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审计报告模板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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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探讨
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我国政治经济发展和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而产生。在初期的审计实践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主要是行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审计党委领导干部的相对较少。经过多年的探索,审计对象已由县级以下扩展到省部级,同时,也逐步增加了对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2010年10月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明确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正职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新的《规定》将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纳入审计监督的对象,表明对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不可或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是审计机关经过一段时期实践以后,推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大举措。一、海淀区开展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现状及主要问题目前海淀区尚有7个乡镇,从工作分工看,乡镇长主管行政财务工作,乡镇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有的党委书记还主管农工商总公司,长期以来,海淀区审计局主要关注乡镇长的离任审计,而对乡镇党委书记的审计还未常态化,导致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涵盖不全,审计不均衡,甚至出现个别领导干部相互推卸责任,降低了审计力度,影响审计效果。为全面加强区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适应海淀区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核心区建设的要求,结合乡镇工作发展变化实际,进一步规范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贯彻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意见》,海淀区审计局在总结历年乡镇审计基础上,去年对6个乡镇单位领导进行同步审计,即对同一乡镇单位同时离任的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一起审计。这种审计新模式弥补了以往仅对一位领导进行审计的不足,拓宽了审计覆盖范围,有利于推进地方党政部门建立权责对等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健全和完善“问责制”,促进领导干部推动地区科学发展。但审计实施过程中也发现存在以下问题:第一,经济责任界定难度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项目的开展,要求审计人员在相同的审计证据面前,再进一步区分党政一把手各自的责任。目前我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职权、责任划分不明确、不具体,给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责任界定带来很大困难。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书记和乡镇长实际拥有的权利很大,特别是书记的权利更大,无论本地区的大小经济事项,他都可以做决定,但从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规定来看,我们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要求集体决策,并没有规定书记个人的决策权限,乡镇长的情况也是如此。书记和乡镇长的职权范围也没有明确、具体的划分,比较普遍的是书记决策、乡镇长执行,但也有的书记事无巨细,管得较多,乡镇长几乎没有决策权,甚至没有完整的执行权,有的重大经济事项是书记或乡镇长决策的,但没有本人直接签字或会议记录等书面依据。这些理论和现实的矛盾给准确界定二人的经济责任带来很大困难。审计事项的重要性,审计证据的取舍等等,无疑又进一步加大了审计人员的工作难度。第二,经济责任评价难度大。首先,经济责任审计没有完整、统一的评价体系,致使审计过程中遇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难以用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评价标准来评判。各种条文规定较为宽泛和笼统,具体评价的内容没有细化,评价的量化指标缺乏,审计评价缺少充足的依据,不便于实际工作中的操作。在实际工作中,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谈事实,及事不及人,没有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其次,党委书记和镇长共同承担着地方经济发展的重任,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项目中,审计组所面对的是相同的账套、会议纪要、业务资料等审计证据。如果两者任期一致,则审计评价所依据的审计证据、经济指标等等资料都是一致的。在此基础上对两者分别进行审计评价,很难做到个性鲜明。而且,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点,即对被审计对象在重大经济决策是否科学、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是否合理、任期内取得的政绩是否真实等关键性问题无法给以合理界定或比较,造成评价主次不分。第三,重大经济决策审计难度大。目前各级党委、政府虽然对重大经济决策原则、内容、程序做出了一些规定,但大都比较原则、笼统,可操作性不强。首先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标准不具体,审计中涉及的一些事项是否属于重大经济决策事项难以确认;其次有关重大经济决策会议记录不完整、结论不明确或者无会议记录;第三有的重大经济决策会议记录字迹潦草、决策事项内容不够详细,不能准确表达发言者的意见,大部分会议记录没有与会人员签名,给合理、准确界定经济责任带来很大困难。第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层次高、程度深与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综合分析能力弱存在矛盾。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兼具政治意义、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政策性强、涉及领域广、审计对象层次高,审计人员长期从事财政财务收支等常规审计工作,政治素质、宏观意识、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难以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要求。另外,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也比较突出。二、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思路和建议为了能全面、客观、公允地评价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各自应付的责任,建立权责对等的制约和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针对经济责任同步审计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我们今后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加强审计工作:(一)科学界定同步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共同承担着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分别代表党委、政府行使权力,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各有侧重。同步审计的重点应是以围绕党政领导权力运行的轨迹为主线,以任期内本地区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确立以决策为龙头、发展思路为起点、执行绩效为中心、资金流向为主线的工作思路。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和以权定责、以责定审的原则,明确界定党委主要领导干部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的审计内容。同步审计内容有共同点,也有侧重点。1.共同着力点。确定审计内容时,以财政资金为主线,关注资金、国有资产和投资的合法、安全、效益。我们既要坚持全面审计,了解总体情况,更要强调抓住重点,紧紧围绕与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关系更密切的重大事项开展审计,筛选重大工程、土地出让、市政建设、招商引资、重点资金分配等项目进行重点审计。在审计中要紧抓决策这一核心内容,着眼于以梳理被审计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思路为起点,沿着思路查找决策事项,从决策事项开始实施“顺藤摸瓜”的审计思路;以决策机制、决策执行过程和决策执行结果为审计切入点。