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办好收养证后是否和亲生的具有同等学力考生权益

第06版:读者桥
人民日报海外版
往期回顾 &
外国公民如何到中国收养子女?(读者点题)
人民日报海外版
  被收养孤儿回北京参加活动,收到礼物   新组建的三口之家   被收养孤儿和新妈妈在一起
  编者按:本版“晓鲁律师信箱”栏目,曾刊登《中国内地涉外收养相关法律规定》一文,引起美国某收养机构的关注,他们给文章作者发来电子邮件,询问一些相关事宜。  为了答复问题,同时让广大读者详细了解涉外收养是怎么回事、如何进行涉外收养等,本报记者和晓鲁律师事务所屈炜、尚志永律师一起前往中国收养中心,了解了相关情况。  ●什么是涉外收养  通常所说的涉外收养又称跨国收养,是发生在不同国家、不同种族、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收养行为,是一个国家的公民收养另一个国家的儿童为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涉外收养又是一种为帮助因某种原因脱离家庭的儿童重新回归家庭,而进行的国际间的儿童安置工作。中国开展的涉外收养,主要指外国人依法到中国收养子女的行为。  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有到中国收养孩子意愿的外国人越来越多。1992年,中国颁布实施了《收养法》,为涉外收养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中国民政部于1996年专门成立了中国收养中心,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组织体系,并依法制定了涉外收养程序。  目前,中国已经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西班牙、瑞典、挪威、冰岛、丹麦、爱尔兰、比利时、芬兰、荷兰、新西兰、新加坡、澳大利亚、意大利等17个国家建立了跨国收养合作关系。总的看来,这些收养国政府对来华收养都予以关注,大部分收养组织机构比较健全,工作程序比较规范,为中国被收养儿童提供了有效的权益保护。如美国法律规定:被领养的儿童前往美国,一旦飞机在美国着陆,便自动加入美国国籍。这意味着这个孩子从此享有和美国儿童一样的权益。不能自动入籍的国家,需养父母为孩子办理入籍手续。  ●外国收养人如何递交收养申请  外国人到中国收养子女,首先要符合其本国收养法律规定,获得所在国收养主管机关的批准,然后通过所在国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向中国收养中心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收养申请书、出生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健康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分证明、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收养子女证明、家庭情况报告。  上述文件须经其所在国有关机构出具认证,并经中国使(领)馆认证。  这是外国人到中国领养子女唯一合法的途径。从法律上讲,外国收养人必须通过其政府部门或收养组织递交收养申请,中国收养中心不受理个人递交的申请。  ●如何来中国办理收养手续  外国收养人在接到中国收养中心的《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以后,应亲自来华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订立后,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领取《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后,收养关系成立。  外国收养人夫妻双方应共同来华办理收养手续,因特殊原因一方不能来华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委托书须经所在国相关部门公证和认证。  目前,中国有30个省、自治区、市开展了涉外收养工作,由各省区市民政厅具体负责。有的省专门成立了收养服务中心,具体办理所在省涉外收养具体事务。  外国收养人如果想收养某个地方的孩子,可在收养申请中说明,中国收养中心会尽量根据其意愿选配儿童。外国收养人不能直接与地方民政部门联系,因为他们没有直接受理涉外收养申请的权限;除收养继子女和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外,中国收养法律不允许外国收养人指定收养某个儿童。  