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征收房产税要收房产使用税?

房产税,国外怎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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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年价值是以年租金衡量)
  房产税如何征?怎么用?是否有助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并提升一个社区乃至地方的公共服务水平?是否能有效抑制房价,同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民众缴纳房产税的意识如何?针对这些民众关心的问题,本报驻外记者深入采访,从制度设计、实施、面临的问题等角度,对新加坡、美国、墨西哥、德国四国的房产税情况进行了调研
  优惠自住 促进平等
  本报驻泰国记者 施晓慧
  新加坡是世界上公认的住房问题解决得比较好的国家之一。新加坡整个房地产制度的设计主要服务于三个重要的社会目标: 一是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二是控制社会的生活成本, 使得社会发展具有可持续性;三是作为一种社会契约, 将住房成为连接一般国民与国家经济成长的一种机制
  新加坡
  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主要是通过将房地产市场划分为二元市场来实现的:约80%的住房是组屋(即新加坡特有的组合房屋,为新加坡建屋发展局承建――编者注),另外20%是私人房产。组屋市场主要由政府负责建设、分配和管理,而私人房产市场主要交由市场运作,政府只充当调控的角色。
  房产税是新加坡政府的一种传统税种,原则上是有房子就得交税,这是对土地这种稀缺资源的一种认可。具体执行中,新加坡坚持小户型、低房价原则,对购买自用房者实行税收优惠,对于富人住房,则收取高倍的土地出让金及高倍的物业费,严格控制高价商品房的比例。目前新加坡全国大约有84%的人安居在政府组屋中,而商品房的购买者主要是收入较高的二次置业者、投资者或者外国公民。
  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顾清扬说,新加坡房产税的设计有两个关键思想,一是累进制,即富人要比穷人交的多;二是鼓励购房自住,对购房自住者抽较低的房产税,而对购房投资者则抽较高的房产税。其目的还是为了实现全民拥屋的梦想,不让稀缺的房屋资源被富人所垄断,对房产投资者进行有效抑制。第二个思想实际上也是一种广义的累进税制,因为大部分购房投资者是富人。由于大部分新加坡国民都是购买价格比较低的组屋的自住者, 他们只交很少的房产税, 这使得新加坡整个房产税占整个税收收入的比重很低,也就是说,新加坡征收房产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社会公平和鼓励居者有其屋,而不是为了增加政府税收。
  新加坡的房产税是按照房屋的年价值来计算的,房屋年价值是以年租金衡量,计算方法是年租金减去物业管理、家具以及维修的费用。多年来,政府对自住房产的房产税率是4%,其他类型的房产税率(如房屋出租者)是10%。而对于小户型的业主,政府会在自住的4%基础上再进行折扣。如年值6900新加坡元(以下简称新元,1新加坡元约合4.92元人民币)的自住住房,政府在4%的基础继续折扣,实际收缴的一般不是272新元,而仅有82新元。
  从2011年,新加坡政府对房产税进行了改革,新的制度进一步倾向于弱势群体,对于年值低于6000新元的房屋免收房产税;年值在新元的,只对高出的部分征收4%的税;而对于年值超过24000新元的房子,超过的部分要缴纳6%的房产税。
  2013年10月新加坡国会再次通过房地产税(修正)法案,为2013年财政预算案时宣布的房地产税调整提供法律基础,修改后的法令有三项变动,包括取消空置住宅与非住宅享有的房地产税退款,区分住宅与非住宅房地产,以制定住宅房地产的累进房地产税率以及把房地产税估税上诉期从21天延长至30天。新修改的房地产税结构,进一步体现了让多数人为自住的房子缴交较少房地产税;而高端住宅屋主,尤其是买来投资的房子,则必须缴交更高房地产税。
