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非居民企业其他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纳税&筹划】正确规避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涉税风险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深入发展,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日益融合,税收国际化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非居民企业税收征管漏洞大、税款流失严重。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年初密集下发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9年第19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6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1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32号)等一系列文件予以规范,同时进一步强调了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如未按规定的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应扣未扣税款的,处应扣未扣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等。2009年上半年国家税务总局又下发了《关于2009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9号),将非居民企业作为2009年全国范围内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内容之一。
那么,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与非居民企业发生经济业务往来的境内企业如何规避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减少不必要的利益损失呢?
一、应明确我国对非居民企业的税收征管方式
非居民企业就是通常所说的外国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我国对非居民企业的税收征管方式有非居民企业自行主动申报和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两种,具体采取何种方式取决于其是否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和取得的所得是否与该机构、场所有关。即: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虽设有机构、场所,但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无关的,取得的所得需要扣缴申报;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关的,有自行主动申报和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指定”代扣代缴两种方式。
二、如何判定企业具有代扣代缴义务
境内居民企业对上述两类非居民企业都可能具有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义务,具体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法定扣缴义务,针对的是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情况;第二种是依法被“指定”扣缴义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一般由其自行申报纳税,但在特殊情况下,境内居民企业可以被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指定为扣缴义务人,具体包括:预计工程作业或者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之所以会被指定为扣缴义务人,主要是由非居民企业在我国承包工程作业或者提供劳务的特点决定的,其特点一是作业时间短;二是业务活动在境内还是境外不容易划分;三是来华人员基本上是技术人员,不了解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申报纳税不属于他们在该企业的职责范围。此外,非居民企业是否在我国负有纳税义务,还需要结合税收协定进行判断。因此,税务机关可以指定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既方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又有效加强了税收源泉控管。
三、何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法定扣缴义务下,与非居民企业首次签订与扣缴税款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或协议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指定”扣缴义务下,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手续。
四、如何计算代扣代缴税款
1.代扣代缴税款时间的确定。代扣税款的时间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或到期应支付款项时,到期应支付是指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将应支付款项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时间;代缴税款的时间为代扣之日起7日内。
例如,A企业从美国银行借款1 200万美元,利率10%,期限2年,借款合同规定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支付利息。如果A企业按期支付利息,则代扣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时”,即6月30日和12月31日;如果企业分别在3月30日、9月30日提前支付利息,则代扣义务发生时间也为“支付时”,即3月30日和9月30日;如果企业延期支付,则代扣义务发生时间为“到期应支付款项时”,即合同规定的应支付日期,为6月30日和12月31日。
2.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法定扣缴义务下,应按以下方式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税法规定之外的税费支出。收入全额,是指非居民企业向支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例如,A公司在日与日本甲公司签订有偿使用甲公司某专利技术的协议,规定A公司每年支付甲公司使用费200万元,假定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不符合免征营业税的条件,A公司应代扣代缴营业税10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的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相关税费支出。因此,A公司代扣甲公司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应扣除10万元营业税,应按甲公司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200万元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20万元(我国政府与日本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对特许权使用费所征税款不应超过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10%,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一致)。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需要注意的是,财产转让费用能否税前扣除,视不同情况而定:如果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机构、场所或虽设机构、场所但财产转让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执行10%或税收协定规定的所得税率的,不得扣除转让费用;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财产转让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执行25%税率的,允许扣除转让费用。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需要注意的是,凡合同中约定由扣缴义务人负担应纳税款的,应将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不含税所得换算为含税所得后计算征税;对外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在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扣缴当日国家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被“指定”扣缴义务下,即《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的情况下,其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法等由“指定”扣缴义务的税务局书面告之。
