已经转变为四海之内七国论长雄之形势。事实上,由于七国在疆域上的开拓,当时人对七国范围的地理界定已经远超周天子实际所领“天下”范围。此外,经过长期的交融,七国在文化上已经被视为华夏(中国),均为“冠带之国,舟车之所通,不用象译狄鞮”;14与之相对的,则是分在四方之东夷、南蛮、西戎、北狄,他们因“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而与“中国”共同形成“五方之民”的格局。15从“五方之民”格局的表述来看,虽然“四海”内外、“九州”内外仍是区分“华夷”的基本地理认识,但总的来说,当时人一般是将“五方之民”共同纳入“天下”“四海”等地理和政治格局中考虑的。  其次,天下统一的政治理想逐渐明晰。战国诸子虽然各有主张,但在天下统一这一点上,却有相似之处。孟子虽认为梁襄王“不似人君”,但当他被其猝然而问“天下恶乎定”时,仍毫不犹豫地说“定于一”。16《吕氏春秋》则称:“天下必有天子,所以一之也。天子必执一,所以摶之也。一则治,两则乱。”17而“定于一”之天下,也包含“华夷”。战国秦汉时期成书的《春秋公羊传》以阐释《春秋》“微言大义”的方式,开篇即表明:“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所谓“大一统”,一般即解释为以一统为大。“一统”之范围,《公羊传》做如下解说:“曷为外也?《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王者欲一乎天下,曷为以外内之辞言之?言自近者始也。”18意即,所谓“内外”,是治政的自近及远,而非天下有“外内”之分。  再次,出现了对天子一统下“同服不同制”的天下秩序的设计。将天下各国、各诸侯、各群人以天子为中心,做由近及远的同心圆式区分,规定其对天子的义务,即畿服制,自西周以来就有,春秋至战国秦汉诸书如《尚书·禹贡》《礼记》《逸周书》《国语》《周礼》《荀子》等均有记载,服数不一。此一“先王”之制的意旨,见于《荀子》:“诸夏之国同服同仪,蛮、夷、戎、狄之国同服不同制……夫是之谓视形势而制械用,称远近而等贡献,是王者之至也。”19战国时众家所论之畿服制,尤其是儒家之说,有借“先王”之制而设计天下秩序的需要。结合《礼记》等书的记载,儒家对“大一统”的制度设计,除王权至上、天下“同服”之外,还有“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20的一面。  秦之一统,不仅实现了对诸夏领域的一统,而且南平百越,北击匈奴,并南越、西南夷、西戎,建立起空前广大的统一多民族国家;制度上也将秦政,即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度,推广至所有统治区域,并推行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战国后期以来的“大一统”政治理想成为现实。秦朝很快灭亡,经楚汉争霸、汉高祖铲除诸王,短暂的分封局面结束。但是,汉初政治又面临东方同姓诸侯不行汉法、北方匈奴为敌和承秦之法治而无礼(德)治等问题。文帝、景帝之时,遂有贾谊、申公等人主张“改正朔、易服色”,以儒家之礼义制度,巩固“大一统”之政治。21武帝即位,举贤良之士征求对策,称“朕获承至尊休德,传之亡穷,而施之罔极,任大而守重,是以夙夜不皇康宁,永惟万事之统,犹惧有阙”。22可见,“传之无穷”“施之罔极”之“大一统”政治理想至此已经成为帝王孜孜以求的政治和治理目标。  在思想文化上,董仲舒发扬《春秋公羊传》的“大一统”思想,称“《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23更是将“大一统”放到至高无上的位置,可以说正符合了汉武帝追求一统政治的目标。武帝之“独尊儒术”,事实上是以儒家的“德治”做统一思想的工具,以儒补法,巩固“大一统”的儒法国家基础。在此意义上,公羊学“大一统”的思想契合了汉武帝及其后西汉王朝的实际,其学说因此成为两汉时期主流的意识形态。  秦汉以来“大一统”观念形成以后,历朝历代,无论是统一时期还是分裂时期,皆以天下一统为正流,以天下分异为歧路。在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大一统”以统治精英的政治理想为依归,“深入人心,变成我国民族间之凝聚力”。24无论是哪个民族的统治者,都以“大一统”为价值依归,将其作为建立和维护政权的主要目标。  在“大一统”的这一总目标下,历代的“夷夏之防”和“华夷一统”实际上成为一体两面之关系,这体现为:  第一,强调“夷夏之防”还是“华夷一体”,取决于不同力量对比下的策略选择。汉初,“匈奴侵甚”,汉朝以和亲岁贡为羁縻手段。儒士贾谊认为这是“入贡职于蛮夷也”“为戎人诸侯也”的“倒悬”状态,故上“三表五饵”之策,以“厚德怀服四夷,举明义,博示远方”,复使天下归于天子为“天下之首”、“蛮夷”为“天下之足”的正常状态。25武帝之时,欲伐匈奴,严夷夏之防;及至后世,匈奴衰弱,为汉属国,夷夏之防的观念又转向夷夏一统。故东汉有郑玄注“天子”云:“今汉于蛮夷称天子,于王侯称皇帝。”