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能在网上缴费吗

2015年社会保险缴费调整的通知
2015年社保调整通知内容
2015年度青岛社保缴费基数调整通知_
昆山市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的通知
昆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江苏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昆山2015养老金待遇标准提高
社保提高多少什么时间实施?|_娱乐资讯_青年网
<meta name="description" content="  每年7月1日进入新的社保年度,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大险种中除生育保险外,其余险种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待遇变化。
  昨日,广州市人社局公布广州职工养老、农转居养老保险,以及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的等多项社保待遇的调整情况,快来看看都有什么变化吧
  养老保险(城镇职工
您所在的位置:&>&&>&
2015年社会保险缴费调整的通知
2015年社保调整通
&&&来源:& &
简述:  每年7月1日进入新的社保年度,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大险种中除生育保险外,其余险种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待遇变化。
  昨日,广州市人社局公布广州职工养老、农转居养老保险,以及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的等多项社保待遇的调整情况,快来看看都有什么变化吧
  养老保险(城镇职工
  职工医保:大病补助上调明显
  和养老保险的补助金按广州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计算不同,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上限是依照上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计算。2014年度,广州上年度职工年平工资为69696元,在此基础上乘以6倍,2014年度的职工医保报销上限为418176元。而2015年度的广州上年度职工年平工资达到了74245元,在此基础上乘以6倍那就是445470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以往的社保年度中,职工大病补助的上限为15万元,而在今年调整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收入的3倍。这一调整,又将大病补助支付限额提升到735元,进一步提升了职工医保大病保障的报销额度。
  在职工医保中,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资金是按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工资的4 .1%划入的,由于月平工资从5808上调至6187元,退休职工的个人账户划入金额也得到了相应的增加,从238 .13元,上调至253.67元每月。
  失业保险:失业期间丧葬补助费提升
  从日起,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从1550元增加至1895元,按最低工资标准80%计算的失业保险金也就相应地提升到了=1516元。
  在进入新社保年度后,失业人员如在失业期间身故,其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则同样依照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工资的3倍、6倍进行核算。因此,进入新社保年度后,这方面待遇也有一定的提升。
  工伤保险:工亡补助、丧葬补助上浮
  在因工伤事件死亡的补助款项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也就有了相应的提高。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2014年该项指数提升到了28844元,因此,光工亡待遇一项,就从53.91万提升到了57.688万。
  工亡职工的丧葬补助金,则是以广州上年度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倍计算,计算方法可参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的相关计算方法。该项目补助,由上年度的34848元,提升至37122元。
责任编辑:雪子
主办:青年导报新闻周刊
版权所有:青年网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34
邮发代号:35-37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7号中青大厦17楼 订阅:全国各地邮局(所)月定价:15元 &昆山养老保险
江苏其他地方养老保险查询
昆山养老保险查询频道为昆山市民提供便捷的个人养老保险查询服务,了解昆山养老保险的计算方法,轻松把握昆山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基数、转移和补缴等相关服务。江苏2015年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提高最新消息
发布日期: 18:09:14
《江苏2015年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提高最新消息》是有志坤教育()为你整理收集:
  昨天,省人社厅发布2015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自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将从14496元提高到15446元,缴费工资下限将从2899元提高到3089元。这也意味着,参保职工每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将水涨船高。  据介绍,参保职工一般按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相关比例每月缴纳各项保险的参保费用。不过,工资收入较低和较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工资的上限和下限,则跟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缴费工资下限从2899元提高到3089元,由于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是8%,参保职工每个月需多掏()×8%=15.2元。用人单位为每个员工则需多缴养老保险费38元(缴费比例为20%)。  考虑到部分地区私营企业占比较大,低收入人群数量较大,人社部门允许执行上述下限标准有困难的地区作适当调整。其中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按不低于2900元确定;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按不低于2550元确定。  记者了解到,市人社局将在月底之前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另据悉,日至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149元。
 今年7月1日起,常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常州市人社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就我市养老保险的变动及一系列市民关心的其他热点问题,作了详尽的解答。  问:我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哪些?  答: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但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问:怎样参加我市市区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答: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填写相关参保登记表,“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低保对象”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常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工作人员将对参保人员的身份进行审核,准确无误的就可以当场完成参保手续。  问:我市市区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日起,我市市区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共分五档,分别是600元、1080元、1560元、2040元、&2520元。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多缴多得。2015年度内已选择了缴费档次并缴费的,不再作缴费档次调整,需要调整缴费档次的,可以在选择2016年度缴费档次时进行调整。  问:我市市区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员是否有补贴?  答:政府对正常参保缴费及延长缴费给予补贴,从日起,补贴标准调整为每缴费满1年补贴60元,对参保缴费人员前补缴费的,政府财政不再给予补贴。  问:我市市区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特殊困难群体有哪些照顾?  答:对我市市区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重度残疾是指视力残疾中的一级盲、二级盲;智力、肢体、精神残疾中的一级、二级)、低保对象(指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常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人员),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给予补贴。  问: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是怎样组成的?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政府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并终身记录的个人权益账户。个人缴费、集体经济组织对个人缴费给予的补助、政府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照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息,产生的利息也一并记入个人账户。  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是什么?  答:一是参保缴费人员达到领取待遇年龄,即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二是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三是未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  问: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  答:参保缴费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申请前补缴费或后延缴费至满15年后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愿前补缴费或后延缴费的,可书面申请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一次性连同本息退还本人。  问:城乡居民怎样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答: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提出申请,填写《常州市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申领表》,经初审,报送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领取养老金待遇手续,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问:未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是否可以享受基础养老金?  