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利息贷款利息怎么有10.98%

农村信用社贷款利息是怎算的 还有如果没有还款能力会怎么处理_百度知道
农村信用社贷款利息是怎算的 还有如果没有还款能力会怎么处理
前些年在农村信用社带了三万块钱,到现在已经十三万多了,问信用社的人他们说三年一番本,这利息也太高了吧
,我们村像这样很多。前些天被信用社起诉了 ,该怎么办。有没有偿还本金不用还利息的可能。
有只偿还本金不用还利息的可能,前提是你确实没有换利息的能力了,这个可以找信用社经理反映下的,但是你的不良记录一直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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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贷款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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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贷款利率
二套房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确定,当事人只能在中国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的范围内进行协商。
按照货币资金借贷关系持续期间内利率水平是否变动来划分,贷款利率可分为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 浮动利率是指在借贷期限内利率随物价或其他因素变化相应调整的利率。借贷双方可以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就规定利率可以随物价或其他市场利率等因素进行调整。 浮动利率可避免固定利率的某些弊端,但计算依据多样,手续繁杂。
中国曾一度实行过的对中长期储蓄存款实行保值贴补的办法就是浮动利率制的一种形式。
利率按市场利率的变动可以随时调整。常常采用基本利率加成计算。通常将市场上信誉最好企业的借款利率或商业票据利率定为基本利率,并在此基础上加0.5至2个百分点作为浮动利率。到期按面值还本,平时按规定的付息期采用浮动利率付息。浮动利率的特点:
1、利率的变动可以灵敏地反映金融市场上资金的供求状况;
2、借贷双方所承担的利率变动的风险较小;
3、便于金融机构及时根据市场利率的变动情况调整其资产负债规模;
4、有助于中央银行及时了解货币政策的效果并做出相应的政策调整。
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的优缺点:
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各有其优缺点。固定利率便于借方计算成本,浮动利率可以减少市场变化的风险,但不便于计算与预测收益和成本。
根据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可分为长期贷款利率和短期贷款利率
长期利率是短期利率的对称。是指融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金融资产的利率,如各种中长期债券利率、
各种利率等,是资本市场的利率。
1、在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应该根据目前贷款利率,对自己目前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设计还款计划,并适当留有余地,不要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
2、选择适合的还款方式。目前基本上是等额还款方式和方式两种,还款方式一旦在合同中约定,在整个借款期间就不得更改。
3、每月按时还款避免罚息。从贷款发起的次月起,一般是次月的放款时间为还款日,不要因为自己的疏忽造成违约罚息,导致再次银行申请贷款时无法审批。
4、妥善保管好您的合同和借据,同时认真阅读合同的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1)商业浮动范围为基准利率的0.9,上不设限;
(2)利率浮动范围为基准利率的0.9~2.3倍;
(3)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在产生借贷纠纷时,超出部分利息不受法院支持。 & &
银行贷款利率是根据贷款的信用情况等综合评价的,根据信用情况、抵押物、国家政策(是否首套房)等来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31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自同日起,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作调整,金融机构要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各项住房信贷政策,继续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关于长期利率的确定有着不同的解释:
完全预期理论认为对未来短期利率的完全预期是形成长期利率的基础,如果预期未来短期利率趋于上升,则长期利率高于短期利率;反之亦反。完全预期理论最重要的假设前提是不同期限证券的完全替代性,这一点引起很大争议。市场分割理论认为投资者和借款者都有期限偏好,不同的期限需求将金融市场分割,各自有不同的供给与需求条件,长期利率和短期利率是由各自的市场条件所决定,即不同期限证券的替代是有局限性的,不是完全替代关系。流动贴水理论则认为长期利率水平高于短期利率,其原因在于必须对流动性和风险加以补偿。实际上,长期利率水平一般是高于短期利率的。
1.什么是法定利率?
国务院批准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各种利率为法定利率。法定利率的公布、实施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
2.什么是基准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基准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
3.什么是合同利率?
