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之厦门道路运输许可证证的相关问题

第A06版:烟台新闻?综合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知识问答
&&&&一、《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何时实施?  答:《条例》于日经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日起实施。  二、《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在山东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和道路运输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道路运输经营包括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货运经营;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租赁等经营业务。  三、《条例》对道路运输管理职责的划分是怎样规定的?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交通运输监察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四、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需要取得许可吗?  答: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并办理工商营业登记和税务登记。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依法取得车辆营运证。从事为道路运输服务的搬运装卸、货运代理、货运配载、运输信息服务、仓储理货等道路运输辅助业务的,应当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注册登记地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五、《条例》中对农村客运线路的开行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是开行条件,需是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乡(镇)、行政村的线路,班线的起讫点设置客运站或者固定发车点的;二是运营的模式:区域运营、循环运营、专线运营、公交化运营等;三是政策扶持:参照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有关规定执行。六、《条例》对班车客运经营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是新申请或已核定期限的,按照核定经营期限从事客运经营活动;二是对未核定期限的,应当自本条例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经营期限核定手续。逾期未申请办理经营期限核定手续的,对超过同等级客运车辆经营期限的班车客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依法注销其相应的班线经营许可;三是经营期限届满的,原取得的客运班线经营权自行终止,需要延续经营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六十日重新提出申请。  七、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采用什么方式确定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  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招标投标方式确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运营权,并核发相应的线路许可证。不适合招标或者招标不成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采取直接授予的方式确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运营权。确定运营权不得采用有偿使用或者竞价的方式进行。  八、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是否实行期限制?  答: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实行期限制,具体期限由设区的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确定。  九、《条例》对出租汽车客运发展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设区的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综合考虑城市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交通流量、出行需求等因素,编制出出租汽车客运发展规划,实行总量调控。  十、申请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有企业法人资格;(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运营资金、车辆及配套设施、设备;(三)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十一、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答: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经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三)有营运地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明。  十二、出租汽车经营权是否实行期限制?答: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实行期限制,具体期限由设区的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确定。条例实施前取得的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尚未到期的,经营权管理按照设区的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条例》对普通货运与专用运输经营许可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答:(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五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三)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  十四、《条例》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有哪些规定?  答: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价格公示制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和质量保证期制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实行配件采购登记制度,建立配件登记档案,实行重要配件入库制度,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占用道路等公共场所进行维修作业,不得在居民区、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内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和产生噪声、有害气体等污染的机动车维修。  十五、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方面,《条例》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与公安部门的衔接是怎样规定的?  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与考试发证管理的衔接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保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质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受理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申请时应当查验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的培训记录,并存档。  十六、《条例》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有哪些规定?  答: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应当在核准的注册地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学时制培训,建立教学日志、学员档案,向培训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应当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如实提供培训记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培训活动,不得允许非本单位的教练车辆以其名义进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  十七、《条例》对教练车是怎样规定的?答: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车应当按规定使用标识、号牌和携带车辆营运证,安装和使用培训计时管理系统,在规定的教练场地内培训。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车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其维护、检测、技术管理和审验应当遵守道路运输车辆的有关规定。禁止使用报废的、检测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十八、申请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从事汽车租赁经营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一)自有车辆不少于十辆,每辆座位数不超过七座,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二级以上;(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停车场地;(三)有必要的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管理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十九、汽车租赁有何规定?答:汽车租赁经营者不得将车辆租赁给不具备与租赁车辆相适应的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不得向承租人提供驾驶劳务,但提供一年以上汽车租赁的除外。二十、《条例》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管理者、从业人员在安全上有什么规定?  答:道路运输和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和超限超载运输,不得违章指挥作业。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按规定配备安全设施设备,设置安全标识,执行车辆进出站(场)安全检查和登记查验制度。  二十一、《条例》对道路运输车辆的审验有何规定?  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验。对审验不合格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经营者在整改期间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二十二、什么情形下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执法人员可以暂扣车辆?  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交通运输监察机构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中,对无车辆营运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可予以暂扣,并出具暂扣手续,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十三、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如何处理?  答: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王春生程中梅整理)名称:丹东星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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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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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由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重要功能与意义,因此其具体内容直接关系到道路运输从业者的直接经营活动。通常情况下,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相应的从事这项经营活动的具体的业务范围做出了相应的具体规定,具体包括以下的内容:
    1、道路经营许可证的客运范围:班车客运,高速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包车客运,出入境客运;
  2、道路经营许可证的货运范围: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国际、国内集装箱运输,零担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1),鲜活、果蔬运输,冷藏保温货物运输,搬家运输,货运出租,快速货运,货物配送,出入境货运。
  3、道路经营许可证的装卸范围:普通货物装卸,大型物件装卸,危险货物装卸。
  4、道路经营许可证的修理范围: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维护,汽车小修,专项修理,摩托车修理,汽车、摩托车配件销售等。
  5、道路经营许可证的货运服务范围:物流服务,货运代办,客运代理,信息配载,仓储服务,流通加工,货物包装,货物中转,货物联运,停车场经营,客运站经营,货运站经营,集装箱中转站经营,零担站经营,汽车租赁,商品汽车发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业务咨询等。
  保运通提醒: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的具体内容涉及到相应业务的方方面面,其宗旨的就是为了保障道路运输过程中安全运输以及规范化管理,最终实现道路运输经营业务的全面效率的提高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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