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好集团项城亿嘉破产了政府会帮这些受害者吗

  受成都华之星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之星公司)诈骗的全体业主,怀着十分尊重和信任的心情向领导哭诉受骗的经过和诉求,恳请政府领导给全体受害者作主,迅速、及时、公正处理华之星公司的诈骗行为,确保全体受害业主的合法权益和诉求获得保护,现将受骗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体受害业主的基本情况  受害业主来自北京、新疆、上海、重庆、四川五省市自治区55个县、市、州的汉族、维族、藏族、彝族等平民百姓245户。受害业主都是在电视台、成都商报从2012年9月起至2013年下半年不间断的广告宣传中获知的房产信息,先后到华之星公司的珀丽酒店购房的。全体受害业主向华之星公司支付了购房款、房产过户费、室内家具装饰费共计人民币9000多万元。  受害业主在2013年12月中旬知悉购买的房产是华之星公司早已向银行抵押又被中院查封的财产,才知上当受骗。有的业主当场气昏死了,有的想跳楼自杀,有的夫妻不和闹矛盾,有的家庭分离,受骗家庭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事实如此,让不少业主中断了平稳的晚年生活,让残疾子女无生活保障陷入绝境。如受害业主朱世坤夫妇,为保障残疾子女的生活,将全部血汗钱投入购房,在知悉受骗上当时,于日丢下残疾子女,夫妇都跳楼,幸遇善良同情的人们竭力劝阻,救护才幸免轻生,险些造成恶果,围观群众无不同情。  二、受骗经过和华之星公司的欺诈行为  按合同约定,在日交房。由于受骗的全体业主不享有法律赋予的侦查、调查、取证、提供他人资产的权利,便无法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材料,现只能提供受害业主零星收集的相关资料,咨询有关部门获知的信息,综合汇总提供给领导,请求调查。  据悉,华之星公司是日由李磊、陈有全两个自然人各出资50万元注册成立的。公司成立后不断的变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仅几年时间,法定代表人、股东已变更十余次,公司从2008年成都尚慧商贸有限公司向陈有全的华之星公司参股1400万元,从此公司的注册资金由100万元增至1500万元。  2010年3月至日止,成都娇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娇子公司)受让1480万元股金成为华之星公司最大的股东,享有98.7%的股份。在此期间,娇子公司不知以什么方式低价获取了座落在成都市望平街2—40号领熙酒店(珀丽酒店)的国有资产,产权变更过户后,华之星公司便开始密谋策划资产套现。日华之星公司将珀丽酒店的全部房地产权,全部提供给名为李治金(成都五牛格利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牛公司)(娇子经贸公司与五牛公司的85%股份,当时华之星公司、五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杨林)向兴业银行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贷款6000万元担保抵押并进行了抵押登记。华之星公司明知抵押财产不能再转移变更。但华之星公司为达到进一步套现的目的,隐瞒财产已经抵押的事实,运用融资、租赁套现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套现。便将已抵押的珀丽酒店的房产委托成都嘉好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好房产)做中介销售。嘉好房产未核实或明知受托销售的房产是不能对社会销售的,仍依然接受委托做中介销售,并于日向成都市城乡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申领了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备案书。华之星公司的最大股东娇子公司在完成两种套现的方式后,于日将1480万元的股权(占98.7%的股金份额)转移给两个自然人享有,自己便退出了华之星公司。此后,授托中介销售房产的嘉好房产便开始所谓的商业运作,隐瞒抵押资产不能销售的事实,虚构事实,编造谎言。  从2012年9月起在四川电视台,成都商报、腾讯房产进行不间断的虚假广告宣传。并在珀丽酒店沿街挂牌销售,组建售楼部,张贴各种资料,将中介备案书,华之星公司营业执照,房产证复印件,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嘉好房产的营业执照,授租的成都万和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向全社会公告珀丽酒店于日开盘销售,将陷阱设计的天衣无缝。