26公羊家何休更发挥三世说,将华夷一统的过程嵌入其中,即“于所传闻之世……内其国而外诸夏”“于所闻之世……内诸夏而外夷狄”“至所见之世……夷狄进至于爵,天下远近大小若一”。27此后,儒家所阐发的华夷等级分服而治与“天下远近大小若一”两种略有差异的观念,成为历代最常引用的处理“华夷”关系的思想资源。  第二,历史上分裂时期和统一时期各政权提出的“华夷之辨”和“华夷一体”等主张,是不同条件下维护统治合法性、争居正统要求的组成部分。东汉之后的魏晋南北朝,是长期分裂战乱的时期,也正是在这一时期,各分立政权为维护自身统治的合法性,都以“正统”自居。而正统的重要内容,一是“统一天下”“四海宾服”,这在当时事实上不可能,但皆为各民族的统治者所标举;一是以己为中国、以敌国为“夷狄”的华夷之辨。至隋唐一统天下,唐太宗遂倡“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之民族观。28五代以后,两宋偏安,儒者发挥“大一统”为正统之义,以为宋虽非“大一统”国家,却因文化“道统”所在而实为正统,辽、金、西夏等则为“夷狄”。辽、金、西夏等政权的统治者,也都自称“中国”,以己为正统。元明清时期,又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的“大一统”局面。元代统治者以天下共主自居,不辨华夷。元末朱元璋在反对元朝统治时,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为号召,但稳定统治之后,又恢复以“华夷无间”“皆朕赤子”的观念安定天下。清朝建立了巩固的统一多民族国家,为稳固统治,更形成以推重“大一统”政权为核心、以政权承绪关系为主线、取消华夷之别为特征的正统论。29  第三,在地方和边疆治理中,以“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度为前提,表现出严夷夏之防与重华夷之变等不同的政策导向。  二、“大一统”下的“一道同风”与“因俗而治”  中国自秦汉以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统一王朝,毫无例外都是多民族国家,包括各地方割据政权也大多是多民族的。历史上各个政权对于不同文化区域和民众,往往是在中央集权的国家体制下,采取一些较为灵活的治理方式。秦汉国家建立后,在郡县(郡国)的框架下,对周边民族根据情况采取了不同的统治方式,如有“蛮夷”之县,设道以统治之,在法律上给予其一定宽容度;西汉平南越和西南夷后,在其地设立郡县,但仍令其君长治之,因其故俗,不征赋税;汉武帝击破匈奴,将其分为五属国以领之,又设“护乌桓校尉”以监领匈奴左地。魏晋南北朝时期,在因故俗治之、封首领王侯、设官员监护等政策基础上,南朝有左郡左县之设,以当地民族首领为太守、县令等职;北朝有胡汉分治之制。隋唐统一之后,以民族首领为地方行政官员之职的羁縻府州大面积推广,各项相关措施也逐渐完备。宋辽金西夏时期,羁縻府州制得以延续。元统一天下,在对各地方以其旧俗而治理的大前提下,施行了制度化的土官制度,依据不同民族对元朝的忠顺程度、势力大小等,评品定级,给予职衔,任用其头领管理地方之事。清代的各项民族政策,可谓集前朝之大成,在边疆民族地区采用盟旗制、伯克制、土司制等不同方式进行治理,但总的来说,仍属于中央集权下的地方行政,其设立废止、官制、官员任用、适用法律等均受中央节制。  此外,历代王朝也设立了管理“四夷”事务的中央机构。《汉书》载,“典客,秦官,掌诸归义蛮夷”“典属国,秦官,掌蛮夷降者”,30汉初沿用,武帝后设大鸿胪“掌诸侯及四方归义蛮夷”。31另外,自西汉创立的尚书系统中,客曹尚书亦为管理“夷狄”事务的重要部门。南北朝以降,尚书台逐渐成为正式行政管理机构。隋唐设六部尚书,其中礼部的礼部、主客等属司掌“出蕃册授”“诸蕃朝见之事”。32宋辽金西夏时代,各国皆有礼部;辽朝在中央和地方专设北面官和南面官,对境内各族各因其俗而治。元朝统一后,在中央设立针对蒙古人的国子监和翰林院、管理回回历法的回回历法司、管理伊斯兰教事务的回回掌教哈的所,以及专管释教权力和吐蕃地区的宣政院。明朝除礼部外,还特设“四夷馆”,负责文书翻译事务。清朝出于其与蒙古的特殊关系,专设理藩院管理外藩事务,以尚书领之,雍乾以后,还负责八旗游牧地和回部事务。  从国家法律层面,历代除对羁縻州县、土司等民族首领在法律上采取优容宽贷政策之外,还专门针对不同风俗人群制定或施行特殊的法律。《唐律疏议》中有“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的规定。33沈家本称:“唐有同类、异类之分,明删之,则同类相犯亦以法律论矣。今蒙古人自相犯,有专用蒙古例者,颇合《唐律》,各依本俗法之意。”34已明其演变和意旨。清代此种“各依本俗法”颇多,有针对蒙古族制定的《蒙古例》,针对青海藏族的《番例》,以及《回疆则例》《苗例》,还有通例性质的《理藩院则例》。这些法规不单纯是行政性的规章则例,而是包含有刑事和行政法规在内的综合性法规。