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纳税人的钱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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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国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税政科 吴森&&来源:办公室&&时间:
各纳税人: &&& 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3年度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税收调查的范围及需下载的资料   (一)凡被列入重点调查企业名单(名单见:附件1)的纳税人均应下载安装2013年度全国税收调查企业版5.13版(登录财政部网站——在线服务——下载中心--全国税收调查工作)并按要求填报; &&& 根据省局工作要求,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除外)、邮政通信企业应汇总其郑州市区内全部机构的资料,即统一由一个机构汇总全市数据进行数据的填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应汇总全省的数据统一在我局进行填报。 &&& 此次调查范围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凡被列入调查名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已在国税填报该数据的应及时将情况向税收管理员回馈,经我局审核确认后可不进行调查资料的填报工作。 &&& (二)对纳入抽样调查名单的企业(名单见:附件2),应下载安装2013年度全国税收调查企业版5.13版(登录财政部网站——在线服务——下载中心--全国税收调查工作)并按要求填报,抽样调查企业须于6月11日前完成上报。 &&& (三)今年我局共有6户企业集团(名单见:附件3)的调查工作,凡被列入调查名单的纳税人均应下载下列资料并按要求填报: &&& 1、2013年度全国税收调查企业版5.13版(登录财政部网站——在线服务——下载中心--全国税收调查工作); &&& 2、2013年度企业集团调查参数 &&& 企业集团调查任务的装入应点击“任务--装入任务”并按相关提示进行操作即可。企业集团税收调查表指针主要包括基本信息、税收预测指针、主要财务指标、税收指标以及各项收费指标,需要企业集团填写2013年度和上一年度的情况。注意,企业集团填报的2012年度数据应与去年填写的数据保持一致。 &&& 二、填报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一)2013年度全国税收数据调查系统安装完毕后,纳税人要严格按照系统表格后的“填表说明”规定的填报口径、取数来源进行记录入。“信息表”需逐行填写(“自定义代码”不填);对于“企业表”里国地税的各项税种指标,有实际发生的均需填写(相关财务指标不全的请编写齐全,尽量不留空格);“货物劳务表”需分项填写企业全部应税经营项目(含增值税、消费税等需缴纳国税的收入项目);“审核情况明细”在企业审核不通过时填写具体原因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纳税人录入后,纳税人应点击“计算”及“审核”按钮对填写数据进行审核。对于审核时出现问题的情形(包括逻辑性和合理性审核不通过),应点击“审核情况明细”表并详细录入相应的情况说明(不得简单输入“情况属实”)。   (二)对于一个调查企业,如果存在国税机关颁发的纳税人识别号和地税机关颁发的纳税人识别号不同的情况,在填写信息表“纳税人识别号”指标时,统一填写地税机关颁发的纳税人识别号。 & (三)纳税人填写好资料并审查无误后,重点调查企业和企业集团须于6月11号前将调查数据(先通过“全国税收调查管理系统”的“收发”栏的“上报数据”将文件打包为pat格式加密档)报送到税收管理员处。 & (四)在装入2013年全国税收数据调查系统前请将往年的全国税收数据调查系统及重点税源调查系统完全删除后再行安装(可请专业人员协助删除)。如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税收管理员联系,也可直接联系该软件供货商紫光华宇。
纳税服务热线:71-&&举报电话:8&&地址:郑州市丰产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 邮编:450008 && 建议浏览分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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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琼地税发[号颁布时间: 00:00发文单位: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洋浦地方税务局:
  为了健全和规范我省地方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的管理,切实掌握我省地方税收的税源情况,提高我省地方税收的征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的要求,省局制定了《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希各市、县从今年开始,按照本试行办法的规定,全面建立健全地方税收纳税人征管资料档案。在建档工作中,如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以便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建档工作。各种征管文书、表格的统一式样、规格,待《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第二版)发行后,由省局统一制定。
  附件: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征管资料的管理和运用,便于开展税源分析,并为考核征管工作提供依据,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税收征管资料是根据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行之有效的征管经验而制定的,又是考核税务机关依法办税、纳税人依法报缴税款的依据。
  第三条 对负有缴纳地方税义务的纳税人,都要全面建立征管资料档案,做到一户一档(盒、袋)。征管资料盒(袋)里需收集的主要资料包括税务登记表第15种(详见《征管资料档案目录表》)。
  第四条 每年年初须为每个纳税人建立新的征管资料档案盒(袋),并从该户上年的征管资料档案盒(袋)中,抽出需要连续几年使用的基本资料,转入新档案盒(袋)中,然后每月将该户应收集的资料装进档案盒(袋)中。
  第五条 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必须将上年的每个征管资料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按资料的类别、内容,填写资料名称、张(份)数。对须转入下年档案盒(袋)的资料,要注明已转入某某年档案盒(袋),然后归档集中保管。
