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发电发电所得税按90%计征根据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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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物质发电网深度频道导读:在城市化进程中,垃圾作为城市代谢的产物曾经是城市发展的负担,世界上许多城市均有过垃圾围城的局面。而如今,在城市化进程中,垃圾作为城市代谢的产物曾经是城市发展的负担,世界上许多城市均有过垃圾围城的局面。而如今,垃圾被认为是最具开发潜力的、永不枯竭的“城市矿藏”,资源循环利用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日益提高,环保观念渐入人心,环保产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虽然我国的环保产业起步较晚,但受益于政策的大力扶持而发展迅猛。我国环保产业近十年来保持了持续的高增速,2010年产值已超过11,000亿元。在国家和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投资力度,必将催生出更大市场份额,为节能环保产业提供极具成长性的发展空间。未来很长时间内,中国节能环保产业将保持15%—20%的复合增长率,预计到2015年,产值将达到人民币4.5万亿元。
从环保行业总投资的角度看,我国环境治理投资总额及占GDP比重逐年提高,2009年投资额及占GDP比例分别为4,525.2亿元、1.34%。但与国际5%GDP投资比例还有较大差距,2010年我国环保产业年产值已超过11,000亿元,并以每年12%至15%的速度快速增长。十二五期间,我们预计环保投资增速将保持20%以上,成长空间很大。
环境污染治理总投资及其占GDP比重
资料来源:中国环境统计年鉴
2009年下半年,国家发改委启动编制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规划拟从四个方面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一是实施重点工程带动战略,推动切实的需求带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而是进一步完善财税、金融等政策体系;三是鼓励技术进步,建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四是适时适时新的法规标准和新的法规政策,推动一批新的环保产业脱颖而出,固废领域将从中极大受益。环保行业分为大气治理(脱硫及粉尘)、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置三个子行业,他们各自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其中,中国的大气治理市场化起动最早,目前技术、设备与模式已相当成熟。污水治理从2000年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至十二五规划,污水处理行业的建设高峰期将结束。相对于大气治理和污水治理,其中固废投资不足更为明显。虽然固废处置行业晚于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但目前已经进入建设高峰期,参照污水处理厂建至中小城市的发展历程,固废行业项目建设期将持续至2020年。
2010年以来,中国每年生活垃圾的产生量超过3.6亿吨,其中生活垃圾1.5亿至1.6亿吨,约占世界总量的三分之一,并且以年均8%的速度增长。采用先进技术对中国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处理,对国民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具重要的意义。而2010年我国生活垃级无害化处理率仅为63.5%左右,根据日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23号),“十二五”末期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的目标,我国生活垃圾处置投资将达到2,636亿元,其中:无害化处理设施投资1,730亿元(含“十一五”续建投资345亿元),占65.6%;收运转运体系建设投资351亿元,占13.3%;存量整治工程投资211亿元,占8.0%;餐厨垃圾专项工程投资109亿元,占4.1%;垃圾分类示范工程投资210亿元,占8.0%;监管体系建设投资25亿元,占1.0%。在这2636亿元的投资中,超过1,000亿元将投资于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目前,我国很多城市垃圾处理设施严重不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是以郊外堆放、简易填埋、卫生填埋为主。
(一)垃圾处理的几种主要方式
目前,生活垃圾的基本处理方式有三种,即卫生填埋、焚烧(发电)和堆肥,三种方式各有优缺点和适用性,详见下表:
(二)垃圾焚烧业务简介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垃圾快速增长与土地资源紧缺的矛盾日益明显,虽然2009年下半年以来一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的争议,但是传统的填埋方式已难以满足垃圾处理的长远需求,特别是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大力发展垃圾焚烧势在必行,目前的主要任务是如何做好垃圾分类回收、减少塑料垃圾燃烧以及改进焚烧技术以减少污染排放。
目前,我国的垃圾焚烧处理技术主要分为两大流派,且工艺均基本成熟。其一为机械炉排炉技术,被世界各国所广泛采用,同时也为环境集团所采用,主要通过炉排的机械运动加强垃圾的扰动,促进垃圾完全燃烧;其二为流化床垃圾焚烧技术,是在高速气流作用下,由气流驱动垃圾在炉膛内沸腾流动,促进垃圾完全燃烧。国内流化床焚烧炉需要加煤与垃圾混合焚烧,并需要有前破碎工序。此
两种方法的优缺点及如下表所示:
(三)国家政策导向
从国家政策导向上看,我国各级政府对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的鼓励力度较大,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鼓励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的发展,其中比较重要的法规及核心内容如下:
1、国家级规划
(1)《“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明确指出,要坚持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选择先进适用的技术,有条件的地区应优先采用焚烧等资源化处理技术。
(2)《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城建[号)指出,对于东部地区,垃圾处理应以卫生填埋为基础,在具备条件的城市,鼓励采用以焚烧为主或与生化处理技术多种方式进行有机组合;对于西南地区,现阶段可以卫生填埋处理为主,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加大焚烧或生化处理技术的比例;对于西北地区,生活垃圾处理以卫生填埋技术为主;对于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生活垃圾处理现阶段应以卫生填埋为主,适度发展其他处理工艺。
