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转内销后,进项税额转出怎么算成负数了,怎...

潍坊国税出口退税新浪微博问答(日-8月15日)
  1.问:出口企业2013年8月份出口的货物,一直没有申报,现在申报是不是按免税处理,退税系统中需要录入吗?答:您这票报关单2013年8月出口,一直没有申报,如果是出口退税相关资料都齐全,现在是日了,已经超期,可申报出口免税,不需在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录入,出口报关单、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等资料,应按出口日期装订成册留存企业备查。在2014年5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一般是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主管税务机关增值税纳税申报免税,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填写免税销售额,对应进项税额转出。如果是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二条第(十八)项规定的情形【&(1)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2)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3)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4)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按时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5)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6)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退(免)税期限截止之日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7)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造成在规定期限内未收齐单证无法申报出口退(免)税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0号规定,出口企业可在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出口退税申请,并提供相应的举证材料,层报省国税局批准,还可申报出口退税。2.问:在手册核销录入出口销售额时是录入系统自动弹出的人民币金额还是录入美元金额?答:生产企业在年度进料加工手册核销申报时,计划分配率、出口销售额是自动生成,不需录入。3.问:&怎么算超期申报出口退税?答:&出口企业于出口之日的次年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前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就不算超期。举例说明:某企业于2013年3月份出口,在日前申报出口退税就不算超期,超过日不申报退税,是超期申报;如于日出口,也是在日前申报退税就不算超期,超过4月18日不申报就是超期申报。4.问:我是外贸企业,报关时有一货物名称为“柴油机配件(机体,活塞,喷油泵,仪表等)“,但报关单显示为”柴油机配件(机体,活塞,喷油“,我们开进项发票货物名称应该怎样填写呢?&也应该与报关单上完全一致,名称为:“柴油机配件(机体,活塞,喷油&”&?答:&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名称应为:柴油机配件(机体,活塞,喷油泵,仪表等)。5.问:那么企业到底是外贸企业一般贸易委托加工还是外贸企业进料加工项下的委托加工?从哪里能区分开我们也做手册和委托加工合同,怎么区分?答:&从报关单的贸易方式上可看出是一般贸易还是进料加工,出口贸易方式是进料加工的海关还给出具进料加工手册或进料加工账册。6.问:我家是生产企业,这票超期的申报免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录呀?答:(1)该笔出口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2)该笔出口对应进项税额转出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7.问:免税的对应进项作税额转出,进项不好确认该怎么处理呢?答: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即: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8.问:我公司是生产企业有一票要退运,需要出具未退免税证明,这一票还没有在出口系统里录入,如何出具呢?答:做退运报关单的冲减,部分退运就部分冲减,数量和金额按比例折算。然后按单证申报向导操作,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表-设置标志-打印-生成申报数据。潍坊国税出口退税新浪微博问答日1.问:&以前年度的出口,有征退税率差,已经计入成本且增值税申报做了进项税额转出,后发现实际出口征退税一致,在企业退税申报系统中红字冲减,但是那差额在汇总表结转了不得免征和抵扣的抵减,那么在增值税申报时,怎么填写?进项税额填写负数吗?还有,如何账务处理?答:您描述的差额在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结转了不得免征和抵扣的抵减,体现在下月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的第23栏“上期结转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上的第2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根据公式(如20&23+24则为20-23-24,否则为0)得出数额,第23栏会慢慢消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要根据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上的第2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填写。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上的第25C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差额),如果差额为正数,借:主营业务成本(差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差额);如果差额为负数,借:主营业务成本(差额)红字,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差额)红字。2.问:&如果冲红当期25栏是0,那么增值税附二18也填0,那么应该不会在25C出差数吧。以后一直征退税一致,那么这数只能永远结转下期23栏了吧,也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只是觉得对增值税缴纳有影响。答: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上的第2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根据公式(如20&23+24则为20-23-24,否则为0)得出数额,20栏=本期单证齐全出口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23栏=上期结转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4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如果您公司以后一直是征退税率一致,只能是永远结转下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了。您的理解是正确的。3.问:我公司是外贸企业,出口“一次性木圆签”,退税率为0,这一单是4月开的出口发票,且进项在本月认证的,申请出口转内销证明这个手续是到出口退税部门办理还是各户监控部门办理?收入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的那个栏次?进项税和其他内销征税的进项填一个栏次可以吗?答:&您公司是外贸企业,出口“一次性木圆签”,退税率为0,属于取消退税率商品,应视同内销征收增值税。您公司该笔业务2014年4月开具出口发票,且对应的进项发票是在本月认证,&根据国税函[号规定,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就不需要申请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了。出口销售收入按fob价/(1+增值税率)换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的“一、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开具其他发票”处,进项税和其他内销征税的进项填一个栏次。4.问:我们家手册核销准备资料时发现有本加工贸易结案通知书的原件找不到了,该怎么处理呢?答:提供复印件,加上税务端有此进料加工手册核销信息就可以了。5.问:收到境内OSA非居民款项一般贸易出口货款的外汇款,这是中间商汇款,是否影响退税?答:按照总局的规定必须是要收汇,只要满足收汇条件,说明中间商汇款的原因,只要合理、合法,不影响出口退税。6.问:我们是新成立的外贸出口企业,主要业务是进料加工,我听说新的规定是外贸进料加工必须是给加工单位开具销售原料的发票,加工完成后,他们再给我们开具成品发票,我们按材料的金额计算交缴纳增值税,按成品价计算退税及不能抵扣的税额,这是不是说,我们以后只能作价加工?答:&您说的这种情况是外贸企业一般贸易委托加工,不包含外贸企业进料加工项下的委托加工,外贸企业进料加工项下的委托加工还是和原先一样,凭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海关代征了进口增值税,再加上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出口报关单等申报出口退税。7.问: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空手册的分配率为100%,核销时会提高全部手册的平均分配率,该如何调整?答:根据国税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规定,生产企业在办理年度进料加工业务核销后,如认为《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中的“上年度已核销手(账)册综合实际分配率”与企业当年度实际情况差别较大的,可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度预计的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及书面合理理由后,将预计的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作为该年度的计划分配率。8.问:收到两张项号连续的海关编号一致的报关单(第一份项号1-5,第二份项号6),应该开具一份出口发票还是两份啊?答:建议开具一份出口发票。9.问:&我是外贸企业,刚进口了一批海产品(笔管鱿鱼),海关代征增值税时按17%收的,但这个海产品的适应增值税率是13%,请问我们在对外销售开票时是按17%开还是按13%开?开票系统改动税率的话是不是需要请北海科技来为我们操作?答:&您公司对外销售开票时是按13%,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默认税率是17%,可以在防伪税控开票软件中自行设置成13%,设置方式:“系统设置-商品编码设置-添加商品-输入商品名称”,双击“商品税目”,选择相应的增值税征税税率。不需要北海科技操作。10.问:请问填报免税收入时,是直接以FOB价申报销售额同时作进项税额转出,还是FOB/(1+17%)作为销售额并作进项税额转出公式中的基数呢?答:直接以FOB价申报免税销售额。潍坊国税出口退税新浪微博问答日1.问:我单位有一票单子是2012年以进料加工方式出口,2013年4月发生退运,账上负数红冲,也已冲减了免抵退税额,2013年5月又以进料成品退换的方式出口的,我们有这票报关单的退税联,但是现在看来也已经超期了吧?那这票货该怎么处理呢?账务上该如何调整呢?答:您这票报关单2013年5月出口,现在是日了,已经超期,可申报出口免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规定,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及其电子数据,出口报关单、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等留存企业备查的资料,应按出口日期装订成册。在2014年5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一般是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主管税务增值税纳税申报免税,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填写免税销售额。账务处理上该票出口不计提销项税额,该票出口所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2.