3.税率的确定。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与税收协定规定的税率孰低确定。这体现了《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八条国际法优于国内法的原则。需要说明的是,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依据税收协定在中国境内未构成常设机构,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应提交《非居民企业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报告表》,并附送居民身份证明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资料。非居民企业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报告表及有关证明资料,不得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应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税款。
五、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及报送期限
在代扣代缴义务下需报送或准备以下资料:①《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报送时间为自签订合同(包括修改、补充、延期合同)之日起30日内。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在依法变更税务登记时,应将股权转让合同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每次代扣代缴税款时报送。③非居民企业拒绝代扣税款的书面情况说明。非居民企业拒绝代扣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暂停支付相当于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款的款项,并在1日之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报送书面情况说明。④合同全部付款明细、前期扣缴表和完税凭证等资料,对多次付款的合同项目,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履行合同最后一次付款前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⑤企业还应当设立代扣代缴税款账簿和合同资料档案,准确记录企业所得税的扣缴情况,并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即使非居民企业自行纳税申报,境内企业也有义务按时报送以下资料:①《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非居民的税务登记证、合同、税务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非居民对有关事项的书面说明等资料,应当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报送。②《非居民项目合同变更情况报告表》,应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③《非居民项目合同款项支付情况报告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应自取得之日起30日内报送。④境内企业不向非居民支付工程价款或劳务费的,应当在项目完工开具验收证明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非居民在项目所在地的项目执行进度、支付人名称及其支付款项金额、支付日期等相关情况。⑤境内企业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与非居民的主管税务机关不一致的,应当自非居民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居民申报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
六、与非居民企业设在中国境内的常设机构发生业务往来,也存在被“指定”代扣代缴税款的情况
税收协定对于“常设机构”的定义为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营业场所,常设机构一般应自行申报纳税,但有的固定营业场所虽然构成常设机构,却不办理税务登记,一般由支付款项企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例如,A公司为从事某高新产品生产的内地公司,其生产线从甲公司购买,甲公司注册地在香港,为香港居民企业。日,A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协议,由甲公司委派技术人员2人到A公司担任技术总监和生产总监,期限2年,为此,A公司每年支付甲公司技术服务费50万元。甲公司派员到A公司任职是否构成常设机构?A公司是否具有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义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活动常设机构判定及利润归属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第一条规定:税收协定常设机构条款“缔约国一方企业通过雇员或其他人员,在缔约国另一方为同一项目或相关联的项目提供劳务,包括咨询劳务,仅以在任何十二个月中连续或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为限”的规定,具体执行中是指,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仅派其雇员到中国境内为有关项目提供劳务,包括咨询劳务,当这些雇员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时间在任何十二个月中连续或累计超过六个月时,则可判定该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构成常设机构(备注:2008年6月中国政府和香港政府签订的《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二议定书》将“六个月”的规定改为“一百八十三天”)。《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常设机构”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营业场所,其中固定营业场所不仅指一方企业在另一方从事经营活动经登记注册设立的办事处、分支机构等固定场所,也包括由于为另一方企业提供长期服务而使用的办公室或其他类似的办公设施等。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甲公司派雇员到A公司任职时间超过183天,且A公司为其雇员提供的办公场所也符合在中国境内构成常设机构的要件“固定营业场所”,因此,甲公司派员到A公司任职构成常设机构,常设机构一般应自行申报纳税。但在现实中,对于因外国企业“派其雇员到中国境内为有关项目提供劳务”和“由于为另一方企业提供长期服务而使用的办公室或其他类似的办公设施等”而判定为常设机构的,该常设机构一般不办理税务登记,其税款一般要求由支付款项企业代扣代缴。因此A公司一般会被税务机关“指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计税方法一般按《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28号)规定的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征税方法执行,即建立账簿据实申报和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的办法确定收入并据以征税。
(作者单位:山东百丞税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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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固定资产被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如何处理?关注标签:
&&&&发布时间: 13:51:50 访问:3109次&&&&&&&&&& 企业资产被盗,应如何处理应纳税所得额?&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九条规定:对企业被盗的固定资产或存货,以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或存货的成本减除保险赔款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固定资产或存货被盗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存货被盗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二)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三)涉及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应有赔偿情况说明等。第三十一条规定:固定资产被盗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一)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相关资料;(二)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三)涉及责任赔偿的,应有赔偿责任的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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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练习题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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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财科学校