(3)《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国发[2007]17号)指出,我国应大力推进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在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稀缺地区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大力研究开发和推广利用先进的垃圾焚烧技术,提高国产化水平,有效降低成本,促进垃圾焚烧产业化发展。
(4)《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发改能源[号)指出,要推动发展城市垃圾焚烧和填埋气发电,到2015年,建成垃圾发电装机容量300万千瓦。
(5)《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成[2010]61号,以下简称“《指南》”)明确提出生活垃圾处理应以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和人体健康、防止环境污染为宗旨,并对垃圾焚烧技术的适用性、垃圾焚烧厂建设技术要求及运行监管要求等做了详细规定。可以说,《指南》肯定了垃圾的焚烧处理方式。
(6)《关于环保系统进一步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环发[2011]36号)指出“十二五”期间,要将污水处理厂脱氨除磷等升级改造和中小城镇污水处理,大型城市垃圾焚烧处理,污染场地与生态环境修复等作为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
(7)《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通知》(国发[2011]9号)2、发电价格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2012)(发改价格[号)规定:(1)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下同);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2)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价高出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实行两级分摊。其中,当地省级电网负担每千瓦时0.1元,电网企业由此增加的购电成本通过销售电价予以疏导;其余部分纳入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3)切实加强垃圾焚烧发电价格监管。
3、国家级优惠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号)规定,垃圾焚烧项目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目前适用的所得税率为3免3减半。
(2)《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规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3)《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明确了垃圾焚烧发电电价补贴政策及实施期限。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三号,将于日开始实施)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电力并网和收购提供了保障。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就企业享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
4、针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约束性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规定,现阶段采用流化床焚烧炉处理生活垃圾作为生物质发电项目申报的,其参烧常规燃料质量应控制在入炉总质量的20%以下。其他新建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原则上不得参烧常规燃料。国家鼓励对常规火电项目进行参烧生物质的技术改造,当生物质参烧量按照质量换算低于80%时,应按照常规火电项目进行管理。二噁英排放浓度应参照执行欧盟标准(现阶段为0.1TEQng/m3)。
(2)《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规定,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四)我国垃圾发电项目的主要运营模式
日,建设部发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垃圾处理开始实施特许经营管理。垃圾发电项目具有前期投资大、运营成本相对较低的特点,目前主要采用BOT和BOO两种模式,特许经营期一般在25—30年之间。
1、主要法律文件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为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建设与运营的最重要的三大协议。
(1)特许经营协议
特许经营协议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最重要的法律授权文件,由运营企业与当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签订,主要内容包括:特许经营期限;垃圾供应覆盖范围、供应时间、数量和质量;垃圾处理价格、价格调整方式、支付时间与方式等。特许经营合同对于日供应垃圾的数量一般使用采用照付不议的条款。结算时的实际垃圾处理量由当地环卫部门出具证明。
(2)购售电合同
一般情况下,由物价局审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优惠电价,运营企业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
(3)并网调度协议
指运营企业与电网公司签订的电力并网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的有关规定,垃圾发电的所有电量可全部上网,同时由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电量与其他类型发电项目的电量相比较小,故并网也相对容易。
2、收入来源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收入来源包括垃圾处理收入、上网售电收入、供热收入、废金属回收收入等。这些收入项目中,垃圾处理收入、上网售电收入和供热收入为核心收入来源。
(1)垃圾处理收入
目前,我国各地垃圾处理单价的高低与采用的焚烧设备成本关系密切,其中成本较高的炉排炉垃圾处理单价相对较高(最高为上海地区的207元/吨)。流化床价格相对便宜,垃圾处理单价相对较低,一般在50—80元/吨之间,详见下表。
我国垃圾焚烧处理单价情况
资料来源:《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研究报告》,兴业银行,
(2)发电量收购与上网
