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奖励费表中要职工编号

索 引 号: & &14-00014 信息分类: & &人口 / 部门文件 / 通知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生成日期: & &
生效日期: &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下发《年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 &宁人口计生委〔2014〕14号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览: & &关于下发《年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在线链接地址: & &
关于下发《年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人口计生委〔2014〕14号
各区人口计生局、人社局、国资办、财政局:  为切实维护计划生育退休职工的权益,解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09年后一次性奖励金主要由政府财政承担。根据市长专题办公会议《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会议纪要》(〔2014〕第6号),现制定《年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发放工作实施方案》,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附:年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日&  年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长专题办公会议《关于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会议纪要》(〔2014〕第6号),现制定年一次性奖励发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奖励对象  日以后,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市属及以下企业退休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奖励对象已死亡的,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继承人领取。  二、资金来源  2009年至2013年市属及以下企业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市、区财政分别按40%、60%负担,由区财政先行支付年底按市区分担比例结算。按现行财政体制,原老五县范围的一次性奖励金,由其自行解决。已发放企业(国资企业在岗退休的职工除外),市、区财政按4:6比例予以返还。  驻宁中央、省属企业按隶属关系解决。  三、申报审核(4-5月)  1、告知企业  由街道(镇)通知属地企业,告知企业一次性奖励金由财政负担的政策和相关工作流程。要求未发放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驻地街道(镇)申报;对已发放而未到属地街道备案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备案,以便进行资金返还。  2、企业申报  未发放一次性奖励金企业至驻地街道(镇),填写《一次性奖励发放情况确认书》,对未发放情况进行申报(已发放企业对已发放情况申报,办理资金返还手续)。  (1)街道(镇)对未发放企业在一次性奖励信息系统中进行标记。  (2)经申报确认的市属及以下未发放企业中符合一次性奖励发放条件的退休职工,由企业负责通知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登记。  3、个人登记  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登记。街道(镇)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登记流程进行审核、录入。  四、结算发放(6-7月)  1、汇总结算  区人口计生局负责对本区内街道(镇)一次性奖励工作全过程把关,对街道已审核的奖励对象在一次性奖励信息系统中审核确认。  区人口计生局对一次性奖励信息系统中的拟发放数据进行分析,对本区持证退休人员名单进行汇总、结算,做好发放数据、资金等准备。  2、奖励金发放  区人口计生局提供本区范围需财政负担的一次性奖励经费数额,经区政府审批确认后,在6月底前,由区财政统一将经费划拨至一次性奖励资金专户,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有资质的金融机构代发,确保7月底前发放到人。  五、资金返还(9-12月)  1、返还条件  (1)企业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补充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号)规定要求,对2009年后符合一次性奖励条件持证退休企业职工,已发放了一次性奖励金。  (2)企业已在属地街道(镇)的一次性奖励信息系统中进行了发放备案。  (3)企业已到属地街道(镇)完成资金返还申报手续。  2、资格审核(9月)  (1)市人口计生委将一次性奖励信息系统中已发放企业名单交市国资委,对有在岗退休职工的市属及以下国资企业进行认定。  (2)市人口计生委对一次性奖励信息系统中已发放一次性奖励并符合返还条件企业的信息进行整理,将符合返还条件企业名单反馈至各区。  3、告知企业(9月)  对符合返还条件的已发放企业,由街道(镇)负责通知其至属地的街道(镇)办理一次性奖励资金返还手续。  对不符合返还条件的企业做好解释工作。  4、申报审核(9-10月)  (1)企业申报。企业携带社会保障证、法人委托书至属地街道(镇)申报,填写《企业发放一次性奖励资金返还登记表》。  (2)街道审核。街道(镇)核对企业社会保障证号与一次性奖励信息系统中备案信息是否一致。根据企业填写的《企业发放一次性奖励资金返还登记表》中认定的人数及按规定发放的金额,与一次性奖励信息系统中信息进行核对。  (3)信息上报。街道(镇)将《企业发放一次性奖励资金返还汇总表》与《企业发放一次性奖励资金返还登记表》一并上报区人口计生局。区人口计生局对各街道(镇)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汇总,与一次性奖励信息系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区人口计生局填写《企业发放一次性奖励资金返还汇总表》,报市人口计生委。  5、资金返还(11月)  市人口计生委对返还数据按户籍地进行分区汇总后发至各区。区人口计生局将本区范围需财政负担的一次性奖励经费数额提交区政府,经确认批准后,在11月15日前,由区财政统一将经费划拨至一次性奖励资金专户。市人口计生委依据《企业发放一次性奖励资金返还汇总表》所列的企业名单,负责返还至企业账户。  六、组织保障  实施一次性奖励,是兑现政府承诺,切实维护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职工合法权益的举措,关系到广大持证退休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区政府要精心组织实施,积极落实资金,确保工作到位。  强化部门职责。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做好牵头协调、独生子女父母资格确认等工作;人社部门负责提供职工退休信息,并做好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发一次性奖励金至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工作;国资部门负责对已发放的国资企业进行认定;财政部门负责一次性奖励资金的预算安排、及时拨付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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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使用分辨率 IE8.0版本浏览器)关于退休职工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助的来信回复
关于退休职工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助的来信回复
来源:省长信箱办公室