  新加坡财政部兼交通部高级政务部长杨莉明说,政府在检讨房地产税结构时,特别关注自住的屋主,因此只有年值最高的1%高端住宅屋主,未来得为自住的房子支付更高房地产税,其余99%自住的屋子,房地产税反而更低。
  例如,从2014年1月起,年值8000新元的自住房屋免收房产税。年值3万新元的屋子若是自住,就是(3)×4%,每年的房地产税只有880新元,否则,就是30000×10%,每年得支付3000新元。而年值10万新元的房子,若自住,对超过8000新元的部分收9%的房产税,2015年增加到10%;若非自住,则10万×19%,2015年增加到20%。以2015年的标准与原房产税相比,年值1.2万新元的自住房组屋,房产税减少33%,仅160新元,非自住的保持不变;而年值15万新元以上自住有地房产,房产税增加了69%,为12580新元,非自住更高达2.4万新元,增加了60%。(见自住和非自住房产税率表。本报记者 施晓慧整理)
  顾清扬说,新加坡整体税制是高度累进制的,约80%的收入税是由顶层20%的高收入群体缴纳的。大部分中低收入群体只缴很少的税,如果考虑到政府名目繁多的财政补贴,大部分中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净税负几乎为零。政府把主要从富人身上征来的税,来补贴政府组屋的购买者,实现国民财富的重新分配,让中低收入群体买得起房屋,从而实现居者有其屋。2013年政府修正的房产税,主要目标是使新加坡的房产税更具有累进制,更加强调购房自住者少交税、购房投资者多交税的思想。这个调整与人民行动党政府2011年大选受挫后一系列政策向左偏转是一致的,更加注重社会平等。
  税率分化 鼓励投资
  本报驻墨西哥记者 姜 波
  富人区的豪宅一年缴纳上千美元的房产税,而工薪阶层地区的房屋每年仅缴纳数十美元。与其他经合组织成员相比,墨西哥的房产税率要低得多。低税率有鼓励房地产投资的用意,但也在客观上造成了地方财政困难,制约了各市政府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建设投入的空间
  墨西哥
  首都墨西哥城的一名律师拉斐尔,全家四口人居住在墨西哥城市中心繁华地段的一栋两层别墅里。房屋地段好、面积大,他每年要缴纳28374比索(约合2140美元)的房产税。退休工人安赫尔居住在城南的一栋别墅内,由于地段一般,加上政府的补助,每年仅需缴纳396比索(约合30美元)的税款,二者的差距相当之大。
  墨西哥征收房产税的历史由来已久,1917年的墨西哥宪法就将房产税的征收列入其中,规定各州政府负责对房产税进行征收。1983年,墨西哥通过了宪法115条修正案,为了给各市政府增加财政收入,将房产税征收权限下放至各市政府。1999年,墨西哥对宪法115条再次进行了修订,强调了各市政府的这项权力,而各市也被给予权力,可根据当地经济状况确定所征税率,每年向当地议会呈交土地和建筑价值评估,以确保房地产登记价值与市场价值相符。
  墨西哥房产税具体的计算方法为,将土地价值与建筑价值相加得到房产的总价值,根据总价不同,房产将被分为不同的等级,每个级别要缴纳固定的税款,然后总价减去该等级最低额度的金额,再乘以该等级相应的税率,得出的钱数与固定税款相加,即为所需缴纳的房产税额。所以在富人区的豪宅一年缴纳上千美元的房产税,而居住在工薪阶层地区每年仅缴纳数十美元的状况就不足为奇了。
  为了体现公平性原则,照顾弱势群体利益,退休人员、领取补助金者以及超过60岁的居民均可以享受房地产补贴或优惠。具体来说,其房产总价值在188.3万比索(约合14.2万美元)以下的,每年仅需缴纳最低额度,即234比索(约合17.6美元)的税款,而若超过此额度,则可享受30%的折扣。而除了这部分居民外,普通居民若房产总额在195.3万比索(约合14.7万美元)以下,也可享受25%―50%不等的折扣。
  墨西哥房产税的缴纳方式比较灵活,可一次性缴纳全年税款,也可每两个月交付一次。为了鼓励居民及早缴纳房产税,根据各地政府规定及当年财政状况变动,各地会给予5%和15%之间的折扣。以墨西哥城为例,如果房产所有人在一月份缴纳全年税费,将享受7%的折扣优惠,在2月份缴纳全年税款,则享有6%的优惠。
  墨西哥各地财政部会根据当年经济状况及通货膨胀率等调整房产税税款,但墨西哥房产税缴纳税额还是很低。根据经合组织的数据,墨西哥每年收取的房产税仅占其国民生产总值的0.23%,远远低于该组织成员国1.5%的平均水平,也远远低于同地区的智利和巴西等国。多年来,墨西哥的房地产市场一直火不起来。由于投资墨西哥房地产市场回报率不是很高,再加上有组织犯罪行为干扰市场,开发商热情有限。投资不足和刚需不旺使墨西哥房产不温不火,降低房产税税率也有鼓励房地产投资的用意。