答:日前,已经按规定享受了基础养老金的,仍按规定继续执行;日后,不再新增未参保缴费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的人员,但日前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日后仍可办理申领手续,并从办理手续次月起领取基础养老金。  问: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的领取有什么规定?  答:日前已经享受了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的仍按规定继续执行;日后不再新增享受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的人员,但&日前已经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日后仍可办理申领手续,并从办理手续次月起领取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  问: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城乡居民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怎样计算的?待遇会不会逐步提高?  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我市市区城乡居民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三部分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2015年1月份开始,我市市区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90元。  对正常缴费超过15年的城乡居民,从第16年起,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加发1%;  (2)缴费年限养老金:对缴费年限15年以上(含15年)的人员,每月增发108元缴费年限养老金;  (3)个人账户养老基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与退休年龄相关,如男满60周岁退休的,计发月数为139个月,如女满55周岁退休的,计发月数为170个月。  基础养老金标准将根据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适时调整。  问: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死亡后,如何处理其个人账户余额?  答: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受益人,法定继承人或受益人先到原参保缴费人员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填写《常州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停保续保表》,再凭参保缴费人员的死亡证明和相关关系证明到区社保经办机构填报《常州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结算申请表》,经办机构核定结算后,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死亡人员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受益人。  问:调整后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答:自日开始,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死亡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标准调整为1500元。  问: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每年必须进行资格认证吗?冒领养老金将承担什么后果?  答:区社保经办机构对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没有通过资格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将及时停止发放养老金待遇。任何人以任何手段冒领养老金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追回其全部非法所得及利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市区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答: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本人提出申请,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在市区的,可以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在其它地区,参保人员不愿意在待遇领取地办理制度衔接的,也可以就近在市区申请办理,其中户籍地在新北区的薛家、孟河、春江、罗溪、新桥、西夏墅等六个乡镇的,可以向新北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问:市区参保人员如何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答: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本人提出申请,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如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在新北区的薛家、孟河、春江、罗溪、新桥、西夏墅等六个乡镇的,也可以向新北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何进行缴费、待遇领取以及信息查询?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以在参保登记时选择的银行实现缴费和待遇领取,参保人员的参保登记、资格认证、权益查询等项目的服务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实现“一门式”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保经办机构已将所有参保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
  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金标准需要更加精细化。以往的方案只分了两档,新方案则分为六档,年龄越大,待遇标准越高。”  江苏省昆山市政府近日印发通知,从2015年起,该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将进行调整,其中,居民社会养老金发放标准将与年龄挂钩,年龄越大,待遇标准越高。  记者从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自昆山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原农村基本养老)政策实施以来,基本养老金每年都有调整提高,从2003年的70周岁以下标准为100元/月、70周岁以上标准为130元/月提高到目前的70周岁以下标准为490元/月、70周岁以上标准为520元/月。  而和往年相比,这一轮新的居民社会养老金发放标准调整,将不再是过去的普调模式,而是与年龄挂钩。“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金标准需要更加精细化。”昆山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以往的方案只分了两档,新方案则分为六档,年龄越大,待遇标准越高。”  江苏昆山养老金标准档次调整2015:  2015年,昆山市调整后的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标准将分六个档次,分别为:  70周岁以下490元/月  70周岁(含)以上至75周岁520元/月  75周岁(含)至80周岁550元/月  80周岁(含)至85周岁580元/月  85周岁(含)至90周岁610元/月  90周岁(含)以上640元/月  新的调整政策所涉及对象年龄统一按2015年12月底时间点的年龄确定。相比2015年的标准,明年75周岁(含)以上居民的养老金均有上涨,年龄越大,涨幅越大。  据悉,江苏省昆山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城乡各项保障并轨的政策制度和运作机制,近年来,其居民社会养老金水平一直处于全省前列。
江苏省退休人员涨工资2015,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计算公式和发放时间
出台背景  2015年2月,国家出台《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5年12月,江苏省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出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苏政办发[号)。我市为与国家、省政策保持一致,制定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宿政办发[2015]56号),自日起实施。  参保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档次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12个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其中100元缴费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管委会为其全额代缴。  缴费方式  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每年1月1日―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参保人需携带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劳动保障所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后至指定金融机构缴费即可。  政府补贴  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多缴多补。选择1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30元/人.年;选择300元、4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40元/人.年;选择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60元/人.年;选择1500元、2000元、2500元以上补贴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80元/人.年。有条件的县或区(开发区、新区)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待遇享受  (一)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我市新农保或城镇居保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在本意见实施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其最低标准由省确定,并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县或区(开发区、新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增发1%。提高和增发基础养老金部分的资金由县或区(开发区、新区)政府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三)我市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05元。  (四)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并可享受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宿政办发z2014{37号)文件执行。  补缴规定  我市新农保或城镇居保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本意见实施之前未参保或未连续缴费的,可以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本意见实施后,应按年连续参保缴费。年满60周岁时,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本意见实施后有断保年限的,相应延迟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间。  我市新农保或城镇居保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年满60周岁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应延长缴费至15年,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从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上获悉,徐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正式公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设定12个档次。  个人缴费设12个档次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不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其中个人缴费部分,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12个档次,各县(市)、铜山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个人缴费方式实行金融机构代收代扣。市根据国家、省要求和经济发展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村居民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提供资助。  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市本级基础养老金由省、市、区财政共同承担,其中省财政补贴外的资金,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由市财政和区财政各按50%比例承担,贾汪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由市财政承担25%、区财政承担75%。各县(市)、铜山区基础养老金由省财政(含中央财政补助)给予补助。  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根据选择的缴费档次确定,每人每年30-15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补助标准,补助标准限低不限高。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其中一级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10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50元。各县(市)、铜山区参保补贴和为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费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2015年江苏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计算方式发放时间2015年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通知,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我省2015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近日正式出台。全省550多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将从今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此次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力争3月底、确保4月底前到位。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注重公平,并与本人缴费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企业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全省550多万名企业退休人员都将参加普遍调整。普遍调整包括三块:一是按定额增加,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增加,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发给;三是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在按上述三项增加的基础上,对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退休人员,各省辖市人府可根据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承受能力和基本养老金替代率水平等实际情况,在苏南地区不高于240元、苏中地区不高于220元、苏北地区不高于&210元的范围内,再适当增发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对于年满70、75及80周岁以上的高龄企业退休人员除了参加普遍调整,还要再适当给予倾斜,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
  日上午,&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新闻通气会。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3月30日,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公布实施。按照省人社部门的统一工作要求,苏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4月10起开始发放,将在4月份养老金正常发放时调整和补发到位。  调整办法  普遍调整与适当增发相结合  据了解,参加苏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按月领取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日起调整养老金。2015年继续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增发相结合的调整办法。普调办法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按照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普调办法仍由固定额、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较好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退休、退职及按月领取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为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发给。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乘以3.5%计算增加额。苏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王某,今年65周岁,缴费年限2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3)+(%)=1998元,增加198元。  同时,继续对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加发养老金。高龄退休人员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也相对增加。按照省统一规定,今年继续对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退职及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苏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孙某,今年70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3)+(%)+40=2649元,增加249元。  有条件企业  都应当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副处长陈延麟介绍,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支柱组成。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基本层面的制度安排,其功能定位是保基本,主要是保障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每年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实现养老金水平的合理适度增长。作为补充层面的企业年金,则起着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养老保障水平的重要作用。目前全市已有近300多家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了企业年金,其中既有工资水平相对比较高的企业,也有工资水平处于社会平均工资左右的企业,人社部门呼吁并欢迎更多具备条件的企业,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支持政策,从早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为他们的老有所养提供更好的保障,这也是一个负责任企业应有的作为。
  据悉江苏省3月30日起上调580余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调整水平为10%,预计4月底前落实到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朱华介绍,在经济增速放缓、人口老龄化加剧、财政支出压力较大的形势下,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仍能维持10%的调整总水平实属不易,体现了政府保障民生的巨大决心。  2015年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日前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省人社厅相关负责同志就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进行了解读。  人均调整水平仍为10%,内涵要求较去年有变化  国家明确提出,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总水平仍为10%,但在具体部署时强调今年的10%包括适当倾斜等因素在内,并要求各省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新增倾斜群体和新增待遇项目。往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水平即达到10%,加上适当倾斜因素,调整总水平实际达到11%―12%左右。因此,虽然国家批复今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总水平仍在10%左右,但由于内涵要求不同,这一调整总水平和往年相比实际是有变化的。  当然,也要看到,在经济增速放缓、人口老龄化加速、财政支出压力较大的形势下,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仍然能够保持10%的调整总水平,很不容易,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心。