垃圾焚烧发电在发电类型上属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中的生物质发电。日,国家电监委发布《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规定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上网电量。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规定,电网企业应当与按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建设,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根据以上两条规定,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的发电量和上网具备法律保障。
(3)上网电价补贴
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电价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加补贴电价组成,电价补贴标准为0.25元/kw·h。发电项目自投产之日起,15年内享受电价补贴,运行满15年后,取消电价补贴。自2010年起,每年新批准和核准建设的发电项目的电价补贴比上一年新批准和核准建设项目的电价补贴递减2%。
前文所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2012)(发改价格[号)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的电价政策。
(4)税收优惠
根据《关于垃圾处置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文)和《关于垃圾处置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沪地税流[2007]28号)的规定,对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规定,“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其中包括“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GB第一时段标准或者GB的有关规定。所称垃圾是指城市生活垃圾、农作物秸秆、树皮废渣、污泥、医疗垃圾”。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号)中明确将生活垃圾焚烧列入目录。
(五)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发展现状与前景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是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致使城市生活垃圾的数量大幅度增加。
近年来,我国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网络日趋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数量和能力快速增长,城镇环境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截至2010年底,全国设市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年清运量2.21亿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3.5%,其中设市城市77.9%,县城27.4%。在得到处理的城市垃圾中,采用填埋处理方式的占到74.8%,采用焚烧方式的仅占21.9%。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累积堆存量已达70亿吨,东部地区填埋用地日渐紧张,且填埋处理方式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而垃圾焚烧方式则具有减量效果最明显、无害化最彻底以及焚烧热量可以有效利用等诸多优点,是我国政府鼓励发展的垃圾处理方式。
垃圾焚烧发电是固废处理和余热利用的典型项目,具有占地面积小、减量化效果显著(焚烧后炉渣减容90%,减重80%)无害化较彻底以及垃圾资源化利用等优点,属于国家政策明确支持的节能减排项目。1988年,我国第一座垃圾焚烧厂——深圳市市政环卫综合处理厂建成投产。“十一五”期间,我国已经在上海、天津、杭州、哈尔滨等大城市建设垃圾焚烧厂近119座,而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将达到90%,相应的垃圾处理设施投入将达到1,730亿元。根据日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23号)截止2010年底,我国设市城市共有填埋场498座,处理能力约占总量的74.8%;焚烧厂104座,处理能力约占总量的21.9%;其它处理设施26座,处理能力约占总量的3.3%。设县城市共有填埋场421座,处理能力约占总量的89.6%;焚烧厂15座,处理能力约占总量的6.8%;其它处理设施12座,处理能力约占总量的3.6%。可见,近10年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发展趋势为:填埋处理能力稳中有降,焚烧处理能力持续增长。
本文转自中国生物质发电网
垃圾发电:老行业,新变化
垃圾发电行业对于产业界和资本市场并不算一个新鲜事物,"十一五"期间垃圾焚烧发电占比已经开始逐渐提升;进入"十二五",在国家对环保支持力度空前提升的背景下,垃圾发电同样又受到了极大的关注。
目前这个时点,从我们对产业的跟踪和理解看,垃圾发电行业发生了三个明显的新变化,制约因素在逐渐削弱、产业界融资需求明显增强以及企业订单加速释放,我们认为行业已经进入了全新的产业周期。
市场空间大,行业处于集中度提升的初级阶段
市场空间大:我们认为在"十二五"期间,垃圾焚烧发电将成为中国城镇垃圾处理的主流方向,并且由于之前制约垃圾焚烧发电的因素在逐渐削弱,我们判断垃圾发电将确定性的进入快速发展期,市场空间巨大。
由于行业本身的商业模式以及考虑到目前多数政府财政紧张的现实状况,我们认为行业将进入集中度快速提升的阶段,而目前正处于集中度提升的初期。
1)资金壁垒高:由于垃圾焚烧发电采用BOT的模式,因此初始投资大,并不是所有企业都有足够的能力去进入的,因此在跑马圈地阶段,融资扩张成为企业成长的主要驱动力。
2)政策要求严:进入"十二五"之后,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涉及垃圾发电以及固废行业发展的规范政策,并且对于行业的标准和监管也在逐渐加严,因此未来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讲,标准和监管门槛将压制其成长空间,资源会更倾向龙头企业。
3)政府财政紧:目前中国部分地区政府的财政情况呈现土地财政收入缩水、地方债风险逐渐显露,加上各地保障房建设资金的缺口大,这些因素导致了政府财政的紧张;而政府缺钱的现状使其更有动力将特许经营的资源放出来,这给具备融资能力和规模优势的企业带来了提升市场份额的机会。
目前垃圾发电行业处于快速成长期并处于集中度提升的初期阶段,在这个背景下,我们认为是固废行业最好的投资阶段,将同时享受"大行业空间+集中度提升"带来的投资机会,对于投资标的选择,我们沿着推动集中度提升的核心要素考虑,认为首选具备规模优势和融资优势的龙头企业。
本文转自中国生物质发电网
从1988年我国第一座垃圾焚烧厂——深圳市市政环卫综合处理厂建成投产开始,在各种垃圾处理方式中,焚烧的比例显著增加,2010年垃圾焚烧处理量已经占到清运总量的17%,截止到2011年,我国城市建成垃圾焚烧厂109座,处理总规模达到9.4万吨/日,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此过程中,在经历了政府直接投资、政府特许大型国有企业经营和政府特许经营权市场招标三种商业模式阶段之后,垃圾焚烧发电最终形成了以政府特许经营权市场化招标-建设-运营-转让(BOT)为主流的商业模式,目前我国已投产的和在建的垃圾发电厂大部分都是这种模式。