将当地党委政府确定的总体发展思路及政策措施,与具体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效果和当地区域经济总体发展成效等相结合,审查任期内决策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决策实施的效果是否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是否体现执政为民的理念。同时,从财政、民生、环境、土地、廉政等各个方面,对整个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情况进行评估,检验总体发展思路的正确性和执行的有效性。此外,对领导干部决策的绩效审计中要着力关注以下内容:关注领导干部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提高效益方面发挥的作用;关注领导干部是否为追求短期政绩,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关注领导干部在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的作用,重点关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的建设是否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在民生方面关注领导干部在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社保体系建设和弱势群体社保问题和“三农”资金的投入力度与政策出台力度方面的作用,关注是否存在与民争利、有损民生的问题。2.从侧重点上看,应基于党政领导的身份不同有所区别。对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侧重于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方面。一是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二是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决策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情况;三是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四是个人遵守廉政规定的情况。要检查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情况和宏观经济管理活动是否存在短期经济行为;要检查决策时要紧紧围绕本级党委和政府工作中心和当地宏观经济调控的总体目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要把关系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对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侧重于经济政策执行和监督权方面,突出审查执行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建设性。一是贯彻执行和落实中央、上级和本级党委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二是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指标变动情况;三是本地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组织管理体制情况;四是个人遵守廉政规定的情况。关注任期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财政收支完成情况、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关注国家财经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如土地政策、环保政策等;关注政府财政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社会保障执行情况、政府性债务及管理情况等经济和社会事业的管理情况。(二)完善创新同步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第一,在同步经济责任审计中,要突出审阅法的作用,快速抓住审计重点。先从审阅党代会工作报告、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党委常委会议、办公会议等会议纪要、会议决定及党政主要领导审阅、签批的文件入手,围绕经济权利运用,将党委、政府确定的经济发展大事、为群众办的实事等确定为审计重点,以党政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重大经济事项为主线,同时抓住重要部门重点资金的使用及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及效果。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做到权利运用到那里,审计监督就跟到那里。第二,要做到四个结合,提高审计效能。一是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并重,目前“先审计、后离任”的要求较难落实,加大任中审计力度是一项重要的补救措施,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双任中审计、双离任审计、一离任与一任中审计同时进行;二是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环保审计、计算机审计等相结合,开展“1+N”的审计方法,节约审计资源,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从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等方面,评价任期的工作实绩,揭示因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浪费、效率低下、国有资产流失等重大问题,促进加强和改善管理,不断提高决策、管理和绩效水平。第三,审计监督、组织监督、纪检监督有机结合,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开展经济责任同步审计,除了运用常规的审计方法外,将纪检监督、组织监督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到审计监督一并实施,作到审前听取纪检、组织部门意见,几个部门共同进点,一起召开公示会,一起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审中请纪检、组织部门参与重大决策有关经济事项审计分析会,从不同角度研究问题;审后及时向纪检、组织部门反馈审计情况,使审计监督、组织监督、纪检监督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形成强大的监督力量。(三)合理区分责任和客观公正评价同步审计的特点在于划分责任明确,而且要对党委领导的责任做出界定,因此,在依法审计的前提下,与其他审计评价选取的依据又应有所区别。除了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责任制考核目标和行业标准等外,还有党的政策、规定,在同步审计中,尤其是对党委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价时,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不但而且应当将党的规章制度作为重要的评价依据。我们对财政收支的增减、政府债务的增减、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等共性指标可以统一进行评价;对财政财务收支的有关违纪违规、重大经济决策的成功与失误、领导干部本人遵守廉政规定等个性问题,在严格区分责任的基础上分别进行评价。在具体经济事项评价上把握谨慎性的原则:一是谁决策谁负直接责任。对未经集体研究的事情,出现决策失误,查清问题的前因后果,实事求是地划分责任,以谁最终决策谁负直接责任界定。二是对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事情,决策没有失误,而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则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三是对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事情,出现决策失误的问题,追究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其中由书记负主要责任。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使得审计监督对象更完整、审计内容更全面。只有合理确定审计重点,科学进行审计评价,才能真正地使经济责任审计在“问效”基础上实现“问责”,才能真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对我国党政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的几点思考
杨建勇 (审计署成都办)