问: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料件内销时单价升高,造成反馈的实际分配率为负数,怎么办?答:您公司转内销的进口报关单显示单价比进料加工进口报关单大,所以进口总值减料件内销值后就是负数造成反馈的实际分配率为负数。进料加工实际分配率为进口总值/出口总值。可这样调整:进口总值/总进口数量,得出进口单价,以进口单价X内销数量得出进料内销金额,以进口总值减去进料内销金额,作为分子,计算得出的实际分配率就不会为负数了。3.问: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率为0的产品,当月认证后,增值税申报时未申报抵扣,而是填在不予抵扣栏了,该怎么处理呢?是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吗?答:&根据国税总局2014年第24号公告规定,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时,应填报《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货分批申报单、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内销货物发票(记账联)原件及复印件;(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外贸企业应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将增值税纳税申报不予抵扣栏转成可抵扣栏。4.问:我公司是外贸企业,前段时间进了一批苜蓿草,这个是免征增值税的,都是卖给当地牧民,请问我在确认收入时开什么样的发票呢?如果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话税率能改为0吗?还进了一批鱿鱼,它的税率是13%,如果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话默认税率是17%,请问还需要去国税申请变动吗?答:您公司卖给牧民的苜蓿草,如果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的蔬菜免征增值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增值税税率可以改为0。另外您公司还内销鱿鱼,增值税税率是13%,您询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默认税率是17%,可以在防伪税控开票软件中自行设置成13%,不需要去国税申请变动。5.问:我在手册核销出口报关单调整录入时,商品代码录入不存在,在出口明细录入中能正常录入,而且调整表中的商品代码比出口明细中的商品代码少很多,请问我该如何操作?答:您公司是生产企业,出现您描述的情况,应该以进口所属期(如果进口日期是2012,就以2012所属期)进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系统,进入“已核销进口报关单调整录入”模块录入明细数据,“所属期”录入2014,进口日期录入实际进口日期,相应录入其他明细数据,点击“保存”,退出退税申报系统,然后再以2014所属期进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系统,生成电子数据即可。6.问:我公司是加工床上用品,并有出口退税的。现采购了一批坯布,计划委托一印染工厂印染后直接出口印花布,那这票符合退税标准吗,能有退税吗?答:&您公司计划委托加工货物出口,但不符合财税[2012]39号附件4《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所规定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委托加工货物:(1)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再委托深加工的货物。(2)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3)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且主要原材料必须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含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说不能退税,可以免税。7.问:我公司是外贸公司,在一张报关单有两种商品,其中一个能退税,另一个商品为“一次性木圆签”,申报系统显示退税率为0,退税申报系统应怎么处理,还需要录入吗?退税率为0的商品是免税还是征税?怎么进行增值税申报?答:您公司是外贸企业,出口的“一次性木圆签”,申报系统显示退税率为0,属于取消出口退税率的商品,应视同内销征收增值税。该商品不需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里录入,需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销项税额=FOB价出口额/(1+增值税税率)X增值税税率,该笔对应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扣(根据情况申请出口转内销证明,作为进项抵扣凭证),填写在相应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栏次。8.问:开票资料的基本账户变更为一般账户,但有些进项发票还是基本账户的信息,影响抵扣吗?答:只要是法定凭证不影响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9.问:我公司是生产企业,有一本手册是空核的,进口和出口总值都为0,从税局拷回的反馈实际分配率为100%,是不是有问题,这会提高我们这一年的平均分配率,我该如何操作?答:正常录入核销。10.问:开票资料开户行账号可以选择开具吗,就是账号信息有两个,一个是农行,另一个是信用社,然后开具发票时,有时选择农行,有时选择信用社,这个可以吗?答:可以。11.问:开票资料的账户信息变更了,其他的都没有变,需要到国税局备案吗?答: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潍坊国税出口退税新浪微博问答日1.问: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核销时因金税三期无海关进口报关单信息,致使税务机关反馈分配率为负数,企业核对调整后无法保存。答:请主管税务机关做外部信息转换,外部信息业务分别选择:“0022电子账册(手册)核销数据、0023加工贸易正常报关单、0024加工贸易修改报关单”,企业类别选择“海关企业代码”,转换字段前的值输入老海关代码,转换字段后的值输入新海关代码,做3次外部信息转换,正常情况下第2天税务就可重新反馈。2.问:外贸公司从货源地运至港口的内陆发票可以抵扣吗?@答: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问:想咨询一下,现在单证不齐不允许申报,那么如果1月份财务做得销售,2月做退税申报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汇率是按1月份,还是2月份的,记销售日期是否要改为1月份?答:&举例说明:生产企业1月15日出口10万,1月记账,2月15日前单证不齐,所属期1月免抵退销售额增值税申报填10,免抵退申报填0。2月底上笔10万单证信息齐全,3月15日前所属期2月申报,按10万乘以征退税率之差作进项转出,免抵退销售额增值税申报填0,免抵退申报填10。免抵退申报,汇率按1月份的,记销售日期为1月。4.问:母公司和子公司生产同一种产品,只是性能不同(高低),母公司购进子公司该种产品,是否可以作为视同自产货物享受免抵退税政策。(母公司有出口退税资格)答:您说的这种情况如果符合财税[2012]39号附件4中的“经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国家税务局认定的集团公司,其控股(按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口径执行)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以及集团公司与其控股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可以享受免抵退税政策。5.问:对外投资的货物视同自产出口,那不能收汇怎么处理呢?答:根据国税总局2013年第30号公告第11条规定:出口企业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不适用30号公告,因此不需要收汇就能够办理出口退税,可以根据24号公告第4条、第5条、第6条规定申报出口退税,需要提供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其在境外投资的文件副本。6问:请问进料加工企业,剩下的边角余料内销了,那这部分边角余料在海关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吗?答:&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7.问: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中有个项号&只能填两位数,这个月我有140票,100票以后的怎么办呢?答:您公司在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申请录入时,"项号”只能录入两位数,您这个月有140票,就分两份《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申请录入不就可以了,即两个编号。8.问:12月份出口本月填写明细申报录入,增值税申报表填写不得抵扣税额29497.00,汇总表(自动生成,没有改动)2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的抵扣税额为空,且出现差额-29497.00,这是什么原因啊?答:您公司预审反馈信息接收后,且已做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从预审反馈信息查询-预审疑点反馈情况查询能查询到疑点,但从预审反馈信息查询-出口信息不齐情况查询,左边(所属期、序号、信息不齐标志)全是空的,证明没有信息不齐的明细记录。9.问:我公司是外贸企业,已经申报完2013年12月第3批次,准备申报第4批次的时候,税务局反馈说第1、2批次有问题,需要修改,我把这两个批次的申报数据转为待审核,并撤销申报数据,重新生成第1批次数据时,系统显示生成的是第4批次,怎么能让系统生成第1批次呢?答:可以撤销申报数据,生成数据时会有提示:是第几次申报,因为您公司所属期2013年12月已多批次申报,您想让系统生成第1批次,可在提示生成所属期第几批次时,不要点击“是”,点击“取消”。10.问:我们公司2013年11月底购进1000吨氯化钙,12月出口500吨,还剩余500吨到现在还未出口,这种情况的话需要做延期申报吗?因为有出口退税。答:您公司是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准备出口,目前还没有出口,没有规定必须在多长时间内必须出口,但必须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的期限内进行认证,不需要做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延期申请。潍坊国税出口退税新浪微博问答日1.问: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核销时因金税三期无海关进口报关单信息,致使税务机关反馈分配率为负数,企业核对调整后无法保存。答:说明生产企业在进行“已核销进口报关单调整录入”、“已核销出口报关单调整录入”的数据还是不正确,说明调整数据录入后计算的进料加工分配率还是为负数,为负数是无法保存的。进口总值不可能成为负数,举例说明,进料是5美元,5-5=0,不为负数。2.问:我公司是生产企业进行免抵退税申报的时候,发现增值税纳税申报报表填错,去大厅撤消后重新进行了免抵退税申报,那我再去专管员那里申报出口退税的时候,增值税相关的三张表应该怎么办?答:去征收大厅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更正。3.问:外贸企业取得的办公设备发票,允许不允许抵扣?如果不允许抵扣,企业在注销时,固定资产是不是还要补缴税款?答:&外贸企业取得的办公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问:我公司生产企业,这月单证收齐单子中发现一个明细商品编码错了,3月份出口的,我做了一个冲减出口的明细,然后又在本月出口明细中重新增加了一次,新增的明细汇率用本月的还是3月的?还有单证收齐的标志是不是不用填了?4.问:我公司是生产企业2013年出口未收齐,出口金额当时申报10万美元,实际应该是9.6万美元,2014年无出口,我公司冲减后免抵退销售收入为负数,增值税申报表不允许填负数,该如何操作?答:网上增值税纳税申报不允许填写负数,可暂先填写0,然后去征收大厅进行更正增值税纳税申报,更改为负数,是允许保存的。5.问: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现在收齐单证时若发现出口日期有误,是否无须红冲,直接在收齐单证明细录入里修改出口日期即可?答:生产企业前期已做单证不齐申报,本期收齐单证时如果发现出口日期录错,无须红冲,直接在收齐单证明细录入里修改出口日期即可。6问:如果外贸企业出口的商品退税率为零,要视同销售交税吧,相应进项可抵扣吧?答:&如果外贸企业出口的商品退税率为零,且不属于免税商品,要视同内销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相应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额的计税依据是【fob价除以(1+增值税税率)】。7.问:我们是生产型出口企业,1月出口的一票里既有自产产品又有不能视同自产的产品,我在做免抵退申报表时,不能视同自产的产品是不是就不用做了?