日,建设部发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垃圾处理开始实施特许经营管理,主要采用BOT和BOO两种模式,特许经营期一般在25-30年之间。垃圾发电项目具有前期投资大、运营成本相对较低的特点,目前多采用BOT模式,此模式政府可以用将来按政策征收的垃圾处理补贴费来发挥现实的环境效益,变以前的一次集中支付为分期支付,可以进一步减轻财政压力,有效地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满足社会对公共工程和基础设施的需求。可以从国际、国内乃至民间多渠道融资,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资本在短时间内能够迅速放大,而且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项目管理水平、技术水平都会有较明显的提高。以BOT模式吸引民间资本和外资投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经成为我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重要选择之一,对于国内民间资本和国外投资者,BOT模式可以为他们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供一个长期的、具有稳定可靠投资回报的投资方式。
随着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的发展,国内形成了政府主导型企业、专业投资运营型企业、工程投资型企业和中介咨询类企业四种垃圾焚烧发电的市场投资主体约40-50家,这些企业占据着我国垃圾焚烧发电约50%以上的市场份额,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垃圾焚烧发电商业模式,推动我国垃圾处理行业的发展。上海环境、北京市环卫集团等企业积极创建政府出资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平台;威立雅环境、桑德环保、光大国际等以运营管理为主,专注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模式的发展;杭州锦江集团、中科通用、伟明环保等以独立开发技术为基础,致力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服务;中化国际、通用技术咨询、上海金邦等积极拓展垃圾焚烧发电中介和咨询业务。
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等文件的指导和保障下,垃圾处理收入、上网售电收入、供热收入、税收补贴成为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建设与运营的核心收入来源。BOT模式也解决了垃圾焚烧产业化的最后障碍,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解决政府处理垃圾问题的财政资金不足的矛盾,促使我国垃圾发电市场迅速增长,产业步向成熟。但是由于财税体制的不合理、不同层级政府职能的错位、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城市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性依然很强,垃圾处理费的征收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制约着我国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的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完善政策和管理上的瓶颈,是我们需要迫切解决的行业发展问题。
将于-12日举办的“”将就垃圾焚烧政策、商业模式、运营管理、监管等问题展开探讨,敬请关注!
2012年中国固废产业全年总结与展望
作者:傅涛 傅佳泠
二零一三年二月
“十二五”五年规划期已走过二个年头,回顾2012年度,政策密集出台、市场变幻机会涌现。固废行业的发展面临着“喜”与“忧”的双重局面。“喜”在国家对环保产业发展在政策、投融资等方面的支撑倾斜,“忧”在国内外金融形势的严峻、经济的不景气。年初,从《“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出台到“十八大”对生态文明的强化,“美丽中国”的提出,为中国的环保产业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一、 政策背景
1. 千亿投资引领“十二五”行业规划
为促进行业快速、健康发展,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发改委、住建部、环保部、工信部发布了一系列设施建设投资、污染防治及科技创新等多个行业发展规划,极大的刺激了固废行业的发展。“十二五”行业规划纷出台:
设施建设规划:5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约2636亿元,是”十一五”期间投资需求的3.05倍。规划中,污泥处理处置、餐厨垃圾投资规划得以进一步明确,餐厨垃圾专项工程投资109亿元,占4.1%,此外,无害化处理设施投资1730亿元(含“十一五”续建投资345亿元),占65.6%。
污染防治规划:2012年年初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加强重金属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的高发态势。
10月8日,环保部、发改委、工信部和卫生部联合印发了《“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阐明了未来五年我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带动和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行业的发展。规划指出到2015年,全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重点工程资金需求为261亿元,预计“十二五”期间,危废利用产业总价值预计超2000亿元。
目前由环保部牵头制定的《全国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已进入国务院审批程序,有望于近期正式对外公布。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用于全国污染土壤修复的中央财政资金将达300亿元。《中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将启动。
资源综合利用及科技创新规划:2012年1月,发改委和工信部分别印发了《“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十二五”规划》。后者提出,到2015年全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达到16亿吨,综合利用率达到50%,年产值5000亿元。“十二五”期间全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达到70亿吨;
04月13日,科技部等国务院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国家废物资源化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明确了工业固废、垃圾与污泥等废物资源化科技工程为优先发展领域和重点任务,推动行业的科技创新。
此外,《环境服务业“十二五”规划》也处于意见征求阶段。根据征求意见稿所提目标,到2015年,环境服务业产值占环保产业的比重达到30%以上,发展10至20个年产值在100亿以上的全国型综合性环境服务集团,在部分领域开展合同环境试点。
