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贵阳市社保最低基数社保缴费原为2500的基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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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调整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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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各地招聘信息&&
张记者姚东7月1日,贵阳市政府新闻办就201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举行新闻发布会。据了解,贵阳市201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已经确定,城镇职工最高可按10946.49元申报缴费,最低按1459.53元申报缴费。
缴费基数:下限1459元,10946元封顶
据了解,2012年度我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8396元,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199.67元。前不久,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3年度,我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3786元,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648.83元(以下简称2013年省月岗平工资)。
据此,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调整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14年度贵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13年省月岗平工资的300%,即10946.49元;下限为2013年省月岗平工资的40%,即1459.53元。
贵阳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职工,应按照本人2013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如实申报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低于2013年省月岗平工资40%的,统一按1459.53元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申报;月平均工资高于2013年度省月岗平工资的300%的,统一按10946.49元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申报;月平均工资高于2013年省月岗平工资的40%且低于30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申报。
第一类:在保底线之上及300%之间
例如:贵阳市某企业职工刘正富,2013年月平均工资收入2500元,那么按规定,刘正富去年的月平均工资在2013年省月岗平工资的40%至300%即1459.53元至10946.49之间,应按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申报。
社保五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五项。按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共计要缴纳缴费基数的41.2%(工伤除外),其中用人单位缴纳30.2%以上(包含养老保险20%、失业保险2%、医疗保险7.5%、生育保险0.7%、工伤保险),参保者本人共计仅缴纳11%(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1%、医疗保险2%)。计算下来,单位每月要为刘正富缴纳社保755元,而刘正富本人仅缴纳275元。
具体为:今年,刘正富应缴纳养老保险比例为他本人2013年月平均工资收入的28%,其中,单位应给刘正富缴纳20%,即2500元&20%=500元,而刘正富本人仅承担8%,即2500元&8%=200元;
3%的失业保险,单位应给刘正富缴纳2%,即2500元&2%=50元,刘正富个人只承担1%,即2500元&1%=25元;
9.5%的医疗保险,单位应给刘正富缴纳7.5%,即2500元&7.5%=187.5元,刘正富个人只承担2%,即2500元&2%=50元。
0.7%的生育险,单位全部承担2500元&0.7%=17.5元。
工伤险,费率根据劳动部门行业标准进行划分,费用由单位承担。类别:一类:0.6%;二类1.2%;三类2.4%执行。
第二类:在保底线之下
举例:贵阳市某企业职工李方琴,虽然2013年她本人的月平工资才1250元(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除修文和息烽外),但也得按照2013年省月岗平工资的40%,统一按1459.53元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申报(申报的最低下限)。
仍按以上方法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比例为他本人2013年月平均工资收入的28%,其中,单位应给她缴纳20%,即%=291.9元,而本人仅承担8%,即%=116.8元;
3%的失业保险,单位应给她缴纳2%,即%=29.2元,她本人只承担1%,即%=14.59元;
9.5%的医疗保险,单位应给她缴纳7.5%,即.5%=109.5元,她本人只承担2%,即%=29.19元。
0.7%的生育险,单位全部承担,即.7%=10.21元;工伤险,按一、二、三类来执行,也是单位全部承担。
计算下来,单位每月要为李方琴缴纳社保费即,.2%=440.77元,而李方琴本人仅缴纳,即%=160.54元。
第三类:灵活就业人员(个人):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与往年相比变化也比较大。201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本人根据经济承受能力,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平工资的60%&100%之间申报,调整为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平工资的40%&300%之间申报(有11个档次),最低缴费基数为1459.53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0946.49元,月缴费额最低为291.91元/月,最高为2189.30元。对于困难人员降低了负担,而条件较好的人员增加了选择的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仍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岗平工资(即3648.83元)。35周岁以下的缴费比例仍为3.4%,缴费金额为124.06元;35周岁以上的缴费比例仍为4.4%,缴费金额为160.55元,从2014年7月开始执行。
新特点:首次实现双基数缴费
据介绍,今年贵阳市这次调整,还有个新特点:实行双基数缴费,单位缴费基数统一为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单位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或难以核定工资总额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工资总额高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部分,按规定补缴。
例如,某单位有5名职工,4名职工上年月平均收入都在缴费基数的40%至300%之间,而其中一技术人员月薪2万,可这名职工本人,只按缴费基数上限即10946.49元的比例缴纳,但多出的近9000元的实际工资,单位得按规定补缴。
新调整:减轻低收入者缴费负担
今年5月份,我省调整了社保缴费基数,原本最低要缴纳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标准,调整为40%,这意味着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低收入者,每月比之前少缴社保费。
&这种情况,就是工资被增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不少参保者的工资明明没那么多&&低于&那个最低线&,但在参保时却要求按照规定的那个&最低线&去缴费,工资就&被增长&了嘛。今年我省考虑到这一情况,所以及时把社保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调整至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
调整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根据本人承受能力核定,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至300%(以前是60%至100%)之间自主选择。
贵阳市社保中心提醒,此次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后,参保单位和个人需注意:
1、养老保险新缴费基数从2014年1月起执行。需要对缴费基数进行补差的,从2014年7月起,对养老保险差额基数部分一次性补收。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新缴费基数从2014年7月起执行。