答:生产型出口企业出口非自产产品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您公司不能视同自产的产品属于非自产产品,免税的纸质资料留存企业备查,只需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写免税销售额即可,在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出口明细录入时,不需要对免税的出口明细录入,只录入免抵退税的出口明细即可。8.问:12月份出口本月填写明细申报录入,增值税申报表填写不得抵扣税额29497.00,汇总表(自动生成,没有改动)2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的抵扣税额为空,且出现差额-29497.00,这是什么原因啊?答:生产企业根据单证信息齐全出口额明细录入,明细表第16栏自动计算出口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免抵退汇总表自动生成,自动计算第25栏“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第25栏应有数据,汇总表第25栏和增值税申报表不得抵扣税额相同。可核对增值税申报表不得抵扣是否录入正确,删除原汇总表,重新生成汇总表。9.问:我公司是外贸企业,已经申报完2013年12月第3批次,准备申报第4批次的时候,税务局反馈说第1、2批次有问题,需要修改,我把这两个批次的申报数据转为待审核,并撤销申报数据,重新生成第1批次数据时,系统显示生成的是第4批次,怎么能让系统生成第1批次呢?答:可以撤销申报数据,生成数据时会有提示:是第几次申报,因为您公司所属期2013年12月已多批次申报,您想让系统生成第1批次,可在提示生成所属期第几批次时,不要点击“是”,点击“取消”。10.问:我们公司2013年11月底购进1000吨氯化钙,12月出口500吨,还剩余500吨到现在还未出口,这种情况的话需要做延期申报吗?因为有出口退税。答:您公司是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准备出口,目前还没有出口,没有规定必须在多长时间内必须出口,但必须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的期限内进行认证,不需要做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延期申请。潍坊国税出口退税新浪微博日1.问:出口样品不收汇适用免税,您能否提供给我这个文件的文号吗?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font&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中附件11《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中的“免税业务类型代码&18"&和“免税出口货物劳务业务类型出口但未计外销销售收入的样品、展品”。2.问:由于以前负责退税的会计突然离职,今天发现2013年1月份出口的一票货的出口发票和报关单都丢失了,我们是生产企业,请问一下这票货的免抵退税该如何处理?答:去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报关单》。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方法:向导-单证申报向导-补办报关单证明申请表-设置标志-打印-生成申报数据。如果在日前出口报关单不能补回,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0号公告和2013年第12号公告第2条第18项规定,于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举证材料,逐级上报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3.问:我公司出口的货物因为质量问题发生折让,但是前期已经退税了,那么我公司该如何在税务上和会计上进行处理?答:如果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附件3中的“因出口商品质量原因的,提供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商检机构的证明;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进口国商检机构证明的,提供进口商的检验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和出口单位书面保证函",可视同收汇继续实行退税办法,前期已经退税就不须处理,可按会计制度冲减出口销售收入。4.问:请问出口单证备案,还需要附上收汇单据吗?我们家的收汇没有规律可循,要与出口单证对应,有很大的难度。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font&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八条第(四)项“有关备案”的规定,没有列明要备案收汇单据,可不备案。5.&问:生产企业出口退税零申报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流程是怎么样的?答:进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不需进行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2)申报数据处理-数据一致性检查(3)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4)基础数据采集-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5)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点击增加按钮,点任意键,自动生成免抵退申报汇总表,点击保存;(6)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税汇总表附表录入,点击索引窗口;(7)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录入,点击增加按钮,在空白处点击一下,自动生成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点击保存;(8)申报数据处理-数据一致性检查;(9)免抵退税申报-打印申报报表;(10)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汇总申报数据。6.问:我公司是外贸企业,财税(2012)39号六/(一)/3(3)已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却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通常是增票和关单)的适用免税。而公告2013年第65号第八条却写适用免税申报的把报关单和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包含增票)备查,难道是即使过了期限也得把増票开出来?答:根据财税[2012]39号“第六(一)1.(11)规定”: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出口,取得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实行出口免税政策。您公司已申报出口退税,却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补齐增值税退税凭证(通常是增票和关单)的适用免税,所以需要将普通发票等有效进货凭证留存备查,否则视同内销征收增值税。潍坊国税出口退税新浪微博日1.问:外贸企业出口,请问我可以把几个月的出口放在一个月内申报吗?生产企业出口,可以等报关单退税联来了之后,再确认收入,一起申报退税吗?答:现行政策规定,出口企业单证信息齐全才能进行出退税申报,因此外贸企业出口,可以把几个月的出口放在一个月内申报,建议2013年出口的作为所属期2013年的申报。生产企业也须等出口报关单单证信息齐全才进行免抵退税申报,但记账确认时间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是以权责发生制即出口日期为准。2.问:我是一家生产企业,出口后转内销了,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里面如何操作?答:如果您公司已作单证收齐且已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免抵退税,可进入“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劳务明细录入-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选择该笔出口转内销的明细记录进行冲减。如果还没有退税申报,就可以不需要在生产企业退税申报系统作处理了。3.问:&我公司是一家外贸出口企业,想问一下,从国外进口的面料取得了海关的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后来又把这个面料出口到了其他国家,请问这样的话,能退税吗?答:&您公司是外贸型出口企业,从国外进口的面料取得了海关的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然后又将进口面料出口了,可以申报出口退税。4.问:外贸企业出口退消费税商品,只想退增值税,不想退消费税,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如何处理?答:您进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找到这个商品码-改税种C为V,然后从价和从量都删除。5.问:我想问一下每月的汇率是按照1号的,还是节假日、星期六、星期天顺延呢?答:人民银行在公休日不公布外汇汇率牌价,所以企业出口后若选择每月1日的汇率记账,以人民银行公布的每月月初最早日期的汇率记账。6.问:来料加工委托别的企业加工加工费可以免税吗?答: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来料加工出口免税证明,加工企业凭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申报免税。提供的加工费发票必须由加工贸易手(账)册上注明的加工单位开具。外贸企业、生产企业都可以外发加工。7.问:请问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正式申报数据已生成到大厅预审发现一处错误怎样返回去修改啊?答:撤销申报数据,然后进入“审核反馈处理——已申报数据——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查询”——搜索出需要撤销的批次——认可申报——将当前筛选条件下的所有记录转为待申报。8.&问:某企业(生产企业,有出口免抵退资格)将一批旧设备(企业原来按固定资产管理,2009年前后各有一部分),通过外贸公司,代理出口到大连出口加工区,报关等手续齐全。是否可以退税?答: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进项税额没抵扣过的,实行免退税办法;二是进项税额抵扣的,实行免抵退税办法。潍坊国税出口退税新浪微博日1.问:我公司是生产企业有出口权,主要出口柠檬酸、柠檬酸钠。公司经营范围上有柠檬酸钾,但是还没有生产该种产品。由于客户需要,我公司购入柠檬酸钾,出口给客户。是否可以进行出口退税计算。如何操作?(注:柠檬酸钠与柠檬酸钾均为柠檬酸盐。)现在我公司生产出口柠檬酸钠。附件四第一条规定“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柠檬酸钾与柠檬酸钠性能应该相同,但名称不同,是否符合此条,作为视同自产货物?答:若您公司同时符合财税[2013]39号附件4的外购货物:&“(1)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2)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3)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可以作为视同自产货物,但柠檬酸钾与柠檬酸钠是两种化学物质,是两种商品,所以不能作为视同自产货物,不能实行免抵退税办法。2.问:我公司进口农产品玉米,付款有没有时间限制?答:&国家税务总局对进口商品何时付款的时间没有文件规定,但国税函〔号文件规定: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3.问:我公司在填写出口收汇申报录入时一张报关单对应2张收汇凭证,系统要求分行填写,不知怎样操作?答:举例说明,一张报关单对应两张收入凭证,报关单出口金额100万美元,两张收入凭证分别是40万美元、60万美元,该种情况分两笔明细数据录入,第一笔,序号0001,录入报关单号,收入凭证号录入第一笔的,出口额录入40万美元;第二笔,序号0002,录入报关单号,收入凭证号录入第二笔的,出口额录入60万美元。4.问:我公司是生产企业,由于我们做免抵退税申报时使用的汇率跟海关汇率不一致,所以造成差额,在进行年度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时,我们该以哪方的数为准进行调整?答:只要生产企业使用的汇率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规定,以企业实际使用的汇率为准进行调整。5.问:请问我本月录入上年度12月份的报关单(收齐录入)出现:&“出口日期与所属年份不同”,这是什么原因?有没有关系?