2. 垃圾发电补贴明确 收费机制仍待完善
根据规定,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的管理权限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据中国固废网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2年,全国36个重点城市中有32个城市征收了生活垃圾处理费,仅有4个城市:沈阳市、上海市、宁波市和拉萨市尚未开征收垃圾处理费。但目前各地正在积极论证和调研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情况,收费机制正逐步走向完善。由于固废处理运营商是以与政府结算垃圾处理补贴费为重要收入来源,因此政府是否能足额按时支付补贴是投资运营商需要考虑的重点。
垃圾处理费征收目前以上门征收为主,据中国固废网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有20多个城市采用和垃圾处理费和水费捆绑收取的形式。在福建、江苏等地还采取了将水费与电力、燃气等市政收费相结合的形式。江西省去年也出台政策,鼓励地方试行垃圾处理费与水费合并收取。
污泥处理处置,作为水和固废的交叉行业,更需要完善收费机制。根据环保部2009年《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污水处理费应包括污泥处理处置运营成本;通过污水处理费、财政补贴等途径落实污泥处理处置费用,确保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正常稳定运营”。目前,政府投资仍然是污泥处理处置项目投资的最主要方式。若政府支付的污水处理费和补贴不足以抵消企业处理成本,那企业就不愿意再处理污泥。城市污泥处理严重缺乏专门的经济支撑体系。目前我国多数城市征收的污水处理费,由于征收标准较低,往往连维持污水厂的正常运行都有困难,污泥处理费未开征,运行资金没有着落,很多城市征收污水处理费尚且存在很多困难,征收污泥处理费或者提高污水费补贴更为困难,收费机制难以建立。
3月28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该政策规范了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价格,直接利好企业,垃圾焚烧发电或将迎来发展契机,各地掀起一场“垃圾发电”热潮。不过前期投资成本太大、发电本身利润太低,反对声音过多等不利因素,依然给行业发展带来了阻力。
3.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 产业时代来临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为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一系列促进民间资本发展的政策出台。改革仍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
3月18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抓紧完善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市政、能源、等领域,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行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完善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支持中小型企业上市融资,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流通体制改革。
6月8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6月27日,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利用价格杠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价格政策措施。主要是通过深化价格改革,对公共事业实施支持性价格政策,充分调动民间资本参与相关领域投资经营的积极性。同时,加大涉企收费减免力度,规范金融服务价格行为,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7月9日和10日,在国务院两次经济形势座谈会上,温家宝总理指出:要抓好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新36条”,尤其要在铁路、市政、能源等领域提振投资者信心。
10月31号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环保部提出,将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土壤污染防治。
4. 财税支持资源利用 环境税提上日程
为鼓励资源综合利用,规范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7月20日,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自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包括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等7大专项资金支持领域。《办法》其中对于支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等工作的专项资金,采取预拨与清算相结合的综合财政补助方式,需签订承诺书。《办法》支持循环经济基础能力建设,纳入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部门预算。
11月20日,财政部发布数据显示,三年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51亿元,支持建成湖南汨罗循环经济工业园等29个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49个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27个循环化改造园区。
此外,9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政策措施,引导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大对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技术创新的财政和金融支持,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规模,通过贷款贴息、研发资助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等。
国内关于环境税的讨论已逾10年。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明确,我国污染物排放收费制度将进行改革,为今后国家设立环境税留有空间。实际上,多个国家政策文件和财政部、环保部相关官员多次提及环境税正在研究制定,并于“十二五”期间逐步开征。专家认为,开征环境税首先应理顺整个税收体制的关系,并逐步实现“费改税”,开征独立环境税。
二、 市场热点
在政策推动的背景下,一方面,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环境修复、垃圾渗滤液等固废行业多个细分领域市场逐渐走热,吸引着越来越多企业的参与,进入"十二五"以来,在政策与市场的带动下,原来以水务市场为主的知名企业,开始通过收购/并购的方式进入到固废领域,搅动了固废行业的一池春水。另一方面,固废企业各显市场神通,有计划的执行着上市融资计划,战略转型、商业模式创新也在加紧进行中,以实实在在的业绩与行为,参与并推动着行业向前健康发展,为着中国的碧水蓝天,贡献每一份力量。