第十二章 企业所得税法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以下适用25%税率的是( )。
A.所有的企业
B.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C.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D.在中国境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企业中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 )。
A.设在广州市的某国有独资企业
B.依照百慕大法律设立且管理机构在上海的某公司
C.依照中国法律成立,但主要控股方在外国的某上市公司
D.依照美国法律成立,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某公司
3、下列情况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不正确的是( )。
A.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应一次性计入收取年度当年收入
B.某软件公司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收取的费用,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C.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D.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表述错误的是( )。
A.某企业2004年亏损80万,假定以后每年均有应纳税所得额10万,至2010年,不弥补该亏损
B.某企业在美国设有分支机构,2010年该分支机构亏损40万,境内有盈利100万,可以弥补境外亏损后纳税
C.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D.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
5、甲企业与乙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甲以一批库存商品抵偿所欠乙公司一年前发生的债务180.8万元,该批库存商品的账面成本为130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为140万元。以下处理不正确的是( )。
A.应确认视同销售收入140万
B.应确认清偿债务所得17万
C.填入主表第一行140万
D.重组业务应纳企业所得税2.5万
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对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
B.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C.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
D.应当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企业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7、下列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陈述,不正确的是( )。
A.税法上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 、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
B.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不应当由合并企业承继
C.企业债务重组,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D.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8、某小型零售企业2010年度自行申报收入总额250万元、成本费用258万元,经营亏损8万元。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发现其发生的成本费用真实,实现的收入无法确认,依据规定对其进行核定征收。假定应税所得率为9%,则该小型零售企业2010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
A.5.10万元
B.5.63万元
C.5.81万元
D.6.38万元
9、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济适用房,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不低于( )的预计利润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10、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项目中享受税额抵免政策的是( )。
A.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
B.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的投资额
C.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D.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额
11、某外商投资企业自行申报以55万元从境外甲公司(关联企业)购入一批产品,又将这批产品以50万元转售给乙公司(非关联企业)。假定该公司的销售毛利率为2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再销售价格法计算,此次销售业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元。
12、某外国企业常驻机构2010年度的经费支出额为5万元,核定利润率为15%,营业税税率5%,则该机构2010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为( )。
二、多项选择题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
A.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B.提供劳务的场所
C.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D.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2、企业取得的下列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有( )。
A.国债利息收入
B.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
C.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D.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1年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
3、列资产损失,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有( )。
A.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变卖固定资产发生的损失
B.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C.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D.企业捆绑资产发生的损失
4、下列资产摊销的支出,不得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有( )。
A.经营租赁方式租出固定资产的折旧费
B.融资租赁方式租出固定资产的折旧费
C.当月购入固定资产当月计提的折旧支出
D.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5、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扣除,以下属于判断大修理支出标准的是(  )。
A.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20%以上
B.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C.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D.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6、下列有关资产税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属于长期待摊费用,按规定摊销,准予扣除
B.企业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C.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提的折旧
D.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7、下列各项中,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 )。
A.自创商誉
B.外购商誉的支出