受害的全体业主知悉信息后都信以为真,从2012年9月起至2013年12月中旬止,先后从五省、市、自治区55个县、市、州的汉族、维族、藏族、彝族等平民百姓来到嘉好房产销售的珀丽酒店售楼部购房。善良的购房者根本无法识破陷阱,更有一些业主在购房前进行过调查,咨询市房管局,均未获知销售的房产是早已抵押不能对社会销售的信息,便纷纷签订了购房合同,委托经营合同,全体业主先后向嘉好房产、华之星公司交纳购房款、办证过户费、室内家具装饰费共计人民币9000余万元。  可恨的是作为国家金融机构的兴业银行知道6000万元贷款的担保抵押财产在向社会销售,却不闻不问,不采取任何措施维护贷款的安全,任其销售。相反,兴业银行还于2012年11月、12月又将正在销售且已作了抵押的房产再次评估,并依照评估价足额放贷给两个自然人或企业人民币3300万元,可见兴业银行与华之星公司债务自然人之间是什么关系,什么作为?2013年2月、3月、4月由华之星公司提供担保抵押放贷给个人、企业的贷款9300万元已到期,又依然同意借款人,还用华之星公司不仅是早已四次重复抵押,而且还是在对外销售半年余的房产作为延期抵押担保,不仅如此还向两个自然人又新放贷款576万元。  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级法院)对华之星公司提供给兴业银行作抵押担保的珀丽酒店房产进行了书面查封,中级法院向市房管或当事人送达了法律文书,从未到查封财产的现场查看,也不在查封财产处公示,既没有对华之星公司、嘉好房产变卖查封财产的行为取缔,也没有向公众告知财产已查封,致使全体受害业主和群众无任何人知晓这一事实,才造成受害人在财产查封后上当受骗,让华之星公司、嘉好房产继续非法销售获取更多的非法利益。  直到2013年12月中旬,部分受害业主才获知华之星公司在另一处的房产出现诈骗,才恍然醒悟,知道已受骗上当,这就是全体受害业主受骗的经过和华之星公司及相关部门、企业、个人合伙欺诈的表现行为。  三、受害的全体业主对为何会上当受骗的看法  受害的全体业主一致认为华之星公司、嘉好房产利用珀丽酒店已抵押不能对外销售的房产,变为形式上合法向全社会套现的诈骗行为能够得逞,是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司法部门、金融部门的违法作为和涉嫌犯罪的自然人、企业、华之星公司、嘉好房产、娇子公司合伙,相互串通,精心设置的诈骗陷阱,才使无辜百姓受骗。受害的全体业主对某些政府职能机关、司法机关、企业、事业机关在华之星公司涉嫌诈骗过程中的作为有如下看法:  1、娇子公司  是华之星公司最大的股东,在华之星公司低价获取国有资产办完过户手续后,便将珀丽酒店房产权证提供给他人向兴业银行贷款作担保抵押,办完抵押手续后,又委托嘉好房产销售已被担保抵押不能向社会销售的房产,在嘉好房产接受委托并向市房管局申领到中介服务的备案证书后,几天内便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两个自然人,退出了华之星公司,娇子公司的这些行为,不能不让受害人怀疑,娇子公司是华之星公司涉嫌向金融部门用财产套现和利用融资租赁向社会公众套现诈取财物的幕后策划者,请相关部门核查。  2、嘉好房产  2012年接受华之星公司委托销售珀丽酒店房产时,首先就应对珀丽酒店是否允许销售,有无法律规定不允许销售的情况。如果有就应该拒绝,但嘉好房产对销售珀丽酒店房产是没有核实或是明知已抵押而接受销售,不管是什么情况,都应承担责任。2012年9月开始,华之星公司、嘉好房产在电视台、成都商报等做了大量隐瞒了已抵押事实的虚假广告,违法了相关法律规定,误导购房者。2012年9月嘉好房产组织了大量的销售人员在售楼部大张旗鼓的从事中介服务,这些人员是否具有从事中介服务的资质且不说,但应如实向购房者介绍情况,购房者没有任何人听到中介人员说珀丽酒店房产是做了抵押,在中院查封后仍然隐瞒了抵押、查封的事实,仍作虚假宣传和介绍。以上事实,受害者认为,嘉好房产的中介服务都是诈骗受害业主上当受骗的帮凶和同伙,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兴业银行  2012年4月向李治金或五牛公司放贷6000万元的行为应高度关注,担保的抵押财产的安全而关注。表现在9月起看到电视台、报纸大量广告宣传销售自己抵押财产时,应采取保护措施而不采取。2012年11月、12月在明知担保抵押的财产已在社会公开销售时,不仅未采取保护措施,相反又同意贷款的自然人、企业使用华之星公司已被提供担保抵押的珀丽酒店的同宗房产作担保抵押放贷3300万元。日、日、日明知放贷的9300万元已到期或已逾期,仍然不采取措施追收贷款,控住抵押财产,相反继续让贷款人用华之星公司已被抵押且大量向社会销售担保财产的状况下继续作形式上的担保,新放贷款576万元,先后5次用同宗房产抵押、放贷额累计达9876万元。兴业银行的上述行为让受害业主认为兴业银行与贷款自然人、企业、提供担保的华之星公司之间有不可告人的利益,它们之间是相互串通,在套现国家金融资金的同时,又套骗不明真相的老百姓的资金,实属华之星公司诈骗行为的合伙人,故华之星公司提供给兴业银行抵押财产的优先权不应受法律保护。  