1. 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和环境修复细分市场活跃
自2011年以来,国内多家知名水务企业如首创股份、北控水务、中国水务投资、碧水源、晓青环保等陆续挺进固废市场,探寻新的发展空间。进入2012年,巴安水务宣布将进入污泥处理处置领域,维尔利宣布将向固废处理领域拓展新业务,这其中包括餐厨垃圾、土壤修复、污泥处理等……
从企业战略调整的方向可以看出,“十二五”期间,以餐厨垃圾处理、土壤修复、污泥处理处置等为代表的固废产业将迎来发展高峰,市场竞争将加剧。
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和环境修复细分市场表现活跃,具体来说:
1) 垃圾焚烧发电:地方政策因地制宜 项目市场蓬勃发展
《“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对全国各省、地区的垃圾焚烧发电市场的发展做出了明确要求。在此背景下,地方性政策法规相继出台,明确垃圾焚烧发电因地制宜发展,如日云南省下发《
“十二五”垃圾焚烧发电规划》,规定“十二五”期间,云南将在已建成的4座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基础上,规划再新建12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广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也提出,将重点发展焚烧发电,“十二五”期间全省规划建设36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能力约为4.31万吨/日。
垃圾焚烧发电市场化项目由沿海发达地区逐渐向内陆地区扩散。全年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方兴未艾。据中国固废网最新发布的《中国城市生活垃圾行业投资分析报告(2013版)》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至少有201个生活垃圾处理新建项目,生活垃圾处理市场投资总规模426.46亿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2012年已成为市场主角,项目数量占比超过一半,投资规模总额359.41亿元,占2012年全年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市场总投资的84.48%。11月以来,山东、河北、吉林、黑龙江、重庆等省市加快上马垃圾焚烧项目,产业发展前景广阔。
2012年,固废企业动作频频布局垃圾焚烧发电市场。BOT/BOO依然是垃圾焚烧市场主流的项目操作模式。光大国际年度新签约8个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遍布江苏、浙江、广东、山东和海南等省份。桑德环境在垃圾焚烧BOT市场也斩获6个项目,分别位于黑龙江、重庆、河北、吉林、山东和湖南。杭州锦江集团继续延续BOO的商业模式,2012年在全国共获得6个BOO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能力达7900吨/日。
对企业来说,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投入资金较大,有一定风险,但在特许经营期内收益稳定,形成固定模式之后项目管理、技术水平提高。项目的经济获益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上网电价和垃圾处理费。3月出台的《通知》规定了统一上网电价,在一定程度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提供了收益保障;但具体到各地来看,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有待进一步完善机制。
2) 餐厨垃圾:试点城市扩大 市场持续升温
2012年餐厨垃圾处理领域一方面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重视,另一方面项目市场的空间也吸引了企业的重点关注与参与。
11月,全国第二批16个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名单公布。同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备选城市的通知》,正式启动第三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工作。
2012年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扬州市,广东省广州市、东莞市、佛山市,四川省成都市、绵阳市、泸州市、自贡市,贵州省贵阳市,山东青岛市,河南省郑州市,浙江省上虞市,江西省南昌市,安徽省合肥市(草案)、河北省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海市,等10省17个城市及2个省出台或拟出台管理办法规范餐厨垃圾处理,从政策上促进了市场的形成。
目前,有13个试点城市出台了餐厨垃圾相关管理办法,多个城市的首个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均将在今年内建成投产。
各地项目进展情况大致统计如下:6月,湖南长沙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试运行,近日正式运营;“十二五”期间,上海市有望规划建设4座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厂,江苏南京市拟新建成3座厨余垃圾处理厂,湖北武汉、辽宁沈阳年内分别拟开建2座餐厨垃圾处理场,天津市滨海新区、宁夏银川市、山东青岛市及日照市、湖北宜昌市均在筹建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厂。8月,广州天河区餐厨垃圾处理点试运行。9月,山西交城启动无害化餐厨垃圾处理工程。11月,四川自贡首个餐厨垃圾处理厂试运行。此外,雅安餐厨垃圾收运及无害化综合治理项目年底也于2012年底启动。
BOT/BOO模式成为拟建餐厨项目的首选模式。目前,南宁市采用BOT模式进行项目的招标,河北省石家庄市拟按照BOO模式进行项目的建设、运营。从上年签约的项目来看,BT及工程总承包为主要的项目操作模式,3月,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山西省大同市签约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BT项目,4月,普拉克环保系统(北京)有限公司与昆明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签订工程总包项目。
餐厨垃圾的发展前景也被众多企业看好,纷纷伺机进入。9月22日,重庆市市环卫集团与法国苏伊士集团旗下子公司——升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成立合资企业,共同开发重庆市餐厨垃圾循环处理项目。维尔利在年初宣布,考虑到渗滤液市场未来将逐步萎缩的情况下,公司发展重心开始向餐厨垃圾业务倾斜。
3) 环境修复:政策重视加大 行业机会涌现
2012年,环境修复产业受到广泛的政策支持。10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福建、浙江、四川等地也相继发布相关政策推动污染土地的治理。环保部将设立并启动国家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重大科技专项。