35  总的来看,历代针对各民族的“以夷治夷”之法,尤其较为制度化的各项政策,无论是汉之属国、唐之羁縻府州、元以来之土司制,皆是划入版图、纳入中央集权制度下的灵活治理方式。历朝专门针对不同民族、文化、宗教所设置的中央机构和官吏,则是中央集权制度的框架之下,为维护统治、对特殊领域进行有效治理而采取的措施,而相应特殊法律的安排和施行也是“一体遵行”前提下,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立法和司法实践。  从这些政策发展的历史脉络来看,各统一王朝对前朝制度皆有所借鉴、发展,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治理手段和治理强度也不断完善和增强。西汉置匈奴属国后,沿袭了前期对匈奴的和亲、互市等“羁縻”手段,同时对匈奴各首领封王赐爵。至唐朝贞观年间,将突厥、西北诸蕃及其他“内属蛮夷”的部落“列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虽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然声教所暨,皆边州都督、都护所领,著于令式”。36总体而言,令其“善守中国法,勿相侵掠”。37此外,还有定期入贡等义务,并给予册封信物等。元代草创之土官制度(后又称土司制度),在任命、升迁、管理民族首领等方面又更加严密,最著者是土官品级之规定,有宣慰、宣抚、安抚、招讨、长官等官名,土官可在此序列中升转,如流官之治。明代土官设置更为严密:土官文武分途,各有品级,以加强中央管控;土官袭职须由朝廷勘验印符;在不少地方,亦在土司中参用流官。清代之土官制度又有完备,尤其是承袭之法,将印信号纸统一格式,勘验过程更为正规。随着中央控制的加强,自明以来,尤其清朝,又有各种限制土司权力的做法,如划定疆界、缩小权力、众建分封乃至改土归流等。  随着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中央管理机构的变迁体现出专门化的趋势,其管理也更加深入。礼部和鸿胪寺,其主要职能是礼制的施行和宾使迎往,“夷狄”之使节、贡献、盟会只是其职能的一部分,而南北面官、宣政院、理藩院之职能则更有针对性。元代以后,随着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宣政院成为专管藏传佛教以及西藏地方的中央机构。至清代的理藩院,更逐渐成为与六部并行之机构,设尚书、侍郎、郎中、主事、笔帖式等官,“官制体统”“与六部相同”,理藩院尚书“照六部尚书,入议政之列”,38其职能也涉及朝觐、封赏、会盟、驻防、驿站、贡赋、耕牧、刑罚、文书、翻译等,可以说涉及满、蒙古、藏、回部事务的方方面面。  在古代中国,治理中的“齐其政”和“修其教”是并行的。思想的统一、礼义文化的教化始终是历朝历代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实现“一统”和稳定所依靠的重要手段,也是郡县官员抚绥地方的重要职责。对于“四裔”地区,也须在“夷夏之防”的前提下,于“武功”之后,或与“武功”并行德化之治。正如明太祖所谓:“武功以定天下,文教以化远人,此古先哲王威德并施,遐迩咸服者也。”39对边疆民族地区,“惟以兵分守要害,以镇服之,俾之日渐教化,则自不为非。数年后,皆为良民”。40除了皇帝以德化“怀柔远人”、笼络“夷狄”之外,具体实施教化的手段在儒学兴起之后,更多以教授“礼义”的学校为重点。早在汉代,即有儒者在西南地区兴办私学。唐太宗击破突厥颉利可汗之后,依彦博之策,“救其死亡,授以生业,教之礼义”,欲其“数年之后,悉为吾民”。41盛唐时代,在国子学中广泛招收四方子弟,教以“中国”之学。宋则在熙州、广州等地设“蕃学”,以“中国文字”和佛经等教授“蕃人”。明代,与土司制度配合,“谕其部众,有子弟皆令入国学”,42接受儒家教育,并在土司地区设立学校,“宣慰、安抚等土官,俱设儒学”。43清朝实行的则是针对不同民族的教育政策:八旗以“骑射”为根本,亦重儒学;南方土司地区以“文教为先”,在其地设义学、社学、书院等,广招土司子弟入府州县学,并在学校科举中专设土司名额。除此之外,清代雍正、乾隆以后直至清末,还颁布以封建正统道德为核心的“圣谕”,定期宣讲,以示化民成俗之意,要求各八旗和州县一体遵行,后来又令颁发土司各官。在实际执行中,亦将“圣谕”作为“化导”少数民族的重要手段。  历代统治者施行的德化政策,其目的在于“醇化风俗”,达成“九州共贯”“六合同风”“一道同风”的“大一统”目标。但在“大一统”的国家治理中,“因俗而治”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成分,这在古代国家治理实践中存在一定的必然性。就古代国家的治理能力而言,无论是在行政技术还是在组织能力方面,都需要以“德化”政策来补充治理的不足,但“德化”本身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故虽有“六合同风”的目标,实际仍只能行“修其教不易其俗”之实。秦以急政而亡,汉儒发明服制说、三世说,或排列文明之等级秩序,或将“天下远近大小若一”放至将来,作为反省秦政的重要资源。