被收养人出境前,外国收养人应当凭《收养登记证》到收养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为被收养人办理出境手续,凭被收养人的护照到该国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  ●如何收养病残儿童  为了能让病残儿童尽快回归家庭,中国收养中心将他们的资料,包括详细的体检报告、成长发育的情况及照片等,提供给国外的收养机构,委托他们为病残儿童寻找收养家庭。如果有家庭自愿收养,需制定抚育和医治的计划,经中国收养中心认可后,其收养申请可通过“绿色通道”加快办理。  ●如何进行后续工作  中国孩子被收养后,外国收养人须在收养后半年、一年两个时间段,分别向中国收养中心递交一次“安置后报告”。其目的是跟踪被收养的孩子与收养家庭的融合情况、健康情况、入学入托情况、入籍情况以及病残儿童的就医情况等。从中国收养中心掌握的情况看,绝大部分被收养的孩子都生活得很好,他们的权益得到了很好的保障。  去年暑假期间,中国收养中心举办了“拥抱中国,感受北京”夏令营,邀请30名被收养儿童来到北京,给他们提供机会回来看看,使他们对自己的根有一个感性的认识。  ●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关于“优先办理”  由于中国收养中心接收的收养申请文件增加很快,但中国可涉外送养的儿童数量有限,远远不能满足外国家庭的收养需求,根据《海牙公约》确定的“国内收养优先、保证儿童最佳利益”的跨国收养原则,从日以来,采取了“优先办理”做法,设定可优先到中国收养子女的外国收养人条件,为中国被收养儿童选择更适合其健康成长的收养家庭。这些条件包括:具有由一男一女组成婚姻关系且关系稳定的夫妻;夫妻双方均年满30周岁且不满50周岁;夫妻双方均不具有艾滋病、智力残疾情形,身心完全健康;夫妻双方均接受过高中(含高中)以上文化教育或接受过同等学历职业技术教育等。  2、收养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有收养意愿的人在收养之前要多去咨询、多做准备。特别是没有做过父母的人,不能只考虑为人父母、享受天伦之乐等好的方面,还要充分考虑自己有没有足够的耐心将孩子抚养成人、能不能承受抚养孩子的辛苦、孩子生病了怎么办等。如果对这些估计不足,很可能会给自己以及被收养儿童带来痛苦。  3、收养时一定要履行正规手续  有的收养人为了图省事儿或自身不具备收养条件,采用托关系、提供假证明等方式来实现收养,这是很不可取的。即便用这些方式收养到了子女,后续的麻烦,如出入境时受阻、入籍受阻、不能给收养儿童合法身份等问题,都会接踵而来。  4、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外国人的,须按涉外收养的程序办理。  海外华侨和台港澳同胞来中国内地收养子女,不属于涉外收养的范畴。收养:给孩子找个永久的家·南方日报数字报·南方报网
BD02版:西部视窗
A01版 要闻
收养:给孩子找个永久的家
&&&&去年5月,宝安社会福利中心开展由中国收养中心和美国麦迪逊机构主办的“希望之旅”活动。
&&&&2008年2月,6名儿童在广东省收养登记中心进行涉外交接。
&&&&留着娃娃头的妞妞(化名)笑起来甜甜的,看到陌生人还有点羞涩,喜欢什么时候都粘在妈妈身边。跟着爸爸妈妈回到福利中心拜年时,熟悉她的伯伯阿姨们发现一晃眼的时间,这个从福利中心走出去的孩子已经长成一个小淑女了。&&&&而对于已经上初中的杨杨(化名)来说,龙年春节或许是他在中国过的最后一个新年了。他正在等待着手续的完成,快的话可能几个月后将会奔赴异国他乡的新家。杨杨在视频里已经见过新爸爸妈妈了,他们已经在迫不及待的征求他房间的布置模样。&&&&妞妞、杨杨,宝安区社会福利中心里不少像他们一样的孩子,已经或正等待着被领养。而不论是被涉外收养还是国内收养,对他们来说都是殊途同归——最终找到属于自己的“回家”之路。&&&&孤残儿童收养是非(直系)血亲的双方,经过法律认可的过程,建立亲子关系,使孤残儿童实现永久性安置。在他们的回家之路上,怎样才能帮他们找到合适的家?怎样才能维护好被送养儿童的合法权益?国内涉外送养各自有哪些特点?作为一家成立于2002年的区综合福利机构,宝安区社会福利中心在国内和涉外收养上已持续探索多年,剖析它的孤残儿送养工作,或可折射出当下中国孤残儿童收养的一些现状。&&&&收养差异缘自不同传统文化&&&&国内收养以正常儿童为主;涉外收养以残疾儿童(轻度、甚至中度残疾)为主&&&&宝安区社会福利中心一份数据显示,自2005年开展涉外收养工作以来,共上报了300余份涉外资料,目前已办理涉外收养手续240余人。