贷款人根据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浮动同谋范围,经与借款人共同商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的某一笔具体贷款的利率。
4.贷款利率应如何确定?贷款利息如何计收?
《贷款通则》规定:
(一)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二)贷款利息的计收: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按规定计收罚息。
(三)贷款的贴息:根据国家政策,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可以对贷款补贴利息。对有关部门贴息的贷款,承办银行应自主审查发放,并根据《贷款通则》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四)贷款停息、减息和免息:除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和免息。贷款人应当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按照职责权限范围具体办理停息、减息和免息。
5.贷款结息如何规定?
农村信用社小额农户贷款实行,若为跨年度的贷款,年底前必须结息一次。12月20日为结息日。
除小额农户贷款外,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按签定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短期贷款按季结息的,每季度末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按月结息的,每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
中长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利率实行一年一定。贷款(包括贷款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应分笑声拨付的所有资金)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合同生效日期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每满一年后(分笔拨付的以第一笔贷款的发放日为准),再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中长期贷款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二十日为结息日。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合同利率按季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贴现按贴现日确定的贴现利率一次性收取利息。
贷款展期,期限累计计算,累计期限达到新年的利率期限档次时,自展期之日起,按展期日挂牌的同档次利率计息;达不到新的期限档次时,按展期日的原档次利率计息。
逾期贷款或挤占挪用贷款,从逾期或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到清偿本息为止,遇罚息利率调整分段计息。对贷款逾期或挪用期间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按季(短期贷款也可按月)计收复利。如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应择其重,不能并处。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日之前归还借款时,信用社有权按原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收取利息。
6.贷款法定利率调整,贷款合同利率是否随之调整?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各金融机构对客户发放的各项贷款,不管利率如何调整,在贷款未到期前,一律按合同利率计息。合同中规定的贷款期限到期后,不再实行原合同利率。
7.贷款期限内不能按约定支付利息的
贷款应如何处理?
日以前,人民银行规定贷款期限内不能按约定支付利息的,短期贷款根据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计收复利,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中长期贷款根据贷款合同利率按季计收复利,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日以后,改为所有不按时支付的贷款利息统一按罚息利率标准计收复利,而且不再按季或按月计收,象贷款本金那样按日计收。
8.约期内贷款利率如何调整?
贷款合同期内原则上执行合同利率。一年期以内(含一年期)贷款遇利率调整仍执行合同利率;一年期以上贷款遇利率调整时,借贷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确定贷款利率,合同中约定调整的,在合同期间可按月、按季、按年调整,合同中无约定调整的,仍执行原合同利率。
9.如果贷款展期则贷款的利率应如何确定?
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若新利率低于原利率,在签订展期合同时一般按原利率确定或按照有关法规双方协议确定。
10.挤占挪用和逾期贷款的加罚息
应如何计算?
逾期贷款从逾期之日起加收贷款合同约定利率水平的50%罚息;挤占挪用贷款从挤占挪用之日起加收贷款合同约定利率水平的100%。
贷款利率政策是我国信贷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利率是国家调节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杠杆。
(1)法定贷款利率 法定贷款利率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各种贷款利率。法定贷款利率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变动。法定贷款利率的公布、实施均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
(2)浮动利率 浮动利率是指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幅度内,以法定贷款利率为基础自行确定的贷款利率。它高于或低于法定贷款利率。若高于法定贷款利率称为利率上浮,低于法定贷款利率称为利率下浮。利率上浮和下浮的幅度和范围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