4、市房管局  日发给嘉好房产的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备案书时是否知悉或应当知悉是专为销售珀丽酒店已被抵押的房产而办理的证件。2012年9月嘉好房产挂备案证书公开向社会公众广告宣传已抵押不允许对外销售且在市房管局登记备案的房产,市房管局未履行赋予的对嘉好房产的中介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的义务。2012年11月、12月对贷款人用华之星公司已被抵押登记备案、又在社会公开违法销售的同宗房产再次进行抵押担保放贷3300万元的行为轻易给予登记。2013年4月、5月借贷个人再次用华之星公司提供的已被4次重复抵押担保的同宗房产再次为个人贷款576万元作抵押担保给予登记。上述的4个作为,让受害业主怀疑,市房管局具有对贷款人向国家金融机构套现违规的行为,开放绿灯,损失国家财产的嫌疑,对违法销售已被抵押、查封的华之星公司珀丽酒店房产的嘉好房产中介服务行为不查处、不纠正、不向公众公示该房产不能销售的信息,造成不知真相的购房者上当受骗,具有与诈骗分子串通合谋的嫌疑。请领导查证。  5、四川电视台、成都商报、腾讯房产等  对房产销售的宣传广告负有审查、核实的义务。因为电视台、报刊是党的宣传机器、喉舌,是广大人民群众知悉党的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形势,获取经济信息的重要渠道。但电视台、报刊违背职业道德,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不法的华之星公司、嘉好房产提供的销售法律法规不允许对外销售的珀丽酒店房产的虚假广告、宣传,不核实真相或明知,还大量广泛的宣传,诱使了全国55个县、市、州汉族、维族、藏族、彝族等平民百姓245户老百姓上当受骗,造成给受害人9000多万元的财产损失。电视台、报刊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  6、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成民保字第211-1、2号裁定,只送了市房管局查封。中级法院在查封财产时未去现场,未发现查封财产在查封前2012年9月至日早已在变卖的事实。日查封裁定生效后被查封的财产仍然一直在变卖,未发现中级法院对华之星公司、嘉好房产变卖查封财产的行为依法(民诉法111条1款3项)采取强制措施。中级法院对被查封的房产未在现场贴封条公示。中级法院在发裁定前,就明知担保财产早已在变卖,为什么不到现场勘验,为什么查封时不到现场制止变卖行为,向社会公众公示珀丽酒店房产已被查封,不能变卖。保全裁定生效后,华之星公司、嘉好公司房产继续在变卖查封财产,中级法院为什么不查处。上诉行为,受害人认为,中级法院在执法中未依法办事,存在枉法,有故意让华之星公司、嘉好房产继续利用不能变卖的财产诈骗购房者的钱财的嫌疑。因此从日后,给受害人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都是中级法院执法中的渎职行为造成的。  四、受害者的诉求  1、请求政府督促相关部门限期给我们受害业主办理“两证”,如有难度,就全额退还我们的购房款,一并支付违约金。  2、请求省委、省政府和成都市市委、市政府的领导高度重视,抽出一名主要领导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专案组,迅速查清华之星公司、嘉好公司在变卖珀丽酒店房产中的欺诈行为,严惩涉案的全体涉嫌犯罪人员。  3、请求专案组追查有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在此次事件中的违法行为,惩处涉嫌的责任人,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4、请专案组集中警力迅速追缴所有嫌疑人非法占有的财物,全力追回诈骗的财物,尽快将追回的财物足额返还受害业主。  5、如果涉案嫌疑人已将诈骗的财物全部挥霍,政府就应对政府相关的职能部门、司法部门的违法行为和不作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全部财产损失足额补偿。  成都市望平街2号领熙、珀丽酒店全体受害业主  日  (受害业主签名):        
楼主发言:4次 发图:
  不相信政府会任由骗子破坏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而不管不问,那我们的国家如何富强,我们的中国梦如何实现
  可怜的大叔、大妈,这么大年龄了,还下跪,不知你们的心里有多悲伤,但愿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政府不会让你们悲痛。
  这么大年龄了,还下跪。不相信政府会任由骗子破坏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
  四川,有天府之国著称,成都气候宜人,人居环境在全国排名前茅,你来了就不想走。但象华之星这样的公司,陈勇等在样的人,成都市政府部门这样“放权”你还敢来吗?你还不想走吗?
