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特别的困惑。我去年10年5月买的二手车一辆,审车到到11年12月,保险到11年1月(差了10天)

关于二手车的车船税问题,我和北京地税局的一次交锋(真实案例)
  一、基本情况:  1、本人2010年12月份在京新买一辆08年1月登记二手车,过户后发现原车主09年和10年车船使用税未缴;  2、本人外地户口、暂住证地址海淀区。  二、问题:  1、上保险时,保险公司让我代缴原车主的09年车船税、滞纳金,10年的车船税;  2、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车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地税地[号)(网址http://shiju./bjds/swcx/ssfgcx/display.asp?aa=2062截止本人查询时间日零时44分仍有效),根据第七条{车船税的申报纳税期限与地点 (二)个人车船的申报纳税期限与地点 个人购置新车船的,纳税人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核发机动车行驶证或船舶登记证书所记载登记日期的30日内到地方税务机关设置的征收窗口申报缴纳车船税。}和第八条{车船税税款计算  对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本人只应缴2010年12月一个月的车船税;而查《纳税指南(保险公司)2》(网址http://haidian./bmfw/nszn/display.asp?more_id=444)中问答7(7、纳税人新购置车辆能在保险机构缴税么? 答:纳税人新购置车辆不能在保险机构缴税,应当在领取机动车行驶证30日内,到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窗口申报缴纳税款。9、车船税税款是多少?是按年缴纳吗?按月缴纳行不行?
答:车船税按年征收,纳税人一次缴纳全年税款。对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我只应该缴12月1个月的车船税。  3、12月13日到北京朝阳区地税局,要求我缴纳2010年全年的车船税;打12366热线,也是这么说。      三、交锋过程:  1、给地税局的留言:  问题号: 186904   提交时间:
  状态: 已提交   问题标题: 关于二手车车船税及保险问题   问题内容: 1、本人12月份新买一辆08年登记二手车,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名称栏为北京市海淀区,过户后发现原车  主09年和10年车船使用税未缴;  2、本人外地、暂住证地址海淀区。  请问:1、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车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地税地[号  )(网址http://shiju./bjds/swcx/ssfgcx/display.asp?aa=2062截止本人查询时间2010  年12月11日零时44分仍有效),根据第七条{车船税的申报纳税期限与地点 (二)个人车船的申报纳税期限与地点 个人购置新车船的,纳税人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核发机动车行驶证或船舶登记证书所记载登记日期的30日内到地方税务机关设置的征收窗口申报缴纳车船税。}和第八条{车船税税款计算  对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本人只应缴2010年12月一个月的车船税,是否  理解正确?  2、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车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地税地[号  )第七条{车船税的申报纳税期限与地点 (二)个人车船的申报纳税期限与地点 个人购置新车船的,纳税人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核发机动车行驶证或船舶登记证书所记载登记日期的30日内到地方税务机关设置的征收窗口申报缴纳车船税。},和《纳税指南(保险公司)2》(网址http://haidian./bmfw/nszn/display.asp?more_id=444)中问答7(7、纳税人新购置车辆能在保险机构缴税么? 答:纳税人新购置车辆不能在保险机构缴税,应当在领取机动车行驶证30日内,到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窗口申报缴纳税款。),本人二手车为新购置车辆,是否应到北京地方税务征收窗口申报缴纳车船税?  3、如果缴纳车船税是否全市任意的车船税地税机关征收地点缴纳均可,还是必须到海淀区征收地点缴  纳?  麻烦您尽快回复!谢谢!     2、北京地税局回复  发件人:纳税服务中心留言&nafu_liuyan@&;  时 间:日 14:45 (星期二)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到,对您咨询的“请问我新买二手车,已完成过  户,但原车主09年车船使用税未交纳,请问与我有什么关系没有?是否影响我对车的使用。”  问题答复如下: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变更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地方税务  机关对原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不予办理退税手续,对现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也不再征收当年度  的税款;未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变更所有权或管理权的,由现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缴纳该纳税年  度的车船税。 以上答案供参考。  如果您还有其他涉税问题,请您登陆北京地税网站(www.)或拨打12366北京地  税热线咨询,我们可以给您详细解释。感谢您对我局税收事业的关注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  工作顺利!    请大家说说,北京地税局如此举动是否有理?共3,152,740个问题
已解决了2,081,971个
您当前的位置:>>买车、保险问题
提问者:易车网友|分类:
|浏览[3977]|
我今年3月22号购买的个人二手车 车检到号 原车保险到期
就没有办理保险过户 也没有办理退保 现在新上保险 提示车船税有两年未交 加上滞纳金要补近一千元 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我该怎么解决所欠滞纳金的问题
原车主的保单
已经丢失了
而且已经过期了
有三个月没交了
答案最少得6个字哦~
易车网友:易车网友
车船税实行按年征收,一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缴纳车船税。 在首次缴纳车船税的时候,应持有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便工作人员录入资料;已购买过车船税的车辆,再次购买时只需提供车辆行驶证。 上新保险时,补交车船税的滞纳金,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而且车船使用税可以到地税补缴,过期缴纳车船使用税,要加收滞纳金。
回答人的补充