  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经过了十几年的探索和发展,目前已经处于一个重要的历史关口,我们每个审计人都有必要对其进行重视、研究和思考。  一、如何认识和把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一)我国特有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展历史。日和日,胡锦涛同志两次对山东菏泽市进行离任审计的经验作出批示。之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1999年5月印发了《关于对县级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的两个暂行规定》,经济责任审计伴随我国民主法治建设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了。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两办规定》)的出台,标志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到现在,地厅级及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审计得到广泛开展,省部长审计不断扩大并有序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审计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在制度机制、技术方法、效果效能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十多年来,各级党委和干部管理监督部门参考审计结果,免职、降职和撤职1.6万人;一大批正确履行经济责任、工作实绩突出的领导干部,因审计结果反映较好而受到肯定和提拔;10多年来,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交报告和信息40多万篇,促进健全完善制度2万多项;10多年来,审计机关共对43万多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中央企业领导人员150多名;10多年来,通过经济责任审计,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7600多人。  (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地位和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如刘家义审计长所说,审计的本质保证国家社会经济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行为,是依法以权力制约权力。经济责任审计,尤其是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在发挥审计职能方面有着不可取代的地位和作用。审计机关依法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促进明确责任,进而落实责任,在监督制约权力运行,推动完善国家治理,预防、揭示和抵御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障碍、矛盾和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审计机关履行受托责任的深刻反映和集中体现。因此,开展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既是完善国家民主政治制度,实现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保证权力正常运行的需要,也是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作用的必然要求。  (三)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特点。一是层次高、责任大、风险高。由于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有着较高的政治地位,对社会经济有着重大的影响,因此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影响力较高。因为经济责任审计“审事议人”的特殊性以及它与干部监督、考核、管理、任用的直接相关性,从而使得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相比更受被审计单位的重视。同时,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领导干部,如果审计不深入、不准确,就可能会影响到对干部的正确合理使用,给事业带来损失,也会影响审计的公信力,面临较大的审计风险。二是核心在于责任评价。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最核心的任务在于对被审计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这是它与一般审计最大的不同。要评价责任,先要界定责任,党政领导什么事该做,什么不该做。两办《规定》对责任界定和评价都有明确规定。该做不做,是不作为;该做没做好,是乱作为。同时,在审计实践中,关注的环节从以往的经济事项执行情况,转移到同时关注决策制定和执行两方面,除了要弄清出了什么问题,还要搞清楚当时是怎么做的决策,为什么会出现问题,到底是谁的责任。三是具有系统性、全局性特征。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审计工作必须有深度,有广度,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必须要涵盖经济运行的各个重要方面,不仅包括财政财务收支,还要涵盖经济决策、落实宏观政策土地、环保、投资项目、宏观政策等等重要方面;不仅要检查遵纪守法情况,也要客观公正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业绩。不仅要查处问题,更要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和国家治理的建议。这样,就要求打破传统审计的部门分割,切实调配人员,提高人员素质,合理确定审计内容和重点,在审计方法上进行创新和改进,以客观全面的评价党政领导的经济责任。  二、对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思考  近些年,在已有经验基础上,审计署组织对部分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新生事务,我们对其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还很不够,远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思考。  (一)总体方向。今年7月审计署《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立足经济责任审计本质要求,围绕党委政府、干部管理监督部门的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发展。这指出了我们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住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重点。因此,对党委政府、干部管理监督部门、人民群众等几方面的审计需求还有待审计人与时俱进,认真把握,及时回应。在认识方法上,应按照刘家义审计长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思维方式,坚持用科学审计理念指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和任务,努力培养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和创新思维,切实转变单一的查账、单一的关注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方式和思维习惯,善于在解剖“麻雀”中归纳和分析带有普遍性、规律性和倾向性的东西,提出标本兼治的审计建议,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和更宽领域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二)组织方式。目前各地在打破部门分割、构建经济责任审计大格局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不过大多数组织方式仍处于探索阶段,规范化、标准化较少,需要结合具体项目继续磨合和探索,尽快形成可操作的经验和模式。同时,从已有的情况看,开展党政领导同步审计已经显得十分必要。从党委和政府实际运行机制看,党委发挥核心作用,重大经济决策多由党委作出,政府主要负责执行和日常管理。因此,仅仅对政府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并将所有的经济责任归于政府,是不全面、不客观,也是不公平的。地方审计机关已经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但还需要不断推广,尽快成型。  (三)审计内容。从总体上看,经济责任审计中很多问题带有普遍意义,如各城市的土地财政问题、债务依赖、招商引资等问题。但是,同中有异,如东西部的经济水平差异,又如四川省灾后重建情况。所以,抓好对各相关省市具有自身特色的重大事项的审计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中需要重点考虑的方面。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的影响进行关注:一是区域特点的影响。如对四川省的省长审计,就要对全国人民关注的四川抗震救灾情况进行了审计和反映,这样才能全面和客观。又比如对成都市的审计,就需要对成都市2003年以来城乡统筹一体化的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和剖析,以便充分反映成都市的区位和经济发展特点。二是政府层级特点的影响。由于政府层级不同,职权不同,由此带来审计内容和重点也有不同,如省政府日常主要工作方法在于制订宏观战略、方针并指导落实,具体经济决策较少。而市一级政府涉及的宏观战略较少,具体经济决策事项较多。在土地管理,省级和市级政府的权限不同,省政府的管理较为宏观,同时对省级财政收入影响较小。而市政府直接负责土地管理,很多城市50%以上的政府性收入来自土地出让收入,土地管理对市级政府具有重大意义。这在审计实践中需要把握和注意。  (四)审计方法。一是要以决策、决策执行和决策执行结果三个环节为切入点。对党委领导干部要突出对其任期内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审计,以经济决策权为主线,重点关注决策机制是否健全有效,程序是否规范、民主、透明,内容是否符合国家和上级的规定,决策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个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二是全程控制,从调查、取证、征求意见等各环节统一把关,提高标准化和规范化。同时,预留充足时间进行沟通、讨论修改报告,报告力求准确、精炼、平实,要让有关部门看得懂、用得上。三是将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紧密结合,创新和改进方式方法。