2、需调整缴费基数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请在日前到贵阳银行申请缴费基数调整。未到贵阳银行网点申请变更缴费基数,且原缴费基数在46.49元之间的,仍按原缴费基数缴费。
3、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在7月20前存足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含月共7个月的养老保险费和7月份1个月的医疗保险费),以免因资金不足扣款失败影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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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录入:&最新2014社保缴纳比例,养老保险缴费数2014,个人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比例。&&& 近日我县发布2014年上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从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断保续补的人员,除按规定补全保险费外,还需按江苏省人社厅公布的记账利率补缴欠费利息。
日至6月30日间,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的下限由原1794元提高至2025元,上限由原11497元提高至12820元。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下限由原2034元提高至2100元。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相同。
原在如东县内国有、县属集体企业及掘港镇、马塘镇、丰利镇、岔河镇、薏枵蛘虬旒迤笠倒ぷ鳎曳瞎夜娑ǖ挠ΡN幢H嗽保谖创锏椒ǘㄍ诵菽炅淝埃ち淙隙ê罂刹菇苫狙媳O辗选2菇杀曜嘉萌说ノ徊渭悠笠抵肮せ狙媳O盏牟伪H嗽痹陆煞鸦南孪薇曜肌
根据《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省人民政府第128号)规定,依据安徽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2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发布的数据, 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717元。日至日最低缴费基数按3717的60%确定为2230元,并于日执行。望各参保单位接通知后于6月10前到凤阳县征缴中心拷贝相关申报材料,并及时申报缴费基数,以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的享受。
根据哈市统计局近日公告,哈市201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1774元,月平均额为3481.17元。按照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规定。
常州社保人均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299元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和规定,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公布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日至日期间(以下简称当期缴费年度),市本级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人均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299元;职工以本人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月缴费基数上限不得高于13941元,下限不得低于2299元。
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的,当期缴费年度月缴费基数分四档:第一档13941元;第二档4273元;第三档2564元;第四档2299元。除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当期缴费年度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可在上述四档缴费基数中任选一档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外,其他人员可选除第三、四档外的其他档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鄂尔多斯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本月起上调
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本月起上调。此次调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以2012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6892元为征缴依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标准按照2012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345元执行,平均月工资不足3345元的按3345元核定;最高标准按照2012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即16722元执行,月平均工资高于16722元的按16722元缴费基数核定。
基数调整相关信息将通过鄂尔多斯人力资源网、《鄂尔多斯就业》报发布,并以信函方式对各参保单位予以通知,同时在社保、医保基数调整专题会议上对参加单位予以通告。为确保通知到位,在临近调整工作结束时,就业部门会主动致电未申报单位及时办理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参保单位应将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和《鄂尔多斯市社保局、医保局、就业局关于进行2013年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稽核工作的通知》在本单位公示,职工在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认定表上签字确认后参保单位保存。职工若发现本人申报缴费工资基数与实际应发工资(含奖金)不相符时,应要求单位予以纠正。各用人单位应及时到社保局稽核科、征管科申报新的缴费基数,实现及时足额扣款和正常待遇的享受。
黄冈今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基数为2310元
随着我市2012年在岗职工人均工资统计数据的出炉,近日,市社保局依照相关政策核定2013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档次。
随着我市2012年在岗职工人均工资统计数据的出炉,近日,市社保局依照相关政策核定2013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档次。
昨日从市社保局传出信息,据统计,2012年我市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为27710元,月人均工资为2309.17元。据此推算,2013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基数为2310元,按照档次的100%缴纳,年缴纳金额为5544元。据悉,2013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日结束。
滁州:职工社保最低月缴费基数为2305元
2014业务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已开始了,这是昨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获知的信息,根据省人社厅《关于统一2013 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要求,以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14 业务年度(2013年7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我市职工社会保险最低月缴费工资基数为2305 元,上限为11523 元。
6月20日前报送有关申报资料
记者了解到,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参保单位均须向所属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申报2014 业务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其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须一并申报退休人员今年6 月应计发的月养老金。
此前,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已通过多重渠道通知了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拷贝相关表格、领取有关申报资料。参保单位要全面正确填写相关申报表格,履行相应手续后于6 月20 日前报送。
最低月缴费基数为2305元