(3) 优惠利率,是指发放贷款时所收取的比一般同类贷款利率较低的利率。我国的优惠利率主要适用于按照国家经济政策需要特别扶持的贷款项目,以及对因客观条件较差,急需发展而收益较低的一些企业所给予的低息优惠照顾。利率比一般同档次普通利率要低于一到两个百分点。
(4)罚息政策及其规定比例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机构对客户的逾期贷款和挤占挪用贷款实行罚息,即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计息幅度、范围和条件,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
历年人民币贷款利率变动表
以下是从1991年以来中国央行公布的历年贷表,也可以去查看历年存款利率表。
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调整时间 & 六个月以内(含) & 六个月至一年(含) & 一至三年(含) & 三至五年(含) & 五年以上 &
& 8.10 & 8.64 & 9.00 & 9.54 & 9.72 &
& 8.82 & 9.36 & 10.80 & 12.06 & 12.24 &
& 9.00 & 10.98 & 12.24 & 13.86 & 14.04 &
& 9.00 & 10.98 & 12.96 & 14.58 & 14.76 &
& 10.08 & 12.06 & 13.50 & 15.12 & 15.30 &
& 9.72 & 10.98 & 13.14 & 14.94 & 15.12 &
& 9.18 & 10.08 & 10.98 & 11.70 & 12.42 &
& 7.65 & 8.64 & 9.36 & 9.90 & 10.53 &
& 7.02 & 7.92 & 9.00 & 9.72 & 10.35 &
& 6.57 & 6.93 & 7.11 & 7.65 & 8.01 &
& 6.12 & 6.39 & 6.66 & 7.20 & 7.56 &
& 5.58 & 5.85 & 5.94 & 6.03 & 6.21 &
& 5.04 & 5.31 & 5.49 & 5.58 & 5.76 &
& 5.22 & 5.58 & 5.76 & 5.85 & 6.12 &
& 5.40 & 5.85 & 6.03 & 6.12 & 6.39 &
& 5.58 & 6.12 & 6.30 & 6.48 & 6.84 &
& 5.67 & 6.39 & 6.57 & 6.75 & 7.11 &
& 5.85 & 6.57 & 6.75 & 6.93 & 7.20 &
& 6.03 & 6.84 & 7.02 & 7.20 & 7.38 &
& 6.21 & 7.02 & 7.20 & 7.38 & 7.56 &
& 6.48 & 7.29 & 7.47 & 7.65 & 7.83 &
& 6.57 & 7.47 & 7.56 & 7.74 & 7.83 &
& 6.21 & 7.20 & 7.29 & 7.56 & 7.74 &
& 6.12 & 6.93 & 7.02 & 7.29 & 7.47 &
& 6.03 & 6.66 & 6.75 & 7.02 & 7.20 &
& 5.04 & 5.58 & 5.67 & 5.94 & 6.12 &
& 4.86 & 5.31 & 5.40 & 5.76 & 5.94 &
& 5.10 & 5.56 & 5.60 & 5.96 & 6.14 &
& 5.35 & 5.81 & 5.85 & 6.22 & 6.40 &
& 5.60 & 6.06 & 6.10 & 6.45 & 6.60 &
& 5.85 & 6.31 & 6.4 & 6.65 & 6.80 &
& 6.10 & 6.56 & 6.65 & 6.90 & 7.05 &
& 5.85 & 6.31 & 6.40 & 6.65 & 6.80 &
& 5.60 & 6.00 & 6.15 & 6.40 & 6.55 &
由于不同的,申请和材料都不一样,以下将为大家介绍几种常见贷款所需的条件。
贷款种类一:个人信用贷款
个人信用贷款是较为时尚的贷款方式,那么申请此类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通常情况下,银行要求借款人具有二代身份证、稳定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贷款用途证明;个人信用状况良好;对借款人的收入也有一定条件的限制,一般会要求借款人月均收入不低于4000元。在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后,银行审核通过就可以申请到月收入的5-8倍的贷款,即: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平安银行新一贷贷款。
贷款种类二:房屋
之所以越来越多人选择房产抵押贷款就在于,贷款利率一般为基准利率,还贷压力较小。那么申请该类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一般来说,除了对贷款人收入信用方面有较强的要求外,房屋的年限还要在20年以内,大于50平米;房屋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抵押贷款额度一般不得超过房屋评估值的70%。这样在提交相关资料、银行审核通过后,就可以申请到最高不超过1500万、期限最长20年的贷款。
贷款种类三:大学生创业贷款
大学生对此类贷款的关注度之高超乎我们的相信,很多地区都对大学生创业贷款有扶持政策,常见的有贷款补贴或者无息贷款。那么申请此类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一般来说,大学生创业贷款要求:在读大学生、以及毕业两年以内的大学生;大专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相对而言,对于该类贷款的申请条件还是比较宽松的,而后只需将学生证、成绩单、对账单等资料提交给银行,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贷款。
贷款种类四:个人户贷款
个体户已经成为了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力部队了,但是面多个体户融资困难,许多人选择该类贷款,申请此类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一般来说,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当地户口;有本地固定的经营场所,且收入稳定;能提供合法的抵(质)押物;在贷款行开立存款账户。在满足以上条件后,将银行要求的资料提交审核即可。
贷款种类五:房屋按揭贷款