  四川,有天府之国著称,成都气候宜人,人居环境在全国排名前茅,你来了就不想走。但象华之星这样的公司,陈勇等在样的人,成都市政府部门这样“放权”你还敢来吗?你还不想走吗?
  政府的监管不力导致这么多的业主受骗,难道政府就不管吗?  
  骗子能一手通天,政府一路开绿灯,应该查一查这些骗子背后的保护伞们。  
  真可怜,成都的投资环境真差,让这么多老百受害
  有困难,找政府;找政府,有困难;人民政府为人民
  怎么回事?四川骗子就这么多吗?该好好管管这件事哦,不然四川的金融秩序要乱哦!
  四川贪官多,是不是这件事也有大脑袋参与其中哦?拭目以待
  骗子固然可恶,但社会秩序显然不是只靠人的道德去维护的,我们选择购买此房屋时不是因为骗子公司值得信任,而是相信有政府有法律的监管和约束,骗子是不敢明目张胆的行骗的,这真让人始料未及,防不胜防,可更让我们想不到的是,该公司违法经营那么长的时间,而我们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几乎为零,如果这其中有哪一个监管环节职能部门真正了履行了职责,那么就不会有今天这么多的受害业主要上访,更不用劳师动众、劳财伤民的去维稳,真正不断制造不和谐、不稳定因素的始作俑者是骗子公司的违法行为,及为违法行为一路开绿灯的监管部门。让人寒心的是政府在百姓眼里真的是好强大好强大啊,可为什么在钱权面前总显得那么的软弱无力甚至不堪一击?社会毒瘤一日不除,老百姓将无法安居乐业.
  怎么天天在成都都没有新闻报导这些事情呢?
  坚决揪出骗子背后的大脑壳!一定要严惩!!
  @流星雨楼
14:36:27  坚决揪出骗子背后的大脑壳!一定要严惩!!  -----------------------------  平民百姓投资,信息不对称,太难了
  天府之国,骗子这样猖狂,政府一定要严惩啊!
  社会需要正义正义正义正义那去了????  
  大骗子华之星,是谁为你撑的腰?是谁为你借的胆?还老百姓的血汗钱。。。政府职能部门,你们受了华之星好大的恩,在你们的眼皮底下,居然能把1个亿骗走?腐败。。。
  政府的监管不力导致这么多的业主受骗,难道政府就不管吗?
  政府的监管不力导致这么多的业主受骗,难道政府就不管吗?
  政府的监管不力导致这么多的业主受骗,难道政府就不管吗?
  政府的监管不力导致这么多的业主受骗,难道政府就不管吗?
  政府的监管不力导致这么多的业主受骗,难道政府就不管吗?
  可怜的老百姓!以后把眼睛再擦亮点!
  骗子太多了,政府都不管管吗?
  可怜的老百姓,政府要为他们作主啊
  成都太黑暗了,买房子还会遇到这样的事。让那些可怜的受害者咋活哦?都没得人出面解决哦!
  还天府之国,看到这样的事真是丢脸啊!!!!!!!!!!!!