据介绍,参保单位以职工本人上年度(2012 年7 月至2013 年6月)月平均工资据实向所属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申报,申报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须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职工个人缴费基数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申报缴费。2014年度最低月缴费基数为2305元,上限为11523元。
此外,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人员,其2014 年度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划帐基数以本人2013 年6 月当月计发的养老金为依据。未按相关规定按时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的参保单位,由社会保险征缴机构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哈尔滨市调整2013年“三险”缴费基数
记者从哈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哈市统计局近日公告,哈市201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1774元,月平均额为3481.17元。按照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规定。
记者从哈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哈市统计局近日公告,哈市201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1774元,月平均额为3481.17元。按照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哈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自2013年4月起调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据悉,在收缴6月份医保费时,补收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4至5月的缴费差额;在收缴7月份医疗、工伤、生育三险费用时,补收参保单位4至6月份应缴费用差额。补收的医疗保险费,按规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资金。在4月1日至5月14日期间,已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或以灵活就业退休人员身份参加住院医疗统筹一次性缴费的单位或个人,需参照新的社平工资标准,补缴一次性补缴费用的差额。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基数暂不进行调整,待养老保险经办部门调整完退休人员养老金后统一调整,自2013年4月起补划个人账户资金。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每月最低数额:167元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每月最高数额:1253.52元
4.3北京社保五险基数表
人员类别 养老(40%-300%) 失业 医疗(60-300%) 工伤(60-300%) 生育(60-300%)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北京城镇职工 20% 8% 1% 0.20% 10% 2%+3 行业比率& 0.80%&
& & 外埠城镇职工 20% 8% 1% 0.20% 10% 2%+3 行业比率& 0.80%&
& & 北京农村劳动力 20% 8% 1%& 10% 2%+3 行业比率& 0.80%&
& & 外埠农村劳动力 20% 8% 1%& 10% 2%+3 行业比率& 0.80%&
继2012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公布后,市人力社保局6月17日发布了2013年度五项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上限最高不超过15669元。像参保人群最多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089元,在职职工每月最低应缴167元。
市统计局近期公布,2012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根据规定,市人力社保局6月17日统一调整了2013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目前,社保缴费基数根据不同的参保情况分为若干类。在本市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的在职职工按照本人2012年的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15669元。参加养老和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最低不低于2089元;参加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3134元。
根据新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可推算出2013年个人缴纳五险的金额数。以五项社会保险当中缴费金额相对高的养老保险为例,根据新标准可以算出,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每月最低数额应为167元,最高数额应为1253.52元。
通知还明确,本市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时,个人可选择三个档次作为缴费基数,分别为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60%和40%,即5223元、3134元和2089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012年月平均工资的70%,即3656元。
人工咨询&&& 咨询员直接解答市民来电咨询的问题(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遇到疑难问题转接专家解答,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三方通话。(如无法拨通“12333”的,请拨打316602同样可进行政策咨询。)自助服务&&& 将常用的劳动保障政策按类别录制,市民拨通"12333"选择"1"后,通过语音提示做相应的选择,就可以听取到劳动保障政策规定的具体内容。(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9:00-17:00人工服务时间内取消语言提示、语音留言)传真服务&&& 人工传真:咨询者选择人工服务后,可向咨询员索取劳动保障政策方面某一内容的文件,待提供传真机号码后,就可以得到此传真文件。&&& 自助传真:市民拨通"12333"选择"3"后,按语音提示选择需要的文件,将传真号码输入、确认以后,就可以收到此文件。(24小时服务)语音留言&&& 在非人工服务时间,咨询者可选择语音留言(拨通"12333"选择"2"),将自己的问题或想要了解的内容留言,并留下自己的联系电话。咨询员将根据留言内容及联系电话及时给您回复。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3年实现
而广东省政府日前公布出台的《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简称《规划纲要》),标志着广东已为这项浩大的民生工程正式“奠基”。
  12年后公共服务水平
  要赶上中等发达国家
  根据《规划纲要》,从2009年到2020年,分四个阶段,前后12年共24812亿元年均超过2000亿元的巨额财政资金,直接投向关系民生的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以及生活保障(含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等八大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最终实现广东城乡、区域和不同社会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的统一、标准的一致和水平的均衡;广东百姓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在国内位居前列,在国际上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二三年之内初步形成
  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
  这项浩大的民生工程展现出许多令人期待的“细节”―――
  公共卫生方面:《规划纲要》提出,2009年全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到2011年不低于20元。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省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年,公共卫生服务和应急医疗救助使用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药品报销目录。年,各地各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与人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有质的提高,地区之间能力与水平趋于一致或相近,人群健康水平接近。