宋明以来,理学中又出现了“理一分殊”这样的观念,成为国家治理中“大一统”思想原则性和灵活性辩证关系的哲学基础。44  明清以来,统治者在保持边疆稳定、调节各民族关系的手段和观念中,一方面是强化中央集权和教化,另一方面也在民族和边疆治理中使用了更为灵活的“华夷”话语,其核心即是对周边民族的“生/熟”分类。45例如,清朝官员对台湾少数民族(“番”)的认识,便是将其分为“生番”和“熟番”,“内附输饷者曰熟番,未服教化者曰生番”,46对“生番”“熟番”和“民人”,应分别定不同之“课则”以治理之。其分类治理的目的是“欲其渐仁摩义,默化潜移,由生番而成熟番,由熟番而成士庶”,47可见其分类界限也不是绝对的。对“番”依据其不同风习进行分类统治和“教化”,实际上是更为精细的管理方式,更有利于统治秩序之稳定,也有利于朝廷为稳定治理而在“民人”“生番”“熟番”之间做利益和资源的分配。而分类界线的不固定性和“生—熟—士庶”的转换通道,亦为进一步巩固“一道同风”预留了空间。直至晚清,改良派中比较开明的郭嵩焘在评论沈葆桢的“开山抚番”政策时,仍以“盖自天地有生以来,种类各别,不能强也”为依据,强调“开辟郡县,仍须审量村、社以立法程,分别民、番以定课则”,不失为比较稳妥有效的治理之策。48  另外,随着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扩大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增强,各民族的统一实践、不同的国家治理经验、多元化的管理制度也都推动了中国“大一统”的巩固,体现出各民族多元一体、共同创造中国古代国家治理之道的内在逻辑。  三、各民族的紧密联系与“大一统”的巩固  在中国历史的长期发展过程中出现过各种各样的统一政权和地方性政权,其中由汉族以外民族建立的政权不在少数。民族政权因其地理和文化上的特殊性,形成与汉族统治王朝不同的特点,无疑也是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这些政权之间长期、紧密的互动和联系,不仅使得“大一统”的外延不断扩大,统一规模和深度得以伸展,也使得“大一统”的观念内涵和治理方式更为丰富,进一步巩固了多元一体的统一格局。中国历史上多元互补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特点、局部统一造成的交流交往交融的扩大,以及“大一统”在范围与观念上的扩展,共同推动了从局部统一走向大统一的历史发展趋势。从国家治理的角度,可以从局部统一为更大范围统一奠定基础、各民族对“大一统”观念的接受,以及元朝和清朝统一与中华一体国家治理格局的形成等几个方面分别阐明。  (一)民族政权的局部统一为更大范围的统一奠定了基础  中国历史上存在过的局部统一政权,以各地区经济、文化上的相对独立性为基础,将分散的部落组织统一起来,形成适合于各自经济和社会发展特点的政权组织,这实际上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又由于这些政权建立以后,和周边各政权形成或对峙或依附的关系,亦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密切交往,推动了原本就存在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互动。例如,匈奴强大以后,虽与西汉王朝之间有侵扰、战争,但也建立了和亲与互市关系,民间贸易大量增加,北方的马匹等牲畜进入中原农业区,提高了生产力和军事水平;中原农业区的粮食和手工业品也大量运至北方,甚至成为草原游牧社会的生活必需品。由于经济上互补关系的存在,中国历史上农业区、游牧区和高寒草原,以及南方山岳地带的经济文化交流是长期大量存在的,也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的重要经济基础。而地区性统一政权建立之后,对地方经济的开发,与中原地区联系的加强,以及在主观和客观上对各民族各地区间经济文化交流的推动作用等,无疑也是不容忽视的。  同时,在北方游牧区内、长城之外,亦存在着大量的农耕生产。在长期的历史发展和交流中,北方民族政权所辖的游牧区,如今天的东北、内蒙古、宁夏、甘肃河西、新疆等地区,都出现了大片农业区,结果是“结束了中原农业区和北方游牧区南北对峙的历史”。49在这一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各北方民族政权的组织也必须适应这一生产方式的变化,统合两种生产方式所形成的不同社会形态,以维护自己的统治。例如,鲜卑在进入河套地区后,大量采用汉法、汉制,吸收汉文化,很快稳固了自己的统治;辽朝的南北面官制同样起到了整合力量、使国家得以迅速发展的作用。实际上,历史上入主中原的民族政权,大多是因为一方面继承了“大一统”的政治观念和中原农业社会发展出的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度,另一方面也保留了统合自身政治力量的特色,才使得其统治更加稳固。