  强烈要求严惩那些不认真履职的相关人员  
  支持维权!
  党中央说了,现在也在行动,对那些不管老百姓事情的领导,要坚决查,一查到底。相信政府!!!!!!!!!!!!!!!!!!!!!!
  骗子能一手通天,政府一路开绿灯,应该查一查这些骗子背后的保护伞们。
  这个社会太黑暗了,政府都不管老百姓的死活,这个社会咋合谐。听说二医院旁边的茵丽酒店是这个诈骗团队一伙的。  
  四川骗子太多了,政府要为民做主啊
  可能背后有巨贪哦?找政府三,当官的不管哪个管????  
  政府的监管不力导致这么多的业主受骗,难道政府就不管吗?
  四川骗子太多了,政府要为民做主啊
  骗子能一手通天,政府一路开绿灯,应该查一查这些骗子背后的保护伞们。
  骗子能一手通天,政府一路开绿灯,应该查一查这些骗子背后的保护伞们。
  听说这伙骗子神通广大,从2007年开始行骗,先后成功骗取了太阳花,九龙新城、菌丽酒店、珀丽酒店,近千户人家,涉案资金几个亿,都没有翻船。太神了
  我转乘公交车才找到市房管中心的办公地点,去咨询这个楼盘有无债务纠纷和欺诈嫌疑等问题,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说查不到,如果当时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对我们有半点耐心,有半点责任心,有半点同情心,帮我们查一下,告诉我说这个房子抵押了买不得,我那几十万的血汗钱哪里会被这个骗子骗走呀!
  该死的骗子
  该死的华之星,大骗子。还老百姓的血汗钱。。。。
  社会这么乱,同职能部门不认真履职有很大关系,法院工作负责点,骗子那里可能把查封的房子拿来卖给老百姓吗
  这个社会太黑暗了,政府都不管老百姓的死活,这个社会咋合谐。听说二医院旁边的茵丽酒店是这个诈骗团队一伙的。
  群众路线都走到哪里去了,这个里的群众还等到的
  这把大伞只有中央新闻才敢揭开
  都这么久了,为什么政府还不出来管一管?
  这事跟刘汉集团有没有关系?
  听说公安办案没得劲,不知哈子原因,赃款都是转账为何还查不出来,不要又弄个警察老鼠哟。
  人大代表华荗泽,也是珀丽酒店的售楼商(嘉好公司老总),与华之星老总陈勇(现在押)相勾结,以销售酒店为诱饵,还一房多卖,诈骗考老百姓钱财9000多万,这个骗子目前还逍遥法外,强烈要求将这个大骗子收监严惩!
  期盼我们的政府各职能部门以人民利益为重,严惩罪犯,将骗子所得脏款追回,退还受害业主血汗钱。
  这么久了都没有进展么?期盼政府为民做主,为民除害!都是小老百姓的血汗钱啊!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成都房企嘉好集团资金链趋于断裂 董事长被刑拘|嘉好集团|资金链|房地产_新浪财经_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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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房企嘉好集团资金链趋于断裂 董事长被刑拘
  成都嘉好集团资金链趋于断裂&& 董事长被拘
  蒲江、崔文官
  10月13日,成都知名新能源、地产企业――成都嘉好投资管理集团发布公告,因资金链趋于断裂,董事长华茂泽已于被简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公告指出,因受国家宏观调控,银行规模性收贷,资产处置困难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财务状况恶化,公司资金链已经趋于断裂,无法继续对投资客户支付租金及支付退房款,公司已全面停止支付退房款及租金。
  而在一天之后,公司发布了新的公告:“经过三个月的艰难谈判,因收购方的原因,云南铜矿处置未能完成,在原定10月20日开始分期退款的计划也无法兑现。目前公司已将公司资产及负债情况报告政府部门,请求政府介入,由多方参加共同商定整体解决方案,以保障各方利益最大化。”
  公开资料显示, 成都嘉好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大型多元化集团公司,集团涉足多个领域:新能源、商业地产、酒店等。集团公司旗下拥有30多家子公司,成都嘉好房地产有限公司、德阳博力讯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力迅”)、四川弗斯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简阳小额贷款公司、勐腊县龙巴河铜矿、四川弘德建材公司等。