答:您公司是生产企业,以所属期201403进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在出口货物明细录入2013年12月份出口的明细数据时,"所属期标识"填写2013(填写规则:当发生以前年度申报时,按上一年度进行申报)就不会出现“出口日期与所属年份不同”的疑点了。6.问:请问下出口样品或是出口的商品有质量问题等,不收汇,那么分录要怎么做啊?答:出口样品不收汇出口免税,账务处理:借:销售费用,贷:库存商品;根据国税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因出口商品质量原因的,提供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商检机构证明,&如按会计制度规定须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在冲减销售收入后,&向税务报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经税务审核确认后,可视同收汇处理。潍坊国税出口退税医馆日1.问:能给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的第三、第四条吗?答:(1)公告第三条原文:自日起,出口企业上一年度收汇率低于70%(外汇管理局、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上一年度出口收汇金额,加上企业申报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不能收汇金额合计,占企业申报退(免)税的上一年度出口货物出口额的比例)的,该出口企业当年5月至次年4月申报的退(免)税,按30号公告第二条的规定执行。解读:A对收汇率低于70%的企业,进行重点管理,并规定这些企业在退(免)税申报时须提供出口收汇凭证。一个自然年度收汇率低于70%的企业。执行期限为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年度收汇率70%的当年5月至次年4月。B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年度收汇率70%的当年5月初在“金税三期系统税务端-出口退税审核配置”须作以设置,具体操作细节:进入“认定管理-出口退(免)税审核配置-是否审核银行结汇水单”,输入“是”,输入“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C然后主管税务机关通过正式申报数据反馈或预审数据反馈给出口企业,由出口企业在企业退税申报系统进行反馈处理后,才能进行“出口收汇情况申报录入”。出口企业从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年度收汇率70%的当年5月至次年4月,既要报送免抵退税申报的电子数据,同时也要报送出口收汇情况的电子数据,出口企业收汇申报具体操作细节:进入“基础数据采集-出口收汇情况申报录入-出口货物收汇申报录入(已认定)”,录入收汇明细后随同出口退税申报数据,生成一个数据压缩包上报主管税务机关。(2)公告第四条原文:30公告第二条、第三条所列出口企业以外的其他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可不提供出口收汇凭证,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对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属于本30号公告第五条所列的货物,按30公告第五条的规定办理。主管税务机关在出口退(免)税审核中,发现前款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存在需要进一步核实出口业务真实性的,出口企业在接到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后,应填报《生产企业出口业务自查表》或《外贸企业出口业务自查表》、《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或《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报送的申报表和相关资料,按有关规定核查无误后,方可办理该笔出口货物退(免)税。解读:A规定了30公告第二条、第三条所列出口企业以外的其他出口企业属于非重点管理的企业,每月申报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可不提供出口收汇凭证,即也不需要在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出口收汇情况申报录入”。B如果主管税务机关在出口退税审核时发现非重点管理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需要核实出口业务真实性的,企业应按规定报送收汇的相关资料,经税务机关排除相关疑点后,方能办理退(免)税。并非必须每月均需录入收汇信息,仅在税务机关要求其提供当月出口申报数据收汇信息时才进行录入,具体操作细节:“基础数据采集-出口收汇情况申报录入-出口货物收汇申报录入(未认定)”,生成出口收汇数据一个压缩包,生成出口退税申报数据另一个压缩包。申报出口退税正式申报时申报数据及出口收汇数据两个压缩包均应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同时视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确定是否提供纸质收汇资料。C对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属于30公告第五条所列的货物,按30公告第五条的规定办理。?2.问:&对于生产型企业来说,外购罐头出口的话,未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对退税来说有没有影响?这样符合规定吗?答:&对生产型企业来说,外购罐头出口,如果符合财税[2013]39附件4的规定,可以视同自产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申报,如果未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普通发票,只能是没有进项税额抵扣,期末留抵税额会减少,从而出口退税额会减少,但不影响免抵退税申报,这样操作也是可以的。3.问:国税最后给了一个年度进料核销反馈读进去后发现免抵退税核销数据查询里面没有这次核销的数据啊,而且做201403出口退税申报时候税额也没有出现调整是不是还得有个反馈?答:您可以进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入“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做一下“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4.问:我公司有出口权,主要出口柠檬酸、柠檬酸钠。公司经营范围上有柠檬酸钾,但是还没有生产该种产品。由于客户需要,我公司购入柠檬酸钾,出口给客户。是否可以进行出口退税计算。如何操作?(注:柠檬酸钠与柠檬酸钾均未柠檬酸盐。)答:若您公司符合财税[2013]39号附件4《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中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购货物:&(1)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2)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3)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就可以作为视同自产货物,可以实行免抵退税计算。潍坊国税出口退税医馆解答日1.&问:&外贸企业复查2013年出口报关单发现有一张9月的报关单,没有对应的进项票,也没开具出口发票,还可以申报免税么,怎么操作?那如果任何发票也取得不了的话是不是要征税?那这样的话,能不能不开出口发票了,直接按报关单无票收入征税也可以吧?答: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出口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了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可申报出口免税,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及其电子数据,在确定免税的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增值税纳税申报免税,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填写免税销售额。如果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出口后,任何进货发票也取得不了,只能视同内销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发票可以不开具了,直接将FOB价作为含税销售额。2.&问:外贸企业从享受即征即退的福利企业采购货物,取得进项发票是否可以退税?答:财税[2012]39号第五条第(四)项明确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政策的企业,应将各项目的进项税额划分,并分别核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享受过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货物,不再参与免抵退税的计算,不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上述政策是对生产企业来说的,对外贸企业没有提及,说明财税[2012]39号文件规定在此有些模糊,建议外贸企业外购货物可退税,但不能享受两道优惠,不能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3.问:营改增收到的代理海运费增值税发票能抵扣么,如果能抵扣,cif价冲减出口是按照税前金额还是税后金额,如果按照税后金额会出现账务不平的现象,如何处理?答:财税[号文件规定,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委托方索取发票的,纳税人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收入向委托方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所述“货代”公司,如属于直接和出口运输单位签定运输合同的货代公司,则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如属于为前述货代公司提供代理服务的小货代可开具专用发票可抵扣。如果符合抵扣的条件,账务处理是平账的。以C&F价举例: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付海运费时,借:其他应付款-海运费(不含进项税额)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不含进项税额)红字;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其他应付款-海运费4.我公司2013年12月份有一票报关单,因为报错需要改单,4月可能拿不回来,请问可以延期吗?答:您公司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二条第(十八)项规定情形且未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口退(免)税申请的,可在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举证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后,可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5.问:我公司是一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08年至11年10月出口自产产品给美国一家公司,出口自产产品为医用制氧机和医用雾化器,产品保修期为五年,保修零部件由我公司提供。由于保修年限较长,12年至13年一般贸易出口了一些在国内采购的零部件,用于前期出口成品的维修更换,这些零部件和前期出口成品相配套,维修人员可以直接更换。同时公司经营政策发生变化,12年至13年期间没有成品出口,主要业务是自产产品的国内销售以及和与成品相配套零部件的国内销售。这样就导致12年和13年申请出口退税时视同自产比例达到100%。像我们这种情况可以申请退税吗?答:您公司的这种情况属于财税[2012]39号附件4《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中的“二(二)与本企业所生产的货物属于配套出口,且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工具、零部件、配件”,所以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建议您给主管税务部门出具保修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潍坊国税出口退税医馆解答日1.问:外贸企业出口后由于相关原因不退税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我们有票出口业务由于业务原因不能退税了,按照规定应该提税,增值税票已经认证,作为进项税额转出,但是距离开具日期已经超过180天,还能否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呢?