收养家庭遍布美、英、法、加、荷、澳、西班牙、芬兰、瑞典、挪威等15个国家,其中美国家庭居多,共150余名儿童,占涉外收养总数的60.2%。国内收养方面,从2002年至今,共有290多名儿童办理国内收养手续,领养观察30余人。&&&&记者注意到在这中间,国内收养以正常儿童为主;涉外收养以残疾儿童(轻度、甚至中度残疾)为主,其中该类送养儿童中,170余名为残疾类患儿,约占涉外收养总数的69.5%。&&&&“有时国内家庭要收养时,可能会提出一些具体条件。比如要男孩还是女孩,性格要活泼点还是文静点。如果孩子身体有残疾,比如可能轻度的可以治疗的兔唇,很多国内收养家庭也是很难接受的。”江秀娜是宝安社会福利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经常与收养家庭打交道的她对此深有感触。&&&&两种收养的模式中对被收养儿童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差异性如此明显,宝安社会福利中心显然并非孤例,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正是当前我国国内收养和涉外收养在这方面的写照。&&&&探究其背后原因,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这与中国人受传统文化、思想观念影响有关。收养行为有诸多个人原因、情感原因等,都想收养正常小孩,内心比较排斥残疾儿童。“国外受信仰影响(大多是基督天主教徒),把收养行为完全看做是一项爱心举动,集中的意愿都是‘孩子是上帝赐予的珍贵礼物’,‘我能够给予她什么帮助’,而不太在意他是否残疾,是男是女等外部因素。”&&&&实际上,过去只有不能生养的家庭才会去收养儿童的传统观念,也让不少国内家庭背负了很大的社会压力,不愿意被人知道自己收养的儿童是收养的,而更愿意把收养的儿童当做亲生的。虽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思想观念更加开放,但在这一问题上中国人传统上对收养儿童的羞耻感还没有彻底改变,这也影响了国内收养工作正式收养期的评估发展。&&&&如何在程序上消除国内收养家庭的顾虑,成为福利机构应该考虑的问题之一。“所以我中心提出加强保密措施,签署保密协议的方法。”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首先需要资料统一录入统一管理。“收养儿童和收养家庭的资料由专人严格管理,严禁对外泄露。其次是家访评估,社工跟进。社工是具有严格职业操守和专业知识的职业,由社工进行家访和评估既保证了评估的质量又可以避免家访的信息外露。最后签订保密协议,给国内的收养家庭以合约的保证。让收养家庭在后续的收养过程中没有后顾之忧,更加配合正式收养期的评估。”&&&&避免“二次收养”对孤残儿童的伤害&&&&调查所参考的,更多来自于中心社工收集的关于这个收养家庭的家庭功能是否完善的信息&&&&诚然,收养制度所追求的目标,是在完善的家庭环境中,培育儿童成长,使他(她)们能享有充分的爱和关怀。收养不是救济,也不是资助,而是要付出真诚的关怀来抚养照顾孩子。但当监管机构如发现收养人违反了自己的收养承诺,出现无力抚养、虐待等问题,被收养的孤儿受了委屈,监管机构该如何应对?怎样才能保障好被领养儿童的合法权益?&&&&对此,宝安社会福利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国内收养方面该中心是严格按照收养法的程序来进行的。据了解,在我国成立收养的法定必经程序是收养登记,而收养协议与收养公证是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的程序,是对收养登记的必要补充。自日起开始施行第一部收养法后,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收养法。现阶段我国的收养法规制度,对儿童收养过程中该如何介入和具体实施细则,各地标准不够统一,做法不尽相同。比如对收养家庭进行收养前的家庭调查,领养观察期对儿童的跟进,正式收养后为儿童进行的安置后报告等等。&&&&为避免、减少“二次收养”对儿童造成的伤害,更多的尝试在福利中心开展。这其中包括重要一环——如何做好收养前评估和收养期间的不间断评估。该负责人介绍,福利中心除试行建立国内送养评估体系,在国内送养工作中还介入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从家庭申请与资料审核、社工的家庭调查评估与后续跟进等方面进行有效介入。&&&&而仅对于国内送养评估体系而言就包含被收养儿童的评估、收养前家长能力培训及评估、收养家访调查及其评估内容、领养观察期评估(3至6个月)、正式收养期评估(半年一次至收养儿童成年)这一系列内容。&&&&“在做收养孤残儿童评估的时候,我们需要关注的是收养儿童回归到家庭中是否可以健康快乐的成长。