  虽然税率较低的初衷是为了刺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然而,这也在客观上造成了地方财政的困难。据墨西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房产税收入仅占各市政府收入的13%,市政府收入大部分依靠联邦政府拨款。严重的收入不足制约了各市政府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建设投入的空间。所以,目前有很多墨西哥经济学家呼吁,在不提高税率的情况下,政府应及时更新并精确进行房产总价的估测工作,这将会极大增加政府房产税收入,改善地方财政脆弱局面。
  严格登记 征税透明
  本报驻美国记者 吴成良
  登记是美国房地产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美国房产税征管严格、透明。一个地方的人气和房地产状况,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府的财力。正因为如此,美国地方政府想方设法吸引人来购房、居住。由于地方政府的很多公共服务依附于房产税,客观上加剧了美国社会的分化
  房产税的征收和使用归属于地方政府。而征税的基础在于房产登记制度。美国实行的是契约登记制度,房地产登记主要起公示作用和作为政府收税的基础。登记是美国房地产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尽管美国各州法律不尽相同,但一般而言,房地产的交易必须委托代理律师完成,在完成交易后,律师将交易的相关契据向县政府的不动产登记处登记。县不动产登记处负责收集、登记并向公众发布与房地产相关的各种信息。
  比如,记者居住的美国弗吉尼亚州阿灵顿县,县政府建立不动产登记的数据库,公众可免费到县财政局或不动产评估处查阅,或者上网查询。县政府每年把所有登记资料集中,出版“土地书”,并制成光盘,公众甚至可以在公共图书馆的计算机上去查询。对于每一处不动产,数据库中的信息包括所有权记录、销售价格与日期、土地或建筑物的物理状态描述以及价值评估和每年缴纳不动产税的记录等。
  美国不同州、不同县市甚至同一个县市的不同学区,房产税的税率可能不一样。同一个地方,不同年份的税率也有变动。但美国大多数地区的房产税税率在1%―2%之间。通常,这个税率由县政府最高决策机构――县政委员会,根据年度预算需要提出建议,并经公开听证后确定。县政府设有专门的房地产价值评估部门,评估房产的价值,然后按照确定的这个价值,乘以税率算出房产税。政府每年会定期向房主寄送税单。这笔税可以每年分两次缴纳。比如,阿灵顿县2013年的税率是1.021%,也就是说,价值40万美元的房子,当年要交房产税4084美元。
  美国房主缴纳的房产税的使用是透明的,政府寄来的纳税单据会详细列明这些钱去了哪里。通常,房产税的大头用于公立学校,约占全部房产税收入的70%―80%。其他方面的用途包括公共图书馆、消防、残疾人援助、老年人服务、地区道路桥梁建设维护等,用于县政府日常开销的比例很低。
  房产税是美国地方政府主要的税收来源,而且是较为稳定的税源,因为相比收入税或者销售税,房产税在经济衰退时期的波动不会那么大。一个地方的人气和房地产状况,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府的财力。正因为如此,美国地方政府想方设法吸引人来购房、居住。
  对于房主来说,房产税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是持有房产的重要成本。美国地方政府征收房产税主要是为地方政府的各项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并不以此为主要手段来调控房地产市场,但对购买和持有房地产的需求有间接影响。美国地方政府的很多公共服务依附于房产税,其结果是,房产价值高的富裕社区,政府财税收入多,公立学校等公共服务好,这又反过来吸引更多居民前去居住,形成良性循环。而农村和城市贫困社区则陷入恶性循环。这客观上加剧美国社会的分化。
  美国房产税征管严格。法律规定,房主的通信地址变化后必须书面通知政府,防止税单无法寄达。房产税逾期要缴纳罚金。房产税拖欠两年以上,房屋会被充公、依法拍卖。
  多管齐下 抑制投机
  本报驻德国记者 郑 红