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过程中,要注重运用财政、金融、企业、资源环境等专项审计的结果,并加强各项审计在计划安排、审计重点、力量调配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同时,积极探索更为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方式和方法,尝试运用计算机审计技术,改进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方式和技术方法。  (五)评价和运用。在审计实践中,审计责任界定仍然面临较大困难。要按审计署的要求,审什么评价什么,审到什么程度就评价到什么程度,避免说过头话。既要有所作为,又要有效克服审计包打天下的倾向。审计注重事实,评价重在用数字说话,要合理运用绝对数和相对数,既反映总体,也突出重点。要完善不同类别、不同级次领导干部审计评价办法,确定审计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评价内容等。这个工作,不止审计署做,我们每个审计机关都有责任结合具体项目不断摸索实践。两办《规定》对领导干部审计发现问题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划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并要求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界定。这是经济责任审计中各方关注的重点,也是审计的难点。目前,经济责任全国性的评价标准和指南还没有,即使有也不可能穷尽各种情况。我们在审计实践中,按照审计署的要求,主要从领导干部在决策中所处的地位以及问题的性质后果等来把握。关注会议纪要、批示,文件等,同时从实质整体来看相关性,避免唯签字论。多年来的审计实践,使我们深刻地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效如何,充分体现在审计结果的运用上,只有纪检、组织、监察、人事等有关部门充分运用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才能真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要在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可信、可靠、可用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有效形式,会同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审计结果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是中国独有的审计制度。实践表明,经济责任审计,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中国国情的有效的监督评价制度。目前,现实和理论上的困难有很多,但我相信,经过我们审计人的不断思考和实践,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各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将在提升国家治理水平的过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杨建勇)  主要参考文献:  [1]刘家义.切实加强审计监督促进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经济责任[N].光明日报,  [2]陈波.经济责任审计的若干基本理论问题[J].审计研究,2005(5)  [3]李树廷.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J].中国审计,2009(11):21-25  [4] 杨建勇.浅析我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EB/OL] .审计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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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右旗审计局&& 温英平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以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以重大经济事项和重大经济行为为主线,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为内容,对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经济管理、财经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的全面“健康体检”;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选准用好干部、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环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有效途径。经济责任作为考察了解和监督管理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方式,在丰富干部监督管理的内容和信息来源渠道,提高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质量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而这些作用的发挥,关键在于能否科学有效地处理和运用好审计结果,即把审计结果运用于干部的任用、考核管理工作中,运用于干部的实绩考核评价工作中,运用于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中,使之成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和最终目的,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果和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职能作用的最终体现。
近年来,我旗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旗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旗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针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围绕“压数量、保质量、抓重点、出精品”的总体思路,围绕旗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领导干部离任和任中审计相结合,积极探索并认真付诸实施了审计规划、离任交接、责任追究等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特别是对审计结果的运用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干部任用、管理工作中难以进一步有效地发挥作用。我们在回顾总结近几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情况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方面现有做法和成效的基础上,对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进行了分析,就今后如何进一步发挥审计结果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提出了建议。
一、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情况及审计结果运用的主要做法
(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开展情况
近5年来,我旗共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83个,其中:离任审计47个,任中审计36个。被审计对象中,旗直部门领导49人,苏木、镇主要领导9人,事业单位领导25人。正科级领导干部73人,副科级领导干部10人。审计查出各种违规行为金额761万元,直接上缴财政118万元;提出审计整改建议10条。经过经济责任审计后提拔或交流到重要岗位的有10余人。2009年,对全旗56个嘎查、村两委班子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进行了公告。2012年,将对7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完善制度。一是旗委、政府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始终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新一届政府组成后,都提出了在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各组成部门,各苏木、镇的主要行政领导都要接受一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充分体现了政府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决支持。二是健全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了以旗长为组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随着旗领导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变动,能够及时调整旗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人员,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三是旗委、政府主要领导曾多次听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十分重视审计结果,对每一份审计报告都认真审阅、批示。