而且,很多来自民族政权的治理经验,也为“大一统”的巩固提供了借鉴和制度模型。  秦汉之际,北方匈奴统一了草原地区。在此之前,秦始皇在我国历史上的农业区建立了中央集权制的统一国家。这两个历史传统都被以后的各个政权继承下来:三国、晋、宋、明继承了农业区统一的传统,鲜卑、柔然、突厥、回鹘、契丹等继承了游牧区统一的传统。局部的统一,为进一步大范围的统一创造了条件,而汉、唐、元、清这样含括华夷的“大一统”王朝的出现,又完成和巩固了这种统一。“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过的两个统一——农业区的统一和游牧区的统一,终将形成混同南北的一个大统一,这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所决定的”。50  (二)“大一统”观念为中华各族所接受  各政权之间的密切互动,包括战争,也形成了政治组织形式和政治观念方面的趋同和互补。陈育宁等总结了历史上民族性地方政权的类型,包括与中原王朝对峙后归附臣属或建立友好和亲关系者,如匈奴与汉、唐与吐蕃;与中原王朝长期对峙后,入主中原建立地方政权者,如建立北朝的鲜卑;内附中原王朝内迁后建立地方政权者,如契丹建辽朝、女真建金朝、党项建西夏等;与统一中央王朝并立者,如北元蒙古政权;统一王朝下有一定自主性的地方民族政权(同时也是地方行政建置之一);中央王朝监护下的藩属国,如唐代渤海国、南诏国、回纥政权等。51这些不同性质的政权,无论大小,都与中原或统一王朝建立了和亲、朝贡等关系,促进了彼此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政治组织方面,入主中原者或归附中原王朝者,皆取中原之法以治之。即便是藩属性质或对峙的政权,也大量吸收中原王朝的礼仪制度,借以巩固自身政权,例如南诏之官制,即按唐之三省六部制设立“六曹”“九爽”等职官;与唐对峙的吐蕃王朝,也吸收儒家的礼治思想,建构自己的王权统治。52政治观念方面,在各民族政权争取统治合法性的过程中,“大一统”逐渐被接受并且扩大了内涵。  魏晋以后,“五胡”势力陆续在中原地区建立政权,先秦两汉以来逐步形成的包括天命、华夏、中原、“大一统”、华夏文化等综合因素的正统观,遂成为其建构自身统治合法性的重要基础。53其中最为显著的,一是炎黄族源的构造,一是对“华夷一体”和“天下一统”的强调。例如,匈奴自称或被认为是夏后氏之苗裔,鲜卑慕容称黄帝后裔,鲜卑宇文部则自称炎帝后裔,炎帝后裔之说甚至延续至辽代契丹起源的传说。这些系统客观上反映出“入主中原的北方诸族归属华夏一统的向往和主观认同”。54后秦苻坚完成对北方统一之后,称“混六合为一家,视夷狄为赤子”,55且积极伐晋,以完成“天下一轨”、建“大同之业”。自晋以后至于南北朝,这些北方民族政权以建立“大一统”为己任,展开兼并统一战争,使政治上的割据逐渐走向统一;通过汉文化的学习和吸收,南北之间的文化差异也逐渐消失,为更大范围的统一奠定了基础。56  在宋与辽、金、西夏等民族政权的对峙中,宋人虽强调夷夏之辨,以维护自己的正统,但同时宋儒亦称:“正者,所以正天下之不正也;统者,所以合天下之不ー也。”57以天下之“合一”为正统的基本标准。而与宋鼎足之辽、金等,更扩大了传统意义上“中国”的内涵。辽自兴宗、道宗以来,往往自称“奄有”中国、区夏,并认为“吾修文物彬彬,不异中华”;58金朝自称“中国”更为普遍,其统治者在汉文化和儒家思想方面的修养更为精深,及至海陵王,更以“天下一家,然后可以为正统”为志。59辽、金自称“中国”,使“中国”一词的含义扩大到其统治的广大东北和西北地区,不再局限于长城以南。60而两朝对于华夷同风、华夷无间思想的推行,则进一步加深了各民族对“大一统”的认同。  (三)元朝和清朝的统一与华夷一体的治理格局  元代和清代入主中原建立“大一统”王朝,其所以不同于前代者,不仅有王朝版图的扩大,也在于其继承和发展了宋辽金以后合天下为一体、各民族共为“中国”(“中华”)的“大一统”观念,而开一新的“华夷一统”政治格局和多元一体治理体系。有学者甚至将元之一统与秦之建立并立,称后者为“统一多民族的‘天下一体’的开始”,前者为“统一的多民族‘中华一体’的开始”。61  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建元,即称:“朕获缵旧服,载扩丕图,稽列圣之洪规,讲前代之定制。建元表岁,示人君万世之传;纪时书王,见天下一家之义。法《春秋》之正始,体大《易》之乾元。”62表明自身继承中国历史“大一统”的正统地位。而郝经、许衡等发展出的“能行中国之道,则中国主也”的新型华夷正统观,亦成为“元王朝官方和士大夫都能接受的正统观念”。63在“大一统”的政治格局下,为了巩固其对广大疆域和多民族的统治,元朝不仅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也在地方行政治理上有所创置。继承宋金制度而来的行省制,尽管在初设之时,具有强烈的民族统治色彩,但对于地方和不同民族的有效治理以及中央集权而言,是颇为有力的工具,因此成为明清以来地方行政之定制。