我国土壤修复产业刚刚起步,但随着国家对修复领域的规范管理和加大投资力度,土壤修复产业有望成为我环保产业的增长点。相关专家表示,环境修复的技术储备已成形,但具体的法规、政策和标准仍需完善,否则企业参与土壤修复领域的热度难以持续。
制约环境修复行业发展的一大瓶颈仍是资金,土壤修复成本过高,仅靠国家资金远远不够,应积极探索土壤修复的市场化机制,在建立相关的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基金中加大民间资本注入,减轻融资压力。
政策利好为企业进入污染土壤修复产业提供便利条件,据中国固废网不完全统计,仅2011年,新注册成立或转作土壤修复业务的企业就超过了20家。目前,涉足土壤修复领域的上市公司有永清环保、铁汉生态、维尔利,其中,永清环保、铁汉生态已正式开展土壤修复业务,维尔利正在积极进行相关的技术储备。
2012年以来,中、外资企业的纷纷进入。上半年,江苏成立了首家中日合作环境修复企业,碧水源控股公司拟投资设立子公司,专业开展生态修复、等领域相关方面业务。其他已成功进入此领域的企业包括建工环境修复、中持环保、杭州大地、环能德美、新之地等。其中,北京建工集团宣布旗下环保板块北京建工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于2012年年底完成股改,建工环境修复最快将于2013年登录创业板。
此外,收购也成为企业进入环境修复领域的一种方式。北控水务收购中科建禹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于2012年设立北控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将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重点水资源项目开发纳入集团发展战略;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配合股东公司中节能收购杭州大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已成立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2. 探索商业模式创新
在产业转型与升级的大背景下,商业模式创新已成为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核心要素。2011年4月,环保部首次发文明确鼓励发展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综合环境服务业,鼓励政府和企业积极探索合同环境服务等新型环境服务模式,并将开展合同环境服务的模式试点。在2012年上半年环保部公布的《环境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中,再次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综合环境服务。目前,固废领域的环境合同服务尝试不多,目前尚处于初级阶段,如何将合同环境服务落到实处,还是探索之中。
参与循环经济园、静脉产业园等综合园区成为固废领域新的商业模式的尝试。参照综合园区的治理模式,固废产业的发展趋势将从简单处理走向综合处理。固废领域的综合服务成为商业模式创新的一种趋势。从具体形式上看,既可以是企业对区域范围的相关固废领域服务进行综合;亦可以指对整个服务链的综合,企业向产业服务链的上下游延伸。
3. 企业上市融资热情不减
据中国固废网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固废上市企业约14家,并有6家水务上市企业开始进军固废业务,此外还有10余家固废企业正在筹备上市。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已经成为主流。
1固废上市企业统计表
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
供水、污水处理
水务(原水、供水、污水)、环境(生活垃圾、危废)
水务工程、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技术服务、固废
垃圾焚烧发电
电子废弃物
环卫、环保机械
新环保能源
中国光大国际
污水处理、水务工程、垃圾焚烧发电
垃圾焚烧发电
垃圾焚烧发电
数据来源:中国固废网搜集整理。
日,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中小板正式挂牌上市,市场表现可圈可点:近4个月时间里股价上涨幅度已超过40%。此前,东江环保已于2003年在香港创业板上市。
据证监会12月13日发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企业信息表,目前有四家固废企业正在创业板进行上市核查,其中四川深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天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处于落实反馈意见状态,北京中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通过发审会。其他证监会披露的待上市企业有: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环信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等。
另据中国固废网侧面了解,部分企业在进行上市融资的准备,如嘉博文、北京机电院、安阳艾尔旺、江苏天楹赛特集团(引进了中国平安集团等财务资本)、深圳德润、绿色动力集团、浙江伟明(已在上交所排队中)、重庆三峰、山东十方等。
合作融资方面,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及资本市场不利影响,风险投资规模整体上在收缩。从披露的信息来看,上半年金州环境集团成功引入美国哈德森基金,融入5500万美元;重庆康达环保产业集团引入霸菱亚洲投资有限公司,金额为9500万美元。
4. 企业并购/收购加剧
任何行业发展到一定程度,进行行业洗牌是必然规律。随着固废行业的高速发展,也必将通过一系列收并购来提高行业集中度,出现一批固废垄断企业。自2008年以来,在产业转型与升级的背景下,产业整合的序幕拉开,特别是近两年来,并购/收购的脚步明显加快。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固废企业通过业务整合、收购/并购进行核心业务的调整、产业链的拓宽。2012年,光大国际常州环保设备制造项目投建、盛运股份收购中科通用做全垃圾焚烧产业链、专注于渗滤液处理的维尔利今年也将目光放在了固废处理领域拓展上,具体包括餐厨垃圾、土壤修复等……
二是央企、水企通过收购并购进行规模及产业链的扩张:11年首创股份收购百玛士;12年,国中水务、成都兴蓉进入垃圾渗滤液,北控水务、中环保正在收购环境修复领域公司,北京发展拟购杭州锦江、北京京城机电拟购天津泰达……通过企业收并购加入到这一阵营中来,探寻新的发展空间。
从收购并购方向来看,垃圾焚烧发电、环境修复、垃圾渗滤液处理为企业主要扩张领域。
5. 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
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我国环保产业总体规模迅速扩大,产业领域不断拓宽。面对环保市场的全球化发展和国内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趋于饱和的态势,越来越多的环保企业随之调整发展战略,将目光投向国际市场。与此同时,商务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已提出实施战略性新兴行业企业“走出去”战略,使得我国在环保产业上具备“走出去”的政策意愿。另外,国际经济大环境也为我国环保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创造良好条件与机遇。