很多人购房申请房屋按揭贷款,那么该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一般来说:具有有效身份证及婚姻状况证明;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稳定的收入;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或意向书;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在银行开设个人结算账户以及具有有效的担保。在满足以上条件后,将申请资料提交银行即可,由银行审核决定是否放款。
银行贷款利率
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下调0.25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也同步下调。   
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日起银行贷款利息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也同步上调。 
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日起银行贷款利息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
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 
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日起银行贷款利息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
日自日起银行贷款利息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据此相应调整。
日从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一年期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各1.08个百分点,其他期限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作相应调整。同时,下调中央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等利率。
日从日起,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3.87%下调至3.60%,下调0.27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6.93%下调至6.66%,下调0.27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利率保持不变。    & &
日从日起下调一年期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各0.27个百分点;从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08年9月15日从日起,下调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从日起,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下调1个百分点。 
07年12月20日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
07年9月15日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
07年8月22日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
07年7月20日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
07年5月19日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
07年3月18日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
06年8月19日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均上调0.27%。
06年4月28日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调0.27%,提高到5.85%。
05年3月17日提高了住房贷款利率。
日一年期存、贷款利率均上调0.27%。
日一年期9.18%上调到10.98%。
日各档次定期存款年利率平均提高2.18%,各项贷款利率平均提高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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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郊荷塘铺农村信用合作社与株洲市红松实业有限公司陈金荣、耿筑璋、吴荣华借款合同纠纷案
湖 南 省 株 洲 市 荷 塘 区 人 民 法 院民 事 判 决 书
(2000)株荷经再字第1号
  原审原告株洲市城郊荷塘铺农村信用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谢海龙,该信用社主任。  委托代理人程金生,株洲农业银行干部。  委托代理人肖大勇,该信用社干部。  原审被告株洲市红松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金荣,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文经卫,湖南湘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胡家云,湖南湘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陈金荣,男,日出生,汉族,系株洲市红松实业有限公司经理。住株洲市余家冲1栋206号。  原审被告耿筑璋,男,49岁,系株洲市红松公司副经理。住株洲市天元区荣华7栋701号。  原审被告吴荣华,男,37岁,原市红松实业有限公司新华机械厂厂长,住河西泰山路徐家冲私房。  原审原告株洲市城郊荷塘铺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与原审被告株洲市红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松公司)陈金荣、耿筑璋、吴荣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日作出(1999)荷经初字第104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信用社不服,申请再审,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在再审时,另行组成合议庭。