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font&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条第五项规定:外贸企业发生原记入出口库存账的出口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以及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转内销的,外贸企业应于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时,应填报《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货分批申报单、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内销货物发票(记账联)原件及复印件;(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外贸企业应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第十二条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的货物,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时,需提供规定的凭证资料及计提销项税的记账凭证复印件。主管税务机关在审核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信息比对不符,以及发现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出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1)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为虚开、伪造或内容不实;(2)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在供货企业税务登记被注销或被认定为非正常户之后开具;(3)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转内销时申报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的进货凭证上载明的货物与申报免退税匹配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载明的出口货物名称不符。属同一货物的多种零部件合并报关为同一商品名称的除外;(4)供货企业销售的自产货物,其生产设备、工具不能生产该种货物;(5)供货企业销售的外购货物,其购进业务为虚假业务;(6)供货企业销售的委托加工收回货物,其委托加工业务为虚假业务。主管税务机关在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后,发现外贸企业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通知外贸企业将原取得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涉及的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2.&问:我们1月份进口了一批鱿鱼,因为我们还没找到购货方,请问海关代征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还未做账,请问这个有期限吗?这个是不是不能抵扣,只在月申报填表的时候在增值税附表中体现吗?答:外贸企业进口若用于出口,不抵扣进项,作为申报出口退税的凭证,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28栏“待抵扣进项税额-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处。进口如果内销,可以抵扣,国税函〔号文件规定: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向税务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3.问:有一单出口发生了部分退运,申请补办证明时候是不是按部分去申请?接下来办理退税的是不是按另一部分申请去录入?跟税务机关的有差额怎么办?要写情况说明什么的吗?答:根据您的描述应该是没有出口退税申报就发生了退运,先去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运证明,按单证申报向导操作,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表-设置标志-打印-生成申报数据,退运数量和退货计税金额据实填写。&申请出口退税时,在进行出口明细录入时,只录入剩余的可退税数量和可退税金额,附送资料可提报一联退运证明。4.问:2013年度开具的一张进项票对应出口业务分别发生在2013年度和2014年度,申报系统如何处理?答:您公司是外贸企业,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出口业务分别发生在2013年和2014年,可分别以不同的所属期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外贸企业不能跨年申报,出口报关单的出口日期为日,应以2013年的所属期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出口日期为2014年的,应以2014年的所属期进行出口退税申报。潍坊国税出口退税医馆解答日1.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关联性及注意事项问: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和增值税纳税申报同步操作时,填写完后怎么检查两个系统数据是否正确,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之间存在关联吧?两者在申报时有什么注意事项?两者之间会出现差额吗?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是相关联的,两者表格须相同的项目列举如下:(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进项税额转出额中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和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要相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要根据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上的第2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填写。举例说明:生产企业要进行所属期201403的增值税纳税申报,且也要进行所属期201403的免抵退税申报,该企业应先去主管税务部门进行免抵退税申报预审,如果单证信息齐全即进行出口明细录入,生成明细数据、汇总数据;其次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按照免抵退税汇总表上的第25栏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8栏;最后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如此操作,该企业免抵退税对审时出错率会较低。(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和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第34栏“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期末留抵税额”要相同,&举例说明:&所属期201403的增值税纳税申报主表中“期末留抵税额”要和所属期201403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期末留抵税额”相同。(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第15栏“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不是系统自动带出来,需要填入,按照主管税务部门审核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36栏“当期应退税额”填报。举例:企业申报所属期201402的免抵退税申报资料应退税额50万元,企业于3月15日前申报,主管税务部门须于3月31日前审核通过,将免抵退税汇总表退给企业。企业于4月18日前进行所属期201403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免抵退税货物应退税额”填写所属期201402的免抵退税汇总表上的当期应退税额50万元。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出现差额的项目有两个,分别是:“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计税金额”和“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计税金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形成差额是必然的,两者口径不一致,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是单证信息齐全了后填写,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是实行会计制度的权责发生制,出口后即填写。而“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不建议有差额,如果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抵退税出口额”和“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出现差额,如何处理?分两种情况处理:(1)平时出现差额,即不是在年末时出现差额,例如所属期2014年2月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出现差额,如果差额为正数,在2014年3月作账,借:主营业务成本(差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差额),调整所属期2014年3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2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加上该差额;如果差额为负数,在2014年3月作账,借:主营业务成本(差额)红字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差额)红字,调整所属期2014年3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2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减去该差额。(2)在年末时出现差额,例如所属期2013年12月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出现差额,如果差额为正数,会自动结转到所属期2014年1月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3栏“上期结转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变成了负数,第2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为“25栏=20栏‘出口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23栏-24栏”,在2014年1月作账,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差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差额),调整所属期2014年1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加上该差额。如果所属期2013年12月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出现的差额为负数,会自动结转到所属期2014年1月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3栏“上期结转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变成了正数,第2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为“25栏=20栏‘出口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23栏-24栏”&(如20&23+24则为20-23-24,否则为0),若20栏&23+24,在2014年1月账务处理,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差额)红字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差额)红字,调整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减去该差额;若20栏&23+24,第25栏填0,数据结转到第26栏“结转下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因此差额在2014年1月不需作账,也不需调整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根据实际情况调整2014年2月账务处理和所属期2014年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2.