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五七”工?如何办五七工养老保险文件?

武汉五七工办社保怎么办理
武汉五七工办社保怎么办理
我想问一下,去年武汉说的五七工办社保,该怎么办,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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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集体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支农返汉人员、原判刑、劳教、开除、除名、自动离职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身份认定
(一)申请人申请材料
1、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
(1)个人要求身份认定的书面申请
(2)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8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3份)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和个人页复印件
(5)个人原始档案
(6)无原始档案或原始档案资料不全的,可提供
①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书》、企业录用时的审批表及名册等;
②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
③用人单位工资发放花名册,及其他能够证明工资发放情况的相关资料等;
④其他能够说明人员身份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如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各种证明书、获奖证书等。
①《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身份认定表》(一式六份)
②《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
2、原五七工、家属工
(1)个人要求身份认定的书面申请
(2)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8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3份)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和个人页复印件
(5)个人原始档案
(6)无原始档案或原始档案资料不全的,可提供
①用人单位工资发放花名册,及其他能够证明工资发放情况的相关资料等。
②其他能够说明人员身份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如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各种证明书、获奖证书等。
③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能够证明其“五七工”、“家属工”工作经历的户籍底案。
(7)无任何原始资料的,可提供
①单位出具原始材料,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说明无法提供原始依据的原因,并根据个人的工作经历查找原工作单位曾经存在的痕迹,例如,工商登记与注销资料,原单位存在时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②五名以上证人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其证明材料可以是原工作单位领导或与申请人同期工作过的“五七工”、“家属工”出具的,但证明人必须同时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家庭住址。
以上认定资料必须由申报单位、单位主管部门、认定部门逐级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①《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身份认定表》(一式六份)
②《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
3、支农返汉人员
(1)个人要求身份认定的书面申请
(2)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8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3份)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和个人页复印件
(5)申请人60年代支农的相关材料
(6)申请人在1995年解决户籍的证明材料
(7)&&&&&&&&&& 表格
①《身份认定表》(一式六份)
②《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
4、关于判刑、劳教、开除、除名、自动离职人员
(1)个人要求身份认定的书面申请
(2)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8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3份)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和个人页复印件
(5)个人原始档案
(6)无原始档案或原始档案资料不全的,可提供
①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书》、企业录用时的审批表及名册等;
②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
③用人单位工资发放花名册,及其他能够证明工资发放情况的相关资料等;
④其他能够说明人员身份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如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各种证明书、获奖证书等。
⑤申请人受到刑事、行政、纪律处分的相关材料
①《身份认定表》(一式六份)
②《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
5、关于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人员
(1)个人要求身份认定的书面申请
(2)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8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3份)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和个人页复印件
(5)申请人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相关材料
①《身份认定表》(一式六份)
②《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
6、关于已参保人员中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
(1)个人要求身份认定的书面申请
(2)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8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3份)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和个人页复印件
(5)申请人已参保的缴费明细单
①《身份认定表》(一式六份)
②《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原单位(社区)初审
(三)复审部门(单位主管部门或街道)复审并公示(有原始资料记载的公示三天,无原始资料记载的公示七天);纸置表格和电子档。
(四)复审部门上报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部门设在江岸社保处登记科4号窗口;电话:;经办人:肖凯、徐超、刘菲)
上报须提供的资料有:
2、《认定汇总表》;
3、《卷宗移交名册表》
(五)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通过武汉市劳动保障服务网公示三天
二、身份认定卷宗建立
初审单位为每一位人员建立个人身份认定卷宗(包括个人基本身份信息资料、认定过程中查找到的原始资料和依据),所有相关资料统一整理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做到一人一卷宗。
卷宗按以下顺序建立、归集、装订:
1、卷宗目录;
2、《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参加养老保险调查表》,无调查表的人员由单位出具书面报告,单位主管部门、认定部门签署意见;
3、《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认定表》
4、个人书面申请;
5、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6、户口簿主页和个人页复印件;
7、单位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单位工商注册、变更、注销资料或单位成立、注销的主管部门批文)
8、个人身份认定依据原始档案或能够证明其工作经历的资料或证明材料;
9、其它有关情况说明;
10、《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身份认定公示表》。
三、身份认定卷宗移交
(一)复审部门向江岸社保处移交身份认定卷宗和《卷宗移交名册表》或电子档;
(二)复审部门与社保处逐一核对《名册表》和卷宗,签字加盖公章,双方各存档一份。
四、参保缴费
用人单位(社区)到社保处申报参保登记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参保缴费时间是每月的1日-20日)
1、《身份认定表》
2、《身份认定汇总表》
3、《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
4、《参保名册表》
5、《卷宗移交名册表》
6、身份认定卷宗
7、其它有关资料
五、待遇发放
“超龄人员”按规定参保后,其退休时间统一认定为日,从办理完缴费手续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
“大龄人员”按规定参保及缴费后,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含一次性缴费年限)达到15年的人员,从办理完缴费手续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
未参保集体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支农返汉人员、原判刑、劳教、开除、除名、自动离职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身份认定
(一)申请人申请材料
1、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
(1)个人要求身份认定的书面申请
(2)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8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3份)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和个人页复印件