64同样,元朝所创的土官制度,也为明清两代所继承。  清代的“大一统”,体现为疆域和政治上的空前统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清代以前,不管是明、宋、唐、汉各朝代都没有清朝那样统一”。65清代《钦定皇朝通典》称:“洪惟我圣朝应天开基……举凡前代之所为劳师设备,长驾远驭,兢兢防制之不暇者,莫不备职方而凛藩服,东瀛西濛,环集辐凑,固已无边之可言……汉唐以来所谓极边之地,而在今日则皆休养生息,渐仁摩义之众也,既已特设驻札驻防办事诸大臣统辖而燮理之矣。外此有朝献之列国,互市之群番,革心面内之部落……咸奉正朔,勤职贡,沐浴于皇仁,燀赫于圣武,输诚被化,万世无极。”66以“无边”“无极”等极致之辞,说明其齐一天下、超越前代的“大一统”业绩。同时,清朝统治者明确其“一切生民,皆朕赤子,中外并无异视”的原则,67发挥“华夷一家”理论,扩展“大一统”之内涵,以此构建自己的王朝合法性。在制度上,清朝进一步加强了中央专制集权;地方行政治理除完善行省制度外,在京畿和边疆地区设“相当于省一级的特别行政区”,“形成完备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制度,为大一统国家服务”。在文化上,“兴黄教,即所以安众蒙古”,“利用宗教实现统一目的”;编修汉、满、蒙古等文字的文献集成与大型图书,展示国家之一统。68可以说,中国历史上统一多民族国家治理格局与治理体系,到清朝发展到比较完备的程度。  结 语  “大一统”成为中国历史上国家治理的总目标,有其地理、经济和文化背景,同时也建立于秦汉以来统一多民族国家建立和维护的历史基础之上。历史上的统一多民族国家,以中央集权和郡县制度为制度框架,以“大一统”思想为认同核心,实现和巩固了对广土众民国家的治理,如汉、唐、元这样的“大一统”国家,更成为历朝历代不移之正统王朝。而历史上无论是哪个民族建立的政权,包括分裂时期的各个政权,在追求“大一统”目标的推动下采用的有效治理方式,也成为治理统一国家的经验借鉴。正因为如此,统一成为千百年来中国各族人民最核心的观念,也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线。  另一方面,多民族国家的治理实践,以及历代统治者在“大一统”思想下对一体两面的“夷夏之辨”与“华夷一体”观念的权变运用,亦使得因俗而治的灵活治理方式长期以来在广大的范围内发挥着重要作用。实际上,传统思想中中庸之道反对绝对僵化的哲学思想,以及治理方式的因时因地而用,保证了“大一统”的稳定与延续。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我国的各民族之间既有矛盾斗争,又互相联系和日益接近;既有各自民族的特点,又日益形成着它们间在经济、政治、文化上的共同点;既分别存在和建立过不同的国家政权,又日益趋向于政治的统一和建立统一的国家”。69正是各民族在“大一统”治理目标下,不断扩大和巩固统一的政治与治理格局,使得中国历史长期连续发展的进程,形成了“政治的统一和建立统一的国家”的趋向,这也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与建立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根基。  注释  1.陈连开:《中华民族研究初探》,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77、80页。  2.卢勋等:《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形成与发展》,民族出版社2000年版,第557页。该书第七章“大一统思想和中华整体观念的形成”由刘正寅撰写。  3.卜宪群:《谈我国历史上的“大一统”思想与国家治理》,《中国史研究》2018年第2期。关于“大一统”国家的边疆与民族治理,卜宪群也有初步说明。参见卜宪群《德法相依华夷一家——我国历史上的国家治理(三)》,《学习时报》2019年12月13日。  4.杨念群:《论“大一统”观的近代形态》,《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8年第1期。  5.杨念群:《我看“大一统”历史观》,《读书》2009年第4期。  6.杨念群:《重估“大一统”历史观与清代政治史研究的突破》,《清史研究》2010年第2期。  7.相关记载可参见田继周《先秦民族史》(四川民族出版社1988年版)中传说时代和夏、商时期的相关章节。关于中国历史上民族的形成,学术界有着不同的观点。但在近代以后的中国历史研究中,通常将古代具有某些共同民族特征的人群,即在一定文化基础上形成一定认同意识,并且形成某种人群区分边界的人们共同体,都称为“民族”。本文也沿用此约定俗成的用法。  8.卢勋等:《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形成与发展》,第560页。  9.