问:生产企业有一笔报关单未能及时收齐,作免税处理,其进项要如何处理?答:该增值税进项税额须作进项税额转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3.问:外贸企业复查2013年出口报关单发现有一张9月的报关单,没有对应的进项票,也没开具出口发票,还可以申报免税么,怎么操作?那如果任何发票也取得不了的话是不是要征税?那这样的话,能不能不开出口发票了,直接按报关单无票收入征税也可以吧?答: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出口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了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可申报出口免税,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及其电子数据,出口货物报关单、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等留存企业备查的资料,应按出口日期装订成册。在确定免税的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部门增值税纳税申报免税,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填写免税销售额。如果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出口后,任何进货发票也取得不了,只能视同内销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发票可以不开具了,直接将FOB价作为含税销售额。4.问:2013年5月份出货的出口报关单在日丢失,如何处理?答:您公司于日丢失一份出口报关单,该笔出口报关单出口日期为2013年5月,需去主管税务部门开具补办报关单证明,持补办报关单证明向海关申请补办报关单,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12号公告和2014年国家税务局第20号公告规定须于日前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延期退税申请,提供相关举证材料,经主管税务审核、逐级上报省局批准。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的具体手续:(1)申请开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的,应填报《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A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他联次或通过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打印的报关单信息页面);B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2)录入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流程A进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入向导-单证申报向导a向导第二步-单证明细数据采集-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申请;b向导第三步-设置单证申报标志-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申请;c向导第四步-打印单证申请表-选择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申请;d向导第五步-生成单证申报数据。B进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入向导-单证申报向导a向导第二步-单证申报数据录入-补报关单申请表;b向导第五步-生成正式申报软盘-打印单证申报数据-补报关单申请表;c&向导第五步-生成正式申报软盘-生成单证申报数据。潍坊国税出口退税医馆解答日1.问: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年度进料加工核销数据不能读入金税三期系统税务端如何处理?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报关单信息数据重复,调整后生成的数据,生成电子数据去主管税务申报的时候,读不进金税三期税务端是什么情况?答:生产企业年度进料加工核销申报比对不符,经过“已核销进口报关单调整录入”和“已核销出口报关单调整录入后生成电子数据,读入金税三期税务端时容易出现无法读入的情况,具体分析是三种情况:一是在金税三期企业申报端,在“已核销进口报关单调整录入”和“已核销出口报关单调整录入”中进行“报关海关代码”录入时,有一部分海关“报关海关代码”在金税三期企业申报端输出有问题,如德州海关4229和青保税港4258在金三输出有问题,企业生成的电子数据读入金税三期税务端时会出现提示:101511压缩包内“生产企业业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临时表(出口报关单)(TaxML_Bd_CKTS__SB_MDT_YHX_CKBGD_V1.0.xm1)"报关海关代码(BGHGdM)字段不能为空!建议企业撤销进料加工申报数据,重新选择录入大海关(例如青岛海关)的报关海关代码就可以读入到金税三期税务端。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0.4_金税三期专用版(SP7)补丁已来,可解决该问题。二是入时在“已核销进口报关单调整录入”中进行“料件商品代码”录入时,提示商品代码无效,一般出现这种情况的进口报关单都是在2011年或者2012年进口的。如何处理呢?举例说明:3月10日,某生产企业在所属期201402的免抵退税申报结束后,可以确定201402为进料加工年度核销申报所属期。在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时,主管税务部门反馈的进口报关单电子数据少于企业实际进口,企业进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所属期是201402,在进行“已核销进口报关单调整录入”时,录入调整时提示商品代码无效(该手册的进口报关单为2012年发生的),企业会计的正确操作步骤应为:以2012所属期进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系统,录入数据,直接在2012改所属期,然后再以201402所属期进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系统。具体操作细节:以2012所属期进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系统,进入“已核销进口报关单调整录入”模块录入明细数据,“所属期”录入201402,进口日期录入2012年,相应录入其他明细数据,点击“保存”,退出退税申报系统,然后再以201402所属期进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系统,生成电子数据,就可以读入金税三期税务端。三是跨年度核销的手册,出现了金税三期税务端的海关加贸信息核销时间是2013年12底,但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的海关核销结案时间为日,金税三期税务端设置了监控条件,以金税三期税务端海关加贸信息核销时间为准,金税三期税务端默认核销时间是2013年12月底,会监控到企业有2013年核销的进料加工手册没有申报,所以无法读入到金税三期税务端,对这种情况的,须在日前进行年度进料加工核销申报,就可以读入金税三期税务端。2.问:外贸企业因未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如何处理?外贸企业已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又改为出口免税该如何处理?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第一条规定: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未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除30号公告所列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外,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第八条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时,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及其电子数据。出口货物报关单、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等留存企业备查的资料,应按出口日期装订成册。根据以上规定,外贸企业因未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一般情况是出口之日的次年4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前)收汇的,出口企业实行出口免税,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及其电子数据,在确定免税的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一般情况是出口之日的次年5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前,举例说明,如果是2013年出口的,没有在日前收汇,在2014年5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前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增值税纳税申报免税,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填写免税销售额。对外贸企业已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又改为出口免税该如何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规定: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出口企业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的次月或在确定免税的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免税,前期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企业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退(免)税申报数据,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出口企业当期免抵退税额(外贸企业为退税额)不足冲减的,应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出口企业如果未按上述规定申报冲减的,一经主管税务机关发现,除按规定补缴已办理的免抵退税额,对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免税或征税外,还应接受主管税务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做出的处罚。须进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将不退税的数据删除。具体操作步骤:(1)进入当时退税申报的所属期,进入-退税正式申报-查询本次申报数据-撤销本次申报数据;(2)进入-审核反馈处理-已申报出口明细数据查询-找到需删除的明细记录-点击认可申报按钮-选择“当前关联号转为待申报”;(3)进入-基础数据采集-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找到需删除的明细记录-点击删除按钮;(4)进入-基础数据采集-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找到需删除的明细记录-点击删除按钮;(5)进入-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认证发票信息处理-找到需删除的明细记录-点击删除按钮。账务处理(1)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退税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免税收入(2)该笔出口退税转成免税的出口销售收入对应的进项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问:&我公司本月有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免税申报,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未找到“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是否需要在系统中录入?