  第六条 每个纳税户必须设置纳税登记清册,登记该户每月(次)应缴及已缴各个税种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登记缴款入库时间、入库税票字轨号码,进行销号,并登记该户欠缴税款、滞纳金、罚款金额,负责管理登记清册的经手人必须签名(盖章 ),表示负责。
  第七条 年度终了1个月内,负责管理纳税登记清册的人员必须对纳税人全年应缴、已缴、欠缴的的各种税款、滞纳金、罚款进行合计。纳税户欠缴的各种税款、滞纳金、罚款,必须结转到该户下年度的纳税登记清册上,以便继续追缴入库。然后将上年纳税登记清册,装入该户上年征管资料档案盒(袋)。
  第八条 对上年的征管资料档案按行业、经济类型或分管单位集中存放在专柜(箱)中,交由市、县局或税务所(分局)资料档案室集中保管,并可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资料保管员。征管资料不得损坏和遗失,不准擅自销毁。负责保管资料的人员,如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不得离岗。
  第九条 在本市、县内,由于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发生变动时,原主管税务机关要将上年度及本年度的征管资料档案,移交给现主管税务机关管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条 须录入电脑的资料,应在征管行为完成后的当日或次日录入电脑,保证征管流程在电脑上能顺利运行。电脑技术部门应设计相应的电脑程序,使征管流程任何一个环节录入的纳税人信息,各部门都能及时共享。征管资料原件要及时反馈征管部门,避免遗失。
  第十一条 市(县)局地税系统内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调阅或调借有关业户的征管档案,须报所(分局)负责人批准。市(县)地税系统外其他单位需调阅或调借业户征管档案,原则上不予批准。如确需调阅或调借的,须经市(县)局领导批准。
  调阅、调借档案时,由资料管理人员填列《征管资料调阅、调借清单》一式两份,交调借或调阅人当面清点后签名,各持一份。调借资料应在3日内归还。归还档案时,资料档案管理人员根据《征管资料调阅、调借清单》查验收回有关征管资料。调阅、调借人要为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和税务机关保密。如发生泄密或其他损失,由调阅、调借人负责或赔偿损失;未经批准将征管资料私自借与他人的,由资料管理人员负责承担责任和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征管资料档案存放期限为10年,超过存放期限的资料档案应列表报市、县局审批后,由税务所(分局)集中销毁,并妥善保管好销毁审批表,以予备查。
  第十三条 存放征管资料档案的场所,要做好防盗、防火、防高温、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工作,并保持资料盒(袋)、资料柜卫生整洁。
  第十四条 征管资料档案工作要定期实行检查。税务所(分局)每季度要进行一次自查,市(县)局每年进行一次交叉检查,省局不定期对市县进行抽查,或组织各市、县进行交叉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 各市县可根据本试行办法,制定本市、县的实施办法,并报省局备案。
  征管资料档案目录表
  1.税务登记资料(包括开业登记时的所有资料)
  2.变更、注销税务登记资料
  3.纳税申报资料(包括地方税各税种的纳税申报表)
  4.延期申报审批表
  5.延期缴纳税款审批表
  6.财务报表
  7.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8.税务检查结论书
  9.税务违章 处理决定书
  10.纳税人停业、复业申请审批书
  11.双定纳税户定额核定审批表
  12.税款、滞纳金、罚款入库凭证
  13.发票使用月(季)申报表
  14.纳税登记清册
  15.其他税务征管文书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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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重点纳税人纳税档案资料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文时间:日文号:沪地税浦所[2002]第5号【】
&&  为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的精神,落实上海市地税局有关试行建立本市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纳税情况表制度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浦东新区重点纳税人的管理,现将有关建立重点纳税人纳税档案资料制度的办法通知如下:
  一、重点纳税人的范围
  按照上海市地税局《关于试行建立本市〈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纳税情况表〉制度的通知》(沪税所二便[2001]59号)的规定,结合浦东新区的具体情况,明确凡下列个人,均属于建立重点纳税人纳税档案资料的范围:
  1、凡列入区局重点税源大户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财务总监、销售总监以及销售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办公室经理、财务部经理等部门经理;
  2、金融、保险、证券、石油、石化、烟草、房地产等垄断性行业的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部门经理;
  3、各类足球俱乐部的教练、运动员等;
  4、股份制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
  5、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主任、合伙人以及律师、会计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建筑设计师等;
  6、企业承包、承租人及各类工程承包人;
  7、上年年工资薪金收入在15万元以上的个人;
  8、其他相关个人。
  二、纳税档案资料的内容。
  档案资料的基本内容包括:纳税人姓名、性别、国籍、身份证或护照号码、居住地址、职业、扣缴单位名称及地址、企业代码、联系电话、每月申报的收入、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应税项目、入库日期、税单号码及相关文字说明等。
  三、纳税档案资料的建立