  德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房产税,由于对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房地产泡沫心有余悸,各种类似的税收名目不少,主要包括土地购置税、土地税、二套房税、收入所得税、资本利得税等,这些遏制措施多管齐下,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压制了炒房现象
  各州的土地购置税标准不同,从3.5%到6.5%不等。购房后,房屋所有人每年还需要缴纳土地税。土地税为地方税种,与个人收入完全无关,其标准由地方制定,并由城镇自行支配。税率与房屋的大小、房屋的价值以及土地价值相关,指定的标准主要参照税务局公布的土地价值。对不同建筑时间、建筑类型和所在地人口数,土地的价值衡量指数从3‰至10‰不等,土地衡量指数乘以土地价值,再乘以每个联邦州自己制定的税率(如柏林为810%,法兰克福为460%)便是应交的土地税。在柏林较好的住宅区,有的80平方米的住房土地税约为每年150―200欧元。但这个数字不具代表性,不同城市和一城内不同区域的土地税可能大相径庭。
  所谓二套房税,是指居民登记使用的第二套及第二套以上住房需要缴税,不管这些住房的主人是否是住户本人。也就是说,这既可能是房主自己拥有并使用的二套房,也可能是租住的。不少德国人拥有登记使用的“二套房”,比如海边的度假房等。以德国首都柏林为例,二套房税的征收标准是该套住房不算杂费出租价格的5%。柏林市税务管理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卡特琳?比尔维特女士对本报记者表示,二套房税由地方征收,与住户的收入无关。在柏林正式登记使用第二套住房一年以上的人需要征税。夫妻由于就业原因使用的二套房或二套房用于满足护理要求等特殊情况则免征此税。
  如果将购置的房产用于出租,可能还需要缴纳收入所得税。出租房屋的收益将算入个人年收入,按照联邦的个人所得税标准纳税,纳税的比例也与个人的其他收入有关。在德国,个人收入越高,需要纳税的比例也就越高。反之,如果一个人没有其他任何收入,房屋出租收入也达不到纳税标准,那么租金不会被征税。根据现行规定,年收入低于8354欧元不需要缴纳所得税,而如果年收入高于52882欧元,高于这一数字的部分缴纳的所得税的比例也会升至42%。
  此外,为了防止利用房地产投机的行为,德国设有10年的投机期限。购置10年以内的房屋如果出售获利,利润也将被纳入个人收入,需依法缴纳资本利得税。购置超过10年的房屋出售则不需缴纳此税。如果房屋一直在用于自己居住或者自己居住时间超过2年,则10年之内出售也不需要缴纳。通常来讲,个人出售住房不需要缴税,但财政部门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判断出售住房行为是否属于商业行为,如果5年之内出售3套以上房产,则可能被视为商业的住宅交易行为而被征税。
  德国人对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房地产泡沫心有余悸,由此催生了上述的一系列政策遏制措施,多管齐下有效地压制了炒房。据德国央行统计,自2003年到2010年间,德国房屋贷款总量十分稳定,变化量非常小,2003年的总量与2010年几乎持平。
  目前,同巴黎、伦敦等欧洲城市相比,许多德国一线城市的房价价格依然相对较低。近年来,随着人们收入不断增加,刚性需求加大,德国房地产再次成为购买热点,价涨上涨势头很快,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政府的警惕。
  版式设计:李姿阅
(责编:潘旭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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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党委书记,著名财经专家贾康做客搜狐演播室,接受搜狐财经、搜狐读书联合专访,为我们详细解读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更多关于房地产税的了解,请参阅贾康等,人民出版社出版。
01 房地产税在中国已经沸沸扬扬地吵了十多年,房地产税改革是中国财税改革的必经之路。作为时下热议的话题,房地产税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并对我国经济生活产生广泛影响。
焦点问题1:房地产税何时推出或者扩大试点?