答:&您公司是生产企业,有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业务,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只需进行“出口已使用设备申报录入”,不需进行“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的录入,因为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没有“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录入模块。4.&问:生产企业本月主管税务部门出口退税审核完毕,反馈给企业的信息,企业如果不读入处理,影响不影响企业的下月申报?答:一般不影响,但是如果读入了错误的数据,并且审核确认了,下一期发现企业的数据与上期审核的不一致,就需要上期反馈数据了。主管税务部门反馈数据是为了金税三期企业端和金税三期税务端一致,在金税三期税务端中不知道哪个疑点的挑过会造成数据不一致,所以才会有反馈的这个步骤。潍坊国税出口退税新浪微博小问答(日)1.问:进料加工转内销所致进料货值少,转内销时海关做价高,在进料加工手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中,进口总值成负数了,实际分配率也成负数了,下一步该怎么做?答:询问了海关的工作人员,进料加工进口料件贸易性质一般是进料对口,进口料件内销贸易性质全称是“进料加工料件转内销”,进口总值一般情况下不可能成负数。举例说明,进料是5美元,进口料件内销的进口报关单数据一般也是5美元,5-5=0,不为负数。您可查询反馈的加贸信息是否齐全来作以核对。年度进料加工核销的实际分配率是根据实际进口总值除以实际出口总值来计算,进口总值和出口总值不用考虑余料结转和转内销等因素,进料加工实际分配率是根据报关单的贸易性质来计算分子、分母,是根据加贸信息和企业的进口报关单调整录入和出口报关单调整录入数据自动计算进料加工实际分配率。2.&问:外贸企业从享受即征即退的福利企业采购货物,取得进项发票是否可以退税?答:财税[2012]39号第五条第(四)项明确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政策的企业,应将各项目的进项税额划分,并分别核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享受过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货物,不再参与免抵退税的计算,不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上述政策是对生产企业来说的,对外贸企业没有提及,说明财税[2012]39号文件规定在此有些模糊,建议外贸企业外购货物可退税,但不能享受两道优惠,不能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3.&营改增收到的代理海运费增值税发票能抵扣么,如果能抵扣,cif价冲减出口是按照税前金额还是税后金额,如果按照税后金额会出现账务不平的现象,如何处理?答:财税[号文件规定,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委托方索取发票的,纳税人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收入向委托方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所述“货代”公司,如属于直接和出口运输单位签定运输合同的货代公司,则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如属于为前述货代公司提供代理服务的小货代可开具专用发票可抵扣。如果符合抵扣的条件,账务处理是平账的。以C&F价举例: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付海运费时,借:其他应付款-海运费(不含进项税额)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不含进项税额)红字;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其他应付款-海运费4.问:跨境电子商务,允许出口退税的产品类目是什么?出口退税率分别是多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6号)规定: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不予出口退(免)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3.出口货物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4.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上述凭证有关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有关内容相匹配。出口退税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出口退税率文库执行。5.问:跨境电商外销,件小量小一般走国际快递,那么报关单是向国际快递公司索要吗?再就国外一般是个人客户。打款都在外货平台怎么提供收外汇证明?答:您公司货物出口后向海关申请报关,可委托报关行代理报关,国外收汇客户不限制个人、企业,只要是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符合收汇规定即可。6.问:2013年度开具的一张进项票对应出口业务分别发生在2013年度和2014年度,申报系统如何处理?答:您公司是外贸企业,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出口业务分别发生在2013年和2014年,可分别以不同的所属期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外贸企业不能跨年申报,出口报关单的出口日期为日,应以2013年的所属期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出口日期为2014年的,应以2014年的所属期进行出口退税申报。7.我公司2013年12月份有一票报关单,因为报错需要改单,4月可能拿不回来,请问可以延期吗?答:您公司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二条第(十八)项规定情形且未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口退(免)税申请的,可在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举证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后,可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8.问:电子手册核销标志以海关结案通知书的日期为准,即海关结案通知书的日期是2014年的话,就在2015年核销,对吗?答:应该是在日至4月20日前办理进料加工核销,但对"金税三期税务端的海关加贸信息核销时间是2013年,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的海关核销结案时间为2014年,两者时间不符,金税三期税务端设置了监控条件,以税务端海关加贸信息核销时间为准,即在日前核销"的除外。9.问:2013年出口申报的货物,须在退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对吗?委托我们出口的货物不包括在内对吗?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该公告的出口企业,不包括委托出口的企业。10.我们是生产企业,当时出货时未按手册出货,所以海关那边有罚款,现在核销该如何调整?答:年度进料加工核销的实际分配率是根据实际进口总值除以实际出口总值来计算,进口总值和出口总值不用考虑余料结转和转内销等因素,进料加工实际分配率是根据报关单的贸易性质来计算分子、分母,是根据加贸信息和企业的进口报关单调整录入和出口报关单调整录入数据自动计算进料加工实际分配率。所以说您公司的进料加工核销按正常方法操作,不需考虑罚款的问题。11.问:我公司是临沂一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08年至11年10月出口自产产品给美国一家公司,出口自产产品为医用制氧机和医用雾化器,产品保修期为五年,保修零部件由我公司提供。由于保修年限较长,12年至13年一般贸易出口了一些在国内采购的零部件,用于前期出口成品的维修更换,这些零部件和前期出口成品相配套,维修人员可以直接更换。同时公司经营政策发生变化,12年至13年期间没有成品出口,主要业务是自产产品的国内销售以及和与成品相配套零部件的国内销售。这样就导致12年和13年申请出口退税时视同自产比例达到100%。像我们这种情况可以申请退税吗?答:您公司的这种情况属于财税[2012]39号附件4《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中的“二(二)与本企业所生产的货物属于配套出口,且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工具、零部件、配件”,所以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建议您给主管税务部门出具保修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12.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汇总表中与纳税表差额为什么有的企业是正数,有的是负数呢?答: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出现差额的项目有两个,分别是:“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计税金额”和“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计税金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形成差额是必然的,两者口径不一致,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是单证信息齐全了后填写,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是实行会计制度的权责发生制,出口后即填写。而“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不建议有差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要根据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上的第2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填写。13.问:我公司是外贸出口企业,想问一下,账务处理中的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是不是必须要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期末留抵税额一致呢?如果是有内销也有外销呢?答:纯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退税办法,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不填写出口销售额,销项税额为0,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待抵扣进项税额的第28栏“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处,所以应抵扣税额为0,期末留抵税额为0,该余额是与账务处理中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科目余额不一致的。外贸企业如果有内销,需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填写应税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期末留抵税额等。14.问:我公司因为上期红字冲减,汇总表第26行”结转下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为2.01元,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无差额,请问本期如何操作呢?&想问本期是不是应该在申报UK和退税系统增值税申报表录入的时候,不得抵扣税额减去2.01元?答:&生产企业出口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根据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上的第2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填写,而免抵退税汇总表第25栏是减去"上期结转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的,实际操作是够抵减的抵减,不够抵减的结转下期抵减。15.问:关于生产企业目前拿到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的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退税哪?