  该公司旗下的成都嘉好房地产有限公司曾获“2009年度成都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优秀经纪机构(居间)”奖项。
  在该公司有所涉及的新能源板块:博力迅(与德阳市政府共同开发)在德阳投建的锂离子电池项目预计总投资约62亿元,占地1100亩,该项目规划建设分三期进行,将在3~8年内全部建成投产,该项目一期建设已经完成,于日正式投产点火。全部投产后将建成年产量30亿(安时)的储能电池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线50条,实现产值300亿元。该项目被列为四川省第一批重点技改项目资金支持的企业。
  据了解,锂离子电池以能量比较高、使用寿命长、重量轻、高低温适应性强、绿色环保等多个优点被广泛应用于水力、火力、风力和太阳能电站等储能电源系统,邮电通信的不间断电源,以及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军事装备、航空航天等多个领域。
  集团董事长华茂泽也因此被评为2013年度中国电池行业十大年度人物之一。
  8月5日,嘉好集团发布进行重大战略调整的公告,新能源被视为其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
  公告指出,近一年多来,中国房地产由大发展进入调整期,商业地产市场销售一路下滑,集团经营也因此受到较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国家将新能源及新能源电动汽车作为新兴战略来扶持,为顺应变革,适应市场环境,集团决定对旗下产业布局进行重大调整:通过转让及变卖,剥离硬资产转化为现金流,实现轻资产运营;改变从前以商业地产项目销售为重点的业务模式,转换成为以新能源生产制造为主,酒店连锁及物业经营为辅的企业发展战略。
  新战略将重点拓展以“博力迅”锂离子电池为主营业务的新能源板块,争取于2015年内实现销售收入8亿元的生产经营目标;酒店连锁板块仍需加大对酒店品牌的建设,在提升自有品牌知名度的同时,努力寻求国际品牌合作,带动自身酒店管理水平及物业管理企业经营能力的提高。
  但随着资金链的趋于断裂,云南铜矿处置亦未能完成,嘉好集团的战略调整还是未能跑赢市场。
  有嘉好集团业主爆料,“受害业主来自四川省各个市、县、自治区等平民百姓达六千户,全体受害业主向嘉好公司各个项目支付了购房款、房产过户费、室内家具装饰费共计人民币多达十亿元”,但该消息未获官方证实。
  而在上述两公告下,还贴有一则讣文:“成都嘉好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中心总监陈明生先生,突发心血管疾病,于日6时在家中不幸逝世,终年44岁。”而这一悲剧距陈明生出任该职务还不到两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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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发言:3次 发图:0张
  嘉好就是骗子公司。
  没人买
  @冒昧V 还有铂雅酒店,现在名字叫嘉好悦美酒店,就是骗业主的血汗钱,业主又无产权,又不退房款。简直是耍无赖
  文翁路那个,力迅领筑下面6层都是嘉好悦美酒店,用业主的钱开店,又没办产权业主血汗钱都要不回来了,有维权的业主大家联合起来。我的具体情况进我空间看博文
  嘉好业主维权群—铂雅酒店 群号
  你好,我也是佳好嘉丽商业现在是博美装饰,现在这个项目有人维权没
  @冒昧V 你好,我也是佳好嘉丽商业现在是博美装饰,现在这个项目有人维权没,有没有维权人联系方式,我的qq
  @冒昧V 楼主,怎么维权,不知道怎么才能把大家联合起来?
  铂仕酒店现在也同样进入了困窘,发现现嘉好公司、锐强投资、弗期达酒店管理公司均系家庭企业,现在8月初应该兑现的收益至今未到位,已经快到终止合同的时间了。
  大家可以加群嘉好维权到底,集中起来进行抗争维权。
  这公司咋或是这样了!
  楼主,我们是今年才购买的嘉好弗斯达酒店永陵店,国庆的时候才发现嘉好集团出问题了。你们接下来打算怎么办呀?