《毛诗正义》,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整理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931页。  10.《春秋左传正义》,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整理本),第1036页。  11.《春秋左传正义》,第1827页。  12.《论语集释》,《新编诸子集成》,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47、604—605页。  13.《战国策笺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086页。  14.《吕氏春秋集释》,《新编诸子集成》,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460页。  15.《礼记正义》,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整理本),第467页。  16.《孟子正义》,《十三经清人注疏》,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71页。  17.《吕氏春秋集释》,第469页。  18.《春秋公羊传注疏》,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整理本),第11、462—463页。一般认为《公羊传》成书于战国至西汉时期,此处所引文字,从其体现的观念上看,颇近于战国时期天下统一于一王的理想,与西汉初期儒生所关心的“倒悬”问题不同。  19.《荀子集解》,《新编诸子集成》,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329—330页。“仪”,王念孙解为制度,而非风俗;“至”,或解为“志识”,王念孙曰“至”当为“制”。  20.《礼记正义》,第467页。  21.陈苏镇:《汉代政治与〈春秋〉学》,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版,第125—149页。  22.《汉书》卷56《董仲舒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495页。  23.《汉书》卷56《董仲舒传》,第2523页。  24.杨向奎:《大一统与儒家思想》,北京出版社2011年版,序言第1页。  25.《新书校注》,《新编诸子集成》,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153、135、128页。  26.《礼记正义》,第143页。  27.《春秋公羊传注疏》,第31—32页。  28.《资治通鉴》卷198《唐纪十四》,太宗贞观二十一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247页。  29.卢勋等:《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形成与发展》,第671页。  30.《汉书》卷19《百官公卿表》,第730、735页。  31.《后汉书》志25《百官二》,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3583页。  32.《新唐书》卷46《百官一》,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194、1195页。  33.刘俊文:《唐律疏议笺解》卷6《名例》,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478页。  34.沈家本:《历代刑法考(律令卷)》,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783页。  35.苏亦工:《明清律典与条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79页。  36.《新唐书》卷43下《地理七下》,第1119页。  37.《资治通鉴》卷193《唐纪九》,太宗贞观四年,第6077页。  38.《清圣祖实录》卷4,顺治十八年八月戊申,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本,第83页。  39.《明太祖实录》卷36上,洪武元年十一月丙午,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影印本,第667页。  40.《明太祖实录》卷43,洪武二年七月丁未,第853页。  41.《资治通鉴》卷193《唐纪九》,太宗贞观四年,第6067页。  42.《明史》卷316《贵州土司》,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8186页。  