C.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D.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8、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需要同时符合的条件有( )。
A.修理后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B.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C.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1年以上
D.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计税基础的50%以上
9、企业合并,当事各方下列处理正确的有( )。
A.企业合并应按账面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依据
B.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C.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可以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D.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10、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应当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企业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B.扣缴义务人未代扣代缴税款的,同时企业未依法缴纳的,税务机关只能从该企业下一次该扣缴义务人处应付的款项中,追缴本次应纳税款
C.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10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D.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11、下列关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处理正确的有( )。
A.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调整
B.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C.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D.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2、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中,说法错误的有( )。
A.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B.创投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70%在投资当年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C.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10%
D.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可能发生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3、下列说法中,不符合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征收管理方法的是( )。
A.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75%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25%由总机构预缴
B.总机构根据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25%,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自行就地申报预缴计入中央国库
C.各分支机构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D.职工工资所占权重是0.3
三、计算题
1、经济特区某食品生产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企业,2006年开业。2010年企业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300万元、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50万元、从境内投资公司分回税后利润180万元(于2008年投资);
(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11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380万元,其中广告费50万元、业务宣传费3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50万元;
(3)发生财务费用220万元,其中:1月1日以集资方式筹集生产经营性资金300万元,期限1年,支付利息费用3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6%);
(4)发生管理费用26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90万元;
(5)“营业外支出”账户记载金额53.52万元。其中:合同违约金4万元;通过民政局对灾区捐赠现金49.52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企业2007年属于减半政策执行第一年,本年预缴所得税18.43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以万元为单位):
(1)计算2010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
(2)计算2010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
(3)计算2010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4)计算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2010年度企业应纳所得税总额;
(6)计算2010年度企业应补缴纳企业所得税。
2、某市一家小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定2010年度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小家电取得不含税收入8600万元,与之配比的销售成本5660万元;
(2)转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700万元,直接与技术所有权转让有关的成本和费用100万元;
(3)出租设备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接受原材料捐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金额5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金8.5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
(4)购进原材料共计3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税额510万元;支付购料运输费用共计230万元,取得运输发票;
(5)销售费用1650万元,其中广告费1200万元;
(6)管理费用85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90万元;
(7)财务费用8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业借款500万元所支付的年利息40万元(当年金融企业贷款的年利率为5.8%);
(8)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540万元;发生的工会经费15万元、职工福利费8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8万元;
(9)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包括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15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上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不涉及转让费用;②取得的相关票据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企业2010年应缴纳的增值税;
(2)企业2010年应缴纳的营业税;
(3)企业2010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4)企业2010年实现的会计利润;
(5)广告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9)公益性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0)企业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11)企业2010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四、综合题