  。。中午看见一群人举牌前往市政府。。
  看来闹得很大
  上千户业主被套——涉案资金超亿  嘉好集团心太黑,骗取百姓血汗钱  尊敬各位领导、工作人员您们好!  我们四川省各个地区的普通市民,也是被嘉好集团公司诈骗的众多业  主,我们既怀着十分尊重和信任又十分绝望的矛盾心情向领导哭诉受  骗的经过,恳请政府领导给全体受害者业主,迅速、及时、公正处理  嘉好集团公司的诈骗行为,确保全体受害业主的合法权益和诉求获得  保护,现将受骗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体受害业主的基本情况  受害业主来自四川省各个市、县、自治区等平民百姓上千户,嘉好集  团物业项目有嘉利广场、东城金街、沸点酒店、文武路瑞豪酒店、嘉可阳物业、建设路酒店、盛世沙湾、嘉好悦美酒店、弗斯达酒店人北店、弗斯达酒店高升桥店、弗斯达酒店锦尚店等等十多家。  受害业主从2011年  开始都是在各大媒体、省内多家电视台、手机短信不间断的大量刊播销售广告中获知的房产信息,并在太升北路十字路口、春熙路、公交车、短信方式发布销售广告,然后到嘉好公司的各个项目购房的。全体受害业主向嘉好公司各个项目支付了购房款、房产过户费、室内家具装饰费共计人民币多达上亿元。我们广大业主用自己和父母的血汗钱购买了嘉好集团旗下的不同项目物产,为了便于表述,现以嘉利为例讲述购买过程:购买商场商铺时,签署两份合同,一份是《房屋买卖合同》,一份是《委托运营管理合同》,两份合同必须同时签署,不能只签《房屋买卖合同》而不签《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开发商给出的理由是便于统一出租,我们信以为真,(善良的人们满以为开发商做事为业主考虑,哪知道结果是为他们自己行骗打基础)。《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交付后365日内办理房屋产权证。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款全额退还,并按已付房款的3%赔偿买受人损失。《房屋买卖合同》的公司是成都鼎宏化工有限公司,销售人员说是嘉好集团的子公司,法人唐丹,或者其他嘉好集团的子公司出售,甚至还有华敏刚,唐丹,华怡,华茂泽等自然人的名义出售,《委托运营管理合同》约定该房屋委托运营管理期为15年,按每季度支付租金。按照合同规定本应该在日、日办理房产证,但时间到期后,嘉好公司迟迟不预办理产权及返还房款,到目前为止房租也停止支付了。很多买受人本着与嘉好集团商量解决,先是签署退房协议,约定在90个工作日内退房款,90个工作日满后又没有支付,又签退款承诺,约定某年某月某日退,到期后又推诿,这样反复承诺,反复欺骗。  二、事实真相  由于受骗的全体业主不享有法律赋予的侦查、调查、取证、提供  他人资产的权利,便无法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材料,现只能提供受害业主零星收集的相关资料,咨询有关部门获知的信息,综合汇总提供给领导,请求调查。经房管局查询,嘉好集团在先将房产卖给各位业主后又将房产抵押给了各个银行。(1)嘉利广场:5楼部分查封,由安岳县人民法院执行。1至5楼没查封的铺面抵押给重庆进出口信用担保公司,抵押时间日至日;(2)沸点酒店:抵押给华夏银行成都市武侯支行,抵押时间日至日。(3)嘉可阳物业:抵押给恒丰银行成都支行,抵押时间日至日;购买这些房产的人全都是平民百姓,一辈子辛苦挣的血汗钱让嘉好集团骗取,我们都是弱势群体,有的老年人是拿出仅有的养老钱投资,想获得一点租金补贴生活,现在发现上当受骗,想一死了之,我们现在都很绝望,不知道该咋办,希望领导、政府为我们老百姓着想,帮我们解决问题。这个事情相当严重,它牵涉上千户业主,涉案资金保守计算数亿元(仅仅我们联名报案的65户业主涉案资金已达2446万元,这只是冰山一角)。原来这个公司是有前科的,2010年就出现过类似的事件,我们想不明白,为什么叫那个华茂泽的人(集团公司的法人、董事长,四川简阳人,1960年生)会有那么大的能量,那么大的胆子。  三、广大业主的质疑  1、嘉好集团及其子公司为什么在把房产卖给我们之后又要抵押给银行及其他公司,难道他们不懂法吗?不是的,据我们所知他们花了高薪聘请高级律师,他们有专门的法律组,就是来钻法律的空子,对付我们这些弱势的平民百姓。  2、嘉好集团是通过强大的广告宣传把房产卖给我们,全省各地偏远山区都知道的情况下,还能和银行和其他公司签订抵押贷款,这到底是谁的过?  