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广州社保网市政府申诉社保问题

单位不买社保 职工可投诉_新闻中心_新浪网
单位不买社保 职工可投诉
  ▲对于居民来说,社保是生活的重要保障,如果单位拒绝为职工买社保,职工可向社保部门投诉。(CFP供图)
  点题读者:;职业:私营企业职工
  我是一名50岁出头之人,曾经下岗多年,目前在一家私营企业就职,月薪1000元。因为老板长期不愿意给我们买社保,无奈之下只能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与社保。现在国家、省市政府都出台了很多社保的利民政策,像我这样的“灵活就业”人员能够参加哪些社保呢?
  另:我没有房屋,借住在他人篱下,但当我向街道申请租住廉租房时,却被以“我家人均住房有6平方米”为由拒绝,要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请问,这样处置合理吗?
  答复:如果你要按照灵活就业人来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话,实在是不堪重负,建议你要求单位给自己买社保。如果单位拒绝,可向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投诉。
  至于廉租房,你要先核对自己的条件,再决定申请方向。
  文/记者蒋悦飞、谭德波
  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所在工作单位应为该读者购买社保,否则属违法。点题读者目前在一家私营企业就职,那么,企业就应该为该读者购买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5个险种。按灵活就业人员来参保,与按职工身份参保,待遇上会有不小的差别。
  养老:职工身份参保负担小
  职工:月缴117.76元
  灵活就业:月缴490.8元
  如果该读者要求企业为自己买养老保险――广州市养老保险的缴费下限为1472元,即全省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简称“省基”)的60%。对于私营企业来说,缴费的费率可分别按12%和8%执行。点题读者应按照1472元缴费,单位每月缴176.64元,个人缴117.76元。
  如果读者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与养老保险――从去年开始,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计发办法已经以省基作为标准,缴费比例仍为20%。省基为2454元,所以,该读者如要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话,就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买养老保险,月缴费490.8元。
  医保:住院保险可保大病
  职工:月缴40.188元
  灵活就业:月缴141.7元
  如果该读者要求企业为自己买职工医保――低于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照2007年的广州市社平工资来计算是2009.4元,所以该读者以此为缴费基数。个人按其缴费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应按其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医保费,个人月缴40.188元,单位月缴160.752元。
  如果读者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与医保(俗称“住院保险”)――缴费分为两部分,一是住院保险费,前者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缴纳,按照2007年广州市3349元/月的社平工资计划,即134元/月;二是重大疾病补助金,缴费标准为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26%,为每人每月8.7元;两者合计为141.7元。目前来说,住院医保是以保大病为主,门诊还是要自己掏钱。
  申请廉租房
  人均居住面积非唯一标准
  关于这位读者提出的廉租房的申请问题,记者获悉,目前广州市廉租住房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资产标准为:收入标准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680元;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折合建筑面积约15平方米)以下;家庭资产净值限额为“3人以内家庭人均7万元以下”、“4人以上家庭资产净额不超过26万元”。
  申请者须全部达标,才能申请廉租房。该读者表述的街道因“我家人均住房有6平方米”予以拒绝申请廉租房,应该说并不成立。但因为不知道该读者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有多少人、资产等信息,所以无法判断其是否符合资格――也可能在其他方面超标,比如收入等,所以街道认为他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标准,建议他申请经济适用房。
  广州市的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标准为:家庭收入标准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折合建筑面积约15平方米);家庭资产净值限额为“3人以内家庭人均11万元以下”、“4人以上家庭资产净额不超过44万元”。建议读者仔细核对自己的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从而选择适合自己的政策。
  “读者点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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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社保政策解读:企业少报少缴社保基数如何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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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夏丹
水母网10月19日讯
(YMG记者夏丹)
咨询:我5年前在栖霞某单位辞职,现在在芝罘区新单位要缴社保。目前手上只有社保小红本。原单位劳动合同丢失和入职登记表丢失,请问我在新单位续缴社
保要如何做?
答复:您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了用工备案手续后,单位可按规定为您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用工备案手续如何办理,请咨询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电话6246077。
咨询:我现在准备换工作,找到一家外省的公司,把我分配到烟台,但是这个公司在烟台没有办事处,就我一个人,请问这种情况我的人事关系怎么处理?劳动保险怎么交?公积金怎样缴?