1、某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度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为45万元;2010年度已预缴企业所得税130万元,当年度相关生产经营资料如下:
(1)企业坐落在某市区,全年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共30000平方米,其中5000平方米为厂区内的绿化区,企业的医院共占地500平方米,1500平方米土地借给武警部队作为训练场地;另外企业分设的A机构占地3000平方米,其中有无偿使用公安机关的一块场地100平方米。
(2)企业拥有自重49.5吨的载货卡车20辆;自重吨位为15.7吨的挂车15辆。中型载客汽车10辆,其中包括2辆电车,另有小轿车5辆。
(3)企业当年度的固定资产原值共计6000万元,其中:房产原值4000万元,机器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原值2000万元。签订租赁合同1份,4月1日将房产原值200万元的仓库出租给某代理商存放货物,出租期限1年,共计租金40万元,签订合同时预收一个季度租金10万元,其余的在租用期的当季收取。
(4)企业当年签订货物销售合同35份,记载金额6500万元。年终实现不含税销售额共计6500万元,取得送货的运输费收入58.5万元;购进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购货金额4500万元、进项税额765万元;另支付销售货物的运输费20万元,保险费和装卸费18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及其他单位开具的合法货票。“国庆”节前,将自产的货物作为福利发放给本企业每位员工,市场含税销售价每件468元,成本结转无误。全年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3800万元。
(5)“投资收益”账户记载:某上市公司派发的股息12万元、购买国债到期兑付取得利息收入36万元、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利息收入24万元。
(6)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包含与某商业银行签订1200万元(借期一年)借款合同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60万元,与某企业签订2000万元(借期一年)借款合同支付的年利息120万元,以及因逾期归还贷款支付银行罚息20万元。
(7)发生管理费用400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100万元和新产品开发费用210万元,但未包括相关税金。
(8)发生广告费740万元,业务宣传费用60万元,代销手续费5万元。
(9)企业本年度在册员工500人,全年计入生产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800万元(其中包括支付本企业残疾职工工资8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18.4万元,实际列支职工福利费122.8万元和职工教育经费25.5万元。
(10)营业外支出实际发生额60万元,其中包括对某展销会的赞助25万元和直接向市青少年宫的捐款20万元。
(11)企业于3月初购置《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所列的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一台,取得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万元、增值税款51万元。当月投入使用,并已按规定计列折旧费用。
其他相关资料: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单位税额5元;载货汽车每吨车船税年税额80元、中型载客汽车车船税每辆年税额500元、小轿车车船税每辆年税额400元;房产税计算余值时的扣除比例20%;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管理费用的调整中不考虑工资和三项经费。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企业全年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房产税和印花税;
(2)计算企业全年应缴纳的增值税;
(3)计算企业全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4)计算企业当年投资收益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企业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企业管理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包括加计扣除);
(7)计算企业税前可扣除的销售费用;
(8)计算企业工资薪金及附加“三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含加计扣除);
(9)计算企业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0)计算企业2010年度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11)计算企业购置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投资抵免额;
(12)计算企业2010年度应补(退)的企业所得税。
2、某市一内资服装生产企业于2008年10月成立,年底职工共30人,企业的资产总额为300万元,企业2010年销售收入720万元,投资收益为33万元,销售成本和税金520万元,财务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共计210万元,企业自行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当年度新增职员35人,资产总额增加到800万元。企业已经按规定到税务机关备案,取得所得税优惠的审批。在汇算清缴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事项未进行纳税调整:
(1)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科目隐瞒销售自产化妆品含税收入11.7万元;
(2)已计入成本费用中实际支付的合理为工资72万元,并计提但未上缴工会经费1.44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15.16万元,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1.08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15万元;
(4)管理费用中列支企业的财产保险费用2.8万元,为股东支付的商业保险费5万元;
(5)销售费用中列支的业务宣传费20万元,广告费10万元;
(6)投资收益30万元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7)去年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的亏损额10万元。
已知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该企业核算的进项税额准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企业2010年度应补缴的流转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计算企业工资及三项费用纳税调整金额;
(3)计算企业管理费用纳税调整金额;
(4)计算企业销售费用纳税调整金额;
(5)计算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一、单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居民企业适用25%税率,非居民企业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分为两种类型: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前者适用25%税率,后者适用20%税率(实际征税率10%)。
【该题针对“企业所得税税率”知识点进行考核】
2、【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该题针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知识点进行考核】
3、【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该题针对“收入的确认”知识点进行考核】
4、【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税法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2004年发生的亏损,至2010年已超过5年,所以,2010年不可税前弥补2004年的亏损,只能税后弥补。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该题针对“亏损弥补”知识点进行考核】
5、【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所得税收入(主表第一行):140万元,成本:130万元,
甲企业视同销售所得=140-130=10(万元)
(2)清偿债务:债务重组收入――其他收入: 180.8-140-140×17%=17(万元)
(3)该项重组业务应纳企业所得税=(10+17)×25%=6.75(万元)
【该题针对“企业重组所得税处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6、【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该题针对“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知识点进行考核】