  编号:  退休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助  来信内容:  尊敬的省长:  您好!我叫宋某某,现住在山东省沂水县龙家圈乡杨家庄子村。我和我丈夫响应国家计生号召,于1987年在黑龙江省鸡东县8510农场三分场生一儿子,并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我1998年下岗,2002年户口迁到山东省沂水县龙家圈乡杨家庄子村,档案关系落到沂水县劳动局,计划生育由沂水县龙家圈乡负责管理。2013年1月退休本应享受国家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助,可是我到县里去找相关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说我不享受相关政策。像我们这样的是否应该享受国家一次性补助?请在百忙之中帮我们解决困难问题。  交办单位:沂水县人民政府  办理情况:接到您处转来的关于宋某某反映应享受下岗企业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情况的《省长信箱来信交办单》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派专人对宋某某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宋某某父母都曾在8510农场上班,宋某某本人从1979年初中毕业后就被分配到黑龙江省鸡西县8510农场三营商店上班(属国营单位),且于日与8510农场三营商店职工王某某登记结婚,日合法生育一胎男孩。  1998年应8510农场三营商店破产,宋某某夫妇二人全部下岗,2000年来到沂水县龙家圈镇杨家庄子村购房居住,并于2002年将全家三口人的户口及计划和生育档案迁入到龙家圈镇杨家庄子村,同年夫妇二人将劳动关系转入沂水县人社局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宋某某户口及劳动关系转入沂水后,一直未就业,只是劳动关系挂于沂水县人社局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这些年养老保险均由个人支付,2013年1月宋某某在沂水县人社局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办理了退休手续。  《山东省计划和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因为宋某某从未在我县就过业,是否符合在我县发放下岗企业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条件,我局特意请示了临沂市卫计委政策法规科,答复可以参照《山东省计划和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我县享受下岗企业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  我局将此情况告知了宋某某,并按我县发放下岗企业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的有关要求让其填写了申请表并提供退休证、身份证、独生子女证、银行账号等有关材料。  日我局再次收到了宋某某反映应享受下岗企业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的《省长信箱来信交办单》后,再次联系上宋某某,并告知已经将其纳入2014年下岗企业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范围,现我们正按有关程序予以发放,宋某某表示满意。  来信人回复:  尊敬的省长:  您好!我叫宋某某,我于日向您提报的关于退休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助的问题,沂水县有关部门已经给解决,我对结果表示满意。我是农民,也没有文化,但是我认为,只要是给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就是好领导。再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为群众解决问题,并祝您身体健康,天天快乐!
(责任编辑:宗刚英)中国·金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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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政发〔2010〕28号
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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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补发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养老金
济南补发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养老金
P2P投资交流群:发布者:lcp112481
来源:网络转载
济南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认真落实市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今天,济南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孙君涛接受了记者采访,就补助资金如何发放等问题作出解答。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该补助政策实行十年来,济南市有些企业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兑现,群众反应强烈。孙君涛说,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此次下发的《通知》把市属企业补助经费的落实渠道分为四类:正常运转企业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困难企业在企业改制破产资金中垫付;进入改制破产程序的企业在改制破产清算费用中依序清偿;改制完成、破产终结后在社会上退休的人员由财政统筹解决。《通知》中还规定,自日起,当年新增符合条件的市属企业退休职工,按照相同渠道同步落实一次性补助政策,需市财政承担的经费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孙君涛介绍,济南市属困难企业、进入改制破产程序的企业、已完成改制破产的企业,按照职工退休时间分四批落实一次性补助经费。已经死亡的退休职工,符合上述条件的,同时列为第一批一次性补助发放对象。2013年落实第二批,为日至日的退休人员;2014年落实第三批,为日至日的退休人员;2015年落实第四批,为日至12月31日的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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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额要适中。考虑到境外的消费水平。
2.旅行前要充分考虑航班延误等旅途风险,购买保障全面的旅行意外保险产品。
3.随身携带紧急支援服务卡及保险单,救援热线要记住,详细了解紧急救援服务内容,以及提供此项服务的境外救援公司的服务水平,从而做出最优选择。
4.国外遭遇航班延误或取消,在回国后要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服务热线报案。
关于少儿医疗保险:消费形的就是指一年一年的买。不管你有没有理赔,只保当年。要买的话就得等第二年继续再买。交的费用也不一样。而保证续保就是不管你在保的其中是已经有理赔过某种疾病,他不能因为你有病而不给你买。而返还形的是指你所交纳的钱本金还有得回来,另外还可以有公司的分红。
比如说重疾险、意外险、定期寿险类,低保费高保障,这些比单纯买教育金附加微不足道的保费豁免更加有意义。
再有多余的资金可以考虑买些教育金、创业婚嫁金、养老理财类的,量力而行,不要弄的经济负担过重,影响到日常生活品质就可以了。
教育金体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方式:一是教育金保障。主要是通过保障父母,从而保障孩子的教育金,也就是说:将保费用在父母身上,把一笔教育金的额度折算成家庭的保额。二是教育金储蓄。在传统寿险里面,基本每家公司都有这样的产品,通过把钱放到保险公司,然后采取到期领取的方式来保证孩子上学的费用。这种方式有两个优点:豁免保费和专款专用。
教育金很适合孩子,请放心购买。
新车的话,建议购买的保险组合推荐: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全车盗抢险投保,这样人们最关心的丢失和100%赔付等大风险都有保障,保费不高但今后能保障全面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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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企业退休职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次性奖励发放名单公示
时间: 14:55:21&&来源:&&作者:&&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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