14:48而且你注意了:从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开征车船税以取代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自日起,车船税将统一由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代收代缴。 建议你要赶紧办理补交手续。补交不做处罚。拖了几个月,就要按规定处以税款0.5—5倍的罚款,并收取每日数额为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此外,已经完税的车友也要注意保存好税票,以备明年交交强险保费时检查。
回答人的补充
15:00上新保险时,在应购买“交强险”截止日期以后购买“交强险”的,或以前年度没有缴纳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税款的同时,还应代收代缴欠缴税款的滞纳金。 保单中“滞纳金”项目为各年度欠税应加收滞纳金之和。每一年度欠税应加收的滞纳金=欠税金额×滞纳天数×0.5‰,也就是按日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自日起,如在购买交强险时未缴纳车船税的,将被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自日起,纳税人在保险机构缴纳车船税时,应向保险机构提供被保险车辆前次投保的保险单,以便保险机构查验被保险车辆以前年度的完税情况。 根据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第十五条的规定,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缴纳车船税。 对于以前年度没有缴纳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当年度应纳税款的同时,还要代收代缴以前年度的未缴税款,并从前次“交强险”保单到期日的次日起至购买本年度保险的当日止,分年度按日加收应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此外,对于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不需要投保“交强险”,但又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机动车辆,纳税人应根据有关规定,自觉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对于临时上道路行驶、境外临时入境、以及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一年而购买短期“交强险”的机动车辆,车船税从“交强险”有效期起始日的当月至截止日的当月按月计算。回答人的补充
16:43原车主的保单 已经丢失了 而且已经过期了 有三个月没交了
赶快到你们当地的地税局补交,还需到原审验的交警队开具已经缴税的证明,再到地税三科开具补交税款证明,方可补交车船税和滞纳金。
而且你注意了:从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开征车船税以取代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自日起,车船税将统一由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代收代缴。 建议你要赶紧办理补交手续。补交不做处罚。拖了几个月,就要按规定处以税款0.5—5倍的罚款,并收取每日数额为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此外,已经完税的车友也要注意保存好税票,以备明年交交强险保费时检查。
上新保险时,在应购买“交强险”截止日期以后购买“交强险”的,或以前年度没有缴纳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税款的同时,还应代收代缴欠缴税款的滞纳金。 保单中“滞纳金”项目为各年度欠税应加收滞纳金之和。每一年度欠税应加收的滞纳金=欠税金额×滞纳天数×0.5‰,也就是按日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自日起,如在购买交强险时未缴纳车船税的,将被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自日起,纳税人在保险机构缴纳车船税时,应向保险机构提供被保险车辆前次投保的保险单,以便保险机构查验被保险车辆以前年度的完税情况。 根据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第十五条的规定,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缴纳车船税。 对于以前年度没有缴纳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当年度应纳税款的同时,还要代收代缴以前年度的未缴税款,并从前次“交强险”保单到期日的次日起至购买本年度保险的当日止,分年度按日加收应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此外,对于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不需要投保“交强险”,但又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机动车辆,纳税人应根据有关规定,自觉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对于临时上道路行驶、境外临时入境、以及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一年而购买短期“交强险”的机动车辆,车船税从“交强险”有效期起始日的当月至截止日的当月按月计算。
原车主的保单 已经丢失了 而且已经过期了 有三个月没交了
赶快到你们当地的地税局补交,还需到原审验的交警队开具已经缴税的证明,再到地税三科开具补交税款证明,方可补交车船税和滞纳金。
没有易车账号?
扫描加微信
带有侮辱、诽谤性语言
各种广告帖
违反国家政策及法规
带有反动、黄色、暴力色彩的语言
您发的太快了,请您稍后在发!
您已经投过票了
回复提交成功我来说两句:验证码 &&请照此输入(点击图片刷新验证码)&&&&最多输入10000个字符最佳答案: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48号)规定,在1个纳税年度内,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变更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地方税务机关对原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不予办理退税手续,对现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也不再征收当年度的税款。未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变更所有权或管理权的,由现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缴纳该纳税年度的车船税。因此,上述个人作为当前车船所有人需要补缴2009年度的车船税。&&2人赞同
其它答案:共0条相关内容等待您来回答83776154编辑推荐财税资讯会计中心税务中心财税问答政策法规共享中心产品服务会计人生互动交流论坛精华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