2008年,在全旗廉政工作会议上,对22个单位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结果中累计形成账内外债务798万元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单位按照审计意见分期消化整改,同时在年终对各单位领导班子目标考核中,抽调审计人员进入考核组,专门负责对各单位新增债务情况的考核。四是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几年来,我们相继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检查制度》、《经济责任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制度,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过程中,采取审前公示、审计双向承诺、审计报告复核等具体措施,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 2、调整思路,锐意创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但是,从目前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来看,离任审计所占的比重较大,由于离任审计存在违纪问题处理难,决定落实难,审计风险大等弊端,我们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在前移审计监督关口,突出审计重点,拓展审计内容,改进审计方法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一是合理安排审计任务,前移监督关口。在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结合当前干部监督管理关口前移的需要,慎重确定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将任职时间长、有较多业务经费或群众反映较大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审计对象,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尽量提前建立委托关系,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实施,缓解任务集中与审计资源不足的矛盾。坚持做到计划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逐年加大任中审计的审计力度。二是逐步将审计内容的重点放在领导干部经济决策、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廉洁自律及群众反响大的问题,对重大事项进行必要的延伸审计,坚持以全面反映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效果为目的,重点揭露因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三是在审计方法上,坚持把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等常规审计相结合,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直接审计和延伸审计相结合,账面审计与账外调查相结合等方法,同时,注重倾听群众意见、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多渠道多手段收集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努力做到资源共享,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减少重复监督。四是在审计覆盖面上,逐步将嘎查、村、社区“一把手”纳入审计范围,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无间隙覆盖。2009年,已经开展了嘎查、村两委班子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后将积极探索开展苏木、镇党委书记与苏木长、镇长经济责任的“一并式”审计,将审计覆盖到苏木、镇党委。
3、注重质量,防范风险。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提高审计质量和防范审计风险放在首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制管理,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水平。一是认真搞好审前调查。审计之前,在广泛收集和学习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认真搞好审前调查工作,弄清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做好风险评估,在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找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明确审计重点和目标,做到心中有数,为开展审计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二是严格审计程序,规范审计操作行为。首先,严格了委托程序,对所有被审计的领导干部都由组织部门出具了委托文书据以进行审计。其次,严格了审计操作程序,对每一个项目都严格按照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审计程序开展工作,执行了召开审计进点会、审前公示、审计告知、座谈了解和审计承诺等程序。第三,严格了审计报告程序,按照谁委托向谁负责并报告工作的原则,将审计结果报告报送给委托部门,作为其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第四,认真抓好三项工作,确保审计质量。一是认真抓好审计取证工作。要求审计人员从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相关性角度,围绕落实经济责任去搞好审计取证工作,对领导干部应承担经济责任的事项,不仅要取明事件的结果,还要取明事件的过程以及它和被审计领导应承担责任的关联程度,以便为审计评价和处理提供可靠依据。二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和举报问题的查证工作。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敏感度强,特别是群众来信来访和有关人员举报的问题,我们从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的角度,以对组织部门负责、对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单位负责以及对审计工作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一查到底,直到完全弄清事实和相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根据举报的线索及反映的情况,查出“小金库”2个,金额10余万元。三是认真搞好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文书的复核工作,审计复核是防止工作疏漏的有效手段,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最后一道内部控制程序。在工作中,我们坚持实行审计组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审理股长、分管局长和局长“五级”审计业务文书复核制度。
&&& &4、“帮、促”结合,转化成果。一是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建议,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有效整改,提高审计成果的转化率。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进行归类、整理和分析,结合实际情况,区分问题的不同性质,查找产生的原因,提出健全制度、完善内控、规范管理的建议;在审计过程中,实行“帮、促”结合,边审计、边指导,强化被审计领导对财经法规的正确理解,帮助被审单位解答疑难问题,确保审计成果能够及时转化为规范经费使用管理的具体措施。二是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宏观管理方面的助推作用。针对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处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违纪违规问题,我们从不同层面分析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从落实整改措施和加强宏观管理的角度提出审计建议,形成专题报告向旗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旗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此多次做出批示,并对报告进行批转,同时,责成相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贯彻落实。三是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报送组织、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依据。在提拔任用干部时,可以充分运用审计结果,防止干部的“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管理使用方面的鉴证作用。
