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哪一年实行的

眉县人民政府_医疗保险_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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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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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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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乡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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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依法对职工的基本医疗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通过法律法规强制推行的,实行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与养老、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一样,属社会保险的一个基本险项,常德市辖区内的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按照《常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什么是基本医疗?
所谓基本医疗,就是指职工在患病时,能得到目前所能提供的、能支付得起的、适宜的治疗技术、它包括基本药物、基本服务、基本技术和基本费用等内容。通俗地讲,是指参保职工患病时,基本医疗保险只能提供的是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内的治疗、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内的费用,超过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及超过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基本医疗范畴,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3、用人单位如何进行参保登记和缴纳医疗保险费?
申请参保的单位到医保处参保登记窗口进行登记,核定职工身份、人数、年龄、工资总额、缴费数额,经医保处分管主任审定,再到基金征缴窗口复核、电脑登录单位和个人基础数据,打印《缴费结算单》,并缴纳医疗保险费领取医保手册、IC卡。
医疗保险费实行预缴制。用人单位必须在每月25日前预缴下月的医疗保险费。参保职工从参保缴费的下个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7%缴费,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总额的2%缴费。因工致残和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退休的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以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按9%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什么是大病医疗互助?大病医疗互助费如何缴纳、缴费标准是多少?
大病医疗互助是指城镇职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解决参保患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问题设立的一种社会互助制度,以保障职工的大病医疗需求。
用人单位参保时一次性预缴6个月的大病医疗互助费,然后从第7个月起按月缴纳。参保职工从参保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大病医疗互助待遇。
大病医疗互助费按每人(含退休人员)每月11元的标准缴纳,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各负担5.5元。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大病互助费按每月11元的标准缴纳。
6、参保单位如何办理人员异动手续?
(1)参保单位每月25号至下月5号内,携带异动或死亡人员的证明材料和医保IC卡到人员异动窗口办理审核、异动手续。
(2)基金征缴窗口办理调入人员缴费和调出县外人员、死亡人员退回个人帐户资金手续。
(3)制发IC卡窗口领取新参保人员&医保手册、IC卡&或交回调出县外人员、死亡人员的医保手册和IC卡。
7、什么是社会保障卡(IC卡),如何使用和管理?
社会保障卡(IC卡)既是参保职工门诊、住院就医的身份凭证,又是个人帐户资金支付在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和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的结算凭证,因此,参保职工就医或购药时必须携带和出示本人IC卡。IC卡由参保职工个人保管,不得转借或冒用他人IC卡就医。若IC卡遗失,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时到医保处制发IC卡窗口挂失,办理领取IC卡手续。未及时挂失造成个人帐户资金被他人冒用的,由参保职工本人承担经济损失。
8、个人帐户(IC卡)的资金划入标准是多少?
9、个人帐户(IC卡)资金和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是哪些?
个人帐户(IC卡)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到定点医院门诊的医疗费用和到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费用,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可以结转下年或继承使用。
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和特殊病种的医疗费用。
10、如何到县内定点医院住院?住院医疗费如何结算?
①未在医院医保办办理审批手续的,其住院费用自负
②因急诊需住院抢救的可先住院,但须在入院后3日内(节假日顺延)到医院医保办补办住院审批手续并报医保处。
11、住院须知
为了您早日康复,在您住院期间,望遵守以下规定:
①参保患者入院24小时内,必须在医院医保系统内进行入院登记,如有特殊情况应有医院向医保处申报,超过48小时未在医保系统进行入院登记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②住院应坚持24小时在院在床,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处定期或不定期查房,查房不在床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同于挂床住院,其发生的医疗费将不予支付,并对医疗机构予以1-5倍拒付。