7、【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
【该题针对“企业重组所得税处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8、【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应纳所得税=258÷(1-9%)×9%×25%=6.38(万元)
【该题针对“居民企业核定征收”知识点进行考核】
9、【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
【该题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的处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10、【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享受减计收入的政策;选项B享受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政策;选项C,享受加计扣除的政策。
【该题针对“减征和免征”知识点进行考核】
11、【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再销售价格法:是指按照从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方的价格,减除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销售毛利进行定价的方法应纳税额=[0000×(1-20%)]×25%=25000(元)
【该题针对“特别纳税调整”知识点进行考核】
12、【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应纳所得税税额=350÷(1-15%-5%)×15%×25%=16.41(万元)
【该题针对“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二、多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企业所得税法所称非居民企业设立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三)提供劳务的场所;
(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该题针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知识点进行考核】
2、【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B,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不属于免税收入。 【该题针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知识点进行考核】
3、【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企业捆绑资产发生的损失,税法明确规定由企业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构审批扣除。
【该题针对“扣除的原则和范围”知识点进行考核】
4、【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所以,选项C不正确。
【该题针对“不得扣除项目”知识点进行考核】
5、【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该题针对“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6、【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开办费不属于长期待摊费用。
【该题针对“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7、【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B,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选项C,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该题针对“不得扣除项目”知识点进行考核】
8、【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企业所得税法所指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该题针对“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9、【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企业合并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依据;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所以,选项D正确,选项C不正确。
【该题针对“企业重组所得税处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10、【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对于应当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企业在所得发生地缴纳。企业未依法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从该企业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的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追缴该企业的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该题针对“扣缴义务人”知识点进行考核】
11、【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该题针对“特别纳税调整”知识点进行考核】
12、【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B,应该是投资满2年的当年;选项D,应该是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该题针对“减征和免征”知识点进行考核】
13、【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各分支机构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职工工资所占权重是0.35。
【该题针对“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三、计算题
1、【正确答案】:(1)2010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220-30+300×6%=208(万元)
(2)2010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90×60%=114(万元)
扣除最高限额=%=11.5(万元)
本期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为11.5万元。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限额=5(万元),实际发生80万(50+30),没有超支,可以全扣。
所以本期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可以税前扣除额=260-(190-11.5)+380=461.5(万元)
(3)本期会计利润=0--50-220-260-53.52=466.48(万元)
捐赠的扣除限额=466.48×12%=55.98(万元),实际捐赠额49.52万元,可以据实扣除,不做调整。合同违约金不属于行政罚款,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53.52万元。
(4)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466.48+220-208+380+260-461.5-50-180=426.98(万元)
(5)经济特区,原适用低税率15%政策,同时,享受2免3减半,根据规定,2010年按22%税率执行,同时,2免3减半政策执行完毕。所以,税率为22%
2010年应纳所得税=426.98×22%=93.94(万元)
(6)2010年企业应补缴纳企业所得税=93.94-18.43= 75.51(万元)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企业所得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2、【正确答案】:(1)应缴纳的增值税=8600×17%-8.5-510-230×7%=927.4(万元)
(2)应缴纳的营业税=200×5%=10(万元)
(3)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927.4+10)×(7%+3%)=93.74(万元)
(4)会计利润=+700-100+200+50+8.5+30--80-300-10-93.74=844.76(万元)
(5)销售(营业)收入==8800(万元)
  广告费用扣除限额=8800×15%=1320(万元)&1200(万元),广告费用无纳税调整额
(6)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60%=90×60%=54(万元),销售(营业)收入×0.5%=%=44(万元)
  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90-44=46(万元)
(7)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40-500×5.8%=11(万元)