所以我们还需要在孤残儿童被收养前给他们做适应性的辅导,特别是一些大龄的孤残儿童在他们被收养之前,需要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样操作的意义在于如果他们可以表达自己对未来家庭的愿望,并能够得到尊重,对他们未来的心理康复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他们以后适应在收养家庭中的生活也会有积极的帮助。&&&&相较于国内寄养的家访调查,国内收养更重视收养前的家访调查。“因为我们要尽量避免出现‘二次收养’对孤残儿童造成伤害,所以家访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就越显突出。”该工作人员介绍,调查所参考的不仅仅是收养家庭自己提供的相关资料与信息,更多来自于中心社工收集的关于这个收养家庭的家庭功能是否完善的信息,收养家庭与周边的亲戚、邻里、同事、朋友互动的关系,“综合以上的评价可以更加客观地对收养家庭有初步的了解。”&&&&国内收养组织亟待发展&&&&很多参加本次培训的内地同行,都感慨若不是亲眼所见,根本无法想象孩子们在国外生活的幸福程度&&&&2010年6月,从宝安社会福利中心走出去的孩子虎虎在澳大利亚父母的陪同下回中心寻根回访,让熟悉牵挂他的人看到了他生活的现状。除了这种寻根回访,该中心对涉外领养儿童后续跟踪上还包括国外收养组织的安置报告、平时Email与信件的联系等措施。&&&&据了解,在具体操作上当该中心儿童在广东省收养中心涉外交接时,中心会与涉外收养家庭互留联络信息。平时通过Email与信件和收养家庭保持联系,了解孩子收养后的适应与成长情况,家庭也会给中心发孩子的成长相片,包括家庭的生活环境、家庭里的成员、孩子的外出活动等相片。为更好地了解在国外的生活情况,中心也会争取与国外收养组织联系,让他们提供孩子的收养安置后报告。&&&&曾于2010年出访美国参加跨国收养培训的福利中心主任陶隽则亲眼见证了不少中国孩子的国外收养生活,令他感慨良多。“很多参加本次培训的内地同行,都感慨若不是亲眼所见,根本无法想象孩子们在国外生活的幸福程度。所走访的收养机构、收养家庭,孩子们生活环境良好,物质生活条件优越,普遍受到良好的专业教育,医疗康复措施保障有力。”&&&&但让他觉得有点遗憾的是,仅管当时宝安福利中心涉外收养送到美国的孩子超过120个,但因为缺乏收养组织环节,此行一个也未能见到。“在本次学习培训中,学员们学习和讨论最多的话题就是美国各个收养组织。严格来讲,美国儿童收养工作之所以能做到如此成熟和规范,收养组织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整个收养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陶隽注意到这些收养组织服务专业而且全面,操作灵活而又不失规范。在福利机构与收养组织、收养组织与收养家庭、收养家庭与儿童三方立体关系中,收养组织起到了很好的协调和纽带桥梁作用。在与各儿童福利机构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基础上,既能充分了解收养家庭的意愿,指引收养家庭与被收养儿童建立和谐收养关系,同时还能充分调动一切可用资源,为有需要的家庭和儿童提供医疗、教育、培训、康复等综合服务,及各方所需,理顺各种关系。&&&&对此,陶隽思索到,“我们也可以在儿童交接过程中应加入收养组织参与的环节,使整个涉外收养工作更具完整性。”他进而表示,应重视收养组织的作用,合理利用这一资源,给他们更多的参与空间,如为国内经济欠发达地区福利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和医疗、康复、教育等方面的技能培训,寻求国外先进的医疗康复资讯,为目前国内医疗水平还无法治愈的特殊疾病儿童提供治疗。&&&&社工介入利于提高收养专业水平&&&&社工是国内收养的管理与指导的主要人员,近年来我国国内收养中也开始逐渐介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一位收养家庭家长在接受信息回馈时曾发出如下的感慨,“刚收养时,对福利院的特殊儿童并不了解,他们很多都需要特殊照顾的,还好有社工经常来入户家访,给我们提了很多好的建议,我们有什么问题也会及时向社工反映”。&&&&社工是国内收养的管理与指导的主要人员,近年来我国国内收养中也开始逐渐介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实践证明,在儿童福利机构中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不仅有助于整体提升服务对象的生活质量,也有利于全面提高收养家庭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在宝安社会福利中心一篇名为《从孤残儿童寄养家庭评估体制探讨国内收养家庭评估体制》的论文中,针对如何进一步完善国内收养服务,提高国内收养的服务水平,促进孤残儿童国内收养的全面可持续发展,提出要建设一支以社工为主导的专业团队,整合与协调国内收养资源。