于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原审原告、被告红松公司、陈金荣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吴荣华、耿筑璋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日,陈金荣与株洲市明照乡五金机械厂签订购买该厂房屋、附属设施所有权及土地使用转让协议。日,陈金荣、耿筑璋、吴荣华三合伙人签订合伙开办新华机械厂协议。两份协议签订后,因购房办厂无资金,被告陈金荣、耿筑璋、吴荣华于日、10月21日、11月9日、日分别以红松公司下属企业红松门球器村厂(无法人资格)名义,用红松公司新华机构厂的房屋产权证5本、土地使用证1本、机器设备一批、汽车二辆作抵押,在信用社贷款100万元。信用社与红松公司双方所签订四次借款合同,事实清楚,合法有效。其中在日以红松公司新华机械厂向信用社抵押借款10万元时,由被告陈金荣、耿筑璋、吴荣华三人个人担保偿还,信用社未在有效的诉讼期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被告陈金荣、耿筑璋、吴荣华不再承担保证清偿。红松公司在日用汽车二辆塑料液压机一台抵押给信用社贷款10万元,手续完备,抵押合法有效。对红松公司以房产、土地抵押给信用社,其抵押均未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故属无效抵押。原审判决如下:(一)红松公司偿还贷款100万元给信用社;(二)红松公司支付占用贷款利息(从日至日止,按月息8.1‰计算,共计利息422145元,已付元)元给信用社。上述贷款本利元,限红松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一次性付给信用社,逾期则用抵押物机器设备及本院冻结红松公司的房地产还债。本案受理费23500元(含保全费7000元),由红松公司承担。  再审查明,1993年4月陈金荣、耿筑璋二人投资创办红松公司,尔后吴荣华已投资加盟到红松公司。日陈金荣、耿筑璋、吴荣华三合伙人签订合伙开办新华机械厂,因购房办厂无资金。日,红松公司新华机械厂以焊机等设备作抵押,在信用社货款10万元,并以陈金荣、吴荣华个人财产作担保,约定月利率19.2‰,货款期限一年。日红松公司下属门球器材厂以两台汽车及设备抵押,在信用社贷款10万元,约定月利率19.2‰,贷款期限一年。日,红松公司新华机械厂以房地产作抵押,在信用社贷款30万元,实际上只以新华东路156号围墙内土地3500平方米作抵押,约定月利率19.2‰,贷款期限为一年。日,红松公司门球器材厂名义,并以红松公司的五本房产证作抵押,在信用社贷款50万元,约定月利率18.9‰,贷款期限一年。红松公司将在信用社所贷到款后,大部分用于购厂房和办理有关房屋土地产权证手续,小部分用于对原厂房进行改造与维修。红松公司于日在株洲市郊区国土管理局获得正式土地使用权证,于日在株洲市房产局获得了正式的房产证。红松公司在办理上述抵押贷款中,对以房产证、土地证在信用社办理的抵押贷款中,未向株洲市房产局办理他项权证,未向国土局办理登记手续。信用社在再审申诉中,要求法院判令红松公司偿还本金100万元,对以房产证、土地证抵押贷款的,确认抵押担保有效,对以个人财产担保,判令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对原判所确认的利息,依法改判,要求按法律规定的利率,追加利息诉讼请求40多万元。  本院认为,信用社与红松公司双方所签订四次借款合同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双方所签订四份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利率超过了中国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及信用社贷款利率的规定,对其超过利率的部分,应确认无效,不院不予支持。对红松公司日以汽车二辆、塑料液压机一台作抵押给信用社贷款10万元,其手续完备,抵押合法有效。对红松公司日以电焊机等设备作抵押给信用社贷款10万元,并约定由陈金荣、吴荣华个人财产作担保,加之红松公司系陈金荣、吴荣华、耿筑璋个人投资的股份制企业,应当认定为不可撤销的担保,陈金荣、吴荣华、耿筑璋应当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红松公司日、日的两笔贷款,金额为80万元,是以房产证、土地证作抵押给信用社。两份合同的抵押事实成立存在。但抵押行为未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故属借款合同的抵押不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三十条,参照同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第九十条之规定,缺席判决如下:  一、维持本院(1999)株荷经初字第104号民事判决的第一项,撤销第二项;  二、红松公司支付信用社合同期内四笔贷款利息(红松公司在信用社年四笔贷款利率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所规定利率计算年息10.98%可加上浮40%计算即年息15.372%,合同期一年内应归还利息153720元,已支付元)23342.36元;  三、红松公司应支付100万元本金的逾期贷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计算,其中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分别自日、日、日、日起算至给付之日止)给信用社;  四、陈金荣、吴荣华、耿筑璋对日贷款的10万元本金及相对应的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上列款项,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由红松公司支付给信用社。  本案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25500元(含保全费7000元,再审增加诉讼请求的受理2000元),由红松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邹声主&&   审 判 员 吴端颂&&   审 判 员 李美香&&  
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舒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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