5、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为了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被审计单位和群众的支持,拓宽审计视野,我们通过联合召开审计见面会、全面张贴审计公示、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增强了被审计对象和群众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信任和理解,逐渐消除了思想上的抵触情绪,为审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2006年,我们举办了修订后《审计法》培训班,对一些典型的经济责任审计案例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分析,使得参培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进一步增强。2011年,我们要求全旗18个科局和6个苏木、镇成立了内部审计机构,进一步加强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对减少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能够起到积极的预防作用。
二、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因素
通过近几年的探索和努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础越来越扎实,层次也越来越高,影响和作用也越来越大,逐渐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和做法,也查出了不少问题,使经济领域中存在的违纪违法等问题得到了一些遏制。但由于尚处在探索阶段,以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离上级部门的预期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对经责审计结果的运用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不高是审计结果难以有效运用的根本。
一是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仍然偏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过程中只偏重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责任,而经济责任审计不仅包含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还包括执行国家法规政策,进行重大决策和实现效益情况等内容。当前,我们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普遍还是进行传统的财务审计,可以说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翻版,不能准确、全面的反映领导干部任职期内履行职责的全貌,审计结果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二是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和结果运用的质量。目前,我旗审计机关实有人员18人,能够从事一线审计的只有不到10人,而每年安排的审计项目一般在30个左右,其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平均10多个。特别是在领导干部换届调整时,组织部门集中委派大量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而且往往是时间紧、任务急,审计机关无法事先制定工作计划,审计人员常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需要加班加点才能完成任务。审计人员很难有足够的时间去搞审前、研制方案等,审计中必要的程序过于简单、粗放,使一些重要的审计事项得不到充分的审查,个别审计项目甚至走了形式,审计质量难以保证,埋下了较大的风险隐患,从而也直接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
三是受审计方法和审计技术手段的限制,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有的审计人员就账审账、以数核数,没有结合个别咨询、调阅档案等方法进行各方验证,致使一些问题不能从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角度审深查透;有的是由于审计的技术手段有限,对发现的线索难以追查和验证,造成一些问题审得不深不透;有的审计报告只反映责任人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却看不到责任人究竟要负哪些责任;有的是对存在的问题没有从管理和制度上提出有针对性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这些问题造成了审计结果内容笼统,形式单一,就事论事的多,综合分析的少,不同程度的降低了审计结果的质量,使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 四是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范围广,内容多,需要花费大量人力来从事的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审计和会计的专业知识,还要具备基本的宏观经济管理、政策法规、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口头、书面表达和综合分析等能力。如果审计人员的素质不够全面,很难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要求,就会严重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
(二)“先离后审”弱化了审计监督的效果,严重降低了审计结果的利用效能,是审计结果难以运用的主要原因。
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应当遵循“先审后离”的原则。但在近年来的实际操作中,虽然任中审计已经受到重视,但目前的经济责任审计仍是以离任审计为主。由于干部调整任免本身存在的不可预知性,尤其是对于一些临时调整任免的干部,往往时效性较强,这都给审计的项目安排和及时实施带来了难度,审计机关只在年初安排少数或者不安排审计项目,只等换届或是有临时事项时受组织部门委托才开展审计,给审计造成很大的被动性。先离任后审计的这种方式所起到的作用仅为新任领导摸清了家底,对离任者和新任领导的经济责任的界定及任职去留无任何实际意义,不仅削弱了审计的意义,而且给审计工作增加了难度,即使在审计中发现已离任干部存在问题,有问题人员的经济责任也难以追究,使审计成为走过场。同时还容易降低审计的严肃性和社会威信度,影响审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审计查出了问题,被审计领导已不在原岗位,审计取证、调查核实的难度会加大,难以执行审计结论,而接任者又推崇“新官不理旧账”推给前任,执行审计决定有较大难度,久而久之,形成恶性循环,同一问题在同一单位屡查屡犯,审计结果难以充分利用,隐性风险较大。
(三)经济责任审计缺乏责任界定标准,导致审计评价不准确,成为影响审计成果运用的“瓶颈”。
1、经济责任审计责任界定难。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界定是指如何界定原任责任和现任责任、经济责任和非经济责任、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等。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常规审计的最大区别在于从事入手,以人结束,是审计的人格化。目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虽然这些规定使审计的程序、内容有了法规依据,但这些规定都比较笼统、抽象,没有结合不同行业、不同类型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不同特点,从而导致审计评价工作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评价、界定随意性较大。由于当前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和审计对象的特殊性,一个单位的经济问题、经济责任很难简单地界定哪些是个人的责任,哪些是集体责任。要准确分清是集体决策还是个人行为,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因素,是直接责任还是间接责任,是改革、发展中的失误还是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所致尚有很大的难度。特别是苏木、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的界定更加难以把握。苏木、镇党委和政府共同承担着苏木、镇社会经济发展的责任,党政之间的职责和权力不好划分,既有分工,又有合作,难以最终落实经济责任,因此,怎样划分苏木、镇党委书记和苏木长、镇长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是一个较难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只对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前任遗留和现任责任作出笼统的界定。
&& &2、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难。审计评价既是具体审计项目质量的集中体现,又是对审计工作质量的检验。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内涵广博、情况复杂,且评价依据不一,致使审计评价质量难以控制,因此在当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上还仍然摆脱不了范围不清,评价形式多样;标准混乱,评价缺乏依据;主观评价,有失客观公平等问题。审计评价处理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审计质量和审计效果,进而导致审计风险,以至于我们的审计人员不敢开展审计评价,最终不善于开展审计评价。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只对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遵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情况作出评价,未突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责任的评价,客观上给有关部门运用审计结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四)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可读性不强,直接影响审计结果的运用效果。