③起付标准线:三级医院第一次1000元,第二次500元,第三次500元;二级医院第一次500元,第二次400元,第三次400元;一级医院第一次400元,第二次300元,第三次300元。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参保患者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住院均按以上标准自负起付线以下费用。您应每日核对医疗费用情况,并在住院医疗费用一日清单上签字认可。否则医保处不结算住院医疗费。
④住院期间确应病情需要使用部分自费或全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时,须逐项填写《医疗保险病人自费项目同意书》,经参保患者或家属同意签字确认后方能使用。
⑤出院时,患者应与医疗机构结清所有自付费用,然后由医疗机构与医保处结帐。
⑥因本县定点医院医疗条件限制,需转本县范围以外的医院住院诊治的,带齐医保手册、IC卡和相关检查资料,到具有转诊资格定点医疗机构,本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提出申请并填写转诊审批单,经医院分管领导、医保办主任签字,再经安乡县医疗保险处审批后方可转院治疗。转诊审批手续有效期为七日。因危、急诊可先转诊,三日内补办相关手续。医疗费用报销期限最长不超过8个月。
⑦医保处对您的住院床位费每天最高支付标准为:三级医院15元,二级医院13元,一级医院10元,超过标准的床位费由您本人自付。
⑧结帐时间暂定每月21-25日(节假日顺延)。外诊外治的医疗费清单请在每月15日以前交医保处审核。
12、安乡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与职工个人共同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和标准:
(1)参保人员按政策规定的自费范围:①自费药品;②特检、特治的部分自费;③乙类药品的部分自费;④超标准的床位费;⑤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费用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⑥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⑦按规定比例分段自费的住院医疗费用。
(2)常德市以内的转诊,参保人员不承担首先自付费用;转往常德市以外住院的,其住院医疗费先由患者自付可参与报销费用总额的12%,其余部分再按县内住院标准计算自负费用。
(3)住院费用分段支付比例表:
(4)参保人员特检、特治费用支付标准:
参保患者住院期间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费用,参保人员区别不同类别的特检特治项目,先自付一定比例(10%-30%)后,再并入普通住院医疗费分段计算比例报销。
13、如何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处方药须凭定点医院医师开具的处方,非处方药(OTC)可自行选购,购药费用凭个人帐户IC卡刷卡支付,IC卡上的资金不足部分,用现金支付。
14、在外地医院住院治疗怎样办理报批和费用结算手续?
(1)异地安置居住和外地工作、出差、探亲、度假人员在住院3日内电话报告医保处医疗审核窗口审批(电话:),未经报批的,其住院费用自负。
(2)参保患者住院期间本人垫付全部医疗费,出院后带&一册一卡&、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总清单、有效发票,按规定结算窗口进行结算。在省内符合异地结算条件的定点医院也可实行异地结算。
15、参保患者如何尽量减少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
第一、要按照&小病进社区、大病上医院,医院开处方、药店购药品&的原则治病就医。
第二、非病情必需,尽量不到本县范围以外的医院住院,以免多自负12%的住院医疗费。
第三、住院时应嘱咐经治医师:尽量不使用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之外的自费药品、诊疗项目目录之外的自费检查治疗项目,尽量不住超过报销标准的病床,尽量不使用费用昂贵的进口乙类药品和进口的特殊医用材料;一般检查能确诊的,不做特殊检查;一项检查能确诊的,不做多项重复检查。
第四、因病情必需使用自费药品、自费检查治疗项目、超标准病床、进口特殊医疗材料的,在使用前医师必须先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认可;对住院每天发生的各种医用费用,患者要向治疗护士每天索要&逐日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并认真核实后签字,出院结算时更要认真核对费用明细;凡医院登录的费用与实际不符的要督促医院据实更正。医院违反本条规定的,患者可拒付违规发生的医疗费用。
16、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项目有哪些?其报销标准是多少?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CT)、&刀、X刀、心脏及血管造影(含数字减影)、核磁共振(MRI)、单光子发身电子计算机扫描(SPECT)、彩色多普勒、彩色B超、动态心电图、脑地形图、直线加速器;体外震波碎石、高压氧、射频治疗、电视腹腔镜手术。
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肾脏、心脏搭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快中子治疗项目。
安装各种人造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如:人工心脏瓣膜、人工晶体、人工喉、血管支架、心脏起搏器、起搏导线、冠脉支架、球囊、指引导管、指引导丝、人工全髋关节、人工股骨头、钛合金钢板、钛合金空心钉、肛肠吻合器、胃肠吻合器、骨水泥及其配套器械等),均按限额参与计算。
省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以上特检特治项目,住院期间参保人员均按省有关政策先自付10%-30%后,再并入普通住院医疗费分段计算按比例报销。
17、哪些情形发生的医疗费仍按原政策规定办理,不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1)符合医疗照顾人员条件的参保劳模、专家等特殊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特殊医疗费用,仍由所在单位负责按原有规定执行。
(2)参保职工因工伤、职业病、血吸虫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待工伤保险制度实施后,在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3)参保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在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4)参保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失业后,从失业登记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失业保险有关规定办理。
(5)参保职工因医疗事故或药事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分别由肇事的医疗机构、药店和直接责任人承担。
(6)参保职工因交通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肇事责任者负担。
18、国家政策规定全部自费的医疗费是指哪些?