事实上,我省在拟定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时,也与国家有关部委进行了充分沟通,国家批复我省调整方案时已考虑到我省往年的情况,因此,除了一些特殊个案情况外,今年调整总水平的实际变化带来的影响并不大。  普调办法变化不大,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普调办法仍由固定额、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这一办法既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又可以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过大,较好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今年的固定额部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40元统一提高到60元,增加了20元,这就使得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能得到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仍为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发给。这一部分主要体现长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的,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越多;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3.5%增加,比去年下调0.5个百分点。这一部分主要体现多缴多得,因为缴得越多,基本养老金水平越高,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也越多。  如退休人员王某,65周岁,缴费年限2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3)+(%)=1998元,增加198元。  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继续适当加发养老金  高龄退休人员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也相对增加,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对于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  如退休人员张某,75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35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3)+(%)+60=3847.5元,增加347.5元。  又如退休人员李某,70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3)+(%)+40=2689元,增加289元。  有条件的企业都应当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支柱组成。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基本层面的制度安排,其功能定位是保基本,主要是保障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每年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实现养老金水平的合理适度增长。作为补充层面的企业年金,则起着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养老保障水平的重要作用。目前全省已有3000多家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了企业年金,其中既有工资水平相对比较高的企业,也有工资水平处于社会平均工资左右的企业,我们呼吁并欢迎更多具备条件的企业,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支持政策,从早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为他们的老有所养提供更好的保障,这也一个负责任企业应有的作为。
 2015年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日前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无锡市将有40.5万余名企退人员将在此次调整中受益。  人均调整水平仍为10%,内涵要求较去年有变化  国家明确提出,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总水平仍为10%,但在具体部署时强调今年的10%包括适当倾斜等因素在内,并要求各省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新增倾斜群体和新增待遇项目。往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水平即达到10%,加上适当倾斜因素,调整总水平实际达到11%―12%左右。因此,虽然国家批复今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总水平仍在10%左右,但由于内涵要求不同,这一调整总水平和往年相比实际是有变化的。  当然,也要看到,在经济增速放缓、人口老龄化加速、财政支出压力较大的形势下,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仍然能够保持10%的调整总水平,很不容易,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心。事实上,我省在拟定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时,也与国家有关部委进行了充分沟通,国家批复我省调整方案时已考虑到我省往年的情况,因此,除了一些特殊个案情况外,今年调整总水平的实际变化带来的影响并不大。  普调办法变化不大,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普调办法仍由固定额、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这一办法既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又可以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过大,较好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今年的固定额部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40元统一提高到60元,增加了20元,这就使得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能得到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仍为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发给。这一部分主要体现长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的,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越多;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3.5%增加,比去年下调0.5个百分点。这一部分主要体现多缴多得,因为缴得越多,基本养老金水平越高,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也越多。  如退休人员王某,65周岁,缴费年限2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3)+(%)=1998元,增加198元。  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继续适当加发养老金  高龄退休人员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也相对增加,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对于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  如退休人员张某,75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35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3)+(%)+60=3847.5元,增加347.5元。  又如退休人员李某,70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3)+(%)+40=2689元,增加289元。  有条件的企业都应当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支柱组成。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基本层面的制度安排,其功能定位是保基本,主要是保障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每年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实现养老金水平的合理适度增长。作为补充层面的企业年金,则起着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养老保障水平的重要作用。目前全省已有3000多家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了企业年金,其中既有工资水平相对比较高的企业,也有工资水平处于社会平均工资左右的企业,我们呼吁并欢迎更多具备条件的企业,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支持政策,从早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为他们的老有所养提供更好的保障,这也是一个负责任企业应有的作为。
  自5月份开始,江苏省将执行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个人每年最高缴费标准从1200元提高到2500元。同时,居民养老保险也可以跨地区转移接续了。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达到1300多万人。  据介绍,从去年11月开始,江苏把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整合成一个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1100元、1200元12个缴费档次。从明年起,新的缴费档次变成了1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12个档次。新缴费档次取消了200元,同时明确100元的缴费档次原则上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各地还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当增设缴费档次,但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  鼓励居民多缴费的同时,政府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补贴也采取了“多缴多补”原则,即,补贴标准最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除了多缴多得,江苏还鼓励长缴多得。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增发1%。  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样,居民养老保险从明年开始也可以跨地区转移接续。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不过,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上一篇:87
????????????
?09-14?09-14?09-14?09-14?09-14?09-14?09-14?09-14?09-14?09-12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