文中写道,“建设一支以社工为主导,包括心理学、教育学、医学、法学等多学科的跨专业团队,整合与协调国内收养资源,综合评估国内收养服务。与此同时,对国内收养服务过程中的实践和理论问题进行多方位的研究与探讨,不断完善科学、合理的孤残儿童国内收养评估体系。”&&&&同时,该论文还指出由于国内收养支持系统是一种以社会支持为主的生态系统,及时发现和回应儿童的特殊需求。社工培训家庭的主要照料人,鉴于保密隐私的原则,可以组织家庭网络交流养育经验,不断提高照料孤残儿童科学化水平。社工为家庭养育收养儿童提供技术服务,定期探访收养儿童,监督、评估收养家庭的养育服务,这是一种正式支持系统。与其互补的非正式支持是情感支持,包括收养家庭的邻居、亲友以及家庭内部成员,他们的认可与尊重,促进收养家庭坚持不懈、克服困难是很有帮助的。论文提出要建立一个国内收养的隐形支持网络,充分发挥支持系统优势。&&&&“无论是国内收养还是国外收养的探索,都是给更多孤儿寻找一个好的出路。实践证明收养对孤残儿童的心理需求和社会发展是极其有益的,是孤残儿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的最优途径。”宝安社会福利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中心成立至今已通过多种途径先后接收安置1200余名孤残儿童。“在福利经费方面,宝安区委、区政府对孤残儿童福利事业一贯高度重视和坚决支持,这些孩子的所有开支全部源于区财政给予资金保障。同时,市福彩公益金、市残联、区慈善会等部门也都长期给予一定经费支持。”&&&&案例&&&&贵贵的&&&&涉外收养&&&&之路&&&&贵贵(化名),男,先天性心脏病,2007年1月出生,于2007年5月在深圳市宝安区某医院被捡拾。经派出所多方查找其亲生父母而无下落,证实为弃婴,于日送入宝安社会福利中心监护抚养。&&&&贵贵刚入住福利中心时差不多5个月大,经过护理员一段时间的细心照料,脸色红润起来了,人也显得机灵了许多,护理员用玩具吸引他的注意力,他的眼睛会追逐着玩具,慢慢抬起头,有时还伸伸小手、缩缩腿,显得非常可爱。1岁时,福利中心安排他接受了当地慈善会捐助的手术康复治疗,术后恢复良好,并定期复查。&&&&符合涉外送养条件的贵贵于2008年9月被上报涉外送养资料到中国收养中心。贵贵将近2岁时,为了让其更好地融入家庭生活,体会家的温暖,福利中心于2008年10月将其寄养在家庭中养育,2009年6月因收到涉外送养通知书终止寄养返回福利院。&&&&日,贵贵被一对美国爱心父母收养,在广东省收养中心办理涉外送养手续时,看着他的收养父母深情拥抱他的那一刻,在场人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贵贵开始在美国生活时,由美国浩德国际儿童服务中心提供他收养安置后的情况,他在新家庭里表现外向,喜欢与别人互动,喜欢帮忙做家务,喜欢尝试新事物。他的语言接受能力很强,非常爱说,然而英语的发音还不太标准。父母联系当地学校,对他的发音进行评测,希望能得到语言训练服务。而今,贵贵的身体、心理等各项发育情况良好,在异国他乡感受着属于他的家的温暖。&&&&美国儿童收养工作社会化程度高&&&&他山之石&&&&美国儿童收养工作开始于1887年,经过一个半世纪的探索、实践,政府、司法部门对儿童收养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已建立的非常完善成熟。在实践操作中,逐渐形成了以半官方组织美国全美收养理事会(NCFA)为轴心机构,统筹协调全美儿童收养工作的模式。具体收养工作基本全部由民间组织机构承担,且很多收养机构运作成熟,形成规模。如国际中华儿童总部、北美收养联合会、格拉德尼收养中心等机构,在国际范围都具有较高影响力。其中格拉德尼收养中心自1887年建立至今,已为超过27000名孤残儿童找到收养家庭。&&&&其具体承担涉外收养业务的民间机构,整体运作规范,职责清晰,办事程序细致严谨,已形成一整套完整精细的运作模式。美国国内收养占有很大比例,根据当地对儿童权益保障的相关规定,国内收养工作一直延续至今,涉及范围不仅仅是孤儿,收养组织在长期从事具体工作中形成了丰富的经验。因此,美国在儿童收养的具体操作方面,基本不需要过多的政府资源,收养工作社会化程度很高。&&&&本版文/图&南方日报记者&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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