  生活保障方面:《规划纲要》提出,年,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全省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基本统一;到2011年,欠发达地区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年,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初步形成,实现省内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年,实现社会救助制度的全面衔接和全省统一,实现社会福利制度的全面衔接和全省统一。&&&&&
  医疗保障方面:《规划纲要》提出,到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以上,社区卫生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2012年开始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根据医疗服务价格、社会消费水平等因素,提高医疗报销水平,并进一步缩小城乡医疗保障差距。2015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力争达到97%以上。到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医疗保障的均等化。
东营2014年度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由13个档次变12个
昨起养老、医疗保险合并缴
   “2014年城镇居民社保缴费的标准是多少呢?”随着年底的到来,不少参保的市民都在咨询这个问题。11月1日,记者从全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将实行合并征缴,社保政策将更加亲民、利民:东营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由现行的13个缴费档次统一调整为12个档次,政府补贴费用上调;普通成年居民的医保缴费标准为150元,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政府补助标准也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20元提高至360元。
  根据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东营市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期限为日至日。
  据了解,2014年,东营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由现行的100元-2500元13个缴费档次统一调整为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补贴由现行选择100元-300元缴费档次每人每年30元,选择400元-900元缴费档次每人每年40元,选择10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50元,统一调整为选择300元-10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50元,选择1500元-50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征缴期限内,参保居民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到指定金融服务网点,足额缴存社会保险费。
  《关于调整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含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本市户籍人员。胜利石油管理局所属居民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由胜利石油管理局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经办管理。
  据了解,东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仍分两档:一档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80元,二档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150元。参保城乡居民财政补助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320元统一调整为360元。居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采用银行代收保费或社区(村)代收代缴方式。其中,在校学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采取学校代收代缴方式。征缴期限为日至日。(记者 李玲 见习记者 王晓莉)
  相关链接 非油田职工直系亲属也可参加2014年城乡居民社保
  具有本市户籍且居住在胜利油田小区的非油田职工直系亲属(非从业人员),均可按照东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其参保缴费统一由胜利油田社区代收代缴。
  据了解,居住在胜利油田小区的非油田直系亲属参加东营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的费用由胜利油田社区代收代缴。其中胜中社区负责东营区境内西二路以西,北二路以南,黄河路以北区域代收代缴工作;胜东社区负责东营区境内西二路以东区域代收代缴工作;胜南社区负责东营区境内黄河路以南区域代收代缴工作;胜北社区负责东营区境内北二路以北区域及相邻的垦利县境内部分区域代收代缴工作;孤岛社区负责河口区孤岛镇代收代缴工作;仙河社区负责河口区仙河镇代收代缴工作;河口区负责河口区城区代收代缴工作。
深圳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明年起上调3% 我市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将提高至21%,比现在提高3个百分点。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10%调整至13%,个人缴费比例维持8%不变。《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昨日在市人大常委会议上表决通过,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缴费比例提高3%应对跨省保险转移影响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主要是为了应对国家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政策对深圳的影响。
  国家转移办法规定,员工跨省转移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全部转走,同时统筹基金要转12个百分点。深圳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单位缴费比例从来没有超过12%,最低时才2%。按照目前10%的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去一个,深圳要倒贴2个百分点,加上还要给广东省上缴调剂金,调剂金按企业缴费部分的1%征收,这就意味着每转出一个人深圳要贴3个点。
  统一职工缴费基数下限
  条例还统一职工缴费基数下限。现行条例规定本市户籍职工的缴费基数下限为我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非本市户籍职工的缴费基数下限为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综合考虑减轻企业和职工缴费负担等因素,条例将职工缴费基数下限统一规定为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补缴养老保险要交滞纳金
  一直以来,我市对用人单位欠缴的养老金如何补缴,并没有法规可循。条例的通过,打破了这个困局:规定本条例实施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未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法定强制追缴时效的,可以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同时,为体现对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的公平性,条例规定参保人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自应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取消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
  条例还调整了养老保险的待遇及计发办法。其中,过去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可领取的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被取消;改为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加强对员工的保护
  加强对员工的保护是此次条例的亮点之一。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市社保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市社保机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处欠缴金额等额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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