答复:如果这家外省公司不在烟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则不能在烟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应由这家外省公司为您在其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至于您的人事关系如何处理,请咨询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6683316。
咨询:身份证变更后对社保有什么影响?需要变更的话需要什么手续?
答复:身份证是确定公民身份的关键证件。如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应提供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身份证变更证明,填写职工社会保险《基础信息修改登记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如还有疑问可咨询我们:6632171。
咨询:没有备案,在广州(儿子处)住院,能不能报销?
答复: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异地居住人员应事先填写《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下载邮箱:,密码:ylbx6712071)。属于随亲属居住的,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暂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退休后回原籍居住的,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登记表》由参保单位盖章确认后,报参保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自行异地就医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属于随子女居住,您可以按上述政策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以纳入报销范围。如还有疑问可咨询我们:6712071。
咨询:企业少报或少缴社保基数如何申诉?
答复:宣传社保政策是我们社保经办机构应尽的义务。根据省劳动厅《关于执行省政府鲁政发[2006]92号 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劳社[2006]51号)规定,凡以按规定落实了缴费公示及个人账户对账制度,或虽未实行缴费公示及个人账户对账制度,但法律、政策规定期限内本人未对缴费工资提出异议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受理单位和职工个人的补缴申请。经劳动监察或社会保险稽核发现因瞒报、漏报缴费基数而少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规定将追缴的单位缴纳部分并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烟台自1996年便开始实施个人账户对账制度, 因此,对于2014年的基数不实问题,建议您尽快到社保稽核部门反映。电话6632130。
责任编辑:韩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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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买社保名字和身份证名字不一直但社保局不帮我更改我应该去什么地方投诉
在广州买社保名字和身份证名字不一直但社保局不帮我更改我应该去什么地方投诉
提问者采纳
1.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让单位去社保局更正即可。2.如果名字有过变更,让户籍地公安局出具更改证明,一起提交去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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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部门就是缺乏监督部门,让他们爱怎样就怎样。
你是在单位买还是个人自己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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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中介协会8月收到投诉8宗 补缴社保难获购房资格
网易房产9月16日讯 广州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的报告显示,日至8月31日期间,该协会共受理投诉8宗,与7月相比减少11.1%。协会同时提醒买家在购房之前应确认自己是否有购房资格,通过补缴社保方式获取购房资格并不可行。广州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的报告显示,8月期间,广州裕丰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是被投诉宗数最多的机构,共有3宗投诉。祈按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纵博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靓家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德瑞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和其利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各被投诉1宗。此外,广州房地产中介协会提醒消费者在购房之前赢确认是否有购房资格。根据《2011广州限购令细则》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在购买物业前,本市户籍的买家应前往房管部门查询自身名下物业的情况,予以确认自身的购房资格;非本市户籍的买家,除应查询自身名下的物业外,还应前往人社局查询个人所得税与社保缴纳的情况,同时,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第二条:“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的规定,买家不可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保获取购房资格。另外,买家通过中介机构购买物业的,若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第三条:“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责令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不应当要求中介机构或经纪人员协助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广州房地产中介协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物业前,应注意核实自身的购房资格,可通过前往房管部门查询自身名下的物业及前往人社局查询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缴纳的情况。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也可以约定若由于购房资格导致交易不能履行的处理方式,从而减少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案例
日,靳某从外省前往广州工作,希望在广州购买一套房产来落叶归根。但是,他非广州户籍,且在广州未缴纳社保。于是,他通过补缴社保的方式,补足3年的社保。他认为自身已具备购房资格,但又担心由于自身的购房资格导致违约的发生,遂在日,靳某通过某中介公司与业主黄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若由于买家的购房资格导致交易不能履行,买卖双方取消交易,业主向买家返还一半定金,其余一半作为违约金归业主所有。”同日,靳某向业主支付4万元定金。事后,在递件过户时,房管局的工作人员经审查发现靳某通过补缴社保的方式补足3年的社保,不具备购房资格。最终,由于靳某不具备购房资格,导致交易不能继续履行,但其只需承担2万元定金作为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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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影院:广州5.2亿社保金如何“流失” 起诉书曝光“烂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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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5.2亿社保金如何“流失” 起诉书曝光“烂帐”