(5)个人原始档案
(6)无原始档案或原始档案资料不全的,可提供
①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书》、企业录用时的审批表及名册等;
②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
③用人单位工资发放花名册,及其他能够证明工资发放情况的相关资料等;
④其他能够说明人员身份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如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各种证明书、获奖证书等。
①《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身份认定表》(一式六份)
②《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
2、原五七工、家属工
(1)个人要求身份认定的书面申请
(2)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8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3份)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和个人页复印件
(5)个人原始档案
(6)无原始档案或原始档案资料不全的,可提供
①用人单位工资发放花名册,及其他能够证明工资发放情况的相关资料等。
②其他能够说明人员身份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如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各种证明书、获奖证书等。
③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能够证明其“五七工”、“家属工”工作经历的户籍底案。
(7)无任何原始资料的,可提供
①单位出具原始材料,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说明无法提供原始依据的原因,并根据个人的工作经历查找原工作单位曾经存在的痕迹,例如,工商登记与注销资料,原单位存在时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②五名以上证人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其证明材料可以是原工作单位领导或与申请人同期工作过的“五七工”、“家属工”出具的,但证明人必须同时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家庭住址。
以上认定资料必须由申报单位、单位主管部门、认定部门逐级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①《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身份认定表》(一式六份)
②《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
3、支农返汉人员
(1)个人要求身份认定的书面申请
(2)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8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3份)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和个人页复印件
(5)申请人60年代支农的相关材料
(6)申请人在1995年解决户籍的证明材料
(7)&&&&&&&&&& 表格
①《身份认定表》(一式六份)
②《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
4、关于判刑、劳教、开除、除名、自动离职人员
(1)个人要求身份认定的书面申请
(2)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8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3份)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和个人页复印件
(5)个人原始档案
(6)无原始档案或原始档案资料不全的,可提供
①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书》、企业录用时的审批表及名册等;
②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
③用人单位工资发放花名册,及其他能够证明工资发放情况的相关资料等;
④其他能够说明人员身份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如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各种证明书、获奖证书等。
⑤申请人受到刑事、行政、纪律处分的相关材料
①《身份认定表》(一式六份)
②《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
5、关于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人员
(1)个人要求身份认定的书面申请
(2)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8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3份)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和个人页复印件
(5)申请人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相关材料
①《身份认定表》(一式六份)
②《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
6、关于已参保人员中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
(1)个人要求身份认定的书面申请
(2)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8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3份)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和个人页复印件
(5)申请人已参保的缴费明细单
①《身份认定表》(一式六份)
②《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原单位(社区)初审
(三)复审部门(单位主管部门或街道)复审并公示(有原始资料记载的公示三天,无原始资料记载的公示七天);纸置表格和电子档。
(四)复审部门上报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部门设在江岸社保处登记科4号窗口;电话:;经办人:肖凯、徐超、刘菲)
上报须提供的资料有:
2、《认定汇总表》;
3、《卷宗移交名册表》
(五)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通过武汉市劳动保障服务网公示三天
二、身份认定卷宗建立
初审单位为每一位人员建立个人身份认定卷宗(包括个人基本身份信息资料、认定过程中查找到的原始资料和依据),所有相关资料统一整理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做到一人一卷宗。
卷宗按以下顺序建立、归集、装订:
1、卷宗目录;
2、《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参加养老保险调查表》,无调查表的人员由单位出具书面报告,单位主管部门、认定部门签署意见;
3、《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认定表》
4、个人书面申请;
5、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6、户口簿主页和个人页复印件;
7、单位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单位工商注册、变更、注销资料或单位成立、注销的主管部门批文)
8、个人身份认定依据原始档案或能够证明其工作经历的资料或证明材料;
9、其它有关情况说明;
10、《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身份认定公示表》。
三、身份认定卷宗移交
(一)复审部门向江岸社保处移交身份认定卷宗和《卷宗移交名册表》或电子档;
(二)复审部门与社保处逐一核对《名册表》和卷宗,签字加盖公章,双方各存档一份。
四、参保缴费
用人单位(社区)到社保处申报参保登记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参保缴费时间是每月的1日-20日)
1、《身份认定表》
2、《身份认定汇总表》
3、《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
4、《参保名册表》
5、《卷宗移交名册表》
6、身份认定卷宗
7、其它有关资料
五、待遇发放
“超龄人员”按规定参保后,其退休时间统一认定为日,从办理完缴费手续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
“大龄人员”按规定参保及缴费后,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含一次性缴费年限)达到15年的人员,从办理完缴费手续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
说的很详细,补充几点。
1、申请人要具有武汉市城镇户口。
2、60年代支农人员不包括文革开始后上山下乡的知青。
3、必须是女满45周岁,男满50周岁人员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符合此条件人员请直接到社保流动窗口参保缴费或由单位参保缴费。
4、从来没有就业过的纯居民不在此次参保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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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日,家住106街坊22栋的兰淑珍老太太,致电希望报社帮她解决包钢综企公司小型厂不能给她办理&五七工&一事。
  81岁的兰老太太说:&我原是包钢综企公司小型厂(原名包钢烧结厂)食堂的炊事员,去年得知国家有政策,只要交纳2万元,我们就能办理养老保险,当时想到自己岁数这么大了,就没把这当回事。今年3月中旬,我得知当年的老同事都办理了,而且还退了1万元,现在每人每月还能领取1000元的。我想这样一来就能给儿女减轻些负担,就让儿女们拿着我的表去单位盖章,但单位给我们的答复是&第一批办理了400多人,没有名额了&,所以没给办,现在又到了办理第三批养老保险的时候,但单位还是不给办,我们对单位的这一说法很不理解。&
  针对此事,记者电话采访了包钢综企公司小型厂人事科的张科长,他说:&我们都是按照局的文件执行的,第二批办理时间已经于3月30日结束。下一批什么时候办理,还在等社保局的文件。&记者向张科长求证,是否向兰老太太所说因为第一批没有名额了,所以第二批她们也不能办理?张科长说:&根本没有这回事,只要是我们的职工,我们都给办理。还想办理&五七工&养老保险的老同志要密切注意我市办理的准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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