搜狐财经邓新华:依李克强总理做的政府工作报告,您估计房地产税推出或者扩大试点的时间,今年会推出或者扩大试点吗?
贾康:这个问题提得特别好。在两会之前,我感觉从研究角度来说,应该促一促这个改革。当时也说到了,我认为今年两会在即,应该听到这方面进一步纳入立法程序的有关信息;但现在看起来,政府工作报告里面没有提,预算报告里面说要继续“配合房地产税和环境税的立法工作”,那么这个口风我觉得是清楚了,在年度的工作里面没有明确把它放在纳入立法程序这样一个位置上。至少在现在的部署上来看,可以做这个估计了,以后情况演变过程中有什么变化另说。
但是它仍然维持着原来的基本框架,就是要把这个事情立法先行以后,向改革的方向推到实操,配合立法当然是符合基本框架的,但是客观上讲,没有了加快房地产税立法的这样一个紧迫感。
什么道理呢?有人这样推测,我觉得有一定道理:现在经济明显下行,下行过程中房地产在上一年的时间段里面是明显在振荡、在波动中间也分化和下行,通盘考虑来说,在现有阶段上新常态的“新”有了,“常”还没有实现,还没有解决触底起稳的问题,是不是感觉这个事情可以稍微从缓一点,加快立法这个“加快”没有强调。这个解释似乎有道理,但这决不意味着改革方向有任何动摇,也决不意味着改变三中全会规定的基本精神,加快房地产税适时推进改革。
读书贴士:什么是房产税和房地产税?
要弄明白什么是“房地产税”,首先要理解什么是“房地产”。实际上房产和地产合在一起就叫“房地产”,指的是土地、建筑物及附着在土地、建筑上不可能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无论是房产还是地产,无论从自然属性还是从法规角度来讲,一般都具有不可移动的特点,所以房地产又被称为不动产。
弄明白什么是“房地产”之后,应可以进一步搞清楚什么是“房产”。房产属于房地产范围,法律上房产特指房屋产权,是房屋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受的权利,包括对房屋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房屋产权通常并不是单一的,而是一种复合权利,包括两个组成部分:一个是房屋所有权,一个是土地使用权。这一点特别值得注意。在我国,房产中的房屋所有权是没有规定期限的,也就是说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所有;而房产中的土地使用权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期限。按照法律对具体土地的规定,分为40 年、50 年或70 年不等。
“房地产税”的开征是不是简单地增加了一个新税种呢?其实并非如此。在整个房地产税体系中,保有环节房地产税的开征并不是简单地增加一个新税种,而是要对现在房地产税制进行重新设计,使之更为科学合理,符合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现代税制的要求,税种数量是有增有减的。
焦点问题2:收了土地出让金再征房地产税是重复收取吗?
搜狐财经邓新华:您书中提到一个巨大的争议点,接受媒体采访也多次谈到,土地已经收取了土地出让金,对房子再征税很多人说这是重复的,您认为不重复?
贾康:我不是说不重复,关键要看重复得合理还是不合理。这里面要从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税性质来说,其实是各行其道的,土地出让金是地租,房地产税是另外一个渠道上面政治权力为背景带有强制力的征收。地租是经济上面的范畴,谁拿到了终极所有权,以土地终极所有权为经济依据去征收地租。税是一定有一个公权力的背景,以政治上的权力为背景的依法强制征收。租和税在各个经济体实际都是各行其道,不是两者只能取其一的关系。说到重复,给人感觉似乎是重复,但是真问题不是说把这里面的哪个去掉,而是使这两个怎么合理地能够形成一个并行不悖的搭配。
另外从税本身来说,也有一个正本清源的说法,现代税制都是多种税不是一种税,多种税,多环节、多次征的复合税,这样一来,光说税也会出现重复,一个企业交流转税以后,还要交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交完以后,职工拿到的部分呢,个人还要交个人所得税;交了个人所得税之后呢,你在购买一些特定的消费品比如买汽车的时候还要交汽车购置税,这不都是重复征收的吗?但这些重复实际上也是需要在复合税制通过不同环节多次征收达到一定的调节目的的机制。真问题不是说不能重复而是重复得合理不合理。所以我的基本说法是:这两个东西不是不能重复,而是真问题要抓住,是不是重复得比较合理,我们能够怎么样优化它。
搜狐财经邓新华:从经济学上来说,在有房地产税和没有房地产税的情况下,人们对土地的出让金出价不一样,我前面不知道后面会收房产税我给的出让金比较高,现在能不能征房产税,以前的是不是可以不征或者只征以后?