日 08:16:01
 来源:新快报
】 【】 【】 【】&
  资料图片: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是否妥善,关系到千万市民的养老钱、救命钱是否安全的问题。陈国/摄
&&& 昨日(10月30日),本报报道了前广州市社会保
险公司经理刘雨宏涉嫌违规审批运营社保基金造成5.2亿损失一案,随着案件主角刘雨宏的受审,十年前的社保“旧账”终于见了天日。无论是公诉机关指控的14个违规审批项目的明细,还是刘雨宏在庭上的辩解,都向公众揭示了当年社保基金管理的混乱局面。值得注意的是,公诉方在庭审时指出,本案的发生有现实因素,提请法庭酌情考虑。
  5.2亿损失哪里去了
&&&&开发房地产、承销国库券、向其他公司放贷……究竟这总额高达7亿多元的14个项目是如何流出社保公司的?最终又流向了何处?公诉机关的起诉书里有详细记录。
&&&&在越秀法院前日的审理中,公诉方指控称,刘雨宏担任广州市社会保险公司经理期间,超越职权审批社保基金的市场运营,不正当行使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审批,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据查违规审批社保基金人民币约7.5亿元,致使社保基金直接损失人民币约5.2亿元。
&&&&1、1993年1月间,刘雨宏动用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650万元,用于与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司建设发展公司惠州分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因投资失败,至案发时止,尚未收回本金,这650万元就这么花掉了;
&&&&2、1993年4月间,刘雨宏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信托投资公司将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共计200万元指定贷给广东省三水市外贸开发公司,因投资失败,至案发时止,尚有本金人民币50万元未收回;
&&&&3、1993年9月至12月间,刘雨宏将用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购买的、价值约7.3千万元的国库券交给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承销,因投资失败,至案发时止,只收回本金约5.8千万元,社会保险基金直接损失人民币约1.45千万元;
&&&&4、1993年10月至1996年1月间,刘雨宏通过广州保达工贸发展公司,共签批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115万元(总投资额为1.25千万元)用于广州经济开发区东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香港东兴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保税仓库,因投资失败,至案发时止,尚未收回本金人民币115万元;
&&&&5、1994年1月间,刘雨宏通过珠海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营业部将用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购买的、价值500万元的国库券贴现,并委托珠海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营业部将贴现金额指定贷给珠海经济特区东大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因投资失败,至案发时止,尚未收回本金;
&&&&6、1994年2月间,刘雨宏违规动用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约2.7亿元用于与广州亿安房地产发展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因投资失败,至案发时止,尚有约1.27亿元本金未收回;
&&&&7、1994年5月间,刘雨宏通过广州保达工贸发展公司,将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1000万元用于与上海圆明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因投资失败,至案发时止,尚未收回本金;
&&&&8、1994年7月间,刘雨宏通过委托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投资基金部将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500万元指定贷给广东长城建筑总公司(后所有债务由广州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因投资失败,至案发时止,本金尚未收回;
&&&&9、1994年12月至1995年1月间,刘雨宏通过委托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投资基金部将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9.5千万元指定贷给广州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房地产开发,因投资失败,至案发时止,本金尚未收回;10、1995年7月间,刘雨宏通过广州保达工贸发展公司,将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5千万元用于广东长城建筑总公司、香港中冠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因投资失败,至案发时止,本金尚未收回(债务由广州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11、1995年3月到8月间,刘雨宏通过委托广东国际租赁公司将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1.5千万元指定贷给广州市越秀区羊城企业发展公司用于装饰材料市场开发,因投资失败,至案发时止,经法院裁决,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得归还本金人民币46329元,社会保险基金仍直接损失约1.5千万元;
&&&&12、1995年4月至1996年2月间,刘雨宏通过委托广州珠江信托投资公司将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约1.42亿元指定贷给广州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房地产开发,因投资失败,至案发时止,本金尚未收回;
&&&&13、1995年5月至11月间,刘雨宏分别委托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将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共计7.8千万元指定贷给广州市东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房地产开发,因投资失败,至案发时止,分别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直接损失约4.9千万元。(该项包含两个投资项目)(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方丽敏)&&&
&&& 新闻链接:
&&& 被媒体广泛报道的“广州10.18亿元社保基金遭挤占挪用”一案有了新进展――前广州市劳动保险公司经理刘雨宏因涉嫌违规审批社保基金7亿余元非法运营,造成损失5.2亿元,被控滥用职权,昨日在越秀法院受审。不过,昨天被告人刘雨宏当庭喊冤,表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积极响应上级文件精神运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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