  建立重点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纳税档案资料,跟踪记录和反映纳税人税收缴纳状况,这是搞好重点税源监控、促进税收管理的基础。各分局应在去年底按市局布置初步建立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纳税情况表底基础上,按照上述重点纳税人范围,对去年及今年以来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确定需建立档案的单位、个人,布置所属按月填写《浦东新区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纳税情况表》(见附表一、二),情况表一式三份,其中的一份应于隔月10日前报送区局(税政处)。此项工作自今年6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档案资料的年度完整性,请各分局将重点纳税人今年1至5月的个人所得税缴税情况等信息,布置所属进行补填。
  四、纳税档案资料的运用
  一是要通过对纳税档案相关信息的登录,定期了解扣缴单位和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与申报情况,反馈税务征管质量与服务水平;二是实施档案分析制度,通过经常性的档案分析,了解相关行业经济活动及重点纳税人的收入情况,为探索建立个人所得税税源预测制度提供基础。三是要利用档案信息,有针对性地组织税收检查,以严厉查处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违法违纪行为。
  近年来浦东新区个人所得税的收入规模不断扩大,高收入群体的比例逐步上升,通过建档立案,加强重点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监控,强化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具有特殊的政治与经济意义。各分局首先要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妥善安排力量,把此项工作做好。同时,由于对重点纳税人建档立案属于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为新区面上此项工作创造和积累经验。
  特此通知。
附件:浦东新区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纳税情况表(一)、(二)(略)  
法规库由《纳税服务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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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道口税务所关于收取2013年度纳税申报资料的通知,具体要求两个路径(两处要求完全相同): &&&&
路径一、请各位纳税人登录北京市东城区地方税务局网站(dongcheng.)中在左下方找到交道口税务所,浏览税务所公告;&&&&
路径二、直接按以下要求报送:&&&&
一、 报送资料时间要求:请于日前交至交道口税务所管理员处。&&&&
二、 报送资料内容要求:&&&&
(一)、已提交《承诺书》的CA用户且办理网上纳税申报成功的企业报送以下资料: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注:在地税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报送) 或《北京市查帐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申报表》;季报(申报期:2013年1月、4月、7月、10月); &&&&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及附表》(指所属2012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表,注:在地税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报送),根据规定需附送审计报告的请附后;&&&&
3、《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申报期:2013年1月、4月、7月、10月);&&&&
4、2013年度财务报表(年度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
(二)、未提交《承诺书》的企业,应报送以下申报资料: &&&&
1、《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综合申报表》月报(申报期:2013年1月-12月);&&&&
2、《无应纳税(费)款申报书》月报(申报期:2013年1月-12月); &&&&
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代售代征代扣税款申报表》(涉及部分企业);&&&&
4、《减免税申报表》月报(申报期:2013年1月-12月); &&&&
5、《印花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所属期为月);&&&&
6、《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申报期2013年1月、4月、7月、10月); &&&&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注:在地税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报送) 或《北京市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申报表》;年度(季度)(申报期:2013年1月、4月、7月、10月等);&&&&
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及附表》(指所属201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表,注:在地税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报送),根据规定需附送审计报告的请附后; &&&&
9、2013年度财务报表(年度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三、注意事项:&&&&
1、报送的申报资料每张表都须加盖公章,首页及尾页右上角须加盖计算机代码章并用铅笔注明申报资料总页数,如无计算机代码章请在右上方写明计算机代码号;&&&&
2、申报类资料不能缺月,即:按月有税的填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综合申报表》,无税的填报《无应纳税申报表》;涉及减免税的企业还需填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报表 》;&&&&
3、除在2013年新成立的企业外均应有《印花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4、如报表为横表格时,表头应朝向申报资料的左则 ;&&&&
5、申报资料不可用订书钉装订,请用长尾夹或回形针夹好;&&&&
6、空表下载路径:www.,资料下载---表证单书---申报类。 &&&&&&&&&&&&&&&&
交道口税务所&&&&
2014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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