贾康:区别对待这个意思是可以考虑的,以后没有保有环节税预期的时候,大家在拿前面地块的时候开发商也是觉得顺应社会的普遍预期会出比较高的价,以后出的比较高的价在以后的开发形成的成品交易中间去找回来,但是以后如果购买者有一个预期,买了持有环节有成本的,购买意愿受到影响,一般说是往下走的,这个影响使原来没有保有环节税的预期之下,开发商所想到的盈利空间被压缩了,或者别的没有变的情况下,房价往下走,这是很明白的事。这样的情况下,原来的房价比较高,后来的房价比较低,一方面证明这个税确实对房价有一定的影响,不是完全没有影响;另外一方面给我们调控上的考虑,怎么使社会成员说,我原来买的房子所含的土地出让金比较高,现在有了税以后我这个房所含的土地出让金比较低,一高一低,我感觉不公平,有没有什么调整机制?有必要的情况下,在以后调节过程中可以说“老地老房老办法,新地新房新办法”,就是区别对待的问题。不是说这个税不覆盖,而是说税率可以从高和从低做区别,可以作为未来立法过程中间考虑的一个要素。
读书贴士:什么是土地出让金?
在进一步理解房地产税之前,还特别有必要对与土地相关的基本常识进行相关了解。
为什么个人房产只有土地使用权而没有土地产权?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城镇建成区的土地都属于国家,农村的农田、宅基地等都属于集体,居民个人并不能拥有土地最终所有权,只能是拥有土地使用权。这就是中国国情的一个重要特点。一句话来讲,我们国家的土地所有权性质属于公有制,与国外可以存在的土地私有制完全不同。
土地出让金制度也叫做土地批租制度。在我国,现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环节采用的主要是土地批租制度,它比较有利于严格按照土地开展和区域发展的通盘规划有效利用土地资源。这种制度的逻辑前提是,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分离。具体操作就是政府作为土地所有者将一定面积地块的土地的使用权租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使用该地块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如付出租金,并且该地块的使用有严格的期限规定。在期满之后,土地所有者有权收回土地和地上的建筑物。特别值得说明的是,土地使用者为使用地块付出的价格,就是我们所说的土地出让金。
焦点问题3:征收房地产税会导致离婚潮?
搜狐财经邓新华:我们看到很多网友担心说如果征收房地产税会不会导致离婚潮来避税?限购时出现过这一现象。
贾康:有过。印象最深是上一次个税20%从严征收,实施细则没落地,很多人都要抢这个政策没落地的末班车,一下子有很多人赶快交易,催生井喷式的行情。要取得交易的身份,很多人要先办离婚手续,才能有交易的前提。
这个事情给我们一个启示,以后设计在这里边要尽量避免出现诱因。到底怎么设计?确实有一个权衡。比如说选择第一套房扣除,更多人有离婚动机;如果说按照人均多少面积扣除,离婚动机就弱了。但是按照第一套房扣除这个方案不采取的话,另外一种意见会出来:你如果按照人均平米去扣除,假设情景之下可能有些老百姓接受不了。
我过去举过这个例子,按人均平米扣除,那么从对离婚潮的引发来说要弱化,但是万一出现那个假设情景——一家三口按照40平米人均的标准正好住120平米房子不用交税,结果孩子车祸中不幸身亡,两位家长悲痛欲望之际,税务官员赶到,说你们家情况变化,要交房地产税了。
这两个比较起来各有利弊,到底怎么权衡,要立法过程大家一起做博弈,最后寻求一个解决方案的最大公约数。
搜狐财经邓新华:前几天您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到房地产如果按套或者按面积征收,官员会受不了,因为他们拿的工资比较低,一个最大的福利就是房子。但是很多网友就说,官员受得了老百姓就受得了?这种照顾官员的想法很不公平。
贾康:我不是说照顾官员这个意思。我是说改革要有可行性,第一单位的扣除很重要,第一单位扣除不光对官员,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要扣除。如果没有这个扣除的话,体制内的人首先接受不了,更不要说老百姓。
现在很多官员,手上最实惠的是房改以后这套房子,自己的收入每个月工资就那么几千块钱,反腐倡廉之后灰色收入大大挤压掉,这种情况下他又很辛苦,不受《劳动法》保护,他最实惠、最看中的是这套房子,如果完全不扣除,按照美国普遍征收办法,老百姓首先不接受,本来要推动改革的官员队伍他也不接受,我是这个意思。
焦点问题4:征收房地产税会不会增加租房者的生活成本?
