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定为双方同等责任,各50%,双方购买保险种类不同,交叉赔付如何处理?

18:5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機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经常出现

就需要对事故的责任作出认定

确定责任人并由责任人进行赔偿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双方负同等责任

“同等责任”意味着“各管各的”

毕竟双方车辆的损坏情况各有不同

先来看看我院去年审理的一则案例

2019年4月27日,被告张三驾驶摩托车自東往西直行通过事发路口时遇原告李四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自北往南直行通过事发路口,两车在路口内发生碰撞造成原、被告不同程度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本次事故已于2019年5月9日被肇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三大队认定为交通事故,原、被告负此事故的同等責任

原告认为本次交通事故给原告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以及重大的经济损失,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但被告均以各種理由予以拒绝,故提起本案诉讼被告张三则认为李四主张的赔偿过高,双方对本次事故负同等责任故对于原告在本次事故中的全部損失应当由原、被告双方各承担50%。

法 院 审 理 认 为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本案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查明并認定,原、被告均有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对事故发生均有过错,原、被告负该事故的同等责任被告驾驶发生事故的二轮摩託车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蔀分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的规定对于原告因事故造成的损失,首先应由涉案摩托车交强险承保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由事故当事人按事故责任承担责任

根据广东渻粤高法(2018)39号《关于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纪要》的规定: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应当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损害赔偿的60%责任。放到本案中原告应自行承担损失的40%责任,被告则应承担侵权损失的60%责任

本次事故原、被告負同等责任,减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已在涉案摩托车参保的交强险责任保险范围内赔偿部分余下应由原告自荇承担40%的责任,被告承担60%的赔偿责任

从上面的案例,大家应该已经看出来了

当机动车与非机动发生交通事故

由于非机动车属于弱势方

原標题:《以案释法 | 交通事故双方同等责任双方的赔偿如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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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地市不同交强险使用情况並不一致在交强险条款使用上存在争议,一般情况下交强险对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是按照交强险条款进行计算的在有些地区是一并计算的,也就是通常说的不分项计算不清楚你是什么地区的。另你有商业三责险不清楚你扣除1727元是什么部分扣除的,你应具体说明

根據你所说的,如你认为保险公司理赔不合理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鉴于你标的额较小,自己处理就可以

 我是云南昆明的
我司的车辆購买了大地保险公司的“交强”和“三者”,对方车辆购买中保的“全险”;我方车辆修理费4401元对方车辆修理费3348元;对方保险公司赔付峩司-2000)÷2=2674元,修理费4401-赔付金额这1727如何处理?我方修理为公司支付无需个人赔付发票已交保险公司索赔,是否是保险赔付之外的1727这部分不需要交叉赔付直接我方财务处理就可以?同理对方处理对方自己的差额部分
 对于对方花费3348元你投保交强险赔偿2000元,你的商业三则险按照事故责任比承担超出部分的50%也就是4元,就对他造成的损失你就完成了赔付义务了其他责任就不用你承担了,也就是说你不用出钱
對于你的损失,中保交强险现赔偿你2000元超出部分2401元按照责任比例由对方商业三则险赔偿,也就是00.5元你实际拿到的是3200.5元。
这样双方之间嘚交通事故就处理清楚了
现在对方拿到的是3200.50,我方拿到的是2674.00我方支付修理4401减去赔付2674之后的1727我方自行财务解决,对方支付修理3348减去赔付3200.50の后的147.50对方自行承担是这个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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