(8)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40×2%=10.8(万元),调增15-10.8=4.2(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40×14%=75.6(万元),调增82-75.6=6.4(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540×2.5%=13.5(万元),调增18-13.5=4.5(万元)
  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4.2+6.4+4.5=15.1(万元)
(9)公益性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50-844.76×12%=48.63(万元)
(10)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844.76+46(招待费超标)+11(财务费用超标)+15.1(三项经费超标)+48.63(公益捐赠超标)-30(国债利息免税)-(500+100×50%)(技术转让所得免征税)=385.49(万元)
(11)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85.49×25%=96.37(万元)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企业所得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四、综合题
1、【正确答案】:(1)应纳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房产税和印花税: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1500)×5+5000(元)=15.5(万元)
应纳车船税=49.5×20×80+16×15×80+10×500+5×400=105400(元)=10.54(万元)
应纳房产税=()×(1-20%)×1.2%+200×(1-20%)×1.2%/12×3+10×3×12%=40.56(万元)
应纳印花税=40×1‰+‰+()×0.05‰=2.15(万元)
合计=15.5+10.54+40.56+2.15=68.75(万元)
(2)应纳增值税:
销项税额=6500×17%+58.5÷(1+17%)×17%+500×0.0468÷(1+17%)×17%=1116.9(万元)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765+20×7%+51=817.4(万元)
应纳增值税=7.4=299.5(万元)
(3)应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应纳营业税=10×3×5%=1.5(万元)
应纳城建税=(299.5+1.5)×7%=21.07(万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299.5+1.5)×3%=9.03(万元)
全年应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5+21.07+9.03=31.6(万元)
(4)上市公司派发的股息12万元和购买国债到期兑付取得利息收入36万元免征所得税。
投资收益应纳企业所得税的数额是24万元
(5)财务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2000×(60÷1200)=20(万元)
(6)管理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销售(营业)收入=÷(1+17%)+500×0.0468÷(1+17%)+10×3=660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00×60%=60(万元),而6600×5‰=33(万元),故税前只能扣除33万元,管理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33=67(万元)
(7)税前可扣除的销售费用: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6600×15%=990(万元),实际发生额=740+60=800(万元),不超过扣除限额,可以在所得税前全部扣除,无须进行纳税调整。
税前可扣除的销售费用=740+60+5+20×(1-7%)+18=841.6(万元)
上述20万元和18万元为销售货物支付的运费,在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后计入“销售费用”科目,而销售货物支付的保险费和装卸费应全额计入“销售费用”科目。
(8)工资薪金及附加“三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①安置残疾人员,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80万元的100%加计扣除,所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
②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标准=800×14%=112(万元)
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122.8万元,超过规定标准的10.8万元税前不得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③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标准=800×2%=16(万元)
实际拨缴职工工会经费支出18.4万元,超过规定标准的2.4万元税前不得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④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标准=800×2.5%=20(万元)
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5.5万元,超过规定标准的5.5万元在当年税前不得扣除,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工资和三项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80+10.8+2.4+5.5=-61.3(万元)
(9)营业外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20=45(万元)
(10)2010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00-68.75-31.6-(200-20)-(400-67)-210×50%-841.6-61.3-(60-45)-45=1142.75(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85.69(万元)
(11)购置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投资抵免额=300×10%=30(万元)
(12)2010年度应补(退)的企业所得税额:
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285.69-30=255.69(万元)
企业已预缴130万元,汇算清缴应补所得税=255.69-130=125.69(万元)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企业所得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2、【正确答案】:(1)应补缴的增值税=10×17%=1.7(万元)
补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1.7×7%=0.12(万元)
补缴的教育费附加=1.7×3%=0.05(万元)
应补缴的流转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1.7+3+0.12+0.05=4.87(万元)
(2)实际支付的工资72万元,可据实扣除。
工会经费1.44万元未上缴,纳税调增1.44万元。
职工福利费纳税调增=15.16-72×14%=5.08(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72×2.5%=1.8(万元),由于企业实际使用1.08万元,不需要纳税调整。
工资及三项费用调增金额=5.08+1.44=6.52(万元)
(3)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720+10)×5‰=3.65(万元)<15×60%=9(万元),只能按3.65万元扣除。
为股东支付的商业保险费5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
管理费用纳税调增金额=15-3.65+5=16.35(万元)
(4)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业务宣传费、广告费扣除限额=(720+10)×15%=109.5(万元),实际发生数30万元,不用调整。
(5)2010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属于免税收入,应该依法调减所得。
20+(10-0.12-0.05)+6.52+16.35-33=19.7(万元)
所得为19.4小于30万元,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题目提示企业已经取得所得税优惠的审批,则可以确定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按20%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0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9.7-10)×20%=1.97(万元)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企业所得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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