一是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表述较为专业,使用者如果不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就无法深刻理解报告的内容,容易导致报告的使用者对于审计结果的执行存在误解和偏差。
二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往往侧重于对地区或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陈述说明,对个人的评价由于受审计风险等原因的限制无法展开进行详细的说明而点到为止,审计报告的模式几乎千篇一律,没有新意,因此,审计结果报告的针对性不强,表述过于专业,导致审计结果的运用效果不理想。
(五)联席会议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尚未实现经常化和制度化,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和转化。
一是联动机制不够健全。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以来,我们虽然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也出台了具体的联席会议议事规程,但没有将联席会议制度认真的贯彻执行下去,只有在2005年加强了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由组织部门牵头,纪检、人事部门配合,对当年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召开了联合进点会,取得了较好地效果。此后由于部门之间各有各的工作安排,联席会议几乎没有完整的召开,也没有很好的开展相关工作的协调配合,从而不能形成整体工作合力,造成只有审计机关在唱“独角戏”,进行 “孤军奋战”的局面,联席会议制度形同虚设,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全面运用。
二是未建立相应的审计结果公示制度或通报制度,对审计结果运用欠缺应有的平台。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只能在审计机关、委托机关和被审计单位之间封闭运行,而并没有在不涉密的情况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或通报,有的审计结果情况甚至只有个别领导掌握了解,上传不了,下达不到,使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无法利用,使领导所在单位的群众无法知晓,实际上削弱了审计的职能作用,降低了审计监督的作用和结果运用的实际效果。
三是职能部门之间未能实现案件线索的资源共享。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在办理经济领域案件过程中,可发现涉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违规违纪的大量线索,但缺乏相对专业的查证力量。而审计部门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也可发现许多涉案线索,又缺乏有效的手段将违纪事实查深查透。
三、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有效运用的展望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处理干部,不是为了审计而审计,而是通过监督来加强管理、加强教育,使得一些原先不熟悉财务工作,不注意执行财经纪律的领导干部提高认识,树立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在工作中绷紧这根弦,促使他们合法合规地履行经济职责,不犯不该犯的错误。同时也是对领导干部最大的关心与呵护,也是建设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的基本要求。
(一)争取领导重视,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用的发挥程度与领导重视程度密切相关。审计机关要以良好的审计成果和勇于创新的精神引起旗委和政府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高度关注,积极争取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有关人员,增加审计力量和审计经费以及制度建设,精神鼓励,处理处罚决心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及时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面临的各种矛盾及困难,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撑腰壮胆并提供坚强的领导后盾,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层次和审计结果的利用效率,进一步在加强领导干部管理、任用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推进反腐倡廉,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提供制度保证。由组织人事、法制、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制度和办法,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制度,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办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整改督察办法,组织部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暂行办法,审计要情上报和情况通报制度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或通报等制度,用以指导和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和结果运用等工作,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二)全面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在深化审计内容方面,逐步切入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轨迹涉及的重点领域。围绕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决策权、管理权、政策执行和监督权的过程中对公共资源使用和管理的经济性和效果性开展审计。审计内容重点放在涉及政府性资金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的经济性和效益性上,以及组织实施有关政策的效果和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上,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要求。采取跟踪审计或审计调查的方式将政府性投资和以政府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特别要把与人民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保、救灾、扶贫、环保等关系民生的社会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作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必审内容,揭示项目决策、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影响工程质量、造成损失浪费等情况,分析评价专项资金项目完成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
二是在项目计划管理方面,统筹审计力量与审计任务之间的关系。在立项之初,从整体着眼,从审计力量不足与审计任务繁重的实际出发,将审计力量、审计任务、审计目标进行全面的统筹,正确处理各方关系,及时与组织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汇报立项情况,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制定审计项目。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实行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财务收支、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的“捆绑式”审计,避免多头安排、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缓解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实现审计结果的共享。
三是在审计技术方面,积极探索和尝试先进的审计方法和手段。将风险分析和目标评价的方法引入审计实施中。通过审阅文件资料、实地查验、询问调查等方式找出管理和执行中存在的各种风险点,并对管理控制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创新和探索审计技术和手段,加强对传统审计技术和手段的变革和突破,由重经验型审计逐步转向重技术型审计,尝试和探索对《审计管理系统》(OA)和《现场审计实施系统》(AO)的推广应用,通过审计软件平台取代传统的现场查账式的审计方法获得实现,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和运用计算机辅助手段规范审计活动,使审计方式更加科学化。