(1)参保职工弄虚作假将《医疗保险手册》和&社会保障卡&(IC)卡转交他人到医院冒名顶替住院的,取消一年时间的医疗保险待遇,不予划入个人帐户资金,其住院医疗费全部自负。
(2)参保职工因违法犯罪、吸毒、酗酒、自残、自杀发生的医疗费。
(3)《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范围以外的费用。
(4)下列诊疗项目费用:
A:服务项目类
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特殊医疗服务(如:点名手术、点时手术、点名会诊、点名检查、点名护理、加台手术、电话预约看病、家庭医疗保健服务、特殊病房费等)。
B: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如:割六指、单眼皮改双眼皮、斜视矫正、厚唇变薄术、矫正口吃、治疗雀斑、老人斑、色素沉着、鼻鼾、腋臭、脱发、白发所发生的医疗费、验光、脱痣、穿耳、平疣、除皱、美容、按摩、洁齿、镶牙、牙列不整矫治、色斑牙治疗、假发的费用等)。
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的一切费用。
各种健康体检、婚前检查、游泳体检、出境体检费。
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如:各种疫苗、预防眼药、预防接种、疾病普查、疾病跟踪随访费等)。
各种医疗鉴定、医疗咨询(如:司法鉴定、劳动能力鉴定、验伤费、心理咨询、健康咨询、疾病预测费等)
C: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人体信息诊断仪器等现有的和新开展的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费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如:按摩器、残废车、各种家用检测治疗仪器、弹性绷带、畸形鞋垫、皮钢指甲、腰围、钢头颈、胃托、肾托、宫托、疝气带、护膝带、提睾带、健脑器、拐杖、药枕、药垫、热敷带、神功元气袋等费用)。
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疗材料。
D:治疗项目类
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烧伤病人皮肤移植除外)。
近视眼矫形术。
气功疗法、音乐疗法、暗示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如:男性不育、女性不孕检查、治疗费,鉴定性病检查、治疗费,违反计划生育的一切医疗费用)。
各项科研的药物和仪器的临床验证项目。
住院期间加收的一切保险费(包括安装心脏起搏器等各种人造器官移植手术的保险费)。
(5)下列住院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由本人自负:
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担架费;
取暖费、空调费(抢救室、手术室除外)、电视费、电话费、食品保温费、电炉费、煤火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
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膳食费(含营养餐费、药膳费);
书刊报纸费、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殊生活服务费用;
超标准床位费。
19、本县目前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有哪些?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潺陵医院、血防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安福卫生院、陈家咀卫生院。
【作者:】
【责任编辑:胡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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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安乡县人民政府 承办:安乡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4 &电子邮件:
备案序号: 湘ICP备号 制作:安乡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推荐您将显示器调整为以上分辨率)城镇居民医保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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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7月11日电&&&&问:城镇居民医保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答: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要分阶段进行。
&&&&(一)准备和宣传动员阶段(6月20日-7月20日)
&&&&1.组建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全省各地建立组织领导机构,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工作。组建市、区、街道管理办公室,建立社区居委会管理小组。落实编制和工作人员,安排启动经费和工作经费,培训工作人员。
&&&&2.制定实施细则。全省各地根据省政府要求和本地实际,制定居民医保制度建设实施细则,报经省居民医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分别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同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印制表、册、证、卡。
&&&&3 .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制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方案,开发管理软件,培训人员,建立信息网络。
&&&&4.确定基金代理银行和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合作协议,进行人员培训,制定规章制度。
&&&&5.召开宣传动员大会,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编印宣传材料,通过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动员工作。
&&&&(二)注册登记和筹资阶段(7月21日-8月31日)开展入户调查登记和建立注册登记卡,动员居民积极主动缴纳参保金,参保人口应达到70%以上。同时,全省各级财政按照预计参保人数预拨补助资金。
&&&&(三)运行阶段(9月1日起)开始补助参保居民发生的医药费用。
&&&&问:享受了城市医疗救助还能不能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答:可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重度残疾人和低保居民采取了双保险的政策。上述两类人群不仅能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而且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后可享受二次报销,即按照居民医保规定补助后,其余部分还可以按照城市医疗救助的规定,在城市医疗救助基金中进行医疗救助。同时,重度残疾人和低保居民个人承担的参保金从城市医疗救助基金中统一划拨。
&&&&(为更好地服务于读者,本报将与相关部门连线,解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相关问题。热线电话:。)(作者:幼丽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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