3、市房屋管理局在嘉好集团销售了那么多房产项目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如果嘉好在房管局没有办预售手续,那嘉好又怎么在预售?如果嘉好在房管局办理了预售手续,那嘉好的房产又为什么能再次抵押给银行或投资公司?为什么嘉好集团能顺利地办到所有手续并做得天衣无缝,到底是谁在为他们开绿灯?嘉好明明是开发商,而且房屋销售本身就是第一次进行,为什么不以开发商为销售主体,而非要将房屋产权先办在嘉好指定的公司法人或自然人名下并由这些人来进行销售,从而出现二手房交易的表征?!  4、嘉好集团有很多劣迹,如:近的珀丽酒店事件,远的城隍巷商筑事件等等,但我们不知道为什么嘉好集团可以继续招摇撞骗,给社会制造新的不稳定因素;坑骗了很多的群众百姓,对社会危害极大,但至今逍遥法外,没人奈何得了他。  四、受害者的诉求  1、请求政府督促相关部门限期给我们受害业主办理“两证”,如有难度,就全额退还我们的购房款,一并支付违约金。  2、请求省委、省政府和成都市市委、市政府的领导高度重视,抽出一名主要领导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专案组,迅速深查嘉好公司各种违法甚至涉嫌犯罪的行为,严惩涉案的全体涉嫌犯罪人员。  3、请求专案组追查有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涉事银行、事业单位、企业在此次事件中的违法行为,惩处涉嫌的责任人,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4、请专案组集中警力迅速追缴所有嫌疑人非法占有的财物,全力追回诈骗的财物,尽快将追回的财物足额返还受害业主。  5、如果涉案嫌疑人已将诈骗的财物全部挥霍或者转移,政府就应对政府相关的职能部门、司法部门的违法行为和不作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全部财产损失足额补偿。  嘉好集团全体受害业主  
  没看懂,好像有点严重
  大家好,嘉好集团真的太不人道了,公司都这样了,还在欺骗人民大众,前面问题没有解决好,又来骗进更多的人。
  在天府新区获批的大喜日子,成都嘉好集团利用公司旗下弗斯达铂仕酒店、世晶酒店(现名为品家快捷酒店)、嘉利广场、东城金街、沸点酒店、文武路瑞豪酒店、嘉可阳物业、建设路酒店、盛世沙湾、嘉好悦美酒店、弗斯达酒店人北店、弗斯达酒店高升桥店、弗斯达酒店锦尚店等物业项目,以出售经营权和产权两种方式进行非法集资达十年之久,涉及四川省各个地区六七千户老百姓,至今为此,还未见到哪个政府在认真介入处理此事,社会稳定形势十分堪忧,被骗业主行为即将由理性转向极端,望政府及时干预嘉好集团,退还非法集资款,避免在四川酿成大祸!
  希望市长大人出面管理啊!
  现在一切讲法治,哪个市长敢管就是愚昧落后的人治干涉市场经济运行,这些维权业主你们有理害怕打官司吗?法院判决结果就是真理!唉,这种包租形式的产权你们也敢买,太蠢了,深表同情!
  与嘉好公司的这种官司现在法院判决了都没执行,现在终于知道了什么叫赢了官司输了钱!成都,因为类似的事情,天天都有人在报案,可真正引起政府重视的能有几起案子哦,吃亏的还是咱小老百姓!政府监管的公信力现在是越来越低了!
  你们有钱人的游戏,所以你们会遭骗。没钱他骗不到我
  嘉好受害业主10月8日在成都市政府游行、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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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好公司真的害人不浅,华茂泽、唐丹、华怡一家子开成串的系列家族骗子公司。  嘉好一直这样非法吸取公众存款变相融资,持续这么多年,政府在干什么?采取了什么措施?过程中对这样的销售置若罔闻的放任自流还是睁只眼闭只眼?或者可以说是一直不作为。现在出事了,只希望政府能积极出面处置、解决,“为民做主”不仅只是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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