答:财税[号文件规定,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委托方索取发票的,纳税人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收入向委托方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所述“货代”公司,如属于直接和出口运输单位签定运输合同的货代公司,则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如属于为前述货代公司提供代理服务的小货代可开具专用发票可抵扣。16.问:请问我本月录入上年度12月份的报关单(收齐录入)出现:&“出口日期与所属年份不同”,这是什么原因?有没有关系?答:&您公司是生产企业,该笔货物出口日期是2013年,进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所属期可以是2014年3月,进行“出口货物明细录入时”,所属期是201403,出口日期和记销售日期应为2013年,所属期标识应为2013年。17.问:这个月我们要开始重新分配计划分配率,有个地方不是很明白就是我家客供给的料,我们家不付汇,是不是把从去年7月开始以后没录的进口料件要在这个月重新录一下呢?答:是年度进料加工核销,这次日前生产企业的进料加工手(账)册核销只做日前海关核销但没在税务局核销的手册。不付汇的进口料件也需要办理年度进料加工核销。18.问:2013年确定计划分配率后的次月,调整了两个抵减额,具体是怎么算出来的调整额呢?另外,2014年具体哪些手册是属于核销的范围?2013年核销,但税务部门7月前已核销的,是吗?2013年前已核销,但税务部门未核销的,是吗?答:这次日前生产企业的进料加工手(账)册核销只做日前海关核销但没在税务局核销的手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font&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文件规定,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应在每年4月2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为做好进料加工业务核销工作,现就有关流程和操作方法明确如下。一、核销注意事项1.在每年1月1日至4月20日之间任何时间均可进行,一个年度只能申报一次核销。核销的范围为2013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册。2.年度核销复核确认后,税务机关不再受理已核销手(账)册项下上一年度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申报。出口企业应在进料加工业务核销前将上一年度加工贸易出口数据申报完毕,且免抵退税申报与核销申报不能同时进行。3.4月20日之后仍未申请核销的,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待其申请核销后,方可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申报系统中将强制监控,对于未按期进行进料加工手册核销的出口企业无论是进料加工业务出口货物还是一般贸易或其他方式出口的货物劳务均无法进行申报。4.年度核销原则上是以海关传递来的加贸信息为准,企业申报手册核销时,如果海关核销信息多于企业申报核销手册,系统会提示有未核销手册,企业必须申报全部已核销手册。对海关加贸信息有误的,企业可以通过调整报告表进行调整申报。审核系统最终是以加贸信息加上税务机关确认的企业调整报告表信息为准来计算核销数据的。注意:1、如果海关加贸信息中无相关电子信息,则通过两个调整表进行录入调整;如果海关加贸信息中电子信息与企业实际报关单数据不符则通过在两个调整表中冲减或做补录调整。2、出口企业办理电子账册核销时,账册核销期限为一年。(即申报系统中“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的报核起始时间为;海关核销时间为)。3、对于企业实际已核销加工贸易手册,即使海关加贸信息中无相关手册号码,出口企业依然应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一、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模块录入核销手册信息并通过两个调整表录入相关手册的进、出口明细数据。19.问:我在填出口收汇申报录入时一张报关单对应2张收汇凭证,系统要求分行填写,不知怎样操作?答:举例说明,一张报关单对应两张收入凭证,报关单出口金额100万美元,两张收入凭证分别是40万美元、60万美元,该种情况分两笔明细数据录入,第一笔,序号0001,录入报关单号,收入凭证号录入第一笔的,出口额录入40万美元;第二笔,序号0002,录入报关单号,收入凭证号录入第二笔的,出口额录入60万美元。20.&问:&我们是外贸企业,出口了一批货物,报关4个品名,其中有一个品名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需要怎么申报?答:&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出口没有取得任何进货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须视同内销征收增值税,应按“(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该增值税销项税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全部征税项目-开具其其他发票"处。21.问:我一外贸企业,拟从一个体户处采购商品(铸造件)后出口,取得的采购发票为个体普通发票,请问该出口业务可以申请办理免税吗?另:该个体供应商不是本地,是省内德州的。答:可以申报出口免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规定,出口企业申报出口免税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及其电子数据,因此在出口企业退税申报系统中不需进行免税明细录入,须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直接填写免税销售额即可。22.问:我是外贸企业,请问我在预申报的时候,总出现“无需申报的数据是否申报”是怎么回事?刷新好几次了都不行。答:预申报数据没有生成或生成未成功,重新生成一次预申报数据,生成时关联号录入10个9。23.问:我公司在办理补办出口报关单申请点击保存之后,为啥打印不出相关报表?答:查看数据是否设置申报标志,在录入中设置标志。(注:单证数据先打印再生成正式数据,否则也会提示无可打印数据。)24.问:进料加工以2月份所属申请核销,在没有完成的情况下,以3月份所属期录入出口明细,可以吗?有什么影响吗?因为出口多,还没有开始录入。答:生产企业可以先进行所属期201403的免抵退税申报,但进料加工核销的所属期也要改为201403。潍坊国税出口退税新浪微博小问答(日)1.问:请问我本月录入上年度12月份的报关单(收齐录入)出现:&“出口日期与所属年份不同”,这是什么原因?有没有关系?答:您公司是生产企业,以所属期201403进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在出口货物明细录入2013年12月份出口的明细数据时,"所属期标识"填写2013(填写规则:当发生以前年度申报时,按上一年度进行申报)就不会出现“出口日期与所属年份不同”的疑点了。2.问:&我们外贸企业12月份有一票退税的数据,已申报了分批申报单。税务老师说需要分批申报单电子版的。问一下&电子版的分批申报单的数据在系统的什么地方录入拷出?答:&进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首先进入“基础数据采集-进货分批单申报录入”,录入数据后,点击“设置标志”,其次进入“退税正式申报-生成单证申报数据”。3.问:关于手册核销去税务局预审回来,有两个压缩文件,第一次预审的能读进系统,但是海关网监数据的这个读不进去,能获取到信息,信息读入选择“是”之后,就会出现“核销报关单明细反馈信息查询数据异常”,读入失败了,去税务局读了两次都这样,这个怎么解决呢?答:金税三期系统税务端的加贸信息数据,合同号和备案号反了,如果合同号比手册号长了,反馈数据就读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就会提示"核销报关单数据异常",开发公司预计在4月7日整理修改完毕,可撤销该进料加工核销申报,等4月7日后再进行进料加工核销申报。4.问:我们是生产企业,我们2013年11月有一个订单出口到了上海外高桥报税区,客人因为柜满有部分货物至今还留在保税区,这样使得我们出口报关单上的数据跟国税系统数据不一致,现在如何处理?答:&说明您公司在金税三期系统税务端缺少了出口报关单信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规定,您公司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即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及其电子数据,您公司退税正式申报时间就不受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限制。5.问:请问出口退税申报预审已通过,为什么打印报表时,出口明细申报表没有退税数据,只有出口数量和报关金额?进项申报表打印是正常的,跟下载的编码库有关系吗?答:是由于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没通过的原因。6.问:生产出口企业计算税负时,外销收入是按纳税申报表上的单证不齐计算还是按免抵退汇总表上的单证收齐计算?答:生产型出口企业计算税负时,外销收入是按照免抵退税汇总表上的单证收齐出口额计算。7.问:请问下出口样品、或是出口的商品有质量问题等,不收汇,那么分录要怎么做啊?答:出口样品不收汇出口免税,账务处理:借:销售费用,贷:库存商品;据国税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因出口商品质量原因的,提供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商检机构证明,&如按会计制度规定须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在冲减销售收入后,&向税务报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经税务审核确认后,可视同收汇处理。8.&问:&生产企业想把读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实际分配率删除掉,可是没法删除了,如果先进行三月份的申报后会不会有影响呢?答:&可以先进行所属期201403的免抵退税申报,但进料加工核销的所属期也要改为201403。9.问:我公司核销手册时税务局反馈回来的免抵退税核销信息中一笔手册对应着两笔反馈信息,其中一笔有应调免抵退和应调不得免抵两个数据,另一笔信息中只有应调不得免抵有数据,应调免抵退金额为零,但是这两笔信息的合计金额跟实际情况相符,这种情况有问题吗?答:没有问题。10.问:手册核销有重复的冲减后去税务局&读入时出现提示:101511压缩包内“生产企业业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临时表(出口报关单)(TaxML_Bd_CKTS__SB_MDT_YHX_CKBGD_V1.0.xm1)"报关海关代码(BGHGdM)字段不能为空!&这是什么原因呢?答:经询问有小部分海关代码在金三输出有问题,例如:德州海关4229和青保税港4258在金三输出有问题,您可以重新选择录入相近的报关海关代码录入。最近金三要打新的补丁就不会存在这个问题了。11.进料加工手册过渡期清算是指2013年7月还是指月?答:国税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规定:日至日已在税务机关办理过进料加工手(账)册核销的企业,2013年度进料加工的计划分配率为该期间税务机关已核销的全部手(账)册的加权平均实际分配率。12.问:去年手册已核销的报关单是不是不能办理退运?答:可以办理出口退运。13.问:外贸企业有3票货一直没有进行系统申报过,因为出口品名和进货的品名不一样,(金额不大,所以公司决定放弃这次申报退税),这样的话,申报系统是不是就不用管了?由于跨年度帐务处理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要怎么操作呢?答:(1)外贸企业出口后放弃出口退(免)税,不需要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录入明细数据。(2)外贸企业出口后放弃退(免)税,已跨年度,账务处理:借:应收账款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按“(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3)该增值税销项税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全部征税项目-开具其他发票"处(4)去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以《出口转内销证明》作为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该增值税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三)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处。14.问:我司(生产出口企业)3月开了一张出口发票,而且已经报关,现因货物全部要退回,4月补开一张红字发票是否就可以了,同时已经在办理相关的退关手续。答:是的。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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