2012年,国内多家企业合作实现固废产业“走出去”,成功签约泰国普吉岛垃圾焚烧项目,杭州锦江集团签约越南垃圾发电EPC项目,桑德环境参与土耳其、印度等国固废项目建设……从市场动向来看,亚洲市场已成为中国环保企业“走出去”的“前哨”。
三、 社会关注
当前,食品安全及卫生时时触及民众的敏感神经。2012年,地沟油问题再掀波澜,河南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被曝用地沟油生产抗生素。随后,共计58家企业被证实牵涉此番“地沟油事件”,涉及饲料、食品和制药等领域,引发消费者和舆论的广泛关注。
2) 垃圾分类
2012年,全国各大城市纷纷展开垃圾分类试点,颁布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如北京、上海、杭州、深圳、济南、苏州等地。3月1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国内首部立法形式规范垃圾处理行为的地方法规,首都率先拉开垃圾处理行业法制规范序幕,采取举报可获奖励办法,推进条例实施,严格规范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市场,对违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这一举措,或将为我国规范垃圾处理行为起到一定的引领作用。
同时,广州继续推进垃圾分类,力图建设垃圾分类“广州范本”。其中,垃圾处理实行阶梯收费,试行垃圾袋实名制,垃圾按袋计量收费,厨余垃圾专袋投放等措施收到广泛关注。
3) 垃圾发电选址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选址在2012年继续成为争议的焦点。由垃圾焚烧厂选址问题引发的争议此起彼伏:10月中旬,北京南宫垃圾焚烧厂建设遭民间反对;广州花都垃圾焚烧厂选址或开听证会;9月初,东莞虎门垃圾焚烧厂选址再次征集民意……
2012年5月起,广州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区域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开始实施,专家认为,生态补偿或可破冰越演越烈的邻避冲突,为全省乃至全国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
4) 土地污染危害
土壤修复不光是今年来行业兴起的一个热点,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社会或者说是民间环保人士关注的结果。土壤污染的危害正在越来越频繁的进入民众的视线,工业“三废”排放、过度使农化学品、城市污染向农村扩散等等。
2006年,中国首次开展土壤污染普查,这样一个已完成的调查,在两年间却将结果冷藏起来,至今未正式公布。2013年伊始,国务院即印发了《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土壤污染治理收到国家的进一步支持。
固废产业的未来发展,需要好服务,更需要主动引导,强化与公众的沟通。社会对固废行业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市场走向。
四、 趋势展望
1. 政策展望
1) 服务标准趋于严格
今后,固废领域的服务标准会越来越严格,尤其是二次污染气体的排放标准。一些现行服务标准较为宽泛,使得企业进入行业之后能够快速发展,一旦严格起来,将对企业服务的专业化提出更高的要求。例如,固废气体/二次污染的排放标准将会越来越严格,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将来对技术路线的把控,一些企业的现有优势可能丧失。此外,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标准和运营标准,或许将影响未来垃圾处理技术路线的选择与把控。
2) 服务均等化加强
“服务均等化”是国家在“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发展趋势之一,固废行业的产业服务范围和深度均在进一步扩大。目前固废服务范围主要集中在城市,随着垃圾总量的稳步增加,城乡结合部、中小城镇等区域均将进入固废行业的服务范围。
3) 地方融资平台进一步清理
国际金融形势和国家投融资政策,将直接影响垃圾处理投资的资金来源和市场需求,同时,国家财政政策及货币政策的调整影响着产业的投融资渠道。在资本为王持续的时代,行业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地方财政政策走向的把握。
2. 市场趋势
1) 积极接通资本市场 企业分化加速
“上市”是很多环保企业的发展计划之一,在相关政策扶持下,资本市场对节能环保产业较为看好,无疑为企业拓宽了投融资渠道,预计2013年的环保企业上市通道有望进一步开放,更多的优秀企业会选择上市融资、跟资本市场对接,此举必将加速企业分化。2011年,维尔利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资本市场的成功运作使其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对未能上市的相关企业冲击很大。在被资本市场看好的行业,上市将迅速扩大企业优势,加速分化。
2) 企业收购并购将催生百亿级集团
另一方面,资本市场或将产生进一步的并购行为,产业并购加剧。2008年以来,产业整合的序幕拉开,企业间并购/收购的脚步明显加快。2013年,这一趋势将持续下去。
2012年上半年环保部公布的《环境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十二五”期间,培育30-50个区域型环境综合服务商,发展20-30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全国型综合性环境综合服务集团,其中10-20个年产值在100亿以上。在固废领域内,目前尚未形成产值超过百亿的企业。在“2012年度固废行业评选”中有突出表现的十大影响力企业中,固废相关产值也多处在10亿以下,年营收集中在1-5亿元之间。在政策的指导和推动,以及市场的发展下,企业间将继续保持收购、并购的趋势,凝聚更具影响力的固废力量。
3) 商业模式的专业化和综合化
目前对于企业的服务以及商业模式的规划趋势,有2种预测:1是专业化的发展道路。企业或成为专业的设备提供商,占领固废行业上游地位;或专注于成为专业的投资运营服务提供商,在垃圾焚烧发电方面,光大国际、杭州锦江集团等都致力于成为后者。2是做综合服务商。具体来说,综合服务商也有两种发展方向。其一为区域内(属地性)综合服务商,从垃圾收运到处理处置的全服务,如金州环境参与高安屯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立专业服务园区;其二是致力于在全国各地做综合服务的投资集团,如桑德集团。
4) 技术标准提升带来市场不确定性
由于固废产业的产业链较长,包括“丐帮”部分的收运环节和下游处理环节,目前市场较为关注的只是处理环节,未来固废产业可能走一条从政府包销到专业化分工的道路。我们认为,未来5-10年,国家将在固体废物处理上,会出台更多的控制性标准,这将会改变相关产业的技术路线选择。各相关公司,即便现在所采取的技术标准、环境标准符合国家要求的,也应留下一部分的改善空间。以垃圾焚烧为例,技术标准依然不明晰,这给未来的市场带来不确定性。
国内从事垃圾焚烧发电的投资商约有40-50家,按类型可分为政府主导型、专业投资运营型和工程投资型三类。中国固废网统计了21家企业截止2012年10月的垃圾焚烧项目数据。
2012年企业投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数量排名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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