43.《明史》卷75《职官四》,第1852页。  44.张晋藩等阐述了“理一分殊”和中庸思想对中华法制传统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这一特点的影响,颇有启发意义。参见张晋藩、陈煜《辉煌的中华法制文明》,江苏人民出版社、江苏凤凰美术出版社2015年版,第103—106页。  45.周星:《古代汉文化对周边异民族的“生/熟”分类》,《民族研究》2017年第1期。  46.周钟瑄:《诸罗县志》,《台湾文献丛刊》第141种,台湾银行1962年版,第154页。  47.中华书局编辑部、李书源整理《筹办夷务始末》卷94,同治十三年五月,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3778页。  48.郭嵩焘:《复沈葆桢》,梁小进主编《郭嵩焘全集》第13册,岳麓书社2012年版,第245页。  49.费孝通主编《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修订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72页。  50.费孝通主编《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修订本),第262页。  51.陈育宁主编《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历史探索——民族史学理论问题研究》,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80—187页。  52.朱丽双:《吐蕃崛起与儒家文化》,《民族研究》2020年第1期。  53.彭丰文:《试论十六国时期胡人正统观的嬗变》,《民族研究》2010年第6期。  54.张云:《少数民族与中国历史上的大一统》,《学海》2008年第5期。  55.《资治通鉴》卷103《晋纪二十五》,孝武帝宁康元年,第3267页。  56.刘正寅:《试论中华民族整体观念的形成与发展》,《民族研究》2000年第6期。  57.欧阳修:《居士集》卷16《正统论三首》,《欧阳修全集》上,中国书店1986年版,第116页。  58.洪皓:《松漠纪闻》,翟立伟标注,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第22页。  59.《金史》卷129《李通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783页。  60.罗贤佑:《论“中国”观的扩大与发展》,《纪念王锺翰先生百年诞辰学术文集》,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776页。  61.张博泉:《中华一体的历史轨迹》,辽宁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2页。  62.《元史》卷4《世祖纪一》,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65页。  63.李治安:《元初华夷正统观念的演进与汉族文人仕蒙》,《学术月刊》2007年第4期。  64.张帆:《元朝行省的两个基本特征——读李治安〈行省制度研究〉》,《中国史研究》2002年第1期。  65.周恩来:《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民族出版社1980年版,第18页。  66.《钦定皇朝通典》卷97《边防一》,《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43册,台北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86年版,第908—909页。  67.《清圣祖实录》卷69,康熙十六年十月甲寅,第888页。清代统治者关于“华夷之辨”服从于“大一统”的主张,参见张双志《清朝皇帝的华夷观》,《历史档案》2008年第3期。  68.张云:《少数民族与中国历史上的大一统》,《学海》2008年第5期。  69.翁独健主编《中国民族关系史纲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页。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三大体系”专项“新时代中国特色民族学基本理论与话语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9VXK04)的阶段性成果。)
[
责编:刘梦甜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唐代民族政策的特点和影响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