搜狐财经邓新华:征房地产税是抑制人们购买多套房子,如果人们不购买多套房子,对于房租会不会抬高?这对创业者的生活成本还有很多外来人是不是有影响?
贾康:是这样的,在改革接近实操的时候会有很多原来的空置房进入市场交易或者出租,供给明显多出一块,这是整个社会完全不用增加新的投入情况下一下子供给多出一大块原来的空置房,空置房的量没有精确统计,观察还是相当大的。这样一来供需状态更有利于租房者而不是房东,房东不是怎么想往上抬价就能抬上来的,那边供给多了,对于大家担心的事会有一个缓冲。
另外,说到草根创业、打工者、收入低的人,他怎么样承受房租?我们有一个托底的事情,如果他是低收入阶层,符合现在推行的保障房享受标准的话,应该在公租房里面得到对应的供给,这些东西综合在一起。但是从长远来看,我也强调过,我们城镇化水平一路提高,中心区在接到越来越多的进城的社会成员的时候,这个需求的力量会把我们商品房均价和租房均价的曲线表现为往上走的上扬曲线,虽然有房地产税和其它一些手段会影响这条曲线,但是不会改变上扬的基本容量。房地产税推出之后使这条曲线不要那么陡峭,另外减少动不动就大起大落的负面效应,遏制在这里面炒作,总体来说还是把多种因素综合在一起考虑未来的情景。
读书贴士:为什么要开征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可以带来多种正面效应。
首先形成了不动产(包括住房)保有环节各个年度对于持有者的税收负担,即形成依据税法的住房持有成本,有利于抑制对于住房的市场炒作和炒作引起的泡沫化倾向,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房价的沉稳。
房地产税还能够帮助增加住房市场上购房者对中小户型的需求。房地产税的一大作用就是调节房地产消费的高端,特别要针对面积特大、特别奢华、普通百姓难以企及的住房来征收,而这样的调节至少将产生两个效果:第一,经济实力尚未达到相应水准的但原本想“跳一跳摘果子”的购房者会受到房地产税的影响而放弃购买此类住房;第二,热衷于追求建造所谓“高、大、上”小区而瞄准少数高端购房者市场的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会考虑转向多建中低端住房。这样一来,一方面,我们在有限的土地面积上能够得到更多的住房,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这对于我国这样的人口大国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另一方面,减少占地面积大、奢华型住房的数量,对于我们国家城镇化发展的健康和谐也有重要意义。
房地产税有利于减少中低收入者的“税收痛苦”。好多人认为房地产税的开征会增加一般老百姓的税收负担,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从税收种类上来说,房地产税这样的财产税属于直接税,开征房地产税就意味着提高我国税收体系中直接税的比重、降低间接税的比重。房地产税的开征,一方面,可以将以往开征的多种间接税负担并入房地产税这一个税种中,减少大多数老百姓的税收负担;另一方面,作为直接税,房地产税的税负不能轻易转嫁给别人。房地产税主要是调节高端人群的收入状况,可以让更多高收入者、富裕者缴纳更多的税收,为大多数老百姓减少税收负担,在实际运行中具有非常明确的“削富济贫”效果,不会增加老百姓的税收负担。除此之外,房地产税所增加的税收收入还可以优先用于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定向使用,造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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