四是在审计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在引进高素质人才的同时注重现有审计人员的观念转变和知识更新,在“骨干带全员,重点带一般”的总体原则下,以“轮岗换岗”、“交叉兼职”等形式、进行岗位大练兵,培育“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审计人才。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各种专业培训,不断拓宽审计人员的视野,提高审计人员的宏观意识和专业水准。另外,在当前审计机关工程技术、法律、经济管理等专业人才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聘请外部专家,解决一些技术性难题。
(三)建立科学的审计界定、评价指标体系,确保审计成果运用的准确性。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界定、评价指标体系,直接目的在于正确界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对领导干部任期业绩做出适当的评价,为监督和管理干部提供重要依据。因此,审计部门应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通力协作,研究制定一套科学完备的、可操作性强、切合实际的经济责任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刚性规范,形成科学的界定、评价体系,由过去模糊定位的审计界定、评价向有量化标准的审计界定、评价转变,以规范审计人员的行为,从而改变审计界定、评价因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和思维方式不同而异的状态,为准确界定经济责任,客观进行审计评价提供依据,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经济责任审计界定、评价指标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要根据界定标准正确界定被审计人员的经济责任与非经济责任,前任责任与后任责任,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等界定标准。决策的形成,要分清是集体决策还是个人决策,决策失误的原因,要分清是主观和客观原因,是直接责任还是间接责任,不要轻率下结论。审计评价要围绕领导干部履行“四权一廉”,即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权和监督权、遵守廉政规定的情况,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各部门之间的差异,根据各部门不同的工作责任特点,确定出不同性质的部门领导干部的评价标准。同时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依据可靠数据和事实,采取量化的方法进行对比分析和评价,最终划分评定等次,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直接运用创造条件。
(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可读性。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反映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果和质量的最终载体,报告的可读性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的“命脉”。因此,审计人员要转变观念,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写好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对管理和监督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重要意义,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必须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人才的培养,提高审计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要重视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学习研究和思考,不能仅仅按照固有的模式生搬硬套报告,而应当更多去考虑怎么写、写什么、写出之后会产生什么效果。二是对地方经济发展形势进行全面的了解,使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符合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高度提出审计建议,不要泛泛而谈、千篇一律。三是避免将结果报告简单的罗列数据,应加强对审计数据和事实的分析,使结果报告有理有据、有血有肉。同时要研究如何使审计报告尽可能的从数据和专业术语中解脱出来,使审计报告既能让行家看懂,又能使行政领导看懂。四是审计报告要有前瞻性。要能够满足领导的需求,强调领导关注的问题,能够从审计报告中获取从其他渠道无法知道的重要事件,提示重大风险及管理缺陷,提出具有一定的高度和前瞻性的建议,为领导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五)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推进审计结果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具体承担着领导、规划、指导和协调的职能,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逐步建立起联席会议的正常运作机制。联席会议成员部门应加强协作、互相配合,切实将审计成果自觉运用到工作中去。
一是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组织领导。修订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联席会议的组成部门、召集人、牵头单位、主要任务、基本程序和工作流程以及各部门应履行的职责和承担的相应责任,共同负责管理、协调、指导、监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形成联动机制。二是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活动要经常化,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适时通报和协调处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三是经济责任审计进点时,必须有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成员参加,一同召开进点会。四是发挥纪检部门的职能优势,审计过程中遇到可疑情况需要纪检监察部门介入的,可以及时用纪检监察的手段加以解决。五是通过将审计报告报送到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并纳入干部考核档案和廉政档案管理,实现资源共享。
(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探索创新扩大审计结果运用的形式和平台。
一是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加强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可以在不涉及信息保密的前提下,将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也可以结合有关会议进行通报,责令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反馈制度。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认真进行整改,采取定期回访和不定期重点回访相结合的方式,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对整改到位的单位予以充分的肯定;对不认真整改和拒不整改的单位实行跟踪督办或通报批评,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组织部门组织人大、纪委、监察、审计、财政、司法等单位以及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进行认真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办法和实施细则,设置多条触摸不得的“高压线”,实行“一票否决”,让警钟在领导干部耳边长鸣。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干部使用相结合,使干部的提拔调整有了更为刚性和充分的依据,把组织监督、纪检监督和审计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使监督制度和监督手段更加完善有效,自然提升干部工作的科学性、透明度和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经济责任审计不仅仅是经济监督,而是从建立健全制约与监督机制方面对人的监督。当前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制度覆盖、突出重点、规范操作,把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体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增强领导干部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作为最终目标。构建一个良性互动的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体系,发挥出经济责任审计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应有的推动作用和免疫系统功能作用。
&&&&&&&&&&&&&&&&&&&&&&&&&&&&&&&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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